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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4篇)

时间: 2026-01-22 栏目:办公范文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综合管理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3、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行政办公室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xx发放。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办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由安全保卫科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7、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安全保卫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8、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9、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

(2)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5)培训教育;

(6)设备设施、工艺信息;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重大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0、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11、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12、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13、安全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回收记录

文件销毁记录

文件评审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篇2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为加强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规范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安全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2、工作职责

2.1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2.2综合办公室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2.3安环部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2.4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3、管理要求

3.1文件的分类

方针、目标、管理方案;

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记录;

应急预案;

其他,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

3.2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部公室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服务。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3.3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安全体系文件由安环部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3.4文件的发放

安环部负责安全体系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职能部门发放。

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企业建立局域网并实行无纸化部公的,按照文件网上流转程序实施文件的收发。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3.5文件的评审、修订

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对少量的变动可由更改人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改,当一页有三处以上(含三处)的更改时,采取换页的方式进行并标注修改次数。

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所有文件的修订方式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更改方式”和“负责更改的人员”。

3.6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批准;内外部人员需复制管理体系文件时,由分管领导批准。

3.7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程序及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3.8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3.9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应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

——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

——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检查、整改记录;

——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法定检测记录;

——关键设备设施档案;

——应急演习信息;

——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维护和校验记录;

——技术图纸等。

3.10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3.11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3.12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需完成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3.13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部理。

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安全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相关记录

《文件清单》JL-JS-AH-0101-20xx

《文件发放记录》JL-JS-AH-0107-20xx

《文件销毁记录》JL-JS-AH-0109-20xx

《文件评审记录》JL-JS-AH-0106-20xx

《文件修订记录》JL-JS-AH-0409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篇4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三、内容

3.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按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四、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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