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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季 犯罪心理第季百科(4篇)

时间: 2024-10-10 栏目:初中优秀作文

犯罪心理学12季犯罪心理第12季百科篇1

犯罪心理学

①犯罪心理学可诞生的标志是1897年出版的《犯罪心理学》②犯罪: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法惩罚性。③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客观性,理论联系实际,伦理性原则。④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形成,变化规律的一门学科。⑤犯罪心理学上的犯罪人是刑事犯罪意义上的犯罪人。⑥犯罪心理学研究内容:犯罪心理学的基本问题,个体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理论。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⑦犯罪心理学的任务:理论→探索犯罪心理的规律。实践→研究要为揭露,惩治犯罪和改造罪犯提供心理学依据。⑧犯罪心理学研究主要方法→观察法,皮亚杰。调查法、测验法、实验法、案例分析法、个案法。⑨精神分析学派:精神分析是由奥地利的弗洛伊德于19世纪末创立的。⑩弗洛伊德的犯罪观: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本能,人格,罪恶感。犯罪行为的防治→重视法律的作用,提倡运用认同作用和升华作用等方式防治犯罪。11,阿德勒的犯罪观→自卑和超越,对犯罪的防治→三大生活领域:友谊职业爱情。其途径是找出罪犯在儿童时期所遭受的合作障碍,额皮痒他们的社会兴趣,教会他们怎样与人合作。

12、心理防卫机制→五种合理化解释→否认责任、损害、被害者的被害、责难者、高度效忠的群体。防卫机制→合理化作用,投射作用,认同作用。

13、社会学习理论中人类行为的学习途径→观察法和亲历学习。人类行为的自我调节三个过程;自我观察、判断、反应。观察学习的四个过程:注意、保持、动作变现、动机过程。14个体的人格特征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性格与犯罪心理、气质与犯罪心理。气质使犯罪类型打上气质特征的印记,不同气质的人在具体犯罪过程中有不同的特点。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动力特征,主要表现在心理过程的强度、速度、稳定性、灵活性以及指向性上。15犯罪人在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

(一)犯罪前的西农历状态→自我辩解心理、犯罪决议状态、等待犯罪时机的焦虑状态。

(二)犯罪过程中的心理状态

(三)犯罪后的心理状态→情绪表现,行为表现(试探或其他反常行为)

16、犯罪心理的良性转化~~~条件:要产生内部心理矛盾、要有促进犯罪心理良性转化的的动因、要遵循转化规律。~~~类型→渐进型,顿悟型、反复型。17犯罪心理恶性发展的征状→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个人欲望膨胀、反社会心理增强、作案经验更加丰富、犯罪活动向多方向发展。18犯罪心理恶性发展的阶段;定型化、个性化、职业化阶段。19激情犯罪的动机→瞬间动机,既有一定的无意识性,导致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容易产生,导致的犯罪行为结束后,行为人往往会产生后悔的心理。20犯罪心理形成的基本模式:渐进式(典型,常见)突发式、机遇式。21内外机制:从主体吸收客观外界的消极影响到形成犯罪心理的过程和规律是犯罪心理的内化机制。从犯罪心理的整合到发动犯罪行为的过程和规律是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22内化过程的五个阶段:不良的交往与模仿、个体对消极社会信息的选择、形成不健全人格、违法尝试获得体验、犯罪意向萌发。23犯罪情境:侵害对象,现场条件、现场气氛。24人格:一个人的整体精神面貌,极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25犯罪人格:犯罪人格是犯罪人特有的导致其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特征的综合,是一种严重的反社会人格。26犯罪人格特征:犯罪人格的本质是一种反社会人格,具有稳定性与连续性、不等于注定要犯罪的人格、是外显行为与内心心理的统一。27青少年犯罪的身心基础:青少年时期的生理发育特点:形态发育、内分泌变化、生理机能发育。28青少年时期身心矛盾与犯罪的关系→旺盛的精力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兴奋性发育与控制能力低的矛盾、性发育成熟与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29变态心理:变态心理是指行为人的认知,情绪情感、意志活动、个性心理特征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表现出个体辨别能力明显下降的偏离状态。

30变态心理者犯罪的基本特点:犯罪动机。行为特征。犯罪后的一般表现。31人格障碍:是一种人格在结构及功能上明显偏离正常,以致不能行之有效地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的心理行为表现。32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初次犯罪的心理状态:侥幸心理、紧张恐惧心理、悔过心理。累犯的心理特征:强烈的反社会意识、情感意志特征、动机斗争的复杂性。惯犯的心理特征:反社会意识的顽固性、需要结构的畸形化、犯罪习惯自动化。33惯犯的行为特征:犯罪行为的连续性、残忍性、疯狂性、狡诈性。34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方法学路径→描述研究、相关研究、因果研究。35财产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侵占公私财产和牟取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36盗窃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的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37诈骗犯罪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公开以和平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8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或者暴力相威胁,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以致这些权益受到威胁的行为。39杀人犯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40抢劫犯罪是当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人不敢反抗、无法反抗或无力反抗,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41性犯罪是指一切受法律、道德、风尚、习惯及其他社会行为规范所禁止、谴责和惩罚的性行为。42毒品犯罪是指违反进度法规、破坏进度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43计算机犯罪是指非法入侵受国家保护的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44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犯罪心理学12季犯罪心理第12季百科篇2

主编罗大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第一章导论

学习时间:2学时。教学目标:

1、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任务和学习犯罪心理学的意义;

3、了解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原则、方法和发展概况以及本书的体系构思。重点难点:

1、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犯罪心理学的任务。主要内容: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对象

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

(一)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

(二)几个相关概念

1、犯罪和犯罪人。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人,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

2、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1)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包括:知、情、意、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心理状态。

(2)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

(3)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区别:3点

①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具有外显性特征。心理是个黑箱,通过外在的行为来表现内在的心理状态。

②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独立性,犯罪行为具有依存性。有心理不一定有相关的行为,有行为一定有相关的心理依据。

③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为发生在后。(4)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联系:3点①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②了解犯罪心理必先了解犯罪行为。行为是心理的外在表现。③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的状况而定。故意与过失。(5)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一致性:见书上的图。

(6)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不一致情况:①结果不一致。间接故意杀人。②犯罪人本无犯罪动机,只是在只胁迫下不得已实施了犯罪行为,如同学去盗窃。

(三)两个原理

1、犯罪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犯罪心理及结构在一定的内外因的作用下形成后,并非固定不变,它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它的变化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2、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

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矫治罪犯的各种策略、方针和手段的总称。应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以增强犯罪对策的有效性。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两个层次:人、课题)

(一)研究六种人

1、犯罪人。是基本研究对象,指实施了犯罪行为并已由公安部门拘留、逮捕、或是经法院定罪判刑的人。

2、一般违法人。指虽然违反了刑事法律,但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经治安部门发现和处理的人。

两个原因:(1)法律上明显区分,但心理机制上难以区分;(2)犯罪行为大多由一般违法行为演变而来。

3、虞犯。指根据其品性和环境可以预测其有较大可能触犯刑事法律的人,即有犯罪之虞者。包括6种行为不良的人(见p4)。

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易重新犯罪。

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公安、司法部门直接办案人员、被害人和证人。

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监狱的管教人员。

(二)研究的课题(p4—5)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四种)

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于社会科学的综合性学科。犯罪人的生物属性,决定了其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一定的生理机制的作用,故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性质。犯罪人的社会属性,使得犯罪人的行为总是触犯统治阶级利益和危害社会的行为。因而又具有社会学科的性质,故是综合学科。研究犯罪心理需要综合运用哲学、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多种社会科学,则它又是偏重于社会科学。

二、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并非简单拼凑,而是应用心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犯罪学科的基本对象犯罪人的行为依据。

三、犯罪心理学即是一门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在犯罪学科及刑事法学中处于理论学科的地位。而又是应用心理学的体系中一部分。

四、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学科。或然性是哲学上与本然性相对应的范畴。变数多。

第三节犯罪心理学的任务和作用

一、犯罪心理学的任务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基本任务是:

(1)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为指导;(2)应用心理学;

(3)研究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及其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4)为预防犯罪,揭露和惩治犯罪及改造罪犯提供心理科学的依据;

(5)为维护社会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

二、犯罪心理学的作用

1、有助于全面了解犯罪问题

微观上:个体选择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客观环境的作用,个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也在其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宏观上:犯罪现象呈上升或下降趋势,不仅与社会政治、经济、法治方面的环境有关,而且与社会心理环境有密切关系。

2、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根本任务是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维护和保障社会安定。一方面,了解犯罪心理可以采取适当的帮助措施,干扰和破坏影响和诱导犯罪的因素;另一方面,普通人了解犯罪心理学的内容后,可以评定自己的心理状况,避免发生犯罪。

3、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活动的水平

用回溯法来推断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动机、人的性格特征。实施有效的审讯活动。

4、有助于提高发行罪犯的质量。掌握心理,有的放矢。第四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8种)

一、观察法。指有计划、有目的地通过对可能犯罪人或既然犯罪人的言词、表情、动作和行为等外部表现去了解他们的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

1、客观观察法

(1)直接观察法。一是指对可能犯罪人或既然犯罪人在学习、劳动、交往活动过程中的观察,或对有精神疾病的违法犯罪者在临床中的观察。二是指个案法,通过了解某个违法犯罪者生活史或对其未来的生活历程进行追踪观察了解,以研究其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过程的方法。

(2)间接观察法。包括:

①问卷法,是一种通过填写表格、回答问题等形式来分析研究对象心理的方法。关键是问卷设计的科学性;优点:同时对大量的研究对象进行,后对答案进行统计处理和总结,从中发现研究对象的共同心理特点;缺点:是所得材料无法与研究对象的活动和行为加以对照,难以做出质量分析。

②谈话法,是研究者根据事先确定的问题,同研究对象进行谈话以了解其心理活动的方法。优点:交谈时不清楚可当场补充提问。缺点:对研究对象的心理活动的结论只能根据他的回答做出。

③活动产品分析法。通过研究对象的日记、文章、作品、书信、劳动产品等的分析,从中提示其心理活动的方法。

2、自我观察法。内省法,主观法,是通过研究对象自己的陈述来研究其心理活动的一种方法。也分为:

(1)直接观察法。分析研究对象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2)间接观察法。分析研究对象的书信、日记、自传、回忆录。

二、调查法。指研究者为研究违法犯罪人的某些心理问题,直接找有关的人去调查,以了解有关情况并从中提示基心理特点、原因和规律的方法。

调查方式多种多样。要客观,忌主观。

三、实验法。是研究者有意控制某些条件,促使研究对象发生一定的心理现象,以研究某些心理活动的规律的活动。

四、心理测验法。智力测验法测验智商、人格量表测量人格特征。

五、归因法。是探讨犯罪人犯罪行为原因与分析因果关系的方法,也就是从犯罪行为回溯推论犯罪行为原因的方法。包括三个方面:

(1)犯罪心理的归因,即把犯罪心理的产生归结为什么原因。(2)犯罪行为的归因,即根据犯罪人的行为和外在表现推测其心理活动。

(3)对犯罪人未来行为的预测,即根据犯罪人过去的行为表现,预测其今后有关情境中产生什么行为。

六、案例分析法。是选择具有研究价值的各类案件,进行心理分析,从中找出不同类型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的规律。

这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其关键在于案件的典型性,要得出有价值的结论。

七、经验总结法。是研究者应用心理学的原理去总结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部门的实际工作者与犯罪作斗争及矫治罪犯的丰富经验,从中得出科学结论的方法。

八、数量统计分析法。是的搜集和处理研究资料时进行宣分析的方法。

犯罪人的心理过程、个性心理、心理状态及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变化过程中,既有质的特点,又有量的特征。

第五节犯罪心理学发展概况

一、西方犯罪心理学发展概况

(一)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犯罪心理学与犯罪本是一家。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于19世纪后期,在20世纪2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

1、犯罪心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

经济发展,犯罪增多,资本家采取非法手段。——背景19世纪自然科学有了很大的进步,19世纪70年代,心理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特别是德国生物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冯特于1879年在莱比锡大学创办了世界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开始用科学实验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从而诞生了现代心理学。为人们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进行系统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2、犯罪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犯罪心理学产生于两个源流:(1)作为理论学科的犯罪心理学的源流。(2)作为应用学科的犯罪心理学的源流。

(二)当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研究概况当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研究涉及的主要领域:

1、犯罪原因。

2、犯罪动机。

3、犯罪决策。

4、犯罪预测。

5、少年犯罪心理学。

6、犯罪精神病理学。

二、我国古代犯罪心理学思想

(一)关于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论述

1、社会经济与犯罪心理。

2、人性与犯罪心理。

3、后天习俗与犯罪心理。(讨论)

(二)关于犯罪心理预防的思想

1、身教胜于言教。

2、重视家庭预防的功能、社会交往的预防功能、早期教育的预防功能。

3、重视刑罚和教化的心理预防功能。

4、修身自强。

(三)关于审判心理的论述

1、注意在讯问中观察被讯问人的心理反应。

2、强调严格按照犯罪者的主观心理状况定罪量刑。

3、司法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

三、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现状

第六节本书的体系构思(p20)

犯罪心理学12季犯罪心理第12季百科

从犯罪心理的角度浅谈大学生犯罪的预防

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材料类

年级:11级

姓名:马健

学号:119024484

【摘要】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任何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学生也不例外。本文通过对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因素的分析,提出一些预防大学生形成违法犯罪心理的对策,以期达到控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目的。【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分析;预防

人的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所以,实施行为的客观情况总是表现着人的一定的心理态度。犯罪活动也是一样,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无不受行为人主观意识的支配,否则就不称其为犯罪。这就说明,任何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支配下完成的,大学生违法犯罪也不例外。

一、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

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形成的因素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主体因素和主体外因素两大类:

(一)主体因素

1、个体的心理因素

指个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的不良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因素和性格结构中的不良因素。犯罪行为人通过这些不良心理因素,积极地吸收主体外的不良因素,从而内化为犯罪心理。

2、个体的不良行为因素

指违法犯罪人原有的不良行为特点。不良行为是在不良的心理支配下发生的。根据反馈原理,不良行为如果得逞,会反作用于不良心理结构,使不良心理结构得到加强和发展,恶性发展的趋势之一就是形成犯罪心理结构。

(二)主体外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

(1)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水平还比较低,有些地方人民的生活水平还较差。违法犯罪大学生片面地看重社会上的诸如收入差距、分配不公、贪污腐败、不正之风等消极因素,致使他们产生金钱能改变一切、权力能支配一切等错误思想。

(2)随着对外开放,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没落、低级趣味的东西也随之而入,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严重地侵蚀和毒害了一些大学生的心灵,成为诱发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3)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以及有些政府机关对社会丑恶现象打击不力,也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

2、家庭环境因素。

(1)家庭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养成他们任性、自私和对物质的强烈占有欲。也有的家庭对子女的教育采取粗暴简单的方式,使其在心理上潜藏着粗野、好斗、对立的不良情绪,这些都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不良的影响。

(2)家庭关系不和、父母离异、或是家庭成员有恶习,都影响了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3、学校环境因素。

(1)有些高校只重视对大学生的知识传授,而忽视了思想品德教育,使部分大学生形成了不正常的道德观、人生观、理想观。

(2)有些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形式单

一、内容枯燥、流于形式,造成部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较低。(3)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到位,有时虽然挂了一个心理咨询与教育的招牌,但流于形式、根本不能疏导大学生的心理障碍,化解心理疾患。

(4)校园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文化娱乐活动多年不变、品味较低,根本引不起大学生的兴趣,不能把大学生从一些不健康的活动中吸引过来,不能消除他们的生理、心理疲劳。

(5)有些高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还存在漏洞,对学生管理不严,赏罚不明,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6)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强,没有形成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致使一些不良现象在学校里还有生存之地。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的预防

犯罪心理预防,是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诱发犯罪的心理因素和条件,防止个体形成犯罪心理结构以及发生犯罪行为。

(一)主体外因素的预防

1、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和风气

(1)政府应当在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保证各项政策的稳定性,坚定不移地进行反腐倡廉工作,使人们生活在安定的政治环境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经济环境中,防止大学生形成信仰型犯罪心理、物欲型犯罪心理。

(2)净化文化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禁止传播并取缔各种诲淫诲盗和宣传暴力的读物及视听材料,防止大学生萌生性犯罪和盗窃、抢劫的犯罪心理。

(3)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

2、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

(1)开展道德教育,增强道德意识。培养青年大学生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必须在社会活动和集体生活中进行,大学生在接受外界影响的同时也给予外界以影响,在这过程中,逐渐地使个体的言论、情感、行为等方面同化于社会上正确的舆论。因此,从道德方面预防犯罪,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和积极因素,针对大学生的特殊情况,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使他们分清丑与美和善与恶。要使他们生活在道德舆论与榜样行为的力量较强的集体中,以增强积极的影响,削弱消极的因素。

(2)开展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对大学生进行知识传授的同时,不能忽视法制教育,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可以通过开设法律课、讲座、橱窗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在法制教育中,要从诱发因素抓起,从不良心理需要抓起,教育大学生自觉纠正和防止个人需求中的不合理倾向,变不正常的心理需求为合理、高尚的需要。(3)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学校各部门、领导、老师都要重视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要做大学生的朋友,缩小师生之间的心理差距,增进理解与沟通,消除逆反心理。

(4)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大学生一般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的成长过程,社会阅历较浅,加上是同时代青年中的佼佼者,优越感强烈,往往难以承受挫折的打击,所以很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挫折教育,要使他们认识到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从失败中重新站起来的勇气与力量,要用自信去迎接人生中的坎坷。

(5)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学校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把维持校园良好秩序与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作为一项大事来抓,以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要加强对校内商业摊点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杜绝”黄、赌、毒“,对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做到防患于未然。

3、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是培养子女个性品质的基础,家长的道德品行对子女的榜样力量是巨大而深刻的。作为学生家长,除了给子女好榜样外,还应积极配合社会、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既要关心子女在校的生活、学习,也应该与学校、老师密切配合,加强对子女的品德教育,不能认为只要成绩好就行了。要多与子女谈心,重视他们的心理、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化解。要营造一个充满爱的家庭氛围,使子女充分享受到爱的温暖。但爱要适度,不能溺爱。对于违法的大学生,家长要进行跟踪教育,帮助他们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消除他们的尚未稳固的犯罪心理结构。

(二)主体因素的预防

主体因素预防,就是要加强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的监督,使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文化素养,能够有效地防御外界不良因素的侵蚀。主体因素的预防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自我预防原则。如何维护和保持心理健康,以及出现心理失调时怎样恢复心理平衡,是个体进行犯罪心理自我预防的一个重要方面。

2、防微杜渐原则。一是个体要进行犯罪心理的自我预防,避免做那些极微小的损人利已之事,如果曾有过这样的行为,就应警惕不再犯类似错误,防止积小过为大过;二是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切实关心大学生的成长,对他们的错误应当及时指出,并进行正确的引导。

3、持之以恒原则。一是进行自我预防的大学生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防止自己产生不良的心理品质,不能时松时紧,短时的放松即有可能让有毒病因乘虚而入;二是家长和老师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引导应常抓不懈,防止因一时的疏忽而酿成终身的痛苦。因为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完全固定,易接受新鲜事物,而且对事物的辨别力低,优劣难分。

4、导之以行原则。即引导大学生把对道德和法制的认识、情感变成行动,在活动和交往中,不断消除不良的行为习惯,养成和巩固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和锻炼做好事而不做坏事、坚持正确方向的意志力。只有当良好的品质转变成经常自觉的行为习惯时,犯罪的心理预防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如果只是心中所想,不能落实到实际,那么对社会规范的遵守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犯罪心理学12季犯罪心理第12季百科篇4

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一.报告撰写人

林国锦法学院法学专业102班

二.前言

针对目前的社会消费状况,我们在广西大学的学生范围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目的在于了解当前社会消费与维权的现状以及大学生维权消费意识的现状。

调查的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5日广西大学

调查的对象:法学专业11人、以及非法学专业的动物医学11人、工业设计11人、其他专业的5人。

本次调查的问卷回收方面遗失2份。

本次调查的对象的选择是随机的,由于准备不足因而还存在很多的缺陷,比如问题的列举不全,考虑问题的深度等,都需要以此作为借鉴,下次改进。

三.报告正文

㈠大学生对消费维权的整体主观印象

所谓的整体印象是从对相关的法律、维权热线、享有的权利、对维权组织等的熟悉和了解程度。

涉及的题目有:1.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熟悉吗?答案有两个选项:a熟悉b不熟悉。在这个问题当中,我们收集的调查情况是:法学专业中有3人选a,有7人选b;在非法学的专业中有21人选b,其余收集不详。2.您知道作为消费者可以享有那些权利吗?这是一道文字做答题,调查收集的结果是几乎没有人填写。3.您知道消费者维权的热线电话吗?答案是两个选项:a知道b不知道,调查的结果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中有一半选择知道,为6人,而非法学的则是19人;

4.您对校内外的相应的维权组织有多少的了解?本题中有四个选项:a有产生实际的帮助,b有,只是宣传c有,形同虚设d没有;我们收集的调查结果如下:在法学专业中,选择a的1人,选b的有4人,选c的有5人,选d的1人;在非法学专业中,选b的7人,选c的12人,选d的8人,a选项则没有人选。

个人对以上的调查的分析如下:首先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部法律的了解程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的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熟悉的,即使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给出的答卷也是让人难以置信的。这部法律从颁布至今已有7年时间,对它的不了解是出于消费者个人的因素还是国家方面的宣传不到位?这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它也将是我们下一个调查的课题之一。对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答卷也是比较失望的,学生们难道真的不知道自己享有的种种权利吗?假如是真的不知道,那他们在消费时是否渴望拥有这样的权利?还是说这种权利从来就没有实现过,以至于让我们根本就忽视了它的存在?对于大学生对校内外的维权组织的了解程度方面,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站在b、c的选项这边,非法学的情况也如此,为什么大部分的学生会对这样一种定性是为消费者服务的组织却没有更详细的了解?难道说他们很少遇到侵权的事例?还是说自身觉得他们是没有任何的益处的、?或者是这些组织自身的因素而没有让我们更好的去了解它们?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国家来说,这是一项为人民谋利益的大事,对社会组织来【WWW.PAOMIAN.NET】说,这是一项对社会发展的有意的事。对消费者来说,更是保护自我的盾牌,但现在的调查的结果显示,对于这项事业的整体印象却没有得到和他实质意义符合的崇高,反而是不为消费者问津的路边草。这是为什么?每年的“3.15”消费者维权日或许有很多的人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即使听到说了,也会认为是商家打广告的作秀?

㈡大学生受到侵权的场合、时间和频率及程度

涉及的相关的问题有:1.您认为在日常的消费中,哪方面的消费容易受到侵害?本题的选项有:a耐用品b非耐用品c奢侈品d服务这道题的分类我们主要考虑了男女性的区别,故有如下的统计:男性中选b的有5人,选c的3人,选d的5人,选a的2人,其他的调查不详;女性中选a的6人,选b的10人,选c的2人,选d的5人。选项中在购买奢侈品方面的较少,反映购买奢侈品的机会较少;男性中b、d两个选项的人居多,而女性中c项的较多,反映出男女性在消费方面的差异。同样这种差异。是否会出现在有关消费的维权方面呢?是我们值得探讨的问题。2.在消费时,权益被侵害的地点较多的发生在?本题的选项有:

a校内b校外。本题中选b的为31人,选a的为8人,可见大多数的同学被侵权的场合发生在校外,这个问题主要是调查场合的不同是否会对侵权的发生率存在影响,从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得出,这种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至于被侵权的频率如何呢?本次调查中没有列入,这是个相当大的遗憾,这个对了解社会消费的现状和消费者发生被侵权的态度的了解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但调查时欠疏忽,所以将会成为下次调查的重点。

㈢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受到侵权时的态度

涉及的相关问题有:1.据您的了解,身边的同学的权益被侵害后,维护自己权利的人吗?本题的选项有:a超半数能主动去维护b少于一半c少数d仅是抱怨,调查的结果如下:男性中有11人选择了c,选d的为6人;在女性中,选

b的2人,选c的为13人,选d的6人。首先我们是对男女性在对待受到侵权时的态度是否会存在差异进行了考虑,结果比较相近,我们无法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在维权方面,男的要比女的积极;同时,我们也按照法学与非法学的专业差别,进行了比较:法学专业中,选b的1人,选c的6人,选d的5人;在非法学专业中,选b的7人,选c的20人,选d的7人,可见法学专业的选c的比例占一半,在非法学专业中这个比例更高达到了70%。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学专业的学生在维权方面的积极性较高是因为和其专业有关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在此支持这样的观点。毕竟学习过相关的法律,法律素养会有别于普通人,这样的目的是在于强调学习法律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才可以用法。㈣大学生受到侵权时采取的方法

涉及的题目有:您所了解的赔偿途径有?题目的选项为:a诉讼、提请仲裁b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c与经营者协商或投诉给厂家d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法学专业的调查如下:选a的有4人,选b的4人,选c的10人,选d的4人;非法学专业的如下:选a的8人,选b的9人,选c的18人,选d的14人。调查的结果就是选c的在这两类分类中都占了很大的比例,分别为45%和39%。大部分的同学选择了直接的与经营者协商调解或者投诉给厂家,这反映了:这种方法是最快的,相对来说不复杂的符合学生维权的途径;其次,这钟方法同时反映了学生的维权的意识相对高的。这样的结果,在法学和是否是法学的分类,意义不明显。㈤大学生对于提高维权意识的建议和看法

涉及的题目是:您认为应当如何去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选项为:a自主学习b外界的组织和校方的培训。在这道题中,选a的人数为11人,选b的是26人。大多数的同学选择了希望通过外界的帮助去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同时

也从侧面反应出,当今外界对于增强大学生维权意识方面存在某种缺陷,具体是怎样的缺陷?宣传不够,还是具体的路径不可行?或者根本就没有真真正正去做好本该属于自己的工作,这些都是需要社会各界去反省的。毕竟在这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中,真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才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对于选a的同学,我们可以肯定他们对于增强自我维权意识的积极性的态度,只有内心有这种希望通过自我学习进而达到增强维权意识的想法,才可能成为他们前进的动力。

㈥总结

从本次的调查可以看出,主要的是,大学生维权意识的薄弱是不争的事实。其次是社会对于维权的保护和支持还没有达到一个很好的境界。这些都是可以从上面的分析中看得出的。当然,消费的维权不是大学生自己的事,也不是社会组织本身单方面的努力可以做好的,这需要两者的相互配合才行。从另一个角度解读,社会组织在消费维权的作用上往往是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是外在的条件,而真正的主导是消费者本身,他们在维权的迫切性方面有更高的期待,所以主要矛盾在于消费者本身。

如何唤醒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如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并且为他们提供一条可以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的途径,这才是我们调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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