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c)-0105-01
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表现日渐突出,全国各大城市雾霾天气频繁出现。根据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在2014年7月的《2013年度金华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金华PM2.5浓度为64μg/m3,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2年有所下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在评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三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负荷最大(47.7%)。
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金华市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为PM2.5,主要污染源来自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锅炉烟气、工业有机废气、餐饮业油烟以及露天焚烧垃圾产生的烟尘,属于复合型大气污染。目前金华市城市发展迅速,建设项目众多,由于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同时,由于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造成扬尘污染。所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城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中占成较大比重。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形成的主要原因
目前金华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高层建筑施工、高架桥等市政工程改建、建筑拆除等工程在大量开展,使得各种建筑施工扬尘给城市空气造成日益严重的扬尘污染。该研究者调研过程中走访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遇到部分工地新楼竣工前打扫卫生时工人直接干扫,或清扫后图省事,直接从窗户往外倾等,造成粉尘从高空向外扩散。或者在水泥搬运过程水泥袋破损,水泥粉尘局部污染严重,水泥倒人搅拌器的过程中更是不断地冒出许多粉尘,由于水泥颗粒较细,遇风更是满天飞扬。市政工程方面,在城市道路拓宽、改造及公用设施时渣土不能及时运走,又无妥善处理措施或及时填埋、硬化等,轻风一吹,沙尘泛起黄天黄地。综合各专业各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情况,总结该市在城市建筑领域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已有建筑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2)建筑施工中的基础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3)城市道路拓宽、高架桥施工等城市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4)施工现场筛砂、砂浆搅拌制作等工艺流程所引起的扬尘污染;(5)施工现场由于道路未全面硬化或者路面散落沉积物由于过往车辆引起的扬尘污染;(6)建筑材料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当时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7)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比如个别工程野蛮施工、违规操作产生的扬尘污染等。
2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在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已经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扎实开展了新一轮“811”生态文明建设等推进行动,着力解决了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但在政策落实和环境监管方面仍然暴露出一些严峻问题,导致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依据突出。其中主要问题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未形成。建筑扬尘污染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施工场地内的污染、材料运输道路上的污染等,涉及到政府多个管理部门,需要环保、公安、住建、执法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但目前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存在监管薄弱,职责不清等问题。
(2)社会各层对扬尘污染认识还不到位。建筑扬尘污染相比工业粉尘和燃煤窑炉等颗粒物排放污染更隐蔽、来源更零碎,导致多年来,从政府主管部门到普通公民都缺少对其重视力度。而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拆迁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使得扬尘污染越来越凸现出来,对这些开放源,查阅资料几乎没有采取过有效的防治措施,更没有相应的标准和法规。
(3)施工现场管理粗放,组织不严密。缺少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周边居民的监督举报,加上工地负责人节省开支、施工人员贪图省事,导致实际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比要求的要差得多,明确的要求和规定难以落到实处。甚至有些工地由于施工单位只注重工期、安全等,施工中环保问题根本就无人顾及。而市政道路施工因为施工组织不严密,往往导致过早开挖路面,又不进行必要洒水、围护等防尘措施,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
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的主要举措
针对前面对建筑施工带来扬尘污染问题的描述,对扬尘污染问题必须提高认识,把建筑扬尘作为城市大气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完善法规标准,配套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针对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存在监管薄弱,职责不清的问题,建议制定法律或条例赋予环保部门实际的、可操作的统一监管权。政府各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环保、城建、园林、交通、环卫、房屋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效地遏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针对施工单位贪图经济利益,消极节能环保的作为情况,相关部门应针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及主体施工应制定统一的施工要求,核发施工手续,并将降低扬尘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从制度上约束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
(2)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单位,应明确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并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扬尘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等;施工单位是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责任单位,应做好扬尘控制方案的实施与管理;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确保各项扬尘控制的措施落到实处,做好源头减尘和降尘工作;监理单位是扬尘控制的监理责任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控制方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劳务单位施工过程的直接参与者,应将防尘意识和防尘措施能够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工法,提升自身从业水平,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工艺流程、野蛮施工、违规作业等造成的扬尘污染。
(3)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防治扬尘污染人人有责,艰巨的环保工作仅仅依靠环保部门的监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扬尘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知识,努力提高各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促进全社会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增强他们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特别是要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使他们真正自觉担负起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也应鼓励居民积极举报有扬尘污染的企业,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2013年度金华市环境状况公报[N].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科学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治理措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年初,我局就将环保工作列入了全年的工作计划,紧扣环保工作责任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目标。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国策意识,我局深入建筑企业、在建工地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质量,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
(三)高度重视,狠抓扬尘治理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管理防止建筑扬尘、废水、噪声污染,我局专门成立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局质监站具体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抓落实、监理单位抓监管的工作机制,将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下发各工地,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要求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多措并举抓整改,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采取硬化、围挡、冲洗等措施进行降尘治理,对建筑工地空气尘土采取防尘炮等设备进行治理;对建筑物料场采取蓬盖、覆盖等措施进行治理,对裸露土进行绿化覆盖以及对渣土车采取覆盖、冲洗等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硬件达标。
三是坚持以建筑工地为重点,紧紧围绕“六个100%”的防治目标,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抓牢防治工作的关键环节。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我局在10月召开“资溪县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下发《资溪县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施工及监理企业16家,在建项目24个参会。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行落实;我局成立了三个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督查小组,对全县在建工地进行了大检查,下达“扬尘治理”整改通知单20份并整改到位;期间主要领导带领督查小组深入施工现场一线进行指导督查,进一步增强了各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的对落实扬尘治理工作的思想意识;经过连续的整治行动,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有效改善。
(四)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督促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容建设,该工程按时完成建设进行试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推进三江国际、泸溪府等新建小区污水处理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浓度,完成问题整改并销号。目前城镇污水处理相关工作已移交至城管局。
(五)强化管理,确保监管到位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施策,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和指标落到了实处。
一是从源头上规范。我局在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一审批、三同时”制度,对引进的新、改、扩建的项目要求其先过环保审批关;在建设的过程中,认真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
二是在监督中整治,我们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了整治效果。
三是在服务中提高。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我局把环保工作当作是为人民服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之所需,认真抓好抓实。
三、存在问题
部分建设单位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将扬尘治理费用写入合同,没有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部分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部分项目监理单位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未加强施工现场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将环保法规、政策的学习纳入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城乡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切实增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保护环境作为城镇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增加宣传频率,切实增强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认识到扬尘治理对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