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系统化工程,实践教学的内容在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学在职业类院校的定位应该突出应用性和实用性。我们培养的是处于基层和服务前沿的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法律专业发展来看,我们逐步完善着专业的设置,朝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三年学习成果检验手段之一的毕业论文环节却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职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法律专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高职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在历史沿革和专业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随着我国1999年开始高考扩招,法律专业如雨后春笋在各高职院校开设,这样的繁荣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生对这个“高大上”专业的向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呼职院)开设了法律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高职院校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与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侧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而高职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定位主要表现在:1.法律高职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紧密联系,侧重应用。法律高职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定位,社会对法律职业需求什么岗位,就设置什么专业,如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法律英语等专业的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应需而设”的特点。2.法律高职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所谓法律职业,是指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总称;又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即法律职业者。换言之,法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因此,我们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二、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设置目的
毕业论文对于大多数文科专业来讲,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在以培养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为教育理念的高职法律专业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写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过程。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为例,我们在大学三年级时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具体写作目标。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对学生而言,写作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平台和媒介寻找自己论文的基础支撑材料,然后根据具体写作目标进行甄别和思考,最后形成论文写作的大纲和思路。这是一个“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以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得以反馈。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也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路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三、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指导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至今,我发现学生在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中涉及到学生的态度、能力、论文的形式、论文的内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在给定的题目索引里,学生毕业论文题目、题材选择过于集中,论文题目选择重复率高
很多学生在选择写什么方面的论文时并未仔细思索自己是否有兴趣并擅长或有能力创新,而是选择一些成熟甚至陈旧的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章多已成型,观点表述上不会出现大的风险且答辩的时候能够对答如流。这样会导致一届甚至连续几届的毕业论文中“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等论文题目的“上镜率”很高。
(二)论文的内容陈旧、缺乏新意、没有创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论文格式不规范,甚至有的学生在出了两稿后论文的字体、行间距等基本规范问题仍未改正。有的学生在论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规范内容存在滞后性,论文的内容在逻辑结构上不成体系,参考文献不规范。只有很少的学生能在毕业论文中提出对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认识或对现行法律法规如何完善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不端正,出现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的行为
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中,有的抄袭他人作品,但未做标注或说明,有的将几篇文章进行拼凑形成自己的论文,最为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的是诚信缺失、学风不严谨、不求勤奋上进与求真务实、缺乏锐意创新等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样低水平的复制式论文写作完全与论文答辩的设置背道而驰,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学校和教师在就业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学生的论文失范行为
学校虽制定了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文件,但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很多学生虽知抄袭论文的做法不正确,但这样的行为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照样答辩毕业。因此,法律专业学生“不守法”的论文失范现象与有效的惩治机制不健全不无关系。
(五)学生论文写作中资料查找途径单一,论文缺乏有力基础支撑
大部分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时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甚至直接将要写作的内容从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载“引用”,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别和考证。学生在资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识欠缺问题,缺失学习的主动性。
四、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改进对策探析
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当下国家对法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对毕业论文存在意义的探析,改进毕业论文的写作,确立符合实践需要的目标
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专业设置和授课内容上的不同,实践技能的侧重培养使我们对学生在理论层面的知识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毕业论文中的映射就是我们在对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偏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目前,我们的论文题目索引给定的题目并未表现出这一特点。因此,在课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广益重新确立论文题目库,给出学生偏实践性的指引。其实,除了现有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式,我们还可以运用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结业考察。换言之,学生在最后一年的学习中,可以利用假期时间或实训单一或组成团队针对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这个过程既能使学生全程参与也能体现出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针对学生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教师可以在答辩或交流过程中与其进行沟通并给出成绩。
(二)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净化校园学习环境,建立诚信校园
学术道德建设的强化路径可以在新生入学之初的教育培训中体现,也可以在日常课程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学术道德的建设和学校的学习环境息息相关,诚信校园建立后,大家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信做人、诚信做事。长此以往,心存侥幸的同学就会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感到羞耻,从而纠正存在的学术失范问题,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完成大学期间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论文惩治机制,保障毕业论文设置目的的实现
学生自我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除此之外,对于学校而言,应该出台管理文件,对于在毕业论文环节态度不端、行为失范的学生进行教育、纠正和惩治。就业率的确能体现出学校的成绩,但我们给社会培养和输送的应该是优秀的人才,优秀不仅体现在技能上,还体现在职业道德上,职业道德又会受到在校期间的道德体系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论文中存在严重学术问题的学生给予延迟毕业或重新组织答辩等形式的惩治是有必要的。一个完整科学的惩罚和有效纠正机制的建立能够为失范行为的约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发挥指导教师的督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论文写作
教师,身肩“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为人师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师的学术良知和学术创新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近些年来,职称评审条件高门槛及的高难度导致在学界出现了诸多学术失范行为,这对于教师和学生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换言之,教师学术声誉的重建和学术责任的承担能够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学生分配给导师之后,导师要能够时刻起到督导作用,无论从论文题目的遴选还是论文逻辑的架构以及论文内容的创作上都需要认真对待、实时关注,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逐渐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五)加大教学资源的投入,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
法医学(forensicmedicine)是一门联系医学与法学等多种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其主要是应用生物学、医学、物理学、化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属于是实践性、应用性强的医学学科,传统的填鸭式教育模式已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随着近年来PBL方法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PBL在法医学教学中也有了广泛的应用[5]。广州医科大学于2010年正式在法学本科专业开设法医学课程,因为法学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同,传统的系统讲解法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的教学方法,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另外2005《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加强法学生对法医学有关鉴定结论的辨别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上述决定就迫使法学专业的法医学教学必须进行创新改革,以达到完成教学目标,培养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PBL教学方法正是一种跨学科的学习方式,强调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主,引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以问题作为知识的载体,鼓励学员之间讨论并协作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可以很好地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合作能力,以及学以致用的能力具有显著的培养效果,鉴于上述独特的教学效果,这种互动式的现代教学方法非常适合于法学专业法医学的教学中。
2传统讲授式教学模式与PBL教学模式的区别
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模式简单说来就是教师教、学生学,强调以教师为主体,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的方法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其传递的信息量大、快捷,在系统地传授基础知识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而且通过很简单组织的考试就可以评估学生学习的效果。PBL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把学习设置到具体的实例中,给学生创造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畅所欲言的学习气氛,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灵活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大有裨益,学习获得的知识容易在工作中被转换以解决复杂问题,但PBL教学模式费时较久,学习效果评价步骤繁琐,在大规模的推广应用方面还受到一定的限制。
3PBL教学模式在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中的实施过程
PBL教学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案例的选择和撰写,课堂分组讨论案例并提出问题,课后自主查阅文献、书籍等资料收集答案,课堂讨论解答问题。
3.1案例的选择和撰写PBL课程模式的本质就是基于问题的教学方法,因此案例的选择是整个PBL课程模式的核心和灵魂,选择的案例所引发的问题能够使课程内容有机地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法学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同,一些涉及医学的问题不能太深奥,与学生所能掌握的知识水平相适应,避免一些偏难的案例打消了学生的积极性。例如猝死一章,可以选择一些冠心病性猝死,这种案例常见,而且有的在社会上会引起一些争议,这样即有利于问题的提出,又可以让学生课后查阅相关学习资料,丰富学生的相关知识,因为在短短的3个学时课程中很难对法学背景的学生完成猝死一章的讲解。
3.2课堂分组讨论案例并提出问题本校法学专业一个班级有28位学生,将他们随机分为4组,每组7位学生,每小组选出一名主持人,将案例发给每个小组,各小组成员集体讨论案例,并提出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和要解决的问题。教师在整个学生讨论过程中要做到参与、引导和鼓励,而不是控制、干涉和强迫,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共同创建一种平等地位的教学活动。组内讨论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小组间交流,取长补短完善该案例中所涉及到的法医学知识要点及待解决的问题,并总结出学习的目标。
3.3查阅文献、书籍等资料收集答案总结出学习的目标后,各小组成员分配任务,带着问题利用课余时间查阅文献、书籍等,以解决案例中遇到的问题。在学生查阅资料时遇到的疑难问题及困难教师可以给予引导及技术支持,因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医学背景知识薄弱,必要时可以推荐一些相关书籍。例如:在猝死案例的PBL教学中,提示学生先抓住猝死的常见原因,重点学习心血管、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三个方面的急诊性疾病,另外还要提示学生排除中毒的可能性,查找与毒物中毒的鉴别要点。
3.4课堂讨论解答问题将讨论结果制作成PPT,上课时每组推荐发言者和记录者各一名,各组之间相互讨论,讨论过程中教师主要是倾听,要善于引导,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整合到个人的思维框架中,对相关问题产生清晰和深刻的认识,对知识点的认识完成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变。因为法学生知识的局限,有时会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这时就需要教师纠正他们的错误,并且保证整个讨论主题是围绕教学任务。遇到问题难以解答时可以实时上网查找文献解答疑问,教师不能直接给出回答,对于一些特别专业的知识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获得正确答案,整个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好主持人的作用,鼓励大家积极发言,使每一位学生都积极的参与到讨论中。课程结束时教师作陈述性总结,使学生们可以达到专业知识结构与学生自身认知结构的统一,掌握自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反思整个学习过程,以利于以后学习方法的完善和改进。
3.5课程效果的评价教学实施效果的评价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反馈调查,每个案例结合教学大纲出一些习题定量学生知识掌握的情况,但这些成绩不计入期末的考试中,这样可以及时地反应本次教学的效果,发现问题后作出及时的调整和改进,使整个教学方法得到不断地完善。
4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中实施
PBL教学模式的思考PBL教学方法可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和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显著提高教学效果,但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不加以选择,就不能充分体现PBL教学的真正价值,同时也违背了医学教育改革的真谛。
4.1PBL教学方法花费时间过长整个PBL教学的过程包括从学生拿到案例,集中讨论“找问题”,在课后花费大量的时间查阅资料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再课堂讨论,每一步都要花费3-4个课时,整个过程花费时间远远超过传统教学所需时间。《法医学》并不是法学专业生的主修课,学生容易产生抵制情绪,我们考虑下一步是否可以引进网络式PBL教学模式,求助于网络是一种高效、快捷的方法,构建法医学专业知识网络平台,这样就可以简化学生获得资料的途径,节省大量的时间。
4.2PBL教学方法对教师和学生提出了新的挑战教师的合理规划、积极引导,学生的热情、积极参与是整个PBL教学方法顺利实施的关键。这种自由式的学习方式,要求教师随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在学生的问题中教师要不断的总结,发现自己的弱点,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逐渐优化、提高自身的素质,来满足教学的需要。整个过程中学生检索文献、查阅资料、综合理解、归纳总结的能力可以得到很好的锻炼,但有一些性格内向、自学能力较差的学生可能会浑水摸鱼,消极对待,这就要求教师善于观察,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另外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把握好引导的度,如果打断学生自主讨论的次数过多,会干扰学生的思维,以及减弱学生发言的踊跃性和积极性。
1.1课程建设的目的培养应用型人才是进行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主要目的。人才培养是课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目的趋同于母体学校或其他本科院校,以培养学科型人才或理论型人才为目的。但是实际上,法学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却不那么令人满意。大部分的专业人才既不精通法学知识,又不能进行法律实务操作,根本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2课程建设的重点注重应用型、实践性课程建设。依据课程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法学专业应该要注重课程调整,强调课程的实用性,以满足社会和学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学院要以“应用和必需”为原则,按照社会需要,进行课程调整和优化。
1.3我国独立院校法学发展的现状由于招生人数的增加,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开设都很好地促进了法学专业的发展。近几年来,伴随着高校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对于国家法治建设需求的舆论导向,法学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在广大考生的眼里,法学专业是一门需求广大、发展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受这样一种心理的影响,许多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都倾向于法学专业。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虽然社会对法学专业的人才需求量很大,但应用型人才的缺乏,使得法学专业的就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2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改革与优化
2.1进行课程改革与优化的原因当前法学教育的体系下培养出来的人才既没有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又不能独立地进行法律实务操作,因而很难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进行改革与优化就显得十分迫切与必要。
2.2如何进行法学专业课程的革新第一,对课程建设进行有效的组织、领导,确保课程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创建法学专业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有效地、科学地指导,以保证革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教师是教育事业的领路者,在教育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使之在教学中更好地发挥对学生的引导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第三,改进课程教学条件,保障课程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在进行课程革新时,要注重大力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课程设施建设和专业图书资料建设,使学生能更好地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也要加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我们需要践行的科学方法。学习理论知识的目的就是为了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第四,选择并编写优秀教材,促进课程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教材是老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依托,因此,选择高质量的优秀教材至关重要。在进行教材选择时,一定要慎重,要本着有利于教学和对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结束语
一、选题阶段:选题新、论点明
论文的撰写首先遇到的就是选题问题,这是应把握好的第一关。论文选题的好坏会有很多的评判标准,比如研究价值、新颖程度、实践效用等,对于自考毕业论文而言,其要求自然不同于研究生论文强调研究性,它更应注重培养学生规范的论文写作方法,这是学生以后进一步深造的基础。而部分学生恰是在这第一步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态度不认真进行抄袭,或者选题不认真应付了事,或者重视选题但不知方法,选题不适合自己致使写出的论文质量较差。法学自考毕业论文应该如何把好选题这一关,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选择感兴趣的题目,二是选择可驾驭的题目,三是选择能创新的题目。
二、备写阶段:广搜集、细甄别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料之于写作如同“为炊之米”,是论文写作的基础,所以搜集整理资料是在论文写作之前必做的一项重要基本功。首先,资料的搜集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尽可能收集与选题有关的所有材料,既包括国内的,也包括国外的;既包括有法律效力的资料,也包括无法律效力的学术性资料。应特别注意避免片面性,防止只收集与自己观点一致的资料。因为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主要是文本研究,包括法律文本、司法文本、法学文本等。二是尽可能收集和利用原始第一手资料。因为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比第二手资料强得多。只有在收集不到原始资料时,才利用可靠的有权威性的第二手资料。三是除了收集书面材料以外,应注意通过社会调查、咨询实际工作部门等途径收集整理原始资料。
其次,对资料的整理和运用应当本着认真消化、谨慎引用的态度。对搜集来的资料不能一堆了之,而应通过浏览将资料区分出可进行通读、选读和研读的不同层次,再把资料按写作的需要分项归类,这便是对资料的梳理过程,这一过程为作者在写作中更好地运用资料或使资料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次,要注重所用资料的真实性和适用性。写作中不管所用是第一手资料还是第二手资料,都要有根有据,要经得起推敲和验证,否则不仅文章没有说服力,还会导致写作的失败;写作中所用资料的适用性是指资料在文章中确能说明问题且有一定的支撑力。若将一些与选题、中心论点关系不大甚至不具支撑力的资料堆积在文章中,其结果只是增加字数、扩大篇幅而冲淡了主题,直接影响论文质量。
三、写作阶段:善思考、勤修改
自学能力是在自学中培养出来的,包括独立的阅读、思考、研究和实际操作等方面能力,自学能力的培养对于自学生来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很重要。而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既是对学生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锻炼,又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检验。在自考学生中不是都对此问题有一定的认知,大多人习惯于对知识的被动记忆,缺乏独立认真的思考,特别是过分依赖考前突击复习。在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的准备上,所投入的时间、精力均欠缺,加之能力等方面的原因,找“捷径”走和侥幸心理并存,没有将自学能力放在应有的位置来重视和对待。
首先,不论是日常学习还是撰写论文,都应养成善于思考的习惯,因为独立思考是自学能力的核心。爱因斯坦曾指出,“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仅是数量上的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待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思考多源于疑问,发现问题是思考的开始。
其次,要重视提纲的拟定与完善。提纲是论文写作的框架,作者在确定题目后,要根据题意拟定写作提纲,就论文的基本框架和总体布局进行设计、安排,从而设计出论文的写作蓝图。论文提纲的拟定对于初学写作者尤为必要。提纲的拟定有简单与详细之分,作者应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无论提纲的简与详都应就全文布局、整体结构以及各部分材料的使用进行总体设计。提纲的拟定一般都伴随多次修改完善的过程,即便是成熟的作者也难以一次成功。
再次,对于自考本科学生而言,要注重论文写作的规范格式要求,这是学生养成规范写作的基础。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规范格式一般由文章标题、内容提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部分构成。笔者在论文指导中发现,学生多对自己的作品难以割舍,明知是多余的内容却不想删去,结果是(下转第95页)(上接第93页)使文章的质量大打折扣。殊不知论证的更为有力、文字的更为精炼,是在不断的推敲修改后得来的。当文章定稿后对参考文献部分也不能疏漏。有的学生不重视随便写上两种杂志了事,有的干脆将该部分略去。参考文献作为自考毕业论文规范格式要求的一部分,是让指导老师及读者了解作者在该文的撰写过程中所查阅的有关资料,表明作者对他人劳动的尊重,同时也避免了抄袭、剽窃的嫌疑,体现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因此学生应认真对待且注意所列参考文献的准确性和格式的规范性。
四、答辩阶段:早准备、明答辩
论文答辩是老师对学生论文的论题、论据、论证及基本法学原理的综合考核,也是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的综合考察。论文答辩一次达不到优或良成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证书,所以论文的答辩与写作都应当得到重视。学生在提交论文后稍稍调整就应做答辩的准备,诸如论文中涉及的概念是否理解、是否能释解?论文中涉及的问题以及问题间的关系是否明了、是否能清楚地阐述?论文中研究论述的问题对实践的意义与价值何在、是否能够明晰等等,总之与论文有关的问题都是学生应认真考虑的。
就论文答辩的程序而言,一般是学生到位后先简介自己的基本情况,然后用5~10分钟的时间,就论文的选题、写作、观点、结构等进行概括性阐述,然后由答辩教师提问。一般情况下每个答辩组有三位以上教师组成,且每位教师均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答辩中每位教师一般提两个问题,学生针对所提问题进行回答。为使答辩顺利通过,学生在准备时应有一个较细致的答辩提纲,以便在答辩中起提示思路的作用。涉及个人情况简介提纲中可以免去,对于选题的目的、文章的构思、结构以及所阅参考资料等部分的答辩准备是否写入提纲中,应据学生的心理素质而定,这些本属于学生在写作过程中就已牢记的内容,即便不拟提纲也应能清楚表达,但如学生为防因紧张而导致不能流利表达的情况出现,也可将其列入提纲中。对于文章中所涉及的概念和问题学生应酌情列入答辩提纲。所谓答辩提纲,即是学生列出的回答答辩老师有可能提问的问题要点,应提纲挈领、简明扼要。但在答辩时见有的学生将提纲写得很长,甚至不亚于其文章的篇幅,由于对问题没有真正的理解和掌握,心里没底,所以当听到提问后就心急如焚地在提纲上“找”然后就是“念”,而不是回答问题,当听到答辩老师否定这样的回答方式时,就紧张得不知所措。应提醒学生的是答辩提纲应在对问题理解的基础上,经过学生独立的思考而整理归纳出来,这样准备的答辩提纲在答辩时才能起到提纲的作用。另外就文章所论述的问题目前在学术界的研究程度如何,有哪些代表性的观点等都应有个大致的了解和掌握以备回答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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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典型性
典型性即代表性,是指案例所蕴含的法律原理能够突出地体现法律规则、原则以及法律关系,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掌握所学内容。案例选取时要围绕所授的知识点,精心挑选案例,所选取的案例能够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如对于贪污贿赂罪的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及上世纪末、受贿案。这几起案件均有案情相对单一、涉案人员身居高位、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国内国际影响深远的特点,是贪污罪、案例中的典型。基于非法学专业课时限制,若选取案例相对复杂,要根据所授内容进行必要的加工,把与所授内容关联不大的案件情节适当删减。
(二)新颖性
新颖性要求案例紧贴社会实际,反映时代特点,在形式或内容上新颖,给学生以新鲜感,激发其学习兴趣。这对案情特点和案发时间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尽可能地选取新类型案件或者疑难案。在案情特点上,选取案例要与传统老旧案件相区别,如在讲授《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时,运用孙伟铭酒后驾驶造成四死一重伤的案例。我国刑法对酒后驾车的定罪有了时代性变化,通过孙伟铭案可以使学生清楚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在案发时间上,要尽可能选取近几年发生的案件。这就要求授课老师要关注平时发生的一些具有新颖性的案例,并及时修改完善教案。
(三)启发性
启发性要求利用知识点之间的联系,通过学生的分析和判断,启发学生产生新的联想,新的观点,新的思考路径,给学生留下充裕的思考空间。如在侵犯财产罪的教学中运用许霆案。许霆案在法学界引发广泛争议,对学生认识财产犯罪的复杂性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许霆案中所涉及的问题包含了“恶意取款”行为的定性、盗窃罪“秘密”窃取手段的理解、信用卡诈骗罪中“机器”能否被骗及自动取款机的性质等问题。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具有一定的疑难性,疑难的问题才能引发学生思考研究的兴趣和动力。是民事的恶意占有、还是刑事上的盗窃罪或者盗窃金融机构罪?学生对这类具有启发性的案例很感兴趣。
二、运用案例应注意的问题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运用是重点,是关键。在案例运用上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真实案例与虚拟案例相结合
由于真实案例往往涉及案情背景、情节发展及审判结果等因素,需要占用较多的时间。基于非法学专业课时所限,对于一些相对简单的法律原理,可以用虚拟案例做必要的补充。虚拟案例具有较好的延展性,可以根据所授内容进行设计案情,案例完全为所学知识点服务,相对简单明了,非法学专业学生理解接受起来更加容易。
(二)导入案例与解析案例相结合
时常穿插一些案例,能够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枯燥的知识趣味化,抽象的道理具体化,帮助学生排疑解惑。同时对案例的难易程度要掌握好。导入案例一般不要太难,太复杂。太难、太复杂的案例不利于突出所授知识点,且学生难以理解,也会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解析案例的难度要循序渐进。对一两个知识点的理解掌握,运用相对简单的案例即可。对多个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则适当运用相对较复杂的案例。这时太过简单的案例起不到突出知识点和训练学生思维的作用,达不到案例教学的效果。
(三)热点案例与普通案例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