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边,感觉无聊的她昏昏欲睡。忽然,一只兔子匆匆跑过来,并说着话,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兔子一下跳入了一个洞里,爱丽丝也毫不犹豫的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往下掉了很久。“扑通”一声,终于掉到底了。兔子脚步不停的向外跑去,进入城堡钻入一个小门,爱丽丝也想进去,可门太小了。旁边有一瓶诱惑爱丽丝喝的饮料,果不其然,喝了一瓶饮料后她变小了。爱丽丝跟着兔子进了一栋房子,却发现兔子不见了。
她正在疑惑的时候一条淘气的狗,汪汪地叫着追过来,爱丽丝慌忙的躲到了蘑菇伞下。爱丽丝尝试吃了一口蘑菇,马上恢复了原样。一只野猫突然出现,爱丽丝向它询问兔子的去处。爱丽丝顺着野猫尾巴指的方向,找到了戴帽子的人和三月兔,还有一只鼹鼠。爱丽丝向他们打听兔子的去向,他们殷勤的请爱丽丝入席。可是送来的杯子里还是空空的。
爱丽丝气愤的走后,来到了一个豪华花园,看见扑克工匠正在用油漆把白色的月季染成红色。她打听到这座城的女王很讨厌白色的花,如果看见将会被砍头。这时,女王的仪仗队威风凛凛的走过来,女王发现在花丛中有一朵白色的月季花,她立刻命令要将两个奴才的头砍下。而善良的爱丽丝把两个人藏在茂盛的树林里,然后用漆将刀染成血一样鲜红。
当女王知道了这件事后,下令要砍爱丽丝的头。正要把爱丽丝斩了,忽然,她睁开双眼,发觉一直陪伴她的只是自己的姐姐,根本没有什么兔子,女王,鼹鼠……而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唐僧师徒四人离开了乌鸡国,走了半个多月,遇到一座高山挡路。
这座山太高了,唐僧看到后胆颤心惊,只见山坳飘来一团红云,孙悟空说:“妖怪来了!”他们三个人把唐僧护在中间。
那红云就是妖怪,他听说唐僧肉吃上一块可以长生不老,他看着下面的唐僧,心生一计,变成一个五岁顽童,被倒挂在树上。
悟空看那红云不见了,刚好又听见一个孩子的救命声,就对师父说,那是妖怪,不要理他,师父也怕是妖怪,也就走了。
妖怪看他们不来,他就抖落绳索,到另一个山头故技重施。师父又听到那救命声,忍不住了,就把他放了下来,唐僧问他是哪的,他说他是被强盗抢上去的,唐僧又不忍心,叫悟空背他,悟空想把他摔死,他就用千斤重的假身替代自己,而自己却飞到天上去了,并用了一阵旋风刮走了唐僧,悟空气急了,把那假身一摔,又使出大闹天宫的精神,把土地神叫了出来,悟空问土地神那妖怪是谁,土地说那妖怪叫红孩儿,在火云洞住。
孙悟空来到了火云洞,和红孩儿斗了二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八戒在旁边看那妖怪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也来战斗,红孩儿一看不妙,就往自家锤了两拳,喷出了三昧真火,就逃了。
接着,悟空去请龙王,在另一次大战中,红孩儿又用三昧真火,结果,凡水浇三昧真火如火上浇油,孙悟空被烧的逃跑,他看见一条河,便向下一跳,不料被冷水一激,火气上身,三魂出窍,晕了过去。八戒按摩揉搓,不一会儿,悟空果然醒来。
后来,悟空请来观音菩萨救出了师父。
他是一个匈牙利木材商的儿子,因从小生得呆笨,人们都喊他“木头”,他也确实“笨得像木头”。
十二岁时,他梦见国王给他颁奖,因为他的作品被诺贝尔看上了。他兴奋地将这个梦告诉了妈妈。妈妈对他说:“上帝把一个不可能的梦放在谁心中时,就是真心想帮助他完成!”男孩信以为真,他想:我真是天下最幸运的人!从此,男孩喜欢上了写作。
“倘若我经得起考验,上帝回来帮助我的。”他怀着这样的信念开始了写作生涯。可六年过去了,他没等来上帝,却等来了希特勒的部队。他被关进集中营,受尽了痛苦。在那里,数百万人失去了生命,他却靠着坚强的信念活了下来。
当他终于走出集中营时,立刻满怀欣喜地开始了文学创作。《无法选择的命运》、《退稿》……一部部小说相继出版,经他苦难的磨砺更显意义。
就在他不再关心上帝是否会帮助他时,瑞典皇家文学院宣布: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伊姆雷。他听到后大吃一惊,因为这正是他的名字!他真的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梦想皆有神助!有了梦想,便往成功的路上迈出了第一步。而梦想的实现需要实践与勤奋,只有这样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唐朝时代,又一位大诗人叫李白,字太白。他的诗写得非常好。被后人称为诗仙。
可是,李白少年时读书不专心,学业有所荒废。有一天,他到郊外游玩,看见一个老太婆在石头上反复的磨一根铁杵,李白便问:”你磨这铁杵做什么?”老太婆说:”我要把它磨成一根绣花针。”李白说:”这么粗的铁杵要磨成针啊!”老太婆说:”只要下工夫磨,早晚能磨成绣花针的。”
李白从这件事中大受启发,从此,他便发奋读书,孜孜不倦。最后,终于成了一名伟大的诗人。
一天,闷闷不乐的爱丽丝跟姐姐同坐于河畔,忽然一只古怪的兔子走过,它穿戴打扮,手持怀表,自言自语,行色匆匆,好奇的爱丽丝跟了过去,跟着它从一个兔子洞中掉到了一个大厅,她捡到了一把门匙,可门匙的主人是个小门,爱丽丝当然走不过,然后她看见一瓶水并喝了,结果她的身体变小了,可拿不到门匙了,结果看见一块蛋糕,并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大了。
爱丽丝不禁大哭,然后随手拿了把扇子,结果又变小了,在泪水池中激怒了老鼠。终于从池中出来后,爱丽丝无聊极了,就随口说了自己家的那只猫吓走了所有动物。
爱丽丝之后遇见了白兔先生,并被命令去找东西。爱丽丝入屋找东西时,看到了饼干,觉得肚子也有点饿,便吃了,结果身体又变得很大了。急忙之下吃了一小块蛋糕,身体终于又缩小了回去。
之后他的朋友们(两只小猪,三月兔,疯帽子)被红心皇后抓走了。爱丽丝为了救他们不得不隐藏身份。再后来听三月兔说鹫头飞狮那里有可杀死Jabberwocky的剑。从不伤害动物的爱丽丝,最终还是被白皇后说服去杀死Jabberwocky回到了现实世界。
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似乎只有爱丽丝是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在探险中她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成了一个真正"大"姑娘。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一个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英写得一本长篇小说,是世界上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挫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
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是一个小人,我也会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国各地旅行,学习更多知识,知道古代文化!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快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幸福。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起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起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起偷偷去看戏……每天晚上她都可以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成长,就和蓝蓝被妈妈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妈妈、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这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妈妈,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妈妈,她委屈自己,努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孩子,可是为了妈妈,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小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妈妈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快乐的枫林渡。
祥子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后来他的父母去世,他便跑到北平来靠着拉车赚钱谋生。他下定决心要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三年过后祥子终于凑足了钱,买了一辆新车,他感觉自己的生活充满了希望。但好景不长,北平城出现了军乱,大兵处处抓人抓车。有一次祥子为多赚点儿钱拉客人去了危险地带,结果不仅丢了车,还被无理地拉去充军。好在他偷偷地跑了出来,临走时还牵走了当兵的三头骆驼,把它们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从此他就有“骆驼祥子”的称号。
后来,祥子再次干起了拉车的营生,这一次他将家安在了刘四爷的车厂。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虎妞接机引诱了祥子,他开始对虎妞不知所措,最后躲到了曹老板家。不料,虎妞用假怀孕逼迫祥子和她结婚,祸不单行,此时曹老板出事了,祥子的钱也全被孙侦探骗走了,在这种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只好不情愿的和虎妞在一起,虎妞也因此和父亲闹翻了。
不久,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也因为拉车而过度劳累病倒了,这把虎妞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虎妞又由于难产不幸遇难,祥子为了操办虎妞的丧事把车也卖了。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也对祥子有情有意,可是祥子担负不起小福子一家的生活,于是祥子没有答应,小福子便上吊自尽了。从此之后,祥子丧失了生活的信心,变得颓废了,他什么坏事都干,最后祥子自暴自弃走向了末日!
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跟着父亲来到了与大麦地仅一河之隔的五七干校,在一次小意外中结识了不会说活的十一岁的男孩青铜。
不久,葵花的爸爸在意外中溺水身亡,善良而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这个可怜的女孩。从此,葵花就成了青铜的小尾巴,青铜就成了葵花的保护伞,两人形影不离。
因为家境贫寒,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把这个难得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圆葵花的一张照片梦,青铜全家在严寒的大雪编芦花买鞋,青铜甚至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买给客人赤足踏雪回家,为了不让葵花挨骂,青铜揽下看守茨藤不力的过错;为了能让葵花更清楚的看戏,他让姝姝骑有自己肩上,任凭身体晃动也咬牙坚持;为了让葵花更好的演出,青铜亲手用冰凌做了“钻石顶链"惊艳全场煌灾过后,人人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可青铜还要选最的芦花根给葵花。
而葵花,青铜一家对她的好,她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她不扎漂亮的头绳,不照相,省钱买纸,买笔教哥哥识字写字;她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为了给奶奶治病,便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叶卖钱;她是个城市女孩不太会于农活,但她也认真的去做,她吃不惯野菜和糙米,却丝毫没有报怒;她分不清草和麦苗,但还是努力地去学放牛……
就这样,青铜、葵花一家了生活在艰难的岁月里,大家同心协力,过着贫困却快乐的日子。而打破这一平近的是葵花的口岁的那年,市长为了葵花的前途,青铜一家只能忍痛将她送上船。
这件事对青铜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从那时起,他日日坐在河边的草上望着葵花所在的方向,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两个字,震憾了所有人的心!
《妈妈不是我的佣人》是一本校园励志小说,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战胜一系列挫折的心路成长历程。
上五年级的阿章原本是一个都市小男孩,他自私又蛮横无理,生活上对妈妈百般依赖,稍有不如意,便大发脾气。后来因为妈妈怀孕了,爸爸又在首尔工作,阿章便暂时去乡下舅舅家生活。
离开了父母的庇护,开始的时候阿章特别开心,可很快就出现了很多不如意的事情。在学校,他不是把作业忘在家里,就是因为没带颜料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取笑。在舅舅家,表妹对阿章充满了敌意,表妹经常对他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
来到乡下后的阿章,生活简直一团糟。阿章心里特别失落,特别留恋以前在家的生活。他想到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可是什么都不用管,妈妈会帮他备齐所有该带的东西,会帮他把房间整理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这个时候,他才醒悟:过去他成绩优异,成为全班同学喜爱的班长,这一切都是因为有妈妈在身后默默付出,只是他从来不曾注意到妈妈的辛劳,从来不曾感激妈妈。
从此,阿章努力学习独自面对生活,尽量自己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尽管一路磕磕绊绊,挫折不断,但他先后经受了读书、守约、诚信的考验,逐渐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小说的结尾,阿章认识到作为学生,从小就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塑造独立的人格,长大后才能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这一天,阿章归来,他终于可以自豪地对妈妈说:“妈妈,我可以的!我阿章靠自己的力量,也可以做得很好!”
雀芹家门口有一棵大桂花树,大家都很喜爱。因为桂花树高而且大,开出来的花也香。
8月中的某一天是要摇桂花的。大家要先洗脚,洗好了才能上席子摇花。可有两个人却没有被邀请,分别是不爱干净的长腿二鬼和爱干净的婉玲。
长腿二鬼不被邀请很好理解。但婉玲很爱干净,却受冷漠,从来不受欢迎,是因为她没有爸爸。婉玲的妈妈走了,只剩外婆照顾她。等婉玲上学了,却发现自己备受疏远,她不想上学了,可外婆打她,她只好去了。这该摇花了,可没人邀请自己,婉玲自己先去洗脚,主动上席子,却令摇花的孩子们尴尬了。
那以后,婉玲喜欢上了荒野空旷的感觉,经常在荒野玩;后来婉玲又喜欢上了火的律动,天天带着火柴,到荒野放火,又用树枝把它拍灭。
有一天,婉玲发现了桂花树下着了火,便急忙叫人,可她娇弱,声音小,没人听见,只好自己拿起飘在河上的大树枝拍打,再拿起一桶桶水灭火。后来,大人们终于闻讯赶来,帮着一起灭了火。可大家却怀疑火是婉玲放的,婉玲很伤心。还好后来人们知道火是长腿二鬼放的,便愧疚地决定找婉玲道歉。
谁料第二天天亮了,起得早的人发现:婉玲准备离开小镇了。大家赶忙去追船挽留。后来,婉玲搭船返回了小镇,大家也接受了她,在这一年应该摇花的时间邀请了她。
婉玲不再受大家的冷漠了,大家也都愿意与她玩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美国男孩,他叫汤姆。索亚。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聪明,敢说真话有担当,爱在女孩儿面前逞强的男孩儿。他的母亲去世了,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希德一起接受玻璃姨妈的管教,他经常搞恶作剧,弄的玻璃姨妈很被动。他见到可爱女孩贝琪后,就对她展开了攻势,他也得到贝琪的回应。
街上也有一个孩子叫哈克,因为他的父亲总是酗酒,无奈他只好自己跑出来生活。于是他和汤姆成了小伙伴。一天,汤姆和哈克约定在墓地试胆,不料看到恶棍印地安乔杀了鲁宾逊医生,而且印地安乔把这事嫁祸到醉醺醺地莫夫波特。汤姆勇敢地替波特在法庭作证,指出杀人凶手是乔,可是还是让乔逃走了。
汤姆,哈克还有村里的另外一个孩子一起离家出走,村里的人都以为他们死了,其实汤姆去了一个岛上,他们准备在他们的葬礼那一天给所有人一个惊喜,村里人在搜寻尸体未果的情况下为他们举行了葬礼,他们果真出席他们葬礼,波莉姨妈又高兴又生气。汤姆又想出一个主意,他和哈克偶然发现了一笔不义之财,但不知把宝藏藏在哪,哈克得知乔要加害道格拉斯寡妇,他马上去通风报信,可是还是让乔跑了。此时汤姆和贝琪误入了一个山洞,遇到了乔,于是他们躲了起来,汤姆用勇气和智慧,带领贝琪走了出来,而乔被封死在山洞,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而且汤姆和哈克也找到了那笔宝藏,故事也就结束了。
桑提亚哥老人住在风景优美的墨西哥湾,以捕鱼为生,但近期却一直运气不佳,已经很久没有捕到鱼了。上了年纪的他身边没有任何亲人,只有一个叫曼诺林的孩子一直关心他。这个孩子从5岁开始就和老人一起出海捕鱼,他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在第85天,老人独自驾船出海了。大海一如既往的平静、美丽,空中还不时有军舰鸟盘旋。老人将挂有沙丁鱼的钓钩抛到海里,他在等侍着。就在这时,他发现原来笔直地垂在水里的一根钓丝突然倾斜了,是大鱼上钩了吗?经过漫长的等待的老人心中欣喜异常。第85天了,老人终于钓到了一条鱼。他欣喜若狂,想要把这条鱼拉到水面上来,凭经验判断,这一定是一条大鱼!
一天一夜过去了,大鱼它好像是累了,终于露出了头。让老人吃惊的是,这鱼非常大,比老人的还长两英尺。长时间的较量终于结束了,老人迎来了从来没有过的好运气:收获了一条比来没有过的好运气:收获了一条比自己的小船还要长的马林鱼,他捕鱼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鱼。可就在老人用船拖着那条大马林鱼往回返的时侯,鱼血的腥味先后引来了几条大鲨鱼。人鲨大战开始仅剩的利器也被鲨鱼弄坏了,真是祸不单行。不一会儿,又来了一群鲨鱼,它们穷凶极恶而且来者众多。
老人虽然成功回到了港口,但他苦心捕到的大马林鱼已经被鲨鱼吃得只剩一副骨头架子了。虽然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骨头架,他仍然得到了全村人的敬佩。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作者刘易斯·卡罗尔。很迷幻。小说的主人公叫爱丽丝。书中以第三人称的形式,描述了爱丽丝的奇幻冒险。
讲的是爱丽丝为了追一只兔子,不小心掉到了兔子洞掉了,好久才达到了洞底。她发现有许多不同大小的门看见刚才兔子就是从最小的们出去的,她看见有一瓶饮料,上面写的喝了我。爱丽丝喝了下去他的身体变小了,发现最小的们要一个钥匙,钥匙在桌子上,因为它太小了,没法勾到又看见又看见蛋糕,上面写的吃了我吧,她又变大了。身体又大的连头都顶到天花板爱丽丝哭了起来眼泪把大厅掩没了再次变小后,她不得不在自己的眼泪里游泳。
出来之后又遇到了坐在蘑菇上抽烟的毛毛虫告诉她,可以通过吃蘑菇来控制自己的身高。爱丽丝便吃了一口蘑菇。后来,她还遇到了一大堆人和动物: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子、三月野兔、睡鼠、素甲鱼、鹰头狮、丑陋的公爵夫人。后面还在小门后的大花园里遇到了一整服的扑克牌,牌里粗暴的红桃王后、老好人、红桃国王和神气活现的红挑杰克等等。
爱丽丝帮助兔子找到了丢失的伞和手套,他之后还帮三个园丁躲避红王后的袭击。爱丽丝和狮身鹰去找假海龟,给他们讲故事,还跳了一段奇怪的舞蹈……
在《爱丽丝梦游仙境》里,有很多动物植物以及扑克牌和国际象棋都和了他们的不同个性和言行,象征性的地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美和丑,并被当时英国的一些社会问题进行讽刺和揭露。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尼尔斯,是瑞典乡村的一个14岁男孩。他的父母都是善良、朴实而又贫穷的农民,但尼尔斯却特别顽皮,不听家长的话,对读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非常喜欢恶作剧,经常捉弄家里养的小动物。就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平常的小男孩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事。
这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他的父母去了教堂,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候,一群大雁正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雄鹅莫顿也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了瑞典北部。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大好河山,有了许许多多的见闻,结识了一大群自己帮助过的朋友,听到了无尽的奇妙传说,经历了各种困难,他从旅伴和小动物的身上学到了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这也使尼尔斯变得机智、有勇气,逐渐改掉了顽劣的缺点。
由于尼尔斯在旅途中变得心地善良,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于责任感的好孩子。
尼尔斯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男孩子,由于没有兑现对小狐仙的承诺,他变成了一个“小人”,从此,尼尔斯能听得懂动物的语言。
一群北飞的大雁从天上飞过,尼尔斯家的大天鹅禁不住诱惑,飞了上去。尼尔斯为了保护大天鹅,抓住了大天鹅的脖子,可是由于身子太小,他却反被大鹅带上了蓝天。领头雁对尼尔斯十分反感,不愿意带他飞行。最终,尼尔斯从狐狸的口中救出了一只大雁,领头雁大受感动,决定带他旅行,横穿瑞典,飞往它们要去的地方。
在去瑞典的日子里,尼尔斯目睹了动物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遇上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到过海底城堡,了解了祖国的山山水水,亲身经历了许多危险。与雁群生活了多日后,和雁群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当他决定回到家中时,此时此刻的尼尔斯已经变成了一个勤劳善良的,让父母高兴的好孩子了!
青铜葵花这本书是著名著名作家曹文轩的纯美小说,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
葵花自幼便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在一次意外中,葵花的父亲失足跌入水中,失踪了。老槐树下葵花的选择,似乎是命运让年幼的葵花踏进青铜家贫穷却温暖的庭院。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不让他吃一点苦,而哑巴哥哥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的呵护这天上天赐给他的好妹妹葵花。
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让人为之动容。为了让葵花能在学校照张相,青铜一家人更加起草贪黑的辛勤劳作,年纪已大的奶奶到处捡柴火,背着山一样高的柴火,常常天黑还不回家。已在冬季,青铜不畏严寒,在一尺厚的雪地里卖一家人编好的芦花鞋。
在美丽的痛苦中,他们相互爱着。有一次,妈妈把宝贵的几毛钱塞给了葵花,让他买头绳。可是懂事的葵花心里有了一个念头她想教哥哥识字。她买来了薄本和铅笔,在纸上写下汉字来教哥哥。“我来教你识字”,哥哥泪水如雨,从此他便渐渐学会了写字。那好像遥不可及的梦想,终于终有一天,他在人们面前能够写下我是大麦地的青铜而骄傲一回。他感谢聪慧的妹妹,懂他的心。
在短暂的幸福里,他们成了彼此的知己。但大美总有残缺,“命运的轮船”要来接葵花回城里,兄妹俩便商量躲在岸边停靠着大船里。为了让葵花回到城市,妈妈忍痛支开了青铜,只是因为所有人都不舍葵花的离去。一家人只在轮船开动前匆匆告别。从此青铜变了,他总是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爱的方向。
终于有一天,无声无息躺在地上的青铜真切地望见了熟悉的身影,在水帘下跑动。哥哥的泪水泉涌而出,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虽然吐字不清,但他仍想快一点迎接朝他挥手的妹妹。因为爱让他学会了说话。
痛苦是美的,也请尊重痛苦。青铜葵花,一对兄妹,一件杰作,一生不弃,只因彼此的不期而遇。始于相见,终于相见。
爱丽丝是个可爱充满好奇心的女孩儿。有一天上午,爱丽丝正和姐姐在河边看书,爱丽丝觉得很无聊,他想去摘几朵雏菊做花环。忽然,有一只会说话,拿着怀表的兔子从爱丽丝身前匆匆跑过,她毫不犹豫地跟着兔子钻进了一个兔子洞。
在这个洞里,一切都是神奇的,喝一口小瓶中的水就能变小,吃一口蛋糕就能变大。有一次,爱丽丝竟掉进由自己眼泪汇聚成的眼泪池塘。她和动物们想方设法游上岸来,听了渡渡鸟的建议,举行长跑比赛,把身上的水甩干。老鼠给大家讲自己悲惨的故事,爱丽丝却因谈论他最忌惮的猫,把他气走了。
爱丽丝遇到了一只大青虫,听了他的劝告,获得了可以改变自己身体的神奇蘑菇。爱丽丝见到所有的“人”都稀奇古怪,有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还有一个疯帽匠,她与这些朋友举行了又疯狂又无聊的茶话会。
爱丽丝跟随三月兔来到一座大花园,她遇到脾气如火山的红心王后,还有一群扑克士兵,王后邀请他打槌球,于是爱丽丝欣然答应,并没有想太多,谁知槌球场上一切的道具都是活的,爱丽丝觉得很不公平,便找她的刺猬去了。
场上除王后和爱丽丝外的人都被判了死刑。爱丽丝也觉无趣,她和鹰头狮找到了假海龟,假海龟给他讲了它的历史和故事,接着又讲了龙虾四对舞,所有的一切都如此奇怪。
爱丽丝还参加了一场审判,这审判同槌球场一样混乱,法庭上王后问是谁偷走了水果馅儿饼?嫌犯杰克被判下许多罪状,并且都毫无理由。爱丽丝生气至极,为嫌犯作证。
不经意间的爱丽丝却顶撞了王后,王后一怒之下下令砍掉爱丽丝的头,爱丽丝从睡梦中惊醒,悬着的心久久不能平复。
这一切都荒唐离奇,但爱丽丝却表现的纯真活泼,明辨是非。透过书中扑朔迷离,变幻莫测的故事情节,我们却能看到英国当时极其现实的社会现象和人情世态……
爱丽丝梦游仙境讲述了小女孩爱丽丝无心上学,到野外玩时,遇见了一只赶路的兔子,但这只兔子跟其他的兔子不一样,他穿着衣服还有怀表,好奇地爱丽丝就跟了上去,却不小心踏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面吃一口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喝一口水就能变成小矮人似乎在这个世界里面所有东西都很奇怪。
不仅吃了很奇怪,动物们也很奇怪,他们一个个穿着衣服还会说话,在这里爱丽丝也交了几个好朋友,渡渡鸟、蜥蜴比尔、疯帽匠、三月野兔、睡鼠、素甲鱼、鹰头狮、柴郡猫和丑陋的公爵夫人。
这个世界还有别的七蹊跷,在大花园中打开一个小门,打开门后有一副扑克牌,牌里粗暴的红桃王后、老好人红桃国王和神气活现的红桃杰克等等……
在这个世界似乎只有爱丽丝一个人是清醒的,她不断地去冒险,不断地长大,当她成为一个青少年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一切都是梦境……
东汉末期,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想夺取东吴之地。当时的江南由孙权占领着,孙权的手下周瑜调三十万大军赶往赤壁,与曹操对江而战。
曹军大都是北方人,不习惯水战,曹操便用铁锁把船连了起来,并下令士兵加紧操练,准备渡江。
周瑜的手下黄盖看到曹军用铁索把船连了起来,便想了一条妙计。周瑜听了,非常满意,黄盖便依计而行。黄盖先给曹操写了一封投降信,信中说自己愿意带兵和粮食投靠曹操。曹操得知后,高兴极了。第二天是大雾天气,曹操站在船头,隐隐约约看到一队打着“黄”字的旗帜正向自己驶来,便以为黄盖来了,很高兴,所以根本没有任何防备。
黄盖的十几条船上装着各种火药,外面用东西遮住,船的后面拴着十几条小船。眼看离曹军的船不到二十公里了,黄盖便下令放火烧船,顿时,大火烧着了黄盖的船,黄盖又命令士兵跳进小船。火船横冲直撞的冲进了曹军的连环船,曹军想散开,可船又被铁索栓着动弹不了。很快,曹军被烧死的,淹死的不计其数。
曹军大败以后,周瑜带人冲上岸,曹操带着残兵败将逃走了。
在寒假期间的时候,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好像把我带到了一个魔法世界一样,使我受益匪浅。
一天有一位名叫爱丽丝的女孩,被一个贵族邀请去参加无聊至极的聚会。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一场求婚仪式,哈米什要在当众人的面向爱丽丝求婚。爱丽丝被一只身穿马甲的兔子吸引到了一个洞里,爱丽丝向洞里喊:“下面有人吗?”可是爱丽丝自己就掉进了一个无底洞里,接下来,她发现了很多神奇的景象里,比如说:“钢琴马上就要砸到自己的头上了,可是又自己浮了起来,还欢快的演奏了起来。接下来就来到了仙境一般的底下世界。善良的人都非常希望她能来,因为只有爱丽丝才能杀死恶龙。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个地下世界时由白色皇后统治,她让所有的人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可是她的姐姐红桃皇后却却抢了王位,因为她养了一条恶龙,而那条恶龙只有勇敢的勇士才能杀死它,而那位战士就是爱丽丝,因此爱丽丝也结交了很多朋友,比如说:“疯帽子、二月兔、小仓鼠。”最后爱丽丝,打败了恶龙。可是疯帽子很伤心,因为爱丽丝要走了。这个故事就讲完了。我喜欢爱丽丝的勇敢和坚强。我以后一定要像爱丽丝一样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出生在一个农民家里,他生性顽皮,不爱学习,经常调皮捣蛋,尤其喜欢欺负小动物。直到有一天,一个小精灵出现在了他的家中,尼尔斯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男孩子吓坏了,在院子中被动物们嘲笑的他,发现家里的一只雄鹅要跟着一群大雁飞走。情急之下,尼尔斯抱住了雄鹅,却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小人儿的事情。就这样,尼尔斯开始了他的骑鹅旅行。
刚开始的时候,尼尔斯确实很伤心。可是他很快又开心了起来,因为他从未体验过在空中翱翔的感觉。然而,大雄鹅莫顿和尼尔斯却遇到了种种困难:莫顿是家鹅,所以很难坚持长时间在空中飞行;尼尔斯找不到食物,面临着饥寒交迫;莫顿又因为长时间飞行奄奄一息……而这一切最终都迎刃而解,尼尔斯因为救了雄鹅莫顿——用尽全身力气将它拖到水塘边,让他喝水,而获得了雄鹅的信任和一条鱼。最终,他又从狐狸嘴里救走了领头雁阿卡,获得了雁群的信任。终于,他们要开始真正的历险了。
一路上,他们见识了白鹤之舞,遭受了狐狸的追击,去到了很多地方(厄兰岛、小卡尔斯岛、海底城市威尼塔……),并且莫顿还认识了一只美丽的小灰雁邓芬。就这样,他们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惊喜连连的旅行。故事的最后,尼尔斯变回了他原来的模样,而他在也不是那个顽皮捣蛋的小男孩了。
《骑鹅旅行记》叙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变成“小人”后,骑着他的家禽雄鹅游遍整个瑞士的故事。
主人公尼尔斯,住在瑞士的一个小村庄里,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总趁父母出去时,欺凌弱小,惹人讨厌。他捉弄小精灵,小精灵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他想去牛棚里找小精灵,因为妈妈说过小精灵住在牛棚里面。
家禽看到尼尔斯变小,纷纷嘲笑他。因为他经常欺负小动物,猫也来报复他,看在主人的面子上只是吓唬一下他。到了牛棚,他见到三头牛。三头牛也很生气,不愿告诉他小精灵在哪里。因为尼尔斯经常坐在牛背上,踩在牛的角上,让牛很难受。
尼尔斯很生气,走出了牛棚。他坐在自己家的围墙上,听到大雁想叫雄鹅一起飞向远方。雄鹅要是飞走了,妈妈一定会很伤心。他立马跑到鹅背上,想阻值雄鹅飞走,还没坐稳,雄鹅就腾空而起飞向了天空。
尼尔斯、雄鹅、大雁一起飞上了远山,他们在路途中又遇见了一只家鹅,从此他们成了伙伴。他们在库拉山遇到了狡猾的狐狸。狐狸把一只大雁杀死了,叼着它下了山。
尼尔斯用人类的智慧战胜了狐狸,打败了可恶的狐狸。他们还拯救了鹅群,也拯救了他们自己。同伴们都赞赏尼尔斯的优秀品德,看到了尼尔斯改过自新的一面。
尼尔斯骑在雄鹅背上,看见了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是多么的壮观。他们到了许多地方,了解了许多的文化历史。这次旅行中,尼尔斯知道了自己犯下的错,不仅变得善良,还变成富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在一个秋天,他们又回到了启程的地方。尼尔斯回到了家,小精灵解除了尼尔斯的魔法,他成熟了,不再伤害小动物了。
在远古时代,东方傲来国的花果山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
尺围圆,自开辟以来,每天受天地之精华,久而久之,最终迸裂出一石猴,石猴在水帘洞自立为王,后拜菩提老祖为师,被赐名孙悟空,并习得72种变化,得到筋斗云。
学成后,孙悟空为得到兵器,去龙宫大闹一场,讨得了——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后来,他又大闹地府,涂改生死簿。玉帝听闻,大怒,发兵征讨,却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最后,玉帝只好请出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由金木水火土组成的五行山下,等待取经人,一同去西天求取真经。
五百年后,孙悟空被唐僧解救点化为徒,然后和猪八戒、沙僧、白龙马跋山涉水,求取真经。如来佛祖为了考验四人求取真经的决心,一路上设置了重重困难,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是第23回:三藏不忘本,四圣试禅心。
师徒四人过了流沙河,晓行夜宿,来到一座庄院,庄院内住着一位寡母和三个女儿,他们要招四人为夫。原来这一母三女是黎山老母、观音、普贤、文殊四位菩萨,变来试探师徒取经决心的,结果只有猪八戒上当,其余三人都经受住了考验。
最后,终于"九九数完磨灭尽,三三行满道归根"。师徒几人不忘初心,度过重重困难,面临重重险阻毫不退缩,这种精神值得我再次学习。
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聪明、爱在女孩面前逞强的孩子,他父母双亡,他和同父异母的弟弟西德一起接受波莉姨妈的监护。他总是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要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来躲避惩罚。
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鲁滨孙大夫,印第安乔和酒鬼伯特三个人发生争吵,一怒之下,印第安乔把鲁滨孙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
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埃·哈波,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正在搜寻他们的尸体,汤姆晚上悄悄回到了姨妈家,发现波莉姨妈正在为他的“死”悲痛欲绝,汤姆觉得十分惭愧,最终他们俩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的”出现了,汤姆成了学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后与他重归于好……
不久后,法院终于要审理那场凶杀案,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乔,但印第安乔却当场逃走了,汤姆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
汤姆又想出一个主意:和哈克走进河边的一所“闹鬼”的老房子,他俩上了楼,不一会儿看到楼下来了两个人,原来正是印第安人和他的同伙,这俩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不少钱,正往地里埋,没想到竟从地里挖出一个箱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这是印第安人乔听到一点响动,就想上去看看,汤姆哈克他正在不知如何是好时,早已楼梯塌了,印第安人乔没人能上楼,哈克得知印第安乔要去加害道格拉斯寡妇,因为他的丈夫曾在送他进过监狱,幸亏哈克及时报信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可印第安乔再一次逃之夭夭,他和哈克合计趁印第安人外出时,搬走钱箱,几天后,蓓琪汤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会”他们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岩洞里边儿玩,因为洞太深而找不到回来的路被困在里面他们在山洞里又一次遇见了印第安乔村民费劲救出汤姆和蓓姬,之后便封死了山洞,后来汤姆告知村民印第安乔还在里面,当他们找到他时,他已经死在山洞里了,恶人得到了拥有的报应,汤姆和哈克再次回到山洞里找到了那笔宝箱。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的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
《西游记》是由中国作家吴承恩所著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中国古典小说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叙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护送大唐高僧玄奘去西天取经,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在遥远的古代有一位灵猴,出世在花果山。出生后就到东海龙宫借到如意金箍棒,飞到天上去大闹天宫。玉帝让二郎神迎战,此后如来佛祖将孙悟空打下五指山。
玄奘从东土大唐到西方取经,途中在五指山收孙悟空为徒。然后,到高老庄偶遇了猪八戒,也收为徒弟。接着,他们走到流沙河见到沙悟净,但是猪八戒和沙悟净一言不合就开打,之后唐僧说服了沙悟净收为徒弟。从此师徒四人一同踏上征途。
一路上,他们护佑师父跋山涉水,降伏了白骨精、蜘蛛精、牛魔王等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悟空也驾筋斗云找观音菩萨帮忙,降伏了红孩儿。后来,一只神龟来带他们通过了长达天际的通天河,他们便来到了火焰山。
这个情节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孙悟空询问了土地公公了解到这是他大圣爷大闹天宫时把太上老君的八卦炉提早掉了几块碎片下来砸到火焰山上。然后,孙悟空就去找铁扇公主三借芭蕉扇。
最后,他们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成功到达了西天,取到了如意真经,修成了正果。快来阅读这本书把,你将体会到团结是多么重要的!
费恩有一只小猪,叫做威尔伯。费恩很喜欢它,每天都可以给它投食喂奶,可是她的爸爸想要卖掉这只猪,把这只猪给舅舅朱克曼先生。费恩非常不情愿,但她还是将这只小猪交给了舅舅。费恩与朱克曼先生把威尔伯送到了仓库里。
威尔伯在仓库里十分想念费恩,于是它决定逃出这里。可是就在它逃跑的时候,被朱克曼先生逮住了,这让它丢尽了面子,没有人再理睬它。威尔伯在仓库里生活得很孤独。就在这时,有只叫夏洛的蜘蛛愿意和它交好。他们俩成了好朋友。
不久,仓库里的一只羊告诉威尔伯,冬天的时候,威尔伯会被朱克曼先生杀掉。夏洛在一旁也听到了羊说的话,它决定帮助威尔伯解决困难。
夏天过去了很久。那天一早,朱克曼先生来给仓库里的动物投食,突然发现夏洛的网上写着三个字——“王牌猪”。朱克曼先生和所有动物都很惊讶。而这就是夏洛用一晚上为帮助威尔伯想到的办法。
这一切引来了镇上所有的记者,所有人为此展开了会议讨论,讨论的结果是威尔伯逃过了一劫,暂时不会被杀掉。
为了威尔伯的安全,动物们跟夏洛一起商讨着,又在一天傍晚上吐出了两个词——“光彩照人”“了不起”。这再一次让威尔伯名声大涨。这一次,镇上的人们一致认为应该留下威尔伯。朱克曼太太甚至用牛奶给威尔伯洗了澡,并决定第二天将威尔伯带到集市上去。
就在那天夜晚,夏洛告诉威尔伯,明天一早他会看到很多小东西,它们都是夏洛的孩子。第二天早晨,威尔伯果然看见了很多夏洛产的卵。威尔伯很高兴,并带着高兴的心情与朱克曼到了集市上去领奖,这下威尔伯会一直安全地活下去了。
可就在这时,夏洛不幸地告诉威尔伯,自己得了病没得治,会很快死掉。威尔伯很伤心,因为有了夏洛它才免于被杀掉的命运,所以威尔伯决定用一生的时间帮助夏洛抚养它的孩子。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男孩。他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也十分疼他的波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还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好朋友哈克贝里·芬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
因为害怕被凶手发现他们知道这件事,汤姆、哈克贝里带着另一个小伙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弄得家里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大胆出庭指证了凶手,又和哈克找到印江藏在洞里的一箱黄金,成为远近闻名的冒险英雄。哈克因此也成为有钱寡妇的养子。但汤姆和哈克最终忍受不了“文明”生活,重新组织起“海盗帮”。
瑞典最南部村庄里住着小男孩尼尔斯,他性格孤僻,不爱读书,爱捉弄小动物。他在捉弄小狐仙时,被生气的小狐仙变成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后来,他本想阻止家中雄鹅飞走,可是没有成功,自己还骑在了雄鹅的背上。于是,他骑着雄鹅,与一群大雁一起飞翔,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之旅。
动物们本来都很讨厌尼尔斯,可是变小后的尼尔斯经常帮助小动物,动物们慢慢又喜欢他了。尼尔斯和雄鹅加入了灰雁头领艾卡带领的灰雁队伍,它们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救灰雁,得罪了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斯密尔蓄意报复,好几次都差点把尼尔斯害死。聪明的尼尔斯请一条家犬帮忙,抓住了斯密尔。随后斯密尔被家犬的主人卖到了动物园,过着没有自由的生活。善良的尼尔斯不忍心,又帮斯密尔恢复了自由。
因为意外,尼尔斯与大雁队伍走散了。他发现曾经救过自己的老雕高尔果被锁在动物园的笼子里,失去了自由。他帮高尔果逃离笼子,得知艾卡曾养育过高尔果,但是它们后来产生了矛盾,谁也不理谁了。当高尔果帮尼尔斯重回雁群后,尼尔斯调解了高尔果和艾卡的矛盾,两个动物重归于好。后来,尼尔斯从艾卡口中得知自己父母过得并不好,急切想回家看看。
回到家中的尼尔斯变回了正常模样,爸爸妈妈见到他非常开心。经过一番历险,尼尔斯已经成为了一个善良、勇敢、富有责任感的男孩。他依依不舍地跟艾卡带领的雁群告别,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曾经骑鹅旅行的事情。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数学家卡罗尔著作的。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因为看到了一只担心迟到的兔子,而坠入了井里。在井中她看到了很多人,有爱咧嘴笑的柴郡猫,三月兔和帽匠,扑克牌士兵和红心王后等。她变大时,流下的眼泪变成了一个小湖,又当她变小时,她差点儿被自己用眼泪流成的湖淹没。后来在大青虫的忠告下,她用自己手里的蘑菇将自己变大变小,但与鸽子的对话中,鸽子偏执的以为爱丽丝是一条蛇,也不理爱丽丝。在愚蠢的茶会上,三月兔和帽匠一直在喝茶,他们自高自大。爱丽丝怒气冲冲的走了。随后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与红心王后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最后扑克兵们纷纷朝爱丽丝涌来,爱丽丝猛然惊醒,这才发现是一场梦。
在一个偶然的雪天,爱丽丝又进入了镜中世界。在这里她遇到了为拨浪鼓争执不休的叮当兄和叮当弟,自高自大的白胖子,绵羊开的店铺,里面尽是卖各种各样的奇怪货品,有时候爱丽丝想弄清楚一个货架上上面有什么东西的时候,那个货架上就空空如也,而同时,旁边的货架上却被塞的不能再满了。还有一个不会骑马的白骑士。最后爱丽丝变成了一位皇后,但就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皇后的宴会上,爱丽丝猛然惊醒,原来这又是一场梦!
书中虽然只是梦境,但这绝对是一次奇妙美好的旅程。这本书十分有趣,值得一读,希望你也能找来读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