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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整治方案(收集5篇)

时间: 2026-02-20 栏目:办公范文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篇1

——天等县教育局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的精神,一年来,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我局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学校安全事关教育改革与发展全局,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正职领导担任组长,副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股室领导组成,学校安全工作成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安全工作日常事务。此外,全县每个学校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学校安全工作的整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了使学校安全工作有序地开展,我局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订了各种安全工作方案。一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天等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天等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个涉及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案(或预案),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内容、要求、具体措施。还组织开展了“====年天等县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加强了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进行一系列安全演练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广大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自助能力,为全县学校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狠抓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校园周边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几年来,我局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走出了一条抓安全、促教育发展的成功之路。一是实行警校合作。我县治安环境较差,师生人身受到侵害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请求县政法委派公安干警进驻中小学校,在学校设立治安岗。====年以来,我县共聘请了==个派出所领导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此外,大部分中小学校还从退伍军人中聘为学校治安人员,增加治安防范力量。两年来,我县学校没有发生一起校园刑事案件,学校治安工作良好。二是每年协助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进行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游戏厅、流动饮食摊点,使学校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强了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各中小学校都建立了家校联系点,设立家校联系卡,学校定期向家长汇报学校教育工作情况。此外,大部分完小校以上的学校都聘请有威望、有能力的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或者校外治安员,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更加稳固。

=、广泛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化学药品、消防安全工作的整治。

一是建章立制,彻底整治校园食品卫生工作。我局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有关制度、措施,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以抓好此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初,由防疫站牵头,我局协办,举办了全县中小学分管领导参加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培训班。一年来,我局多次组织相关股室深入学校进行食品卫生工作专题检查,对检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限期整治,整治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整治学校食堂卫生。主要整治设施是否达标;工作人员是否达到健康指标要求;上班是否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是否落实食品的原料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是否按食品加工要求执行,如青菜是否浸泡等。另一方面是整治校内小卖部摊点。从开业许可证、食品进货来源到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都进行了详细地检查,====年以来,卫生部门和我局共查处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种,辞退了带有乙肝带菌等传染性疾病的从业人员=个。

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以及卫生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防治工作措施下发到各中小学校,要求学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建立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同时,还组织广大师生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经常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

二是加强化学药品的管理。教学演示离不开化学药品,加强化学药品的管理是对师生负责,珍爱生命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化学药品的管理上,我们做到了“三个有”:(=)有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化学药品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场地;(=)使用化学药品有严格的领取手续。

三是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进行整治。我局每期两次对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等是否达标,消防设施如何,进行全方位地检查,以简报形式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在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更换了一批老化电线,添置了新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地发生。共3页,当前第1页1

=、积极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具体体现。====至====年实施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我县共投入===.=万元,改造了农村中小学危房=====平方米,学校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由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大都是六、七十年代建造的,没有得到改造的校舍现已成为新的危房。为了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我局通过各种渠道,引进资金,开展了新一轮的危房改造工作。从====年起,我县共投入===.==万元,建起=====平方米的教室及学生用房,全县中小学危房比率大幅度降低。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领导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每年年初,我局都同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同时,还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落实责任状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

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我们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三个方面:

=、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我局通过文化长廊、黑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毒、防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邀请法律副校长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组织开展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大部分学校都利用课外活动课、体育课、自然常识课等时间,加强安全技能训练,学校专门成立演练活动机构,制定演练计划,明确演练内容。我局对学校开展安全技能演练活动,定期检查,还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技能表演等方式展示学校开展演练活动的成果。

=、举行板报比赛。为了检查各校在安全教育中取得的成绩,=月上旬,我局组织学校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板报比赛活动。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等==个学校参加比赛,经过检查组认真细致地评比,评出了龙茗中学、民族中学等两所中学获得中学组一等奖;小山中心小学、向都中心小学获得小学组一等奖,此外,中学组还设二等奖=名,三等奖=名;小学组设二等奖=名,三等奖=名;幼儿组设一等奖=名,二等奖=名。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我局以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在狠抓安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落实责任,落实计划,落实队伍,落实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还比较薄弱。虽然没有重大事故发生,但因管理问题引起师生伤、病事故时有发生。

(二)校园设施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大部分学校危房依然存在,按照====年年初进行的中小学校舍普查统计,全县尚有教学及学生用房C级危房=====平方米,D级危房=====平方米,教师用房C级危房====平方米,D级危房=====平方米,教师用房D级危房比率较大,占危房面积的==.=%。大部分学校电线老化未能及时更换,火灾隐患依然存在。有的学校理化实验室、电脑室无灭火设施,教学楼、宿舍楼无安全出口标志。

(三)部分学校周边存在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县城的个别学校放学时,交通拥挤、堵塞,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有些农村学校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回家时,还乘坐小四轮;一些个体采石场、建筑施工离学校近,采石炮击声、建筑噪音影响学校教学工作;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管理不到位,食品卫生难于保证。以上这些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工作,我们要全面贯彻=月==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教育部制定的《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六条措施》为准则,下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继续搞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学校领导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限期整改。

(二)积极配合公安、建设、文化、工商等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卫生和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部提出的关于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采取措施,做好维修和改造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搞好学校饭堂饮食卫生,做好公共场所安全防范,勤工俭学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共3页,当前第2页2

(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防交通事故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此外,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卫生的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集体食堂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同时,还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天等县教育局

====年=月==日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就吴堡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实现贫困户和有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精准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加大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力度,全面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二、工作计划

(一)住房安全“回头看”和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2023年3月初-2023年5月上旬)。

对于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对已脱贫、未脱贫和一般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镇村核查发现疑似危房的,由县住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并建立台账;对于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71号)要求,住建局逐户核查历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工作,并建立核查台账。

(二)项目实施(2023年5月上旬-2023年10月下旬)。

对技术专家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旧房屋由各镇(办事处)组织进行危房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因地制宜,在核查中发现未拆除旧房的,要立查立改,原则上必须拆除,对不能拆除旧房的做出说明并进行封堵,严禁使用。对2023年新增的D级危房改造户,要求改造一户,拆除一户,全面保障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住房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精准管理。严格执行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及时建立台账,做到开工一户、建档一户、完善一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完整规范。

(二)强化资金筹措。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和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D级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在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C级危房可因地制宜开展维修加固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的重点应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四)强化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在加固技术、地基基础、抗震措施、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上及时开展技术检査,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住建局、各镇和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五)严格安全评定。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扶贫办、各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建设方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但必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六)加强拆除旧房信息监管。各镇、宋家川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坚持核查一户、整改一户、标注一户,同时要加强对危房D级实施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数据监管,并将拆除旧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作风治理。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持续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强烈反感、对象认定不准、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等5方面问题,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检查。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展板、横幅、明白卡、服务电话等多种途径,做好危房改造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篇3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村特困户危窑危房改造暨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自治区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和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稍后,丁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2010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2010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建设、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实施危窑危房改造3987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26%。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定:

一是组织到位。县委、政府把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将危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到位、示范到位。

二是规划科学。为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全县抽调1500多名排查工作人员,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深入全县306个行政村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底,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进行反复调查,建立档案,切实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在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适度集中、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规划,以住房救助为突破口,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确保了建房质量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的实施。

三是资金整合。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危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项目、生态移民相结合,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配套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0年,捆绑实施村道整修、人畜饮水、“一池三改”、舍饲养殖等新农村建设项目480多万元,交通部门新修村道22.16公里,扶贫部门移动土方量37万方,平整地基509亩,供电部门架设线路34.85公里,水利部门配套建设二级扬水泵站3处,铺设自来水主、支管道12公里,农业部门实施“一池三改”2000座。

四是亮点突出。按照“整体推进,适当集中”的工作方针,狠抓集中建房点建设,制定规划,抓点带面,整村推进,成效显著。其中平峰新村根据平峰镇山大沟深、建房选址难的现状,示范点选址紧靠镇政府,依山而建,合理布局,错落有致,体现了山区新村特色。苏堡党岔新村紧紧围绕震湖旅游资源开发,沿震湖旅游道路两侧,布局建房,在整体设计上体现旅游景区的特色。2010年全县建成200户以上大集中点2个,20户以上集中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这些集中建房点注重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有机结合,注重农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结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在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力度、工程建设进度的质量保证措施上,与区、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程度不同的有所表现。二是统筹的力度不够大。虽然2010年的集中建房点有所增加,但总体分析,集中建房的比例仍然偏低。新建房子不少,但当年搬迁入住的比例却不高。三是创新不够突出。除部分乡(镇)推出了一些亮点外,一些乡(镇)还是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创造,特色不够明显。四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越来越重,基层工作人员少,工作手段落后,缺乏对危窑危房改造特别是分散建房户实时有效监管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2011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县危窑危房改造量最大,任务最重的一年,全县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是4000户,每户补助标准是12000元,残疾人建房户由县残联在已有的补助标准上给予适当增加。各乡(镇)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要确保在4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9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今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坚持“四个严格”、注重“三个提高”、落实“二项制度”、力求“一个突破”。

(一)坚持“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对象界定。准确界定危窑危房改造对象,是工程实施的基础。今年的建房对象必须是2010年5月摸底排查确定的救助户,救助户必须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或有2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困难户。今年的建房任务,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已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要根据任务和群众困难程度,准确确定建房对象。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核查界定工作。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基础档案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要严格“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将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特困家庭纳入建房范围。会议后,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派出专人,深入各乡(镇)审批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对救助对象的界定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作为年底考核评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分值,与责任和奖励接钩。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对建房对象界定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严格建房标准。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建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毛石基础上圈梁、水泥砌筑三七墙、红瓦蓝脊坡屋项、抗震经济实用房”。建房的间数和面积,要依据建房对象家庭成员构成确定,即家庭人口在5口人以下(包括5口)的原则上新建2间住房,5口人以上或三代同住的,原则上新建3间住房。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各乡(镇)要在严格执行工程建房标准的同时,必须严格招待抗震烈度八度的设防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工程队伍施工。

三是严格资金统筹使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既要有纵向资金配套,也要有横向资金捆绑”的要求,要统筹使用好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在纵向上,今年救助户补贴标准仍是每户12000元,残疾户在现有标准上由残联适当给予补助。在横向上,就是要将危窑危房建设补助资金与农业、水利、交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补助资金拨付仍采取先期下拨部分启动资金,剩余资金等区、市、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分期兑付。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按进度“一卡通”安排。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建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严格考核验收。2011年的验收工作将继续按照乡(镇)、县、市、区四级自下而上逐级验收、逐项核对、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继续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并适当加大分值。9月底,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由建筑专业人员参加的考核验验,对各乡(镇)的建房工作进行100%的实际入户验收,重点验收领导重视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建房质量情况、对象界定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和入住率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和考评,分等定级,兑现奖罚。

(二)注重“三个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建房质量。各乡(镇)要把建房质量切实摆在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建房标准实施,从建房选址、材料选购、建房施工的每个细节上严格把好质量关。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乡(镇)要按照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办法,把质量责任落实到位,逐户建立质量监督责任卡,确定质量监督责任人,按照建房进度认真填写质量监督记录,把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全程抓好建房质量。要坚决杜绝泥土砌墙、不打圈梁、以次充好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提高建房集中度。结合近几年实施危窑危房改造的实际,集中建房既统筹了项目资金,节约了土地,又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效抓手。去年,县委、政府对平峰、苏堡2个集中建房点高度重视,落实县领导抓点制度,县委丁书记、政府黄县长多次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深入一线现场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去年一年,全县30户以上集中改造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集中建房点占总任务的比例偏小。今年必须在这方面下大气力,要和城建部门负责的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集中建房示范点建设。各乡(镇)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提高集中建房度,集中建房点在5户以上的决不能低于总任务的60%,集中度达不到要求的,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审批建房实施方案,不兑现补助资金。

三是进一步提高入住率。这几年,尽管我们对新建住房入住率提出了要注,但从实际看,由于多方面因素,新建住房入住率还比较低,没有充分发挥出危窑危房改造的应有效应。今年,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力争早工开、早完工,给群众预留足够的搬迁时间,年底,确保新建住房入住率达到80%以上。新房建成后,危旧住房一定要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二项制度”。

一是落实集中招标制。今年,改造建房的木门、铝合金窗、蓝脊统一由乡(镇)负责集中招标采购,造册领取和配发。大集中改造点建工企业,由各乡(镇)招标,统一施工,降低成本,节约建房费用。

二是落实资金“一卡通”拨付制。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除统一采购的门窗、蓝脊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资金拨付情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群众政策清、补助标准明、款项兑现到位及时,促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四)力求“一个突出”。

即突出特色,也就是要坚持“整村推进,适度集中;科学选址,规划先行;坚持标准,质量第一;统一式样,红瓦蓝脊;部门协作,项目整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注重环境、提升水平、方便生活方面下些功夫,形成特色。注重环境,是指水、电、路、林、房的配套,村容、村貌的整治、绿化、美化。提升水平,就是要革新建房理念,在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结构上有新突破、新创造,以提升农民居住生活质量和水平。方便生活,就是在一些大的集中建房点上,对农村社区、学校、卫生室等统一规划布局,真正形成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把党的惠民、亲民政策落实好。

三、关于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就是要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城乡低保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的好坏,直接体现和影射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近日,《新消息报》、《固原日报》刊登了我县兴隆镇唐岔村上万低保救助金被村干部昌领的报道,引起区、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彻底清查,从严处理。4月4日,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专程来我县调查处理此事,虽说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但挪用情况属实,影响面广,影响恶劣。此次兴隆镇农村低保情况报道,是一例个性案件,但也反映了我县城乡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下大气力加以核查清理整顿。为此,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县开展全面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方案》,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在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要从站在维护党和政府的政策权威,促进“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规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困难群众生活权益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这次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学习两办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成立乡(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核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乡、村干部大会,逐级传达。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严格程序,彻底清查。此次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从即日起到5月30日结束,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核查清理、整改完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的部署,按阶段、按步骤彻底核查清理整顿,决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核查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继续享受;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还未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拒绝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一律停发保障资金,对青壮年和超计划生育人员吃低保、已死亡人员吃低保的,要立即清退。对低保证与当事人不一致,隐瞒家庭收入、成员、住址等真实信息骗取低保、超标领取低保金的,要进行调整。凡管理部门和乡、村经办人在办理低保工程中偏亲厚友、以权定保、吃拿卡要、搭车收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全乡危房改造工作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改造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责任;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目标任务

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重点为居住条件为危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孤儿、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村(居)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建办审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民公开栏公示。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工作。

四、改造要求

(一)改造要求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和分散户改造为主,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面积、超标准建房。要引导农民先建保证生活需要的基本安全房,同时要留有余地,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房屋。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新、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条件的村(居),可对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行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重建和改造房屋尽可能按照“三个原则”的要求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彰显“青瓦、白墙、花格窗”的民族风格。

(二)补助标准

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由乡建办根据房屋损坏程度、改造方式和农户自建能力强弱等实际情况具体测算确定。

(三)资金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将抗震安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等项目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五、实施步骤

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准备阶段(2月至3月)。按照《农村危房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调查,并分类进行统计,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4月底前,各村(居)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内容的录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各村(居)改造帮扶责任人会同危房改造户制订危房改造方案,经乡审核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并做好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帮扶责任人督促危房户按审批的改造方案迅速组织施工,确保2012年10月31号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及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信息网上录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第一批于4月;第二批于11月)。乡建办组织竣工验收,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全部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存档,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专题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乡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每月25号,各村(居)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报乡建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乡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乡长聂忠荣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乡建办要组织技术力量,指导农户科学规划、合理设计房屋,并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各村(居)要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危房改造整治方案篇5

一、排查范围

对县城区及各乡镇驻地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排查,要特别重视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状况。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排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管理维护状况。排查老旧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房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征收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福如发展集团、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全面负责辖区内所属的各类危房和老旧房屋的排查整治工作,县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职工宿舍等的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开发老旧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全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的指导、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直管公房的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县房屋征收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

县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福如发展集团等单位负责教育设施、养老及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的安全排查整治。

五、相关要求

(一)制定排查方案。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从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好排查工作。

(二)层层开展排查。要自下而上层层排查,组织危房和老旧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街道办要会同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每幢房屋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住户与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对接,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社区居委会统计上报基础上,及时对辖区内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列表及整改措施汇总上报至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整改到位。对排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方案,该加固的加固,该撤出的撤出,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已被鉴定为危房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将限期治理意见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效协调、科学指导、督促推进,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明确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要迅速撤出人员,采取果断措施,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和改进房屋安全应急处理管理,完善应急方案,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

(四)完善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单位是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周密组织,切实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要建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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