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关村第二小学发表声明称:“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学校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北京海淀区教委也就此做出回应,表示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依规,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刺激着社会神经。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也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反校园欺凌”的探讨。为治理校园欺凌,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至2016年12月对校园欺凌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并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治理安排与要求。2016年11月,教育部下发了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治理纳入长效防治。
从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回应看,其实都已意识到校园欺凌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影响。可是,表态是一回事,直面问题,积极治理是另一回事。被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事后都有着相同的发展轨迹:学生被欺凌――家长发现并找学校反映――学校内部淡化处理――家长不满自发维权――媒体介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而这恰好折射出我国校园欺凌案件处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即缺乏健全的处理机制。
学校和教育部门必须意识到,校园欺凌不仅是校园事件,而且是社会公共事件,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因此,需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作为学校,在其职权范围内,要针对校园欺凌启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结合校规,追究涉事学生的责任。而对于欺凌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则应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纳入法律程序处理。
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理,目前责任边界十分模糊。除极个别涉及违法犯罪的欺凌,更多的欺凌事件仅仅作为校园内部问题处理。更严重的是,由于司法机构和学校的无法获知以及不愿触及,导致校园被欺凌者维权极为困难。对于不满14周岁的欺凌者,虽然依照我国法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相应的行政处罚、惩戒教育并没有在“负面清单”中。
建立健全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机制极为重要,这也是防治校园欺凌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健全的处罚、惩戒机制,就无法给学生最基本的法规教育。当学校把欺凌视为“恶作剧”时,学生便会真以为仅仅是恶作剧。当被欺凌学生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维护时,家长就可能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打回去”。
一、检查评价形式:
检查小组先后检查评价了大坞镇中心小学、大坞中学、和福小学、峄庄小学和峄庄中学五处学校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检查小组严格按照滕州市教体局制定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评价计分表》所列评价要点及评价内容逐项考核评价。检查小组采取以下检查方式进行评价:
(一)听取并查看了书面汇报材料。
(二)查看了相关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档案资料。
(三)实地查看。实地查看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工作部署情况、欺凌治理情况(包括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教育引导、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和工作推进情况等。
(四)总结反馈。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检查情况。
二、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优点:
(一)加强领导,科学部署。大坞镇教育联区特别重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督导小组,指导各校加强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所查学校都能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责任分工明确部署科学,
(二)强化源头防范。采用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三)强化风险防控。所查学校加强了风险隐患排查和预防,着力加强了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了会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以及承诺书制度等制度防范措施。
(四)强化责任落实。学校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明确各体责任,扣紧依法、依规、依纪校园欺凌处置链条,强化措施保障。
(五)加强舆论引导,严格落实值班巡查护卫制度。
(六)形成特色模式。为正确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把学生的主要兴趣和精力引导到有意义的学习活动中,个别学校成立学生活动社团,减少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形成特色教育管理模式。
三、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不足:
(一)个别学校档案盒的横竖签设计不美观,没按照评价项目命名。
(二)个别学校开展的活动档案缺少活动方案、领导小组。
(三)个别学校制定的制度中,责任落实情况方面,责任人分工不明确。
四、五所被检查学校的具体评价:
大坞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大坞中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根据市教体局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马兆亮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以及法治副校长黄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级部主任、宿管科科长、心理健康教师为成员,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安全办、政教处、教导处、团委、级部主要领导组成,地点设在安全办,具体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推进和实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
2.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学校通过主题升旗仪式、班会、观看校园欺凌防治警示教育片、1530模式等方式、安全教育课及道德与法治等课程,定期对学生进行校园欺凌防治专题教育。通过宣传橱窗、黑板报、通告、校园广播、显示屏等媒介积极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须知》《案例警示》等方式,压紧压实监护人责任,实现家校共育。
3.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学校加强了对教职工、家长、学生的培训学习,落实监护责任。
4.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监管措施,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5.加强警校联动,延伸工作外延。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落实上下学高峰期“护学岗”制度。
6.及时处理,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
7.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落实校园欺凌信息逐级及时报送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培训机制、考评机制、问责处理机制。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班主任、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把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作为各级部、班级考评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级部、班级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大坞镇峄庄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一、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反校园欺凌”的意识。
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欺凌安全管理模式。
纵向到底,即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责任分解,明确到人。积极推进“一岗双责”和安全首遇制。学校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和道法老师的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各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优秀教师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横向到边是以创建和巩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契机,加强包括校园欺凌防治、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交通出行、卫生防疫等工作,全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范围,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构建学校安全文化。
1、校园安全文化
⑴观念文化: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我校微信平台、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网络宣讲法律知识、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安全观念,使其入脑、入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⑵管理文化:
①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和道法老师的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各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优秀教师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系统的防欺凌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
⑶安全行为文化
①通过各种形式、各种载体进行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文明素养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明礼,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持续规范学生安全行为。学校聘任大坞派出所李波同志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学校多次邀请公安系统同志到校送法到课堂,以案释法,让学生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的尊严。开学以来继续加强法治教育,邀请法治副校长、公安民警进校园、进课堂,联合公安局、派出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等单位开展好各种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法治网络大赛、禁毒教育知识大赛、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知识大赛。
②联合大坞派出所、交警大队大坞中队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检查,为学校师生保驾护航。下发防侵凌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宣传到位、坚决禁止和杜绝校园侵凌。
④加强校园保卫安全管理,严格进出门管理。
5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并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大坞镇中心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为贯彻落实《滕州市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根据旗教育局相关要求,大坞镇中心小学围绕制定校园欺凌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举行多种形式法制安全主题教育、开展按照要求全面自查自纠、进行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秩序状况调查几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该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科学部署,各司其职,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1.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大坞镇中心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大坞镇中心小学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该校邀请公安干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制安全报告会、开展校园安全专题讲座、召开校园欺凌防范主题班会、加强家校联系及校内外安全环境状况调查,多措并举保障学生安全。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具体如下: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如有丢失、损坏、不健全的相关器械总务处要及时配备。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宿舍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安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大坞镇和福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为有效预防、彻底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营造温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大坞镇和福小学五措并举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局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
学校联系社区派出所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
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校园欺凌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
学校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在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
学校联系协调社区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等具有社会性欺凌事件的发生。
大坞镇峄庄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情况
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积极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坞镇峄庄小学认真贯彻落实《滕州市教育系统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系列校园防欺凌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
利用教师大会、德育例会、班主任例会、广播会、学生班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师生学习有关防治校园欺凌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学校防治欺凌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1.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预防和应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学校与科室,科室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3.制定处置预案。制定《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三、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1.加强三观教育。通过电子屏、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课、黑板报宣传、主题征文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
2.加强法制教育。定期邀请派出所所长举行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制专题报告会。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团队,加强对特殊学生教育,建立特殊学生档案,跟踪特殊学生,关注这些学生的身心健康、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四、强化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完善技术防范。学校建立监控中心,从到校至学生全部离校时有专人值班,全校现有探头近50个,做到公共区域、重点区域、教室全覆盖;在校门安装防撞装置,确保校门安全、校园安全。
2.畅通信息渠道。学校在校门设立了1个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18063220990;安保处13561164126。
3.加强校园巡查。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进行清查,每天班主任负责检查、每周班级自查、每月学校抽查,对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加强谢校园上、下午课间负责对全校全方位巡查,学校行政人员负责早上、中午、放学后的检查督查,发现校园欺凌倾向及时制止。
五、加强综合治理,建设和谐校园。
1.充分利用社会综治力量。加强与大坞镇派出所沟通和联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青年、辍学学生欺凌,确保学生安全。
共情智慧同伴依恋校园欺凌干预路径
校园欺凌多诱发于中小学阶段,正是青少年自我认知发展模糊的时期,加之情绪不稳定,性格叛逆,很容易在自我情绪管理失调的情况下走向校园欺凌的暴力行为中。校园欺凌不仅给被欺凌者带来了伤害,还给欺凌者的未来埋下了隐患。同伴作为最重要的同辈群体,彼此之间的依恋对于他们的行为有着一定的导向作用。
一、校园欺凌与社会依恋的背离
校园欺凌本质上是一种反校园行为,是对校园主流文化蔑视的一种行为外化,这种与他人之间的消极的情感纽带关系与亲社会行为内化的依恋关系形成了鲜明的背离,不符合个体情感社会化的要求。
1.意愿的背离
依恋理论最初是由英国心理学家约翰・鲍尔比(JohnBowlby)提出的,是个体发展过程中与他人建立的一种深层的、坚固的、持续的情感联结[1],具体来说,当个体产生对某人的依恋的时候,实际上是一种接近他人的行为表达。也就是说,具有良好社会依恋的个体有一种亲社会的意愿,希望通过遵守甚至服从规则,融入一个集体中成为社会人,与他人构建和谐的同伴关系,是一种趋同亲近的内心反应。校园欺凌是一种校园攻击行为,是指力量占优势的一方对力量相对弱小的一方实施的攻击。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认为,个体0~9岁处于从避免服从到相对功利的阶段,9~15岁是从寻求认可到遵守法规的阶段,15岁以上个体的道德认知才会从社会法制发展到普遍伦理。从参与校园欺凌的青少年来看,他们的认知并没有发展到“遵守法规”的地步,甚至是停留在“避免服从”的阶段,即内心对于遵守校园规则有着排斥的意愿,这种意愿让他们在与校园正式群体分离甚至疏远的过程中并不会感受到焦虑,反而是一种展示自己身份独特的象征。
2.行为的背离
通过对依恋理论的深入研究,鲍尔比提出了一种“内部工作模式”,它是指当个体内心有亲近他人的意愿之后,会评估自己的行为是否能够引起依恋对象的反应,还会对依恋对象采取一定的判断,分析对方是否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支持或者回应。这种内部工作模式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个体会在这种模式的影响下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决定自己面对刺激事件应该采取何种行动,这是一种双赢行为,是个体主动向依恋对象靠近的良好行为。校园欺凌主要发生在校园周边,为了达到目的,往往采取肢体欺凌、言语侮辱、敲诈勒索的反校园行为,甚至在意识到被欺凌者没有能力还击的时候,会再次刺激欺凌行为,导致欺凌成为一种重复性事件。这种行为与良好依恋行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欺凌者更多希望被欺凌者采取逆来顺受、忍耐服从的软弱行为,而不是积极的支持和回应,是希望自己从欺凌行为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回报――成就感的满足,而不是双方都能够从中得到良好的人际关系的改善。
3.结果的背离
根据对校园欺凌的研究发现,容易产生校园欺凌行为的儿童往往是学业困难群体,而容易遭受到校园欺凌的往往是“边缘群体”,他们普遍的特征是性格内向,不被老师重视,不被班级主流同学接纳,存在学习障碍,性格软弱,没有主见。虽然欺凌双方都是学业困难群体,但是主动实施欺凌行为的青少年在性格方面往往要更有一定的主见,为了避免受到惩罚,会在欺凌之后威胁甚至恐吓被欺凌者不许举报或告发,否则会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而那些被欺凌的青少年因为本身具有的边缘特征,一般会采取忍耐的懦弱行为,这种行为抑制了个体自主性的形成,阻碍了他们外界探索能力的增强,降低了其社会适应能力,最终形成一种马太效应,更加无法得到同辈群体中重要他人的支持。
拥有良好社会依恋的青少年在拥有积极依恋意向、采取积极行动之后,会从依恋对象处获得安全感和自信,帮助自己建立起对外界事物更为开放的信任感,让人感受到满足和稳定。这种稳定的风格一经形成,会在人际关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不但能够悦纳自己,还能够接受他人,从而实现亲密关系质量改善和个人安全成长的双向促进。
校园欺凌使得青少年在人格发展的重要时期充满了焦虑和不安,在亲密关系中如坐针毡,在害怕、回避中错过了美好年华,这与拥有良好社会依恋的青少年的学生时代的体验完全相反,与在性格发展关键期内形成正确三观的校园主旨严重背离。
二、基于“共情”的校园欺凌干预
共情是由爱德华・布雷福德・铁钦纳(EdwardBradfordTitchene)在1990年提出的,是指人不仅能看到他人的情感,而且还能用心灵感受到他人的情感[2]。即在一个事件发生过程中,个体通过情绪认知推测他人的情感状况,从而与他人的情感逐渐趋近的一种情绪感知能力。共情是一种对他人情绪的识别和分享,有了共情能力,我们就能够深入他人的内心,站在别人的立场考虑问题,理解和维护他人的尊严,从而建立起亲密的关系。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共情是对积极情绪的一种促进,也是对消极情绪的一种抑制。
1.组建兴趣小组,提升共情能力
校园欺凌中,欺凌者对被欺凌者采取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这种行为是从自己的认知出发,认为这些被欺凌的学生应该被欺凌,是缺乏共情的一种表现。相关研究表明,共情能力不足甚至低下的儿童更容易出现攻击行为,因为他们不能对别人的情感形成正确的认知,阻碍了共情能力的产生。
场域是“一个客观力量的有一定类型的体系……一个具有某种特定禀赋的关系性格局,而一切进入这个场域的客体与行动者都要经受这种特定的重力”[3]。因为处于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的中心是关注学生的成绩,如果以学习成绩为标准划分阶层的话,那么这些欺凌的学生通常是学困群体,处于底层。他们身处一个独立的社会场域,一方面深受学校当中“唯分数至上”的掣肘,另一方面又有着自身的内在逻辑。看似去欺凌其他同学,实则是用这种过激行为进行维权,这是对他们自身利益的一种特殊诉求,所以只有通过充满悖论而又矛盾的冲突事件及其“底层人物”的意愿和行为的凝视,才能清晰地看到隐藏在他们话语背后的微妙因素,理解隐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行动密码”。
那些学习好深受学校表扬、老师喜爱的学生,在学校场域中扮演着知识精英的角色,他们和“底层人物”一样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知识精英只需要一直保持着成绩好,用知识就可以获得权力,权力的稀缺性决定了底层人物必须通过实在的行动和具体的利益诉求才能得到自己所想。研究表明,容易对他人实施欺凌的学生往往是因为受到了团队的排斥,这种排斥更多的是因为学校以学习成绩为杠杆,由于学习不好,他们被老师和同伴群体排斥在外。为了能够保护好自己,避免这种因为排斥所带来的痛苦,个体会暂时关闭情绪通道,使得对周围的事物缺乏深刻的感受,同时也削弱了共情能力。学困群体和学习标兵只是因为学习上对于知识的理解有着不同于他人的能力所以得到班级正式群体的不同等待遇,但是对于除了学习之外的其他方面并没有足够的了解,因此,我们要减少潜在的校园欺凌者的行为,就要设置一个中介,纠正对于学困群体的认知,改变他们在团体中的刻板印象。
同伴作为学生时代的重要他人,是青少年重要的情绪表达通道,要减少欺凌学生的攻击行为,就要充分发挥同伴在学生中的情绪倾听和重要支持作用,通过倾听和支持建立和谐氛围,消除欺凌产生的土壤。比如,以个人所长将班级同学分成不同的兴趣小组,在学习小组中,可以让学困群体和学习标兵互相帮扶,每当双方有一定的进步,就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强化这种亲校园行为。学习是一个逐渐习得技能技巧的过程,同伴之间处于相似的认知发展阶段,对于知识的理解更能够形成一种认知共鸣。相互帮扶也是重新认识的过程,在结束每周的学习后,以小型演讲的方式进行学习情境追忆,让不同的个体表达自己对于新的学习环境变化带来的感知。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情绪感知和行为模式,降低个体的个性化行为。
2.开展趣味活动,倡导雅闲同学关系
在校园欺凌中,除了有一对一,更多的时候是一对多的局面,甚至欺凌事件会由一个偶发性事件上升为一种重复性事件,尤其在一对多的欺凌事件中,同伴的参与增加了欺凌团体的力量,恶化了同伴之间良好的关系。
场域理论认为,在不同场域中,社会成员按照各个场域的运作规则参与竞争,于是,各种复杂的矛盾在场域内部及场域之间不断展现和整合,进而不断重构和搭建。场域中的人们被赋予了特定的社会符号和身份并凭借此符号和身份出入场域。在这里,场和域的结合已经超越了纯粹的地理和物理意义,被赋予了社意义[4]。欺凌是校园生活中一个特殊的场域,在这个场域中,同学之间的矛盾因为这个独立的场域得以重构、激化,每个身处这个场域的个体拥有独立的符号和身份,并运用这种标签赋予的意义将校园欺凌演变成为一种泄愤事件。这种有着泄愤事件的校园欺凌在文化视角下是一种反校园行为,是我国当前教育中闲暇教育缺位的体现。闲暇教育是指让学习者通过利用闲暇时间而获得某种变化,这些变化会表现在信念、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和行为方面,它通常发生在儿童、青年和成人的正式与非正式的教育环境或娱乐环境之中。因此,要消除反校园文化对于主流文化的冲击和影响,就要让那些“捣乱者”从心理上真正认同校园文化的“雅闲”,共同倡导科学、文明的雅闲同学关系和文化。
闲暇教育是一种精神生活文化,旨在将学生从繁重的学习压力中解放出来,在平等、激励、包容、互助的文化中走向广阔的自然,增强彼此之间的双向互动和和谐共处。同伴不止是学生学习中的同学,还是一起共度休闲时光的玩伴。因此,在闲暇教育中,要注意挖掘学生校园生活中的闲暇因素,并将这种因素以实实在在的形式表现出来。一个愿意主动参与集体活动的学生,是不会有心思去欺凌其他同学的,因为他在参与集体活动的过程中习得了团结合作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个体在与别人交往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抱着一种双赢的心态,这与那些欺凌者“损人利己”的心态完全相反。趣味活动是青少年闲暇校园生活的剂,如障碍跑、扭转乾坤、协力竞走、袋鼠跳,全面参与性、丰富互动性的特点不但让活动本身具有观赏性,还在参与的过程中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和谐了人际关系,增强了团队协作能力。这些活动操作简便,从前期的策划到中期的招募再到后期的活动开展,全员参与、共享快乐的氛围能够让每一个人感受到彼此的付出以及团队生活的乐趣,领悟到自己有责任维护集体的声誉,共情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尤其当个体在活动的组织中习得成员资格并使之内化后,校园欺凌的土壤就会逐渐缩小,因为一旦自己加入校园欺凌的队伍,就是辱没了社群组织,为辱没声誉付出的后果要远远大于遵守组织主流文化带来的收益。
三、借鉴价值澄清理论遏制中小学生欺凌
价值澄清理论是路易斯・拉思斯(LouisE.Raths)在《价值与教学》中提出的一项理论,它认为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冲击,让人们的思想意识出现了混乱,在这种混乱的价值观的误导下,帮助学生减少价值混乱,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的能力的价值澄清理论应运而生。价值澄清理论认为“他是如何形成他的思想的”比“他得到了甚么”更为重要[5],强调在价值观形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儿童的主观能动性,让儿童对生活中的事物进行自主选择、反省、确定,从而形成稳固的价值观。
价值澄清理论强调价值是个人自主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外界被动灌输的结果,用价值澄清理论遏制校园欺凌就是在这种非权威的氛围中,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的所在,自己解决问题,在经验的不断生长中儿童澄清了自己的价值,获得发展性的价值观。同伴是儿童价值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彼此之间相近的生活体验使得他们能够产生共鸣,激发他们的好奇心和行动力,发挥同伴在价值澄清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使用价值澄清的可选途径。
1.增强情感支持,弱化冲突卷入
美国著名教育思想家,批判教育学领军人物亨利・吉鲁(HenryA.Giroux)认为,“反校园文化”标签下的校园欺凌更多是以一种俯视的视角来看待攻击行为,这不利于平等关系的形成,在他看来校园欺凌在更多时候是对校园文化的一种逃离。在“攻击性逃离”者的世界中,嘲弄、恶作剧、欺凌是一种正常的生活方式,是他们获得认同和存在感的生活哲学,这种行为模式背后实则是当前的教育观中更多鼓励同学之间的隐性甚至是显性的竞争,这种竞争让同伴之间缺乏包容,处于一种校园文化下的同伴拒绝心理,价值的形成来源于每个人不同的生活体验,被同伴接纳的程度越低,所显现出来的攻击就会越多,卷入冲突的机会也就会越多,最终诱发同伴侵害行为的发生。
单向的情感交流是空洞无意义的,而且这种交流会增强主体的孤独感,强化习得性无助,但是双向及多向的情感就会使得积极情感在互动过程中获得分享,消极情感得以消除。鉴于情感在交流中的流动性,为了增强同伴情感支持,成立小组之间、宿舍之间的朋辈心理辅导员制度,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心理援助途径的过程中了解同伴的心理动态,启动朋辈心理危机干预。一方面,比起老师的心理辅导,向同伴进行倾诉是青少年学生获得安慰、帮助、劝导和支持的主要途径,也更容易取得对方的信任;另一方面,心理辅导是价值观互相交流并引发大家思考和选择的过程,在对方倾诉的过程中,青少年学会如何尊重别人、理解别人、接纳别人、如何帮助别人走出心理阴霾,体验到了对方的情感,澄清了已有的价值观。
2.鼓励心理情景剧创作,开辟第二课堂
“智育注重自学,体育注重自强,德育注重自治。”著名教育家陶行知的这句话说明了道德教育重在让个体自己领悟、行动,而不是外界强行灌输。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CharlesHortonCooley)在1923年提出首属群体问题,所谓首属群体是指个体生活在这个群体中,并与群体中其他成员形成了亲密交往的关系,在青少年时期,同伴是除了父母之外重要的首属群体,在儿童性格发展和行为纠正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美国社会学家哈图谱认为儿童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垂直关系,主要是指儿童与成人的关系,比如父母、老师;水平关系是指儿童与自己有着相同权利的个体之间的关系,比如同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与成人关系的亲密度逐渐减弱,与同伴关系的亲密度得到增强,并且影响力也得到提升。同伴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首属群体特征和垂直关系给价值澄清理论开辟了新的土壤。
心理情景剧兼具心理感悟和情景创作的成分,在创作和表演的过程中,青少年以课文为依托,将课文情景自编自演、大胆质疑、发挥想象,在表达中释放了自己的天性,挖掘除了学习之外的天赋,增加了同伴之间的相互了解。价值澄清理论强调在价值观熏陶中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自我感受是价值观形成的基础,只有个体对不同的价值观进行不同的情感体验,才能在选择中获得更适合个体发展、更符合主流文化的价值观。这种心理置换的方式让青少年在重温剧本、情感追忆的过程中懂得同情他人,疏通他们对同伴的情感理解通道。
美国心理学家哈瑞斯(Harris)的“群体社会化发展理论”认为相比家庭成长氛围,同伴的共享环境对儿童的心理特征有更大的影响,因为文化的传播途径是通过群体而不是个体,同伴之间没有批评与指导,可以更加自由地在群体中尝试着各种社会角色,采取自由的行动,这一切都有助于儿童价值观的主动选择和形成。在同伴这种人际关系中儿童学会了合作、尊重、互助的社交技能,为今后人生中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养成奠定了基础。无论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他们身上的某种特质都值得我们去反思,被欺凌者需要我们的关爱,因为他们在没有伤害别人的情况下遭受到了无辜的伤害,但是欺凌者也应该得到我们的关注,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号召如何惩罚欺凌者,而不去关注他们欺凌行为背后的逻辑,那么我们就是将他们再一次推向了道德的冷漠边缘,从而形成“马太效应”。同伴是我们学生时代的重要他人,彼此之间更重要的是包容、理解和尊重,而不是欺凌、辱骂和伤害。充分发挥同伴在欺凌中的作用,构建文明校园文化、和谐同学关系是我们将欺凌事件置于“禁于未发”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王英芊,邹泓.亲子依恋、同伴依恋与青少年消极情感的关系:有调节的中介模型[J].心理发展与教育,2016(2).
[2]高芳.学龄中期儿童共情与社会适应关系的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6.
[3]李钧鹏.行动、动机与自我概念:兼论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