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管理,保证所需商品的及时、合理采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计划:
采购活动必须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须遵从公司总体经营计划,来确定公司总体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分为季度采购计划和月度采购计划。
1、季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每季度末,采购部必须制定下个季度的采购计划,季度采购计划主要适用于采购周期较长的商品。比如:电梯等生产周期教长的设备。
2、月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月度采购计划适用于对采购周期无要求、或采购周期较短的商品。
3、临时性采购
若有临时性或紧急性的采购需求,由需要部门提出申请,交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交采购员执行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方式:
除一般采购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公司使用需要,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集中办理采购。
二)提前采购:通过市场调研,某些采购对象的价格在今后一定时间内呈现上涨趋势的,由采购员提出建议,报公司审批后,办理提前采购。
第四条采购周期
采购员应依采购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制定材料采购周期期限表,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五条询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在提交“请购单”前,要参考市场行情,精选二、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询价,并保存供货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等情况。
二)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在“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注明“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并另附上询过价的商家通讯方式,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材料入库:
采购到达的材料在入库以前必须办理验收手续,采购员会同仓库保管员、财务、工程监理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再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并填制材料入库单。材料入库单一式三份,仓库保管员保管一份、财务保管一份、采购员保管一份。对质量上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材料一律退货。
第七条付款审批:按合同约定和公司既定审批规定办理。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及时,保证生产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设备及设备配件以外物资的采购。
三、职责
1、销售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2、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
3、供应部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5、检验科负责原材料、辅料的检验。
6、物管科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核对,采购数量的清点验收。
7、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流程
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1.1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底报次月的需求计划。
1.2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需提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1.3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物资需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1.4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日期、用途等。
2、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2.1公司的采购业务由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2.2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2.3采购物资运到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物资采购单》交检验科进行质量检验,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3、结算
3.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3.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董事长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3.4出纳员须在接到董事长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
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尽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每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并责令其下岗。
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浪费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考核。
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考核。
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考核。
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请购物品所属项目;请购的用途;请购的物品名;请购的物品数量;
请购的物品规格;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请购单填写人;请购部门主管;请购单审核人;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⑴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⑵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⑶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⑷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⑸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⑹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⑶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1.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
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⑵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⑶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1.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1.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