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对所辖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监理组对监理站负责。
(2)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掌握合同、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审核意见。
(3)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提出初审意见报项目监理站。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核查进场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数量及性能,符合要求后提出初审意见报项目监理站审批。
(5)与测量工程师配合,会同施工单位对合同段平面、高程控制系统进行复测;对路基、桥涵等构造物的施工放样进行全面复查,保证施工放样的准确性。
(6)与试验工程师配合,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按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见证或平行检验,保证各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认真执行巡视旁站、集体检查、徒步检查、专项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签认和工序交接验收,做到细化到人,进行实名记录,确保每道工序均能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对关键地段、重点部位落实包保责任制,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9)强化监理手段运用,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危及工程质量或涉及施工安全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口头下达暂停令并向项目监理站汇报,24小时内由项目监理站核实决定下发暂停令或解除。
(10)发生质量事故,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和其它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时应尽快向项目监理站报告。
(11)每月24日前书面向项目监理站提供本月度施工监理月报所需资料。内容包括:本月施工概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下月工作重点。
(12)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确保资料完整和图纸准确,确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1、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有3年以上大型设计院、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工程咨询服务副总工作经验;
3、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件之一;
4、熟悉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
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日常巡视,旁站,抽查,并做好记录。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记录。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合格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任职要求:
在施工、设计、工程管理、监理等行业有工作经验。监理工程师要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监理员要求相关专业毕业,三年左右工作经验。持mt、pt、ut、rt二级者优先。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监督落实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监理办驻地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负责驻地办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安全监理目标的实现。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4、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签发安全监理的`重要指令及文件。
5、定期召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6、主持、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监理依据,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授权下进行检查、验收;掌握工程全面进展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4、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交内业人员统一归档。
9、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任务。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给业主及总包单位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并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包括监理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