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宣传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实效、注重创新”的原则,全面深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xx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宣传效果,全面调动宣传工具,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宣传时间
xxxx年x月x日—x月xx日。
三、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四、宣传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谋划,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的新特点,全力推动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x月x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报送县处非办备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
xxxx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问题仍处于历史高位,风险隐患大量积聚,涉及领域众多,“上网跨域”特点明显,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xxxx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活动,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围绕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x.抓住宣传重点。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尤其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充分揭露其犯罪的手法和主要特点,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误读。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群体,运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开展层次鲜明、各具特色的普及活动,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x.关注重点地区和人群。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根据本地、本行业形式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x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xx%)。二要注重加大偏远地区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视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
x.创新宣传形式。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要充实和扩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覆盖。
(三)
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引导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部署,紧紧围绕我区“奋力打造沿海一流主城区”的发展目标,以深化源头治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主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区经济秩序和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时间安排
年月至年底,在全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三、任务分工
各部门、单位要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作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印发《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公告》,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年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查和信息收集等。(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二)通过设置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入户宣讲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责任单位:各镇、园区、街道)
(三)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每天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内容附后,从中筛选)三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以“法治八建”为载体,积极推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市场活动,对广大干部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为重点,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座,使其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五)加强涉嫌非法集资高危单位、企业有关经营广告刊播的具体审查。(责任单位:区工商局、文广新局)
(六)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浅出的宣传教育,使“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怎样抵制非法集资”等深入人心,引导干部职工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四、宣传内容
结合我区实际,本次宣传活动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向社会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概念、属性、基本特征、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告知社会公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二是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三是通过政策宣讲,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提高群众的分析、甄别能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恪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负面效应。
一、组织机构
我乡从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狠抓贯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书记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落实,各分管行业的领导同时负责排查清理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风险排查活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排查清理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我乡以本次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为契机,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广告资讯排查、移送、甄别、处置等环节操作规程;落实宣传管理、广告监管、通信管理、网络管理等责任;强化对金融服务类广告资讯信息的日常监测和管控;督促各类媒体落实自律责任,落实金融服务类广告审查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二、排查清理重点及措施
(一)排查清理重点。
我乡针对传统的信息载体如: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开展了排查清理工作,出动人次40余次、车次20余次,对场镇以及各主要道路沿途张贴的户外广告、传单进行了全方面排查清理,同时联合我乡邮政所对全乡范围内的各类报纸刊物进行排查清理;除了对各类传统信息载体的排查外,同时对新兴媒体载体各类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进行排查。在本次排查清理活动中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信息。我乡不涉及未持有金融牌照的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主体,以及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涉农互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一元购”等内容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二)排查清理措施。
1、深入宣传教育引导。要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依法公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经营者、者和广告主黑名单,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2、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排查。加大辖内传播媒介的广告资讯信息监测力度,按照《广告法》、《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和金融、宣传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充分整合监管资源,丰富排查方式手段;加强对各类广告经营者、者以及户外广告、张贴物的现场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监测监控,及时发现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3、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对日常监测和市场巡查中发现的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及时立案查处;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核实,严格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约谈、函告、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广告主体责任,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排查清理工作中,注意讲究策略,针对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