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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收集3篇)

时间: 2024-07-06 栏目:办公范文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篇1

1.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由人事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属于职位考试)。

2.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是由各省、市人事厅(局)组织的考试(有的地方属于职位考试,有的地方属于资格考试)。

二、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社会在职人员录用考试和应届生录用考试两种。

1.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招考对象既包括社会在职人员也包括应届生。

2.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有的将两者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比如:云南),有的将两者分开考试(比如:北京),具体以考试公告为准。

三、按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资格考试和职位考试两种。考试大网站整理

1.资格考试类似与各类职业资格认证,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人事部门划定的分数线)者即可获得:“国家公务员资格证书”,此证书有效期两年(目前)。

2.职位考试没有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并进入面试环节者,如同去某公司应聘。面试人员之间须经过激烈的竞争并通过招考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后方能通过面试,通过面试后方能任职所报考的职位。

四、按实施考试的类别的不同。可以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类。

1.综合管理类职位主要包括:机关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研究起草、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考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篇2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录用;信用;不公平性;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52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8-0000-01

一、报考环节的不公平

公务员考试录用精神之一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报考愿望,不设置任何障碍,但是在实践中,完全的公开、让所有人都参与很难达到。

平等原则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和最具特色的地方。《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报考的资格条件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只要公民符合条件,通过考试后,都有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但由于对某一职位的报考条件往往是由用人单位来随意规定,一些政府部门在原来条件的基础上擅自增设条件,如地域限制、专业限制、年龄限制、工龄限制等,这实质是实行“玻璃门”政策,即规定上已经达到进入门槛,实则已经被排除在外。

公开是公务员考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之一。有意愿报考公务员者及关心此类公共事务的人士获得招考信息,从而保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在报考环节中,招录主管部门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招考的具体事项向社会公开。但是仍出现以下情况,一是招考信息的覆盖率还不够高:一些交通不便、通讯薄弱的地区的人员根本得不到招录信息,很难参加招录考试;部分招考机关只在小范围宣讲,造成了信息的地区差异等。二是报考时间的限制以及报考咨询服务不到位等等,这些都导致了考试录用的起点环节存在着不公平现象,信用感缺失。

二、考试环节的不公平

1、考试的内容和科目缺乏信度

我国现行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的考试则是在公共科目考试通过后,由招考部门对考生进行测试。公务员考试的科目和考试内容历来都为人所诟病。

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考试工具错误时有发生。考试的内容都存在形式单一、试题类型不够全面,测评目标偏离等问题。一些题目毫无价值性可言,不合理不科学、考查范围的不适度、考试的侧重点与实际工作中的能力要求脱轨;考查的知识对某类人群造成的不公平等问题,很难测出考生的知识深度、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使考试的区分度、可信度受到削弱,不能很好地体现“为用而考,考用一致的原则”,整个考试制度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就不得不让人质疑。目前,对一些较先进的新技术方法如情景模拟、心理测验、投射法等评价技术缺乏研究和应用,因而无法全方位地对考生进行准确考察。大大降低了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2.考试不分层次和级别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并没有和管理上的职位分类法相挂钩,不论学历、年龄,不管报考的职别,基本上是实行整齐划一的考试内容,“千人一卷”,忽视了个人的学术背景和专业优势。很难体现出他们的个性倾向和专业素质,这样不科学也是不公正,很难选拔适合岗位的人才。如招考一般办事员和招考主任科员使用同一试卷进行考试,很明显,把两种不同职位要求的人用同一试卷进行测试的评价结果是不公正的因为不同的职位要求只能用不同程度与区分度的试卷。

3.公务员体检标准的不合理造成公务员录用的不公平性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质上是一种与健康有关的任职资格,近年来,社会及报考者对公务员招录体检提出不少质疑。一些公务员职位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问题。比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不允许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时仍把乙肝病原携带者排除在外;“双乳”不对称是为体检不合格等等。现行各地区体检标准的不统一以及用人单位的现象势必牺牲公务员录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降低考试录用的效度。

三、面试环节不公平

在我国公务招考过程中,面试是重要的一个环节,面试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情绪控制、应变、人际关系等能力。不仅要求面试内容和组织要科学,而且要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的面试官精通现代面试方法、技术和经验,尤其要具备公正客观的素质。但这些在我国的公务员面试工作中没有完全具备,大大降低了面试的信度,主要体现在:

1.人情关系导致面试环节公正性的缺失

由于血缘政治的影响,使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人情化问题”普遍存在。考虑到具体招考部门最清楚所需人员的具体要求,因此,公务员面试基本上是由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委托给各级用人单位自己来执行的,但这一规定又给公务员选拔录用中的关系荫庇提供了便利。表现为一些招考部门为了照顾政府部门领导或者同事的亲友等而.使“公务员面试”变成为‘任人唯亲”.“关系”和“面子”所及人员的亲友、子女等考生在面试环节上拥有了绝对优先地位。这就为考官的徇私枉法洞开了大门。丧失了公务员招考的公平性原则。大多数地方都是面试当场不亮分,一般是上午面试下午出成绩,这就给“暗箱操作”和“权利寻租”提供了可能。

2.考官的情感倾向和素质

另外,由于考官的情感倾向,比如受晕轮效应,相似效应、首因效应的影响很难客观公正的对考生作出判断。除了心理因素之外,影响公平的重要因素还有情感因素如面试考官认识某面试人员或者受到面试人员情感的影响而做出有悖事实的评价,就会对面试的公平性破坏力很大。面试考官的工作能力也是影响因素之一,比如面试考官对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熟悉程度、对人才测评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评价要领的掌控能力、对面试技法的运用能力等。不同考官工作能力的参差不齐不利于科学、准确地测试出应试者的真才实学和实际能力,将会影响面试程序的公平性。

3.面试考官队伍有待规范

面试考官在面试中起着决定作用,考官的情感倾向和素质直接影响着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平性。目前,我国的考官队伍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官员及高校和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两部分人组成。前者具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经验,后者虽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两者可以互补。但前者对于政府管理的专业知识缺乏深入研究,不具备运用现代考试技术与方法的能力,后者对社会需要和岗位特点研究不够。并且全国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形成一支稳定的考官队伍,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作弊行为,但是不利于经验的积累。因此,他们对考生素质及表现的区分能力欠佳,很难保证考试的效度和公平,往往使测评结果失真,难以保证录用的客观性。考官队伍组成缺乏科学规范,难以保证录用的客观性

4.面试的入围比率不科学。

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范文篇3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A、B两大类,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报名。A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政策、法规、规划等研究拟定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包括: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且对外设有行政管理职责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的笔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2014年国家人事部确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A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包括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听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择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理论或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会有所不同。

从2014年举办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省、市、区来看,各地的公共考试科目不尽相同:北京、福建、云南、天津等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时设置公共科目,此外,还要考《公共基础知识》。如上海市实行的办法是本、专科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三科;硕士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博士则无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河北、浙江等则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地方不单设《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但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邓小平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经常作为常识题型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中出现。如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中20道常识判断题就有4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20%之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中20道常识判断题就有5道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占25%之多。因此,在不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为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妨参考《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至少它能把常识判断的大部分内容集中到一块,便于复习。中国公务网2014-6-2217:14:39

从要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地区来看,这门考试的题型相对稳定,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是非判断三种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70%;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论述、公文改错三种基本题型,约占整个试卷分值的30%。其中各部分知识测验比例分配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约占15%,邓小平理论、时事政治约占20%,法律约占30%,行政管理约占15%,公文写作与处理约占20%。

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与方式,由各招考部门自行确定,不作统考。

二、申论应试中的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材料

拿出足够的时间仔细地阅读给定材料,是申论答题技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阅读材料的时候要先理清资料的逻辑联系,总结出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同时还要把握住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事件的环境和条件,这种既定的条件是你提出的对策是否具有可行性的重要依据。

(二)注意题目的限制性要求

题目的限制性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题目具体要求的限制

阅读完材料以后,要认真审读题目要求,因为每年申论测试的题目要求可能有一些变化。比如,“概括主要问题”和“概述主要内容”的指令虽然同样是针对考查考生概括能力的要求,但二者的要求却不甚相同。前者要求考生抓住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把主要问题是什么概括出来;后者要求考生梳理清楚给定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并予以概述。考生要注意这些具体的答题要求,以免文不对题。

2.“虚拟身份”限制

考生在答题时要看清题目要求中为你设定的“虚拟身份”,把握好角色定位。一般而言,申论要求考生提出和解决的问题大多属于行政公务方面的问题,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一般性工作问题。要检测的是考生是否具备公务员应有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而绝不会突出哪一专业、岗位的专业化知识。然而,与此要求相反,不少考生往往习惯于自身角色,缺乏模拟思维,无视考题要求,撇开“虚拟身份”,着力于自身实体或专长,以突出“实”,导致自身定位不准确,其结果只是自觉分析论证精深独到,实则相去甚远。

3.字数限制

概括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一般要求在150字以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加以简要说明,一般要求在350字以内;申述、论证应试者对问题的基本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一般要求在1200字以内。超过或不足的字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要求字数的10%,否则要扣分。

(三)方案要具有可操作性

申论测试的主要功能是考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反映在答题中便是要求考生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申论测试切忌坐而论道,学究气十足,提一些不现实的、笼统的方案。

(四)考前做适量模拟题

应试者首先要了解甚至熟悉申论测试的试题结构以及各类题型的答题角度与答题技巧,以免在考试现场手忙脚乱,影响临场发挥。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把握做题的速度,找到对时间的“感觉”,以免直到交卷那一刻还在“奋笔疾书”。

(五)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申论测试的题目更贴近现实生活的趋势,要求考生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在参考一些新闻媒体的意见后形成独立的判断和思考。建议考生经常浏览《人民日报》等权威性媒体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评论文章。这些文章可以帮助你把握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大致思路。

第一章知彼——全面了解申论测试

本章通过对申论测试的目的、性质、内容结构、标准样式、常用文体、特点、命题发展趋势和应试禁忌的系统介绍,帮助应试者对申论测试有一个感性、概括的了解。

第一节申论测试的目的与性质

一、申论

“申论”一词取自《论语》的“申而论之”。申,即说明、申述;论,即分析和说明事理。不难理解,申论就是一种具有申述、申辩、论证、论述内涵的文体。

二、申论测试的目的

简单地说,申论测试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人才。国家公务员考试之所以设置申论测试科目,其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对应试人员的分析能力、概括能力、提炼能力、加工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检测,考核其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选拔出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才,充实国家公务员队伍。

一般来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均会先有相关职位及要求,后举行公开招考。为了对申论测试目的有一个感性的了解,我们在此列举几个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职位条件。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制司的一个职位要求:“起草、审核、修改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及其他政府的法规”;

农业部办公厅处的一个职位要求:“负责分管地区农民群众及农业系统职工来信来访工作、重要案件的调查研究,建立、整理、保管分管地区来信来访档案及本处行政后勤工作”;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的一个职位要求:“日常机关公文写作,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管理体制及其职能设置研究”;

国家保密局的一个职位要求:“拟定、修订有关法规,收集信息,工作调研等”;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个职位要求:“政务信息与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办公自动化和网站管理”;

中共中央宣传部的一个职位的资格条件:“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熟悉党的基本理论,有独立研究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微机”;

全国总工会的一个职位的资格条件:“本科以上学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强”。2014-8-1419:08:19

三、申论测试的性质

申论测试,是模拟公务员处理日常工作的能力测试。但是由于考试时间以及其他条件的限制,申论所给的背景材料不是原始的信息,而是经过加工的半成品资料。这些半成品的背景材料,头绪不很清楚,条理顺序也较为混乱,究竟反映了什么问题,需要考生研究、梳理、归纳。

申论测试命题中的背景材料会涉及到公务员社会活动方方面面的现实问题,包括一些社会热点与大众传媒所关注的焦点等。

申论测试只是公务员选拔考核的初选,考生来自方方面面,专业不尽相同。所以,虽然要求他们具备较为丰富的常识,但是不会对某一专业特别倾向。这一点,从我们下面所列举的考题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

公务员处理日常工作,依据的是党的方针、政策、法规,所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要有针对性,要切实可行。申论考试作答也要如此,不要说套话、假话,不能漫无边际、无的放矢。

第二节申论测试的内容结构与标准样式

一、申论测试的内容结构

研究一下申论试题就会明白,申论考试的结构比较规范,总体上分为三大部分:首先是注意事项,说明答卷的要求、时间,提出指导性建议;其次是申论写作的背景资料;最后提出申论要求,要求应试者在弄清背景资料的基础上完成题目。

这些背景资料一般是约1500字的材料(近两年材料文字有增加的趋势),中央国家机关申论考试的材料会更多一些,有时会达到4~5千字,内容可能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社会现象的诸方面。这些资料大多是经过初步加工后的“半成品”,是带有新闻性质的现实材料,反映的多是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某一热点问题,基本上不会涉及重大理论问题或专业性极强的问题。

申论测试要求一般有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对给定材料的理解、分析、整理、归纳、概括、综合,用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的背景材料的主题。

第二,对主要问题提出见解,提出对策,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体现针对性与可行性,用300~400字来说明。2014-6-2217:14:39

第三,对见解、方案的论证。这部分内容要求1200字左右,标题自拟,中心明确,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这三方面的要求,一般是通过2~3个题目来体现的。

二、申论测试的标准样式

申论测试正是通过给定资料,要求应考者根据所给资料写作申论文章,来对应考者进行测试的一种考核形式。现列举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卷)如下:

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

《申论》试题(卷)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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