一、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全市初步形成了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中心,县级检测站为骨干,乡镇检测室为基础,产地、市场自律自主检测点为补充的三级四层检测网络,建立了以快速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相结合的监测制度,全面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一)机构建设情况
1.市级检测机构建设情况:焦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于2002年经编委批准成立,当时挂靠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04年11月首次通过省级计量认证,2006年通过省厅机构认可。2007年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成为独立法人单位,编制8人。检测中心成立后,省、市财政先后投入资金1100余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实验室装修改造、市场准入检测等。目前,检测中心拥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40余台(套),具备了开展农产品、水产品和产地环境中农药、渔药以及重金属残留等69个项目的检测能力。
2.县(市)区检测机构建设情况:2011年,全市11个县(市)区统一设置事业性质、副科级管理、财政全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六县(市)编制各10名,五城区编制各5名。
3.基层检测站点建设情况:全市79个涉农乡镇中有24个(沁阳市13个,修武县8个,博爱县3个)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38个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地和3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含焦作市区15个市场)设立检测室,开展了产地自检和市场准入检测。
(二)检测队伍情况
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共核定编制93名,目前在编72人,实际在岗49人。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9人,大学学历41人,大专及以下22人。有专业技术职称的50人,占总人数的69.4%,其中高级职称7人,占14%;中级职称6人,占12%;初级职称37人,占74%。沁阳市、修武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人员均由乡镇工作人员兼任,博爱县3个乡镇检测站的6名人员为县农业局招聘的临时人员。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点检测人员除焦作市区1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的36名检测人员是市检测中心聘用的临时人员外,其余均由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安排。
(三)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1.市、县检测机构工作情况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检和市区1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的准入检测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共定性速测农产品样品13.13万份,其中,市级检测数量为11.9万份,占总检测量的90.6%。
各个县级检测站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样监测。由于目前各县(市)区检测站均未通过计量认证,抽检以速测为主。上半年,检测数量较大的县市区为解放区、孟州市、武陟县、山阳区,分别占全市总检测量的2.5%、1.3%、1.23%和1.13%。
2.乡镇检测站和基地、市场检测点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博爱县3个乡镇检测站抽检蔬菜产品2998个;沁阳市13个乡镇检测站检测样品1400余个;修武县8个乡镇检测站抽检约100个。
35个农产品销售市场检测室每天能够正常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记录较为完整规范,各项制度坚持较好。38个产地准出检测点中,绝大多数运行正常,但有10个检测点自检工作存在问题,具体情况是:孟州市的高端岗、锁水阁、清峰、康之源、红太阳合作社检测室由于没有专门负责检测的人员,检测工作不够连续,时有时无。修武县益民、兴和蔬菜合作社、富民食用菌合作社因检测设备陈旧,自检工作已经停止。武陟县群乐果品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自2013春节以后调整种植结构,改为种植切花月季(玫瑰花),蔬菜种类越来越少,检测数量也随之减少。马村区丰绿蔬菜种植合作社检测室正在进行改扩建,自检工作暂时无法进行,由区检测站定期抽检。
(四)县级检测站项目建设情况
从2010年开始,六个县(市)相继实施了农业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除修武县项目建在县畜牧局院内外,其余5县(市)项目均由农业部门具体实施。每个项目县省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25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县级检测站的装备水平。武陟县、博爱县、孟州市县级检测站项目已于去年建设完成,目前正着手准备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工作。沁阳市项目实验室改造等土建工程已经完成,正在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温县质检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省厅批复后,温县启动了老城区改造工程,根据该县统一规划,县农业局需整体搬迁至新城区,原定的建设地点已不能进行项目建设。为此,我局和市发改委已联合行文就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问题向省发改委和农业厅进行了请示,上级部门目前尚未批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虽然已经基本建立,并且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说,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测机构还不健全
目前,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虽已提出了两年多时间,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等因素制约,大部分县市区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一直推进缓慢,全市还有近70%的乡镇未建立检测站,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检测能力亟待提高
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目前主要开展有机磷和氯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速测、农产品及产地环境中69个项目的定量检测,一旦超出认证批准的范围就无法检测,比如去年媒体报道的“甲醛白菜”问题和今年山东潍坊的神农丹“毒生姜”事件等,现有的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已不能满足新形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要求。县级检测站方面,11个县(市)区检测站均没有通过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只能开展农药残留定性速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有限。
(三)检测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
在最近一次的省级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指出市检测中心实验室面积、环境设施均不符合评审准则,要求进行整改。修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只有1间办公室和1间检测室,仅有5台农药残留速测仪。五城区均不在国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范围内,除解放区、高新区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了气相色谱仪和一些配套设备外,马村、中站、山阳区仅一间办公室,配备了简单的农药残留速测仪,无大型检测设备,不具备“双认证”的基础和条件。
(四)专业检测人员缺乏
市检测中心承担着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管理、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中心编制只有8名,实际在岗6人,现有人员已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检测站编制基本可以满足工作需要,但由于部分县(市)区对检测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将检测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工作,或者检测人员考到别的单位后,不及时招录补充人员,导致在岗检测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在岗人员仅占编制总数的50.6%。乡镇检测站人员绝大多数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任务重时,检测工作便难以正常进行。
(五)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难度较大
由于缺乏有效手段,加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开展自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全市566家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有检测室的只有38家,占6.7%。9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有检测室的有35个,占36.8%。并且产地和市场检测室所需的检测仪器、药品试剂均由农业部门检测机构负责提供。焦作市区的54个市场中,除了市检测中心的15个驻市场检测点外,其余没有一家市场主动设立检测室开展入市农产品售前检测工作。
三、对策及建议
(一)分类实施,共同推进,完善检测体系
要按照“提高市级、完善县级、推进乡级”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全面提升检测能力。
一是加强市级检测中心建设。抓住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期规划的有利机遇,积极争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市级检测中心硬件装备和技术水平。
二是做好县级检测站“双认证”工作。加强对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技术指导,今年国庆节前,完成农业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任务的武陟县、孟州市、博爱县、沁阳市检测站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明年,温县检测站完成“双认证”工作。修武县和五城区检测站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当地财政支持,提高实验室装备水平,尽早取得检测资质,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乡镇监管检测机构建设。要按照省农业厅确立的建设方式、建设目标、建设要求,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改善条件,强化管理,在全市涉农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促进监管检测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一流检测站,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二)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为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人才支持,真正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干事。要将检测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检测条件,促进检测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实施国家项目的县级检测站每年工作经费按照省厅要求应不少于30万元,其他县级检测站每年工作经费应保障在15万元以上。每个乡镇检测站每年县财政要安排解决3万元以上检测经费。
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编不在岗的检测人员要尽快回到检测岗位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检测站缺编的,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尽快招录补充。
(三)积极宣传,注重培训,奠定扎实基础
一是强化对群众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提升居民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水平。
二是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要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即将实施的《河南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其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自己承担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从而自觉主动地开展检测工作。
三是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采取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方式,对检测人员开展各种技术培训,及时学习和掌握检验检测方面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动态,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检测队伍,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客观公正和检测结果的科学、权威。
(四)加强领导,强化考核,确保措施落实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建议;安徽阜阳;颍泉区
中图分类号TS20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6)13-0297-01
AbstractThecurrentsituationoftheconstruc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qualitysafetysystemofYingquanDistrictinFuyangCitywereintroduced,theexistingproblemswereanalyzed,somesuggestionsandmeasurestostrengthentheconstructionofqualitysafetysystemofagriculturalproductsofYingquanareawereputforward.
Keywordsagriculturalproductqualitysafety;status;problems;suggestions;FuyangAnhui;YingquanDistrict
1颍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1.1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基本建立
颍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于2014年5月开始筹建,总投资300万元,改造检测实验室496.2m2,购置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和农残速测仪等仪器设备48台套。现有高级农艺师1名,农艺师2名,助理农艺师4名,农残化验员4名。
1.2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颍泉区共有4个镇、2个办事处,6个镇(办)分别在农业综合服务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农产品监管站站长由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兼任,每个站配备1名监管人员,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6个监管站的检测室总面积为102m2,试验台12个,农残速测仪6台(套)。
1.3“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稳步推进
当前,颍泉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稳步发展,全区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共有2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1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1个,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超过5333.33hm2,绿色食品生产基地4000hm2,“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面积占食用农产品面积的35%以上。通过推进“三品一标”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推行全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地准出等一系列措施,使得全区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保持农产品的安全水平总体较高。
1.4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正在形成
目前,整个颍泉区的主要农业投入品的经营过程中均采取登记制度,以保证其质量有源可查;在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采取备案制度,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于一些毒性大、残留高、禁止使用的药剂,要坚决杜绝,以防其进入农产品的生产环节,而且当地市场上正在逐步形成农业投入追溯源机制[1-2]。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管理体制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范围广泛、环节很多,但颍泉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较差,机构及人员等方面均较为缺乏,不能及时完善。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机构设置上,没有明确的机构,一般靠挂在其他的事业单位上,组织管理体系不能统一、协调,并不能有效地发挥出行政监管职能。6个镇(办)监管员都是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兼任的,平时他们还要兼顾乡镇的其他工作,监测效果不尽人意[3-4]。
2.2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薄弱环节
目前,颍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保证措施不得力、信息反馈不及时等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农村地区存在薄弱环节,基层现有的技术设备能力和保障措施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求;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自检体系尚未建成;区、乡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尚未完善;乡、村两级“四员”队伍建设尚未健全;农民迫切需要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服务缺乏[5-6]。
2.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投入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投入不足是全区的共性问题,已成为制约农产品安全检测成效的“瓶颈”。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未能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列入财政预算的也远远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需求,6个镇办的监管站都没有单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监测费是一项很大的开支,长期得不到解决,直接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造成影响。
3建议
3.1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规范管理
通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可以使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农业生产实际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行标准化[7]。
3.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一是颍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应当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和产品,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有的检测力量和工作基础进行规划建设;二是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四员”队伍建设,即乡镇监管员、检测员,村级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单位内检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体系,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等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建立农药残留速测室,落实检测设备,配备检测人员,作为区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的有效补充;四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全区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3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投入
建议颍泉区政府出台保障项目运行的工作经费政策,把监管工作涉及到的费用都纳入到颍泉区的财政预算中,统筹调整现有农业资金的投入结构和支持重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倾斜,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投融资渠道,确保生产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做到经费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4参考文献
[1]史长菊,王杰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思考[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2(4):37-39.
[2]王农.浅议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4(2):5-6.
[3]黄梦来.乡镇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2012(18):31-34.
[4]倪华山.关于加快“三品一标”建设的探讨[J].吉林农业,2012(10):22.
[5]檀尊社,许新萍.洛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农技服务,2010,27(8):1084-1085.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我市工业污染较少,空气质量优良,农业生产的21项指标均符合无公害生产的环境要求,是绿色农产品最佳产地之一。几年来,我市坚持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市累计认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175个,“三品”产品135个。2008年和2009年全市七县区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整县环评,通过了产地环境合格县验收。
但是,我市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没有专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手段落后,多数县区农产品检测只配备了最基本的农药残留速测仪器,不能开展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远远不能适应绿色发展的需求。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依法运用行政管理手段、特定的检验检测设备和技术方法,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产环境实行科学的行政监管和检验检测、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体系。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装备现代化的检验检测设备为手段,以加强行政管理为保障,科学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尽快建成一个专业齐全、布局合理、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升行政管理和检测能力,规范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行为,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总体思路,坚持“分级建设、分层次监管和检测”的原则,搞好体系建设。具体任务是:围绕监管体系,建立“四支队伍”,即:一是行政管理队伍,形成市上有监管科,县区有监管办,乡镇有监管站,村有监管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体系;二是检验检测队伍,市、县区分别成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站),乡镇建设检测室,农产品市场、生产企业等设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检测室;三是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四是技术支撑队伍。形成四级行政管理一条线、检验检测一条线的现代农业监管检测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管运行机制和配套制度,强化执法,明确职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程监管,切实解决本地农产品和市场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水平,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内容
(一)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及建设标准
市、县农业局以现有职能科、股为基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的专门科、办。乡镇以现有农技站为基础,成立监管站,可与农技站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村级设立监管员,一般由村干部担任。
1、将市农业局绿色产业科更名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职能:编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协调组织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审核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依法对县区发生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行处置,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收集和上报,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审核。提出有关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建设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管理。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为全市绿色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服务。
建设标准:有必要的办公、交通条件,能及时到现场对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对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将各县区农业局内设的相关股室更名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职能:制定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自然人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进行质量安全指导和监管,负责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指导本级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单位工作。组织开展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对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审核。提出有关促进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的计划和政策建议。
建设标准:建设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实现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管理,办好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为绿色产业企业农产品、市场服务。有必要的办公、交通条件,开展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
3、各乡镇在农业综合服务机构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与乡镇农技站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职能:在原乡镇农技站职责范围内,增加对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实行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服务职能。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做好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等职能。
建设标准:配备电脑,存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上传有关信息。有影像设备,对现场情况能进行影像记录。
4、在全市所有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一般由村干部担任。
职能: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规程,配合有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对所辖内农产品生产中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生产活动随时进行巡查记录,及时向上级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信息。
建设标准:有通讯工具,及时反映情况。
(二)检验检测机构设置、职能及建设标准
市、县专门成立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乡镇成立检测室,与乡镇农技站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农产品市场、企业设立检测室。
1、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编制20人,中心主任设一正两副,内设综合办和环境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和农产品品质四大监测室。人员主要从农业系统现有专业人员中调整,专业性特别强的技术人员从大学毕业生中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招考录用。
职能:负责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和质量安全证明,以及市区大型批发市场农产品的准入准出性监测,辐射带动周边县区检测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测;承担全市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抽检;承担区域性、大批量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相关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和复查工作;承担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负责全市质检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和考核,指导各县区的质检工作;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整理、“三品”认证申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建设标准:中心建设四个检测室,重点装置理化分析、常规检测及辅助设备和测试数据处理设备等153台(套),化验室建设达到布局合理,科学测试,环保安全的需要。建成后能够开展市域内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检测水平达到满足国家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地方标准的常规检测需要。检测能力达到检测指标300余项,500多个参数,年检10000个样品以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成立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成立7个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编制12人。站内设办公室、认证室和检测室。人员从农业系统现有的编制中调整,专业性特别强的技术人员从大学毕业生中按照对口原则招考录用。
职能:负责县域内农产品的监测和质量安全产地准出证明,以及批发市场农产品的准入、准出性检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测等职能,承担辖区内农产品的例行抽检、仲裁检测、产地环境及农业投入品监测;承担对乡镇站及各生产经营主体检测室的业务指导及培训;根据本县区区域内的农产品特色,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承担对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完成市检测中心下达的监测和抽检任务;负责本县区农产品监测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建设标准:站检测室装备用于检测农产品中残留污染物的常规分析仪器设备,投入品和产地环境中有毒有害成分定性分析仪器设备等143台(套),化验室建设达到布局合理、科学检测、环保安全的需求。建成后能够开展县域内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主要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指标的监测工作。检测水平到达满足行业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常规检测需要。检测能力达到检测指标100余项,300多个参数,年检5000个以上样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3、在全市所有乡镇农技站设检测室,与农技站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职能:主要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巡查工作;负责辖区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出具和市场准入的查证检证;做好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调查和上、下信息沟通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组织指导生产者依法使用投入品、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和建立生产档案。
建设标准:检测室配备速测仪、数据处理设备等。建成后能够开展本乡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工作,检测水平达到满足产地农产品定性速测需要,检测能力达到能够开展日常农残速测的检测室。
4、成立农产品市场和生产企业设自律性检测室
按照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关要求,全市农产品市场、生产企业建立自律性检测室,每个企业配备1-2名具有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资质的检测人员。
职能:为本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具体责任人。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各项制度,开展本企业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对本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抽查样品的采集。按规定程序上报本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及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标准:检测室装备速测仪、食品安全检测器、数据处理设备等。建成后能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速测工作,满足企业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农产品准入的需要。
(三)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设置及职能
整合现有种子、农鼠药、化肥、农机、蚕果、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职能,市、县区计划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技术支撑队伍职能
农口各技术服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攻关,引进、研发和推广高效低毒新型农(兽)药、无害化肥料和抗病虫新品种。及时向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提供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品牌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生产者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生产标准和技术指导。
四、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行政管理机构
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经费由各级政府解决。
(二)检验检测机构投资
市级检验检测中心:新建或改建化验和办公用房1000,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办公场所投资80万元,购置仪器设备投资320万元。
县级检测站:其中新建或改建化验和办公用房500,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办公场所投资60万元;购置仪器设备投资240万元。
乡镇检测室:检测室办公用房不低于15,购置速测仪器设备。
农产品市场、企业检测室:检测室办公用房不低于15,购置速测仪器等设备。
资金来源: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采取中、省项目投资和地方财政投资相结合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其中,土建均由各级政府解决,市、县区监测中心(站)仪器设备等2500万元由中省项目解决,乡镇检测室由各县区解决。农产品市场、企业检测室由企业自行解决。
市、县、乡检验检测运行经费由本级财政保证经费投入。
五、建设步骤
按照分级建设,分层次监管和检测的原则,市县乡三级行政管理机构和村监管员今年全部建成(设立);市、县检测中心(站)和企业自律性检测室今年建成;乡镇检测室分两年建成,今年完成一半乡镇,2011年底全部建成;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机构建设与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同步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协调领导。市上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成员有农业、发改委、财政、公安、监察、人事、畜牧、水务、林业、供销、商务、科技、法制、卫生、工商、质检、环保、市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监管机构,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搞好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二)确保资金投入。各级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解决县检测站和乡检测室基础设施资金需求。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市场要筹资购置设备,成立检测室,安排工作经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