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案由类型呈现多样化。
这类案件中,案由直接涉及拆迁纠纷的占约30%,另外占到约70%的案件,我们称其为拆迁间接引发的纠纷,案由类型涉及较多,主要包括财产权属纠纷、所有权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继承等,仅从案由来看,似乎和拆迁并无关系,实则不然。如王某财产权属纠纷案中,王某于九十年代末时将其所有的某村房屋出售给非本村的李某,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因该村面临拆迁,为获得高额拆迁补偿金,追求利益最大化,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称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相互返还房屋及购房款,从而引发纠纷。
(二)纠纷多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
综合分析这类案件,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拆迁安置补偿金问题上,包括当事人直接对补偿金异议引发的纠纷,也包括因诉争房屋即将面临拆迁,促使当事人对高额补偿金产生一种预期占有,从而引发的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案件纠纷。可见,无论属于对既得补偿款的不满,还是对预期补偿款的占有,都与经济利益密不可分。
(三)农村拆迁矛盾相对突出。
案件中绝大多数是涉及农村房屋或宅基地拆迁和征收的,当事人亦多为村民与村委会,也有少部分当事人之间为家庭成员关系。相比较来看,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案件较少。这主要是由通州区地处农业区,农村占地面积较大,以及近年来政府实施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等工程项目等特点所决定的。
(四)案件审查结果多为不立案。
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基本均为不立案,同时由于这类案件的案件事实一般相对清楚,故从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再到检察院申诉历时较短,一般为两年。而对于个别案件的裁判稍有瑕疵,又不足以引起抗诉或再审的,一般可以通过给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矛盾产生原因分析
(一)土地性质由集体转为国有后补偿标准不一。
拆迁中大量房屋土地性质的变化导致拆迁适用法律、政策的争议,造成由拆迁补偿标准、程序、安置模式的不同引发的拆迁补偿矛盾。一方面,转化性质的土地上的拆迁除要对房屋进行补偿外,还涉及征地补偿、劳动力安置补助、地上附属物补偿、家禽果树补偿等,往往情况较为复杂,但补偿安置政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补偿标准也不尽统一;另一方面,如果同一块地、同一拆迁项目涉及集体和国有两种性质的土地时,因拆迁应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势必会造成补偿标准、程序、安置模式的不同,易引发拆迁矛盾的产生。
(二)基层组织作为力度不适当。
尽管基层组织不是拆迁过程中的责任主体,但拆迁过程中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都是由基层组织来承担的,在面对上级组织和群众这一“上下矛盾”时,基层组织应当充当切实履行职责、协调上下关系、积极化解矛盾的中间人角色,但实践中有的基层组织工作尽头不足、缺乏责任意识,只是在中间“和稀泥”;而有的基层组织作为力度又“过大”,形成“越权”,导致矛盾的产生。
(三)拆迁补偿金数额急剧增高。
近年来,由于拆迁补偿金数额的急剧增高,导致被拆迁房屋所有权归属争议问题日益突出。当事人为了追求高额的补偿金,使其利益可以最大化,从而出现了一系列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如赵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赵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定金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房屋过户手续,究其真正原因正是由于诉争的房屋即将面临拆迁,而拆迁补偿金的数额明显高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金额,为此钱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履行相应过户手续,而田某反诉买卖合同无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田某不服申诉至笔者所在检察院。
(四)同村房屋因拆迁时间不同补偿金数额不同。
由于政府的相关拆迁规划政策不同,存在同一村的房屋有的先拆迁,有的后拆迁的情形,随着拆迁时间的拉长,拆迁补偿金的数额标准也在逐年增长,这样由于被拆迁的时间点不同,造成了同一村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不同,先拆迁户所得的补偿金明显少于后拆迁户所得,因此造成先拆迁户心理严重失衡,从而引发矛盾。如周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因为周某所在村的房屋存在先后拆迁的情形,而周某的房屋先被拆迁,因此周某认为跟本村后拆迁户相比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以此将村委会诉至法院,
要求补偿。
(五)违章建筑不能获得补偿。
房屋拆迁过程涌现出大量违章建筑,包括土地违法,规划违法,如耕地变工地,道路上建厕所等,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这些无产权房屋也提出补偿要求,但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中“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这些房屋均不在补偿范围之内,这势必造成被拆迁人心里不易接受,成为拆迁的一个顽疾。如程某不服土地管理拆除建筑物处罚案中,程某曾与某村签订租赁协议,租用该村土地建厂,但双方均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村被征地拆迁,而程某所建厂房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故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最终被城管强行拆除,且未获得补偿,程某不服诉至法院。
三、化解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
拆迁杂糅了多方的利益纠葛,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其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的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不断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结合办案实践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和研讨,如进一步系统学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一系列政策、指导意见等规范文件,学习可以采用邀请专家讲座、与有关部门开展座谈、及针对典型案例集体研讨等形式,从基础抓起,提高干警对拆迁类案件的办案能力。
(二)加强拆迁补偿安置的规范性建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求。
不断推进有关城乡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管理、监督各个环节制定公平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加强拆迁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封闭性。同时注重相关补偿规范及操作流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使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与市场对接,严格控制补偿标准明显不适当的情况发生,此外评估公司要依法依规评估,体现公平性、合理性。拆迁工作各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依法保障被拆迁人利益。
(三)切实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检察机关可以就拆迁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深入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社区、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一些在拆迁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基层组织,使其更加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在服务过程中准确定位,同时在被拆迁人群体中树立依法、理性维权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
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拆迁工作会议,既是一次思想动员会,也是一次工作部署会,更是一次责任落实会。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东扩”和“中提升”战略、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区委、区政府作了多次专题研究。为什么要召开这样一个规模、这么一种规格的会议,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拆迁任务非常重大;二是拆迁时间非常紧迫;三是拆迁工作难度很大。拆迁工作单靠哪个部门或街道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必须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共同来关心,共同来参与,共同来理解,共同来推进。所以要召开这样一个规模、这样一个范围的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合力来推进。刚才,继光副区长对我区拆迁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六个街道和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后,区政府还要与有关街道、区拆迁办签订责任状。会议开得很有成效,氛围很好。以此为契机,将掀起我区规模比较大、参与面比较广的拆迁工作新高潮,全面加速**提升与发展步伐。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讨论的意见,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拆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拆迁工作是城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城市化加快推进、东部新城开发建设的全面展开和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启动,拆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现。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紧紧抓住**城市化加快发展的机遇,着力加强拆迁工作,不失时机地推进城市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刚才,继光同志总结了几个特点,我完全同意,总的来说,是拆迁机制进一步完善,拆迁合力初步形成,拆迁力量明显加强,拆迁进展非常显著,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随着国家宏观环境的变化,随着城区经济发展、区块开发、城市化推进,又对拆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拆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拆迁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不断加重的拆迁任务和日益趋紧的拆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拆迁工作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城区经济发展、功能培育和环境改善的关键因素。对此,全区上下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快推进拆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是贯彻落实“东扩”和“中提升”战略、抢抓发展机遇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提出“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区域发展战略,着力加大功能区块的开发和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提升中心城区的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在11个县市区中,**优势最为独特,独享“东扩”和“中提升”两大战略机遇,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是东部新城既是“东扩”的核心区域,更是“中提升”的龙头,服务业集聚区中的核心滨水商务区和甬**南岸滨江休闲商务区又是“中提升”功能区块之一的三江中央商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反复调研,近日市实施“中提升”战略领导小组又将把我区的七里垫商业休闲区列为重点推进的功能区块之一。要贯彻落实好“东扩”和“中提升”战略,关键就是要加快以上功能区块的培育形成,功能区块的培育形成又需要一大批功能性项目和楼宇的落地,需要现实的土地和空间作支撑,从这个角度上讲,能不能加快实施和推进拆迁工作,能不能及时净地供地,就决定了功能区块开发建设能否如期顺利推进,决定了我们能不能准确把握好“东扩”和“中提升”战略实施给我们带来的千载难逢的重要战略机遇。因而,我们必须站在加快**区域发展、服务促进**发展大局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拆出发展机遇,拆出发展好局面。
(二)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是强化招商引资、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前提。对于**这样一个中心城区来说,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产业的优化升级有赖于招商引资的不断强化和发展空间的持续拓展。随着土地管理政策不断趋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更为严格,拆迁工作在招商引资中的决定性作用日显突出,已越来越成为招商引资的基础和根本。现在很多优质客商和项目企业都看到了**政治、经济、文化重心东移的趋势,看上了**这方热土,都希望来**投资发展。但真正有意向、有实力的客商,一来就要看具体的地块、问具体的地价和供地时间,而这些都有赖于有效的拆迁工作。离开了拆迁工作,没有可供开发的土地,再好再优的项目也难以落地,再多再大的合同外资都无法转化为实际外资,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拆迁,招商引资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拓展发展空间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区委、区政府把拆迁工作完成情况与招商引资收益挂钩也正是基于这个考虑。因此,我们必须狠下决心,通过强力有效的拆迁,拆出发展项目,拆出发展空间,拆出发展后劲。
(三)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是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功能开发的根本保证。项目建设是我们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功能开发是培育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突破口。项目落户后能不能尽早建设,区块规划后能不能尽快形成功能,关键在于拆迁工作,根本也在于拆迁。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注重项目建设和功能开发,引进了一大批功能性项目,着手谋划推进了一批功能性板块建设。但受制于拆迁等原因,不少项目和区块建设进展并不顺利。如今年上半年我区20个重点项目中就有新中源商务中心、松下国际商务中心等8个项目因为受制于拆迁进度,延缓了前期工作和开工日期。再比如我们的七里垫商业休闲区从20xx年就着手策划,中信泰富广场项目20xx年浙洽会就已经签约,都是由于拆迁工作难度大,直接影响了开发建设进度,影响了我们急需培育的城市功能的形成。另外,拆迁工作不能如期推进,往往直接影响安置房和配套设施等的建设,还往往引发许多不稳定因素。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拆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决心,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全力推进拆迁工作,拆出生产力,拆出竞争力。
(四)加快拆迁工作,是应对区域竞争、破解发展瓶颈的迫切要求。当前,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竞争日趋激烈。从**的情况看,各城区竞争的焦点主要体现在对自身优势的发挥和对机遇的把握上,体现在培育城市功能的速度和质量上,各区在贯彻实施“中提升”战略中,都铆足了劲、下足了功夫,千方百计寻突破、求发展。从市里着力推进的重点功能区块上看,各区块的功能虽各有侧重,但互有交叉,不少区块之间存在明显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谁拆迁进度快,谁招商引资快,谁建设进度快,谁就能赢得发展先机。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其万达广场的建设推进就直接与我们的七里垫商业休闲区、中信泰富广场相竞争。海曙区和义大道的万豪大酒店与我们的香格里拉大酒店,都在你追我赶,赶时间、抢进度,为了就是抢占发展先机。同样江北的湾头休闲区开发建设的各项工作进展速度很快。可以说,区域之间竞争已日趋白热化,各区都在拼项目、拼前期、拼拆迁、拼进度。从这点上讲,拆迁工作是我们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的基础,是我们迎难而上、增创新优势的根本。因此,我们绝不能因为独享“东扩”和“中提升”两大机遇、坐拥新城开发建设这一历史契机就沾沾自喜,而必须以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时不我待的机遇意识,举全区之力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拆出发展先机,拆出竞争优势。
(五)加快推进拆迁工作,是优化城市环境、造福市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拆迁是推进旧城旧村改造的基础,是优化城区面貌、改善百姓生活环境的基础。近年来,我区把旧城改造和旧村改造作为党委、政府的实事工程不断予以推进,同时加快城市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大批市民群众的居住环境、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仅在“十五”期间,全区拆迁面积就达11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近万户。正是通过扎实有效的拆迁和建设,全区建成区面积从“九五”期间的十多平方公里,扩大到了现在的三十多平方公里,全区原有29个行政村已有10个完成了拆迁改造。但是,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要求相比,与市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需求相比,与**建设现代化新中心城区的目标相比,我们的城区面貌,我们的基础设施,我们的功能配套,群众的生活环境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强力有效的拆迁工作基础上。因此,我们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拆迁工作,拆出宜居宜业环境,拆顺民心民意,拆出和谐美好新**。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这场拆迁大会战
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底的这一轮拆迁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有效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势推进,确保各项拆迁任务如期完成。
一要着力突破重点区块。重点抓、抓重点是我们最有效的工作方法,是我们推动全面工作的关键和突破口。一是全力推进东部新城拆迁。东部新城是“东扩”的核心区,是“中提升”的龙头,今年是东部新城开发建设的关键之年和突破之年,明年东部新城就要掀起建设高潮。现在东部新城招商形势很好,城市花园等一批项目要进来落户。这些都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拆迁工作予以保证。我们到今年年底之前总共还要完成22.4万平方米的非住宅拆迁,明年还有18万多平方米的村民住宅需要拆迁,尤其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住宅拆迁,一定要及早谋划,及早发动,做细做实做好各种工作。我们的拆迁任务非常繁重,对此,福明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千方百计地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将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到各社区,共同推进拆迁工作。年内重点要着力抓好中山路道口、江澄路及西储备地块、民安路延伸段等9个区块的拆迁任务。同时区拆迁办、东郊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新城10%留用地和宁丰地块的拆迁任务,这两块地块分别有房屋面积27万平方米和7.3万平方米,涉及企业多、村民住宅多,情况复杂,拆迁难度大,需要着力予以突破。二是扎实推进集聚区拆迁。各责任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序推进集聚区的拆迁工作,重点做好惊驾村地块、戚隘桥地块和滨江核心区五幢成套房、七里垫地块以及荷池巷、七塔寺西侧、北侧非成套房改造地块扫尾工作等。
二要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各有关街道和部门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拆迁工作时间进度要求,将任务逐层逐级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岗到人。区重点办要切实承担起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职能。区拆迁办作为拆迁单位的法律主体,要认真负责做好各拆迁项目的前期工作和总体拆迁方案、相关制度的制订,政策的指导把握,以及拆迁资金的安排。各街道作为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扎实做好拆迁区域内的具体拆迁实施工作,包括组建强有力的拆迁工作小组,开展拆迁项目调查摸底,制定拆迁工作方案,做好拆迁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协调保障拆迁地块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做好相关维稳工作。国土、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围绕各地块拆迁的目标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规划文本审批、土地预审、红线划定、补偿政策确定、房屋的丈量和评估、拆迁许可证的领取等等都直接关系到拆迁工作能否如期启动、顺利推进。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各拆迁地块的拆迁工作,服从区里的统一协调,要服务到现场、服务到地块,做到紧密服务、跟踪服务,充分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三要完善措施优化方案。会后,各责任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人员深入到被拆迁户、被拆迁单位进行调查研究,迅速摸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抓紧制定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拆迁工作实施方案。每个作业地块的工作组也要紧紧围绕时间要求,围绕任务要求,制定本工作组的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在制订实施拆迁方案时,力求做到反复论证、科学合理,做到工作布置具体细化,任务分配明确量化,时间、节点进度明确化。对一些“硬骨头”地块的拆迁,要制订多种预案,不断完善具体的操作措施,充分运用软硬两手,扎实推进拆迁工作。
四要把准政策依法拆迁。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政策是工作的依据,政策是前提和基础,政策是拆迁的生命线,所有的工作都要围绕政策展开。在拆迁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学习借鉴上海卢湾区“九公开”的做法,对所有拆迁户的住房面积丈量、评估、补偿标准、签订协议、安置房的分配、选择次序等都要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步骤,都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不留任何后遗症。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守政策底线,前后政策要一致,不得擅自开政策口子。工作人员要过好人情关,对营私舞弊的要按纪律严肃处理,对影响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拆迁中要坚持依法拆迁,严格按照有关拆迁法律政策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地组织实施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要做到文明拆迁,广大参与拆迁的干部要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要靠责任心、靠耐心,不厌其烦地做好工作,用锲而不舍的精神攻坚克难。在拆迁工作中,工作要细、动情要真、说话要实,特别是对被拆迁人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以及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要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在群众中树立执政为民、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五要讲究方法有序推进。拆迁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攻坚任务,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各街道和部门肯定会碰到许多新矛盾、新问题,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要冷静对待,及时梳理和解决,创新方法扎实予以推进。一是要针对具体地块创新方法。从今天会议明确的任务看,不同的地块情况各有不同,有的是面临整体拆迁,有的是“拔钉子”,有的是拆迁扫尾,可以说具体任务、具体环节、具体对象都各有不同,对此,各责任街道和部门要注意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开动脑筋,创新方法,扎实有效地予以推进。二是要找准拆迁工作切入点。拆迁工作千头万绪,各被拆迁对象情况千差万别,都有各自的特殊情况,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家逐户再梳理核实,对每一户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注重工作细节,找准工作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探索和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动迁户提前签约、率先搬迁。要重点做好“钉子户”、“为首户”、“困难户”的工作,采用不同方法,想方设法各个击破,做通一个、带动一片,实现举一反三的拆迁工作效果。对个别无理取闹、拒不拆迁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实施强制拆迁;对个别组织煽动闹事,酿成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措施,全力以赴,确保拆迁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拆迁工作可谓是天下第一难的事情,在前阶段的拆迁工作中,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难能可贵,凝聚着广大干部的心血和努力。在这过程中,也锻炼了我们的干部和队伍,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下步,我们要集中精兵强将,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推进拆迁进度,把各项工作任务做细、做实、做透,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力求以最快的速度达到最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我们建设东部新城和服务业集聚区是代表了**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拆”是为了长远发展,“拆”是为改善百姓生活。区委宣传部要做好舆论宣传的牵头工作,各级各部门从现在起要通过各种载体和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策划,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要认真做好拆迁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工作,边拆迁边教育群众,营造浓厚的拆迁氛围,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耐心细致、面对面地做好对拆迁户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拆迁的个人和企业负责人首先在思想上理解并接受拆迁。要大力宣传拆迁的法律和政策,会后,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使每一位同志尽可能多地掌握好政策,既当好拆迁战斗员,又当好政策宣讲员。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和思想发动,促使拆迁户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拆迁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拆迁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不是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工作,而是事关**的大局,事关**的形象,事关**整个投资环境的打造。因此,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合力推进。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动手,我们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攻克不了的堡垒。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拆迁工作的强大合力。区重点办、区拆迁办、各责任街道和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既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履行好职责,又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一起推进拆迁工作。我们的政法机关要围绕全区拆迁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保障,对确实要依法强制拆迁的拆迁项目,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简化程序,提速办理;对阻挠和破坏依法拆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维稳、信访部门要提前介入,全面深入地掌握拆迁地块的社会稳定情况,要和街道一起及时发现和处理好拆迁中的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到拆迁工作中去,帮助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等工作。这里还要强调的是,拆迁工作需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衔接协调,区拆迁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主动汇报工作,积极反映困难,全力争取支持,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广大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在拆迁大行动中带好头、做好示范,绝对不允许在干部及其家属中出现钉子户。
1.我村总支有成员七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委员四名,村委会成员四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一名委员已辞职)。两委紧跟街道党委步伐,远转正常。
2.我村在2018年综合考核中荣获三等奖,村集体经济收入近一百万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租赁收入,二是房屋租赁收入,包括旧厂房改造后的房租和村委建设的综合楼,宿舍楼租金。
3.村委会非常关注弱势群体,每年都对建档立卡户和因病等重大变故造成的困难户进行补助。同时对村文艺宣传活动非常支持,宣传队也不负众望,在区、镇两级的文艺汇演中取得不俗的成绩。特别是龙灯表演,在老年体育节上进行了表演,获得好评。
4.我村一直关注乡规民约的宣传,民风淳朴。关怀涉军人员,特别是曾参战的涉军人员,村每年都召集他们开座谈会,并对其进行慰问,在历次涉军人员上访中,我村没有一人参与其中。村民壮爱华因其丈夫保险理赔事宜三次诉讼至法院均败诉,其不服判决,因此上访,我村多次与其沟通,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并请示上级领导协调,已达成协议,但其付了部分款项后,又上访,再次与其沟通无果,两会期间只能轮流值守,以免外出非访。
二、宜城街道张巷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村为发展集体经济建设了综合楼和宿舍楼,工程款两千余万元,村委会举债数百万元,村级债务较重。
2.我村绝大部分土地已被征用,村民也已进入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周边几个村已结算了土地补偿费,很多群众十分关心土地补偿费的发放问题,已有很多村民到街道询问,领导曾答应2018年年底发放该款,但到现在未能发放。
1989年前,这里却与诗意无关:残破斑驳的院墙、混乱拥挤的大杂院和胡同口火柴盒一样的老式居民楼,毫无美感可言。这里的生活远没有文人雅士笔下缅怀的那样诗情画意。
两院院士、著名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家吴良镛先生受邀对菊儿胡同进行改造。他和学生出了上百张施工图,经过长时间的摸索,遵循着“有机更新”的原理,成功地将菊儿胡同改造成了新式四合院。
没有了随处可见的肮脏和拥堵,取而代之的是黑瓦白墙的民居,高低错落的楼群,温馨安静的环境,传统的邻里温情与现代的快捷方便。在这里,传统与现代和谐并存。
菊儿胡同的改造无疑是成功的,然而,面对一个又一个古老民居上鲜红的“拆”字,传统与现代如何共存,中国的城市又将何去何从?
千年村落面临百日拆迁
清水砖,空斗墙,黑色的砖瓦已经有些破败,老宅的墙根长上了草。走在江苏镇江以东的丁岗镇葛村,恍惚间,仿如梦回大清。
沿着小巷蜿蜒而入,就能看见低矮的楼房错综而落。走几步,与晚清的老宅不期而遇。原汁原味的“大宅门”,门板正中还有蝙蝠和“寿”字i再走几步,“麒麟送子”的砖雕又映入眼帘,线条勾勒简洁,刚劲有力。据统计,葛村现存宋代至民国期间文物古迹和传统建筑60余处,11330平方米。它保留着镇江地区历史最久远、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住宅群,还有堪称镇江地区最古老的祠堂——懈氏宗祠。
就是这样一座“镇江最美的古村落”,如今却难逃拆迁的悲惨命运。
2011年11月,当地政府公示了“葛村提前拆迁项目房屋拆除工程”的信息,提出要在100天内完成对这片区域的拆迁工程。拆迁工作共分6个标段,工程总规模达11.97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81万元,拆迁规模是548户,而葛村总共有570多户人家,也就是说,葛村基本要被拆空。
固守了几百年的老宅子,多少风风雨雨都无惧地经历过,面对轰鸣的推土机,却只能低头轻叹一声,化为尘土。
“上头说了,解氏宗祠可能不会拆,可是我们也不愿意看到其他的老宅被拆。这房子都是祖祖辈辈的根,怎么能说拆就拆?!”村民们无奈地抱怨着。村中的古建筑和数百年来的风俗文化的命运,牵动着所有村民的心。村落被拆,文化蒙尘,最后只剩孤零零的宗祠尴尬地立于废墟之中,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结局。
生态建设区京西古村的新命运?
站在北京石景山区的小青山向西俯瞰,整个五里坨古村落上方弥漫着灰黑色的尘烟。这里正在实施大规模的重建,不久后,这里将成为北京市最大的生态居住区。
五里坨,这个曾经京西古道上的古村落,已经在拆迁中灰飞烟灭。
王家大院,五里坨现存规模最大的四合院群,从第一任主人王肇睿开始,王家人在此已繁衍超过七代。
“以前的时候,逢年过节别提有多热闹了,”王家第六代后人王贺兰老人回忆说,“从腊月二十三就开始忙活,张灯结彩,就连准备饭莱,都是一盆一盆的。”想到过去一家人在一起的热闹,老人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现在,过年可没有这么热闹了,这房子都要被拆了,大家也很难聚起来了。”老人不无遗憾地说,“一辈辈传下的老院子,谁能舍得就这么没了呀。”
太阳西斜,老人拄着拐杖站在院子中,眼中满是不舍。
村中的一座座老宅,是历史生态的根基。历史与时间赋予了它们特殊的生命,它们承载着文化形态,见证着历史兴衰。一户户村民居住其中,本身就是现实生活与历史传统的交融,是人文生态的生动体现。古村落的拆除,让村民们失去了世代承袭的生命和人文家园。人居分离,生态建设区何以谈生态?
将旧城打造成新的生活功能区,出发点并没有错。然而,实施过程中一片又一片的老屋变成废墟着实让人心寒。传承了百年的历史可以忽略不计,沿袭了几代的传统文化可以抛诸脑后,虚幻的经济前景让人们迫不及待地将一座座古宅夷为平地,炫耀般地盖起生态建设区,自以为跟上了时代的脚步,殊不知,正是他们,愚蠢地切断了人文传承的链条,让现代的我们两手空空地面对未来。
五里坨,一切被推倒了重建,不知道建成后的生态居住区对于自己的“五里坨”这个名字,会不会感到陌生而茫然?
保护性拆建新生抑或湮灭?
广州有句俗语,“未有河南,先有沥滘”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沥滘村,是一个有着800多年历史的古村,早在清代,便是“五百年祖德,十三代书香”的名村。村内现存明清宗祠13座,此外还有大量古民居。
在沥滘村靠近珠江的码头边上有着一棵参天古树,枝叶茂密。大树的旁边有一块立于民国十九年的广州市界碑。偶尔出现一两个村民牵着小狗散步,或坐在树阴下聊天。“这棵大叶榕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是沥滘村现在最古老的树。再往里面走,就是卫氏大公祠了。不知道这些还能保存多久。”作为村里辈分最高的老人,卫浩然黯然地叹了口气。
一纸拆迁令,让这个在珠江边繁衍生息了数百年的古村落,面临着被淹没在城中村的灰霾中去的命运。
有学者说,中国许多城市在发展中,伴随着外延式扩张的深入,内涵式城市化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对人居环境及人口素质较低的城中村改造,已成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环节。可以说,城中村的城市化与实现城市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紧密相关,因而,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
西安市和我国许多城市一样,曾经多年的外延式扩张发展,造就了众多的“都市化的村庄”。它们基本上都具有以下特点:村民基本无地可种;村民的经济收入主要以房屋出租为主;城中村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园林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居住环境恶劣;村庄建设无序发展,农民房屋随意加高扩建,“黑窄密,脏乱差”问题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大;许多低收入流动人口拥入其中。这些“陈年旧疤”式的城中村严重影响了西安市的整体形象和城市发展。
由此,西安市政府从2002年开始,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决心对城中村进行改造。
据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长安大学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王升学介绍:2002年至2005年,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算是起步阶段,2005年至2007年是探索阶段。在此期间,2005年8月11日,西安市政府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具有转折性意义。此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国内外资金投资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这与以前的“自筹资金,自我改造”模式相比,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城中村改造的发展进程。
尤其是随着2006年局级建制的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组建以及2007年《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西安逐渐探索出了一条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改制先行、改建跟进、整村拆除”为改造原则的“西安模式”,使城中村改造呈现出了一派勃勃生机,从2008年开始进入了新一轮的启动和全面发展阶段。
《管理办法》成标志性文件
2007年10月20日,《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据了解,该《管理办法》是目前国内首个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实施的城中村改造办法。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强力对此评价,该《管理办法》在制度设计方面有重大理论突破,主要是确立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的原则;在利益协调上,侧重对村民利益的保护,兼顾农民、村集体、开发商、政府各方,体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精神。其根本意义在于奠定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法律基础,使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拥有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制度环境,推进了“改造”走上规范、有序、合法、科学发展的快车道,成为“改造”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标志性文件。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现在已经接受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的委托,规划、国土等部门在这里设立派出机构,因此城中村改造的所有手续都可以在这里办理,使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另外,对开发商而言,城中村改造所有建设项目免缴工程定额测定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安置村民的住宅建设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村民来说,在房屋拆迁和安置上也有了法律保障。
106个村已列入改造计划
目前,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程,是指新城区、雁塔区、莲湖区、碑林区、未央区、灞桥区这六个城市中心区,不包括临潼区、长安区和阎良区,此范围共有城中村407个,占地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城中村就有286个,直接涉及村民人口37万人,据估计间接影响数百万人,远远超过城中村民人数。
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贺登峰介绍,目前,全市列入改造计划共有106个村,其中二环以内57个,加上上个世纪80年代农转非的都市村庄15个,共计72个,这也是目前的重点改造区域,其农业人口约有2.5万户、8.98万人。并且已有40个村的改造工作方案已通过审查予以批复,有32个村相继进入了改造建设的实施阶段。
目前,西安市累计完成旧村拆除220万平方米,完成新建2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6亿元;9个村完成了旧村整体拆除工作;结束了62个村2.3万户、6万余人的农转居工作;开展了63个村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其中,30个村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5个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方面因素,事关村集体、村民、政府、开发商等多方面利益,需要做详实的调查、制定详细的计划和相关的政策保证。其工作难度和艰巨性可想而知。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7年,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常务主任贺登峰对此并不满足,他在总结去年前10个月的工作时认为:西安市城市改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建新不拆旧,特别是整村拆除力度不够。在2007年整村拆除中只有碑林区的仁义村、星火村、黄雁村,雁塔区的辛家坡村。另外,新区建设的面积中,集中安置面积较小,开发面积较大,不符合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其次,各种建设手续办理差,由于土地周转周期长,一些改造法规没有出台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急于求成,造成违法建设。当然还有对重点村引导和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出现了“重中不重”的现象,忽视了二环以内72个村和二环以外批复方案24个村重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各区普遍存在“重有形改造,轻无形改造”现象,在无形改造工作中,经济体制改革和撤村建社区工作相对滞后,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何确保“改造”有序发展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西安市政府明确要求,一方面,要做到改造与建设有序发展,另一方面要保证群众利益、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解决好村民的拆迁安置以及长远的生计问题。
这两点要求,正是这项系统工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如何切实有序地进行发展?对此,西安市副市长岳华峰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他说,首先要强化政府在改造中的主导作用,统一负责招商引资、拆迁安置等工作,并积极吸纳有利于发展的先进机制和经验,确保拆迁的有序进行。要做到“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各区区委、区政府应尽快单设机构,配齐配强城改办领导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抓好土地转性的突破和无形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土地转性问题,是制约城中村改造的瓶颈之一。据了解,西安市城改办已经向市政府写了专题报告,并向省国土资源厅进行汇报,可望早日实现突破。
同时要培养典型,抓好示范村建设。他强调要加快发展,就需要善于抓重点、抓关键,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树立榜样,抓好示范村建设,推进和带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发展。
并且要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城中村改造健康发展,在改造过程中,由于监督不力等原因,违规建房、售房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假借城中村改造之名,行违法房地产开发之实的情况愈演愈烈。为了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近期将准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联合执法大检查。
此外,他还强调,要搞好城中村改造工作,还要重视广大群众的认识问题,做好宣传,让人们进一步正确、客观地认识城改。
2008年的工作目标
记者了解到,2008年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工作目标具体而明确。据贺登峰介绍,计划将拆除旧村100万平方米,建设新区100万平方米,确保一年内完成10个旧村整村拆除;在无形改造方面,完成二环内全部经济体制改革和30个村农转居工作,以及15个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15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
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城中村改造的“西安模式”,将无形改造和有形改造进行得更彻底,使村民完全融入大都市化生活当中。
今后几年,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总的工作思路是: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效果,三年大见成效,通过四五年的不懈努力,使西安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乃至大中城市中,达到一流水平。
祭台村村委会主任彪百龙告诉记者,这几年西安市成功的城中村改造实施,让村民们减少了许多顾虑,并且逐渐意识到,“改造”将极大提升西安的城市品位,能极大地改善自身生活环境,改造区还能成为城区经济的一方投资热土,带动社会就业,在完成市民身份的转变中获得更多的社会保障。他兴奋地说:“城中村改造给我们村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
我们有理由相信,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必然会进一步地有序发展,城市化建设将更完善,明天的西安会更美丽。
链接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共8章49条,高度概括了城中村改造的所有事项,进一步明确了“改造”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特别是对社会一直关注的土地政策、拆迁管理、群众安置,以及优惠政策等问题做出了明确清晰的指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范围:城中心的村将全部改造
西安市政府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实行计划管理,管理工作由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西安市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将全部纳入改造计划,二环路以外的城中村,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后,纳入改造计划。
原则: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对于城中村改造方案,有关部门将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
由城中村迁出的入学、入伍、服刑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迁回原城中村,禁止其他非农人员迁入城中村。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城中村改造成功后,将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就业:统一纳入城市就业范围
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范围。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业岗位,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和原村民个人按照比例承担。城中村改制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权益:可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
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被拆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城中村改造主体给被拆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过渡补助费。
城中村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数额。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
房屋产权调换的价格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新建房屋的综合造价(不含配套费和楼面地价)与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互找差价结算;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差安置。
约束: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