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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监管(收集5篇)

时间: 2024-06-27 栏目:办公范文

危化品安全监管篇1

危险物品储存监管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法》的定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安监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储存危险物品的安全设施验收过程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安全设施的监督核查是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安监部门必须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储存监管,其他部门无权监督核查。《安全生产法》已经将危险物品的储存监管定性为行业监管,行业监管的部门就是安监部门,不存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进行监管的概念。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按照老的《安全生产法》制定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9令)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第55号令)都是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都与《安全生产法》存在较大的矛盾。我们相关职能部门行使安全监管职责时应该按照《安全生产法》执行。

港口安全监管应该适用《安全生产法》。虽然《港口法》中也提到了货物储存经营许可规定,但是涉及危险物品储存的安全监管和经营许可应该适用《安全生产法》和特殊法规规定。《港口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作业实施监管审批;第三十六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装卸量较大和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以上规定说明港口是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区域,而不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独自监管的封闭区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监管规定存在很多瑕疵

规定范围存在瑕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储存由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交通部门(包括港口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港口作业是水路运输的一个环节)的许可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负责安全条件审查。以上规定把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作为水路运输范围是不合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公路、铁路和航空部门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公路、铁路或航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这些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监管应该就是安监部门。

违背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本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依据《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括仓储)要向环保和公安部门通报,而没有规定港口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港口仓储)要向环保和公安通报。本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港口法》第二十二条没有规定企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办理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港口经营许可证在办理工商登记之后再进行后置审批,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作为前置审批是不一样的。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用港口经营许可证代替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完全违背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本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现了瑕疵,那配套的相关部门规章就不用说了。

危化品安全监管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启动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情况,等会儿,会议将进行通报。

(二)完成各项重大检查迎检任务和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保障任务。迎接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国务院安委会年度考核、消防安全“国考”;做好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工作以及其他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保障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国家、全市两会和市五次党代会期间安全。

(三)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实行街镇、消防、市政、燃气、电力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办理X家经营户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驳回X家经营地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的申请;办理X家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延期;办理X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办理X家企业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依法注销X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四)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日、周、月”和“三清三进”排查治理制度,和“执法三部”(专家诊断、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深化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消除安全隐患X起。

(五)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加油站老旧设备改造整治,督促X家加油站修建防渗池或更换双层罐,消除油料渗漏风险;开展了X年以来被注销资质、被行政处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开展了高温汛期安全和防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开展了易制毒化学品和设备的摸底排查工作;配合开展了防火分隔设施和疏散通道专项检查和整治。

(六)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今年上半年,区打非办按照全市全区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街镇、管委会全面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举报,街镇管委会全面排查,部门联合查处手段和作用,进一步健全了全覆盖、全天候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打击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法治秩序,保障了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去年底以来,全区共查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X起,收缴并销毁非法烟花爆竹X箱X盘(挂),查获危险化学品气瓶X个,稀释剂、油漆、油墨等危险化学品X吨,并全部安全转移处置。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罚款X万元;对X人进行警告教育;兑现实名有奖举报X元;移送查处案件X件。区公安分局重拳打非治违,上半年依法对X名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创我区打非治违行政拘留最高记律。

(七)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举办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专题讲座,全面推进X家未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和对X家企业开展标准化复审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今年以来,公安部门查出的X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有X起是在春节之后发现的,东部西部都有,说明平时禁放并未杜绝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烟花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二是排查存在死角盲区。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非法经营储存煤焦沥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存在了几年,但所在街镇都没有发现;有的企业生产油漆危险化学品,街镇没有排查出来,被市里督办查处。但中X街道在排查方面做得比较好,发现非法违法行为比较及时,上半年分别报告X起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线索,各查实X起,违法行为在X个月左右被发现,有的违法行为刚实施就被发现了。三是巩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隐患整治成果任务艰巨。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X米范围内新增违法建筑、种植深根植物、迁建坟墓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整治,管道周边项目建设与管道安全之间的矛盾仍然多发。

三、今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工作目标:必须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事故零死亡。

(一)扎实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等会儿会议将做具体安排。

(二)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街镇、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X开展新一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X号)制定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和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全天候全覆盖检查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已注销资质和被行政处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和地区的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有关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非法违法行为反弹。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X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好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三)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等工作。一是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商务局配合,深入推进加油站防渗漏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加油站的防渗漏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二是分别由区安监局、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交委组织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一般工业企业及天然气领域(含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企业、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全面达标。三是深刻吸取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液化气着火爆炸事故教训,由区商务局牵头,深入开展好液化气体安全专项整治。四是由区气象局牵头深入开展好危险化学品防雷防静电工作,五、由区消防支队牵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六、由区质监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危化品安全监管篇3

近年来,化工行业发展迅速,其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含半成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简称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数量越来越多。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将这部分企业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安全生产监管的手段和力度不够,导致不少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安全隐患多。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差,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操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缺乏系统了解和掌握;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生产设施设备不是正规的工艺设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几率较大。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迫在眉睫,各村(居)、股份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聘用、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根据自身实际,从工艺控制、设备管理、现场作业、储存运输、改扩建工程、安全教育、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危险化学品安全资格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宣传学习,规范企业内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建设项目安全关。

要进一步明确各村(居)、股份合作社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管理,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要建立健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设施设备的缺陷和隐患,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建立健全生产设施设备台帐,特别是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报检制度,严防未检或到期未检验的设备运行。

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规范企业生产厂区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行为;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和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监控措施,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区域安装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应针对生产岗位和环境的不同特点,配备完善适用的预防事故的防护器材;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和职工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作业现场人身安全。

三、严格落实安全评价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各村(居)、股份合作社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加工企业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街道安监所并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督促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严格落实自动控制及联锁报警、紧急停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安全措施,保障安全投入,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危化品安全监管篇4

一、一年来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国发〔2011〕23号)及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规定、新精神,在前一时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深入调研,结合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论证、几易其稿,以省安委会名义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下发各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共31条指导意见,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此,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省强化危化品监管,出台了31条针对性极强的措施”。省质监局、市政府等单位已就如何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

2、提出了《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今年大连、南京等城市接连发生“7.16”“7.28”事故,如何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成为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课题。在尧秘书长亲自指导和局领具体组织下,在有关处室的紧密配合下,我们组织收集资料、横纵对比,充分听取市州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建议、意见,提出了《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为省委省政府作出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决策提供了依据。

3、制定了《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按照统一部署,制定了全省第一个危险化学品专门规划——《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从战略的高度,谋划了“十二五”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的蓝图。

4、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程序、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管理,再次修订、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程序、审批制度,修订了《危化处安全许可制度》,分许可项目制订了许可流程图,明确了各个环节办理时间要求。下半年,结合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再次全面清理安全许可,制定了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权力运行制度。

5、下发了自动化、标准化等管理意见。

提出了我省15项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实施意见以及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意见。

6、实事求是,谋划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措施。

今年我们根据形势的发展,就如何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监管进行了调研,并进一步谋划下一步工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

(二)着力计划执法,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计划执法和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以务求实效和树立权威为原则,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治理安全隐患。

1、依法依规开展计划执法。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制定执法计划,明确10家计划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并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有效推进。3月份第一轮计划执法中,危化品执法组在10家计划执法企业,排查安全隐患158项,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文书16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0份,并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bc三类企业。第二轮执法检查我们对所有计划执法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第一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通过检查确认已整改到位安全隐患120项,38项列入企业本年度整改计划,新发现安全隐患25项。11月份执法对10家计划执法企业进行“年终清算”,对几轮执法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复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是计划执法企业无一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中石化巴陵分公司近年来首次实现“零死亡”;二是计划执法企业共投入4000余万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三是一批久未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治理,郴州华湘化工有限公司的液氯储罐隐患、省常德海利化工农药有限公司罐区隐患、省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高压机房离民房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等经计划执法提出后,引起了企业的高度重视,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我要安全”以成为其共同的理念。对计划执法提出的问题,企业负责人都专门召集有关人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并限期按照指令整改到位;五是发现、总结了一批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如省宜化化工公司奖罚分明的安全文化,中石化巴陵分公司把安全隐患和问题消除在一线的做法,衡阳建滔化工公司企业负责人驻厂带班制度;六是解决了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问题,如省智成化被柳化集团收购后出现安全重视程度下降,安全管理机构降格,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层次降级,安全管理水平滑坡等问题,经省局计划执法得到解决;七是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的同时,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会诊,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了安监部门地位,受到企业欢迎。

2、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监管执法。今年以来,以非法建设危险化学品项目、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企业为重点进行了日常监管执法。对检查的13个市州6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均制作了执法文书,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向2个市政府下达督办令。

3、联合执法检查促进市、县安监部门监管执法能力提高。一是在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专家的示范作用,特别是通过专家对企业总体布局、厂房、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装置设备等条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教育培训等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检查,帮助企业进行整改的现场演示,指导市、县安监人员进行检查;二是省局执法人员深入车间、班组认真仔细检查,依法依程序下达执法文书,向市、县安监人员通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交流执法经验;三是在肯定基层执法工作的同时,严肃指出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市、县安监局做好计划执法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通过安全监管检查,省局直接排查安全隐患500余项,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到位445项,其余均正在整改。如针对涟源市汇源焦化厂无围墙、煤气柜不符合要求等安全隐患,以省安委办名义向娄底市政府下达了督促整改的督办令,督促地方政府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后,三次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会诊,排查安全隐患,研究整改措施。经过一年的整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较大提升;对泸溪县金旭集团公司硫酸生产区重大安全隐患,提出了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宿食工棚、限期整改的意见,责成湘西州安监局督促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2、对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管道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治理。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中石化巴陵分公司危险化学品300多公里管道因历史原因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对此,我们一是挂牌督办,引起岳阳市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治理,二是向国家安监总局专题汇报,最终促成国家安监总局向中石化总部下达整改意见。目前,中石化总部已组织专家现场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并计划分别安排1亿、6000万专项资金投入整改。

3、力推市、县安监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县安监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实行动态监管。在省局的督办下,长沙市政府安排长沙曙光电子公司煤气柜安全间距不足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引导资金100万,长沙市安监局多次组织专家论证整改方案,指导企业整改。目前该重大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予以销号。湘潭县云湖桥催化剂厂氯气使用隐患整改到位。桂阳县三氧化二砷生产区域秩序混乱也通过工厂整合予以解决。

(四)狠抓“双基”,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

1、加强基层指导。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督促各地按照省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并有针对性对市、县安监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发挥专家作用,指导基层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2、开展教育培训。4月份全省危化品工作会议期间,专门聘请了化工工艺专家、自动化控制专家对与会代表进行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培训;10月份联合国家安监总局登记中心举办了一起安全标准化培训班;12月份会同人事培训处,举办两期危险化学品专题业务培训班,重点讲授危险化学品业务实践所需的知识和技巧。

3、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台帐。省局对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和省局发证的经营企业涉及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品种、储量及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并依照gb18218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台帐。台帐不但载明了重大危险源情况,而且对其它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物品品种、数量一并进行了登记。在省局台帐建立的基础上,各市、县安监局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并补充完善,及时更新。通过这种建立台帐的形式和由上而下、再由下返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摸清危险物品底数,有效督促市、县安监局加强监管,方便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

4、强化注销企业安全监管。到目前为止,省局公告注销19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了确保这部分注销企业停产、转产或退出到位,我们加强了日常调度,准确掌握企业动态。下半年化工行业回暖,为防止注销企业为追逐利益,匆忙重新开车、无证生产,专门开展了注销企业“回头看”行动,组织市、县安监局对190家注销企业逐一检查落实。

5、加强改制、收购、出租、租赁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把改制、收购、出租、租赁危险化学品企业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死角,有效防止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6、坚持“用事故防范事故”制度。全国其他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发生后如大连“7.16”火灾事故、南京“7.28”爆炸事故,我们第一时间收集事故情况,予以通报,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举一反三措施。省内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涉危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通报事故情况,汲取事故教训。

7、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协调危险化学品登记职能转接工作,下发了《关于加速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危化函﹝2011﹞69号),要求各地危化品业务部门组织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运用行政执法、安全许可等手段,强力支撑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开展。目前,全省应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进行登记,改变了原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滞后的局面。

8、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把应急救援当成预防事故的最后一道关口,督促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并坚持专家救援、科学救援,及时处置紧急情况。3月5日凌晨,一台满装纯苯的罐装车在京珠高速公路倾倒,纯苯随时可能泄漏,接到报告后,我们携专家连夜紧急赶赴现场一线,开展事故救援。经过近十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最终成功处置该起运输事故。11月份,组织省内三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参加中南五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积累了经验。

(五)严格标准,确保安全许可质量

今年以来,共审批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3个,颁发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33个,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23个,对一批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作出了不予安全许可决定。

1、规范了受理、审查、审批程序。一是在年初要求企业申请、领证,中介机构不得代办、代领证,10月形成制度予以明确;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查申报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安全许可须提交的资料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公布,并要求安全评价报告全部改为胶状版,提高申报资料质量;三是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的疑问采取处室会商、集体决定的方式,谨慎处理;四是明确层层把关制度,规定各安全许可意见签署人职责和责任,提高安全许可质量。

2、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首轮申请办证企业,我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坚持专业对口专家现场核查,并创造性地将竣工验收审查和发证现场核查合并,既减少了发证审查环节,又监督了市州局验收工作,保证了验收许可质量;对换发证企业,要求县、市安监局对生产企(转载自开心,请保留此标记。)业进行全面核查,提出整改意见,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经安监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安全行政许可。

3、加强对委托下放安全许可的管理。按照一定比例对试点地区上报的换发安全许可证照企业进行抽查,督促试点地区安监部门严格、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4、调整了加油站换证审批程序。今年是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第三轮发证集中期,工作量大、时间紧。鉴于两大集团加油站经前两轮发证不断整改、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调整了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换发证程序,对安全条件未降低的加油站,经市、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可直接办理换证许可,既坚持属地监管,促进了市、县安监局与两大集团的联系,保证了换证质量,又节省了换证时间和费用,得到了基层安监部门、中石油、中石化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5、启动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试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稿已明确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为探索使用实施方法,在调研邵阳打火机生产企业安全状况后,委托邵阳市安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试点,并在全省明确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视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要定期对反应装置、储存设施、安全设施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危化品储存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评价。

(六)主动出击,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成品油专项整治

1、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湘西自治州近30家硫酸生产企业和岳阳市新建的15家陶瓷生产厂家的煤气项目“未批已建”的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对剧毒化学品五氧化二钒建设项目,在原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五氧化二钒非法建设项目并对怀化地区五氧化二矾非法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

2、开展成品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初会同商务、质监、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各地政府和商务、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下半年,组织全省商务、安监部门牵头交叉检查。分管局领导杨国庆还亲自带队对常德、益阳等市州专项整治效果进行了督查验收。各地高度重视,采取了上路巡查、部门联动、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等手段,有效遏制了非法流动加油的蔓延,达到了预期效果。

3、规范阻隔防爆改造和撬装加油站的管理。一是5月下旬,通过实地考察,确定了三家阻隔防爆改造实施企业。二是针对撬装加油站大量涌现,规避监管的新情况,我们主动与省商务厅商议,共同制定了撬装站规划布点“三大原则”,明确撬装加油站应视同新建加油站管理。

4、规范高速公路加油站建设。针对高速公路加油站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等问题,专门致函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约谈省交通厅,通报相关情况,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七)强化督促,做好安全标准化、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工作

1、到目前为止,14家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全部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其他8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也完成达标考评,50家企业取得安全标准化达标证书。

一是督促去年已与省局签订了达标责任状的14家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和已与市州局签订达标责任状的130家企业,履行承诺,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快实施安全标准化进程。二是督促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深入企业服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加大了考评行为的监督力度,组织专家进行抽查,确保了考评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三是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对常德、郴州等地区拟颁发达标证书企业进行复查,暂缓一批企业达标颁证。

2、今年以来,我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推进自动化改造。目前,我省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110家生产企业,39家已通过自动化改造确认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其余均已在制定改造方案。

(八)紧密配合,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一起抓,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检查。一是利用掌握、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优势,严格落实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并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填报统计汇总。二是在基层安监部门迟迟不能填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填报系统的情况下,省局采取“倒推”方法,直接掌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相关数据,并一对一通报当地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求及时填报、更新,极大触动了基层安监部门。三是11月联合省公安厅对市、市、县禁毒工作、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督导,并积极争取禁毒资金。四是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省禁毒委部署的各项工作。

(九)团结协作,加强处室自身建设

1、年初新组建的危化处,面临工作不熟悉,业务不专等诸多困难,加强了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对危化品工作做到了“家底清、数据明,思路清”。

2、我们克服人少事多困难,加强调研,清理基本数据,虚心请教,相互帮助。全处上下团结协作、迎难而上,严格遵守省局执法五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制度,积极践行“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承诺,踊跃参加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按质完成兄弟处室交办的任务,并及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麻痹松懈思想仍然存在。大家认为危险化学品不出事故,好管,压力轻,从企业到中介机构,甚至各级监管人员普遍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

(二)冶金、轻工等涉及危化品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行业如何监管,尚未探索出最佳办法。

(三)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力度不够,与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联系少、互动少,未按照年初计划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管道专项检查行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三、明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以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线,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战略,以危险化学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为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1、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标准,促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工作。

2、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特别要总结我省实施使用许可试点的做法,形成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

3、督促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4、研究制定化工、医药行业及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调整幅度大,很多监管人员不是化工专业毕业,也未从事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制约,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迫在眉睫。明年,我们将督促各地结合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特点,切实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培训,同时组织化工专家、执法专家深入现场,采取集中指导、现场示范的方式,对各市州安监局、重点县市区安监局危化品安监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动态监管力度。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物品的品种、储量等动态数据,并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等强制性管理制度,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

3、加强危险化学品专家队伍建设。注重吸收有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年富力强的专家进入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在危化品领域按行业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指导作用。

(三)加大计划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认真总结年计划执法工作,协助执法总队编制好年度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确保计划执法有重点、有针对性、有效果。

2、立案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维护安监执法的权威。

3、督促市、县安监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并认真落实,确保省、市、县三级危化品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4、督促各级安监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安全隐患台帐,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争在操作岗位第一时间消除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6、挂牌督办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并进一步跟踪落实以往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推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1、提请省政府尽快出台《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争取领导支持成立省人民政府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小组。

2、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管理调度工作,及时汇报、通报相关情况。

3、推动市州政府加大防治力度,建立联系点制度,选择重点城市作为省直单位联系点。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1、在合成氨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力争一年内全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现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

2、对液氯生产、储存、使用装置设施泄漏点开展专项整治,推广市化工集团液氯处置经验,全面提升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

4、推广岳阳壳牌、省宜化的压力容器、管道检测检验做法,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项治理。

5、开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和演练情况专项检查。

(六)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行为

1、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积极处理前设立企业未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遗留问题。

2、加大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查处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从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购置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3、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

(七)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检查评比、支持政策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办法。

2、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机构建设并严格监管,明确咨询、考评机构条件和责任,督促其真真正正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平、公正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让安全标准化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开展。

(八)严格标准,做好安全许可工作

1、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安全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许可证照预报、处置制度,对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集中公告,督促其及时换证,对逾期未换证的,要依法处罚。

3、在试生产备案中,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理。

(九)扎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1、继续推进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在限定时期内未完成改造工程验收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

2、加强注销企业跟踪监管工作,防止死灰复燃、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3、加强对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监部门的职责。

4、加强危化品设计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安全中介服务质量。

5、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十)加强处室建设

1、加强学习。与时具进、加强政治理论和危险化学品业务学习,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素质。

危化品安全监管篇5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分析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研究落实2010年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措施,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继续保持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规格很高规模很大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郑新聪代表省政府致辞说,国家安监总局决定将这么重要的会议放在福建举办,是对福建省近年来持续有效地抓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鞭策。他对孙华山副局长莅临大会表示感谢。会议由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主持。在主席台上就座的还有福建省安监局长陈炎生、泉州市市长李建国等领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安全监管部门分管危险化学品的负责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处室负责人,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部分专员,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福建省各设区市安监局负责危化监管的副局长、泉州市各县区的安监局长和省内安全生产研究机构领导列席会议。与会人员超过200人。这是我省安监工作的盛事,考验了省局和泉州方面的接待能力,规格之高也是近年少有。

孙华山做重要讲话

2009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肯定了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还分析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律特点和深层原因。他指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是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各地还存在着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人才短缺,非法违法危化建设项目仍然存在,设计、施工、监理工作薄弱、不专业,劳动用工制度混乱等突出问题。

孙华山强调,我国经济形势好转带来的化工行业复苏,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强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准入条件,积极推动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他要求深入学习贯彻[2010]15号文件精神,细化“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的对策措施;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化工装置自动化为抓手,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提高监管效能: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水平;认真谋划,周密安排,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安全生产工作。

经验交流个个精彩

会上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通报了2009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福建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代表福建省安监局做了题为《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福建是全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表率,从我省近年来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可以得出这样一条经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抓住这个要害就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的“牛鼻子”。福建做法在总局孙华山局长的讲话中得到响应,并且获得各省、市参会代表的赞赏。

北京、江苏等8个省(直辖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交流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经验和做法。泉州市副市长林伯前介绍了泉州市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情况。由于分别在危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和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浙江省宁波市和上虞市安监局将各自的经验和大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代表着重就推广HAZOP和HSE进行了介绍。会上,甘肃省安全监管局、河南省安全监管局的负责人分别对兰州石化合成橡胶厂2010年1月7日罐区爆炸事故、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7月15且爆炸事故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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