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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知识(收集2篇)

时间: 2024-06-11 栏目:办公范文

新技术新知识范文篇1

自19世纪以来,技术进步方式发生了两方面彼此关联的重要变化:一是R&D活动的体制化,使组织而不是个人成为科技成果的母体;二是R&D活动的企业内部化,使企业而不是大学或独立研究机构掌握了社会大部分R&D资源,逐渐成为了技术知识的生产主体,而不只是人工制品或商品的生产主体。近二十年来,尽管产学研之间技术合作的重要性有了明显的增长,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作为技术知识生产主体的地位并未改变,企业内部R&D进而企业之间技术合作依然是企业捕捉创新机会并获取创新所需要的技术知识的主导组织形式。这种状况恰与斯蒂格勒(G.Stigler)早年的一个假设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他看来,随着R&D活动的增长,将会出现一个基于市场的创新劳动分工过程,产生大量的出售技术知识的专业化的工业研究实验室,而这种专门实验室的绩效将丝毫不比企业内部实验室逊色。[1]虽然此一预言未能在市场经济国家应验,但与其类似的分工模式却以“科学”的名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得到了终遭失败的真诚尝试。这双重的证伪,突出地表明了新古典经济学和我们的传统经济理论在处理技术发展问题上的不足。因此,重新思考技术的本性以及技术创新的制度结构就成了一项重要研究课题。

迄今,对上述问题的探讨有两种视角。其一,可称为交易费用视角,导源于科斯(R.Coarse)的企业理论和交易费用经济学;[2][3]其二,是技术知识和组织学习(-organizationallearning)视角,导源于博兰尼(M.Polanyi)的知识论[4]和纳尔逊(R.R.Nelson)等人的经济进化论。[5]在交易费用视角下,焦点是技术的市场交易成本与企业内部组织成本之高下:正是技术市场的不完全性所招致的高昂的交易成本被视为R&D活动内化于企业的主要原因。在技术知识视角下,难言知识(tacitknowledge)、专用知识(specificknowledge)以及组织学习等概念占据着重要的解释地位:有关“如何去干”、“如何进行改进”的启发通常体现在组织常规中,那些拥有内部R&D的企业能够通过频繁的内部知识学习与交流形成整体的组织能力,从而善长于利用特定的技术机会并将其转换成可销售的特定产品。在这里,要害问题并非交易成本之大小,因为创新过程中运用的那部分现场知识和专用知识只能在此一过程当中经由实践而生成,乃至可以认为不存在此类知识的先验市场及交易费用。尽管这两种解释方式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冲突,但人们并未对此加以深究,而是并不悖地同时采纳了它们。问题还在于,交易费用解释仅限于一种静态观,它预先假定了一个技术市场,并把关注的对象仅仅放在技术上,却忽视了与商品市场和人力资本市场的比较;技术知识解释采取动态观,自然是其优点,但它无法解释为什麽技术交易市场确实存在和发展着。这些问题便引导我们进一步探究技术、人工制品和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以期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创新组织问题。

二、技术作为知识

虽然人们广泛地使用着“技术”一词,但各人心目中的技术概念却颇不一致。迄今的研究已充分地揭示了技术定义的多样性和定义技术的复杂性。[6][7]技术究竟是一种能力或知识或手段或活动过程,似乎仍将作为一个“纠缠不清的问题”[8]摆在我们面前。

我们既不可能在本项研究中回避对技术概念——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之一——的理解,又不可能在这篇文章里就技术概念作展开的讨论,甚至为它提出一个新的定义。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进行一种选择。事实上,技术定义的多样性决定于定义技术的复杂性,而定义技术的复杂性又是由于技术本身的多维性所造成的。技术,既是一个多维的东西,我们便可以对自己所采取的认识视角加以选择。本文倾向于选择:技术是一种技能和知识。更确切地说,技术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周围环境过程中所习得的处理、使用和制造有用物品的技能和知识,可简称为技术知识,而不是任何形式的人工物——无论是消费品还是投资品。

有必要陈述几项我们之所以如此选择的理由:

首先,把技术看成是知识,选择的是17世纪首次出现的技术(technology)一词的基本义(meaning)而非关于它的引申义(signif-icance)。该词按其希腊词源,来自techne(意思是art和craft和logos(意思是word和speech),意为对技艺和手艺进行讨论。这种言说为使技能这类主观知识转化为可清晰表达的客观知识提供了机会,而且也显然是技术知识系统化和理性化的基础。

第二,把技能乃至专业能力(expertise)、能力(capability)纳入技术知识的范畴内,使我们的论点有别于邦格(M.Bunge)等人的技术作为应用科学的观点。问题是,把能力范畴纳入知识范畴的合理性何在?这里,科学家兼哲学家博兰尼对“难言知识”的发现及其哲学意义的探究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4]他的哲学体系由以成形的支柱之一即是一项简单的观察事实:“我们知识的东西要多于我们所能诉说的东西”。具体到技术领域,他发现,关于技能和专业能力的论述并不能把这能力表达完全。任何一项技术都可以看作可以清楚表达出来的技能和无法加以表达的技能这两部分之和。通常把前者命名为可清楚表达的知识(articulatableknowledge或codifiableknowledge),把后者命名为难言知识。这样,技术知识就是两者的并集。如果把技能和知识并列使用,技能就是难言知识。既然如此,两者的相对份额和重要性又如何呢?博兰尼指出,人类大部分技能和专门能力都是难言类型的知识,“甚至在现代工业中,难以描述的知识仍然是技术的一个重要部分”。([4],p.52)博兰尼的论断业已得到技术创新研究文献的广泛引证和确认,成为进化经济学和创新理论的思想基石之一。[5]

第三,把技术知识和人工制品加以区分,突显了技术的信息特征,使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技术交易的本质以及技术交易和一般商品交易的重要差别。比如,对一项技术信息的使用不会使它磨损;对一项技术信息的出售也不会使卖主失去此项技术。技术的这种潜在的“使用的非排他性和产权的不可排他性”的公共物品(publicgoods)特征,使得技术市场的不完全性远胜于一般商品市场的缺陷。这正是“自由市场将导致R&D投资不足”这类着名论断的立论依据,[9]亦是争论不休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现实基础。当然,把技术知识等同于技术信息是不恰当的,因为技术知识还有难言的和专用的部分,技术信息只是技术知识的一个子集。所以,一般认为,技术是整理知识和专用知识的并集,或者说是潜在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privategoods)的混合体。[10]

第四,把技术看成是知识,也是

基于技术史研究的成果而进行的选择。自雷顿(EdwinLayton)“作为知识的技术”一文[11]发表以来,技术史家日益确认了技术和工程并非科学的衍生物,而是与其有互动关系的自主的知识领域;恰恰是知识,而非人工制品,才是技术的根本。有人提出,技术史研究的重点应放在技术知识内容的变迁而非人工制品的变迁上,应该在技术知识进化的认识论框架内,思考技术变迁的模式。[12]文森迪(WalterVincenti)有关航空技术史的出色研究正是细密地探讨“工程认识论”(epistemologyofengineering)的一次成功,他再次确证了技术知识相对于科学的特异性和自主性。[13]这些都表明,定义技术为知识,不仅不会造成与科学的混淆,而且只是当我们把技术看作一种知识域时,才更有必要去辨白科学与技术之间的互动关系。最后,把技术看作知识,是在企业技术创新研究这一背景下从认识论的角度作出的一种实用的方便选择。我们认为,对技术概念的孤立界定并不具有自足的合理性。相反,只是当我们从初始界定出发获得一种令人满意的解释系统后,才能进一步确认其合理性。换言之,技术定义的合理性是背景依赖的(context-dependent)。就此而言,我们并不排斥对技术定义的其它选择,而且我们愿意相信,每种选择在其解释背景中都可能是富有成效的。

接下来,我们尝试探讨一下技术、工人制品和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

三、技术知识和工人制品

人工制品本身并不就是技术,但它内含着一定的技术知识,是技术知识的一种物化形式。通过剖析人工制品,探究其结构和功能,人们就有可能把握其内在“本质”,诸如设计技巧、工作原理、组成成分等,甚至搜索出其制造工艺。这个从人工制品中求解它所体现的技术知识的过程,就是日常所说的逆向工程。逆向工程并非总能奏效,它能成立的前提之一,就是人工制品确乎体现了相当的生产技术知识:逆向工程成功的另一个前提,则是其实施主体必得拥有相当的背景技术知识。

但是,人工制品的生产目的显然不是供竞争对手“解剖”用的。恰恰相反,人工制品的功能在于满足用户特定的需要,用户关心的是其整体性能而非其生产技术。作为界面(interface)的人工制品,[14]其设计的主要目标就在于力求减少对用户的技术知识需求,使用户在仅仅拥有十分简单的使用技术的条件下就能够方便地操纵该人工制品。也恰恰是这种简单的人—机界面,使人工制品有可能获取广阔的生存空间。相反,如果用户需要掌握象制造商拥有的那麽多的背景技术知识,才能去使用人工制品,那麽,这件人工制品也就丧失了其使用价值。因此,对于人工制品的生产者来说,他完全有动力去把人工制品制造得连傻瓜都会使用,而同时使最能干的索技者也变成傻瓜。而要达到此一目的,就需要相当水准的技术知识,去建构精巧的人工物—人的界面,尽可能地把涉及此一制品的技术包络在内部,隐匿起来,使之处在封闭状态。这时,人工制品对于用户的意义,就是其体现的界面,就是其所能发挥的功能。这一界面实质上就划定了生产者的技术知识和用户的使用技术乃至生产技术之间的边界。正因为界面简单,消费者才有可能在知识不多的情况下操纵众多的不同类型的人工制品;用户企业才有可能立足于各种人工制品去建构自己所需要的特定的生产技术。

人的知识是有限的,没有全知全能者。人工制品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顺应了人类的知识限度,它使上游的技术知识对用户处于封闭状态(黑箱),从而大大降低了对用户的知识要求,使后者有可能立足于人工制品去进行其它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新的技术实践,从而加速了技术知识的累积性增长过程,加速了自然界的人工化进程。

怀特海(A.Whitehead)曾经说过:“所有的习字帖和大人物演说时反复引用的说法——我们应该养成思考我们在做什麽的习惯,是一个大错特错的陈词滥调。事实恰恰相反,文明是通过增加那些使我们不加考虑就能实施的行为的数目而进步的”。哈耶克(F.A.VonHayek)在其着名论文《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里引证了这句话之后,接着说,“这在社会领域极为重要,我们不断地利用我们不理解的公式、符号和规则,并通过这种利用,使我们能够得到那些我们个人所未掌握的知识的帮助。”([15],p.83)

我们相信,上述说法也适用于技术知识的人工制品。似乎可以说,文明是通过增加那些我们无须太多知识就能使用的人工制品的数目而进步的;也正是这种对我们并不理解的人工制品的广泛利用,使我们能够得到那些我们个人所未掌握的技术知识的帮助。

在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生产技术/使用技术的二分是相对的,两者也没有绝对的高下之分。比如,一个企业的生产技术恰恰就是巧妙地配置并使用人工制品(如机床)的知识与能力;一个空军飞行中队的作战技术恰恰就是适当地配置和使用作战飞机的技术。这种“使用”技术绝不低于也不可还原为生产这些人工制品的技术。从这些例子中也可获得一种启示,那就是生产过程和生产设备并不具有与消费过程和消费品相对而言的优越性,在技术分析中,两方面都是完全对称的。

最后,需要指出,人工制品并仅仅是技术知识的产物和体现,它同时也是社会知识、文化价值和美学观念等的产物和体现。人工制品的形成过程正是对技术的和非技术的因素的权衡取舍过程。这恰恰是技术社会学领域中的社会建构主义者能从人工制品这种“文本”里读出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因素[16]的内在根据,也是考古学之为人文科学、考古学家能根据人类远古时代所遗留下来的人工制品去建构当时之社会状况的重要原因。

四、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

如果说人工制品并不就是技术,那么掌握技术知识的人就更不能被看成技术;如果说人工制品所体现的技术知识是死技术的话,那么体现在人身上的技术知识就是一种活技术;如果说人工制品是技术知识的“存储品”的话,那麽人就不仅仅也可以是技术知识的“存储器”,更重要的则是技术知识的“选择器”、“解读器”和“生成器”。人工制品所内含的技术知识以及用语言表达的技术知识,只有靠掌握技术的人才能解读出来。同样地,也只有靠掌握技术的人的技术活动,才能在已有的技术知识和人工制品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技术知识和人工制品。

活技术存在于个人的记忆中,是个人知识的重要方面,也是人力资本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个人知识中,总有一部分是在组织学习过程中获得的而且专用于该组织,即只有在组织网络中才有意义和价值,可以称为专用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的专用性(specificity)说明了,技术知识通常并作孤立地存在于某个人身上,而是存在于个人之间、小组内部、组织之间等人际关系网络之中。个人知识只是在这种网络背景中才能得到恰当的评价,才能彼此关联形成有机的技术知识整体。该知识整体可以称之为组织知识,它并不是组织中个人知识的简单加总。[5]组织知识作为无形的组织资本,也表现出很强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意味着,组织往往在特定的技术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当组织转向其它技术领域时,其中原有的组织学习程序即遭不同程度的废弃。也就是说,组织知识只是在外部社会关系(比如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间)网络中才具有价值。人力资本和组织资本的专用性说明了技术知识的社会分布是非对称的,个人并不是彼此等价的,

组织也是各不相同的。这既是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结果,也是技术知识增长的推动力。当然,人力资本以及组织资本的专用性是有程度上的差别的,也是可以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转变的。存在于个人或组织中的技术知识的另一项特征是,它们并不都是易于用语言明确表达出来的,因而就不易写进“蓝本”(blueprint)里,以独立于个人或组织的方式,象公式信息或专利信息一样进行传播。这部分知识正是博兰尼所着重强调的难言知识。从技术知识传播的角度看,难言技术不可消除性的重要含义在于:技术知识的人际交流从来没有摆脱似乎也不可能最终摆脱’师徒传承”或面对面的密切的人际交往的形式;技术知识的组织际或区域际交流需要以个人或小组为媒介,通过人际关系或人的迁移去完成。比如,拥有难言技术的个人可以离开一家企业而受雇于另一家企业或者开办新企业,从而实现技术知识的转移。技术知识的难言维度提醒我们,技术转移决不仅是技术信息的传播,也不是生产设备的空间移动。博兰尼曾对匈牙利的一台全新的进口灯泡吹制机作过考察,发现同一台机器在德国运转良好,而在匈牙利整整一年都没有生产出一个合格灯泡来。([4],p.52)。对此,我们自然并不会感到陌生。星野芳郎也曾指出,技术常识和基础技术是最难转移的,因此“向中国的技术转移,在把机械、材料以及成套设备带进中国的同时,更有必要带入有关现代技术的最基本的作业方法和运用制度。如果可能的话,还应该让日本技术人员长期住在中国,通过现场指导,使作业标准和主系统的运用制度真正固定下来”。([7],p.11)这里所涉及的还仅是基本操作技术的转移,要使受方真正掌握实质技术其难度就更大了。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从技术知识增长的角度看,难言知识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个人或组织产生正确技术问题的源泉。也就是说,难言知识作为个人或组织成长过程中潜移默化积累起来的“支援意识”(subsidiaryawareness),自发地引导着个人或组织的注意力和关注方向,以辨识特定的技术问题,并通过集中意识(focalawareness),解决将要获得解决的技术问题。所以,难言知识既包含着发现技术问题的启发性期待,也孕育着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方法预期。简而言之,难言知识孕育着“正确的”技术问题。正因为如此,博兰尼更喜欢用“难言的知”(tacitknowing)去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就是说,技术知识的增长和人工制品的创造过程是难以明确表达的,更是不能形式化的,谁也找不到技术进步的算法。

以上我们着重论述了个人或组织知识的专用性和难言性方面,两者从不同的角度显示了个人或组织在技术知识问题上的特异之处。更一般地,个人或组织的知识基础难言地制导着个人或组织技术知识增长的速度和方向,从而产生渐进的累积效应和路径依赖效应。这是因为,已有的知识基础能增强存储与其相关联知识的能力;知识基础越深厚,其吸收能力越强,对外部技术机会也就越敏感,因而也就越易作出超前反应去开发新技术能力;[18]知识基础中孕育的正确的技术问题及其解决,预先地定向了技术进步,它反过来融入个人或组织的知识体系,形成累积性增长,而不是一种颠覆。

上述技术观,既与那种认为技术不过是独立于人或组织的物的观点不同,也与那种把技术看作可以普遍适用的易于复制的信息的观点迥异。我们相信,把技术理解为知识,认真对待难言的和专用的技术知识,认真对待这类知识与个人或组织的不可分性,能够使我们对技术创新的组织安排有一种新的认识。

五、技术知识和R&D的组织安排

在考察过技术知识和工人制品的关系、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的关系之后,让我们回过头来,重新思考技术创新的组织问题,尤其是R&D机构内部化于企业的微观机制。

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下经验研究的发现,有关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知识运用的经验调查与分析都得出了大致相同的结论:[19](1)在企业运用于创新的知识中,大约有三分之二来自企业内部的R&D努力和现有的专门技术能力,余下的三分之一来自企业外部。在企业外部知识来源中,贡献最大的是其它企业,尤其是用户企业和供方企业以及竞争企业。其次才是学术机构和政府实验室,其在各产业部门的贡献各不相同,变动范围大致是5—20%。(2)从企业内部获取的知识主要与R&D和设计相关。从这类活动以及生产岗位上获取的难言技能,与那些来自文献资料和学校教育的正规知识相比,总体上对企业技术创新做出了更大的贡献。当然,企业亦通过关系网络,从其它企业和研究部门获得某些难言知识。(3)来自企业内部的那部分知识,约有半数是企业员工在R&D、设计、生产和销售活动中通过组织学习集体地获得的,另外一半则是纯粹的个人知识,是个人先前所受教育和工作实践的产物。(4)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学术机构和政府实验室的更有价值的贡献,不是具体的样品设计与开发,而是其发现的新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技巧。这些结论突出地表明了,就企业技术创新而言,内部技术知识较之外源技术知识、组织知识较之个人知识的相对重要性。

有关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成败因素的经验研究则表明:[20](1)成功创新的特征是善于捕捉和理解用户的特定需求;失败的创新则常忽视或无视这类需求;(2)企业内部开发、生产和营销活动的匹配十分重要。成功者具有这种协调技巧,而失败者则常常因为缺乏内部知识交流而无法协同。(3)成功的创新者,尽管都有内部R&D能力,但是,他们对来自企业之外的科技信息和知识也有相当的利用;失败者则缺少与外部技术知识网络的交流。以上三点发现分别证实了供方—用户关系链条、企业内部知识交流网络、外部公共技术知识网络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成功的重要性。

上述两方面的经验发现表明,企业技术创新发生的背景是三个彼此相关联的网络的叠加:企业内部网络、企业间网络、相关于该企业的公共技术知识网络。这三种网络,既是技术知识交流的网络,也是社会交往网络。这正是企业技术创新所由以发生的技术—社会支撑结构,它是企业所建构的,反过来又建构着企业(这里暂不考虑政策、法律等上层结构)。可以说,一家企业从诞生到成长壮大的过程,也正是不断地重建这三种网络的过程。

在这里,问题并不是“企业为什麽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为我们完全可以把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定义”为企业,尽管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进行技术创新。问题的实质在于:为什么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利用的技术知识主要来自内部网络?为什麽企业又需要一个外部技术知识网络的支持?

从技术知识的视角看,企业的特征就是其技术基础,这种技术体现在企业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厂房等人工制品上,更体现在企业员工的人力资本中,企业的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充分利用当下的物质手段和各种投入品去生产用户企业或消费者所需要的人工制品,从而尽可能地获取最大收益。正是企业的技术基础和基本目标决定了企业的议事日程和认知范围,使企业员工在互动过程中建构出企业历史与未来发展的“因果图”(causemaps),[21]界定其特定的有待解决的近期、中期和远期问题(包括技术问题),并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当一个技术问题被个人、小组或企业确认后,个人或组织的“支援意识”总是被首先调动起来,搜索这些严格地依赖于背景的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些问题也许对整个企业是难言的,但在特定的小组如产品开发小组,也许就易于传达;这些问题也许对企业外部网络是难言的,但在企业内部却可以是彼此明了的;这些问题对企业是重要的技术问题,但对于外部网络来说也许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正是企业技术问题的难言性和专用性使得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本成为最佳的问题解决者。如果企业没有相当水准的技术的人力资本,那麽,企业就连真正的技术问题是什么,都难以辨明,又怎麽

谈得上去进行技术创新呢?反之,正是因为企业有一定的技术水准,企业才能够捕捉到恰当的技术问题,也才能够去认知和建构外部技术知识网络,以备不时之需。但这种对外部知识的利用总是决定于内部的解题过程和运行系统。上述分析表明,企业内部的社会交往、价值认同、知识共享与交流、专用语言的生成等都有助于内部技术问题的捕捉和解决,都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企业的认知特征,决定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并不是随机的。[22]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并不是海阔天空地搜索技术知识的社会总“库存”,随意引用各种技术知识。相反,由于企业处在特定的技术范式和技术轨道上,由于企业处在特定的供方—用户链条上,由于企业特定的人工制品和人力资本,便得企业只能发现并尝试解决特定的“正确”的技术问题,并在这一背景下评估和利用可得的外部技术知识。换言之,企业的技术搜索总是局域搜索,其搜索的方向、范围和有效性均受制于企业内部的技术基础。正是这种状况,使企业的每一次技术创新都既是对企业内部技术传统的更新,更是对这种传统的扩展,由此形成企业技术知识的积淀和累积性增长,使企业通过人工制品的生产在市场上保持其特定的与其它企业相区别的专业化的竞争优势。

企业的目标就是以人工制品在市场上一争高下,而主要不是以出售技术知识获取利润。企业为什麽就不可以直接出售技术知识?这是因为,如果企业技术知识是难言的,它就无法与组织分割开来,也就难以出售;如果企业技术知识是专用的,它就少有需求市场;如果企业技术知识是可清晰表达的整理知识,由于其易于复制而难以确立产权,当然比较难复制的人工制品更难获利;如果企业获得一项全新的技术,其市场前景的高度的不确定性,往往使需求方的定价远不及供方的期望。因此,企业的技术转移往往是成熟技术,把人工制品(如生产线)、操作指南和技术服务组合出售。这样看来,人工制品作为一种界面,比起技术知识来,更适合成为企业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的边界。企业只得在自己的技术世界中利用各种各样的异质的技术和社会知识,去建构更易获利的人工制品。在此一过程中,外部研究成果是有用的,但是有很大局限性,因为外部研究机构的成果往往与企业特定的技术问题并非直接相干甚至是很少相干的。从这种意义上讲,企业只能靠自己解决问题,当然也不排除靠引入人力资本,使之成为自己的一员。

至此,我们基本上从认知的角度论述了企业内部技术知识的重要性。那麽,为什麽就需要R&D组织呢?这与企业技术创新的繁复性和高度的不确定性有关。企业内部技术问题的偶发性、技术问题产生的频繁性、技术问题的系统关联性都要求有专门的组织去承担排除故障的任务,而一个这样的与生产过程适当分离的专门组织的出现,正可以拓展整个企业的技术视野,既能从事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创新工作,又能同时保持既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也正是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企业倾向于利用相对一般化的和与结果无关的决策规则,如,“把销售额的X%投入R&D”,“按照常规份额在基础研究、风险项目、渐进创新间配置资源”。这种元规则(meta-rule)已经得到一些计量研究的确证。人们发现,R&D投资形式在一个企业内基本上是具有较低误差的随机游走。[22]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说,恰恰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企业采纳了内部R&D组织这种确定的常规组织,并采取稳定的政策,“以不变应万变”。目前,由于企业外部技术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外部技术知识网络的重要性有了增加,但这决不意味着企业内部R&D行将被取代。相反,它倒说明,内部R&D组织甚至更为重要了——它不仅要从事内部的创新,而且要能更加敏锐地监测外部技术机会的变化,更有效地吸纳对自己有用的技术知识。也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避免步入人们已广泛注意到的“技术锁定”的陷井。这样看来,企业内部R&D组织的出现也使企业技术基础拥有了某种再生的动力。

以上我们主要论证了企业内源知识的重要性和内部R&D组织的必要性。至于企业所在的供方—用户链所传递的技术知识以及其它来源的技术知识的重要性,似乎是不言而哈的,这种技术知识通过人际交往的传播会更为有效。因为人们的解题过程不是去回忆自己拥有的整个技术知识库存,而是在此时此地搜索出那恰好可用的特定的技术知识。这意味着,企业的外部知识网络的核心部分,并不是匿名的,而是人格化的,因而也是一个社会关系网络。

新技术新知识范文篇2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本质上是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就是将创新的成果以权利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其在法律上受到保护。在全球一体化的新形势下,必须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上升至战略高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特别是占据相当比例的高新企业,其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唇齿相依。

(一)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

关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目前理论界还未有形成统一的界定标准。从字面含义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包含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子概念,也有学者认为是概念内涵中“量”和“质”的两个面,本文即从此角度出发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进行分析。所谓中小企业(SmallandMediumEnterprises),是指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企业资产、经营范围、员工数量等规模上都较小的经济单位。中小企业的具体概念取决于其认定标准,由于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认定标准难以统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赢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得到迅速成长和发展,无论是工业总产值还是税收比重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均高于大型企业。我国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也经历了几次较大的调整,目前认定的国家标准为2011年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出台实施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该规定第四条对我国十五大类行业的划型标准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技术创新之于高新技术企业,是其发展的基础和灵魂。高性能技术企业,简言之就是致力于技术创新和研发,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与经营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1]25高新技术企业相对其他企业类型,有其特殊性,一旦被认定,便享有一般企业不具备的政策优势,故其认定标准和要求也较之一般企业更高。现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依据为2008年颁布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九大类领域技术划定为高新技术范畴。综上所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含义可概括为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科技人才为主体,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拥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从事相关产品研发和生产销售的规模较小的经济实体。

(二)知识产权战略的内涵

战略,可被认为是具有统筹全局的系统性的策略和谋划。关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义,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所谓知识产权战略是权利人利用知识产权而取得竞争优势的策略和一系列措施”[2],这是从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权利运用角度所作的界定。也有观点认为,“知识产权战略,是指战略制定主体通过加快推进与己相关的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促进自身总体目标实现的总体谋划”[3]5,这是从管理层面所作的解析。还有学者侧重功能目的性,将知识产权战略概括为利益主体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免受竞争对手的侵犯而利用相关制度所采取的策略和手段。[4]178上述观点均在一定程度上阐释了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在特征。本文认为,可从三个不同视角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内涵进行解读,即从静态理论角度,它是阐释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诸领域运行的一般规律的范畴;从动态运行角度,它是由规划、执行和评估等组成的一个动态系统;从权利属性角度,它具有超越于私权的特质,而具有能影响国家整体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全局性和根本性,故而有对其进行战略考量的必要。[5]5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战略是利益主体为实现其长远规划目标、谋求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下,运用知识产权而采取的根本性策略和进行的全局性谋划。

(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特征

1.全局性与长远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的指引下,通过对当前及未来一定时间内的经济形势、市场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宏观动态的把握,基于对自身及同行竞争主体的经济实力、科技能力、知识创新和人才状况等有基本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下制定的,指引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原则和方案,该原则和方案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为企业发展和总体目标实现发挥总体谋划和指导作用。

2.法律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战略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运行和实施必然置于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框架之内。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智力成果必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部门依法确认才能成为其权利,并由此免受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侵害。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有法律性,受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约束,同时也得益于制度的保障。

3.动态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规划,在企业内部统一执行,并作为企业应对外部竞争、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策略,具有动态性与可执行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固然具有一般战略的宏观性与指导性,但它绝非静态不变,战略的实施与运用是其存在的灵魂,它的具体措施和策略影响着企业知识产权从无到有,再到转化应用及权益最大化的整个过程。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的分类与选择

鉴于不同理解,可以从多个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进行划分。本文从商业运作方式以及技术发展阶段两个角度,分别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类型进行分析,为中小高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的选择提供参考。

(一)从商业运作方式,分为进攻型战略、防御型战略及攻防结合型战略

1.进攻型战略

进攻型战略模式表现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采取充分主动性,对内表现为积极进行技术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对外进行知识产权的转化应用以及由此创造的利益最大化。此类战略模式主要适合自主创新能力强,在市场竞争结构中处于优势地位或垄断地位的企业,如少数大型企业集团。知识产权独占(排他/一般)许可或转让,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等战略是进攻型战略模式在具体实施中的重要类型。

2.防御型战略

防御型战略模式与进攻型模式相对应,对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研发上相对趋于保守,主要表现为模仿创新和排他使用。实施防御型战略的企业通常在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人才资源等方面比较匮乏,较少进行原始创新,以我国众多中小企业最为常见。此类知识产权战略模式在技术创新上以模仿和追随领先技术为特点,在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利用上通过绕开和回避大型企业集团构筑的知识产权壁垒,以避免因知识产权侵权而产生的诉讼风险和争讼费用。

3.攻防结合型战略

所谓攻防结合型战略,是将进攻型战略和防御型战略结合使用的模式类型。一方面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一般都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创新能力,在细分市场领域内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影响力;另一方面,这些技术一般又不能占据行业内的核心技术地位,不能与大型企业全面抗衡。故而,攻防结合型战略必然成为我国大部分中小高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首选。

(二)依企业技术发展阶段,分为技术领先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追随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1.技术领先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技术领先型企业指的是“以主动开发具有领先性的先导技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基础技术为目标,力图凭借领先的技术占领市场和控制市场,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6]6的技术创新型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通常具有强大的研发力量和较深厚的技术储备,在人才、市场及科研力量等生产要素方面都具有领先于行业的特点。这类企业一般以跨国公司、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以及部分在细分市场占优势、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为主。技术领先型企业在知识产权运作实践中,通常以进攻型知识产权战略为指导,因其着重于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较一般企业而言面临着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市场开拓、竞争对手联合抵制等一系列风险,以及为此支出的高额成本。因此技术领先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知识产权实际运用与风险防御机制的建立等。

2.技术追随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技术追随型企业是在技术创新特征上与技术领先型企业相对的企业类型,它是指企业在对现有领先技术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领先技术及其市场化产品的空白和缺陷进行改进和完善,以实现对领先技术的追赶,从而在市场中获取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技术追随型企业又可理解为技术模仿型企业,二者在创新的本质特征上是一致的,即均不以追求率先发明新技术、开辟新市场为目标,而是在新技术和新市场的基础上进行学习和模仿,是一种学习性创新和模仿式创新。技术追随型企业与技术领先型企业相比,无论是从人才、资金、技术、研发实力,还是从企业战略选择、发展规划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一般缺乏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能力和实力,我国众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都是此种类型。技术追随型企业在知识产权实践中通常以防御型或攻防结合型战略为指导,既可弥补企业在自主研发能力上的先天缺陷,还能避免高额的技术研发投入和风险。因此,技术追随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模式的构建更多地侧重于对现有技术利用和对他方知识产权的获取和利用,以及在知识产权的实施过程中对可能的侵权风险的防范等方面。[7]上述两种类型划分实际上是从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出发,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分类来源和选择依据进行阐释,由此总结出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要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选择符合自身发展特点,能够助推市场竞争力提升的战略类型。

三、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的因素考量

鉴于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结合其当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诸因素,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需谨慎思考和衡量。

(一)确立明确的战略原则和目标中小高新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类型,有其特殊的成长环境。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受制于资金和人才两大短板

,薄弱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欠缺独立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依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但另一方面又具有大型企业无法比拟的高度创新灵活性和信息反馈能力,在敢于承担风险方面比大型企业更具优势。为此,我国中小高新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的布局考量中应首先明确确定把握市场和政策、重视合作和共赢等基本原则,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良性循环发展为总体目标,制定适合企业自身,同时适应市场的知识产权战略。

(二)认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环境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提高竞争力、适应市场竞争环境的重要砝码。但由于不同的区域范围、时间阶段和行业领域,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存在差异,都会直接影响战略模式的选择,因此,事先了解和掌握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是非常必要的。从国际形势看,当前发达国家无不通过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来推进本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强化对本国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这使我国企业面临着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和贸易进攻的严峻形势。在国内,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规定到2023年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水平较高的国家。该纲要不仅在国家高度确立了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同时为全国范围内企业战略的制定提供了指南和制度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实施环境。总之,在国内外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背景下,我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要审时度势、紧抓机遇,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建设.

(三)依据企业发展阶段和特点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在不同发展时期,其特点和需求会有所不同,具体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也应有区别。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起步期,企业的经济实力、技术和风险承受能力都较弱,知识产权策略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预防和避免陷入同行企业的恶性竞争,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其次要通过外部技术的吸收和引进,积蓄创新要素和研发力量。此阶段宜采取较为保守的知识产权战略,如技术追随型战略。在成长后期及成熟期,企业要转变战略目标,以加强自主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抓手,形成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对企业发展的持续推动力。总之,我国中小高新企业应依据各个发展时期的技术定位、市场定位和产业定位,统筹各方因素,以全局性和长远性的视角对知识产权战略进行规划,制定合乎理性、具有可操作性的战略方案。

(四)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知识产权战略

市场的瞬息万变及技术创新的特点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不是经久不变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需与其他各部门相互协调、有效沟通、信息共享,密切掌握市场最新动态和变化发展趋势,及时得到市场信息反馈,在分析预测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适时调整切合市场需求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在执行的过程中不背离市场规律而得以有效落实,也才能成为企业的强大动力与支撑,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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