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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收集5篇)

时间: 2024-07-12 栏目:办公范文

法院工作报告篇1

开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1月1-日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惠仁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件,结案率达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余次,金额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多次学习、动员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答复,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现象发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来访群众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如26名法官参加由州中院主办、滇南律师所协办的法律专题讲座,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黎建飞副教授讲授刑诉法程序与证据、劳动争议与仲裁有关法学内容。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开展了“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加快发展年”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如积极执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禁酒令”,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及时发放。做到法官、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便于全体干警能认真遵照执行。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5年工作打算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及各有关单位的协助下,认真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做出了不懈地努力。

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792件;已审结1694件,结案率达95%;未结案件98件,与上年的同期166件相比,未结案率下降了41%。

(一)严惩刑事犯罪分子,不断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共受理刑事案件247件393人,已审结245件391人,审结率达99%。与上年的265件相比,案件受理数下降8%。在判决发生效力的243件388人中,判处5-15年有期徒刑的7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3人,宣告无罪的5人,其中适用缓刑的83人,并处罚金的2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59万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我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除恶务尽,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二是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审理此类案件127件221人;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并特别注重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四是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坚持了青少年案件审理的特别程序,审理少年犯罪案26件49人,给服刑犯人回复帮教信21封;五是注意不断探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方式。六是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首次试行了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死刑执行文明化方式。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为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我院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在审理涉及国企改制、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中,依法加强协调和加大审判力度,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96件,审结872件,结案率达97%。诉讼标的金额达2284万元。受理督促程序案件86件,所申请支付标的金额共为970万余元,已办理完毕86件,结案率达100%。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的精神,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对国企改制中兼并、承包、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依法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注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及时审理借贷、购销、加工承揽、租赁、金融纠纷案件,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实信用和契约原则的建立,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调处农副产品、农业资料购销以及农业生产中的经济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纠纷案件,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共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342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短时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14件。积极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共依法受理土地承包类案件19件,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村民农户较多,存在着村民自治原则与土地行政法规的协调统一关系等问题;在村民自然人身份变更、妇女改嫁、户口变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等标准上,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我院在审理中,坚持合法、公平原则,既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从稳定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角度做出裁判,并在审理中就此类案件做出调研分析,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了重视肯定。

六是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在办案中,注意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使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28%,还注意加强与各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违法经营盐业案1件;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15件;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宣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监督”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12件,已审结12件,结案率达100%。并严格对上诉被改判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审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方案,严把案件“出口关”。聘请了政协八名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陪审员,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裁判的既判力,我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方式改革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极构筑有效执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努力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办理了一大批当事人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00件;已执结431件,执结标的共计为1918.4万元,执结率达86%,同比上升了9%;未结案7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未结案率下降44%。

上一年中,针对传统执行案件运行模式上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执行权滥用的问题,我院开展了执行案件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离改革,实现了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再移交执行局执行,加强和完善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关于执行权分离行使的若干规定》、《执行案件质量检查》等制度。

执行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于的各种执行手段,以查封、扣押、委托拍卖、分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对符合发放债权凭证的及时予以发放等措施,多管齐下来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采取限期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通过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强制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债务人依法制裁,千方百计实现债权,维护裁判的法律权威;通过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和被执行财产处理情况告知执行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严格实施执行期限管理,明确执行责任,提高执行效率;通过严肃执行纪律,规范执行秩序,强化文明执行。在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同时,强调文明执行,把“人文关怀”的理念引入执行活动之中。

(六)实施大立案机制,推进法院内部改革。建立大立案机制,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要求的具体司法改革步骤,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有效措施。我院从上年底,已全面开展大立案工作,实行统一立案,对案件审判、执行实施全面流程跟踪管理,使案件审理周期缩短,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在立案庭内设置立案审查、传递送达、排期开庭、信访接待等工作机构,实行四排定,即排定时间、排定开庭地点、排定审案法官、排定书记员,同时注意加强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增强服务功能。

二是在立案庭内设立了速调速裁机构,从立案开始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及时调解,快速裁判,既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又迅速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建立大立案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审案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专精审案,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从源头上解决自立自审自监等所可能产生的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和办案超审限等问题。

二、认真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全院法官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特别是自二季度以来,坚持全院法官干警周一学习制度,实现了政治学习制度化。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使干警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审判工作与开远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官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在政治上有追求,精神上有动力,工作上有干劲,生活上有准则,言论上有分寸,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办案中坚持“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努力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法官的尊严。

为加大法院队伍建设力度,我院党组以迅速提高法官干警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技能为目的,高度重视提高法官干警业务和文化等综合素质。应参加续职培训的24名法官全部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审判成绩合格率99%、裁判文书合格率100%的优异成绩。有15人参加了法院系统的专项培训和综合素质考试。同时注重抓好对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重点学习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省高院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样式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鼓励法官干警提高学历层次,不断增强业务素质。目前全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法官干警已占总数的70%,其中具备本科学历法官干警占总数的52%,并含研究生学历法官2名。尚有8人在攻读本科学业。同时加强运用现代科技技能培训,增强审判工作科技含量,让法官干警用微机局域网处理工作事务、交流业务信息,用电脑多媒体技术展示诉讼证据、播放开庭公告等;微机庭审记录率达到了95%;法律文书已开始按新格式制作;保证准确、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司法统计数据,其合格率达到100%。

(二)加强了法院基层组织建设。我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放在工作首位,重视领导班子自身理论学习和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和开好党组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工会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选举新一届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积极配合院党组工作目标,围绕审判工作重心,开展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二是民主选举成立院工会组织,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还组织法官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强团队精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以此来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觉悟,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争做遵纪守法典范,多为法院添光彩”的信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三)加强了干部交流,岗位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结合大立案要求,院党组对部份主要庭室负责人及一批法官干警、书记员实行岗位交流和轮岗,使其到新岗位,适应新的环境要求,增加压力,激发动力,开创工作新亮点。解决了法官干警长期在一个庭室工作,思维定势较大、工作缺乏压力感、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法官干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此,我院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强化了内部素质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警示教育、“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等等活动的开展,严肃审判纪律,加强法官素质修养和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对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的认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了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树立爱岗警业的精神,引导干警居安思危,树立了忧患意识和新形势下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道德约束力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做好审判及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和增添了动力。

三、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进程

(一)循序渐进,改革工作逐步落实。为了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精神,搞好审判改革,我院认真按照省、州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大胆进行改革,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改变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做法,使法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民主、法制和现代化。不断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全年当庭宣判率达到57%。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当事人举证原则,坚持给原、被告及时发送举证通知书,还对部分案件有选择地进行开庭观摩,扩大教育影响面。

(二)加强举证指导,实施司法救助。为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和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我院制作了《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南》等文书指导当事人诉讼,对当事人掌握相关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坚持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全年准予缓交、免交诉讼费达24万余元。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增加审判透明度。运用“法官论苑”、“执行动态”、“民商事审判动态”园地和在《法律与生活》、《荧屏传真》电视栏目做节目,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法官干警积极着手调研,撰写论文和信息报道稿件,先后投稿100余篇,其中80多篇被院内外宣传媒介采用,在让社会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也宣传了法院的正面形象,夯实了法官干警执法理论基础,使法官干警的庭审驾驭、调查研究等能力都有了提高。

(四)改进基层法庭办案形式,加强行政管理。我院改进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案形式,尝试远程立案,实行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给大庄、东山、小龙潭三个基层法庭配置传真机、打印机,便利法庭收案后,及时传往院机关立案庭审查,统一立案;并建立了巡回审案小组,定期到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地就地开庭审案,在方便和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案件质量。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全体法官干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审判力量不足,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宣传广度不够,调研力度不足以及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提高,装备亟待改善等等。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断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加以解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004年工作意见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落实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的具体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4年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人民法院总任务,我院要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犯适用缓刑应视案情作具体分析,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调处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树立执行迟缓也是执法不公的观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速度,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

二、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继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以建立院党组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制度、尽快完善院资料室、健全微机局域网络等具体措施,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强化法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习好法律法规,促进法官朝专家型和复合型方向发展。

以完善我院审判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开展“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活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执法的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

三、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大立案,并突出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审判工作中。

要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管理,使审判方式朝着简便、快捷方向改革,充分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作用。根据案件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要多调解少判决,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推行“首问责任制”;与电视台、报社、市无线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联系,以开办“天平时空”等影视栏目,结合简报、工作动态、法官论苑等形式,拓展信息辐射面,延伸审判效果;对于因征地拆迁、企业改革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福利、执法人员违法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公正、高效审结和执行;并且多做协调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位委员,新的任务在激励着我们,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下,继续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将我市全面快速建设成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纪检组监察室向大会报告**年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会的同志提出意见。

**年以来,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盛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监狱(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考察,在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明确了廉政监察员的6条主要职责、4条责任和义务及3条奖惩办法,制定了23项考核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廉政监察员每季书面报告一次本部门情况,每年要就本人履行廉政监察员职责的情况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述职,年未结合《市中院机关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举报及其他五个方面对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评为不称职的,取消院内其他评先资格。这一做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专门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年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年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45.6%,比**年评查瑕疵率降低了30.1%。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年至**年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23.1%;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1.2%;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14.7%;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4.9%;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38.7%;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2.2%。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违法办案或,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对法官社会交往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业内外交往活动,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的规定》,明确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交往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或法律工作者进行不正当交往等7条规定。

(三)加大对落实“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的督导检查力度

“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下发后,我们按照院党组要求,将这些内容制作成牌匾悬挂在中院每个审判庭和窗口庭室,并在办公楼大厅屏幕上来回滚动,将具有录音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张贴在审判大厅醒目位置上,并将其在“两报、两台”上刊登、播放,向社会公开承诺,24小时接受举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及“四条纪律”内容的监督卡2000余份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或诉讼人发放,编印了《廉政与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发至中院全体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制定了查处违反“五个严禁”案件操作规程。分3次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以国庆安保和“整治庭审纪律和庭审行为,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目的的明查暗访活动。先后派出15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45个法庭,300余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上下班时间、着装、庭审纪律、卫生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活动。并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将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及时向全市法院进行通报,全市法院都受到极大的震动。

(四)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录音电话、电子信箱、行风热线共接收接待来信来访38件,其中,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直接立案调查处理15件,下转23件,上报上级要结果案件5件,对3个基层法院提出了做好上访人息诉罢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一岗双责”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逐级签订了遏制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下属出现职务犯罪,直接领导引咎辞职”。一纸责任状使各级法院领导感到了压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信息简报和其他工作也都有了较大提高,截止到9月份,市中院纪检监察信息简报上稿量在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市直单位排名第二,受到了市纪委的通报表彰。

法院工作报告篇3

2010年7月,市院党组决定让我到控申处担任负责人。作为市院对口省院两个考评单位的唯一一个业务部门,我,感受到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控申工作对我而言比较陌生,当时我对自己的要求是用最快时间了解、熟悉控申工作和队伍情况。近半年的工作经历,我深刻体会到控申工作正像李铭检察长在年初控申工作座谈会上谈到的“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业务部门”,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窗口单位。下面,我将09年控申工作可圈可点之处,用6个数字来表示。

数字1代表一个工作理念。在控申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一条理念:那就是要争取给当事人一个满意,即使不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也要给他们一个明白。

数字2代表二个创新。09年控申处与技术部门合作,搭建了全省检察系统首家视频接访平台,使市院控申处接待室与乡镇检察室实现了远程视频接访,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好评。另外结合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邢帆副检在线我院网站与网民互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数字3代表举报工作中的三个百分百。09年,控申处共受理各类件同比上升26%。在举报工作环节,我们设立线索专管员,对案件线索的登记、管理、审批实现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坚持实现三个100%,即100%接待、100%受理、100%实名反馈。

数字4代表工作中的“四心”接访。09年我们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积案化解年”活动,针对部分上访群众心情急躁、情绪激动、言词偏激的情况,针对性地总结出“四心”接访法,"热心、耐心、细心、诚心”。2010年11月高检院派出的暗访组前来我处明察暗访举报接待工作,对我处同志的热情接访、耐心解答表示满意。

数字5代表办理涉检访案件采用的五种方式。针对我院是全省检察机关涉检访案件大户的现状,我们大胆创新,在办理涉检访案件中充分运用公开审查、联合接访、心理咨询、司法救助、教育疏导等多种形式化解矛盾,促使人息诉罢访,并与市政法委落实被害人救助资金,最终实现了“结案率达到100%,息诉罢访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并连续四年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数字6代表办理申诉赔偿案件有新进展。09年,控申部门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4件,同比上升125%。在2010年度全省分市院考评中控告、申诉成绩均获得全省第一名。

法院工作报告篇4

(一)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职能作用谋篇布局,体现了法院工作特点。《报告》

以全面反映人

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出发点,对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执行、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分块表述,从八个方面对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进行了系统回顾,条块分明,逻辑清晰。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二)注重突出人民法院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报告》无论是总结去年工作成绩,还是部署今年工作任务,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如在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时,重点介绍了人民法院倡导能动司法、加强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的情况;在报告执行工作时,着重介绍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等。同时,《报告》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醉酒驾车的法律适用等,都给予了积极回应。

(四)坚持平实的语言风格,便于代表和群众理解。《报告》用群众看得明、听得懂的语言表述问题,注意回避一些生涩的法言法语,并在附件中对一些必须使用的专业术语予以解释说明,力求面向群众、贴近群众,便于代表阅读和审议。

二、十大亮点全面展现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

会议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保增长”。全国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涉及司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密切关注因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研究制定依法保障企业发展、规范经济秩序、维护金融债权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分别带队赴基层调研,听取对人民法院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逐项提出应对措施。为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

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印发了《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指导性文件。

地方各级人民二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民生”。全国各级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及民生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大力践行“为人民司法”,纷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出台相关文件,积极为“保民生”提供司法保障。如河北高院制定了《司法为民二十条措施》、内蒙古高院出台了《关于为全区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上海高院印发了《上海法院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江苏高院下发了《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做好涉及企业、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北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安徽高院制定了《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广东高院印发了《关于为我省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全面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海南高院下发了《司法为民30条工作措施》、西藏高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进农牧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

三是坚决惩处刑事犯罪,依法“保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保稳定的要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国家政权、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依法行使死刑复核权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刑事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社会敏感案件和大案要案的监督指导,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文件。为依法惩治洗钱等犯罪活动,制定了《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洗钱、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细化;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严惩醉酒驾车犯罪的司法需求,公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及两起典型案件,统一处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有效遏制了酒后和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态势;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推动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依法有序开展;为配合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处理当前形势下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等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标准。此外,还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司法指导性文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还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妥善处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如新疆法院把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抽调刑事审判骨干,充实相关法院审判力量,开展审判“7?5”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调研,下发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尺度,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确保“7?5”案件的审判依法、有序进行,共审结三批“7?5”案件,积极回应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关切,严厉打击了“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此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职务犯罪预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以预防减少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大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2009年,全国各级法院着力加强调解工作,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在所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59.3万件,占6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

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把调解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选择,自觉主动地适用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强化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面调解,抓好立案调解、委托调解,尽可能实现案结事了。在资源配置上,优先考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法官配置、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向调解倾斜,积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有效整合一切有利于调解的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大合力;在工作机制上,积极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健全调解激励机制,引导、支持广大法官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水平。在加大调解工作力度的同时,对于没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及时判决。为总结交流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研究部署了人民法院调解工作;上海二中院、武汉中院、北京朝阳区法院、安徽阜南县法院等50家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在探索调解机制、完善调解制度、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全国各级法院积极学习先进法院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科学发展。

推动建立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发挥人民法院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作出具体指导和全面部署。各地、各级法院按照《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完善诉讼与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处、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促使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如四川高院联合四川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邀请国内十余名知名专家学者,召开“能动司法与大调解”论坛,有力推动了四川法院立案统筹协调、基层便民调解、司法类型化调解、司法全域调解、调解考评激励的大调解格局的构建和发展;福建高院、上海高院出台推动诉调对接,构建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工作意见,山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推动建立纠纷解决机制会议,对各自辖区大调解格局的建立健全以及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作出明确要求和有力部署。

(四)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促进和保障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

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是人民法院顺应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特定的社会条件,顺应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实现与时俱进的重要实践,是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的有益尝试。2009年,人民法院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等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法院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行政诉讼案件3.8万件,同比上升18.4%;审结城建、公安、交通行政诉讼案件3.5万件,同比下降18.5%。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建立和完善诉求畅通机制、巡回审判机制、协调和解机制、互动联动机制以及能动司法机制等,有效发挥了行政审判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在促进和谐的社会管理关系形成方面所具有的作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选调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和行政机关沟通的法官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继续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工作交流机制,形成诉讼与非诉讼、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的相互衔接;积极推进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合力;强化能动司法功能,通过个案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充分整合各种资源,积极动员各方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得到了更好的化解,在去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4.3万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

为了进一步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年初就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进行了部署。目前这一工作已经

取得初步成效,一些法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问题,起草和公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浙江高院《2008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获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要求全省行政机关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河南高院《2008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后,河南省委原书记徐光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均作出相关批示,要求认真总结相关经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以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主题活动,切实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对于激励自主创新、实现技术突破、打造知名品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独特作用。2009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也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报告》中提到,各级人民法院一年来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这充分反映了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人民法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涉及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工作重点、司法政策、体制机制、司法解释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共36条具体意见,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作出了全面部署;启动了全国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年度主题活动,以进一步有效解决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影响和制约自主创新的突出问题,打造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公布了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首次《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集中公开了23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判理摘要,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维护知识产权司法标准的统一;公布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就做好金融危机影响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20条具体意见;制定《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进一步解决民事纠纷案件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下发《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统一专利侵权审判标准,确保修改后的专利法能够得以正确贯彻实施;出台《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以解决此类案件的审理分工问题,为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程序的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也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措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如北京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江苏高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蓝皮书制度的意见》、浙江高院印发了《关于审理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解答意见》、山东高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精细化管理精品案审判工作的意见》、青海高院下发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

(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解决执行难问题有较大突破

执行难仍然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在过去的一年里,人民法院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活动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44.6万件,标的额576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

强化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清理执行积案的结案标准;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期间人民法院查询法人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通知》,对清理执行积案期间人民法院查询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程序、提交材料、期限及争议解决等问题予以规范;向全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方便当事人查询相关执行信息;与质检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合作,向全国法院开通“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并组织召开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查询使用培训会议,确保全国法院正确使用该系统,以规范查询工作。广东高院邀请驻粤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零距离”接触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人大代表“百场见证执行”活动,以增强执行工作的受监督程度,

扩大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社会影响。

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环节的协作配合,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建立有效的执行信访处理机制,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查处个别人或主体非法干预、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优化执行职权配置,统一执行机构设置,稳步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行公正,提高执行的公信力;完善和细化现有执行工作考核体系,提升法院执行干警职业道德修养。此外,北京、江苏、山东、四川、重庆等地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切实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就执行案件差错分析和责任倒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案件期限、执行分权、执行财产查控管理等问题出台本辖区适用规范,有效促进了本地执行工作制度构建和规范化建设。

(七)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方法,方便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指导全国法院着力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方式方法,改善人民群众来访接待条件,提高办案质效,抓好初信初访,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维护群众利益。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把立案信访窗口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场所。在总结全国9省市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督促全国各级法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增进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意见》确立了“立案信访窗口”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八项基本功能;明确了立案信访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五项工作制度;详细规定了“立案信访窗口”的基础设施配置标准,接访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行为规范和接待用语,切实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目前,全国已有78%的基层人民法院和85%的中、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规模不等的立案信访大厅,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发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把信访接待、审查立案与诉讼服务有机结合,全员参与,归口处理,分层接待,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讲求实效。天津市三级法院大力强化立案信访窗口的诉讼服务功能,规范接待秩序,保障群众诉权,促进案件流转。北京、山东、广东、福建等地多年来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通过“争先创优”等评比活动,“立案信访窗口”的普及率较高,涌现出了北京朝阳区法院、山东新泰市法院、广东佛山南海区法院、福建三明中院等先进典型。

(八)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法院工作机制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按时完成了中央部署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陪审员制度改革、执行制度改革、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等5项牵头改革任务,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陪审

员工作若干问题的答复》、《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文件。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负责的量刑规范化和审理程序改革等其他7项改革任务,也在扎实推进中,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承担的43项协办改革任务,作出详细分工,确定具体的承办单位,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三五”改革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行各项司法改革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各试点法院切实采取措施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工作的透明度,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陕西高院在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获得人民群众的肯定等。

(九)加强反腐倡廉和司法作风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为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方式和基本要求。提出了2009年的活动方案,紧紧围绕更新理念和改进作风的重点,着力加强对“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学习教育以及专项培训、反腐倡廉、民意沟通、涉诉信访等10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把主题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形成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以黄松有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提高法院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引导法院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最高人民法院干警结合法院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例,写出了心得体会,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五个严禁”规定,并派出6个工作组到各地法院检查落实情况;建立了司法巡查制度,对四个高院的审判、执行等工作进行了巡查;在审判、执行部门配备廉政监察员,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直接、实时监督;向社会公布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失职行为、违反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行为等六个方面,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和业外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国各级法院以落实“五个严禁”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官队伍,共处理违纪违法干警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的137人。

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法官培训。大力推广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方式,实现了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培训的转变;启动了对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的轮训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对3500多名院长轮训一遍,去年已举办4期培训班,近1000名院长参加培训;组成讲师团分赴辽宁、黑龙江、安徽、青海、甘肃、宁夏等六省区开展巡回授课活动,培训法官3万余人次;各地法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有效提高了法官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人才规划。完成了《全国法院人才队伍战略研究报告》,组织开展了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健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院风院纪整顿活动,完善行政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立案、庭审、调解、执行和信访等办案环节的检查,及时纠正一些法官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等现象;确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激励广大法庭干警改进作风、做好工作;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最高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人民法院工作经验,积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组织全国法院进一步学习“创新管理保公正”的“东营经验”和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工作方法,举办了“人民法官为人民,警徽闪耀映天平”司法警察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了一批优秀法院干警,全国法院涌现出了广东梅州中院、新疆喀什中院和南京军区军事法院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以“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十)努力拓宽接受监督渠道,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主动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进一步增强司法民主和审判工作透明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选择。全国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接受监督工作,畅通监督渠道,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成立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与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联络;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工作联络;协调办理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研究制定人民法院接受监督制度及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完成其他交办工作。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共邀请各方面代表召开座谈会33次,聘请40名特邀咨询员和60名特约监督员,重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首次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内地法院,受到港澳人大代表的欢迎;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建立了高层沟通机制;组织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联络工作座谈会,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落实了定期联络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了民主监督的领域。

三、五大任务描绘了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蓝图

受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影响,人民法院工作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2012年,全国各级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

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具体而言,要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司法服务。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地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强化措施。高度重视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善于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更好司法服务。认真负责审理好涉民生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负责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负责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三是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司法服务。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齐心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2012年我国将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为确保这两项活动能够顺利平安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法院将对活动可能涉及的各类法律适用难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制定司法应对措施,为两项活动顺利举行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一是在健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执行工作考评机制以及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评查工作,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考核评价。

二是在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完善司法公开制度,通过新闻、完善网站、设立开放日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在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财产调查与管理、委托评估拍卖、执行差错分析与责任追究、委托执行案件管理监督等制度。加强执行联动机制构建,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动员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四是在健全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落实领导责任、办案人员责任和依法纠错原则,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引导信访下移;落实信访案件终结规定,对合理诉求、实际困难确已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终结,对确有困难需要继续帮扶的,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狠抓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组织法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影响;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二是狠抓廉政,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使监督更加扎实有效。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

三是狠抓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

人民群众的感情。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真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讲究司法礼仪,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树立良好形象。

(四)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一要着力提高基层法官的能力水平。创新法官培训方式,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活动,发挥资深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继续做好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养。继续推行法官逐级遴选、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接受锻炼等做法,切实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

二要着力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上级法院要按照依法监督、审级独立、上下互动的原则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并注意把握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上级法院在司法警务、档案管理、行政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的方式方法、范围程序,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为执法办案服务。

三要着力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上级法院要把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充分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和基层法官的辛苦,努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好影响基层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要着力推动各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加强局域网和广域网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对各项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保证信息传输和网络服务的可靠性。

法院工作报告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落花有情”为你整理了这篇法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3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3年8月17日将巡察意见向我院党组进行反馈。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杨华昌同志及时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整改意见,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院党组班子成员、各人民法庭、机关各部门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分管责任、直接责任,以巡察整改为统揽,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高质量推进党建工作。通过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全院干警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为巡察整改工作筑牢思想基础。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整改方案》,逐条分析梳理巡察反馈“三个聚焦”方面23个问题,细化41条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党组书记、院长杨华昌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采取常态督导、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等方式,常态督办、调度,严肃整改纪律,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聚焦建章立制,全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扎紧制度笼子,把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作为构建标本兼治综合体系的关键环节。对上级的规章制度,不折不扣、从严从实贯彻执行。全面梳理本单位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科学、不健全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创新发展的动力。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拟定《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每周一学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和每周一学暨工作例会,坚持学习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以制度保证班子成员学习有计划有步骤系统深入地进行,截止2023年11月,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每周一学暨工作例会11次,举办中心组集中学习3期;二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等方式,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注重学习专题化、实际化。

2.针对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深入,未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我院制定的《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每周一学暨工作例会制度》,都始终把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每发表一次重要讲话、中央每召开一次重要会议,从中心组到各党支部,都按照相关学习机制,不等安排、不等部署,在第一时间主动学习领会,深刻把握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二是提出具体贯彻措施,用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院工作。党组在传达学习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专项工作指示精神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切实把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思南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暂行)》,拟定了《思南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审判工作、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纳入该考核办法共性指标;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微博、微信、简报、抖音、快手等宣传媒体深入解读党的方针政策,实时掌握微信、微博等网络舆情,及时引导网民客观评判涉法热点问题;三是认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把握司法领域网络意识形态的形势特点,积极适应舆论传播新方式,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方式来不断提高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4.针对本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整合调解力量,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坚持风险防控为第一位。加强与党委、政府、司法、公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格局,积极调动调解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力促将矛盾化解在前头,有效防控不稳定因素;二是服务工作大局,推进民商事审判风险防范化解。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教育、引导功能,注重深挖案件背后所折射的家庭矛盾纠纷、经济运行、社会治理方面深层次问题,形成防范化解经验,建立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如:2023年审理原告罗某起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张某多次扬言要原告罗某死。我院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制定处置方案,成立风险化解专班:一方面承办法官与被告张某沟通,尽力化解被告心结,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到原告被告所在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通报案情,各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案情,最终成功化解风险。一年来,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成功排处风险隐患4起。

5.针对院党组履行自身职责不够到位,对本单位主管领域

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主要表现: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审判质效工作连续36个月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着力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员额法官的办案数、结案率进行一月一通报、审限预警每周一通报,审判态势

分析每季度一通报、不定期弱项指标分析和不定期长期未结案分析与通报等,同时对结案率等指标排名倒数的员额法官,由院长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长期未结案的员额法官,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其督办令,并由政治部对其进行监督办理。截止2023年11月,共审管通报10期,审限预警34期,审判态势分析3期,弱项指标分析5期,督办令4份;二是加强体制改革,稳步推行繁简分流。制定了《思南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2023年1月思南县人民法院审判质效在全市法院排名第9名、2月排名第8名、3月排名第7名、4月排名第5名、5月排名第6名、6月排名第8名、7月排名第5名、8月排名第5名,9月排名第6名,10月排名第7名。

6.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党组中心组、每周一学暨工作例会作为学习契机,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加强领导班子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2次,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1次,各支部以“以案释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为主题开展好党员活动日,进一步提高了干警防腐拒变的能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7.统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刑事审判庭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依法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犯、强迫交易、高利贷等违法犯罪和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及村霸、行霸、市霸等暴力破坏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行为,2023年10月,思南法院依法审理了杨松等18人涉黑案,该案涉及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二是民事审判庭充分保护以企业自主经营为主的市场交易行为。加大各类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审理力度,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对于涉民生纠纷的企业,执行中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2023年,思南法院执行局开展“黔山雷暴之‘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3次,执结案件64件,拘留失信被执行人7人,进一步树立了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浮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持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二是充分利用“铜仁组工”APP、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好等学台以及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一学等契机加强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如2023年我院及时传达学习对新冠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长江流域禁捕等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对贵州、对铜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及时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委四次全会、二届市纪委五次和十三次县纪委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三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以免因记录人员的工作疏忽导致学习记录不完善。

2.针对学风不实,搞拿来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完善学习制度,严明学习培训纪律,以制度保证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二是加强对全体干警的心得体会和简报信息、调研文章等材料的审核,对敷衍了事,照搬照抄的干警坚决进行严肃问责处理。2023年共审核简报信息150余篇,学习研讨发言材料18篇,对照检查材料13篇;三是开展全面自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近年来心得体会、对照检查材料等进行自查自纠,对搞拿来主义、学风不实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重新撰写。

3.针对对群众反映问题消极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二是结合市中院、县委政法关于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主动谋划,扎实开展好法院干警工作作风整顿。

4.针对便民服务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强化司法成效。各业务庭针对交通不便的当事人,积极开展上门立案、法官巡回办案、上门诉前调解等便民诉讼活动,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二是立足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和新媒体发展趋势,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通过微信平台法院官网等作为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实现司法便民便利的重要载体,建立法与人民院群众互动交流的便捷新通道。如:网上立案、在线咨询、网上缴费、院长信箱等,据我院案件管理系统显示:截至2023年11月,共计受理案件325件。

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差旅报销程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审核,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超标报销差旅补贴的情况发生;二是拟定《思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安排部署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2023年9月28日,我院全面完成了虚报冒领补助的自查自纠相关工作。

6.针对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和其他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院巡察整改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近年来我院财务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2016年1月25日党组会议研究对思南县人民法院22名先进个人发放奖金(每人300元)和2016年2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审判大楼建设项目甲方监工代表交通补助费每月600元均未兑现,近年来我院也不存在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和其他费用的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民主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铜仁组工”等学习APP,将学习情况纳入《思南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深化了对民主集中制内容精神的学习领悟;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决策形式、程序以及执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并形成会议记录。

2.针对党内民主生活会搞形式,缺乏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民主生活会指导、督导组的沟通对接,诚邀其对我院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如:2023年我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冉贤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冉启洋到会指导;二是加强会前对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逐一审核把关,强化会中管理,对存在偏离主题、自我批评“走过场”、以建议代替批评、“辣味”不足等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做到严格按照工作原则、程序办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每周一学暨工作例会等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组织程序、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真正做到弄懂吃透2023年,思南法院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提拔正科级干部1名、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提拔副科级干部4名,公务员职级晋升15人,司法警察警员职务晋升12人,法官等级按期晋升6人。

4.针对人事调整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决策形式、程序以及执行,决策时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并形成会议记录;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以免存在因记录人员的工作疏忽导致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

5.针对巡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思南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情况意见反馈》,重新梳理《思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巡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思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巡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对整改不彻底的遗留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重新整改,同时加强对整改过程中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汇总;二是提高认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抓好抓实2023年中共思南县委巡察组对我院政治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6.针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通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7日,思南法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通报了全市法院18起违纪案例以及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袁某等3名同志违纪行为的处分决定,充分发挥了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监督的长效机制,适时对干部进行监督和检查,力争把违规违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7.针对党组“三重一大”会议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对重要干部(人事)安排、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及时函请派驻纪检组到会监督。2023年10月止,中共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涉及研究“三重一大”议题的会议10次,派驻纪检组实际到会监督6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思南法院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同时,主动检视巡察没有点到的地方或领域,坚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以整改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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