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全县17个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现阶段,全县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完善服务规范,调整服务标准,使群众更多受益。
四、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五、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并深入职业有害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县卫生监督所统一部署,开展对全县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六、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职人员主要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各镇卫生院须在各村卫生室聘任1—2名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负责本村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依照《省卫生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取得卫生监督检查员证,并在履行职务时主动出示证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三)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3、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参见附件
七、组织实施
(一)机构职责
1、县卫生局: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负责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
2、县卫生监督所: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评估,和镇卫生院共同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三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负责收集全县项目进展信息及项目资金使用与综合管理。
3、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协管工作,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镇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将协管工作纳入常规化工作中,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并保质保量及时上报各项信息报表。
(2)村卫生室:负责本村卫生监督协管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在本村配合开展卫生监督以及协管工作。服从镇卫生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全部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2〕411号)的标准执行。
3、拨付方法:补助经费分两次拨给,年初先预拨一部分,用于开展工作,其余的补助经费与目标任务考核挂钩,按考核得分比例拨付。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所扣经费全部用于奖励先进单位。
4、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八、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县卫生监督所成立县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王谋涛担任,副组长由夏则开、谢元曲担任,成员由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层层建立领导机构,确保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镇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以期使卫生监督检查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为了认真总结二O*年度我县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整体要求,为全面扎实地抓好今年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更好的发挥卫生监督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作用,根据会议安排,我做如下发言。一、二0*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简要回顾:(一)、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二O*年度,我所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累计培训各类从业人员1.2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500余份。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围绕“诚信、维权”主题,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并对查出的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一次性医用物品、消杀灭产品等进行了销毁,社会反响较大,评价较好。五月一日,联合县总工会、安监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十一月份,以“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为主题进行了《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环境大有改善。(二)、加大力度,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加强业务管理与指导,推动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了加强对全县乡镇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整体提高全县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水平,按照卫生局安排,我所研究制定了《民勤县乡镇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民勤县乡镇卫生监督员考核细则》和《民勤县乡镇卫生监督员奖惩办法》,并调整任命了部分乡镇卫生监督员。通过年终卫生工作考核评价,认为此项举措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调动了积极性,促进了卫生监督工作,对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突出重点,抓好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紧密结合。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的要求,在做好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二O*年组织对城乡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生活饮用水供水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和健康合格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全年配合疾控中心共体检各类从业人员2556人,办理健康证2523个,办证率达98.7%,查出“五病”患者33人,调离率100%;新发、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909家,复核407家;新发、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3家,复核28家;协助配合市卫生局发放《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39家;按照卫生局统一安排,参与医疗机构审核、验收工作,新发、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99家;新发、换发保健食品、消杀灭产品《卫生许可证》48家,新发、换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14个。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组织安排各类专项整治11项。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奶粉市场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一次性卫生用品专项检查工作;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及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工作;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餐巾纸(一次性纸巾)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督查;生活饮用水专项督查等。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整治,有效规范了卫生产业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了假冒伪劣、保护了广大生产经营者及社会群众的卫生健康安全权益。据统计,去年共出动城乡卫生监督人员6200人次,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2274个,6822户次。共查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286家,其中:警告172家,限期改进61家,取缔无证经营33家,立案行政处罚30家,没收销毁伪劣过期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一次性医疗物品、消杀灭产品20个品种2500多公斤,标价3万多元;清理清除非法医疗广告8次,查处没收非法医疗广告单35600余张。通过整治,达到了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净化市场、促进发展的目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展开。20*年度我所组织对全县城区餐饮业、学校食堂、生产加工企业、超市、商场、部分食品经营商店进行了量化考核评分,对拟评定为A级、B级的食品单位按规定进行了上报。其中,民勤县腾格里酒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了省卫生厅专家组考核验收,被省卫生厅确定为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并授予“食品卫生A级单位”牌匾,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表彰。集中式餐具消毒工作取得进展。为了整体提升我县餐具消毒质量,经积极筹措,多方考察,去年12月初成立了“民勤县寿康集中式餐具消毒公司”,从近几个月的试生产看,该项目的投资运行,为广大群众饮食卫生安全提供了比较有效的保证,受到越来越多的食品消费者的接受和支持,前景看好。注重各种卫生质量监测,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二0*年全年共采样2693份,并委托县疾控中心进行了检验。其中:食品监测:各类食品采样检验452份,合格425份,合格率94.02%;餐具消毒监测:各类餐具采样检验785份,合格557份,合格率70.95%;饮用水监测:生活饮用水采样检验15份,合格15份,合格率100%;公共场所消毒监测:公共用具采样检验237份,合格183份,合格率77.37%;化妆品监测:各类化妆品采样检验20份,合格20份,合格率100%;医疗用品、器械消毒监测:各类医疗用品、器械采样检验1284份,合格1*1份,合格率81%;一次性纸巾(面巾)监测:一次性纸巾(面巾)采样检验73份,合格73份,合格率100%。通过开展监测评价工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比较可靠的技术保障和依据,基本做到了查有目标、罚有依据,从而提高了卫生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二、二0*年乡镇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概况:(一)、总体情况:1、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20*年,乡镇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等监管成效比较显著,从业人员体检率、“五病”人员调离率《卫生许可证》办理率、《健康证》办理率和监督覆盖率等有关指标均有所提高,监管频次也由20*年的1~2次/年·单位普遍增加到20*年的2~4次/年·单位。多数乡镇卫生监督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督任务,基本做到了底细清楚,查有记录,监管到位。2、各单位均建立了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基本能够全面登记和报告,传染病报告率有所提高。3、医疗机构及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卓有成效,经考核,所有乡镇的医疗机构均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查出非法行医机构和非法行医活动,院内无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或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现象,无非法采供血液及单采血浆等现象,绝大多数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取得了执业资格,并能合法执业。4、大多数单位的医疗废物能够正确分类并基本做到无害化处理,一次性医用物品或医疗器械使用规范,用后能够按规定处理。5、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除大坝卫生院20*年度未进行学生健康体检外,其他卫生院年内均进行了学生健康检查,并且体检工作有记录、有总结。(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未能及时、全面、准确的报告。2、大部分卫生院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不够彻底全面,存在监管盲点,同时,监督程序不够规范,管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如检查时未制做现场检查笔录或下达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