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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本研修与考核方案(收集5篇)

时间: 2024-07-24 栏目:办公范文

学校校本研修与考核方案篇1

关键词:校本研修;教师队伍;素质

笔者在担任教学校长工作中,结合自身的认识与学校的基础条件,不断研究探索在校本研修的大课堂中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高的途径,在实践中收到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一、在区校规划的指引下,建立健全一整套学校自培模式,推动校本研修工作开展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管理

学校成立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划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并把校本研修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大事有策略目标,具体工作有层次、有人管。

2.确定校本研修教育的工作目标

学校结合发展规划,明确了校本研修工作的目标:把教师校本研修培训作为学校创新发展的平台,实施强师兴校战略。班子成员亲自深入教师队伍,指导教师制订个人成长计划,并在校本研修过程中逐步完成。

3.制订相应的校本研修工作制度和措施,保证工作的实施

学校制订了校本研修工作规划,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如《校本研修培训工作相关规定》《学分考核》《骨干评定及考核》《学校考核方案》等。

二、以促进教师和学校发展为平台,创建行之有效的校本研修培训途径

我校的校本研修工作本着体现学校教育发展的特色,以重个性化培训、重专题研究、转变教师观念为基础,以管理途径和培训内容、方式的创新为重点,以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开发的活动为载体。

1.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学校先后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师德研讨、交流培训。学校以教师中的典型案例为具体教育内容进行分析、教育,制订了《师德规范细则》《爱心承诺守则》,签订《师德规范责任状》等,同时还结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讲座,派送青年教师参加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等。几年来有300余人次的教师与学生建立了互帮关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进行教育教学理论培训

学校结合新课程的实施和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全面安排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工作,与教师的已有基础结合,与学以致用结合。为了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每学期开展四次讲座。

我校把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培训与课堂教学实际结合,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实践性培训。因薄弱方面是培训重点,我校研究并确立了具有自己学校特点的“连环跟进式”校本研究培训模式。教师的能力在反复的“连环跟进式”研究培训中得到提高。

三、完善基础,形成校本研修培训工作特点

第一,在校本研修各项培训工作中,学校注意开发自己的培训模式以适应学校教师成长的需要。在校本研修培训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总结归纳出了“连环跟进式”校本培训模式,以此为切入点,组织学校和教研组的两级培训活动。模式的建立凸显了学校的培训特点,为促进教师提高的有效途径。

第二,学校涌现出了许多校本研修工作中的成长典型。有一位青年教师,刻苦钻研课程改革,不断探索课堂教学和教师教课方式的改革,在教学实践的探索中取得了成效,写了大量的反思总结,在区里多次上公开课,被聘为特聘高级教师。有10余位教师在学校作了经验介绍。学校一名老教师经过多年的勤奋探索,形成了自己的作文教学经验,学校已为她筹备出版作文教学特色专集。

四、校本研修培训工作的基本经验

学校把开发人的价值、发挥教师的潜能作为校本研修管理的核心。学校依据自身的特点,首先细化管理,使“管有特色、训有成效、研有成果”,追求管而有情、管而有序、管促发展,提升管理的层次和品位。通^目标激励、典型激励、案例引导、自律反思、团队促个体、梯次推进等多元管理策略,营造目标明确、和谐竞争的工作氛围。

教师年龄段和地域的原因,使我校教师习惯于“实干+奉献”的老套工作模式,为了从根本上转变教师的观念,加快科研兴校的步伐,学校从校本教学研究入手,完成教师向“科研实践型”教学的转变。

学校采取了“连环跟进式”校本研修培训模式,以此为切入点,组织学校和教研组的两级研究活动,完善了“引―探―抛―试”的教学研究模式。通过“教研―上课―诊评―反思―再上课―再反思―再诊评”这一行动研究策略,充分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推出了同一节课的群体设计思路,真正体现了同伴互助、资源共享的目的,让教师在享受研究乐趣、享受研究资源中逐步爱上校本研修活动。

参考文献:

学校校本研修与考核方案篇2

关键词:法律修辞方法案件争议点甘露案参照性案例

一、问题的引出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12年第7期刊发了最高法院对甘露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一案的再审判决书和判决摘要。该案虽非指导性案例,但作为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以公报方式公开的典型案例和参照性案例,对下级法院相似案件的审判仍具有事实上的先例约束力,对下级法院法律修辞的运用也具有相当的指导性和引导性。但该判决书在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上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它脱离该案的法律争议点并任意选择法律修辞方法,为了满足其“先入为主”的法律感,严重肢解该案的论辩前提可能构成的体系性结构。因此,分析甘露案再审判决书在法律修辞方法选择上的问题,并指出未来案件说理或裁判书修辞选择法律修辞方法可参照的规范性学说,对我国目前的法律修辞学而言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引和理论构造意义。

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或发现属于修辞五艺中的开题(inventio),即修辞中的“觅材取材”或“修辞发明”。西塞罗曾经对之做过这样的解释:“所谓开题就是去发现那些有效的或者似乎有效的论证,以便使一个人的理由变得比较可信。”〔1〕为了实现开题,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者需要同时动用艺术性的手段和非艺术性的手段。前者可以细分为三种诉求:诉诸理性、诉诸情感、诉诸人品,而后者并不来自于修辞艺术本身,而是来自于修辞艺术之外,如法律条文、合同、证人证词等。西塞罗认为,在开题的过程中,修辞者需要依赖于自己的开题天分、锲而不舍的开题态度以及修辞学总结的方法和技艺。〔2〕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属于修辞开题中最关键的部分,它直接决定着法律修辞论证的如何展开和法律修辞的整体布局。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需要同时诉诸于个案争议点的甄别和分析以及个案论辩前提体系的整理和构造,其中前者属于艺术性的手段,后者属于非艺术性的手段。

二、从案件的争议点出发

法律修辞意义上的论辩意味着围绕着词语和事实与他人或自己的争议,这构成了其两种基本的争议点:法律争议点和事实争议点。〔3〕法学的概念和命题必须以特殊的方式与所争论问题保持联系,只能从问题出发来加以理解,也只能被赋予与问题保持关联的涵义。案件的争议点具有相应的论题学功能,能够变成“修辞发明”〔4〕上的“寻找格式”(Suchformeln),能够在一介论题学和二介论题学范围内指导如何寻找解释问题的观点,并能充当进入商谈的可能性和客体以及其他更多的东西。〔5〕案件的法律争议点对法律修辞方法的初步选择具有根本性的决定意义。案件的法律争议点可分为法律实体维度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性争议(简称为权益性法律争议点)和法律思维意义上所涉法律条文意义的解释性争议(简称为解释性法律争议点)。在法律修辞过程中,前者往往过渡或回溯到后者。根据西塞罗的观点,解释性法律争议点可析分为:文字和意义关系争议、法律之间的冲突争议、文字歧义争议、类比推理争议和定义争议。〔6〕根据法律修辞学与其他法律方法的适用性关系,法律争议点不能径直呈现为“法律与规范的目光往返”问题,它会遭遇法律解释、法律发现、法律推理等对事实与词语对应关系的初步加工和处理。如果它们一经适用便确定了法律词语的核心语义或规范与事实的涵摄关系,则这些语义和涵摄关系可直接转化为法律修辞论证的起点和前提,“修辞发明”就会告一段落,接着就该“修辞论证”出场了。如果它们没有解决论辩双方间的解释性争议点,反而因此导入或引入了更多的法律多义性、歧义性或模糊性,则“修辞发明”或“修辞论证”须将这些法律方法及其引致的解释性争议点作为进一步的论辩主题,并进而选择相应的法律修辞方法进行论辩层面的解决。因此,只有从案件的法律争议点出发,才能框定法律修辞方法的初步选择范围,进而为有效的案件说理指引一个明确的方向。

鉴于权益性法律争议点和解释性法律争议点的分类和甘露案再审判决书旨在说服的核心法律听众对象(甘露为一方,暨南大学、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广州市中级法院和广东省高级法院为另一方),甘露案再审判决的法律争议点可作如下分析和整理。

(一)权益性法律争议点:

1.甘露一方的权益性主张

甘露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并撤销开除学籍决定,责令暨南大学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直接将开除学籍决定变更为其他适当的处分,同时赔偿因诉讼多年而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直接支出的费用和因丧失学习机会造成的间接损失、精神赔偿。

2.暨南大学等一方的权益性主张

a.暨南大学主张,给予甘露开除学籍处分。请求依法维持原审判决,并驳回甘露在原一、二审期间未曾提出的赔偿请求。b.天河区法院主张,维持开除学籍决定。c.广州中院主张,暨南大学认为甘露违规行为属情节严重,主要证据充分,甘露认为其行为属考试作弊的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暨南大学处理程序并未影响甘露行使法定权利,甘露认为开除学籍决定程序违法的主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驳回甘露上诉,维持原判。d.广东省高院主张,驳回再审申请通知,驳回其再审申请。

3.双方的权益性法律争议点

通过总结双方的权益性法律主张甘露案再审判决的权益性法律争议点在于:甘露因其考试行为是否应被开除学籍或给予其他类型的处分?即暨南大学的开除学籍决定是否侵害和造成了甘露的受教育权或其他权益损失?天河区法院的初审判决、广州中级法院的上诉判决以及广东省高级法院的再审驳回是否正确、适当和合理?

(二)解释性法律争议点

1.甘露一方的解释性主张

甘露解释,其先后两次提交的课程论文存在抄袭现象属实。但所涉课程考试是以撰写课程论文方式进行的开卷考试,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违反了考试纪律,应按违反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处分。不过,这种抄袭行为并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所称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违纪行为。暨南大学依此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犯了认定事实不清、适用国家法律不当、处分程序违法以及处分明显偏重的错误。

2.暨南大学等一方的解释性主张

a.暨南大学解释,学期课程论文作为研究生修读课程的考试形式之一,也是研究生学习期间研究成果的一部分。甘露连续两次的抄袭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应按照《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即使将其行为归类为考试作弊行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4)项的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仍可给予甘露开除学籍处分。b.广州中院解释,甘露两次抄袭他人论文作为自己考试论文的行为属于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在任课老师指出其错误行为后,甘露再次抄袭他人论文,属情节严重。甘露认为其行为属考试作弊的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3.双方的解释性法律争议点

通过总结和分析双方的解释性法律主张甘露案再审判决的解释性法律争议点在于:首先,甘露两次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究竟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其他严重的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规定”中的哪一种?这三种法律规定是否同时适用于甘露的行为而发生法律竞合?这属于法律争议点中的“法律之间的冲突争议、文字歧义争议和定义争议”。其次,甘露先后两次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是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开除学籍规定所要求的“情节严重”,即暨南大学作出的开除学籍决定是否“明显偏重”?这不仅涉及关于不确定法律概念“情节严重”的“文字争议和定义争议”,而且涉及对甘露行为如何进行法律评价和价值判断的争议。最后,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法律争议点,系因双方了采用了不同的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方法以及不同的衡量标准和衡量方法。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方法上,甘露一方通过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进行限缩解释或缩小解释认为,其行为虽是抄袭行为,但(通过文义解释得出)仅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的“违反考核纪律”,因此不属于(通过反面推论得出)“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而暨南大学同样采取文义解释方法辩驳,学期课程论文作为研究生课程的一种考试形式,属于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成果,甘露的行为可涵摄入“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这一规定。其进而借助伦理解释和类比推理认为,即使甘露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行为,仍可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4)项内含的兜底条款“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包摄。广州中院采用文义解释认为,该案中的课程形式可归入考试范围,甘露的行为属于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并通过采用反面解释方法指出,甘露的行为不属于考试作弊行为。这些争议构成了解释性法律争议点中的法律方法争议点。

在衡量基准和衡量方法上,甘露以其受教育权为衡量基准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严重作弊的行为,仅是一般的考试违纪行为。而暨南大学以学术的严肃性为裁量基础认为,甘露连续两次的抄袭行为是对相关规定的严重违反,丧失了作为一名学生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即使将其作为考试作弊行为处理,其也是一种严重的其他作弊行为。广州中院同样以学术的严肃性为衡量基准认为,甘露违规行为情节严重。

(三)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不得偏离法律争议点

针对个案的法律论辩必须根据案件的法律争议点选择相关性的法律修辞方法。作为特定语境下的“运用性商谈”和“法律辩证”法律修辞总以试图影响、说服他人为出发点,它是面向法律听众的讲演而非修辞者自己内心的独白。修辞学意义上的相关性强调论证内容和修辞语境的语用关系,法律修辞者只能选择有助于法律争议点论辩的修辞方法和论辩技巧。〔7〕甘露案再审判决书虽以近三分之二的篇幅论述了该案的法律争议点,但仅是遵照我国裁判文书的格式化程式对法律争议点粗糙的勾勒和描述,而并没有规整和总结该案争议点的性质、类型和发生因由。最高法院再审判决书说理选择的法律修辞方法对本案核心的法律争议点而言并不具有充足的相关性。该案的再审判决不同于其初审判决,其不但需要解决甘露与暨南大学之间行政法上的权益性法律争议,而且需要协调甘露一方和暨南大学等另一方之间的解释性法律争议。再审判决书也需要同时将之前裁判甘露案的历届法院和本次再审中的双方当事人作为说服对象。

通过上述法律争议点的分析和整理,我们发现,甘露案的再审判决需要处理的论辩主题为:(1)甘露的行为究竟属于“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其他严重的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规定”中的哪一种?(2)甘露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开除学籍所要求的“情节严重”?(3)双方解释性主张背后所依据的文义解释、伦理解释、扩大解释、反面推论、类比推理以及衡量基准和衡量方法哪一个更为正确、合理而被应适用?

甘露案再审判决书为裁判说理选择的主要法律修辞方法是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5)项中的“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情节严重”分别进行“限缩解释”或“缩小解释”以及随后进行的补强论证或辅助论证,即指出“甘露作为在校研究生提交课程论文,属于课程考核的一种形式,即使其中存在抄袭行为,也不属于该项规定的情形”。但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发现,该案法官选择的法律修辞方法明显偏离了其核心的法律争议点:(1)即使甘露的行为在法律解释构造的语义界限上无法归入“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但也不可排除其可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第(4)项中的兜底条款“其他严重的作弊”涵括;(2)将甘露的行为解释或论证为“课程考核行为”在法律竞合关系上可反面推出也无法排除其可与上述兜底条款产生涵摄关系;(3)即使只能将甘露的行为归类为课程考核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若甘露的行为严重违反考核纪律,仍可被开除学籍;(4)对甘露行为违纪或作弊情节的判断,最高法院并没有像原、被告在解释性法律主张中那样采用利益衡量或价值判断,而是通过将“情节严重”置换成经验性概念后径直对之进行了限缩解释,作为说服对象的各方法律听众所分别认同、运用的衡量方法、衡量基准在再审判决书中都被一一忽略或省略了。

最高人民法院对甘露案的再审判决之所以陷入法律修辞方法选择的任意困境,主要原因在于,该判决书并没有从该案所涉的所有法律争议点出发寻求能够解决相关论辩主题的法律修辞方法,反而仅将本案涉及的权益性法律争议点作为主要的论辩主题,企图仅通过文义解释方法完成其裁判说理的法律修辞学构建。论辩双方间的解释性法律争议点,尤其是法律方法争议点并没有透过甘露案再审判决书法律修辞方法的安排和选择获得相应的反驳和回应。法律修辞的商谈程序和会话结构要求,修辞者在建构自己的法律论辩时,除了以法律理由证立自己的法律主张外,还应反驳和回应论辩相对人可能提出的反对性论据。法律论证的论证规则要求每一个论证如果受到挑战必须由其他理性的论证给予支持。法律论证的真诚规则要求论辩的每一方都应该被认真对待,禁止在论辩中使用强力、欺诈以及针锋相对的偏见。〔8〕遗憾的是,甘露案的法律争议点始终没有对其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和构造发挥相应的指引和约束作用。

三、结合案件的论辩前提体系

法律修辞方法除了根据案件的法律争议点进行初步选择外,还应使其与个案中可能使用的论辩前提体系勾连起来,从而实现其最终的筛选和确定。佩雷尔曼指出,论辩者为了获得听众对自己主张的认同,需要使用法律共同体一般接受的观点作为论辩前提,这些前提包括法律规则、一般法律原则以及特定法律共同体接受的原则。〔9〕WolfgangGast认为,在法律修辞中,不同类别和性质的前提都在被使用,其中,法律概念是一种完全的前提,法教义学是一种特殊的操作性前提。〔10〕法律概念、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法律条款作为“正式法律渊源”的表现形式或内在组成部分,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和听众不得任意挑战的法律权威,可构成法律修辞的客观前提或完全的前提。法学原理、一般法理、法律学说以及部门法学说等作为有效法的教义性知识,具有根本的教义学属性,能够生产和提供关于法律和法律体系的相关信息,〔11〕也属于法律修辞主要的论辩前提。在法律论辩前提的分类上,它们属于Wolfgang意义上特殊的操作性前提。在法律修辞中,这些论辩前提之间的体系关系和效力结构在案件争议点之外也会影响裁判书修辞具体修辞图式或修辞方法的选择。如果说,案件的争议点是从其修辞语境或论辩情景的角度影响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那么案件的论辩前提体系关系是从法教义学和法律方法论的立场进一步确定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两者的协作和合力将实现案件法律修辞方法的最终确定。

如果修辞者与其听众没有达成共同的论辩前提,则具体的论辩将是不可能的。论辩前提首先必须是听众能够接受的、无异议的,同时,它的内容及其产生的一切也必须是有效的。只有如此,论辩前提才能成为法律修辞中更大范围内可接受性的“源泉”。〔12〕依据上述法律修辞之论辩前提的分类,甘露案再审判决所涉及的论辩前提可作如下分析和整理:

(一)甘露案再审判决涉及的论辩前提体系

甘露案再审判决涉及的各种形式论辩前提包括:

1.法律规则形式的论辩前提

a.《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b.《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6条: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c.《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第1款: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3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e.《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同时,由于《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是完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的,且不违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应条文的主观意思,因此,《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相应的规定也构成了甘露案法律规则形式的论辩前提。

2.法律原则形式的论辩前提

由于甘露案关涉到甘露的受教育权问题,因此,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和受教育权的相关条款理应成为甘露案的论辩前提。根据阿列克西的观点,宪法权利构成了一种意味着最大化律令的法律原则。〔13〕因此,宪法关于公民人权和受教育权的相关规定可构成甘露案法律原则形式的论辩前提。甘露案再审判决原则形式的论辩前提包括:

a.《宪法》第33条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c.《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第2款: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e.《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5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3.法教义学形式的论辩前提

甘露案的再审判决不但涉及复杂的法律修辞、法律解释等方法论问题,而且亦涉及基本的行政法教义学问题。甘露案再审判决教义学类别的论辩前提包括:

甘露案涉及大学自治与强制退学制度〔14〕以及大学自治与学生受教育权之间的平衡问题。〔15〕由于甘露案作为一种行政诉讼涉及对“情节严重”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审查,因此,该案涉及行政法上不确定性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解释及其司法审查〔16〕、判断余地〔17〕以及一般性的行政自由裁量等问题,如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对行政自由裁量的约束。〔18〕

(二)各种论辩前提的定位及其体系性结构

以上述《宪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为文本载体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及其包括的各种关键的法律概念,共同构成了甘露案再审判决的客观前提或完全的前提,而甘露案涉及的各种行政法教义学知识是甘露案再审判决特殊的操作性论辩前提。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因有典型的文本形式可直接作为论辩起点,根据两者初显性特征的差异,〔19〕如果它们发生冲突,则应按如下原则处理它们的关系:“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若无更强理由,不适用法律原则。”〔20〕若两者属于同一论辩结论的支持性论据或反对性论据,则两者可作为互补的论辩前提被同时适用。甘露案涉及的行政法教义学属于广义的行政法范畴,它是以法学内部组织的观点对立法、法院判决等各种行政法素料的解释和体系化,并且它能够形成一套比法律条文更加细致、更具解释性的法律学说和法学知识。它们能为行政法提供一个透明的结构,促进它的精确性、融贯性,并使行政法在政治动态中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和权威性。〔21〕在甘露案的说理或论证过程中,案件的具体决定以及它的法律商谈结构、论辩前提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都会受到上述行政法教义学的规范性影响。〔22〕相较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教义学具有更强的可争论性和可辩驳性,并且实证法的状态和立法水平也会影响到法教义学的一般性效力。因此,修辞者对法教义学作为论辩前提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和可操作空间。按照上述对各种论辩前提的分析和定位,这些论辩提前可以形成一种初步的体系性结构,但若真正形成裁判规则意义上的融贯性体系,它们还需要结合该案的法律争议点和主要的论辩主题进行更加细致的构造和协调:

1.若将甘露撰写课程论文的行为定性为考核中的“考查”,因其作弊或违反考核纪律,则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而纪律处分的种类可包括开除学籍。因此,根据法律规则间的语义关系和逻辑结构,甘露仍可被开除学籍。但《宪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法律原则却构成了相反的或反对性的论辩前提。甘露的行为在语义上即使可构成开除学籍的形式要件,但根据上述法律原则,其行为未必达到了开除学籍的实质要件,悬疑的问题是如何对甘露的违纪或作弊情节进行法律评价和价值判断。上述论辩前提间冲突的衡量需要参照我国行政法教义学发展出的相应法律学说和法学知识的接受和吸纳状态进行。

2.若将甘露撰写课程论文的行为定性为考核中的“考试”,则其被开除学籍可获取多种平行的法律规则链条的支持:第一,因其“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而纪律处分的种类又包括开除学籍。因此,甘露可被开除学籍;第二,因其“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可被开除学籍处分;第三,由于甘露的行为与“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行为具有相似性,因此属于“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行为,可被开除学籍;第四,因甘露“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也可被开除学籍。将甘露的行为定性为考试与将其定性为考查具有相同的反对性论辩前提,而且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间冲突的衡量也需要参照我国目前的行政法教义学知识。

综上所述,在是否“开除学籍”的论辩上,共有五种平行的法律规则链条构成的论辩前提,而且每一种规则形式的论辩前提都面临着相同的原则形式的论辩前提的挑战,同时不同的行政法教义学可供相应的选择性备用。因此,上述各种形式的论辩前提可形成内在协调、融贯的论辩前提体系。

(三)肢解论辩前提体系的法律修辞方法选择

甘露案的再审判决没有根据上述的论辩前提体系选择和安排相应的法律修辞方法,反而通过肢解各种论辩前提之间的体系性关系而随意选取了一种法律规则形式的论辩前提,并试图借助限缩解释来迎合其“前见”和法律感早已锁定的裁判结论。〔23〕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在该再审判决中通过不余遗力地对“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情节严重”同时进行缩小解释来极力否认甘露的行为属于该项规定的情形,并透过将甘露提交论文的课程类型解释成课程考核的“考查”对之进行相应的补充论证或辅助论证。但根据甘露案的论辩前提体系,甘露被开除学籍具有五种不同形式的规则类别的论辩前提,它们在逻辑关系上的平行性或并列性决定了对其中任一论辩前提的反驳并都不能否定其他前提进入论辩的可能性。即使甘露的行为不属于“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或无法满足其“情节严重”的要求,但仍有其他四种论辩前提为“开除学籍”的行政处罚提供法律规则上的理由。甘露案的再审法官虽然认识到了甘露参加的课程可定性为“考查”的课程考核,但却没有认识到违反考核纪律仍可被开除学籍。根据甘露案的论辩前提体系,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法官在法律修辞方法的选择上合理的做法应是:承认五种规则链条作为论辩前提的可能性以及它们间的法律竞合关系,但要认真审视前述法律原则形式的论辩前提与这些法律规则的价值性冲突,然后选择针对法律冲突的修辞规则以及其他法律修辞规则,如文义论辩规则、目的论辩规则和结果论辩规则〔24〕一一解决这些法律冲突和法律争议点,而不可径直选取一种规则形式的论辩前提,试图仅透过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来敷衍和修饰其“先入为主”认定的裁判结论。其他论辩前提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体系性关系,决定了本案的法律修辞方法应该有更大的选择范围和适用种类。

学校校本研修与考核方案篇3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

【作者简介】许薇,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是一所地方普通高校,每年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大批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作为后升格的地方高校更要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培养应用型的人才。为了适应社会需求的不断提高,学院领导及教师集思广益,认真听取行业学会、用人单位和往届毕业生等多方意见,以培养出在计算机相关领域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竞争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构建了新版培养方案。

一、集思广益定位专业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

为贯彻学校“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的主要目标,努力办出应用型特色,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为例,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掌握扎实的计算机应用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应用软件开发及维护、信息技术集成、数据和网络管理等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毕业生从事的岗位基本可以归类为高级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支持以及信息系统集成和维护几个大类,综合分析,本专业培养掌握相关自然科学、数学知识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并具有应用计算机系统构建和应用的潜能;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应用知识、具备软件开发能力,具有软件项目开发实践的初步经验;能根据不同组织和机构的需求,选择和实施信息技术。

二、企业、行业参与共同研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队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供很好的指导和帮助,我们认真学习了教指委编制的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公共核心知识体系与课程》、《核心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和《实践教学体系与规范》,系统地了解和学习了计算机专业公共核心课程选取的原则、公共核心知识体系、公共核心课程大纲和专业方向核心课程示例、核心课程实施方案、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原则和目标、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示例、核心课程的实验大纲,并结合自身情况作了深入比较和讨论。并先后走访了多所同类本科院校以及请进专业实习合作企业或公司进行调研和交流,主要内容有学生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和考核措施、学生就业情况等。一致认为:重基础,使学生可持续发展,更加有可提升的专业能力空间;抓核心,使得学生深入掌握核心专业知识,具备核心竞争力;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强实践,使得学生增强动手能力,通过模拟项目和真实项目的锻炼缩短学生与社会接轨的距离。在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中前后召开了多达三十余次各种规模的教学研讨工作会议,就课程体系、课程设置、公共核心知识体系、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等内容进行专题研讨。一致建议进一步加强学科和专业基础、强化实践能力,规范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专业课的大纲,初步形成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

三、改革人才培养和教学模式,制订新的培养方案

(一)制定新的培养方案的原则。

1.基础性。根据应用型人才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的要求,设置公共基础课程,加强通识教育基础课程的学习;坚持以学科方向组织专业教学,设置学科平台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加强内容的系统性和内在关联;另外,设置适当的专业选修课、人文类选修课,要求学生交叉选课,构建有特色的知识结构。

2.应用性。专业模块课程是根据专业的主要能力培养的需要设置相应课程,在主要能力的课程设置方面,注重培养学生应用研发和设计能力,培养工程应用型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和教学过程强调应用性,理论教学和项目训练的侧重点突出“做有用的学问”。在教学模式上采取强化基础,加强应用,着重培养学生的开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3.实践性。以本科专业教学需要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专业发展方向,并提供开放性的科技研发和实训基地。与企业广泛联系,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基地。目前,该专业已与部分公司和企业等签订了实训基地协议书,通过这些实训基地的建设形成了校内外协作、资源共享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课程体系构建的原则。课程体系构建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素质教育体系三部分。其中理论教学体系包括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和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素质教育体系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类课程、人文素质类课程、科学素养类课程、艺术教育类课程、心理素质类课程、企业管理类课程、信息技术类课程、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创业类课程、职业技能类培训课程和参加学科竞赛及第二课堂活动等。参照具有同类培养目标的地方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围绕课程体系构建、教学方法改进、实践环节加强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实践。为了突出专业能力,以技术应用能力为支撑,明确专业领域核心能力,并围绕核心能力的培养来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总体上将课程分为学科平台课程、专业模块课程两大类。学科平台课程为所需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模块课程为就业岗位群能力课程,实践能力训练考虑到以往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不够突出和有针对性,新的培养方案改进了不少实践环节,增加了独立设课的实验。总之要在大学三年基本完成基础理论教学和相应的实践环节,大四第一学期进行校内外的项目实训课程及毕业设计的开题及答辩。学分比例分配合理;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时、学分比例分配合理;不断线培养素质与专业技能。从教学内容来看,课程体系中包含教指委提出的专业规范中所有的公共核心课程。对于学科和专业基础课程,前提是不削弱本科教学要求,尽可能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突出行业发展趋势,强调理论教学和应用相结合,培养学生融会贯通、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应用研发能力。地方高校必须本着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思想建立实践教学体系。专业培养除了专业理论知识外,还要着力培养实际动手能力,且贯穿整个大学学习过程。“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应用研发能力”的理念一直贯彻多年的实践教学改革,对于科学地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和开展专业建设起着指导作用。实践教学条件也在逐步得到改善,2014年,学院的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校级实验示范中心,2015年学院被评为省级“校企联合、工学融合”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同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被评为校内重点培育学科,除了加强硬件条件,学校还在一如既往地继续加强建设实践教学,尤其是师资队伍能力和素质,切实建立一支优秀团队,同时适应学科和专业的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加大力度更新实验内容,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形式,开放内容多样化。

1.课程实验。按照验证、设计、综合和研究性实验的顺序设计实验课教学内容,便于学生理解所学课程知识。对于部分课程实践要求强的采取独立设置实践课程。

2.独立设置的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以培养专项技能和综合能力为主的实践课程,如课程实习、科研训练、毕业设计等专业模块。

3.社会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学生的认知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校内外专家的学术和专题讲座、社会实践、各级各类竞赛等环节,旨在帮助学生了解目前的行业现状和人才需求特点。

(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突出“理论够用,实践为主”的原则,如“微机接口技术”内容侧重基于汇编语言的微机接口编程,旨在使学生能掌握计算机底层编程方法,有助于学生毕业以后的能力拓展。调整课程结构如“Java程序设计”这门课程,新的培养方案增加了该课程的时空跨度。将课程分阶段(基础阶段和提高阶段)实施,基础阶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基础阶段以理论为主,提高阶段以实践为主,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基于Web的J2EE整合应用开发,作为必修环节;二是基于J2ME的移动应用开发,作为选修环节。通过增加相应的课程内容,采取连续不间断教学,使工程意识和方法得到强化,从而在较长时期的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工程应用研发能力。在此必须注意课程结构调整时保证两个阶段的延续性,避免造成前后脱节的现象。两阶段的课程跨越三个学期,可以安排相应课程与之配合,充分体现知识与能力不断线教育。增设与学科竞赛等课外实践活动相关的选修课程。第四学期增开“ACM程序设计”选修课,一方面加强专业竞赛能力,另一方面加强算法设计核心专业知识,提高就业竞争力。

四、多种教学手段和教学条件保障应用型特点

为保障应用型本科教学的特点,一是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改造,将原有的80人的4竖列摆放形式的实验室,改造成48人的8人项目小组圆桌式的布局,既可以教学也可以提供学生进行项目设计和研发的实验室;二是要设计教学内容,开设一些针对工程能力训练的课程;三是要改变教师填鸭式的传统教学方法,通过课堂讨论和学生课后自学等活动帮助学生积极探索主动式学习。建立“校企联合、工学融合”的实践教学模式,课程教学采取校企合作教学模式。近年来,专业一直在寻求与行业公司和企业建立合作教学,努力尝试通过课程置换,承认学生在公司和企业所获学分,这项工作还在摸索之中。此外,专业大四第一学期开设的“专业综合实验”课程已经采取请企业的高级工程师来进行讲课和指导实验,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指导书或实施细则,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通过分析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充实和调整培养方案,有助于解决校内生产资源不足、具备实际项目研发经验教师不足等问题,有效跟踪行业最新技术,能使高校比较深入、真实地了解社会需求,能够使学校的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和实践环节更贴近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能够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

五、建立综合的多方位一体的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考核体系

在传统实践教学实施环节保质保量的同时,也开放了实验室。专业各实验室在满足正常课程实验、实验课程、课程设计以及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的同时,指导老师设计开放性实验项目,实验室全天为学生开放,为培养计划内实验提供适当的进阶补充,又为学生开展综合性的、创新性的实验研究工作提供条件。专业还成立了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由教研室和实验室共同承担组织与指导工作,具体有“ACM兴趣小组”、“数模竞赛兴趣小组”等,鼓励专业能力强、成绩优秀的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申报创新实验和开放性实验项目,这种多方位一体的综合性的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为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工程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肯定。学校尤其重视和企业共同构建专业实习基地。基地建设采取校内外共建、校企合作互动、订制培养和就业相结合的方式,校企双方共同参与实习,校内校外互补。实习内容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设置,实习考核结合校企双方的评定,以便能顺利完成实习教学任务,达到本科教学要求,胜任企业职业要求为总目标来检验。以实习企业北京达内科技有限公司为例,校内实习基地由该公司提供资金建立,学院提供实验设施和场地,企业承担部分教学。有意参加项目培训的学生先由企业招聘,再根据企业的要求,与企业共同组织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学生前期培训。培训从大三暑假开始到大四上学期,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第一阶段的技术培训。在校内实习基地培训经考核通过者进入第二阶段,到企业校外实习基参加真实项目实习。同时在企业完成毕业设计,在学校通过答辩,毕业后正式入职。

六、改革与实践初见成效

近几年在学校应用型定位及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实践以来,总体感觉探索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也初见成效,真正实现了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这里学生则是最大的受益者,不仅掌握工作必备的专业技能,能够充分运用所学知识,而且重新认识了自己,对未来充满信心。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已参加实际工程项目开发,用人单位反响很好。部分学生毕业前已提前就业,其中2015年的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本专业就业率统计一度名列全校前列,大部分学生就职专业对口,一举扭转专业的就业形势,改变了人们普遍认为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一个难就业专业的观念。学生考研深造的热情相比往年高涨,考研通过率逐年提高,2013~2014年每年都有学生考入吉林大学就读硕士研究生。学生的能力得到了提高,2014年在吉林省举办的ACM竞赛中3名学生取得了一个二等奖和三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学生积极参与教师教改和科研课题,申报创新实验项目,积极撰写论文,2013至2014年度学生发表各级各类论文近20篇。

【参考文献】

[1]任满杰,贺利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定位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J].计算机教育,2008

[2]夏松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才培养与教学模式改革研究[J].计算机教育,2009

[3]陆丽娜,李联宁.计算机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计算机教育,2009

学校校本研修与考核方案篇4

一、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

1、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按照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精简高效、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农村学校网点调整和学生数及学科结构变化,适时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办学规模大的中学、中心小学、村完小,严格按200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的师生比例配编;根据赣编办发[号文件精神,对中心小学以下的村小与教学点,实行按班额配备编制,每个班配1.5名编制,保证其办学的基本需求。县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对教师编制实行一年一核定。

2、严格控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高效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学校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原则配备,学校行政人员比例严格控制在10%以内。

3、科学规定教师工作量。校长必须深入教学一线,经常听、评课,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周课时量校长不低于4节、副校长不低于6节、中层干部不低于8节、高中教师12-14节、初中教师14-16节、小学教师16-22节,学校管理干部周课时量均含听、评课2节,高、完中校长周课时量可全部为听、评课。

二、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准入关

4、规范教师学历与资格管理。民办学校自聘教师与公办学校新聘教师必须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所聘教师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在编公办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限定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调离其教学岗位并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民办学校现有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实行持证上岗,严把准入关。

5、实行新教师招聘考试制度。补充新教师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明确条件,规范程序,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及体检,择优录用。录用教师与县人事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在职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教师聘用期满,经县教育局与人事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县人事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

6、建立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大中专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到农村公办缺编小学支教(代课)。应历届毕业生支教(代课)期间,建立其业务档案,由支教学校报县教育局备案,并可到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参加过农村学校支教(代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新教师招聘考试中录用后其工教龄可连续计算。

三、合理调配编内教师,健全教师流动机制

7、加强教职工调配管理。严格控制乡镇学校之间教职工逆向流动,在农村学校教师缺编情况未解决之前,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特殊需要的,根据缺科情况调入专任教师。严格控制小学教师调入中学任教,边远山区严重缺编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调出,确保缺编学校教职工的基本稳定。

8、加强中小学校长管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民主管理学校。科级以下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根据干部管理要求归口县教育局管理。校长应当具备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且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校长实行任期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予以免职或撤职。

9、建立农村小学教师支教制度。为促进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从2007年起,将分期分批开展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小学教师支教活动,对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教师需续聘或新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有到本乡镇缺编小学任教二年以上的经历。

10、建立县城教师支教与农村教师跟班学习制度。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07年起,县城学校初中及小学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以及需参评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支援农村教育。同时,选派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班学习(时间一年),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11、大力扶持民办学校办学。鼓励县内民办学校做大做强,允许中学教师到本县内民办学校任教,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审批程序按原渠道办理。三年期满后,如愿继续在民办学校任教,须补办离岗手续,要求回公办学校的,在每年六月份,本人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予以重新安排工作,恢复财政工资。擅自到民办学校任教(职)者,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并以擅自离岗论处;擅自到民办学校兼课者,必须低聘其专业技术职务一级。因小学教师严重短缺,暂从严控制小学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

12、规范民办学校自聘教师管理。民办学校招聘外地教师和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每年9月1日之前报县教育局教师交流中心备案,并到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办理了人事关系的,今后被聘用到公办学校可以连续计算教龄和工龄。民办学校须按有关规定为自聘教师交纳社会保险。

13、加强借用教师管理。未经县教育局同意,学校之间不得相互借调教师,未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非教育系统不得借用中小学教师。非教育系统确因工作需要借用教师,由县教育局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期间,中小学教师不能享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只能享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教师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因工作需要须继续借用的,必须重新办理借调手续。未经同意而被借用或超期未办手续的教师,原学校应及时通知其返校任教,自接到通知15天内不到岗者,学校可按擅自离岗处理,一律停发工资。学校越权批准或隐瞒不报,追究校长责任。

凡属农村学校干部异地任职未转编制、工资关系的人员必须在下一学年度开学前将编制、工资关系转入任职学校。

14、公办教师不许停薪留职或变相停薪留职。对已停薪留职或以借用、请病假、支教、跟班学习、离职进修培训、到民办学校任教为名搞变相停薪留职的离岗教师,首先由所在学校核查清楚,列出名单,并下达《限期返校通知单》书面通知其本人或登报公告,对逾期不归者,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研究予以辞退。教师擅自离岗,所在学校隐瞒不报,出现一例给予校长行政处分。

15、严禁教师代岗、脱岗、歇岗行为。教师不得长期不上班雇用他人代课,否则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学校擅自批准教师请人长期代课要追究校长责任;校级领导不能挂职脱岗;未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能歇岗,否则一律停发其工资,并追究校长责任。

四、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16、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鼓励教师通过自学考试、在职函授、研究生课程进修、在职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等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和水平,到2011年,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15%,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60%,小学教师专科学历达50%。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教师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计算机技能通过培训考试必须全部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一级以上水平等级。

17、加强脱产进修与读研教师的管理。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脱产进修(含越级进修)应由学校根据紧缺学科需要事先向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进修计划,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每年只能允许1-2人参加脱产学习。经县教育局批准参加脱产进修的教师,基本工资照发,回原校服务三年后才允许在县内调动,如调离县外,则需交回脱产进修期间的全部工资。

鼓励教师读研毕业后回本县工作,凡愿回本县工作的教师,报考时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其工资由县教育局、财政局共同代管。教师读研毕业回本县工作满一年后,返还读研期间的所有工资。如不愿回本县工作的,其行政与工资关系就读时必须随迁。

教师未经批准脱产进修或读研,作擅自离岗处理,对已脱产进修和读研毕业超期未归的,由原校通知本人,限期一个月内回学校工作,对逾期不回学校工作的,作辞退处理。

18、实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在职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取得规定的学分。根据赣人字[2002]49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由县人事部门组织培训考试,专业科目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试。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设选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必修课程主要是专业理论知识,选修课程主要是校本培训。必修课的专业理论知识每年实行闭卷考试,取得相应的必修课学分。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挂钩。教师年度考核和新聘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达到县教育局规定的学分,否则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职务一律低聘或不聘。

19、加强校长培训学习。凡担任中小学校长(含村完小校长)职务的,必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参加校长岗位培训,任满5年的校长,还须参加提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建立健全科学机制,完善教师考核奖惩和职称管理制度

20、建立校级领导考核制度。县教育局要定期对校级领导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和水平、勤政廉政等方面,考核结果记入任期档案。对校级领导任职期间成绩显著的予以奖励与重点使用,对不能履行职责、管理水平低的校级领导将予以及时调整;对擅离职守、、或因管理不善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校级领导要严肃查处。

21、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各学校要完善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制度,学校所有在岗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须经教代会通过,教师考核在每年12月底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对师德表现恶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随意旷工、旷课(一年内累计旷课达15节以上)的教师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张榜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并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22、健全教师奖惩制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优先列入当年的县、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师德标兵与县级名师等评选范围,并优先确定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国家规定晋升工资,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续聘和晋升的资格。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次年度不能晋升工资,且予以专业技术职务高职低聘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新教师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延期转正定级,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借调教师考核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并予以低聘处理。

23、建立教师病退制度。对长期病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县教育局与人劳保障局核实,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办理病退手续。

学校校本研修与考核方案篇5

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科学规划

校本研修是稳步推进新课程的重要举措。为了让全体老师认识并接纳校本研修,以积极的态度投身到校本研修工作中来,学校多次召开校本研修会议,明确校本研修的内涵、内容、主要途径和方式。深刻理解校本研修对于全面落实新课改目标,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积极组织,认真实践,不断创新,扎实稳进地开展此项工作。

2建立有效的校本研修制度

2.1领导参与和包组制度。全校按照年级或学科分成18个研修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人,学校领导每人包管2~3个研修小组,负责对承包小组研修工作进行指导、研修状态、研修进程、研修质量等把握,为学校改进研修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同时,要求包组领导必须按时参加小组研修活动,关注小组研修计划、研修主题的确定,参与小组集体备课、互动研讨、说评课等活动,引领小组研修有序优质进行。

2.2实施分层研修制度。针对我校教师的年龄结构、教师个性基础和能力差异,将教师分为:新入岗教师、经验型教师、研究型教师三类,实施分层研修。新入岗教师——以基础培训和教育活动为核心对新教师实施塑造式培训,随机听课,实践跟进,上好合格课;经验型教师——以师德培训、优化课堂教学、历练教学素质为重点,上好优质课;研究型教师——以课堂开放和校域引领为重点,提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上好研究课。确定各层级的培养目标和任务,确保每一位教师获得最佳的发展。

2.3实施教研组捆绑式评价。在校本研修过程中,不断研究改进、完善考核机制。由过去单一的个体化考核,变成“个体与小组考核评价,以小组考核评价为主”的捆绑式评价模式,激发教师团队精神,强化合作意识。变“要我合作”为“我要合作”。小组研修工作考核成绩,视为小组个人成绩;小组个人的研修成果,视为小组整体研修成果,个人与小组荣辱与共。评价结果纳入学校教师考核。捆绑式评价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和教研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注重校本研修实效

3.1激发教师自主研修,提高研修素质。校本研修,是教师的自主行为,他人是无法替代的。因此,激励教师自主参与研修是校本研修的基础。

3.1.1以课题带动研修。学校确立了以课题带动研修策略,围绕立项课题、项目课题和小课题,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选择研究主题,开展研修行动,同时借助课题培训,学习科学的教育理论和先进的教育经验,学习有关课题研究的方式和方法,学习优秀案例、课例等,优化教师的研究策略和方法。

3.1.2以问题带动实践。学校要求每次研修活动,必须确定研究主题,明确研究问题,带着问题参与集体备课、说评课、上课、进行课堂观察、开展互动研讨等,以问题驱动研修,确保研修的实效性。

3.1.3以反思带动研修。我们提倡教师做一个反思型的教师,把反思贯穿到研修的全过程。我们深深地感受到,研修的过程重要,但研修过程的反思更重要。我们常跟老师讲叶谰教授的一句话:写一辈子教案的老师不一定成为名师,但写三年教学反思的教师有可能成为名师。我们每学期都要开展教师教育教学案例和经验交流。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做有心人,不断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3.2以“三段式”研究方式引领研修。以“三段式”研修模式开展校本研修,是我校校本研修的有效策略。学校坚持平等参与、互动研讨型“三段式”校本研修,其中,前续准备阶段包括确定主题、群动学习、专题培训、自主备课、集体备课五个环节;互动研讨阶段包括教研组课例展示和全体教师的互动研讨两个环节;总结应用阶段分为:总结提炼、自我反思和推广运用三个环节,我们称为“三段十环节”。“三段式”研修激发了全体教师的学习意识、教研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了教师的理论水平、教学素质、敬业精神,老中青教师团结合作、平等互动,共享研究成果,老师们感慨的说:“校本研修是我成长的摇篮。”学习发展、教师成长得益于校本研修。

3.3开展活动,促进研修。学校积极组织和开展系列研修评比活动。按照校本研修计划,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研修。如:开展教师基本功评比活动,促进教师提高教学基本功;开展小课题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研究意识;开展作业评比,加强教师对作业的指导能力;开展课堂教学设计大赛,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开展集体备课磨课活动,强化同伴互助意识,增强团队精神等。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研修热情,促进教师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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