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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整理2篇)

时间: 2024-07-29 栏目:办公范文

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范文篇1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业务;现状;建议

JEL分类号:E58;F3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8-0026-04

我国于2009年初启動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经过三年多的努力,跨境人民币业务已经从最初的贸易结算扩大至资本项下结算,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业务量迅速增加,取得了明显进展。本文着眼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总体方向,结合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发展的内生動力机制,提出进一步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粗浅建议。

一、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政策的推出及实施情况

(一)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体系的逐步建立

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批准广东和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地区的货物贸易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这标志着人民币区域化开始了“破冰之旅”。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通过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和业务范围均实现了全面扩展。

1、从业务开展的地域范围看,由最初五个试点城市逐步扩展至全国。200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决定在上海、深圳、广州、珠海、东莞五个城市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试点地区由5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市,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201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区域推广到全国。

2、从跨境人民币使用的业务范围看,从最初的货物贸易逐步推广到了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并开始从经常项目向资本项目扩展。200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细则》,针对货物贸易中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操作模式和结算流程作了具体规定。2010年6月,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业务范围增加了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同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境外央行、清算行、参加行三类机构使用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201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便利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同年10月的《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境外地区的企业和经济组织可使用人民币来华开展直接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落实了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相关操作。至此,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由经常项目扩展至部分资本项目。

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政策体系已初步建立。在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方面,人民币资金结算、清算流程,以及出口退(免)税和进出口报关政策等已经明确。在资本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方面,境内企业可以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银行和境内机构可向境外项目和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可使用人民币来华开展直接投资,境外央行、清算行、参加行等机构可使用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自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各参与方的积极努力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与境内发生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已达181个,各项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在试点之初的2009年,全国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108亿元,而伴随着有关政策的推进实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2010年开始呈现出几何级数的快速增长,当年达到5063亿元,同比增长了近46倍。至2011年末,银行累计办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2,08万亿元。与此同时,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量也稳步增长。截至2010年末。各试点地区共办理人民币跨境资本交易逾700亿元。2011年,银行累计办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201.5亿元,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907.2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其中2012年一季度数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开数据。

综合各方面因素,跨境人民币业务未来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从政策面来看。政府关于人民币跨境使用相关政策措施将不断出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将不断推进,这些都有利于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从经济基本面来看,中国持续的经济增长有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进人民币的跨境使用。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内生動力机制

(一)各主要参与方在推動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中广泛受益

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政府部门、境内外的企业和银行,他们在参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过程中互利共赢,形成了促进该业务发展的内在動力。

1、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推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動力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需要。跨境人民币业务是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切入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推进和实施直接影响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进程。二是解决我国向贸易强国发展与货币非国际化的矛盾的需要。我国作为一个国际贸易大国,只使用外币结算使企业承担了较大的汇率风险。只有更多地在跨境交易中使用人民币,才能更好地保障我国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動中的利益。

2、对于境内企业而言,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先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增强价格竞争力。据估算,以人民币结算的交易成本比以外币结算的交易成本平均低2至3个百分点。其次,与使用外币结算相比,使用人民币结算无需进出口贸易核销,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等手续也更加便利,在实际操作中为企业提供了诸多政策性便利。第三,使用人民币结算不占用企业外债指标,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机会。

3、对于境内金融机构而言,借助跨境人民币业务可以将自身的本币经营优势扩大到国际市场,有利于推動其国际化发展。国内金融机构在提供外币产品和服务上与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相比缺乏竞争优势。伴随人民币跨境使用,我国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发挥人民币负债业务体量大、人民币资金清算便利等优势,为境外主体和我国“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多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从而提高金融服务和国际化经营水平。

4、从境外企业的角度来看,他们接受人民币结算的動机主要是能获得持有期的货币升值收益,因而形成了升值预期背景下人民币跨境使用快速发展的局面。但随着2011年底以来人民币“单边升值”趋势的改变,明显影响了境外机构持有人民币的信心。

5、从境外银行的角度来看,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一是能够满足其客户追求人民币收益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服务:二是能够将其国际化经营的优势扩展到人民币市场,有利于扩大其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机会。

综上所述,跨境人民币结算各方参与者之间的利益是互相促进的。在政府的力推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各项政策的出台为境内企业提供了显著的贸易投资便利,顺应了融入全球市场的发展需求,也给境内银行带来了新兴业务机会,受到境内企业和银行的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境外企业和银行也由于中国经济前景向好、人民币持续升值而产生了持有人民币的强烈需求。因此,各方存在的共赢空间,成为过去一段时间内推動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動力。

(二)当前跨境人民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要深入研究不断强化“非单边升值”条件下境外机构的人民币持有動机问题。去年年底以前,人民币基本呈“单边升值”的态势,但是,此后由于海外掀起的一轮看空中国以及人民币的浪潮,引发了人民币贬值预期,影响了离岸市场主体持有人民币的信心。因此,我们应当探索和扩大人民币资金回流机制,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渠道,为境外参与者通过人民币分享中国经济的发展成果提供有效途径,进而增强境外参与者对人民币的信心,改变人民币跨境使用对升值预期的依赖。

2、要深入研究重点谋求我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于境外人民币的定价权问题。人民币的定价权是我们掌控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核心环节。在境外主要参与者的推動下,香港形成了人民币离岸市场,逐步成为境外人民币留存、定价、交易和结算的中心。并开始对在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由于香港的自由港地位,人民币定价是多方机构博弈的结果,中资机构难以掌握绝对的定价权。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掌控定价权日显紧迫。

3、要深入研究进一步协调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问题。从过去两年的数据看,广东、深圳借助香港离岸市场较为发达且企业对人民币接受度高的优势,北京借助央企集聚的优势,跨境人民币业务量均领先于上海。上海地区外资金融机构较多。跨境人民币业务呈现多元化发展的特点,例如上海银行业为外资同业的清算服务就在行模式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未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统计范畴,但这些清算服务为今后中资机构主导人民币的交易、定价和清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随着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国家需要上海为人民币跨境使用提供更有力的支撑。特别是当前人民币在香港离岸市场的大量留存以及境内外市场价格的差异,引发活跃的套利交易,不利于上海作为人民币在岸中心发挥定价作用及影响力。有悖于推動人民币国际化的决策初衷。因此,需要统筹实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两项国家战略。

三、进一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有关建议

(一)政府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对市场的引导和推動作用

1、央行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主管部门,是政策的主要设计者和实施者,在统筹各方利益、选择政策推进方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弱化的背景下,要强化境外机构持有人民币的信心,必须进一步拓宽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增强人民币的流動性。因此,建议央行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人民币回流机制建设。首先,除了做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渠道的人民币回流外,还要充分发展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品的人民币产品市场,提升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强化人民币在岸市场功能,使人民币成为境外资产的储备和投资工具。其次,积极稳妥地扩大人民币QFII试点范围,允许更多的境外主体将合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通过QFII渠道进入境内资本市场,扩大境外人民币使用范围。第三,适时启動国际板股票市场建设,引进与中国经贸关系紧密的境外企业,在中国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鼓励境外人民币回流投资国际板股票市场。

2、建议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及商务部等职能部门完善政策,简化流程,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一是建议商务部通过行业协会,就WTO框架下的贸易规则,加强对企业的辅导和政策咨询,帮助企业科学合理地运用规则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细化和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简化业务手续和办理流程。建议海关加强全国联网协作,在保证贸易真实性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报关工作效率。建议税务部门根据报关单和有关结算证件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二)全力推进以金融市场为核心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人民币跨境使用提供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平台

1、积极推動本地金融市场国际化,为境外持有者提供人民币投资“资产池”。人民币产品市场建设既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步骤。要配合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以债权型金融产品市场为重点,进一步拓宽和扩大境外投资者和发行主体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渠道和规模,允许境外企业和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积极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人民币产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份额,争取早日使上海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定价中心,充分发挥上海金融市场在服务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和人民币跨境使用中的重要作用。

2、切实增强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产品的创新能力。支持在沪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扩大业务范围。拓展服务区域。积极创新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大力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本币贷款的需求。推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参加银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研究境内银行开办面向境外人民币持有主体的代客理财业务试点,进一步畅通境外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渠道。

3、大力加强上海金融市场的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上海清算所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系统,健全登记、托管、交易和清算制度。根据人民币跨境使用进程和市场需求,支持在沪金融市场将交易系统的报价、成交、结算、清算以及交易信息等功能延伸到境外,发展支持多币种产品交易和清算能力。支持各商业银行在上海设立全行资金清算机构,吸引更多的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三)商业银行要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1、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境外重点区域增设分支机构。要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为契机,有计划地在境外重点区域如东南亚国家和其他周边国家以及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增设分支机构,以便直接为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下一步也可在当地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贸易融资等业务。这不仅有利于中资银行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长远看还有利于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

2、有重点地在人民币流通程度较高的区域培育客户群。目前境外人民币流通程度较高、结算需求较大的区域包括港澳地区、东南亚国家以及俄罗斯、韩国等周边国家。跨境人民币业务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币结算提供了安全、便捷的渠道。商业银行可以将这些区域作为重点目标市场。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优势,在人民币结算需求较强的企业中培育自身的跨境企业客户群。

3、积极稳妥地创新跨境人民币产品,丰富服务内容。积极创新资本项下的跨境人民币产品,通过丰富相关金融产品的种类、做好境内企业赴海外融资及海外发债回流内地的配套服务。创新离岸人民币产品,为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人民币提供保值增值服务。

4、有针对性地扩大人民币海外清算网络。“清算行”和“行”两种试点模式中。前者只限于有人民币清算行的香港和澳门地区,在国际市场上推行人民币结算还主要依赖“行”模式。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海外清算网络,不断拓宽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开办渠道。

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范文篇2

关键词: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

中图分类号:F830.3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0017-2015(2)-0054-05

一、引言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愈发蓬勃,境内企业对于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为了满足企业的这一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地“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并于2010年10月颁布了《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一出,新疆即成为全国首个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区域,疆内首例业务是由东亚银行于2010年11月18日通过其全资附属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成功完成的,首例业务的投资方是一家新疆的民营企业,投资地点位于格鲁吉亚,至此,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2013年9月国家主席出访哈萨克斯坦,提出中国应与欧亚各国采用创新合作模式,共同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而作为与中亚毗邻的新疆地区更应该把握这一历史机遇,发挥其独特的地缘优势,致力成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桥头堡、主力兵和排头兵,在和中亚地区以加强货币流通为目的的经济合作过程中大力推进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努力扩大这一业务的辐射范围,加强与中亚国家的经济、金融交流,提升人民币在中亚国家的影响力,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建。

二、选择新疆作为首个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原因

(一)新疆的经济增长优势

新疆地区作为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重中之重,这些年来实现了经济的较快增长,对外贸易、投资发展形势亦趋于良好。根据英国国际投资领域专家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一个国家的国际投资规模与其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一国的对外投资净额与该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呈正相关关系,并且人均GDP所在区间不同,该国的对外投资发展阶段亦有差别,邓宁将其分成四个不同的阶段。新疆地区对外投资的开展与国家对外投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2013年中国人均GDP为6767美元,根据邓宁的理论,如今我国正处于对外投资发展的第四阶段,即直接投资净输出阶段,在该阶段,资本的流出大于流入,一国成为净对外投资国,对外投资净额大于零且呈现不断增长趋势,国家对外投资发展的欣欣向荣为新疆地区进行对外投资提供了良好的背景支持。除此之外,仅就新疆地区来研究,新疆人均GDP作为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参数对该地区的对外投资净额有着重要影响,关于新疆地区生产总值和生产总值增长率以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新疆十几年来GDP持续增长,GDP增长率稳中有升,自2010年起GDP增长率就已经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亦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而据最新报告显示,在2014年的第一个季度,新疆经济发展表现优异,GDP达到1295.89亿元,人均GDP增长率达到10.2%,位至全国第四,进入了第一梯队的行列。以上数据表明了新疆正处在良好的经济发展时期,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经济条件业已具备。

(二)新疆的地理位置优势

加强经济带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流通是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尤为重要的一方面,为了促进货币流通,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进行跨境贸易和直接投资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建与人民币国际化一同兼顾,为了后者的实现,人民币在区域上要实现三步走,即人民币的周边化、区域化和国际化。当前人民币在范围上已经实现了准周边化,下一步的目标是由准周边化过渡到周边化,最后达到区域化及准国际化。而新疆位于祖国西部边陲,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向西开放的门户,不仅毗邻俄罗斯、蒙古等国家,更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三国拥有共同边境线长达三千多公里。因此,新疆作为试点开展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依托于独特的地缘优势,新疆得以与其接壤的国家尤其是中亚国家进行密切的经济合作。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新疆与中亚国家的贸易往来一直带有明显的互补性,新疆主要从中亚地区进口煤炭、石油、铁矿石等资源类产品,而向中亚国家出口机电、纺织、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形成这类贸易特点的主要原因是新疆与中亚国家的经济发展起步较晚,要实现进出口贸易带动经济发展只能首先依靠当地的资源禀赋,与中亚地区相比,在劳动资源方面,新疆人口众多,劳动力廉价,应属于劳动要素丰富的地区;在矿产资源方面,虽然相对国内其它地区来说新疆具有资源优势,但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与中亚地区相比又处于资源劣势,因此在双方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新疆与中亚地区的贸易量逐年上涨,详见表2。

从表2能够看出仅与中亚五国的进出口贸易就占据了新疆全年进出口总额的大多数。本着“贸易先行、投资跟进、两腿并行、相互促进”的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的内在需求,在双边贸易的基础上,新疆对中亚地区的跨境直接投资条件越来越成熟,这既有利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建,又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实现。

(三)国家发展新疆的战略

国家不但要实现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目标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还应该通过这些举措来实现发展新疆的目的。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布局下,国家正在逐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而新疆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区域,国家在其经济建设方面也给予了大量的投入和政策倾斜。众所周知,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主要方式,一个地区的出口贸易对该地区经济的带动表现为它既可以为该地区的生产者扩大市场,又能够促进其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更可以为其经济增长累积资金。而通过跨境直接投资,企业不仅可以在海外建立分公司以便利其出口贸易,同时还能够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有效规避贸易壁垒,从而使当地贸易和经济得到更便利的发展。不仅如此,新疆亦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一些技术水平先进、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收购企业或购买股份,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管理,吸收其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为己所用,提高自身企业实力;其次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帮助企业在规避汇率风险、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并提供融资便利;最后外商直接投资也使得新疆的特色产业、民生工程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以实现快速发展,发挥跨境人民币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高效作用。

三、新疆直接投资现状

(一)新疆对外直接投资

近年来新疆地区对外直接投资情况详见表3。表3显示新疆对外投资项目数自2005年以来除了2006年和2008年这两年有所下降之外总体不断增加,故与外国的协议投资数额也在逐年上涨,在这些协议投资中,新疆协议投资一直都占绝大多数。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以后,新疆对外协议投资额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大增加,原因是包括新疆主要投资对象中亚地区在内的一些国家受金融危机影响,大部分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为了项目能够重新运行,这些国家迫切希望可以得到其他国家的注资,并为此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与此同时,人民币汇率受金融危机影响不大,依旧坚挺,使得新疆对外直接投资的成本降低,促进了新疆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在新疆的诸多直接投资对象中,以哈萨克斯坦为代表的中亚五国以及香港、格鲁吉亚等地区是新疆的主要直接投资地,2010年至2012年新疆主要投资地区及项目数量见图1。

从图1可看出,新疆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了中亚地区,这是因为新疆位于中亚,和中亚其他国家有着天然的经济合作便利性,并与这些国家有着悠久的贸易往来。从古丝绸之路到盛世汉唐,中国以新疆为桥梁,沟通了整个亚欧大陆,并且随着20世纪90年代,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纷纷脱离原苏联,相继宣布独立,并与中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新疆与中亚五国之间的经贸投资合作也得到不断拓展和深化。

(二)新疆外商直接投资

为了吸引外商对新疆的投资,加大新疆招商引资的力度,新疆政府亦给予了外商许多优待,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税收、用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领域享受优惠。受这些政策吸引,近些年新疆外商直接投资已进入到了稳健有序的发展阶段,极大促进了新疆的当地产业。外商直接投资具体数据见图2。

除了得益于优惠的政策支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度的不断提高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促使新疆外商投资数额逐步增大。图2列举了2005年至2012年新疆与外商协定的合同直接投资金额以及实际利用金额,可以看出,近些年外商直接投资虽然在2008年到2010年这两年期间波动较大,整体还是不断攀升的。值得注意是2013年新疆所签署的外商投资合同金额与上年相比跌落幅度较大,但当年的实际使用金额却毫无衰减之势,并首次超过了当年的合同外资金额,说明新疆的外商直接投资绝不仅仅表现在一纸协议上,而是越来越多地能够落到实处,支援新疆的各项产业。

四、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现状

(一)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政策支持

为了支持新疆的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一系列相关政策被颁布实施,最主要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的《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暂行办法》,这是新疆地区开展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的正式文件,《办法》对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参与主体做了详细规定,并对参与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的新疆企业和参与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的境外投资者设置了详细的准入门槛,同时对境内银行办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流程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并提出了这一业务的监督与管理条例。除了《办法》外,在新疆本区域范围内还提出了为完善境外机构参与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而提出的《新疆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NRA)管理暂行办法》和为了加强对参与这项业务的新疆企业的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而出台的《新疆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等,以上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工作的规范展开提供了完备的政策支撑和充分的制度保障。

(二)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业务量

自2010年《办法》实施,作为首个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新疆开展这项业务已有4年之久。截至2012年9月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总额为44.77亿元,而同一时期所开展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已达267.42亿元,两者相比,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可谓进展缓慢,尤其是新疆地区对外直接投资额仅为3595万元,数额非常小。2014年新疆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实现了显著增长,但是这一成果绝大部分来自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的增长,据最新数据显示,仅2014年1月到7月新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便达到200.05亿元,而2014年上半年的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仅有36亿元左右,两者相去甚远。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路径不完善,人民币回流渠道少,国外对于新疆跨境直接投资还存在很多限制等诸多因素造成的。

与新疆对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相比较,新疆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发展状况较好,2010年至2012年新疆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总额分别为50万元、7.95亿元和12.99亿元,占新疆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0.03%、37.7%和50.5%,截至2013年6月末,新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累计达到61.54亿元。这些资金流向了新疆的各个领域,为新疆的经济注入了活力,发挥了跨境人民币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新疆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金额已达到11.05亿元,其中有20%通过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回流到新疆,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快速增长拓宽了企业融资的新渠道。

五、促进新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的方法

(一)拓宽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路径

借鉴发达国家货币的结算模式,目前我国缺少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人民币跨境结算系统用以满足越来越大的人民币交易量,从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以及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强货币流通方面的考虑,我国必须尽快研究并建设出人民币跨境结算平台。该平台在功能上应该与国内支付系统相独立,在系统结构方面,结算平台应允许境外银行作为参与者通过专网接入,接口采用统一的国际通行标准,为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提供国际化标准服务。不仅如此,在建设人民币跨境结算平台的同时还要适度调整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系统,完善商业银行本币结算行模式。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系统将本币业务和外币业务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子系统,而跨境贸易和投资的结算属于国际系统业务,不能做本币业务,两者的隔离不能有效适应以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货币的贸易与投资业务,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对现行系统进行调整以适应业务开展的需要。

(二)构建人民币回流渠道

随着人民币“走出去”的速度加快,境外人民币的规模不断扩大,建立一个完善的人民币回流机制,拓宽境外人民币持有者使用人民币的范围,增加其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合理引导人民币回流已成当务之急。首先应该推进中国资本项目的开放,比如适度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的投资额度,额度的提高使得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市场的机会大大增加,提高了境外人民币资产的回报率,增加了人民币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再比如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加快债券市场上的产品创新,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使更多境外机构参与到该市场中来,为海外投资者增加新的投资渠道,合理引导人民币回流。其次,加快香港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允许一些企业到香港借款和发债并允许第三方利用香港办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为香港构建一个庞大的人民币资金池,提高人民币的存款规模。同时丰富香港人民币离岸产品,利用开发港股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措施增加香港人民币的投资方式,为人民币拓宽回流渠道。

(三)深化新疆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

政府应该构建一个良好的软环境,扩大人民币的宣传范围,增强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认可度。首先,应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金融互访和交流合作,与周边国家合力构建一个完善的人民币管理制度框架和人民币结算机制。其次,继续深化双边货币合作,与相关国家签署货币互换协议和双边本币结算协议,并且将已有的结算协议落到实处,打破美元的垄断路径,让中亚地区接受人民币作为贸易和投资的结算货币,使人民币逐步发挥结算、投融资、储备货币的作用。最后,注重与周边国家的信息沟通,要促进新疆地区人民银行与周边国家央行的分支机构进行积极的合作交流,在工作层面上要注重信息与数据的互通有无,帮助新疆企业及时掌握周边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政策和对人民币发展的态度和动向,帮助疆内企业顺利“走出去”。

(四)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

新疆境内的商业银行作为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要参与者,应该抓住这一新机遇,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竞争力。首先,商业银行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人民币的结算途径,为境内和境外企业提供遍布全世界的资金结算和融通服务。还要做好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系统保障与维护,并对业务办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其次,商业银行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根据不同时期的客户需要对产品进行升级换代。商业银行应该推出和人民币跨境资金管理和投资相关的产品,满足境内外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多样化的需求,同时还要加大与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相配套的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的创新。最后充分了解政策,拓展国际市场。商业银行应该严格执行央行关于跨境直接投资的各项政策,正确履行开办跨境直接投资的各项步骤,并在与基础政策、步骤不违背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拓展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全球的辐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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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otingtheCurrencyCirculationalongtheSilkRoadEconomicBelt

――BasedontheResearchonIssuesofRMBSettlementofXinjiangCross-borderDirectInvestment

DUBeibei

(SchoolofFinanceofXinjiang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UrumchiXinjiang8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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