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会计实务处理方法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国家确立的医改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笔者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提出以下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实务处理方法,以完善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客观反映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仅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会人员参考。
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预算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机构”是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与支出统一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准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二)使用范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补助资金可以列支的项目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员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讲座、咨询、随访等费用,以及查体材料、宣教材料、通讯、交通补贴、印刷、邮寄、宣传、场地租赁等物耗成本费用。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三)分配原则
机构间的分配原则:谁承担任务谁获得补偿的原则。
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任务的,补助资金分配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项目,该项目经费分配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同承担的任务,经费按比例分配。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
服务项目间的分配原则:参照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合理分配各项目所占资金比例,并据以分配项目补助资金。
(四)监督检查
根据资金的拨付进度,不定期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专项补助资金结算的依据。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对乡镇卫生院全年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充分利用相关媒体或乡村公共场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5]。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上级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会计实务处理方法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时列支费用,避免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列支标准,确保支出合理;建立补助资金专账或备查簿进行核算,做到核算清晰;规范补助资金账务科目处理,正确核算帐务。
(一)收到财政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单
借:医疗支出或待摊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凭“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等原始凭证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3)其他方式的,凭银行进账单等原始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二)支出经费时,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借: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按经济科目到类、款、项)人员或公用经费—(可以按服务项目下设明细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其他方式)
设置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或辅助帐),详细登记“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经费的支出情况,包括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额等资料,并在期末分析计算本期支出补助结转(余)。期末结转后,“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科目无余额。
(三)原始票据的归集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的原始票据归集、审核工作,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各级财政、审计、主管部门对资金监管的重要依据。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原始票据要规范。购买服务、耗材等要有正规发票,杜绝白条入帐。耗材、宣传材料等需附购买清单。发放劳务补助要有统一规格的表格,附有出勤考核记录等,领款人必须签字。健康讲座需附通知、签到册。
(2)对服务人群开展的服务项目如体检等,要根据工作量,分时间段填制正规表格,服务对象要签字认可,要如实反应检查人数。
(3)应收检查、化验等费用,应有服务单位的门诊收费票据。
(4)原始票据要具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的签字,经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后方可入账。
三、正确处理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关系
“补助资金管理”依据的是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指标,对于禁止用补助资金列支的内容要严格禁止列支。财务人员要了解服务内容,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各单位对提供的各项服务要保存好工作记录与考核记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层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于单位发生的公共卫生支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即:“公共卫生支出”明细科目下核算的内容并不仅限于“补助资金”允许列支的内容,凡与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支出都要在此明细科目下核算。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是两条线的问题,单位对于项目补助资金方面的核算,通过设置备查簿或辅助帐来体现。
基层单位面临财政补助不到位、业务开展受到限制、人员支出压力大、任务量增加、积极性不足等诸多困难,因此要提高服务质量、开源节流,增强成本意识,增收节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规范使用与监管。随着医改工作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活动将以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财政资金成为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经济来源,各级财政、卫生部门会进一步规范管理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监督检查,因此会计人员要强化补助资金的核算,为本单位的发展发挥好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云华.新北区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状与建议[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2,32(10):1011—1012
[2]林素萍,等.乡镇卫生院综合补偿改革与公共财政管理的创新[J].卫生经济研究,2013,(1):20-21
[3]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Z],财社[2010]311号
关键词: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政府责任
公共卫生资源配置是对公共卫生服务涉及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进行安排、使用和管理,是整个医疗卫生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今世界各国,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基本上毫无例外地由政府主导、参与和管理。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中政府责任的来源及其主要责任范围,始终是公共卫生管理学的理论热点和实践中的关键环节。
1.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理论基础
1.1社会契约中的国家职能
从现代政治学的视角,公民权利委托与国家权力行使有着天然的政治基础。国家和政府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产物,政府产生的基本作用就在于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和物质财产。政府对公共卫生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权力和职能,一方面源自于权力来源――社会大众的健康需要,另一方面,也是视作保证政权稳定的重要内容。
公共卫生属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制度、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公共卫生。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公共卫生保障在国家中的主次地位,经济发展程度和也影响到政府在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中的总量、方法和公平性。
1.2公共产品与市场失灵
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是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健康教育、预防疾病、增进健康水平的服务,毫无疑问,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公共卫生服务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能给广泛的社会带来正面效益,例如免疫接种,不仅可以使受种者(消费者)产生了抗体,避免了相应传染病的侵害;还可以增加人群中的疾病免疫屏障,减少传染病的扩散机会,形成了整体更加良好的社会卫生环境。
在很多情况下市场通过价格的自发调节可以实现商品的供求平衡,从而实现市场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公共卫生服务所具有的非排它性、非竞争性以及正外部性容易造成市场失灵。因此,公共卫生服务单靠市场调节力量不能实现充分供给,还可能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和配置不均。
1.3新公共服务与服务型政府
“新公共服务”理论,主要是指公共行政中,以公民为中心的建立起来的一系列治理理念。它提倡关注公共利益、强调公民权利和民主程序、注重公平、公正、回应性等理念;强调不应该为政府“掌舵”、“划桨”,而应该致力于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整合、密切关注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回应性很强的公共机构。[1]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引导,不少国家开始了新一轮的政府改革,我国也实施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各种改革。在这种前提和基础之上,公共卫生作为一项基本的政府职责,更加受到公众的关注。对于涉及到自身卫生健康利益的公共卫生资源配置,自然是体现政府责任履行程度和是否公平的重要标准之一。科学规划、增加投入、空间配置、有效供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是服务型政府必不可少的衡量标准。
2.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一般原则
2.1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
公平和效率是人类社会一切经济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公共卫生资源的配置本身也是一种涉及面广的经济活动。公共卫生公平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目标之一,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从人权的角度来看,健康权属于人权的基本内容。公共卫生作为维护健康的基本途径,理当在国家经济资源配置中将公平作为首要的标准。在满足公平的原则下,重视和提高卫生服务利用效率及效益,这也是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目标之一。效益是价值的体现,能充分发挥卫生资源的功能和作用。这里讲的效益,在内涵上是讲求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实现卫生资源配置最佳化和效益更大化。
2.2有限保障原则
从经济效益和资源有限性角度,政府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必须要区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在某一时期、某一国家、某一地区,政府可以调控的公共卫生资源总量是确定的、有限的。基本公共卫生通常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孕产妇保健等。[2]这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应列入公共财政保障。由政府根据特定时期危害公民健康问题的优先次序以及当时国家可供给能力(筹资和服务能力)综合选择确定,并组织提供非营利的卫生服务项目。超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的需求应该寻求社会保险、个人支付的渠道,而非由公共财政支出的卫生资源来承担,也不能在整个社会层面上普及推广。
2.3尊重公共卫生自身的科学规律
作为一门科学,公共卫生有着自身发展的规律,资源配置也要尊重这些规律。公共卫生是随着现代医学发展和社会发展而产生,与医疗科技息息相关。因此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也是一项动态性的工作,需要随着卫生形势变化(如常见传染病变化)和医疗科技的进步(如检查设备更新换代),不断调整完善,不能裹步不前。另外,由于公共卫生的服务项目与疾病密切关联,因此如何构建从公共卫生检查到医疗服务的桥梁,完善个人信息、健康档案等,都需要做出良好的设计和服务。
3.政府在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中的责任
3.1制度设计责任
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良好的制度设计必不可少。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政府有义务研究并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明确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部门职责、地位、作用,为资源配置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公共卫生资源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体系。在政府工作层面上,需要国家进行一个顶层设计,尽早出台相关的战略性规划,明确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重点、内容,对未来中长期的卫生资源发展需要有所估算,在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多个方面,未雨绸缪,并留出公共卫生发展的“提前量”,形成一个科学的战略规划。三是卫生资源配置规范和系列标准的设计和制定。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公平性上的要求,所以很多国家都在推进全民均等化的进程。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在国家层面上提供一个具体、详细、明确、操作性强的规范和标准。我国也应逐步制定并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3.2财政投入责任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加强公共卫生投入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就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公共卫生财政投入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总量不足,二是结构不合理。从卫生总费用负担上来看,我国2012政府负担比例仅为30.7%,远远低于世界61.8%的平均水平,公共卫生支出占GDP的百分比远低于其他国家。[3]所以公共卫生财政投入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增加政府的投入和调整政府投入的结构。
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政府在公共卫生投入不断增加,社会支出和个人支出逐步减少。具体在操作中,政府要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医疗卫生领域的支出比例,增加公共医疗卫生费用的总支出规模,使公共卫生支出规模占GDP的比例、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同步提高。
在公共卫生支出的结构上,财政投入责任常用的有两种;一是中央政府确定基本标准,具体组织实施和投入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和省级政府强化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等化地方财力;二是财政责任分担上,综合考虑地方财力差异,实施分项目按不同比例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分担。同时,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设施、供给体系建设、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等设置中央政府转移支付专项经费,来促进公共卫生资源的投入结构合理均衡。
3.3培育、引导公共卫生服务市场的责任
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并不代表着排斥私人部门投资者的加入。随着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的扩大,有些服务的市场效应和经济效益日益显著,私人部门对公共卫生领域的投资,丰富了公共卫生服务市场的主体和服务内容多样性,对政府、私人投资者和广大社会公众,可谓“三赢”。这当中,政府尤其是公共卫生管理部门,要做的工作就是政策引导、规范私人投资者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规模、方向,引导其合理发展。
在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方式上,突破单纯由政府主办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限制,多种方式共同使用。对于部分的公共卫生产品,尤其是准公共卫生产品的供给方式,采用公共机构提供、市场方式提供,以及政策刺激引导私人企业提供。近年来,一些新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式逐渐在不少地区实施。如“政府购买”,即政府通过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产品采购制度,以透明度较高的招标方式进行,将特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包)委托给私人、合资机构;还有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的方式。
3.4运行监管责任――公共卫生权力的适用
改善对公共卫生资源的使用、运行监管,首先可以扩大监管主体的范围。现代善治理论要求公共事务的治理模式要增加公众的参与度,这就要求公共卫生治理主体和监管主体,可以扩大为政府机构、授权的专业组织和公众民间组织。尤其是市场化改革后,政府的监管责任不断加重。这也需要积极发挥各种专业组织、第三部门的社会监管作用,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监管的治理结构上,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要维护公共利益。由于公共卫生问题的复杂性,监管机构内不仅要有政府代表、付费人代表,还要有医疗卫生专家,以及公众代表和法律专家。
在监管方式中,一是要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二是要进行科学的卫生绩效评估。卫生监督在公众食品卫生、用药安全、卫生机构达标等各方面发挥保护者和监督者的作用,是实施公共卫生职能、打击违反卫生法规活动的重要手段。同时,随着制度经济学的发展,绩效理念及成本理念,被引入到行政管理领域,演变为绩效评估和绩效管理这一新的监管工具,也成为一种绩效责任。公共卫生资源的投入和实际产出,是构成绩效的分母和分子,这种科学的定量评估,无论是公共卫生的资金投入、设备使用还是卫生人力资源的考核,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美]珍妮特・V・登哈特著,丁煌译.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30个乡镇及县级机构。
三、资金及其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中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县卫生局统一使用,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15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人/年、市级财政补助2元/人/年、县财政补助1元/人/年。今后,随着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的增加,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现阶段,全县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力争在2010年6月前,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
五、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为重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内容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2009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10%以上。
(二)健康教育。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音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养成。健康教育文图资料不少于12种,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举办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儿童保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应达80%以上。
(四)妇女保健。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合格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应达85%以上。
(五)老年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基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50%以上。
(六)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建卡与建证率分别达到100%,接种率达到全县“十一五”规划年度目标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七)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八)慢性疾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慢性病患者管理率达30%,控制率达60%以上。
(九)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对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至少随访1次,每年进行1次综合评估。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对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各项服务实施细则,确保项目工作科学、规范地进行。
(二)明确机构职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承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精神病院负责重症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经费分配使用。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适当优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产出,以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根据各项公共卫生服务的成本测算,将15元/人/年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摊到各服务项目(详见附件),在提取10%的培训、督导经费后,实行分项管理、包干使用。随着经费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对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比例适时进行调整。
(四)项目实施形式。本着“方便居民、易于操作、节省资源、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以服务合同的形式进行实施。即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每年初根据各乡镇常驻人口,按15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含提留),以及需要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量,与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同书》,根据各合同实施单位完成约定任务情况,按比例拨给补助经费。补助总经费分两次拨给,年初先拨一半,用于开展工作的业务经费,其余1/2的经费与目标任务考核挂钩,按比例拨付。若起码的工作指标也尚未能完成,即行惩罚性扣拨比例。本着奖优罚劣原则,所扣经费全部用于奖励优良单位。
同时,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病院等县级业务技术指导机构,从提取的费用中,以同样的方式,按照不同的内容,签订与此类似之服务合同,主要是将所承担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与全县某项服务的考核结果挂钩,按比例拨付补助经费。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应以相应的方式,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到下层组织机构,确保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够落实到基层,使之真正受惠于民。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务必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务必要有识大体、顾大局的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刻意义,切实转变卫生管理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理念,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卫生改革与发展事业融为一体,同步思考、同步发展,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要调整充实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保健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县妇幼保健院要特别加强基层保健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县级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在总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充实预防保健队伍技术力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各县级相关业务技术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所有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执业许可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科室设置,将适宜基层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并配齐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的设备,使其充分发挥功能。县卫生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健康教育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主要目标,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档案法》与《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和县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