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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收集5篇)

时间: 2024-07-27 栏目:办公范文

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篇1

为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加快提升贫困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镇平县卫生计生委、镇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实施方案》,现就开展“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县卫计委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卫计委主任为组长,业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平县卫生计生委、镇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团结协作,勤奋工作

依据方案计划,2018年7月—2019年7月县卫计委安排4家县直医疗机构向6家乡镇卫生院下派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医疗、管理、医技等业务骨干人员12人。派驻医务人员在6家乡镇卫生院内开展临床查房、临床教学、会诊、技术培训、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指导6家乡镇卫生院医师开展疑难危重病症诊疗。

根据6家乡镇卫生院的医院管理和临床实际工作需要,选择12名医护人员上派到县直4家医疗机构进行学习实践。对6家乡镇卫生院的上派人员,采取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等业务技能。

三、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通过“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我县县直医疗单位与6家乡镇卫生院结成了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6家乡镇卫生院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控制、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累计诊治门诊病人15229人,收治住院病人1552人,开展或参与外科手术173台,主持或参与病案讨论197次,开展或参加讲座及培训208次,帮建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3个,从而大大提高了6家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水平。

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篇2

一、成立机构,拟定方案

1.各乡(镇)要在5月中旬前成立相应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同时,要在5月底前拟定各自工作方案上报市初保办,并及时组织实施。

2.5~6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召集全市农村初保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深入各乡(镇)督查、监测和评估初保工作。

3.7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初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8月,结合《昆明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2003~2010年》进行自查自评并上报昆明市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把初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各乡(镇)要保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3.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订2005~2010年初保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上报市初保办。

4.各乡(镇)政府要将初保工作纳入对村(居)委会及卫生所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定期进行检查。

三、工作指标

1.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卫生所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安卫初〔2003〕2号文件执行)。

(2)乡(镇)卫生院要对所辖村级卫生所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要有培训内容、记录和工作简报。同时,有社区的乡(镇)应将社区纳入“六位一体”工作,制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

(3)建立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制度。乡村医生要实施3年一次公开招聘制,与卫生院签订卫生所工作合同。新上任的乡村医生必须在卫生院临床实践不少于半年。

2.医疗卫生管理规范工作

(1)乡(镇)卫生院要建立门诊日志、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成立卫生院医护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本院医护技术操作、病历处方使用管理、隔离消毒进行抽检;每月对卫生所医护技术操作、处方、门诊登记、隔离消毒进行抽检,确保乡村两级医疗卫生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尽快出台安宁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方案,要有管理、报告和疫源地处理等相关制度,门诊要有病人登记薄、传染病登记册、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月报表。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发生时要有疫情记录和处理记录。

3.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1)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登记、监测、行为干预等系统管理的慢性病人应占辖区内已确诊慢性病病人的30%。

(2)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纳入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五要素达到95%。计划免疫的卡介苗、脊灰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符合免疫程序要求的接种率达95%。乙肝疫苗接种率达85%。

4.艾滋病防治工作

(1)大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达95%。

(2)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妇女干部参加预防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培训率达100%。

5.卫生监督工作

(1)市、乡、村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5%。

(2)市、乡、村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5%。

(3)市、乡、村职业卫生合格率达70%。

6.妇幼保健

(1)年内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检查、产前检查次数不低于5次,消毒接生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的产妇人数与年内当地活产数的比例不低于85%。

(2)年内在乡(镇)卫生院及乡(镇)以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人数与当地年内活产数之比不低于60%。

(3)7岁以下儿童中当年实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保健服务的人数与当地7岁以下儿童数之比不低于65%(7岁以下儿童按卫生部4:2:1儿童定期体检或生长监测或每年6~8月份大体检即为儿童保健报务)。

7.环境卫生

(1)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自来水的农村居民占当地农村人口数的80%。

(2)市、乡镇政府驻地公共场所、街道、机关、学校卫生厕所占该地公共厕所总数的40%。(公共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3)居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0%(居民户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8.农村中医药工作

(1)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占全市乡镇卫生院的85%,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占乡级卫生所的70%。

(2)卫生院、卫生所中医药处方占院、所处方总数的30%,确定为开展中医药服务。

(3)中医药处方包括汤剂、院内制剂、中成药、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

9.健康教育工作

(1)市级各职能部门要设立健康教育科,有人员、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

(2)各乡(镇)要设立健康教育人员,有宣传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村委会要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专栏。

(3)根据《云南省农村居民健康教育读本》进行宣传,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5%。

(4)开设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占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90%。

(5)已形成某教育相关行为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0%。

10.医疗保障工作

(1)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覆盖率达85%(指参加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制、家庭保健合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等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2)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占乡(镇)农业总人口的95%。

(3)市、乡两级财政对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均投入不低于省级标准。

(4)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医疗救助人数占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人数的50%。

11.居民健康水平

(1)婴儿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1岁婴儿死亡人数与当地活产数之比,应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2000~2004年4年对比)。

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篇3

乡村医院管理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xx〕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第三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规划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八条乡镇卫生院标识采用全国统一式样,具体式样由卫生部另行。

第三章基本功能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中心卫生院是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条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服务。

第十一条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第十二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第十三条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条件地区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四章行政管理

第十四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临床和公共卫生等部门。临床部门重点可设全科医学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和医技科。公共卫生部门可内设预防、保健等科室。规模较小的卫生院也可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具体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执业范围确定。

第十五条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第十七条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定期召开院周会、例会和职工大会,听取职工意见与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条转变服务模式,以健康管理为中心,开展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逐步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向当地居民提供连续性服务。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第二十三条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卫生服务。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十四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物。强化用药知识培训,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

第二十五条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措施。加强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产房、发热门诊、医院感染等医疗安全重点部门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六条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包括全科医学在内的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临床医师的执业范围可注册同一类别3个专业,不得从事执业登记许可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新聘用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第六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体制。

第二十九条年度收支预算由乡镇卫生院根据相关规定编制草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按照年初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支出。

第三十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以及出租、承包内部科室。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向社会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第三十二条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落实公示和告知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度;完善设备保管、使用、保养、维护制度。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不得举债建设,不得发生融资租赁行为。

第七章绩效管理

第三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和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

第三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包括行风建设、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社会效益等为主要考核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经费补助以及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

第三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工作人员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按照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及创造的社会效益等情况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调整岗位、解聘续聘等的依据。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全科医生等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十条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78年12月1日的《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草案)》同时废止

乡镇卫生院现存问题1.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水平还不容乐观。虽然大力开展了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院容院貌有了较大变化,但由于长期投入不足,大部分卫生院自我发展能力有限,本身没有能力进行设备更新和房屋改造,仅仅依靠项目资金,盖了房子,买不起设备,有的县(市)区级配套资金还没有到位。乡镇卫生院还有危房,大部分卫生院仍然缺乏设备,彻底改变乡镇卫生院面貌和设备落后状况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2.夹缝中生存:技术设备不如上级---县级以上医院,灵活性不如村卫生所,比如价格、赊欠、熟悉度等。

3.机制不活,管理不善。一些卫生院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方式,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一些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疏于对乡镇卫生院经营管理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发展。人员过剩,真正有能力的又太缺了。

4.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管理不彻底和财政补助政策、解决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措施不够得力,积极性还不高。有的县(市)区对乡镇卫生院的农村医疗卫生预算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有了下降,属于财政确保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社会公共卫生经费仍然严重不足。财政投入,各地标准不一,这里是一分钱拨款都没有的,说是上划到县管,还不如原来乡管呢,弄来弄去,可以说卫生院是没有人管的单位。

5.工资及福利待遇少,一些正规院校毕业的还要应付各种考试、表格、继续教育等。

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篇4

【关键词】结核病临床表现传播途径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05-0584-01

1熟练掌握结核病的定义、临床表现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病可以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分,最常见的是肺结核,肺结核的主要症状的咳嗽、咳痰、痰中带血、午后低烧、胸痛、食欲不振、疲乏和消瘦。

2弄懂结核病的传播途径

结核病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其传染源是肺结核病人,特别是肺结核病人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周围人群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传染,健康人可能通过吸入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喷出的飞沫而被感染。

3广泛宣传结核的危害性与防治

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已列入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之一,特别是肺结核,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如果不及时治疗或按疗程规范化治疗,极有可能转化为难治的耐药结核,将会造成自己的肺部损伤,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严重者可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同时还会传染给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要明确告诉肺结核病人,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该病只要按疗程规范化要求治疗,是完全可以治愈的,同时又可以预防。

4积极宣传国家免费政策

我国多年前就把肺结核纳入归口管理,在农村实行追踪管理,因为我国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对治疗期间随访的肺结核病人免费进行痰涂片检查,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治疗期间的主要抗结核药物。

5加强乡镇防保人员和村卫生人员知识培训

乡镇卫生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保人员和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对防保人员和村卫生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并要求掌握结核病的概念、临床表现、传染源、传播途径、规范性治疗和预防,以及结核病的追踪管理知识。

6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制度与方案

乡镇防保组人员是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和追踪管理的组织者、实施者,对农村结核病管理起着关键作用,作为乡镇卫生院管理者,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结核病管理制度与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实行任务与工资、绩效考核挂钩。

村卫生室人员是农村结核病追踪管理的具体执行者,乡镇卫生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卫生室管理制度与方案,讲明村卫生人员的职责所在,开展结核病追踪管理是村卫生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乡镇卫生院要把结核病的追踪管理纳入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行完成情况与待遇挂钩。镇防保组人员应经常下村到户,对肺结核病人的追踪管理进行督促指导。同时,乡镇卫生院院长应定期或不定期的指导乡镇防保组结核病防治工作,同时要定期下村卫生室指导并督促检查结核病的追踪管理工作。

7解除思想顾虑

在农村80%以上的肺结核患者,均有思想顾虑,认为得了结核,亲戚朋友均瞧不起而疏远,又怕医务人员不对其保密,到处宣扬,从而使他无法在当地立足,为此,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防保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道德的高度、切实履行医德,严密为患者保密,村卫生人员也必须履行医德,为患者保密,同时医院要制定保护患者隐私的相关制度,并向患者宣传医务人员的保密职责,使其规范性正规治疗,并接受和主动配合镇防保人员和村卫生人员的结核病追踪管理工作。但个别结核病患者,对结核治疗的药品发生副反应大,难以坚持治疗,作为村卫生人员和镇防保人员应积极向患者宣传用药知识,如发生副反应大,建议到结核病归口管理的医疗防保机构进行第二方案治疗,同时向结核病人及家属讲清不规范治疗的危害,使其主动配合追踪管理的防保人员和村卫生人员,做到坚持连续规范治疗。

总结:我国是结核病高发的国家,而黔南又是贵州结核病高发的地区,而瓮安又是黔南州结核病高发县之一,我县结核病人大多在农村居住,居住边远、交通不便、而且卫生条件差,作为乡镇卫生院肩负着我国80%的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既是农村卫生工作的组织者,又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乡镇卫生院应切实履行职责,既提高医疗、防保人员为民服务的思想,又要提高专业业务知识和对村卫生人员的指导能力;对乡镇卫生院医疗、防保人员均实行任务与工资挂钩,结核病追踪管理工作列入乡镇防保人员的任务数,近年来,均把结核病追踪管理工作纳入镇防保人员的绩效考核;而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是具体农村卫生工作的执行者,作为乡镇卫生院应充分尊重村卫生室人员劳动,给足村卫生人员待遇,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实行结核病追踪管理任务与其他卫生工作任务均和待遇挂钩,近年来把结核病追踪管理工作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了村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此,我所工作过的乡镇卫生院结核病追踪管理工作均能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管理率100%,追踪到位率98%以上(外出务工的除外)。

参考文献

乡镇卫生院病案管理制度篇5

一、统一思想,明确管理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村卫生条件得到了不断的改善。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建设达123个,建设规模7.66万平方米,总投资5465万元,已完成建设项目112个;累计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用于为乡镇卫生院配备X光机、B超机、生化检测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和心电图机等数十种常规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硬件得到明显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就医的环境,截止2009年底有82.3%的中心卫生院和75.3%的一般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建设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按照省卫生厅三年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今年底将有95%以上的中心卫生院和90%以上的一般卫生院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由于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所有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均得到较大提高,据初步统计,有近半数的乡镇卫生院去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一些运营好的乡镇卫生院收入超过200万元,甚至突破300万元。并且,从去年开始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均实行了财政全额补助。同期,我们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截至2009年底,共培养专业技术带头人129名,培训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3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对口支援、执业医师招聘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因此,现在我们基本上可以说,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不仅不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而且还有资金结余,可以更多地考虑单位的发展问题。

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比如院内院外环境“脏、乱、差”、卫生院不卫生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为淡薄,上班找不到人或在干私活。二是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但由于财政补助经费落实不到位、单位内未实行绩效考评制度、与城区医疗机构收入待遇差距大等主要因素,使得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编制人员不足,卫技人员队伍不稳定,卫技人才缺乏,服务能力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服务制度不够健全。对各项医疗卫生服务的制度和规范,有些尚未建立,有些没有落实,有不少都没有落实到位,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四是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未有进展,使得村级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基础设施落后,服务环境较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不够,导致村卫生室服务行为不规范,医疗服务混乱无序,服务质量不高,难以保证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和用药安全;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不够,导致农村公共卫生难以有效开展。为此,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管理年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开展管理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创新举措。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农村卫生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如上所述,当前乡镇卫生院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卫生院的科学发展,影响了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不符合上级部门提出的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符合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乡镇卫生院要想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很难,农村卫生工作要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就很难,各项民生工程指标的保质保量完成也很难。市卫生局提出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是本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坚实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基础,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2、开展管理年活动,是保障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农村卫生各项工作任务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枢纽,承担着“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着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等工作任务。同时,乡镇卫生院在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变机构运行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及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等方面还要做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开展管理年活动,来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管理年活动,是推动乡镇卫生院强化内涵建设的有益手段。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管理年活动,解决乡镇卫生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我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开展管理年活动,就是要面对当前乡镇卫生院发展中存在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推进交流沟通,加强督查考核来整合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资源,挖掘各乡镇卫生院的管理经验,从更高层次来分析这些突出问题的根源,从更高层次来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完善各项管理,提高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我想,这对于乡镇卫生院的今后发展,应该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活动。

因此,各县(区)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一定要统一思想,从维护农民群众健康和利益的高度,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高度,从推进乡镇卫生院科学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强化为民解困理念,增强抓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自觉性,用务实的作风、认真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切实抓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

二、围绕主题,突出管理年活动的重点

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围绕“增强能力、优化管理”的主题,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全市农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全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基本健全、服务行为比较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走上乡镇卫生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让农民群众享受到质优、价廉、安全、便捷、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

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后,大家要深刻领会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的内涵,围绕主题,瞄准目标,抓住重点。我想,管理年活动要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近期重点医改任务之一。乡镇卫生院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有关要求,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按有关要求做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工作、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工作、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光明•微笑”工程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质量也有更高的要求。要提高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要落实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好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要努力做好医疗事故的控制和医疗纠纷的防范等工作。

3、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由于乡村医生的人员管理、福利待遇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情况也有一些起伏。但村卫生室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充当着网底的重要作用,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因此要切实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依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试点和推广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4、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是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灵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深化医改的进程中,更加强调医疗卫生服务的态度,更加注重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乡镇卫生院要着力加强和改善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精益求精、救死扶伤的精神,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要完善医德考核体系,完善医德医风监督机制,抓好医德医风考评,建立医德考评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认真推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

5、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是衡量乡镇卫生院工作和服务效率的一种考核制度,是今后对乡镇卫生院和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主要方法,是计发绩效工资的政策依据,也是调动人员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的一种手段。绩效考核实施情况,与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县(区)卫生局要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各乡镇卫生院要落实对本院职工的绩效考核,要按照有关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6、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乡镇卫生院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是乡镇卫生院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前提条件,为此必须坚持依法行医。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工作纪律的监管,落实考勤值班制度,要求医务人员着装,佩戴胸牌,坚守工作岗位。同时,要加强卫技人员的培养与培训管理,使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60%以上,要及时组织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专题培训。

7、加强院容院貌建设。一个单位的容貌,事关单位的形象。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农民群众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场所,不管怎么说,一个“脏、乱、差”的卫生院,是不符合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的,是严重破坏乡镇卫生院整体形象的,也是无法满足农民群众的健康需要的。要通过院容院貌建设,达到房屋建筑美观大方,干净整洁;科室设置科学合理;各种标识、指示牌规范、清楚、醒目;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温馨,做到室内整洁,室外清洁;并做好乡镇卫生院相应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三、精心组织,确保管理年活动目标如期完成

这次管理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在今年的3至5月份,制定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从今年的5月份开始,到明年的1月份为止,在市、县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各乡镇卫生院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整改提高。第三阶段为验收评比阶段,时间安排在明年的2至4月份,完成县级管理年活动的初评和市级管理年活动的验收,以及全市“二十佳”乡镇卫生院和“二十佳”卫生院长的评选,最后进行活动总结和表彰。针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我想,具体提以下一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在广泛宣传发动上造氛围

一是成立管理年活动相应机构。县(区)卫生局要成立“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牵头股室,同时要成立技术指导专家小组,从县直疾控、卫监、妇保、医疗机构抽调专家组成,对管理年活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院长负总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二是县、乡各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件,领会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三是县、乡各级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管理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四是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各科室、各部门广泛开展讨论,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认识。五是认真细化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充分体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责任”。六是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奖罚制度。七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管理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真抓实干,在全面推进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要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范、职能定位和能力建设等要求,认真查找本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征求管理部门和院内职工的意见建议,提出落实整改的办法,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或时间表,并认真组织整改。这项工作是管理年活动的一个重心,时间上安排为2011年的6月—11月。二是搞好日常督导。这里要求县(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一次督导工作,针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加强调度工作。县(区)卫生局每二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督导情况,调度整改情况。

市卫生局也将不定期进行督导,实现以县为单位的督导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的督导覆盖率不低于20%。四是现场参观学习。各县(区)可采取组织本县(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在所辖卫生院间进行巡回检查活动,也可组织参观学习管理年活动开展得好的卫生院,通过现场参观,促进卫生院之间相互学习交流经验,现场查找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以期达到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效果。五是在2011年11月左右,组织全市县(区)间的交叉督查,进一步推动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并相互借鉴学习和经验交流。六是在2011年12月左右,市局将组织召开全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现场会,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七是现场会后,各县(区)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用1到2个月的时间,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巩固提高现有工作成效。

3、总结评比,在整体提升水平上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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