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提出的“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以总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为工作指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食用油脂消费环节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食用油脂安全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消费食用油脂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
以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包括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动、植物食用油脂为重点对象。
(二)重点整治内容
1、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脂现象。
2、索证索票是否执行。采购原辅料或食用油脂时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成品食用油脂采购台账。
3、抽样检测。在监管中发现涉嫌违法使用的食用油脂应对其进行抽样,并按规定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三、工作任务
加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食用油脂采购和索证索票台账,依法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特别要突出对火锅店、快餐店等食用油消费量大的餐饮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4月15日)。对食用油脂消费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6月15日)。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对象开展深入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用油脂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层层抓好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为主线,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确保校园平安,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持续抓好新建、改建食堂的规划设计审核把关,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积极指导学校运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严查擅自对外承包经营行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全面“灭C”,B级及以上食堂达100%;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民办幼儿园不断提升食堂硬件条件;加强培训教育,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召开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会;抓好重点节日、重点时段、春秋两季开学及各项整治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学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引发稳定事件。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食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食堂管理,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严防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和就餐过程中传播。
2.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一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做好后勤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二是及时签订(续签)劳务合同(协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责、权、利明确的弹性工资条款,将从业人员的从业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四是各单位要定期对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防控病毒感染肺炎知识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规范操作能力。
3.落实食堂卫生管理。要每天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检查、维护,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食堂后厨实行封闭管理,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4.规范食堂餐食制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三部门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食品加工、存放、售卖、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各道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禁采购、制作高风险食材食品;严禁食堂承接非必要性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同责责任制,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评议(评价)考核,定期研究部署职责范围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4次以上;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2.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中央、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29个食品安全制度、15个食品安全岗位职责和操作要诀的培训,注重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贯彻落实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方案》、《区教体系统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爱粮节粮主题宣传活动,培养全区师生勤俭节约的习惯。
(三)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食堂硬件改善工作。
1.大力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投入,加强标准化食堂建设和改造指导,建设流程布局合理、功能区间齐全,设施设备完善、生均面积达标的学校食堂。今年计划新建、改(扩)建食堂10个,建关爱食堂1个;着力改善民办幼儿园食堂硬件条件,推进民办幼儿园食堂设备设施提档升级。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全区镇所在地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在2023年底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先向家长委员会成员、民主监督机构成员、教师、部分家长、日常监管执法人员开放,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加强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广运用,各学校全面运用省智能化管理系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
(四)提高人员素质,做好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1.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各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课每年不少于10课时,要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班会”、课处实践、新《食安法》宣传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各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朝会、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结合季节性安全特点和专项安全工作要求,在不同时段组织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开展“光盘行动”、感恩教育等活动,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爱粮节粮、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传统。
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培训。要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师生、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二是不断完善培训机制和培训内容。认真组织召开8月全区首席食品安全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务求实效性;组织参加国、省提高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培训层次全覆盖;增强培训的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督促镇乡、各级各类学校(园)搞好二级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努力提高食堂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我区学校食品安全抗风险能力,使我区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五)落实民主管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严格落实食堂开放日制度、陪餐制度和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设立诉求电话、投诉举报箱等沟通平台,组织开展食堂民主测评,畅通诉求渠道;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开展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家长代表陪餐,同时在学校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同窗口购餐。
(六)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合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调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春秋季开学、重点节假日时段等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用水采购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专项治理。《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校外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活动区域,学校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排查,发现违规摊贩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进行整治;着力整治学校食堂无照供餐、超范围经营和无证上岗;违规采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和腐败变质食材、加工售卖高危食品,以及食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行为。
(七)狠抓重要节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抓好春、秋两季开校食品安全督查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4月在全区学校(园)开展为期一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检查;三是抓好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查;四是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检查;五是开展学校食堂无证供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对外承包问题专项整治及检查;六是抓好每季度的食品安全暗访督查;七是加强对高中阶段食堂管理和指导,落实对承包经营购买服务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市高中阶段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学年度风险识别工作;八是抓好区视频远程监控监管督查;所有监督检查做到有通报、有处罚、强整改、重落实、有推动、有提高、保平安。
(八)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每年最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且要做到演练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落实,有方案、有总结、有简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演练实效,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九)畅通报送渠道,做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雁教发〔2015〕70号)要求,严格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时限、方式、内容及程序,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处理中的、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善于提炼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正面宣传,树立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加强信息报送,每年镇乡管理组、直属学校上报信息简报不少于10篇。
(十)完善经营机制,做好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依法合规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资教发〔2013〕125号)文件要求严禁私自开办小卖部,按照《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全面清理、取缔非寄宿制学校在校内设置的食品销售场所;经批准的学校小卖部严禁超范围经营,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严禁售卖“五毛食品”、“三高”(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同时加强所售食品的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手段。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领导能力和素养。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勤奋的学习态度,确保与履职相适宜的学识和能力水平。
二、立足本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年初,印发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办实事“三市”战略计划》、《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控微创”监管模式工作办法》等文件,具体部署了全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5月初前往全市所有镇办园场及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督导工作,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就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进行了指导。
(二)突出监管工作重点,食品安全市场秩序规范
1、开展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商务、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了5个工作专班,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畜禽养殖场、屠宰场,以及各镇办园场肉制品企业、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肉食店等进行大检查,重点整治滥用抗生素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肉及假冒伪劣肉品行为,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坚决依法取缔。查封不合格肉及肉制品15箱,收缴白条肉150公斤,抓获郑场私宰“钉子户”丁爱军并开展立案调查。
2、开展问题乳清蛋白粉清查活动。下发了《关于清查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生产的问题乳清蛋白粉及相关产品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同时责令各大商超将受到或可能收到肉毒杆菌污染的产品批次在销售区予以公示,未发现国家公布的问题乳粉。
3、开展农副产品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下发了《市农副产品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市场开办方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与集贸市场开办者签订监管责任书、与市场内的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抽检、快检及度量衡检查力度,净化市场秩序,目前共实施食品快速检测771批次,合格率96.37%,收缴不合格或短斤少两度量衡54台;同时加大食品案件处罚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价实不符、短斤少两、销售不合格的现场制售食品及欺诈消费者等违法经营行为。
4、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印发了《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食药监、城管、教育等部门以及城区“三办一园”联合开展了沙嘴及工业园区、种子巷及“三中”、小学学校周边共390余家小餐饮卫生环境集中整治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专项行动,对卫生不达标、健康体检不到位的餐饮门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85份,督促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0余份;对5家拒不办证、条件极其简陋的门店实行了强制性关门停业。
5、全市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印发了《市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自8月上旬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开展了活动。检查儿童食品经营户788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2家,儿童食品经营店734家,学校食堂42家;抽检149批次;查处儿童食品案件40起,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6、开展节令食品专项整治。一是认真做好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针对重大节假日印发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联合专项检查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分阶段实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市场整治活动,很好地保障了节日食品安全。二是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今年以来,相关部门顺利完成了市人大、政协、党代会、高中考、全国体操冠军赛等10余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的保障活动。
(三)强化分段监管措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
1、注重种养殖源头监管。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紧紧抓住春耕季节,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检查农资市场8个,立案查处23件,查获违规产品6500公斤。二是开展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整治。检查门店610家,抽查农药品种1050个,立案查处19起,挽回经济损失达60万元。三是开展饲料质量安全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主动与市质检、渔政、卫生、工商、公安、屠管等单位合作,组织对兽(鱼)药门市部、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批发点,畜禽、水产养殖等地进行安全检查,共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96家、39家兼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部及养殖场128家,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同时,在“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中,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各生猪收购点进行突击抽查,一年来,使用检测试纸共计7850条,出动人员为2390次,抽样数量为5660次,合格率达100%。
2、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中心,以深入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屠宰运销病死病害猪肉行为,坚决查处私屠滥宰、注水肉等案件,切实做好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等,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46余起,收缴违法肉品5635公斤,无害化处理3365公斤,取缔私宰窝点4处。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98%以上,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在95%以上。出厂(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100%。
3、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促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结构转变,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造升级”专班,分步骤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改造升级。在改造过程中,一是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积极主动规范生产,建立各项制度;二是推动食品生产小作坊办理相关证照,对于符合条件的小作坊督促其办理工商部门预先核准证明,指导并推动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整改使其达到基本生产条件,特别是生产过程的质量卫生要求。通过改造,这些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截止到目前,计划改造升级的小作坊12家,已有5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4、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重点抓专项整治,开展了百日“靶向”食品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名酒专项执法行动;上海市工商局通报的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和上海市工商局通报的涉嫌销售无进口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婴幼儿乳粉、央视曝光的荷兰原装进口“美素丽儿”婴幼儿配方奶粉、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生产的问题乳清蛋白粉及相关产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含河豚毒素即食鱼干制品等多项清查行动。11项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32件,案值57.14万元,罚没金额130.66万元,收缴假冒伪劣食品3025公斤。
5、着力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一是开展突击整治。相继开展了学校食堂、火锅类餐饮、食品安全生产、春节、端午等节日期间食品市场、H7N9禽流感餐饮食品安全、小龙虾、餐饮环节肉类食品原料及肉制品、啤酒类产品、皮蛋产品、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周边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餐饮单位3798户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二是开展联合整治。与市工商局基层所联合,分别对长埫口、彭场、张沟、陈场、郑场、剅河等乡镇小餐饮开展集中整治,规范小餐饮21家,取缔4家,立案查处3家,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184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9份。与城管、教育等部门以及城区“三办一园”联合开展了沙嘴及工业园区、种子巷及“三中”、小学学校周边共390余家小餐饮卫生环境集中整治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专项行动,对卫生不达标、健康体检不到位的餐饮门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85份,督促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40余份;对5家拒不办证、条件极其简陋的门店实行了强制性关门停业。
(四)强化监管宣传教育,舆论导向基础工作夯实
1、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印发了《市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具体安排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全年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定期对宣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开展宣传周活动。邀请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启动仪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六进”、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培训、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通过上街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版、撰写科普知识稿件,利用新闻媒体播放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报送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工作信息25篇,其中大部分被省局网站及市级报纸采用。在《市报》、《武汉特办》、酒业管理信息网等媒体和网络累计发稿15篇,开展了酒类专题宣传活动。
4、宣传教育形式多样。采取以会代训、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举办食品安全对话会、开展“送法送科技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省实施办法》和识假辨假相关知识。采取现场开课堂,面对面培训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岗位培训,共发放《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资料1000余份,培训餐饮企业、学校食堂负责人、厨师长1000余人次。
三、严格要求,清正廉洁形象良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年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评价细则》的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取缔校园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摊点,落实校园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检查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或由家属分包,重点对食物原料(食用油、调料等辅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食堂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检查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的检查。检查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县农业、卫生、教育、工商、质监、环保、盐务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本次集中整治。
1.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及校院周边饮食摊点采购经营的农产品及农药污染残留状况的检查。
2.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检查。
3.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学校贯彻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4.工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力度。
5.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学校食堂或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6.商委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经营销售的生鲜肉及肉制品的安全检查。
7.环保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经营销售中的水源质量的安全检查。
8.盐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食盐采购使用安全进行检查。
9.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尽快制定本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的方案。同时,深入宣传开展此次联合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月-6月)。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09年7月上旬)。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特别要重视研究探索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形成总结材料,于2009年7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联合整治行动。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年初,我们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认真起草了《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项分解到各个部门,排定序时进度,交区食安委领导签发后及时下发,使得全年工作得到细致部署和分解落实。同时,根据全局工作安排,食品科及早计划全年科室工作,并将各项任务分解划定到人,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上半年,我们共牵头组织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1次、肉类食品质量专项整治协调会4次、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协调会8次、迎接省食品安全整顿考核协调会2次、迎接省食品安全调研组准备会1次、政协人大提案建议会办会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联络员会议1次,以及问题乳粉清缴、“地沟油”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布置会5次,将各项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及时部署,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加强沟通,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随着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逐年提高。我科对涉及食品安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办会商,与代表及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其建议和提案的初衷以及办理要求,把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要求其限时办结。初步办好后,组织责任部门一同将办理结果送达代表和委员,认真听取其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以期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更好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内容涉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差、地沟油整治工作、农贸市场监督抽检、食品标签不规范等,建议和提案办理满意率为100%。
三、注重保障,联合开展各类食品安全重点整治
我们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年共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元旦、春节、“人代会、政协会”)“五一、端午”期间、中高考期间、肉制品质量安全、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企业食堂专项检查、含塑化剂有毒食品专项清查整治、结合卫生城市复检“五小行业”专项治理、“地沟油专项整治”共9项专项整治工作。每一项专项整治活动中,我科都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跟进督查各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时了解整治动向,收集汇总整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力地净化全区食品市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月份,根据群众举报,我们组织区工商、卫生、质监和商务部门对王兴镇开庄的三家无证无照地沟油加工黑窝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共查获地沟油5000余公斤,相关当事人已由区工商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加工点已被依法取缔,我们对检查和取缔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有力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4月份,为进一步保障经济开发区内企业职工饮食健康,针对气温升高、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季节特点,我们联合区卫生监督所和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各类企业食堂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食品事故发生。重点检查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食堂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共累计检查食堂39家,对其中未办理许可证的29家企业食堂要求其暂停营业,立即整顿并限期办证,并督促无健康证的食堂从业人员统一到卫生部门进行健康体检。
在全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及时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市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相关部门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整治工作每周一和周四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四、规范引导,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突击月活动
七月份,我们牵头开展了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小摊贩等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突击月活动。
一是迅速进行会议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各环节食品五小行业调查,摸清所有底数并即时进行规范。由于食品小作坊具有隐秘的特征,给监管部门调查摸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我们跟相关乡镇和部门主动联系,就此项工作进行协调,对全区社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经营户进行了逐户调查摸底,确保摸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联合各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区农委、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城管等部门的责任科室,根据整治方案和标准,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为重点地段,进行拉网式检查,集中整治食品经营环境“脏、乱、差”、卫生设施、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屡次严重违法而不整改的单位进行从严处理;对无证经营、卫生设施条件差无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经过整改后差距仍较大的单位坚决取缔。三是积极做好明查暗访工作。我们多次组织开展食品“五小行业”明查暗访。要求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做好证照悬挂展示、场所环境清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等。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到各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复查。
五、联合督查,全力做好迎接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3月份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启动以后,我们作为我区迎审工作食品安全组的牵头部门,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市迎审办和市政府相关工作文件,对日常监管存在扯皮和空白的食品五小行业进行了职能明确,确保迎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落实迎审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络员会议,交流工作心得,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三是开展联合督查,联合区工商、卫生、农委和商务部门对城区的食品五小行业分路段、无盲区的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督查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限时办结。共下发督办单93份,已全部限时办结,有力地促进了迎审工作的序时推进,促进了全区食品“五小行业”安全状况的好转。
六、立足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今年,我们组织参与了全区“3.15”、“五一”、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安全饮食等知识。共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参加咨询人数近560人次,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观念和参与意识,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们及时收集整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上报的食品安全信息,并积极上报。全年共累计整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105篇,其中省局网站刊用4篇,《食品药品监管》刊用2篇,省食品安全网刊用?篇,市级和区级媒体刊用?篇。
今后,我科将进一步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查督办,充分发挥政府的食品安全“抓手”作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安委的相关工作制度。
2、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完成政务信息报道。
4、开展重大节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