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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方案(收集5篇)

时间: 2024-06-19 栏目:办公范文

扶贫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阶段帮助扶贫对象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统筹规划各具优势的扶贫主导产业发展,谋划打造一批幅射面大、带动力强和市场前景广、扶贫效率高、生态效益好的各种类型的产业化扶贫项目,拓展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致富的途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多层次、多类型、覆盖面广的扶贫产业项目库,调整完善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实施内容,增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新阶段实施扶贫开发、申报国家项目资金及政策支持、争取行业资金和社会力量扶持做好项目储备,做到用项目去落实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用项目去对接各种渠道的支持,用项目去整合各方面的资源。

三、基本原则

扶贫产业项目规划总体要以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为中心,以培育发展优势特色扶贫主导产业为基础,以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基地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扶贫产业项目库为抓手。项目规划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扶贫宗旨。规划入库项目要具有扶贫功能和扶贫效益,对贫困乡村开发产业、加快发展和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脱贫致富具有较大的幅射面和较强的带动力。

2、坚持因地制宜。扶贫产业项目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当地的产业特色和优势,并立足本地实际确定发展模式,确保规划入库项目实施后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相结合。扶贫产业项目规划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整体布局相一致,以实施规划入库项目将新阶段扶贫开发融入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4、坚持科学和动态管理。扶贫产业项目规划要科学论证、切实可行,力求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对规划入库项目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优良项目补充进库。

四、规划内容

1、项目规划的总体要求: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建立全县扶贫产业项目库;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扶贫产业项目规划、申报工作;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县内重大项目的规划、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规划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2、规划入库项目的主要类型:

(1)龙头企业类。即:对贫困乡村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具有直接幅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重点是国家、省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以及各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产业基地类。即:与贫困群众增收联系紧密、具有当地优势和特色、形成一定规模、具有发展前景并落实了“公司+基地+农户”经营形式的扶贫主导产业基地建设;

(3)市场营销类。即:以农产品营销为主业并与当地扶贫产业生产产品建立了订单关系的营销企业或组织发展和市场体系或设施建设;

(4)科技扶贫类。即:具有科技含量、能够推动扶贫主导产业升级换代的新科技、新品种推广项目;

(5)合作组织类。即:以服务贫困群众增收为宗旨,在发展产业、应用科技、销售产品等方面能够提高贫困群众组织化程度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规划入库项目的基本内容:

(1)项目概况。主要是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类型、项目性质等情况。

(2)项目条件。主要是项目实施具备的产业优势和特色,实施项目的现有基础、资源条件、政策条件、群众基础及发展前景等情况。

(3)项目需求。主要是项目的发展思路和规模、实施项目的资金需求、投资结构及计划安排、实施项目的其他需求等情况。

(4)项目模式。主要是实施项目的经营理念、发展方式、经营形式等情况。

(5)扶贫功能。主要是推进扶贫主导产业发展、幅射带动贫困乡村和贫困群众发展致富的方式、作用及效果预测等方面的情况。

(6)项目论证。以简单的项目说明为主,如果确定了必扶项目,再做可行性研究。

扶贫方案篇2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以“奉献一份爱心,点燃一盏希望”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募捐、特色扶贫、“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推动全乡扶贫开发转型提质增效,推进我乡到2023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扶贫日系列活动时间为9月17日至10月17日,在全乡全面开展。

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宣传动员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扶贫日”活动期间,利用橱窗、展板、短信、微博、微信平台、手机报等媒体做好报道,宣传我乡扶贫开发成就、先进典型,播放专题节目、“扶贫日”公益广告,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

2.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扶贫日”活动期间,在街道、村社悬挂标语;在各村全面广泛宣传发动,力求XX乡“扶贫日”活动深入到村。

(二)开展募捐活动

1.募捐时间。募捐活动为全年常态化工作;集中募集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0月17日。

2.募捐组织。乡辖各单位、各村要制定募捐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3.募捐方式。

(1)资金募捐方式。募捐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活动完毕后,在统计表中将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上报至2015“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物资募捐方式。募捐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受捐赠所在地的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并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2015年“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募捐选择方式。捐赠单位或个人可自主选择县、乡镇任一指定的受赠机构进行资金捐赠;可自主选择受捐单位或个人进行物资捐赠;可登陆“XX爱心扶贫网”自主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快递物资或直接汇款的方式精准捐赠。参加单位组织“扶贫日”募捐活动的个人,可自主选择现金捐赠或提供2015年捐赠凭证(快递单、汇款单等)的方式进行。

(4)县级募捐指定机构。县级指定受赠机构为XX县扶贫开发。各单位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XX县扶贫开发局,邮寄的请在信封上注明“集中募集”,XX县扶贫开发局核实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捐赠发票寄送至汇款单位。

(5)乡级募捐指定机构。乡级指定受赠机构为XX县XX乡人民政府。

4.募集资金使用对象:一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全乡农村贫困对象;二是捐赠单位指定的使用方向。捐赠款的审批使用和划拨,依据规定办理。

5.募捐统计。乡辖各单位、各村分别统计本单位、本村募捐款物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至2015年“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特色扶贫活动

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兴教助学扶贫、送医送药扶贫、访贫慰问、送温暖,结对认亲、到“XX爱心扶贫网”公布的贫困户家中家访等特色扶贫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积极参与

乡辖各单位、各村根据所承担的内容和任务,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推出特色活动。

(二)加强监督管理

乡辖各单位、各村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乡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认真查处。

(三)加强后勤保障

开展活动要务求实效、厉行节约,开展活动的费用不得在捐赠款及利息中列支,切实加强活动的保障工作。

扶贫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市发[201X]X号)文件精神,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水平,加快脱贫步伐,特制订如下专项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特困对象、托底保障,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的工作思路,以XXXX个贫困村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将因病致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遭受自然灾害,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贫困户纳入低保、五保等保障范围;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通过政府救助、干部帮扶、社会扶贫等方式,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帮扶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15年起,将人均月收入低于24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且月人均补差达到165元。争取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支持,不断增加我市农村低保对象指导数,不断扩大我市农村低保覆盖面,确保2023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严格执行五保户"集中供养3660元/人·年、分散供养3120元/人·年"的标准,力争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确保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认真执行"集中供养标准为1100元/人·月、分散供养为700元/人·月"的孤儿救助政策。并确保相关保障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央、省要求逐年提高。健全临时救助体系。市财政按照全市人口年人均0.5元的标准,各县(市、区)财政按照辖区内人口年人均1元的标准,配套临时救助资金,依据贫困程度给予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等致贫家庭100至5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扎实开展好"救急难"工作,2015年起,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流程,确保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群众得到有效救助,防止极端冲击道德底线事情的发生。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五保户就医救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100%救助。对贫困家庭中患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8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对患耐多药肺结核、肺癌等15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实施大病救助。将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落实救灾应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救灾资金,各县(市、区)财政每年按照上年度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3‰-5‰的比例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在救灾资金分配上适当向受灾地区的贫困村倾斜。积极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重点指导贫困村开展相关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贫困村的防灾减灾能力。

(二)加快农村供养机构建设。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养老机构建设发展规划,逐步改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力争到2023年,市本级建成1所以上床位数不少于800张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床位数不少于300张的综合型养老机构,每个乡(镇)建成1所以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要为主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十三五"期间,全市力争新(改、扩)建养老机构250所(次)以上,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以上,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40张以上标准。对农村五保等贫困人口实行托底保障。按照"优先考虑、重点扶持、专门安排、单独解决"的原则,积极扶持贫困村辖区内居家养老、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中央专项公益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福彩公益金等向上争取资金、市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重点向贫困村倾斜,确保贫困村养老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尽快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点为农村低保、五保户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大社会扶贫工作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扶贫。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帮扶贫困村工作机制,鼓励各级社会组织结对帮扶贫困村,特别是注重引导市属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结队帮扶贫困村活动。对贫困村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给予人财物投入倾斜。市级层面每年举办一次社会扶贫表彰活动,表彰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激励协会、商会、企业等踊跃投身农村扶贫帮困事业,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扶贫事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情暖万家"、"爱心共圆大学梦"和"慈善阳光班"等慈善活动,筹集善款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继续开展"慈善新春晚会"等活动,争取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农村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孤儿等人群实施帮扶救助。继续加强慈善项目包装,聚焦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每年推出一批扶贫慈善项目,加大扶贫资金筹集力度。继续落实慈善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中先缴入慈善会账目,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加大福利发行力度。加大即开型专项"X南苏区·荣光"的销售力度,销售所募集的公益金,市、县留存部分主要用于扶贫济困事业。开展人才智力扶贫活动。引导社会工作机构重点为贫困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培育发展本地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发挥好志愿者在扶贫帮助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志愿者开展帮困济困、就业指导、产业发展等服务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民政部门要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台账,根据致贫原因和对象自身情况,科学划分"常补低保户、非常补低保户、五保户"三种贫困户类型,注明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缺生产资料等致贫原因。要加强对集中供养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集中供养机构认真履职,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的,各乡(镇)政府或各村委会、受委托的抚养人和五保对象要签订五保供养三方协议,明确权利和责任,确保分散供养对象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精准扶贫资金要按照一定比例用于保障扶贫对象,帮助其解决生活、医疗、住房、教育等困难。民政部门要加大贫困人口救助供养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各项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保障供养机构运转经费及人员工资,确保其正常运转。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X市府发[2014]31号)文件精神,兑现养老用地、奖补、税费减免、就业用工、医养融合发展、贷款融资等优惠政策。

扶贫方案篇4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镇列入省、县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整村推进贫困村(行政村)为大保村,涉及12个村小组,涉及总户数436户,总人口2176人,贫困户167户,贫困人口871人,大保村2014年减贫目标为150人。12个村小组中已通水泥路9个,占75%,通自来水12个,占100%,100%通电,有危房74户。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新纲要的总体要求,以我镇大保村整村推进村为平台,以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培育扶持特色产业,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一规划,综合建设,实现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三、目标任务

(一)整村推进村内的主要道路达到水泥路或沥青路标准。

(二)整村推进村群众基本上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

(三)解决贫困村农村用电问题,实现户户通电。

(四)基本完成整村推进村的危房改造工作,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五)整村推进村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掌握1至2项农村实用技术,每户至少有1项以上的种植、养殖等增收项目,扶贫对象年人均纯收入在2809元以上。

(六)整村推进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七)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以上,保障学生就近上学。

(八)整村推进村每个村有卫生室,群众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九)每个村要实现互联网信号覆盖,至少有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

(十)整村推进村村级班子机构健全,村务、财务、事务公开,两委班子带动致富能力强,干群关系和谐,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四、建设任务

以行政村所在自然村为重点,对照工作目标,县相关帮扶单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保村整村推进贫困村建设任务分别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

2.产业发展

3.技术培训

(1)配合各部门开展种养殖计划,技术指导贫困户发展生产,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责任单位:县农技服务中心)

(2)对口帮扶村贫困户提高产业技术,组织167户贫困户参加橡胶、山茶、槟榔、桑蚕、水稻栽培及测土配方技术培训班,使每户农户至少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技服务中心)

(3)举办贫困户职业技能培训班,引导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人。(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就业管理局、县农业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群众积极性

进一步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村民参与整村推进的积极性。一是要派员多次进村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对推动整村推进村建设的思想认识;二是要组织整村推进村的驻点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到县内脱贫致富先进村参观学习,开拓视野,增强他们的信心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要让群众参与到整村推进村的建设中来,从规划到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提升群众的主导地位和主人翁地位。

(二)加大扶贫力度,有效整合资金

为了更好地完成整村推进村扶贫开发工作,我镇将加大各行业部门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力度,强化帮扶责任,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扶贫作用,以整村推进村为平台,坚持“集中投向、共同打造”的理念,把有限的扶贫资金和各部门的涉农资金整合、捆绑起来使用,加大对整村推进村的资金项目投入,重点扶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户发展生产、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水平,提高整村推进村人民生产生活水平。

(三)按照规划实施,完善检查制度

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统筹开展扶贫工作上积极发挥作用,根据目标任务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然后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协调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派人跟踪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全面掌握进展情况。

扶贫方案篇5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2010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2.召开总结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关键环节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对象规模。按市扶贫办下达我县的扶贫对象控制指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具体由县扶贫办将扶贫对象人数测算到各乡镇。

(三)业务培训。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督促检查。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扶贫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县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监督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牵头工作,负责提出工作方案,确定识别扶贫对象的机制、制定扶贫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县民政局配合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对象评定工作。县财政局要提供资金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县统计局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扶贫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县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残疾人中的扶贫对象提供重点帮扶。各乡镇要严格掌握扶贫标准和对象范围,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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