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现在开始开会!
请全体起立,重温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请坐下
本次会议有四项议程:一是文件精神;二是评估2月工作;三是研判社情民意;四是安排3月工作。下面依次进行,请工作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学习政策理论。
首先,请阿库尔子书记组织学习传达贯彻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请副书记组织学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县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州委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通知文件精神;
李子有子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一些地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
同志们,会后各党支部要对照《学习清单》,在支委会、党建月会上迅速抓好学习传达,把各项政策宣传到每名群众中去。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评估上月工作
请各村党第一书记或支部书记,对照2月党建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从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社情民意收集情况等三个方面逐一汇报工作,同时,请党委委员对联系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首先,请地史村汇报工作。
党委委员拉马此色点评:
扎台村接到汇报。
请包村干部点评:
吞波村接着汇报。
请党委书记阿库尔子点评:
依子村汇报。
请包村干部拖觉史尔点评
和睦村接着汇报。
请阿库书记点评
请觉生村接着汇报
包村干部吴万彬点评
按规定,各村汇报工作,由于时间关系,其他村把问题清单交乡党建办处理,下月轮换汇报。
根据大家刚才汇报的情况、包村干部的点评情况以及督查了解情况,经之前各党委委员和包村干部分析评估,7月份,全乡党建工作考评情况为:一是评为“好”的党支部有扎台村等14个党支部。对上述评估意见,各位委员还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意见,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
不同意的请举手!
弃权的请举手!
全体通过!
请党委办按照集体研究决定意见,及时将考评情况通报各村,并留档备查。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研判社情民意
对于涉及民生类0件: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安排当月工作
首先,请党委副书记安排部署3月份党建工作。
1.学习传达贯彻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县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州委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一些地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
2.三月党建重点工作。按照《布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州委第一督导组督导通报第38期至39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有的完成整改,无则加勉。四是结合近期综合帮扶工作队员调整工作,进一步理清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党组机关系。所有党员驻付从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所任职的村党支部。二是警示教育。学习《关于给予张浩同志诫勉的通报》。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印发的《担当尽责,建功一线》行动方案工作指南认真撰写村情户情手册,推动担当尽责·凝聚民心行动从干部力量到岗到发现问题、解决间上转变。
3、工作要求。村完建月会要在3月15日前完成。并规范整理归档材料,及时将会说情况上传到抓落实平台。
请时伟乡长安排近期工作:
下面请阿库尔子书记强调工作
阿库书记强调,一是深入学习县委会议精神,把县委会议精神落实落地,抓好监督安全住房建设施工进度和质量,有问题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基层党建群众工作,做好群众思想教育。三是抓好脱贫攻坚、四治工作,同时其他工作要稳步推进,不要顾此失彼。
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我县基层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探索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小康**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县乡镇、村;县级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组织。
第三条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上下结合、标本兼治,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做到整体推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条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县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县委主管副书记、组织部长是第二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和部门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县委组织部、基层办是管理、指导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全盘负总责,第二责任人对全面工作负具体责任,直接责任人对本辖区工作负总责和具体责任。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县委书记担任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总体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审定工作规划及工作目标,协调县级五大班子形成全方位联动工作格局。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领导下的抓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分到每个常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党员领导成员出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三)县委书记要把基层组织建设摆上县委重要工作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三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四)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包抓乡镇党委或分管的县级部门党委及其一个重点村(单位),作为各自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年深入到点的时间,县委书记不少于25个工作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30个工作日,其中县委主管副书记不少于40个工作日,组织部长不少于60个工作日。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要有日志。
(五)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党建工作手册》,每季度向县委汇报一次所联系党委及其重点村(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六)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县委党建工作要求,定期指导所包乡镇党委和所联系的县级部门党委工作,帮助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县委组织部、基层办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工作责任。
(一)负责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基层组织建设联席会议,汇总分析基层组织建设状况。
(二)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工作条例、细则、制度等,并收集反映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文件、简报、信息,承办工作简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查指导,掌握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有效管理。每月剖析1-2个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并及时形成《送阅件》县委。每季度向县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四)督促检查基层工作任务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建档备案,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五)承担中央、省、市委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的大型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策划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关活动。
(六)承担县委常委、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的联络、协调工作,做好建档、记录和情况通报。
(七)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八)指导和督促基层党委抓好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处理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第八条乡镇党委和部门党委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应承担的工作责任
(一)乡镇党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主体,县直机关工委和县级部门党委是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等党建工作的主体,全面负责和承担本辖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层党委对本辖区基层组织建设负集体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直接责任人职责。
(二)基层党委副书记、组织干事、政工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性工作。
(三)村级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五个好”(好班子、好路子、好队伍、好体制、好制度)、乡镇党委要按照“六个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作风、好制度、好的工作格局)的标准加强建设;机关部门基层组织建设要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要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上求突破;其它社区党组织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围绕扩大覆盖面,在探索创新中促发展。
(四)结合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整建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建立党建工作月报制度。党委书记一月要向县委专题汇报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党支部一月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党委副县长书记一月向组织部、基层办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汇报。
(六)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各自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月至少到点工作六天,每月至少为联系点上一次党课,并认真填写《科级领导“三三制”工作手册》。
第九条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
(一)宣传部督促、协调新闻媒体办好专栏和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基层组织建设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农工部积极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的“火车头”作用。
(三)政治委建设好基层治安、调解等配套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四)民政局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抓好要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
(五)团县委抓好以党建带团建为主要内容的团组织建设,建立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团员队伍。
(六)妇联抓好基层妇代会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的整体合力。
(七)县总工会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开展扶贫帮困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等活动,加快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第十条实行县级部门帮扶乡镇抓整建工作制度。
(一)县级部门分期分批帮助乡镇抓好重点村整建工作。
(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队队长,对所包村整建工作负全责,并做好《部门包村整建工作手册》的填写工作。
(三)从本单位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建工作队,具体开展整建工作。
(四)包村整建部门要深入村组,认真调查研究,与乡镇党委紧密配合,共同制定整建工作方案,不断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部门包村整建工作作为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年终验收不合格的,下年继续驻村包抓,本年度不能参与党务先进评选。
第三章督查考核
第十一条全县基层组织建设的督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基层办牵头,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采取重点查与全面查、明查与暗访、听汇报与实地看、跟踪督查与回访复查相结合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单位督查指导。
第十二条基层党委书记每半年向县委报告一次基层组织建设职责履行情况,接受班子和上级监督。县委对基层党委书记履行职责情况作出评价,连同本人报告一并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分为半年和年终考核。第一责任人工作考核由市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检查考核,第二责任人和其他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由第一责任人检查考核。基层党委的工作考核由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县委组织部、基层办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一)考核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培养教育后备干部、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正常发挥、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考核的形式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民主评议等方法进行。
(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评选先进、个人职务调整、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奖惩
第十四条坚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一)奖励分为表扬、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
(二)工作特别突出的干部可及时向县委推荐,通过组织程序给予提拔。
第十五条实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基层党委中有一个瘫痪、半瘫痪班子,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取消当年本单位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委对基层党委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诫勉、党纪处分、降职使用、免职待岗直至撤职。
(一)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不扎实,出现政策失误的。
(二)基层党支部因集体或班子成员发生重大问题,造成班子瘫痪,工作无人管事达三个月以上的。
(三)因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力,造成干群矛盾激化,出现越级群体上访,或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对基层组织建设发生的重要情况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
(五)本乡镇有长期瘫痪、半瘫痪或存在长期整建没有变化的。
(六)任期内发展党员工作措施不得力,出现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单位,或发展党员有严重质量问题的。
(七)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的。
(八)有其它重大问题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基层办负责解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整合村级资产、资源,减少人员,压缩运行成本,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我镇拟对人口不足2000人的村进行调整合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稳妥、有序和谐地开展村规模调整工作,努力把村布局调优、规模调大、实力调强、班子调好,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乡村振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调整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调整村级规模指导组的指导下,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权,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坚持尊重历史、注重民意。充分考虑自然地理、历史沿革、风俗习惯等因素,积极稳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思想引导工作贯穿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支持。
(三)坚持规模适度、因村施策。我镇调整村级规模工作拟把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与临近村合并调整到3000-5000人左右。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制定意向性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历史沿革、经济发展、水系情况,债务情况、村班子建设和群众意愿等基础上,提出村级规模调整的意向性方案。
(二)实施阶段
1、宣传动员。村将召开相关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置。会同镇指导组与老党员、老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组入户,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通过会议、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干部群众对村级规模调整的认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村级规模调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清产核资。调整方案拟定后,依据有关规定,配合镇农经站、财政分局对我村级资产资源进行清产核资,财务暂时冻结,封存村“两委”公章。公正、合理、科学地处理好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加强对村的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监管力度,防止村级规模调整过程中集体资产的流失、挪用和平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确定方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拟定调整村意向性方案,将按照“四议两公开”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通过方案。提交全体村民或户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由半数以上十八周岁村民参加或由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进行表决,经参加半数以上同意的方案,报镇党委、政府。表决将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表决结果汇总并当场公布。调整村级规模表决日为2019年12月26日。
4、组建新村。建立新村党组织、村委会筹备组和其他配套组织以及新村村址确定、新村命名,将报请上级组织、民政部门批复后确定。
(三)总结完善阶段
1、完成档案收缴、整理、更换、移交归档等工作。
2、建立健全村级运行有关制度,加快做好村集体资产融合工作。
3、做好村规模调整后的其他后续工作。
4、组织验收。总结调整村级规模工作,并将总结报镇调整村级规模指导组,由镇领导组组织人员验收。
四、村庄撤并情况
一是中闸村和中渡村合并。中闸村现有人口2481人,中渡村人口1027人,两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收入主要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和双潭湖发包收入,仅能维持村级基本运转。基础建设和人员工资完全靠镇政府补助和借款,目前两个村债务较大。两个村历史上属于原中闸乡,水系、道路、部分村庄及住户等紧密相连,调整合并后便于综合管理,减少运行成本,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每年经济性收入达到25余万元。
二是柘林村和福山村合并。柘林村现有人口1953人,福山村人口3074人。柘林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收入主要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集体水面发包和双潭湖发包收入,仅能维持村级基本运转,村级基础相对薄弱。福山村相对集体经济较好,收入主要来源为上级转移支付、集体水面发包和南圩耕地发包收入,除保障村级基本运转外,可以投入一部分到村组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村水系、道路等紧密相连,部分村庄交错相连,调整合并后便于管理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每年经济性收入达到100万元。
附件:黄池镇村庄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大事记
黄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黄池镇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大事记
2019年3月9日,黄池镇向县委县政府行文,请示黄池镇中闸村和中渡村合并事宜;
2019年4月以来,收到中渡、中闸、柘林等村报告请求村级规模调整报告;
2019年5月20日下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赴中渡村、中闸村、柘林村同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
2019年5月21日上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组织部汇报黄池镇村级规模调整相关事宜;
2019年5月23日上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县政府再次就村级规模调整作专题汇报;
2019年5月29日下午,组织部赵玉平副部长召开黄池镇村级规模调整专题会议;
2019年6月3日下午,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相关事项,决定向县委县政府书面请示;
2019年6月5日,就黄池镇村级规模调整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请示,谢红心书记、刘成斌县长分别批示;
2019年11月1日,杨飞、贾宗雁赴福山村召开征求意见会,村干部、离任村干部、普通党员、村民组长、“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企业家参加;
2019年11月4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伍明明(中渡村)、胡德发(中闸村)、许明银(柘林村)谈心谈话,征求意见;
2019年11月12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书记谢红心专题汇报村级规模调整相关事项;
2019年11月24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王情、汪红兵、翟晓勇)谈心谈话,了解风险点;
2019年12月3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书记谢红心、县长阙方俊、县委副书记张卫东、组织部部长陈宏艳、副县长刘成斌汇报相关事宜;
2019年12月10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张卫东同志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部分村规模调整事宜;
2019年12月10日下午,镇党委召开四个村主要负责同志分析研判会,征求风险评估和防控预案意见;
2019年12月12日上午,镇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县会议精神,研究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组和指导组;
2019年12月12日下午,镇党委召开村级规模调整征求意见暨集体谈话会,四个村村两委全体人员参加;
2019年12月13日,就系列表决办法、表决票、日程安排等文件分别向县领导组单位汇报;
2019年12月13日,四个村分别召开支委会、两委会,提议商议相关事宜;
2019年12月15日,四个村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村级规模调整相关事宜;
2019年12月16日,向县委张书记汇报工作进展,根据四个村会议结果,依规公告公示并通知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镇里村级规模调整风险评估报告和防控预案(征求意见稿)成文;
2019年12月18日,专题研究《黄池镇部分村村级规模调整工作风险评估报告》、《黄池镇部分村村级规模调整风险防控预案》;
2019年12月20日,县委张卫东副书记率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赴中渡、中闸村召开村规模调整座谈会,村两委班子、所有网格党小组长、部分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参加。
2019年12月23日,县委张卫东副书记率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赴福山、柘林村召开村规模调整座谈会,村两委班子、所有网格党小组长、部分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参加。
2019年12月23日,黄池镇召开全镇村级规模调整布置会,全体领导组和指导组成员,四个村主要负责同志、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2019年12月24日,县委张卫东书记主持召开黄池镇部分村规模调整领导小组会议,杨华春、陈宏艳、刘成斌参加并讲话,黄池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部和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2019年12月25日,黄池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调度村规模调整工作。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六点半开始,四个村同时召开村民大会,表决村规模调整事宜。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十一点半,黄池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各组对表决村规模调整工作进行汇报,并对后续工作进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