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政教育工作
(一)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将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抓好“作风建设年”各个阶段具体工作的落实。我院今年的纠风工作主要是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保证检令畅通问题。坚决纠正对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问题。二是进一步纠正执法办案中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问题。严禁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严禁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款物;严禁拉赞助;严禁私设“小金库”。三是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滥用强制措施和变相体罚等。四是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滥用检察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今年重点针对目前检察人员违规驾车肇事问题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纪律教育,迎接省院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检查。五是坚决纠正工作中不思进取、作风涣散、效率低下和铺张浪费等问题。
(二)深化廉政主题教育。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解决政治方向、群众观点等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务实、为民、清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和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要注意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实效,进一步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六个严禁”规定,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今年在廉洁自律方面须解决的问题是: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检察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优换劣谋求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问题;以或变相等形式收钱敛财的问题;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二、制度规范建设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市院将对我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作出调整,我院纪检组要及时向院党组汇报有关情况,并针对新的考核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同时,抓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情况列入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积极构建我院职务犯罪惩防体系。认真执行《**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和《**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今年重点要放在加强督查、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上。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落实队伍建设状况分析讲评、干警廉政信用档案、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等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自侦案件同步录像、随案移送等制度,加强对批捕、公诉等各个环节办案流程的控制,积极探索“检务督察”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心交流提醒招呼,强化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的监督。
三、内外监督体系
(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党内监督。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上级检察机关规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规定五方面情况为主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同时,开展对党内各项民主制度的检查督促,逐步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保障党员干警对党内重大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七)加大内督力度。完善内督工作机制和内容,采取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促进检察人员公正执法,今年主要抓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全省“十四检”会议提出的“四个严格执行”的落实,坚决防止不文明、不规范、不安全办案;二是抓好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的执行,坚决防止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款物等问题的反弹;三是抓好《浙江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的执行,坚决纠正对内部监督职责不落实、不执行或执行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八)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工作事项,认真落实区委的决定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接受人大执法检查,健全规范与人大、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经常化机制。同时,扎实做好检察行风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工作,以座谈交流、印发资料、组织活动等形式加强与监督员的沟通互动,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检察工作和检察干警的意见建议,下半年要以监督员换届工作为契机,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员工作实效。
四、案件查办和自身建设工作
(九)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依法做好纪检案件的受理、登记、报批和核查工作,对举报线索只要有可查性的,都要及时调查,决不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今年重点查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的案件;检察人员利用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违法违规办案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顶风作案、严重违纪检纪的案件。查处案件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注意保障检察人员申辩、申诉等正当权利。
(十)狠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强化作风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在树立良好风气和保持自身廉洁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强化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区委等上级部门支持,加强协调沟通,增设纪检监察室和相应增加一名中层职数。强化业务建设,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调查研究,正确把握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针对性、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2007年,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一年来,纪工委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坚持与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八种良好风气”、增强“三种意识”为核心,深入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条主线,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读本》、《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先进事迹选编》、《赶考》、《烈火中永生》等教材和书目;组织参观“风正巴渝”—重庆直辖十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顾展,观看《引以为戒》、《忏悔录》、《赌之害》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及向邓平寿等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警示督廉、读书促廉、贤内助护廉”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二是依托《重庆机关党建》网,拓展、延伸反腐倡廉阵地。继续主抓了以“廉政广角”为主干的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宣教工作新平台的构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教育活动,获得了重庆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奖。三是立足于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承担并完成了市纪委交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新的把握”的调研课题;全面总结回顾了十六大以来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形成了1万余字的工作成果,为推进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着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规范从政行为。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廉洁自律工作任务及《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要求,纪工委协助工委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了市级机关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一是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坚持以领导机关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自查自纠为主要形式,协助有关部门,狠抓了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等专项治理工作,对违反廉政规定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和严肃处理。二是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督促相结合。对有关单位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三是深入落实《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按照市纪委要求,重点抓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落实。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从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有效地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积极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筑牢第一道防线。认真按照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及工委《贯彻落实市委〈具体意见〉的办法》,指导、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的构建。一是各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紧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了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的责任网络。二是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重点,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了市直机关推进固本强基战略,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实施,进一步落实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为重点,《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
(四)扎实推进办信办案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今年按照巩固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成果,深入开展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指导、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加大办信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加大了着重查办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规执法、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力度;二是加强了对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的研究,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了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指导,进一步规范、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四是注意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帮助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五是继续加强了举报工作,依托《重庆市“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题网页》上的“问政于民”互动平台,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市委作风办和工委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问题,预防了因一些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矛盾激化。今年以来,纪工委共受理群众举报9件,已办结8件,正在调查的1件;共查处案件2件,处理处级干部2名;协助市委作风办和工委处理群众77件。
(五)深入推进“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后续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纪工委坚持把改进机关作风和效能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切入点和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协助工委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了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是指导、督促各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围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把影响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改进、效能提高的个性和关键问题作为突破口,继续以解决“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在消除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求突破,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更加鲜明。二是协助工委建立了市级机关“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后续工作联系、通报等制度;认真组织了对市级机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抽查、督查及学改活动“回头看”;参与了对市级部分重点部门半年及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市级机关的学改活动成果。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体制不够顺,全面履行纪检工作职能还有不足和差距;创新不够,深入调研、总结、推广典型不够。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8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市直机关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创新思路,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抓好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上来。机关纪检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在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及时抓好2008年的工作部署,努力增强机关纪检工作针对性。
2、高点定位,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当前就是要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理念,明确“一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目标”:认真履行机关纪检职能,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市直机关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把握“三个原则”:把握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保护干部的原则,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贯彻“四句话”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四句话方针”,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争做“五个表率”:争做勤于学习、加强团结、联系群众、勤奋干事、清正廉洁“五个表率”,努力塑造机关纪检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二)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在教育内容上,要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以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市直机关各级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廉政培训。三是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继续加强对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督促检查。四是在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上,要继续重点建好以“廉政广角”为主干的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互联网络,健全网上主旋律宣传教育体系,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着重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大力营造读书思廉、遵纪守廉、自律保廉、民主促廉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2、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按照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增强“三种意识”的根本要求,以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落实“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协助工委持之以恒地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及“坚决反对、制止各种奢侈浪费和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深化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二是以大力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协助工委坚持不懈抓好“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永续工程,努力培育能够保证“加快”和“率先”的良好作风。
3、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要求,及工委《贯彻落实市委〈具体意见〉的办法》,制定《2008—2010年贯彻落实工作要点》,认真总结基本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新的举措,推动贯彻落实工作有步骤开展。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督促机关纪委加强组织协调,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主动协助党组(党委)按规定要求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刚性约束。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正面教育和思想引导为基本立足点,以办案人员为重点,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为主要内容,按照严明纪律与改进作风、加强教育与严格监管、查找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更加自觉地坚持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清正廉洁行使职权,始终保持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促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和执纪者首先要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深化对加大办案力度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统一性的理解,妥善把握查办案件的时机和节奏、个案和全局、查处和保护、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关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上来,增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自觉性。
(二)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不严、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解决安全办案管理薄弱、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能力不强的问题,明确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严明纪律、整肃队伍、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我要求、养成优良作风、提高素质能力的过程。
(三)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对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纪律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和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针对办案工作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监管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查纠问题、超前预防问题发生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感和执行力,把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清正廉洁行使职权的要求贯穿于开展工作的全过程,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的坚强意志、正确思路和实际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从2012年3月底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3月底至4月中旬)。
1、抓好动员部署。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学习市纪委会议精神,研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意见和方案。召开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大会,宣读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布本方案。同时由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和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的自觉性。
2、制定活动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活动计划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3、组织学习讨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讨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专题是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重要讲话,主要包括: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树立和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重要讲话及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干以胜同志在部分省区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张毅同志在华东地区查办案件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王金山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刘春良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在省辖市纪委书记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何小祥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二专题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纪委《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三项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增加学习内容,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并有专人记录。要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负有办案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撰写1-2篇学习心得。
4、举办专题培训班。安排区纪委领导同志并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依法行政法治理念、依法行政查办案件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以及区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自我剖析(4月下旬至5月上旬)。
1、进行转段动员。召开转段动员大会,由委领导同志作动员讲话,总结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就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自我检查、认真剖析自身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2、征求意见建议。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发案单位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归类。
3、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深入剖析和查找自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负有办案职责的业务部门,要严格对照有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逐项进行检查,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要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分析查找问题:(1)是否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在谋划和开展工作中是否存在就业务工作抓业务工作、就办案抓办案的倾向;(2)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存在作风飘浮、不负责任、不守纪律,甚至违规用权、为政不廉的问题;(3)在办案中是否存在着急功近利、以案谋私、违反办案程序、违规使用办案措施、侵犯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问题;(4)是否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和相关措施,在办案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5)是否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在办案的监督管理上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4、撰写自查报告。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必须包括开展自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以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自查报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完善制度(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自查报告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按照需要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保证措施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由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纪委监察局的整改方案。
2、解决突出问题。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制订时间表,做好规划和安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3、抓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关的室要立足于解决已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做好机关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重点是围绕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办案安全、加强监督管理等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抓好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制定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巩固提高(6月中旬至下旬)
1、严格督促检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整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2、认真回顾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3、编辑办案手册。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在前期查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清理规章制度、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意见》,并将有关办案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办案及案管人员。
4、全面总结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单位、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纪委、区委。
三、组织领导和要求
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好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办公室内设综合宣传组、督促检查组、制度建设组。综合宣传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起草综合文字材料、编发活动简报等;督促检查组主要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制度建设组主要负责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和案件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