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故事书叫《甜甜的巧克力》。这本故事书就像爪子一样紧紧的把我抓住了。
那里有一个小故事,讲述了笨狼帮他的好朋友做事而得到了一块甜甜的巧克力。
有一次笨狼、小羊、狐狸去兔大婶家的院子里玩过家家,当他们到那里的时候看到胖熊他们把兔大婶家的院子扔的到处都是吃剩的苹果。于是笨狼就赶快带着同伴们帮兔大婶把院子打扫干净。兔大婶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于是兔大婶就到胖熊妈妈那里跟他讲,之后胖熊就被大打了一顿。相反的笨狼他们就得到了大家的表扬,而且兔大婶还拿出甜甜的.巧克力,把笨狼的口袋塞得满满的。胖熊他们就馋的直流口水。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这个故事中乐于助人是一件好事,乱扔垃圾是一件坏事。我就拿这篇故事来说吧,你看!笨狼帮助别人把院子扫干净去却得到一块巧克力,相反胖熊乱扔垃圾被妈妈打了一顿。你们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笨狼帮人家把院子打扫干净,而胖熊乱扔垃圾被妈妈打了一顿。所以,我希望每一个人在生活中能多做一些好好事,不要做坏事。
我看过很多书,比如:《淘气包马小跳》、《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次,鲁滨孙坐船去航行,但是途中遇到大风把他们的船给掀翻了,所有同伴都溺水身亡了,唯独他被海浪给冲上了一个荒岛。他心想:在这种地方怎么活得下去呢?第二天,他看见了一群土人,他们残杀动物,吃死人的肉。鲁滨孙为了逃生,他设下陷阱把土人引来,然后不断地给他的枪装子弹,接着又用他的刀与土人拼搏,最终他把土人都消灭了。不久后,鲁滨孙还救了和认识了一个朋友,鲁滨孙为他取名叫“星期五”,他们在那里生活了几年。有一天,他们看见了一艘船,水手们把船长给绑了。于是,鲁滨孙和星期五一起把船长给解救了,结果船长答应把他们送回了英国。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仅知道了鲁滨孙这个人非常勇敢、聪明,不怕困难,而且还明白了人在危险中,只能依靠自己的智慧头脑才能险中逃生。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这本书呢?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因此,从我识字起,就开始看课外书了,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是妈妈从书店来的,我非常喜欢它。
拿起这本书你会看到封面上有3个醒目的大字《西游记》是吴承恩编著,由湖南少年出版出版的。封面上的.图案是一个三头六臂的孙悟空穿着金袍拿着三根金箍棒。
这本书里描写的是孙悟空保护唐三藏去西天取经的事。在那漫长的路上孙悟空遇见了很多妖怪如:黑风怪、白骨精、黄袍怪……孙悟空打败了许许多多的妖怪,护送唐三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爱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让她越来越丰富的营养,哺育每一个追求知识的人。知识是无止境的我,读书是没有尽头的,让书陪伴你我走向更高的境界,陪伴你我勇往直前,找到通向成功的路……
阅读,对我来说是顶级的享受,在繁忙之余静下心读一本书,能让疲乏的身体和心灵感到舒畅。我喜欢在睡觉前“翻书”,虽然每次看的页数不多,但日积月累“翻”过的书也蛮多的。
其中最喜欢的是——妈妈带我闯天涯,它也是我用自己的钱买下的第一本小说。它让我好期待每次睡前与它共度的时刻,我的心情跟着它开怀大笑或暗自神伤,彷佛自己就是主角一样。
书中的主角迪姬,每年生日都会收到妈妈从世界的某个角落寄来的包裹,但在她的第十二个生日,竟然没有收到妈妈的祝福,反而出现了一位开着破烂货车的女人,这个人就是她的妈妈。她趁着迪姬的`爸爸还在熟睡时,把迪姬拐跑了,就此展开了冒险。在这次的冒险中迪姬结交了许多朋友,也更了解了她的妈妈还有她自己。虽然结束冒险后她的妈妈并没有选择留下来,但经过这次的冒险迪姬学会了勇敢的选择、勇敢的改变,并且更喜爱这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虚构世界对真实人生的巨大影响力,也在书中挖掘出无尽的知识与经历了不同的人生风景。如果你的母亲在身边,请记得珍惜与孝顺她;如果你的母亲不在身旁,请永远记得她爱你。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阅读是我们生活的调味料,他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丰富,从书中我们可看见古人的智慧、丰富的想象力以及对未来的期许。书籍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
我非常喜欢一本名为《花朵小语》的书,这是一本激励人心的书,每一篇的篇幅都相当短小,但每一句话都引发人的省思。这本书的作者──花朵经常使用“亲爱的,……”这种语气让读者有种亲切感,作者亦如良师益友,一句句的叮咛都是真切的为我们好。他也常常使用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如:使用花的绽放与凋谢,来形容人的生活不可能一直顺畅无比,会有许多的低潮,而正是因为低潮的映衬,才凸显了顺境的美好。每当我心情不好时,我会随意的翻这本书,看到里面的`文字,好像心里突然充满了力量,对抗挫折的力量!
读书的好处多于坏处,他绝对可以让我们暂时忘却现实的烦恼,放飞在书中世界,好像我们的背后长出了翅膀,飞向书中的奇妙,手边正好躺着一本书的你,不妨拿起来读一读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朱德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在二年级的暑假里,一个炎炎夏日中,我手中正捧着一本对我来说极为厚重的书─哈利波特。当时,我一页接着一页;纸张快速的翻动着;眼睛再一排一排的文字中,来回穿梭,仔细浏览。当然,我的大脑也随着我的速度,马不停蹄的运转,整理其中含意,也同时思索着字字句句的奥秘。
这一看下去,不得了啦!我就彷佛着了魔似的;茶不思,饭不想,怎么也停不下来。若世界上有一个疯狂的舞者,夜以继日─从早跳到晚;那我就是一个疯狂的读者,日夜不停─从早看到晚,从不歇息。因此说我神魂颠倒,进入亢奋状态,可是一点也不为过。
在书中的魔法世界里,不论是任何巫师、女巫,甚至任何一个咒语,都深深的令我着迷不已。每一个角色,每一个物品都紧紧的吸引着我,彷佛一个大型磁铁贴着我,怎么也拔不开。这一切的`魔法事物各个都令我向往,紧凑悬疑的情节,看了无不心跳加快,一看再看,也毫不厌烦。
神不知,鬼不觉的,我迷上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魔法故事,当我神游其中时,可说是浑然忘我,是一本值的你一再回味的好书喔!
从小到大,我看过的书不知多少,而我喜欢的书也不少,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只有那么一本,这书叫做《再见,小狗朋友》内容是一个小男孩为了一只心爱的狗过世了,而他因此茶不思、饭不想,父母都很担心他,直到他的一位朋友来找他,并且跟他谈心,才让他走出这悲伤的心情。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绘本,可能对一般人来说,它没什么,但是里面却有着我以前快乐的回忆。还记得,他是我开始学说话后,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一拆开,我就很兴奋的要求我的'父母读给我听,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要在睡前听一遍,才得以入睡,之后,我的父母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如何读,这种天伦之乐,真是羡煞旁人啊!
现在,上了四年级,因为上课的原因,一个星期可能翻不到一次,所以上面可能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知何时才可以再次看到那充满着童年回忆的绘本。
这本书不但是我的生日礼物,更是充满回忆的宝藏,这一本小小的绘本,在我心中,将是永远的第一重要,没有任何事可以赢过它,我发誓,我一定会把这宝物找出来细细品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魔戒》,他是一部超长篇小说。一共分三部曲:《魔戒现身》、《双城奇谋》和《王者再临》,共计约120万字!这对于一般人来说要把它读完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我这种做事常常三心二意,半途而废的人来说,那是多大的困难啊!
可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好像越看越津津有味,不再那么哈欠连连,最终,就连我也身陷其境。
《魔戒》的简介就十分吸引人: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他就是黑暗魔君铸造的'至尊魔戒。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火山口销毁,一路上困难重重。
读了这简介,你是不是也想读这本书呢?我也是。作者用了很多生动、巧妙的语言,风趣、幽默的语言,让你忍不住“噗哧”一笑。这本书的画面感很强,场面切换得十分惊妙。当你非常急迫地想知道后来怎么样的时候,场景又切换到了别的地方。
《魔戒》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写得很好——“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镜暗影伏”这句话深深回荡在我的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