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总部有关财务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以及能施加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均可以纳人管理范围。
(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原则。一方面,要尊重子公司独立法人和独立会计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支持子公司有所作为,做大做强:另一方面,要以产权安排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以财务管理为手段,保证集团总部对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有效监控,促进子公司主动策应集团战略,提高集团整体财务实力和经营效益。根据这一原则,集团总部与子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权限划分如下:集团总部在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职责主要是:建立以股权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对于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制度,实现对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控制与考核,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子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总部统一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制定自身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宴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筹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等。
(三)监督制约和维护权益原则。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对子公司管]里的相关制度,采取各种措施指导和监控其各种财务行为,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财务风险控制能力的提高,维护集团的整体权益。
二、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集团企业对孑一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按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大体可分为三种:
(一)集权型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实行严格的集中控制与统一管理。财务管理决策权集中于集团总部,子公司享有很少的(或无)财务决策权,子公司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财务人员任免以及费用开支、工资奖金分配等财务活动均由集团总部集中管理。其优点是:集团总部能及时动态地掌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经营、财务活动一目了然:集团总部能集中控制、统一调度集团内的资金以及其它财务资源,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其缺点是:子公司无财务决策权,积极性差,应变反应慢。
(二)分权型子公司享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在财务上充分放权,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以间接控制为主。子公司在筹资、投资、利润分配、财务任免以及费用开支、工资奖金分配等财务活动方面享有充分的决策权,并可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营运情况进行相应的决策调整。其优点是:能充分发挥子公司的积极性,对出现的变化能及日寸调整,提高决策效率。其缺点是: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滞后,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资金调度能力差,集团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低。
(三)混合型适度的集权与适度的分权相结合,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各行其职,分别掌握不同层次和性质的决策权限。这种体制既能发挥集团总部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叉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能够适应集团企业组织规模扩大,信息中心下移的发展趋势,因而成为许多集团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所追求的目标,也是目前匡际上大公司管理体制的主流形式。一般而言,集团企业选择财务管理模式时应主要考虑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子公司性质、集团规模、发展阶段、行业特点、集团经营风格等因素。目前,我国大多数集团企业处于生命周期中成长的初级阶段,现阶段集团企业的战略应该是稳健中求发展,建立起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机制,侍集团企业过渡到较为成熟的阶段,理顺管理关系和管理职责后,再适当增大分权的力度。
三、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事前管理、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集团企业总部可根据对子公司财务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合理选择管理内容和管理程度。
(一)事前管理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财务的事前管理主要是通过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财务规章制度管理和财务人员管理,为加强子公司财务管理做好预算准备、制度准备和人员准备,即通过预算加强对子公司财务事项的事前控制,通过财务规章制度的审查报备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通过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委派和任职报备为直接参与和管理子公司财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1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财务控制中目标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子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集团总部对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的主要工作措施一般包括:审批下达子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综合经营计划等;审批子公司预算执行过程中一定金额以上的预算调整事项:监督、控制、分析子公司各项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
2、子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管理一是实行子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报备审查制度。子公司制订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应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管理体制、管理架构、投融资管理、大额资金审批事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报集团总部审查备案。二是在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考虑母子公司的差异性,制订集团统一财务与会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基本制度、成本费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分析制度、会计核算办法等,适用于各子公司,用以规范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原则上,子公司会计政策应尽量与母公司保持一致,特别是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办法(含折旧年限的规定、残值率的确定等)、无形资产摊销办法、坏帐准备计提办法、减值准备计提办法等。
3、子公司财务人员管理一是实行子公司主要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和任职报备制度。集团总部可以向子公司董事会推荐、委派财务负责人,或者由子公司确定财务负责人前向集团总部报批或报备,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员的任职要求、聘任程序、工作职责、考核等方面作出规定,以达到直接参与和加强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目的。二是对子公司财务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完备的人员备案制度,不符合上岗资格的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从根本上提高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子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事中管理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财务的事中管理主要包括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发生时的审批、指导和备案,子公司资金流转的集中统一控制,以及通过子公司财务系统实时掌握子公司财务信息。
1、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授权管理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一般包括:制订或修订公司章程中与财务相关的内容,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重要资产处置和不良资产处置,重大投资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和内部重大资产投资),重大融资事项,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债务重组,一定金额以上的捐赠、赞助支出,接受各级政府部门财务检查和审计,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罚金或补缴税款,员工有财务舞弊、欺诈行为,等等。根据具体财务事项的性质和风险程度,集团总部对子公司财务授权管理一般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一是授权指导,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可自行决定相关财务事项,同时接受集团总部的指导;二是集中审批,子公司办理相关财务事项需经集团总部审批:三是备案报告,子公司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后,或发生对子公司财务产生重要影响的交易或事项时,应向集团总部报告备案:四是禁止限制,是指子公司不得办理特定的财务事项。
2、子公司资金管理一是建立集团资金结算中心,实现子公司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借助现代网络技术工具,建立集团现金池业务,整合子公司资金管理平台,弓I人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机制,统筹子公司资金调度、筹措,提高集团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二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集团财务实力,成立集团财务公司,将财务公司建设成为“统一结算、统一备付、统一监管、统一一运作、统一融资”的资金管理平台,通过财务公司为集团内部单位提供资金往来结算及资金筹措功能,为集团提供担保、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等业务,并通过银行的手段(如同业拆借或发行证券等)为集团广开财路,将集团资金有效利用。
3、子公司财务系统管理•一是在子公司财务系统开通查询等操作权限,集团总部财务人员可以实时调用、查询子公司财务状况,及时分析和发现存在的问题。二是统一子公司财务系统选型,逐步实现集团经营全过程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成和数据共享,有效解决财务信息不及时、不对称和监督乏力、滞后的基础问题,为保障集团预算、结算、监控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提供基础技术平台。
(三)事后管理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财务的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子公司财务信息报送管理、财务分析、财务检查与审计、财务工作考核与评价等。
1、子公司财务信息报送管理子公司应准确、全面、及时地向集团总部报送各种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财务报告。定期财务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包括财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分析说明等;临时财务报告是对所有可能对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财务事项或集团总部所要求提供的各种财务信息,如重要合同(投资、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相.赁等)的签订和变更、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诉讼和仲裁、重大损失、重大行政处罚、各种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结果等。子公司财务信息报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原则,确保子公司报送的财务信息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专人负责原则,子公司设立专人负责办理财务信息的汇总、审查和报告:分级负责原则,子公司应结合集团总部的要求,加强对其下属公司财务信息报送的管理;与子公司工作评价相结合原则,将予公司财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子公司工作评价相结合,推动财务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
2、子公司财务分析集团总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分析,财务分析包括定期财务分析和专题财务分析。定期财务分析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分析。定期财务分析是对子公司各个会计期间财务状况的系统总结、分析和评价,主要分析和评价子公司该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重要财务分析指标异动情况、重大资产负债科日变动情况等,向决策层提供该会计期间予公司综合完整的财务信息。专题财务分析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单位、业务内容、项目、科目专门进行的财务分析,旨在从财务角度发现问题;或根据财务报表、财务指标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寻找原因,并提出应对建议。
笔者认为集团母子公司财务控制系统是由财务人员控制系统、财务制度控制系统、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和财务信息控制系统等构建成的有机整体。
一、财务人员控制系统
提高集团母子公司财务控制效率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加强财务监控,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通常可采取三种方式:
(一)委派制。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列为母公司财务部门的编制人员,子公司的财务机构作为母公司财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严格执行母公司财务制度,并接受母公司的考评。
(二)指导制。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母公司只能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影响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产生。同时,母公司财务部门只能对子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业务上的指导,无权对子公司财务部门命令。
(三)监督制。子公司在决定自身财务部门的设置上有很大的自,母公司基本不干预。但母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或财务监事,负责监督子公司的财务活动。
上述三种方式具有共同点,即母公司都必须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我们称之为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有两种职权:享有对子公司财务计划制订的参与权,财务计划执行的监督权;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总监与总经理或董事长共享签字权,并承担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等责任。
二、财务制度控制系统
以财务权力和责任为核心的内部财务制度是集团公司开展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集团公司实行科学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
关于财务制度的基础构成,此处不再详细阐述,需要注意的是:
集团公司内部各层次的财务制度均应重点突出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和财务管理部门四层次的财务权限和责任,包括他们各自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活动中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财务目标控制系统
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财务目标,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包括:
(一)财务目标评价系统
财务目标评价系统,是以母公司财务目标为基础制定的母子公司财务评价体系。围绕集团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应建立以评价获利能力为主体,评价偿债能力、资产营运效率和发展能力为辅助的财务目标评价系统。集团母公司的财务目标确定后,便可按照目标管理的办法,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子公司,实行层层目标控制,以确保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二)资金控制系统
包括现金控制系统、筹资控制系统和投资控制系统等内容。
1.现金控制系统。对大中型企业集团而言,设立内部银行是集团母子公司实施现金控制的有效手段。内部银行是集团公司借用商业银行的结算、信贷和利率等杠杆而设立的集团母公司财务部门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它是内部结算中心、内部信贷中心、内部资金调剂中心、内部信息反馈中心的复合体。通过其自身的业务活动向有关方面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在内部银行制度下,每个受控的子公司都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交易,通过内部银行办理结算,以监督资金流向。各子公司只保留一个费用支付账户;内部银行根据母公司为各子公司核定的资金额度,结合实际需要发放贷款,并对各单位定额内和超定额使用资金实行差别利率计算利息;母子公司间的资金余缺统一由内部银行进行有偿调剂和调度,把闲置现金余额降到最低限度。
2.筹资控制系统。在集权管理模式下,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对外筹资,由内部银行统一对外筹措,各子公司无权对外筹资;在分权管理模式下,子公司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筹资,但必须把筹集的资金统一存人内部银行。筹资控制系统的重点是借款控制,包括借款审批程序控制、借款总量控制和负债比率控制。
3.投资控制系统。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投资控制系统与借款控制系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包含的内容除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控制和投资总量控制外,还包括投资方向控制和投资风险控制。
(三)收益控制系统
集团公司收益是指集团公司整体的会计利润,它是母公司和各子公司收入与成本配比的结果。集团母子公司的收益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实施盈余管理策略来实现。
1.统一会计政策
为保证收益质量,集团公司不仅要选用恰当的会计政策,而且要求母公司与各层次子公司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应该达到一致。
2.盈余管理策略
盈余管理是选择使会计收益达到某种结果的会计政策。盈余管理有别于利润操纵,它是企业为实现理财目标而采用的管理策略。在法律制度允许范围内,集团公司股东和经营者对财务报告收益在一定程序上进行控制,其主要手段是选用适当的会计政策,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和关联交易等方式,目的是通过节税等形式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四、财务信息控制系统
集团母子公司间财务信息是否畅通,关系到整个财务控制系统的运行效率。有效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财务信息报告制度
母公司应制定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事前报告制度和事后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前,必须事前向母公司报告。
(二)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母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审计、年度审计和子公司经营者的离任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加以处罚,以形成集团公司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财务网络电算化
论文摘要: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但财务治理并不等同于公司治理,而有其独特的理论体系。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而财务管理是一种运行机制,二者构成了公司财务的两个不同的方面。财务治理是对传统财务管理理论与财务战略理论的整合,财务战略是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联结的纽带。财务控制偏重价值管理,财务治理则偏重利益调整,财务治理是广义公司财务制度的一部分。本文就财务治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一、财务治理界定
关于公司财务治理(Corporatefinancialgovernance),国内各学者的观点不一,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伍中信(2001)认为,公司财务治理是一种企业财权的安排机制,通过这种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还指出,企业财务治理作为企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种经济利益冲突。杨淑娥(2002)认为,所谓公司财务治理,是指财权通过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张敦力(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界定与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地位和作用,最终实现各主体在财权上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关系,促使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果的公司治理。衣龙新(2002)认为,财务治理涵义可概括为: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林钟高(2003)则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制度安排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饶晓秋(2003)认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国内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定义并无很大分歧,都认为财务治理是以财权合理配置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主要不同在于对财务治理主体的界定不同。笔者认为,只要涉及到财权的配置,均可归属于财务治理的研究之中,但是财务治理是否仅仅局限于一种“制度安排”。公司财务治理是指通过财权在企业内部的合理配置,并在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财务约束、财务评价等机制以达到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行为和规范。
二、财务治理与相关概念关系辨析
(一)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财务治理是从财务的角度来研究公司治理,主要是界定与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公司治理主要是界定和协调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财务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公司治理的灵魂。财务治理总体上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其在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方面,必然要遵循、借鉴公司治理理论。应该说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理论的指导是最为直接的、重要的,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发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成熟,而财务治理理论的不断充实、发展也必将促进公司治理理论的不断拓展、完善。如果用财务治理涵盖公司治理,则夸大了财务治理的范围和作用,限制了公司治理的范畴。公司治理除包含财务治理内容外,还包括人事、经营等方面的治理。应当说财务治理本质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部分和根本体现形式,公司治理的其他方面治理效果也最终要落实到财务利益上加以体现。如果用公司治理定义、替代财务治理,则更为偏颇,局限了财务治理内涵和外延,除从属于一般公司治理共性外,财务治理还具有自身独特的个性。可见,财务治理并不等同于公司治理,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联系:一是公司治理是财务治理的基础,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发展和深化。二是公司治理的模式决定财务治理的模式,财务治理的模式反作用于公司治理的模式。三是公司治理的目标影响财务治理的目标。四是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都根源于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五是从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角度来看,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都随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的发展而发展,其内容也逐渐由只发生在公司内部所有者、经营者以及相关权利机构之间的狭义的活动扩展到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六是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不仅仅是一种静态的管理方式,更应该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活动,因而不能将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仅仅理解为一种制度安排,更应该从治理活动的动态含义来理解。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区别主要有:一是制衡的着眼点不同。二是激励的侧重点不同。三是约束制度的侧重点不同。四是机制涉及主体不同。五是保障实施主体不同。六是财务治理
比公司治理更为深化。
(二)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基于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财务治理主要是对财务资源和财权的安排机制,以形成利益相关者之间财权的战略联盟,提高企业财务运作效率及公司治理效率。由此可见,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构成了公司财务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联系表现在:一是两者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公司财务系统,都是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二是两者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处理,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一贯性。如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战略的拟定,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服务与发展方向;财务管理对公司财务的全面调控,决定了财务管理中财务控制的力度和手段;财务治理对公司财务政策的选择,决定了财务管理中具体财务制度的基调。三是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如果说财务治理是从财务角度对企业内外部人与人之间利益分配的关系所做的协调和配置,那么财务管理就是这种协调和配置的应用。四是财务治理、财务管理与公司绩效之间有着密切的逻辑关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财务治理状况的优劣直接影响财务管理,进而对公司绩效产生影响,而财务管理和公司绩效又受到财务治理的根本性制约。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主要区别为:一是从公司运营角度看,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核心,财务治理则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此,公司治理与管理的区别也就决定了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范畴。财务治理主要从宏观上对财务管理中所产生的财务关系进行指导、监督、控制和制衡,保证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一种制衡机制;财务管理则是在财务治理框架下,具体进行财务运作和经营活动,基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一种运行机制。二是财务治理从制度性层面规定了公司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而公司财务管理则着重研究在这样的框架下如何通过科学的财务决策实现具体的财务目标,主要集中在“操作性”财务领域,具有鲜明的“技术性”特征。三是财务管理着重于对财务主体的财务行为控制,表现为上层财务主体对下层财务主体的财务行为的一种单向规制活动。财务管理的效率性主要体现为公司财务成本总额的减少,即公司净资产值的增加;财务治理则着重于财务主体的财务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结构性安排,以及财务权力运作方式的优化,表现为财务主体之间财务行为的双边或多边相互协调与控制活动。财务治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为公司各层级财务主体的财务权力总成本的降低。四是财务管理是从定量角度论证企业价值,探讨企业财富是如何产生的,是财富创造的源泉和动力;而财务治理则是从定性方面研究企业价值,确保这种财富创造能够合乎各方利益要求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基础和保障。(三)财务治理与财务战略财务战略是战略理论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应用与延伸,财务战略的本质既反映其“战略”的共性,又揭示着其“财务”的个性。财务治理包括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战略,财务治理是对传统财务管理理论与财务战略理论的整合,财务战略是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联结的纽带。财务战略的制定与执行是公司治理中一项牵涉面甚广的工作,财务管理部门乃至财务总管或财务副总经理往往是组织而非完全独立地承担企业的财务管理任务,这就需要财务治理理论的指导,从制度上保证企业最高决策层有效行使最终决策权,同时其他部门也能按制度积极配合,共同实现财务战略。任何大类意义上的财务活动,事实上都同时包含着战略与非战略的成分,其差异只是何者为主、何者为辅的不同而已,因此财务战略在财务管理中,进而在财务治理中的突出作用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