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31日)中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了【延州政法{2009}1号】《关于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此意见中延边州政府明确地提出“发展专业农场、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在县(市)政府的指导下,由乡(镇)政府选择一个或部分行政村进行”,从此在延边州范围内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推进了农村专业农场建设。大力发展以农村土地和土地流转为基础的专业农场,对于推动城乡一体化意义十分重大,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主方向。在发展农村土地专业农场建设工作中律师如何参与和做好这项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律师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内容和作用,是拓展律师法律业务和扩大法律服务范围的最好平台,是律师直接参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所谓的城镇化是由农业社会向城镇社会过渡的过程。故在实现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最基本的和最基础的工作就是以农村土地为依托的专业农场建设,而在专业农场建设中律师大有可为。
什么是以土地为主的专业农场?专业农场是指农村种田大户或合伙人或城乡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田创办的土地集中经营的经济组织。它是政府指导下改革主体在农村改革与发展实践中发挥主观能动性而出现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在实践中专业农场的经营规模为: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在30公顷以上,旱田作物50公顷以上,由政府农业部门认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专业农场。专业农场的类型包括:农民个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专业农场、城镇自然人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专业农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创办的合伙企业专业农场、由企业创办的公司型专业农场,以及其他企业法人创办的专业农场。
因为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是中共中央提出由政府具体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所以在实施过程中为了搞好这项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在中央和政府出台的许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当中,律师可以为专业农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一)律师可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参与起草、审查土地流转合同,也可以监督检查土地流转合同的具体实施。如果有纠纷就可以参与调解、仲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也可以接受一方的委托进行仲裁和诉讼。这里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7月29日),还有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二)律师可以向专业农场宣传和指导政府对专业农场的贷款支持,使专业农场有效地掌握和利用这些政策和信息,建设好专业农场。政府为了扶持专业农场建设专门设立专业农场贷款贴息。专业农场因生产需要可在银信部门持乡(镇)农村经管部门鉴证的10年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证或者林权证或者采取信用担保等形式到指定银行贷款。律师可以参与专业农场的贴息贷款活动,可以起草、审查贷款合同,也可以为专业农场争取贷款,为专业农场贷款提供法律帮助,查找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如有的专业农场想贷款而没有抵押物情况下可以协调担保公司争取抵押担保。这里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合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三)律师可以为专业农场申请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允许的各项补贴,包括农机具购置补贴、钢骨架储粮仓补贴。享受这一补贴不受身份和户籍限制。这里涉及的优惠政策文件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2009年,中央已连续出台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各省、市(地)、县的农业各项补贴政策》等。律师可以向专业农场宣传和讲解这些政策、文件精神,使专业农场能够得到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其他帮助。(四)政府还积极实施专业农场农作物政策保险。政府根据专业农场较一般农户农业生产物化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可将专业农场政策性保险额度及保险费适当提高。律师可以在实际操作当中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为专业农场积极争取政策扶持的保险金。如土地承租费保险金等。这里涉及的法律、政策有《保险法》和保险相关的保险政策。(五)在专业农场建设中政府还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项目为单位,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重点向专业农场倾斜。律师可以宣传、引导专业农场,使专业农场了解并掌握政策性支农资金,这对专业农场建设大有益处。这些政策性资金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政策、国家扶贫项目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政策、国家小型水利设施建设、防病改水等专项资金项目政策、国家农村土地整理相关政策、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政策、国家兴边富民项目和民族贸易企业优惠利率政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扶持政策、农业产业化项目政策等。专业农场灵活运用和掌握国家扶持农业项目的各项政策,就会得到政策范围内的意想不到的收益,而这些收益都能用资金体现。(六)政府在专业农场建设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律师可以进行税收宣传和指导,为专业农场提供税收方面的最优信息,使他们掌握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建设好专业农场。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内容主要有:(1)专业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专业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免企业所得税;(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而占用农村集体林地、木业用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4)直接用于农林牧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七)律师可以向专业农场宣传和指导政府工商管理部门对专业农场的扶持放宽的政策,利用这些扶持政策建设好专业农场。工商部门对专业农场的优惠政策主要有:(1)对专业农场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对专业农场市场主体登记,可以按照专业农场经营者的意愿自主选择企业类型。既可以选择等级为公司制企业,又可以选择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放宽出资方式和形式。对兴办5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专业农场可以实行“零首付”注册,成立后六个月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其余部分要在两年内到位。对投资兴办的专业农场,在不改变土地、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和林地使用权、林地评估作价出资;(3)放宽名称限制;(4)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地址)限制等。
除此之外,在其他方面律师也可以为农村专业农场建设提供帮助。总之,律师可以为农村专业农场建设和发展在土地流转、贷款、各项补贴、保险、各种资金支持、税收政策、工商登记注册等方面,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其他服务。可见,在专业农场建设和发展中律师可以开辟新的律师业务。在农村专业农场建设中律师将大有作为。
农业合作社必须与土地流转同步进行,只有土地进行流转,让土地集中起来,流转到部分或个别人手中,然后进行农业合作社经营,才能使国家的农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可持续发展是引进美国的土地经营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是可持续理论的应用。目前在各个国家都在应用,可见持续发展的农业是国家对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国家政府对农业发展可持续性已纳入目标与规划。都在各个方面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将在生态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当前农业合作社与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的不利因素
(一)农民的合作意识与组织化程度相对低
目前,我国人口众多,农民家庭比例大,农民家庭占2亿多户,加入农村经济合作的仅有1/8。其他农业发达的国家,农业组织化程度相当高,80%的农民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加强了组织化程度。而我国农民的合作化意识不高,不积极参与导致组织化程度低,以及农业实现规模化、科学化发展不够迅速。
(二)工业发展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我国由于工矿业的迅猛发展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对生态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广袤的农田、清远的水源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农民重工轻农,放弃土地,背井离乡,出外打工。农田荒芜,污染严重,耕种无收。究其原因,环境污染不利生态农业的发展,更谈不上合作化经营。
(三)耕种者摆脱不了困境,目光短浅,素质低
我国由于长期贫穷落后,只重视传统工业,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缺乏先进的农业意识与知识。而且缺乏农业科学技术,资源环境条件差,农民没有合作意识,从而导致农业资源生产效率逐渐降低,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合作化经营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
土地通过流转使分散的土地所有权集中在部分或个别经营者手中,便于农业合作化经营。只有把土地集中起来,才能实现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经营,采取美国农业经营先进理念进行农业作物经营,才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可以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
我国农业生产率较低,传统农业为主导的国情,不利于农业合作社与可持续农业的发展。要实现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就必须打破传统的农业模式,进行农业技术革新,以高效益的农业经营模式,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达到最佳生产效率。
(三)农业合作化经营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农业合作化经营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更利于实现农业合作社的大规模、标准化,在某种程度上推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进程,生产资料、生产设备可统购,从而减少成本,有利于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四)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
农业合作社经营可提高农民的意识,并能在生产实践中转变观念,成为新型农民。在农业合作社发展中让农民有深造的余地,可以让农民外出学习,走出去,引进来,带回来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进一步在农业实践中应用,逐步在积累经验,学习知识,掌握技术,成为一代新型的农民。
四、实现农业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
农业合作化经营要有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民有能力、有实力从事农业生态发展。政府要给予相应的投资,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合作社的培养、管理、技术推广等,服务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要有相应的扶持和补贴,鼓励农民进行合作生产。与此同时,政府要从长远利益出发,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从而有效解决合作社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实施
农业合作社要有新型的农业技术人才,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首先,要完善农科技术培训体系。定期不定期对合作社中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使农民具有先进的技术和农业发展理念。其次,要鼓励支持合作社人员外出学习,与有关高级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扩大视野。
(三)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地方政府要扶持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根据相关的政策规范农业合作社。要依国家政策进行指导,引导农民具有合作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1.1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熊彼特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之新的组合”,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引入一种新的产品(产品创新);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工艺创新);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市场创新);获得一种新的原料(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组织和制度创新)。可见,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就是建立新的生产体系,使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重新组合,从一种或若干种新设想(或新概念)发展到生产中的实际应用。而技术创新的实施,必然要求生产组织、管理方式和制度安排的调整及变动;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实现,也总是要求原有市场的深化或者新需求的创造。因此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是互动的。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外部利益内部化等,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还在技术进步的形成和扩散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技术创新需要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和制度诱导。同时,技术进步能诱导相应的制度创新。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缺乏技术进步内涵的制度安排即使可调动经营主体经营积极性,也毕竟难以维持持久的生命力[1-2]。
1.2产业集聚与区域创新系统
产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一个区域创新系统,从而促进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产业集聚带来直接的“集聚效应”和间接的“基础效应”。“集聚效应”的产生原因如下:第一,生产的集聚意味着资源在特定的区位集中。这有利于产业内形成纵横交错的企业协作网络和社会化大生产体系,从而为充分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创造条件;第二,生产的集中意味着资金在一定区域里集中,而资金的集聚、固定资产的积累是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第三,生产和资源的集中意味着信息和服务在一定的区位的集中,导致信息成本的节约,提高交易效率;第四,生产的集中还意味着人力资本在区位的集聚。间接的“基础效应”主要是指区域经济的一般发展水平以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可以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从而给企业生产活动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一般地,间接的“基础效应”是随着资源的集聚而产生的,而“集聚效应”的发挥又依赖于“基础效应”的扩张。因此,产业集群促进分工与专业化发展,加快创新的速度[3-4]。产业集聚将使企业加速学习过程,使知识创造和扩散更加快速而高效,强化了知识的“溢出效应”;产业的地理集中还有利于吸引专门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积累人力资本,并强化人力资本的外在效应,从而使整个区域里平均人力资本水平提高。溢出效应是与距离成反比的,创新的知识从原创者扩散到产业区里的其它人员,从人力资本要素扩散到其它生产要素,从核心企业到相关企业,从支柱产业到配套相关产业。其报酬递增的作用,产生巨大的聚集作用,吸引区外其他企业迁来。而更多企业的聚集,有利于建立一个区域创新系统,使创新条件更加完善。由此,产业集聚与创新二者形成良性循环。
2对广东陈村花卉产业的实证研究
广东省顺德市初步形成了一个以陈村镇为中心的花卉专业市场。陈村花卉专业市场与产业集聚相互促进,形成了包含企业、事业单位(如大学、研究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的区域创新网络,促进了区内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了花卉产业的竞争力。
2.1陈村花卉产业发展概况
陈村镇地处广东省顺德区北部,总面积50.9km2,户籍人口7万多人,流动人口5万多人,素有“岭南千年花乡”和“中国花卉第一镇”之称。该镇花卉种植面积达1500多hm2,花卉种植户超过10000家,拥有大小花场近6000个,2007年花卉产值4.92亿元人民币。这里荟萃了世界名花异卉,花卉种类已由过去以盆桔、盆景、荫生观叶植物为主约2000个品种,发展到传统花卉和时花、仙人球、洋兰、菠萝等高档花卉并举约6000多个品种,产品销往国内和世界各地。花卉出口占据广东花卉出口总量的1/2、内地花卉出口总量的1/4。为推动花卉业走上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国际化贸易道路,1998年,陈村镇政府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原则,以陈村原有的1200hm2花卉种植基地、已有的花卉企业和每年一届的迎春花市为基础,运用“利用高科技,建立大基地,发展大生产,培育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花卉产业化发展战略,成立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投入巨资筹建陈村花卉世界产业园区。陈村花卉世界规划面积670hm2,目前已开发面积400hm2。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荷兰、泰国、菲律宾、港澳台等10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14个省、市、自治区的花卉及相关企业共600多家在园区设立花卉生产、研发、销售机构,引入资金达30多亿元,年交易额近20亿元,是国内目前最大的庭院树、盆景和棕榈科植物的交易市场,有着中国最大的洋兰种苗生产基地,也是中国最大的年宵花批发和零售市场,占据着广东省花卉进出口70%以上的份额。也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部级星火计划项目、全国重点花卉市场、国际盆景园艺赏石交流中心、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等,最近获批部级高新技术企业。陈村花卉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兰花生物科技园、盆景大观园、综合批发市场、佛山古玩城。经营的主要园艺产品有:种苗(种子、种球、种头)、盆花、盆景、观叶植物、兰花、绿化苗木、园艺设施、园艺资材等等,同时还云集有一批园林工程企业和奇石、根雕企业,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在配套服务上,建设了花卉研发、贸易、物流、会展、信息、培训等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快捷的花卉贸易及物流服务、专业化的会展服务、强大的信息资讯服务、高效的花卉培训推广服务,形成特有的多样化优质服务体系。
2.2陈村花卉产业的制度创新
陈村花卉产业制度创新主要有四点:第一,专业市场组织形式的创新。陈村花卉业的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积极有效的推动,实现了“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和“市场企业化”的组织形式创新。由陈村镇政府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决策、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由镇政府专门成立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对陈村花卉世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开发、招商引资、日常管理和配套服务。一方面避免了小生产分散经营的弊病;另一方面也克服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市场的低效率缺陷。第二,“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经营体制创新。陈村花卉世界采用“政府搭台,花商唱戏,带动周边”的经营模式运作。公司经营市场、市场带动农户的“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的花卉产业化经营模式,十分适合当地花卉业的生产力水平和行业特点,是传统花卉产业现代化的一条好路子。在产业区里,陈村花卉世界有限公司(龙头)主要进行各种配套服务,花卉世界园区内的600多个花卉企业(龙身)主要进行各种花卉产品的生产、营销、进出口贸易,带动了周边的6000多个花场和1万多个农户(龙尾)生产经营。这种模式使龙头、龙身、龙尾各自从事最具优势的价值创造活动,使整个价值链的效益达到最大化。第三,从企业内部管理转向供应链管理,发挥中间性组织的优势,实现管理创新。在传统的观念上,企业往往会通过扩大自身的规模或进行前向一体化与后向一体化来获取范围经济,但这会带来机构臃肿,反应迟缓等“大企业病”,增加了组织管理费用。而陈村花卉世界产业配套较完整,企业没有必要进行“小而全”或“大而全”的生产经营,可以把视野从企业内部转向整个产业区的供应链,只选择其中有核心竞争力的某一个或少数几个环节进行经营,并和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来取得分工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由于园内企业地理接近,可以通过信任和契约来进行合作,整个产业区成为一个大的中间性组织,提高了产业竞争力。第四、创新了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发挥区域品牌的效应。园区内不仅产业链配套完整并得到延伸,同时,还形成了多样化配套服务体系,园区引进了物流公司、包装公司、植物检疫站、进出口贸易公司、公共汽车站,并设立了物业管理部、财务室、宣传部、展览部、旅游开发部、信息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花卉综合批发市场、休闲会所、度假区、大型停车场、展览中心、阅览室等。这样一来,园区附近的中小企业和花农可以获得廉价的公共产品供给。他们在经营上,可以减少对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分散了经营风险,享受了区域品牌的效应;在管理上,可以采取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决策迅速、反应灵活,充分享受了分工网络的优势。
2.3陈村花卉产业的技术创新
陈村花卉产业技术创新主要有三点:
第一,技术创新中心的建立与产学研结合。陈村花卉世界吸纳了中山大学、仲恺农学院、深圳农科中心、广东花卉研究中心、美国维生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台湾今日景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院校、科研单位和有研发能力的世界一流花卉公司进驻,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和产学研基地。由于陈村花卉世界是竞争能力强、带动面广、出口创汇多的花卉业龙头企业,可以集中区域网络内人才、资金、科研设备等资源优势,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技术辐射源,带动区域内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覆盖,广东省科技厅因而在此设立了广东省农业(花卉)科技创新中心,专门从事花卉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推广、培训咨询和信息集散等工作,从而在组织制度上、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上充分保证了创新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产学研结合。例如:陈村花卉世界与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花卉病虫害综合防治研究”、“高档花卉快速繁殖研究”、“金桔抗寒基因转移的研究”等专项课题研究,基本摸清了对花卉危害面积较大的一些主要病虫害(如苏铁灰蝶、兰花炭疽病)的综合防治方法,并通过有关人员现场指导花农提高花卉的品质。今日景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花卉世界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兰花快速繁殖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并取得成功,成为市场的著名品牌,加快了洋兰的国产化进程。国际著名公司美国维生公司带来了新品种开发与种子种苗繁育的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