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花费大国,电池年产量高达150亿节,花费85亿节,占世界总量1/3。电池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由于废旧电池的污染力之严重令人震撼!
废旧电池已成为最大的重金属污染源,此中的铅、镉、汞会伤害人体骨骼和神经系统,影响造血功能。任意抛弃废旧电池会危害生态环境,1节一号电池能使1平方米的土地失掉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会使600吨水遇到污染,这相当于一个人一世的用水量。我国每年花费产生的荒弃电池有70至80亿只,可回收率却不足百分之二,我们的环境正在一每日恶化,需要大家来保护。
为了保护地球家园,今年,校团委建立了“三叶草”环保工作室,采集废旧电池环保办理,团委在校门口、一楼兵乓场所、二楼校史大厅、三楼大厅、学生宿舍搁置了特意的废旧电池回收箱。希望老师们和同学们都能踊跃的行动起来,从此刻开始,就加入到回收废旧电池的`环保队列中。让我们人人都出一份力,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xxx
xx月xx日
亲爱的人们:
你们好!
本来我们共同生存在一个鸟语花香、空气清新的蓝天下,然而我们不断开工厂、砍伐树木等一些恶*,因此我们的地球妈妈的'身上创伤越来越重。
以前,我们经常在河里面自由自在的游泳,然而现在,由于工厂越来越多,排放的污水也越来越多,而更可气的是工厂所排出的污水缺少治理。因此,造成了大面积对河水的污染,如今很少有人在江中、河中游泳了。
你们知道吗?我们那些关不紧的水龙头,看上去一滴一滴的很少,但一当他们聚集起来则有上吨水。
为了我们的居住环境不再变差,因此我倡议:
1、节约用水,洗过菜的水可再用来冲厕所;
2、当水龙头漏水时,应及时修补换新;
3、少用一次性物品,减少对树木的砍伐;
4、不随地吐痰,保持环境卫生;
5、不用塑料袋,多用环保袋;
6、用完的废旧电池要放入电池回收箱,也可聚集废纸等物品回收再利用;
7、尽量少开车,多走路,这样不但可锻炼身体,还可减少废气排放。
为了我们未来美好的家园,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环境吧!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各位老师、同学:
废旧电池中含有汞、铅、铬、镉等重金属,这些有毒物质经过各样门路进入人体内,造成长久存储难以清除,伤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能够致癌。一粒小小的纽扣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世的饮水量;一节干电池可污染一立方米土壤并造成永远性危害;废旧电池直接威迫着人类的健康。所以,增强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办理显得特别重要了。
为此,我们提议:
一、大家要充足认识废旧电池的危害性,它对自然环境产生严重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迫,人人都要重视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
二、我们小朋友都来做保护环境的宣传员,仔细宣传废旧电池的`危害。踊跃对所在住所区和管理处宣传和建议,争取他们的支持,把提议书张贴在所在住所区的重要地方,使这个工作真实人心所向。
三、不乱扔旧电池,把每一个废旧电池都投进指定的回收箱,这样,有益于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不让一个废旧电池流失。
同学们,废旧电池的回收需要大家热忱参加。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们所住的小区做起,做到家家户户讲环保,人人关怀环保,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我们美好的家园作出努力吧!
南山实验学校南头部三(4)班
名家富居实践小组
中国环保局长:
您好!
我是一名小学生。知道我们的确球是一颗物产丰富生机勃勃的星球。以前,鸟儿啼叫,花儿绽放,地球母亲带给我们一个美丽的世界,她是那么的慈祥、和蔼。但是,身为“地球之子”的我们,却伤害“母亲”最深最深。随意捕捉野生动物贩卖;任意砍伐树木,制造所为的“红木”家具;污染河流,抽取地球“母亲的血液”。这些令人发指的罪行,竟是身为“地球宠儿”的我们所犯下的,难道那些人不觉得丢脸吗?不觉得可耻吗?不觉得对不起地球母亲吗?
终于,地球母亲忍无可忍要惩罚我们:让猖獗的沙尘暴蒙住我们的.眼睛;恶臭的地沟油使我们大量呕吐;人类伐木后,泥石流大量的从山上冲刷而下,夺走了许多宝贵的生命。其中,也包括5.12汶川大地震,这些都是人类犯错的代价啊!
你们知道吗?身边不起眼的东西也能吞噬着我们的生命:一节不起眼的电池,弃入了大自然同,竟然能污染60万升水啊!这可是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还有大家熟悉的IPHONE手机其性能超越了所有的手机,但是它一天的销量比一天诞生的婴儿还多,如此巨大的使用量会加速全球气候变暖,你还在用吗?
朋友们,人类永远是最聪明的,我们已经觉悟了,我们已经对“母亲”的伤害深表歉意。泱泱大中国,浩浩礼仪之邦,怎么能落后于世界环保浪潮呢?
我倡议:
1、大家行动起来,勇于同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2、少用一次用品。
3、拒绝食用鲨鱼等食品。
4、低碳生活,从我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5、少用电子产品。
6、将身边的旧电池收集起来再处理。
重视环保,从你我做起!你我能力有限,但是你我心无限!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