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原则
要使中职护理教育在护理人才教育市场站稳脚跟,办出中职教育特有的优势,必须把握用人市场对护理人才的需求结构,不能一味追求“精”和“高”,不能和高职教育、本科教育相提并论,必须根据人才规格的具体要求来调整课程设置,改革课程内容。因此,进行课程设置改革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时展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着眼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既充分考虑学生就业的需要,又努力为学生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职业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发展变化,21世纪的职业演变速度将高于20世纪。因此,与社会紧密相关的职业教育课程必须及时反映社会发展、职业发展。
2.坚持职业能力培养。课程改革应以任务作为教学活动的起点和中心,强调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习知识和实践技能,并将知识、技能、态度的学习融为一体,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培养,实现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增强就业和发展的竞争力。尤其是护理专业技能形成的实践环节,这是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和重要环节。
3.坚持与地域需求相适应。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杭州地区的护理相关行业正在不断衍生和变化,对中职护理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也渐渐从综合性医院向社区、中医养生、母婴护理、综合门诊等场所转移。
笔者在对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已毕业的学生目前就业单位的调查中发现,在二级以下综合性医院就业的只占20.11%,在社区医疗服务站就业的占15.95%,在中医养生会所工作的占15.36%,在母婴护理机构工作的占13.64%,在综合门诊部就业的占12.03%,在医疗营销机构工作的占4.95%,还有选择到非护理专业相关行业的,占3.1%。所以,课程改革必须体现与杭州地区护理服务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强调以目标岗位群为基点,以“实用、适用、够用”为原则,进行课程改革。
二、优化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课程体系的策略
1.以就业为导向,重新定位培养目标。教育应当首先致力于个性的培养和社会生活的准备,那么职业教育也要具有这个功能。培养目标是学校教学的质量标准,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和表述是进行课程选择的基础,而课程设置又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途径和手段。一方面,人具有社会性,就业是社会对个体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人是社会的实体,发展是对个体自身提出的要求,因此,“就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应成为课程重构的出发点。
(1)课程目标需有职业性。职业教育与职业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职业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目标定位上,必须立足于职业教育要为国家建设培养后备的专门人才,即为学生“就业”做好方向准备。中职护理专业的毕业生除可在公私立医院、医药企业等就业,也可做家政,当特殊家庭人员如慢性病人、瘫痪病人、老年人、产妇和婴幼儿的专业护理人员。故学校在专业设置和专业招生时要深入社会市场做调查统计分析,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力求设置能培养出服务能力和动手能力一流、专业的职业特色突出的高素质人才。
(2)课程目标需有地域性。地域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目标定位上,必须立足于职业教育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文化背景、民风民俗、教育资源等相协调,即为学生的“就业”做好心理准备。培养目标既要满足社会需求,又要满足个人需求,所以专业课程建设要根据动态的劳动市场相对灵活地进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业课程设置应是一种市场主宰的“需求驱动”模式。因此,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课程目标的设定必须结合本地区特有的医疗护理服务市场需求,尤其要注意适应服务需求的不断变化。
(3)课程目标需有专业性。专业性是职业高中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将来从事的行业不同。专业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目标定位上,必须立足于职业教育要充分凸现其专业特点,即为学生的“就业”做好技能准备。因此,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的课程改革应该源于专业,在大专业的基础上设置不同的就业方向课程,形成就业能力“1+1”的选择模式。
(4)课程目标需有发展性。发展性是各级各类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共同点,也是教育的特质所在,没有发展性教育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发展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目标定位上,必须立足于职业教育要充分体现其教育特点,即为学生的“就业”做好能力准备。因此,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的课程改革应考虑到职业发展的需求及学生自我发展的需求。
教育的终极目标是把人培养成为生活的主体、社会的主体,即使人成为能够主宰自我并能动作用与外在世界的“人”,实现人生命的价值,谋求人生的幸福。杭州地区目前中专护理专业的生源主要是应届初中毕业生。如何按照国家制定的培养目标,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护理人才的要求,通过多种手段培养合格的中专护理专业技术人才,是现阶段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以能力养成为核心,重新整合课程内容。一般来说,课程内容涉及两大类知识:一类是涉及经验及策略方面的“过程性问题”。“事实与概念”解答“是什么”问题,“理解与原理”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而“经验”指的是“怎么做”的问题,“策略”强调的则是“怎样做更好”的问题。因此,“技能+创新”既是上述因素对课程内容选择的要求,也是“就业+发展”的课程目标在课程内容上的具体体现。
(1)课程内容需有时代性。时代性是社会发展在教育内容上对课程建设提出的要求。学习的本质是知识重组,即将原有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对象本身的内在结构相互作用。由于中职护理专业课程内容的相对稳定性与杭州地区日益发展的护理服务需求之间的不同步,导致课程内容滞后。时代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内容选择上,必须摒弃过时的教学内容,增加富有时代特色的教学内容,如涉及母婴护理、中医养生、医药营销等方面的内容。
(2)课程内容需有逻辑性。逻辑性是人的思维方式在教育内容上对课程建设提出的要求。实践表明,事物的逻辑性越强,人就越容易认识与掌握。逻辑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内容编排上,必须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由量变到质变、由低到高的螺旋式上升的认识规律。
(3)课程内容需有情景性。情景性是专业的学科特点在教育内容上对课程建设提出的要求。实践表明,教学内容的情景呈现得越具体、真实、感人,越容易拉近它与学生的距离。情景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内容设计上,必须增添一些典型的鲜活的教学场景。学校要按照职业工作环境来设计和建设,如建成模拟病房、门诊部、社区服务站、母婴护理中心等与实际工作场景相似甚至相同的实训场所,把教学内容也以一个个源于实际工作场景的典型案例,让学生有亲临工作情景之感,提升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融入企业文化,让护理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就成为一个准员工。
(4)课程内容需有融合性。融合性是学科的渗透性在教育内容上对课程建设提出的要求。由于知识间存在着相互联系,使得相近或相邻学科中出现了相同的教学内容,导致了学生学习的重复。融合性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内容规划上,必须理清知识的脉络,提高学习的时效性。课程内容融合性还须以模块式的课程结构来支撑,因为中等职业课程不仅要满足知识与技能综合化的需要,也要满足职业实践活动和个人发展的需要,课程设置与结构要十分灵活。以岗位所需的核心技能为中心来设置课程作为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点。从国外中等职业课程开发的核心理念来看,“双元制、MES、CBE和单位行业训练课程开发的基本思想是以行为主义心理学为理论基础的目标模式,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课程开发强调行业向导,课程目标具有明显的职业针对性,不以学科为中心,而是以职业岗位对从业者的实际需要为中心,根据工作岗位具体的任务和技能要求确定课程内容和培训教材,重视职业分析,强调能力本位,体现了能力本位的核心思想。”
3.以职业实践活动为主线,构建模块化、项目化课程体系。从课程论的角度来说,课程体系的构建主要包括学科设置、学科开设顺序、时间分配、实习实训的安排等。教学实践表明,课程体系构建得越科学,课程实施得就越顺畅。在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中,“合格”是指课程体系要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符合社会要求,“特长”是指学生在“合格”的基础上某一方面的能力有所突破。因此,它是“就业+发展”的课程目标在的课程体系构建上的具体要求。
(1)课程体系需要整体化。整体化是从功能的角度在体系建构上对学科设置提出的要求。整体化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学科设置上,必须从促进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智力与非智力等方面全局规划。专业性课程模版由于目标明确,内容短小,便于灵活组织合成适合需要的课程。
(2)课程体系需要结构化。结构化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在体系建构上对学科设置提出的要求。认识论研究表明,知识结构越清晰、层次感越强,越益于学生构建。结构化要求我们在课程建设的学科设置上,必须使开设的学科之间形成层次和梯度,合理安排好学科开设的先后顺序和时间分配。笔者认为,对于杭州地区中职护理专业课程的优化设置,应当顾及用人单位护理人才需加强的能力结构,有的放矢,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课程的课时,要与学生职业发展结合起来。应更注重护理专业基础和专业主干课在设置和实施过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性、实用性,以及对专业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为了以满足行业岗位转换甚至岗位工作内涵变化、发展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应适当广泛地开设与护理岗位相关的基础课程作为任意选修课。
论文关键词:法律保护学生权利开放教育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是指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界定,使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知道各自的行为界限。当某项行为超越法律界限而侵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的权利时,权利人可以获得法律救济,国家机关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是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他们在一种虚拟校园环境下接受教育,完成学业,与学校教师准永久性分离,学习的方式与条件和传统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完全不同。由于这种特殊性的存在,他们基于学生身份所享有的权利往往容易被忽视。为了促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健康地向前发展,我们应当特别关注学生权利的保护。因此,探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具有特别的现实主义。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受任何国家计划的制约和行政权力的干预。这和传统教育形式下的学生与学校的关系存在很大的差别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关系的合同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的建立以学校和学生双方自愿选择、协商为基础。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其他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学校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选择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双方的选择是同时自愿完成的。一般来说,学生考虑比较多的是专业是否符合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学习方式是否便利,学校的教育服务是否齐全,收费是否合理等,而学校则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习基础,能按规定交纳学费,办理验证手续等。这种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偶然性和随意性,双方在选择时均不受任何外部力量强制。通过这种双方自愿选择、协商—致所形成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具有合同的本质属性。
2、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是学校和学生双方互为对价给付的平等、等价关系。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时,必须给予对方对等的利益。学生接受教育服务,必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学校收取学费,则必须向学生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双方相互给予对方的对等利益只是具有概括的等价性,是经过双方协商以后一致认可的等价,而并非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完全相等。由于双方互为对价给付,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校和学生之间必然形成某种直接的价值交换关系。这种价值交换关系不包含任何行政权力因素,不受国家指令性计划的限制,完全遵循自由市场交易的平等、等价原则,体现出有偿合同的基本特征。
3、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中,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教育服务与消费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体现为:学校向学生提供教学服务、管理服务和必要的教学资源、学习场所、学习环境等,同时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在接受教育服务、进行教育消费时,以交纳学费的方式向学校支付服务费用。在这里,学校对学生没有行政管理权力,只有提供服务的义务。即使学生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学校一般也是以“不承认考试成绩”、“不认可学分”等方式处理,而不作出处罚。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权力来自于学生对某些条件的承诺和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认可,而不是来自于政府授权。因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关系是学校与学生双方之间的一种教育服务与教育消费关系,符合服务合同的基本特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关系的合同性质,决定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特殊性与具体内容,影响着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深度、广度、方式与途径。
二、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的基本权利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作为特殊的学生群体,除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权利以外,还基于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享有内容独特的教育消费者权利。
1、学籍权。学籍是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学生身份的基本标志。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取得学籍,便意味着与学校建立正式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标志着享受所获学籍学校学生权利的开始。学籍权是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进行教育消费、享受教育服务的基础。学籍权的取得是以注册的方式完成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对学生的人学条件基本上没有限制,学生只要具备入学的基础性学历,即具有接受高一层次学历教育的知识基础与学历层次,便可通过自由选择,与学校达成合意而取得某个学校的学籍。由于学籍的取得主要是学校与学生双向选择,协商致的结果,而不是根据国家计划和行政部门确定的条件来操作的。因此,终止学籍也应当由学校与学生共同商定。对于学校单方面取消学生学籍、剥夺学生学籍权利的行为,应当设定严格的法律限制和学校章程限制。
2、获得良好的教育服务权。学生一般是为了解决工学矛盾而选择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这种学习方式,学校在提供教育服务、组织教学活动时,除了教育内容必须正确和符合培养规格要求以外,还应当全面考虑和照顾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既在时间上满足学生的需要,又在教育方式、内容、深度、广度上适应学生的基础水平与兴趣爱好。教学资源、教学设备必须向学生开放,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必须到位。学生支付教育成本以后,便获得相应的教育消费权利。如果学生没有获得良好的教育服务,学校就可能构成违约。
3、自主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有权自主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是否参与教学活动、参加哪些教学活动,在何时何地参加教学活动等,都由学生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学校无权限制学生自主学习的活动,也无权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迫使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学生如果不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基本教学环节,其后果只是得不到相应的学分,此外不承担其他任何后果。这是由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性质所决定的。
4、获得公正评价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获得公正评价主要是指在学业成绩和品行方面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公正评价既包括日常管理中的公正评价,又包括评选各类荣誉称号过程中的公正评价。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一般通过考试打分的方式进行。在还没有找到替代考试的其他评价方式之前,学生的学业成绩都通过分数来表达。为了实现公正评价,考试评分标准必须明确和公开,评分过程必须公证。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注重学习过程的考核与测评,学校在考评时必须客观、公正,评价标准要统一和具有可操作性,任何随意评价的做法都是对学生权利的侵犯。学校对学生品行的评价一般通过对学生在校内外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表现的考察,以打评语的方式进行,学校应当有一套为学生所接受的评价标准与评价办法,以确保考核者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评价学生品行,避免以喜恶和情绪去评价一个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和各类单项荣誉称号时,学校应当确保评选过程的客观、公正、公平。
5、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权。我国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育考试制度、学历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学校依照一定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品行上的评价,对成绩合格,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的学生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相应的学历证明。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学生学业达到条件后,学校应当向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对学生在学校修读的效果所作的总结与证明,是学生被社会了解与承认的重要凭证。学校不能随意单方面剥夺达到条件的学生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6、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和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学生一样,享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社会团体的权利。在学校内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是学生的一项重要权利,这是基于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权而派生出来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虽然不在现实的校园内学习,但有虚拟的校园环境,有现代化的联络方式,同样可以组织各种学生社团,在网络环境下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营造校园气氛,丰富文化生活,培养各方面的兴趣与能力,促进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与交往,应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校对学生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的管理可能难度较大,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剥夺学生应当享有的这项权利。
三、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政策和法律规范的制度与实施过程中,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起指导作用的基本规则和准则。根据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特殊保护原则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虽然在教学手段、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与传统的高等教育差别很大,但是,在本质上与传统高等教育是相同的,都是要培养达到一定规格的高等人才。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在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上,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决不能人另册,他们基于高等学校学生身份所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应当同其他类别的高校学生一样平等地受到保护。宪法和教育法律、法规关于高校学生权利保护的原则及各项规定,对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同样适用。
2、特殊保护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其学生权利的法律保护机制尚未形成。学生在维护其权利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是一个弱势群体。为了在高等教育领域为所有学生创造真正平等的社会态势,在一定时期内,完全有必要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的权利进行特殊的法律保护。
3、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学生权利的取得是基于学生与学校之间形成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政策和法律赋予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一定的权利同时,必须要求其承担相应义务。在依法保护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时,同时应当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途径
1、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立法保护
立法保护是权利保护的首要方式。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立法保护,是指国家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范围、原则、内容、实施保护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解决权利争议的途径与程序、侵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法律责任等确定下来,并由有关的国家机关、组织、学校和学生予以实施、遵守的保护方式。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有关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等。目前,我国还没有行政法规以上层次的法律文件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他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专门的规定,这种状况不利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本人认为,从现实情况来看,可以按照以下思路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首先,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几年来初步探索的结果,制定反映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实际情况的行政规章,规定学生权利保护的各项内容,颁布试行;然后,根据行政规章试行的情况,在整理、修订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制定《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例》,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作出专门一节的规定;当条件成熟时,由立法机关根椐行政法规(即《条例》)的实施情况,制定和颁布《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以专门一章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保护作出全面的规定。以上三个步骤的立法,都必须以宪法和教育法为依据,分别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各个方面作出规定,消除立法上的空白。
2、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行政保护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行政保护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手段,使有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学生权利得以实现。行政保护的主要手段有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制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裁决等,具体包括:
(1)制定有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管理规定,规范这方面的办学行为,维护学生权利;
(2)对举办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校及其学习中心、教学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确保办学的基本条件,防止不具备条件的学校进入这一领域而损害学生的权利;
(3)对举办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学校及其学习中心、教学点的办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质量,如进行教学检查,抽考,整合教学资源,向学生提供咨询渠道等;
(4)查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如对于违规收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纠正,对于虚假宣传、欺骗学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制裁,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学习中心、教学点,取消不按规定办学的学校招生资格等等;
(5)调解和裁决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发生的纠纷,确保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实施。
1我国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发展背景
专业学位是面向特定社会职业的人才需求,为培养社会高端专业人才而设立的学位类型,更注重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具有从业的基本条件,能够将专业知识与技能相互结合,顺利解决专业问题,提出未来发展战略,可以看出来,实践与应用是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护理人员更多的是从事临床护理工作,除了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更应具备相应的临床实践能力。发展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是顺应国际形势,与国际接轨,培养更适合临床工作的一线人员。
2我国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情况2.1人学考试护理研究生招生参加全国硕士统一考试,考察3门课程:英语、政治、护理综合。对于护理专业的学生来说,人学考试由西医综合改为护理综合,则更为贴近护理专业本身,将本科所学的护理知识更为统一的呈现在一张试卷上,可体现出护理专业的特色。录取原则是在国家统一医学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校的招生计划来制定分数线,通过复试,则可正式进人学校正式开始研究生学习。
2.2招生对象高等医学院校数是将护理学连同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制定统一的招生简章,对报考者没有特别的要求。但专业学位护理研究生强调的是培养护理实践能力,因此也有大学在招生目录备注里添加了相应的考核方式,例如苏州大学要求考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在复试中增加健康评估考试,以考査学生所具备的实践_力水平北京协和医学部要求报考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者,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2.3培养目标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制定培养方案的依据和基础,结合我国国情和社会需要,有针对性的实行教学。要求坚实的掌握护理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能够承担专业技术的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
2.4课程设置因我国护理高等教育起步较晚,在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方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对于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的课程设置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划分。我国国务院委员会建议试行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外语等;专业基础课:高级健康评估,药物治疗学、病理生理学、循证护理、医学统计学或临床流行病学;专业课:高级护理实践能力培养、学术活动:参加学校和医院学术讲座,国家继续教育学习、会议交流等。大多数医学院校则是根据试行方案和学校本身的培养方案来制定课程,无法体现出专业学位与科学学位的特点。
2.5相关能力培养我国对专业学位的护理硕士相关核心能力要求没有明确规定,相关学者研究表明,护理硕士应具有的核心能力主要集中在临床实践能力、评判性思维能力、专业发展能力、科研能力、教育能力、护理管理能力等方面,由此也可看出,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相比科学学位,更强调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是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技术的高级人才,因此对其核心能力的培养也要与相关专业相吻合。
3我国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存在问题
3.1专业方向设置不明确专业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方向发展,是为了培养出能够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而护理学因其实践性和应用性,使得我国在培养高级护理人员时,更注重培养一些适合社会需要的人才,这就要求在护理研究生教育专业方向设置上应与社会接轨,其目的是培养更多专业化的人才。我国是2011年将护理学升为一级学科,但目前护理二级学科的设置尚未明确。高校在招生时,按照原有的临床护理、护理教育、心理护理等方向,再次细化,可分为儿童护理、成人护理、老年护理、危重症护理、神经科护理等。这些细化后的学科方向,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所需人才、学科发展方向和报考者的意向,具体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尚需国家进一步的规范和确定。
3.2课程设置不能体现专业特色理论课程方面: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合理的课程结构与课程内容。对于不同方向的护理学硕士应有不同的课程设置和侧重点,多数院校集中在研究生教育的第一学期进行理论授课,内容与国家规定的公共课与专业课大致相同,对于专业学位与科学学位的研究生来说,授课内容基本一致,不能按照专业的不同开设不同的科目,并进行单独授课。实践课程方面:专业学位护理研究生因其实践性,决定了在授课时要注重学生的临床实践的培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相关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对于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应以培养其护理实践能力为重心,同时注重学生的科研和教学能力W。
3.3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源于研究生教育大规模发展而引发的质量保障需要[9]。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围绕着既定目标,对被评价对象的属性进行分解、并按重要性确定权重所获得的指标群体,其主体框架是评价指标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主要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相比较美国、法国的多元化评价方式,评价方式比较单一。同时,我国对于护理研究生的评价指标的制定,也尚处在探索之中,包括如何评价教学质量、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临床实践能力等。
3.4实践能力的培训及考核方式有待规范临床实践能力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重点,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比,学生从进人临床科室,就看作考核的开始,并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各科轮转,由所在科室的带教老师在出科之前对其进行病例书写,手术能力,临床操作等的考核[11]。但是,对于护理专业的研究生来说,实践能力的考核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多数以病历书写,轮转记录检查,操作技术,护理查房等方式进行考核临床实践能力。如何考核、以什么方式进行考核及考核的指标如何定位,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4对策
4.1依据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随着护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学科划分更加精细,对所对护理人员的培养方向也更加明确。我国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研究、教学能力的髙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我们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大目标,确定适合我国护理研究生教育的小目标。
4.2护理实践与课程教学相结合课程设置是体现培养目?^和落实教育原则的实体,直接影响教学的整个过程和教育成果,全日制专业学位护理硕士的培养必须突出教育实践课程,课程设置应突出“理论+实践”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美国理学专业硕士的课程体系设计使用的是“科学-附加”教学模式,整个课程体系是由不同学科和不同学科门类的课程构成,“附加”教学模块是由与用人单位磋商后一致认可的相关课程和活动组成科学”模块与“附加”模块两者相互补充,所占比重基本平衡,但“附加”模块是课程体系的重点。
4.3开展多种样式的教学模式原有的教学模式多以讲授法为主,可在原有基础上,开展例如小组讨论、PBL教学、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也可利用网络,增加院校和校际师生之间的交流,在教学内容和实践内容上相互知道,相互学习。李梦诗等认为在教学实践指导形式上,采用校内教师与校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组成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则更多地参与到实践过程、行动研究、论文指导等相关工作,实现了高校学术型教师与实践基地优秀教师的共同参与,构建实践基地学校实习与实验研究模拟教学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模式。
4.4建立多元化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美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主要通过政府,社会和自我评价,其中社会评价是主体,政府评价是支持和保障,自我评价是基础,三者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互相制约,共同发展,最终形成动态的评价体系,同样,在英国,是以政府和高校双重评价为主,社会评价积极参与方式形成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这位我国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依据W。我国应在政府评价为主导评价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努力实现三种评价体系的平衡发展,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因其实践性的特点,更多的时间是在临床一线工作,采用用人单位和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才是提升其临床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4.5完善临床实践教学考核方案国外的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考核,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实习研讨会、课程讨论会以及临床实习报告;国内一些院校对护理专业临床实践考核,主要是通过学生在轮转科室的出科考试成绩、出科小结、平时表现及相关临床操作技能考核,另外实习中期的阶段考核,由导师组及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临床技能,但这些具体的考核方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复旦大学对护理专业学生的临床能力考核,是从学生的职业道德、轮转计划完成情况、病例书写、护理查房等方面进行,并且认为从教师培养专科护理人才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及相关考核管理制度等方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6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随着网络的全球化,跨国合作与交流也成为现如今教育教学的主要方式。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虽然强调动手能力,但是通过高等院校互聘教师,交换学生、学术交流、开展特色的专题报告等形式,学习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方法、管理模式⑴。通过这些国际交流和学习,这对我国建立属于自己特色、又符合国际发展的教育制度、提高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5小结
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顺应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是对我国护理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完善。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也同时提供了发展机遇,我们应将未来的教育重点放在二级学科设置、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护理实践能力培养及考核方式等方面,通过政府、社会、高校三者相互协作,共同寻求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