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作文网

证券市场线的优缺点(6篇)

时间: 2025-09-19 栏目:实用范文

证券市场线的优缺点篇1

1.1业务结构不合理,过于依赖传统业务从上述中美对比分析来看,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不够合理,过度依赖证券经纪、自营和承销等传统业务,对于兼并收购、财务顾问等新兴业务发展不充分。海通证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投资银行三项占总营业收入的68.2%,存在业务结构失衡,对证券经纪的依赖程度过高。相比较而言,高盛公司的业务结构则相对均衡一些,各项业务齐头并进,尤其是在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方面分别占到12%,比海通证券等国内券商高出许多。另外在投资银行业务上,国内券商的承销占比较高,而高盛则在财务顾问、承销业务、并购重组上取得协调发展。

1.2主营业务相互影响大,经营风险不能分散证券经纪、自营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之间关联性高,容易同向波动。当市场行情好时,一级市场上企业融资活跃,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好;二级市场交易也活跃,经纪佣金收入也好;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收益也相应较好。反之,当市场行情不好时,三项业务收入同时急剧萎缩。从海通证券近几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来看,营收和利润受股市行情影响非常显著,所以,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受外部环境影响巨大,收益的稳定性较差,当市场行情不佳时,同时对公司的营收和利润会造成较大的冲击,导致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

1.3行业集中度较低,同质化竞争激烈截至2013年底,我国115家证券公司的总资产为2.08万亿元,净资产为7538.55亿元,我国证券公司的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不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有待提升。截至2013年底,海通证券公司总资产为1290.18亿元,净资产603.11亿元,均位列全国第二,而截至2011年6月30日,高盛公司的总资产为9,370亿美元,是我国全部证券公司资产总额的近三倍。我国证券公司在业务创新上乏力,企业间同质化竞争现象严峻,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在最近十几年获得了迅速发展,比如2012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数量达到2494家,相比1996年实现了6倍的快速增长,但由于证券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增长,而新业务发展不足,导致经纪业务和承销业务面临严重的同质竞争,企业间对于客户资源的争夺异常激烈,对于行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造成了一定冲击。

1.4证券公司缺乏专业人才,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证券行业发展很快,但是相应专业的研究和服务人员则配备不足,且专业能力有较大欠缺,一方面是证券公司不能基于客户需求有效进行业务创新,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导致行业对于客户的吸引力降低;另一方面,在粗放增长和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许多公司往往在吸引客户开户入市以后,采取较为粗放式的管理,形成了繁荣的假象,并使客户对证券行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印象,对证券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展对策

近几年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增加了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认知和认可,互联网金融以其低成本、高便利、即时响应、深度互动等特点为证券业务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在此过程中证券公司需要做出调整,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积极促进业务发展。

2.1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业务创新,加强客户沟通创新业务是国外证券公司提升服务能力和盈利水平的重要支撑,美国的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创新业务发展和传统业务协调发展,为美国证券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国外证券行业的发展历史规律来看,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成熟,资产管理业务需求不断增长,其在业务结构中的占比会逐步提升。在今后一段时期,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步增长,公司和家庭资产管理需求会不断增长,证券公司在提高投资倾向,优化资金配置效率方面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了能够适应这种需求,各证券公司应加强研究工作,有效利用互联网这个高效的载体,借助于大数据分析,以互联网思维做引导,积极探索和创新业务形式,推出更好契合客户需求的各项增值业务,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为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以及兼并重组等新型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2.2加强行业整合,优化线上线下融合布局中国证监会对于业务开展有着相应的准入限制,业务开展能力需要和资本规模相匹配。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和它的整体运作能力,抵御风险能力有着较强的联系。我国证券市场环境在开放性、透明性方面不断完善,企业要在这个环境下谋求竞争力的提升,必然要涉及到如何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问题。在政府层面,对我国各行业的做大做强,优化行业资源配置,适度提高行业集中度给予一定的期望。证券公司应该积极依据政策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积极利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并购重组机遇,通过资本化的运作,增强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行业的集中度,打造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一批优秀证券公司。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的布局扩张方式需要做出调整,不能单纯注重营业网点的数量,而是应该做好线上线下布局的融合,更好发挥两者的协同优势,因此应该加强对于网点布局的统筹,一方面使网点的辐射能力得到强化,并借此弥补互联网服务的不足之处,另一方面加强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服务能力,有效降低客户服务成本,并实现高效、即时、深度、优质的服务。

2.3提升网络化服务能力,实施差异化竞争近些年来,互联网普及率的稳步、快速提升和智能移动终端的快速发展,为网络化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作为投资者重要交易形式和信息获取渠道,将在营销中展现出更重要的价值,尤其是手机等移动终端使企业的服务更加便捷的到达用户。证券公司应该不断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并注重体验营销在证券营销中的应用,利用网络和通讯技术提升客户的使用体验,提升企业为顾客创造的服务价值,并借此做好客户开发和成交促进工作。各证券公司应该借助网络服务能力,紧密结合自身条件,认真筹划如何进行差异化战略,证券公司需要针对客户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不断挖掘业务增长空间,增强自身在业务经营上的特色,凸显自己的业务定位,树立自己的业务品牌,形成各具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证券市场线的优缺点篇2

不管怎样,近年来,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缓慢是其既定事实,而造成这一现象,竞争对手强大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是,监管过于严格、产品结构单一、渠道较少、人才匮乏是导致其发展缓慢更主要的原因。(一)产品结构单一,产品风险较高目前券商的理财产品结构单一,大多投资于股票市场中,风险相对较高。由于近两年股市持续低迷,券商理财产品吸引力也随之大幅下降。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理财产品投资领域更为广阔,且产品风险有明显的层次感。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其中既包含低风险的货币市场产品,也涵盖以债券、票据、信贷资产组成的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而在客户有需求时,也会为客户提供风险相对较高的股票、汇率、商品、衍生品等结构化产品。(二)渠道较少,专业人员缺乏过去几年,证券业的发展基础得以夯实,但总体规模小,网点少,对金融体系影响力弱。尽管近两年来券商营业部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扩张,但证券公司网点数仍不足5000家,仅为银行网点的10%左右。另一方面,虽然证券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的产品设计及研发人员,然其营业部的财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这也是其无法掩盖的一个劣势。虽然目前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队伍已经初步建立,但整个队伍的专业素质不足,职业素养良莠不齐,财富管理所需要的理财知识也相对缺乏,给客户的感觉更大程度上是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而非专业的理财服务人员。(三)审批环节过多不管是在财富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上,还是销售资格准入方面,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证券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均存在监管过于严厉的现象。第一,相比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备案制,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的发行仍采取审核制,这无疑限制了券商资产管理规模,不利于丰富券商资产管理产品的品种。第二,券商营业部目前仅允许销售某些类别的理财产品,这也使券商营业部无法转型为产品线齐全的财富管理中心。第三,目前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仍无法参与申购券商理财产品,这也是券商系理财产品迟迟无法做大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还存在理财产品投资主办人更迭频繁、账户设置繁杂等缺陷。这些缺陷有的是由于行业客观发展所致,短期内很难得到根本改善;有些则是券商自身业务设置不合理所致,可以通过业务创新加以改善。

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对策

面对各类经营的竞争与挑战,证券公司可以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使其财富管理业务得到更好的发展;而关键就在于立足于自身优势,将投资顾问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结合起来,在为客户进行投资咨询的同时,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另外,证券公司还可以在客户细分、完善产品线、培养专业人才上做出更多的努力。(一)以客户细分为基础,推动服务方式转型客户细分,是指企业在明确的战略业务模式和特定的市场中,根据客户的属性、行为、需求、偏好以及价值等因素对客户进行分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和销售模式。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进行客户细分不仅有利于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也有助于券商充分了解自己的目标市场,为券商服务资源分配提供依据。另外,按客户风险偏好及承受能力进行的细分,还有助于证券公司将适合的产品营销给适合的客户,避免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投资高风险产品。总之,客户细分有助于证券公司更深入的了解客户喜好,针对目标市场设计出更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满意度。(二)完善账户管理体系,健全券商理财账户功能目前,由于监管的需要,券商的理财账户无法跨省进行运作。面对规模日渐增大的流动人口趋势,一省一账户的特点严重限制了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在完善账户管理体系方面,可以将各省的理财账户进行融合,方便客户的资金流动与管理。另一方面,在健全券商理财账户功能上,可以设立独立理财账户。独立理财账户不仅可以制定个性化的投资策略,还可以在一个理财账户上集合多种金融功能。以1977年美林证券与一家美国地方银行合作推出的著名的现金管理账户(CMA)为例,该理财产品就把银行的支票结算账户功能和证券投资增值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将独立理财账户的理念应用于财富管理上,对于同一个客户,使用同一个账户,进行各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抑或是设计个性化的投资组合。这种做法不仅可以方便客户,节约成本,也可以让财富管理专业人员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配置客户资产,以获取更高的回报。(三)理财产品创新,完善券商资管产品线商业银行之所以在财富管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其理财产品线完整。因此,券商应加速推出不同风险类别的产品,形成不同风险收益配比的完整产品线。根据其风险,可以将理财产品分成六大类。第一类是货币市场相关类产品。这一类别的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的短期有价证券,并旨在为客户提供流动性管理,其收益虽低,但优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即资金安全性高。第二类是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这一类产品的风险较低,但也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收益。通过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的产品与工具,可以为客户提供固定收益类投资渠道。第三类是股票类投资产品。股票类投资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但从长期看上涨潜力巨大,是目前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主流产品。第四类是衍生品、程序化交易品以及另类投资产品。以程序化交易产品为例,在2011年相对较差的市场情况下,绝大多数以套利、对冲为交易手段的程序化交易产品仍取得了绝对收益。随着商品期货有可能向券商财富管理业务开放,更多的基于期货和现货之间、不同合约的或品种之间的交易策略将得到广泛应用,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低风险稳定收益品种。第五类是融资融券类理财产品。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投资者既能做多,也能做空,不但多了一个投资选择以营利的机会,而且还能适当规避风险。随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逐步发展,融资融券类理财产品也将成为券商理财产品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一类是为满足客户特殊需求所设计的理财产品。针对高净值客户,可以根据其独特的风险收益偏好来设计个性化的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同时,实现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收益。(四)完善券商业务资格管理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受到政府高度管制的市场,证券市场的结构和发展速度受政府影响,券商业务资格的取得需要政府的批准,服务价格也受到政府的管制。另外,金融产品的创设要由政府核准,即使是证券市场的行情走势也会受到政府的影响。券商从事各种业务时,例如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都需要取得政府的准入资格。从历史角度来看,券商各种业务正是靠政府设置的高行业壁垒、高服务收费而得到迅速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发展券商的财富管理业务,就亟需完善商业资格管理,设立财富管理业务资格认证。(五)加强培训,打造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专业人才除了以上谈到的这四点外,券商还需要加快打造财富管理专业人员的步伐。财富管理是一项高技术、高智能的知识密集型业务,具有及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特点,这就需要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敢于竞争、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作后盾。因此,加强培训,打造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专业人才团队是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的竞争力所在。应当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精英员工,进行保险、股票、基金、税收、法律等经济金融专业知识的强化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证券业务,同时具备各种投资市场知识,懂得营销技巧,又通晓客户心理的高素质理财管理队伍,为不同消费习惯、不同文化背景的各类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证券市场线的优缺点篇3

>>新一轮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中国资产证券化现状与前景分析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状况分析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实施的意义及前景分析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新一轮农业谈判关税配额的争议及中国的立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及中国因素新一轮温州金融改革的动因分析新一轮动荡期的埃及局势分析新一轮债转股的利益博弈分析资产证券化:机理、效应及前景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中国的借鉴中国资产证券化的演变进程、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政策性建议中国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可能性分析中国期刊业面临的新一轮调整及趋势中国与美欧知识产权合作的进展、挑战及前景分析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瓶颈及模式探究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问题及对策中、韩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比较分析常见问题解答当前所在位置:l.可见,一方面,我国的广义货币供应量和存款余额超过了100万亿元,居民与企业贷款余额超过了70万亿元,分别约为GDP的2倍和1.5倍,无论从历史纵向比较,还是与其他国家进行横向比较,都居世界第一位。我国如此大的货币发行量和信贷规模,已经呈现出严重信贷泡沫和流动性泛滥态势,被国外研究机构视为中国主要的金融潜在风险。然而,另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各部门都普遍感到资金紧缺,甚至2013年6月底我国金融市场一度出现“钱荒”的现象。这种反常现象,在金融市场上还表现出货币数量指标与价格指标严重的背离。从理论上分析,货币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决定了货币资金的均衡价格,包括对内价格(利率)和对外价格(汇率)。而我国的货币供给存量在不断持续增加的同时,货币价格指标(利率和汇率)却不断走高,出现严重的背离现象。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2年数据显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数据库,2013年10月23日,.为了改变目前我国融资结构失衡的局面,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我国金融体系走向成熟的标志。而金融市场的发展实践和历史演变轨迹表明,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是改善融资结构失衡,促进货币市场、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金融市场协调发展,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的重要举措。

四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2008年以来,我国政府为应对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影响,出台了4万亿的刺激计划,同时放松银根,扩张银行信贷,导致银行信贷规模激增。2009年当年社会融资规模比上年增长近一倍,银行信贷占GDP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造成企业和地方政府负债率高企,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威胁增大的后果。尽管后来采取各种监管措施,放缓了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增速,但是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为代表的融资主体资金需求强度不减,这反而导致了影子银行的兴起。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6月底正规金融体系理财产品已高达9.85万亿元。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和业务与正规金融体系盘根错节,邓海清、胡玉峰:《资产证券化与影子银行》,宏源证券研究报告,2013年10月8日。极易向正规金融体系传递风险,一旦缺乏有效防火墙,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爆发和传染。作为有效的资本管理工具,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将目前的表外影子银行业务阳光化,从而转移和分散信用风险,降低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还可以创造灵活的资产腾挪方式和竞争手段,解决资产负债结构中的期限匹配、风险匹配,改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与资产定价能力,从而达到降低和抵御金融风险的目的。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模式

1.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虽然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出现仅有8年的时间,目前却发展成为三大模式,分别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

(1)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将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而进行的证券化。该产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负责审批和监管,其发起人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公司。2005年3月至2013年9月,中国累计发行82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规模达到909亿元。②③张明、邹晓梅、高蓓:《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工作报告,NO.2013W19,2013,10.试点8年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运行稳健,发起机构和投资者范围趋于多元化。目前已经发行并到期的各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兑付良好,没有一支证券化产品在试点过程中出现本息违约或者现金中断问题,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2)企业资产证券化。又称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证券化,是指由证券公司设立SPV,以计划管理人身份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凭证,按照约定用受托资金购买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并将该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由证监会审批和监管,基础资产涵盖各种债权、收益权和不动产三种资产类型。2005年初到2013年9月,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共68支,合计357亿元。②2013年3月15日,证监会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说明监管层有意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适度松绑,试点业务将变成常规业务,未来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空间广阔。

(3)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票据的发展起步较晚。2012年8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资产支持票据正式亮相。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ABN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批和监管,其基础资产的内容与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接近。从2012年8月7日发行首支ABN以来,金融市场已经累计发行24支资产支持票据,总规模达82亿元。③

2.我国资产证券化模式比较

从三种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发展历程和特点看(见表1),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的监管文件、法律基础、财税安排、会计处理等细节均已非常成熟。企业资产证券化走的是从试点到推广的道路,其特点是虽然其法律基础、财税安排、会计处理等方面不如信贷资产证券化完备,但是为非金融企业提供了一条直接融资渠道,从已发行的产品来看,融资成本大大低于同时间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资产支持票据起步最晚,虽然其基础资产类别同样广泛、结构化方式同样多变,但是它最大的特点是不循常规,采取注册制的融资方式,适合追求隐秘融资的企业。邓海清、胡玉峰:《国内资产证券化模式比较》,宏源证券研究报告,2013年5月13日。

三、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有利条件及制约因素

1.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有利条件

(1)我国现有资产存量巨大。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关键是要有庞大的基础资产作为支撑,而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资产、个人及商业住房抵押贷款以及工商企业各种财产及权益规模巨大,有推进资产证券化的雄厚基础。就信贷资产来看,目前70.28万亿元的贷款中,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中长期贷款余额27.95万亿元,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25.48万亿元,房地产贷款余额14.17万亿元,住户消费及经营性贷款余额19.22万亿元。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2013年10月14日,.同样,券商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储备池也十分庞大。

(2)政府意愿强烈、政策思路清晰。

一是定位明确。此次扩大试点的政策思路清晰,主要是盘活存量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基础设施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等为近期发展重点。

二是策略得当。发展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前提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统一产品标准和监管规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8月20日国务院宣布,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员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财政部及发展改革委参加,其目的就是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保障金融稳定运行。另外,此前我国已有8年前期试点的操作实践,已经积累了各种经验和教训,实际风险可控。

三是设置底线。此次启动资产证券化试点总原则是,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对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加快银行资金周转的同时,又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更为重要的是这次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设置了底线:明确指出对风险较大的资产不纳入试点范围,不搞再证券化。

(3)金融改革将加速推进,全面铺开。近期包括民营银行准入、国债期货重启、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举措的集中推出,意味着下一步我国金融改革将加速推进,这将为资产证券化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2.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制约因素

(1)规模偏低、投资主体较单一,市场流动性较差。

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行规模上偏低,已发行的三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不足1400亿元,相比美国约10万亿美元的证券化产品市场规模。邓海清、胡玉峰:《国内资产证券化模式比较》,宏源证券研究报告,2013年5月13日。规模偏低,造成市场交易量很少,多数投资者持有到期,导致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从我国已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来看,投资者以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主,占比高达80%~90%,上海清算所:《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者持有结构》,2013年9月3日,http:///sjtj/tjyb.而券商、基金、保险等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力度不够,存在投资主体过于单一的问题。而且,就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而言,目前设计的目标对象是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另外,在市场交易平台和流动性方面,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流通,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流通,导致市场分割,做市商及回购机制的缺乏,也致使现有市场流动性较差。

(2)缺乏有效监管,其他配套机制需完善。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发展类型,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存在多头监管的弊端。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主导,以大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为发行主体,信托公司作为特殊目的机构,发行的证券主要在银行间市场转让。企业资产证券化以证监会主导,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企业证券化,信托机构不参与其中,主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以券商作为特殊目的机构。而资产支持票据由交易商协会主管。因此,受现行监管体制的限制,各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协调,共同监管显得力不从心。同时,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尚缺乏很清晰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出台,而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复杂,投资者要判断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价值与风险主要依赖于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完整的信息披露,这就要求评级机构、担保机构、资产管理、信用增级等机制不断完善,以解决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3)发起银行内部动力不足,风险没有真实转移。

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供给方看,我国的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尤其是优质资产)移出表外的动力不足。从经营结构来看,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经营结构中,利息收入占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仍在60%以上,银行经营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需较长的时间和过程。从扩大试点的资产池来看,目前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是企业信贷,而银行十分愿意证券化的不良贷款不是扩大试点范围的重点,因此银行对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等优质消费信贷证券化动力不足。更为重要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可能无法将风险从银行分流,因为我国大商业银行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要投资者(截至2013年9月银行持有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比例仍在65%以上),上海清算所:《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者持有结构》,2013年9月3日,http:///sjtj/tjyb.由银行发起证券化,信托公司作为受托和发行人,在银行间市场发售,造成信贷资产在银行间交易流转,风险并未真正转移出银行体系。

四、我国资产证券化前景展望及政策建议

1.国际市场资产证券化发行的变动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金融市场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虽然一度回落,但仍在波动中发展。据美国证券业及金融市场协会(SIFMA)数据显示,美国证券化市场发行量在2006年达到2.9万亿美元高峰,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跌至1.5万亿美元,此后证券化市场逐步恢复。2012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量2.2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6.9%,资产证券化产品余额9.9万亿美元,占全部债券余额的25.8%,仅次于美国国债。

2012年,欧洲证券化产品发行量2308.5亿欧元,占同期债券发行总量的2.3%,余额1.6万亿欧元,占同期债券余额的10.5%(见图3)。同时,虽然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但从2012年数据看,美国和欧洲资产证券化市场发行量仍占全球市场总量的89%,特别是欧洲资产证券化中中小企业证券化(SME)发行占比也持续走高(见图4)。

从美国和欧洲资产证券化最近的发展表明,低风险优质的住房抵押贷款类证券化(MBS)与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量依然持续处于高位,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和追捧,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很快地消除。而冲击最大的主要是高风险的担保债务凭证(CDO)等再证券化产品,尤其是欧洲中小企业证券化(SME)占比持续走高,2012年发行量高达570亿欧元。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正逐渐成为欧洲中小企业主流的融资方式,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前景展望

(1)从国际的经验来看,1980~2010年,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由1108亿美元增加到10万亿美元,其占同期信贷资产余额的比重也由5%上升至62%。2012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占债券规模的比例仅为0.12%,上海清算所:《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者持有结构》,2013年9月3日,http:///sjtj/tjyb.与国外成熟市场有着巨大差距,因此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空间很大。若不考虑信贷资产存量的增长,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占比规模达到1%,以目前约70万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7000亿元;若达到10%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7万亿元。

(2)从我国三类资产证券化发展模式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基于庞大的基础信贷资产,只要政府放开额度,未来的发展前景最为广阔。从官方态度来看,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成为未来几年发展的重点。从已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来看,其基础资产都是企业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未来有望扩展到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商业物业等。由于宽广的潜在市场、券商灵活的市场化机制以及证监会高效的审批,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会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成为证券公司主要的创新业务之一。而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主体多为地方城司或与政府签订BT项目的承包人,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既不会占用企业债融资审批通道,也不会受到融资额度的限制。只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其发展前景也较为广阔。

(3)从专业证券机构预测来看,到202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有望达到6.56~13.12万亿元,占贷款余额的6.08~12.15%,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82%。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存量有望达到1.44~2.88万亿元,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18%,朱琰、薛缘:《资产证券化三种模式对比分析》,中信证券研究报告,2013年7月30日。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3.加快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

(1)消除市场分割,提高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在我国现行监管体制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受到多方面的制约,造成了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互相割裂。而市场的不协调导致了二级交易市场的流动性不足,影响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长远发展。因此,推进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一方面要扩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丰富交易市场的品种,发展多渠道的融资方式,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资金来源,丰富资产证券化市场类型。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协同发展,消除两个市场之间的分割,实现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跨市场流通。

(2)建立统一监管体制,强化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

为解决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存在的多头监管、政策不统一、监管不协调的问题,应逐步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树立功能性监管理念。克服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弊端。由于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要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充分借鉴巴赛尔协议III针对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出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比如采取大幅度提高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拨备,对银行使用外部信用评级设置额外限制条件,加强银行作为流动性提供者的风险暴露的管理机制,限制资产证券化的杠杆率和资产集中度等措施,以防范银行的金融风险发生。邓海清、胡玉峰:《资产证券化与影子银行》,宏源证券研究报告,2013年10月8日。

(3)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弥补行政监管的缺陷。

国外的经验表明,借助行业自律组织的力量,是加快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其有身处一线市场和行业的便利,因而可发挥亲近市场的优势,监督违法行为,可以更好地引导市场发展。第一,积极倡导由行业协会制定贷款标准协议和转让协议,奠定大规模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建立规范和具有可比性的资产信息库,以提高资产证券化的信息透明度。第二,由证券交易所执行对证券化产品交易的一线监管和行业协会执行对证券化金融中介的自律监管,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发挥自律组织的行业优势以及提供交易设施与服务的便利,实时监督资产证券化活动,促进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公平,营造出良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环境。

(4)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增强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动力。

我国资产证券化要真正走向成熟,获得大发展,关键是加强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的激励机制。而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真正实现要素市场化,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商业银行过度依靠存贷款利差获得高额利润的市场外部环境,促使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将经营重点转移到以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为核心的轨道上来,这样证券化的优势就可以得到凸现,商业银行就会主动将一些占用资本较多的中长期贷款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转化;同时,通过出台会计和税收等方面相应的优惠配套措施,会进一步激发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动力和热情,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快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证券市场线的优缺点篇4

关键词: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经济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和作用

1、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中国的证券市场始于改革开放时期,建立的比较晚,但发展十分迅速,这使得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快速的增高。由于近十年来国内生产总值不断的在增长,这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环境,增强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加快了投资的体制改革,推进了企业的调整,让国家的经济更加地可持续的增长。这些都说明了中国证券市场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我国的这种持续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既影响着中国证券的发展,也不利于中国市场的对外开放。

2、中国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发展方式的改变,它可以通过许多的投资金融等行为方式来使企业变得更创新,从而改变人们的思维生活方式,进而改变经济发展的方式。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改变了经济的发展模式,对比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我们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慢慢的摆脱了这种依赖。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改变了我们的社会发展方式,使以消费为主的社会发展方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中国证券的发展不仅为就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完善改进了产业结构,对于我国在第一第二产业的投入造成严重的浪费,而第三产业的发展的严重滞后现象改进了不少。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资金投入渠道变得更多,而且证券市场本身就属于第三产业,这使得第三产业市场发展有了资金的支持可以发展的更好更快了,也可以促进第一、二产业的持续发展,从而解决了许多人就业的问题。

二、中国证券市场面临问题

目前,我国在证券市场方面面临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状况,我们应该给予这些问题足够的重视,下面将列出目前面临的相关问题。

1、换手率较高,股票定价扭曲

从我国最近几年的交易记录可以看出,人民在股票交易中的换手率较高,超过百分之五十,都比较喜欢进行短线操作,而对于那些发达国家,人们里的股票交易换手率小于百分之五十,且比较趋于长线操作。尽管在2006年和2007年后牛市的大幅度下跌造成一部分的人被套住,人们仍然换手率只高不减。股票的价格反映的是未来的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之间的一种关系,但我国的证券市场的投机性比较多,市场参与者在证券市场中不是为了投资而是为了赚取差价。这样的目标如果长期下去,将会造成市场内部规律的扭曲,让市场变得波动增大,长期不稳定,最终会导致市场信息的严重不对等,让股票定价扭曲。

2、机制不完善

我国在市场上的管理,许多都难以找到依据的政策和法规,缺少规范的管理和一支成熟的经纪人队伍,另外,专业水平低,各方面都不健全,市场被分隔开,很多地方的交易价格不能随行的,连股份制改革也进展得很慢。造成我国在经济方面大幅度增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却都高于世界的背景下,导致一些A股十年都未出现什么涨幅,这些现象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

在证券市场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的这两方面的问题上,例如许多上市公司即使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也存在在证券市场中,还有一些公司在未经合理论证的情况下就可以进入证券市场,这些现象都在一定的程度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由于证券监管不够,这种没有效力的重要保障,使其不能起到发挥监督市场的作用,从而使证券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3、证券市场没有起到“预报”经济的效果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股票与经济的发展并不和谐,从而不能够起到证券市场对经济的“晴雨表”预测作用,这样就会导致股票的大幅度涨造成经济难以跟上而导致一系列不和谐的现象。例如我国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经济是缓慢的增长的,但上证指数却在大幅度的高涨,之后,又开始了一批特别火热的牛市,上证指数达到了很高的地方,这些都表明了金融危机影响经济的状况。

4、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已经明确的在《证券法》中规定了上市公司的许多行为,当许多的上市公司在终止交易时不严格按照《证券法》规定的做,许多准备退市的公司却进行重新组合而转身就变成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公司。《证券法》在执行方面没有进行很好的执行,造成许多特别不好的股票却高升的情况愈来愈多,造成中国变成了只有几家真正的退市公司的现象。A股在证券市场线中靠包装和造假的很多,有许多长时间的和短时间的,这些造假层出不穷的原因就是我国在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有缺陷和证券市场线潜在的巨大的利益。如审计方面存在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而且在收费制度上不完善也不合理,造成审计成本和收费不成配比等问题的出现,影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正常状态。

因为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完善,所以造成中国证券市场法律的不完善,可能会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比较滞后,而且对于信息不具有法律效益,对于一个信息的时效性很强的证券市场来说,很大程度上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没有信息法律性,从而造成信息的可信度不高,也造成违法的情况比较多;许多投资者利用法律的漏洞来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整体秩序不正常。

5、大众对证券金融的了解很缺乏

经过调查发现,我国人们群众对于证券和金融方面的知识了解很少,大部分一点也不了解,这就说明我国的一般大众对于证券的认识严重的不足,缺乏对证券的风险意识和认识分析能力,造成许多的从众心理,看哪里买的人多就买哪里的。由于认识方面的严重知识缺乏,造成我国市场意识淡薄,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和走势,造成了许多问题。

三、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措施

1、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规章

证券市场的发展是由于信息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产物。对于证券市场,我们要完善其法律规章。对于政府,应对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行重新的定位,不能干预具体的证券市场中的一些行为,需要制订统一的法律规章来使证券市场变得规范化,还需要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且对一些已出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要根据具体的实时情况来进行及时地调整和改进,从而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政府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更好的长足发展。

例如,我们可以完善会计信息制度,明确每个人的责任,通过制度的作用来实现规范个人的行为,当个人的行为不符合现在的规范时,就需要对其进行处罚或者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执行一些措施。会计规范可以使企业正确的处理会计的事项,从而帮助证券市场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因此,我们要在完善我国标准法律中关注两点,即增强可操作性和处理好各种事物之间的冲突,这样就可以根据我国目前的各种情况来实现证券市场的各方面协调。

2、完善证券的市场机制

对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机制要进行各方面的完善,这是保证中国证券市场得以正常发展的保障之一,也可以促进证券市场更加规范化的进行发展。一方面,我们可以从完善证券市场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出发,通过一些具体的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进入门槛,严格执行证券公司的进入标准。由于我国长期在证券市场上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方法,使得公司上市靠的不是业绩而是看谁能争取到上市指标,造成政府中权力的滥用,使弄虚作假的事情不断的发生,所以我们需要进行改革管理和监督的政策,避免市场上秩序的不稳。同时需要清理不合格的上市公司,使这些不合格的上市公司退出证券市场。对于市场退出制度,我们应该针对监管部门不断出台挽救垃圾公司的政策现象进行处理,这些现象不仅使市场里的垃圾股被恶意的乱炒,还会让好股票被迫下降,让市场变得趋于泡沫化。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监督他们的经济来源,并且通过优化他们的组织结构来加强社会的监督。只有完善证券市场的管理,才能让国家的管理进入新的理念和新的模式,才能更好地找出更适合我国发展的新型证券市场管理模式,让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更好更长久。

3、健全公司的管理

我们要从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出发,从本质上保证高质量的信息,从而实现公司管理的治理结构的健全。对于公司管理方面,我们要在约束机制上进行管理信息,协调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冲突矛盾,积极的进行双方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我们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让持股人和管理人的利益在一起,还可以通过建立期权形式的机制的方法来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股东的长久利益结合在一起,避免管理人员的短缺行为。

四、总结

综上所述,针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要及时地发现这些不足并对此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真正的做到实施。我们需要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律规章,完善中国证券市场机制,健全公司的管理,加强市场的监管等措施,来实现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的发展,避免泡沫现象的出现,增强经济的稳定性,让我国的经济更加长期的快速地增长,实现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小钢:中国证券市场泡沫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13.

证券市场线的优缺点篇5

1、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中国的证券市场始于改革开放时期,建立的比较晚,但发展十分迅速,这使得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快速的增高。由于近十年来国内生产总值不断的在增长,这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环境,增强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加快了投资的体制改革,推进了企业的调整,让国家的经济更加地可持续的增长。这些都说明了中国证券市场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我国的这种持续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既影响着中国证券的发展,也不利于中国市场的对外开放。

2、中国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我国发展方式的改变,它可以通过许多的投资金融等行为方式来使企业变得更创新,从而改变人们的思维生活方式,进而改变经济发展的方式。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改变了经济的发展模式,对比依赖物质资源消耗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我们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慢慢的摆脱了这种依赖。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改变了我们的社会发展方式,使以消费为主的社会发展方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中国证券的发展不仅为就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完善改进了产业结构,对于我国在第一第二产业的投入造成严重的浪费,而第三产业的发展的严重滞后现象改进了不少。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资金投入渠道变得更多,而且证券市场本身就属于第三产业,这使得第三产业市场发展有了资金的支持可以发展的更好更快了,也可以促进第一、二产业的持续发展,从而解决了许多人就业的问题。

二、中国证券市场面临问题

目前,我国在证券市场方面面临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状况,我们应该给予这些问题足够的重视,下面将列出目前面临的相关问题。

1、换手率较高,股票定价扭曲

从我国最近几年的交易记录可以看出,人民在股票交易中的换手率较高,超过百分之五十,都比较喜欢进行短线操作,而对于那些发达国家,人们里的股票交易换手率小于百分之五十,且比较趋于长线操作。尽管在2006年和2007年后牛市的大幅度下跌造成一部分的人被套住,人们仍然换手率只高不减。股票的价格反映的是未来的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之间的一种关系,但我国的证券市场的投机性比较多,市场参与者在证券市场中不是为了投资而是为了赚取差价。这样的目标如果长期下去,将会造成市场内部规律的扭曲,让市场变得波动增大,长期不稳定,最终会导致市场信息的严重不对等,让股票定价扭曲。

2、机制不完善

我国在市场上的管理,许多都难以找到依据的政策和法规,缺少规范的管理和一支成熟的经纪人队伍,另外,专业水平低,各方面都不健全,市场被分隔开,很多地方的交易价格不能随行的,连股份制改革也进展得很慢。造成我国在经济方面大幅度增长,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却都高于世界的背景下,导致一些A股十年都未出现什么涨幅,这些现象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

在证券市场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的这两方面的问题上,例如许多上市公司即使在经营亏损的情况下也存在在证券市场中,还有一些公司在未经合理论证的情况下就可以进入证券市场,这些现象都在一定的程度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由于证券监管不够,这种没有效力的重要保障,使其不能起到发挥监督市场的作用,从而使证券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3、证券市场没有起到“预报”经济的效果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股票与经济的发展并不和谐,从而不能够起到证券市场对经济的“晴雨表”预测作用,这样就会导致股票的大幅度涨造成经济难以跟上而导致一系列不和谐的现象。例如我国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经济是缓慢的增长的,但上证指数却在大幅度的高涨,之后,又开始了一批特别火热的牛市,上证指数达到了很高的地方,这些都表明了金融危机影响经济的状况。

4、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已经明确的在《证券法》中规定了上市公司的许多行为,当许多的上市公司在终止交易时不严格按照《证券法》规定的做,许多准备退市的公司却进行重新组合而转身就变成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公司。《证券法》在执行方面没有进行很好的执行,造成许多特别不好的股票却高升的情况愈来愈多,造成中国变成了只有几家真正的退市公司的现象。A股在证券市场线中靠包装和造假的很多,有许多长时间的和短时间的,这些造假层出不穷的原因就是我国在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有缺陷和证券市场线潜在的巨大的利益。如审计方面存在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而且在收费制度上不完善也不合理,造成审计成本和收费不成配比等问题的出现,影响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正常状态。

因为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完善,所以造成中国证券市场法律的不完善,可能会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比较滞后,而且对于信息不具有法律效益,对于一个信息的时效性很强的证券市场来说,很大程度上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没有信息法律性,从而造成信息的可信度不高,也造成违法的情况比较多;许多投资者利用法律的漏洞来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整体秩序不正常。

5、大众对证券金融的了解很缺乏

经过调查发现,我国人们群众对于证券和金融方面的知识了解很少,大部分一点也不了解,这就说明我国的一般大众对于证券的认识严重的不足,缺乏对证券的风险意识和认识分析能力,造成许多的从众心理,看哪里买的人多就买哪里的。由于认识方面的严重知识缺乏,造成我国市场意识淡薄,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和走势,造成了许多问题。

三、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措施

1、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规章

证券市场的发展是由于信息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产物。对于证券市场,我们要完善其法律规章。对于政府,应对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行重新的定位,不能干预具体的证券市场中的一些行为,需要制订统一的法律规章来使证券市场变得规范化,还需要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且对一些已出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要根据具体的实时情况来进行及时地调整和改进,从而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政府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更好的长足发展。

例如,我们可以完善会计信息制度,明确每个人的责任,通过制度的作用来实现规范个人的行为,当个人的行为不符合现在的规范时,就需要对其进行处罚或者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执行一些措施。会计规范可以使企业正确的处理会计的事项,从而帮助证券市场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因此,我们要在完善我国标准法律中关注两点,即增强可操作性和处理好各种事物之间的冲突,这样就可以根据我国目前的各种情况来实现证券市场的各方面协调。

2、完善证券的市场机制

对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机制要进行各方面的完善,这是保证中国证券市场得以正常发展的保障之一,也可以促进证券市场更加规范化的进行发展。一方面,我们可以从完善证券市场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出发,通过一些具体的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进入门槛,严格执行证券公司的进入标准。由于我国长期在证券市场上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方法,使得公司上市靠的不是业绩而是看谁能争取到上市指标,造成政府中权力的滥用,使弄虚作假的事情不断的发生,所以我们需要进行改革管理和监督的政策,避免市场上秩序的不稳。同时需要清理不合格的上市公司,使这些不合格的上市公司退出证券市场。对于市场退出制度,我们应该针对监管部门不断出台挽救垃圾公司的政策现象进行处理,这些现象不仅使市场里的垃圾股被恶意的乱炒,还会让好股票被迫下降,让市场变得趋于泡沫化。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监督他们的经济来源,并且通过优化他们的组织结构来加强社会的监督。只有完善证券市场的管理,才能让国家的管理进入新的理念和新的模式,才能更好地找出更适合我国发展的新型证券市场管理模式,让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更好更长久。

3、健全公司的管理

我们要从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出发,从本质上保证高质量的信息,从而实现公司管理的治理结构的健全。对于公司管理方面,我们要在约束机制上进行管理信息,协调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冲突矛盾,积极的进行双方信息的沟通与交流。我们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让持股人和管理人的利益在一起,还可以通过建立期权形式的机制的方法来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股东的长久利益结合在一起,避免管理人员的短缺行为。

证券市场线的优缺点篇6

关键词:中外证券市场;监管模式;比较;启示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6)04-0038-06

证券监管是国家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结合具体国情不断健全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本文试图在比较、借鉴美国、英国、德国证券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考虑我国当前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以期对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的完善有所启迪。

一、国外证券监管模式的主要类型

由于各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不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不同,其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也不一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

1.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集中统一型监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由政府下属的部门、或由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只起协助作用。集中统一监管模式以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为代表。

美国在1929年证券市场崩盘之前,美国联邦政府没有建立强有力的证券监管机构。危机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和国会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其中之一便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设立了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简称SEC),它直接隶属于国会,独立于政府,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投资公司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由此开创了政府集中统一监管的证券监管模式,这种模式后来被许多国家效仿。

SEC是一个具有准立法和准司法职能的独立机构,其宗旨是: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商、投资公司、投资顾问等依法进行管理,监督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以及其他与证券有关的联邦法律的执行和实施,以增进市场的稳定,为投资者提供最大的保护及最小的证券市场干预,促进证券市场发展。其负责监管的范围是:(1)规定注册程序和注册标准,对公开发行的证券进行注册登记,监督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制定证券交易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方法,并监管证券交易活动;(3)监管投资银行、投资公司、证券交易商、投资顾问及其他从事证券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的行为;(4)监督指导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管理活动;审查批准自律组织制定的规则等。SEC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直属总统,直接对国会负责,每年须就全国证券市场的情况和对证券法律的执行情况,向国会提交书面报告。SEC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政府部门的干涉,只是在其预算、立法等事项上应同有关部门协调。SEC的权威性在于其执法权限广泛,可以独立行使职权,这些职权突出表现在:(1)制定证券市场规则。(2)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SEC在认为有必要认定某些主体是否具有违法行为、正在进行违法行为或者准备实施违法行为时,有权进行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权签发传票,收集证据和复制账册、记录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果传票被当事人拒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SEC可以对违法者进行民事和行政制裁以及将案件移交司法部提起刑事诉讼等。在行政制裁权方面,有权对违法行为,依法签发停止违法行为令,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谴责;有权在举行听证后,依法暂停、撤销或取消、禁止有关违法行为人执行有关业务的资格,如暂停或开除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商协会会员的会籍,暂停或撤销交易商或投资顾问的注册登记,暂时或永久禁止个别人士受聘于已注册的公司。此外,SEC根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当发现某些人正在从事或将要从事某类行为,该行为已构成或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或活动时,有权签发临时性或永久性禁令。(4)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1990年《市场改革法》授权SEC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无须通过《行政程序法》所规定的程序,直接通过命令的方式,采取临时紧急措施。所谓紧急情况是指证券市场的股票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造成市场混乱和对公平秩序的破坏,严重影响证券交易和清算交割的进行,以及其他类似情况。SEC的紧急命令除非被法院撤销、已经过时,或者被修改,或者被总统所废除,否则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商和经纪人都必须遵守。

2.以英国为典型代表的分散自律型监管模式

自律模式有两个特点:(1)通常没有制定直接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规来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2)没有设立全国性的证券管理机构,而是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交易所、证券商协会等进行自我监管。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国是自律模式的代表。

以英国为例,英国证券市场是在银行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历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阶段,英国一度成为世界经济中心和财富集中区。经过海外贸易的高度发展和繁荣,英国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英国银行业成为最富有的行业。对于短缺资金的众多企业来说,也主要仰仗银行提供生产经营资金。银行在英国经济中具有的特殊地位,直接导致了银行业对证券业务的深度干预,并在英国证券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管职能。英国银行曾与多个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签署备忘录,这明显地反映出银行业和证券业的依存关系。长期以来,英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直接管理、干预较少,证券交易所、公司收购与兼并委员会、证券业理事会等自律组织是英国证券市场重要的监管力量。由伦敦证券交易所和英国其他6个地方性证券交易所的经纪商和交易商组成的证券交易所协会,对全国范围内的证券市场活动进行监管,是事实上最重要的自律监管机构。伦敦证券交易所采用会员制,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人必须是其会员;证券交易所通过制定《证券上市指南》规定了证券上市的条件,并可制定规则明确公司必须达到盈利能力的等级,并以此作为批准其证券上市的依据。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机构,有权对其会员和上市公司进行处罚,如撤销会员资格、拒绝新证券上市、中止现有上市证券的交易、进行罚款和公开谴责等。此外,证券交易所还可以通过严密的监管规则,监视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员的变动。英国没有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只有一些间接的、分散的法规;英国虽然设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称为证券投资委员会,依据法律享有极大的监管权力,但它既不属于立法机关,也不属于政府内阁,实际监管工作主要通过以英国证券业理事会和证券交易所协会为核心的非政府机构进行自我监管。

3.以德国为典型代表的综合型监管模式

以德国为代表的综合型监管模式,是介于政府监管型和行业自律型之间的一种监管模式,该模式既强调集中统一的立法监管,又强调自律管理,是集中型和自律型两种模式的相互协调、渗透的产物。

在早期,德国证券市场主要接受各种债券作为上市证券,调整债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相对比较发达。但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从英国引进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德国的发展,股票也逐渐成为德国证券市场的重要证券形态。在此过程中,德国逐渐发展出自己的证券交易场所。但与前述美国和英国证券监管不同,德国证券监管有若干自己的特点。主要反映在:(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监管机制。在德国有3类证券交易市场,其监管机制与之相对应,分别遵循宽松、较松、很严的不同的监管原则:第一类是官方市场,就是一般性大公司市场。相当于我国上海、深圳交易所的主板市场。对这类官方市场上市公司和股票交易的监管是以国家通过的《证券法》为标准,监管较松。第二类是新兴市场,即地方性小公司市场,相当于俗称的二板市场。开辟这样的市场,目的是使地方性中小企业有市场融资的渠道和机会。在法兰克福交易所,这类市场的股票被称为特别小的股票,由证券交易所直接监管,德国对这类市场的监管最为严格。第三类是自由交易市场。主要是国外已上市公司来此市场交易的股票,以美国证券市场的股票居多。证券交易所对这类公司股票的交易控制得不是特别严格,来此进行交易,只需找经纪人再填好一张表格就行。监管相当宽松。(2)政府与行业监管分工明确、互相协作的监管组织体系。德国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德国联邦银行监管局、联邦证券监管局及联邦保险监管局分别负责对德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监管工作。证券监管是政府、行业等多重式的监管。政府监管由联邦证券监管局负责。联邦证券监管局主要监管各类证券包括基金的交易行为,制定相关政策。行业监管由证券交易所负责,主要监管违规行为的调查,与价格波动有关的信息披露、重大事项的披露、行为准则的制订等。证券交易所的调查主要是防止金融机构的内幕交易,其工作内容是:成立独立的调查部门;对机构广告、媒体报道、公开披露信息及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监控系统的数据资料进行详细搜集;对有关信息是否对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进行分析;对涉嫌违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各州政府及联邦卡特尔局则起着辅助监管作用。如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竞争限制法”等规定监管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机构的兼并行为等。(3)依法对证券等金融机构进行严格和缜密的监督和自律,实施全过程监控。德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在欧洲大陆是最多,也是最严密的。庞大而严密的金融法律体系作为金融监管的基础,辅以德国公民自觉的守法意识,使得德国证券、金融监管颇具权威和有效。

二、不同证券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

综合以美国为代表的立法型的政府监管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自律型监管模式及介于两者之间,既强调自律又强调政府作用的德国模式,可认识到:

1.集中监管模式

优点在于:(1)由于监管机构超脱于市场竞争者之外,能公平、公正、高效、严格地发挥其监管作用,并能协调全国各证券市场,防止出现过度投机的混乱局面;(2)具有统一的证券法规,使证券行为有法可依,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和严密性;(3)更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现象。其弊端在于:(1)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单靠政府机构而缺乏自律组织的配合很难达到既有效管理又不过多行政干涉的目标。(2)证券法规的制定者和监管者超脱于市场,从而使市场监管可能脱离实际,缺乏效率;(3)与自律组织相比,政府机构离市场较远,掌握信息有限,造成监管成本上升,而且对市场发生的意外行为反应较慢,可能处理不及时,使得监管滞后。

2.自律模式

优点是:(1)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意识,有利于活跃市场;(2)允许证券商参与制定证券市场监管规则,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较丰富,更能对市场存在的问题做出迅速准确的判断,从而使市场监管更切合实际,制定的监管法规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比政府监管机构效率高;(3)自律组织对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能做出迅速而有效的反应。但是,自律模式也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在:(1)通常把重点放在市场的有效运转和保护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经济利益上,对投资者利益往往没有提供充分的保障;(2)由于没有立法作后盾,监管手段较软弱,易被钻空子;(3)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非规范化、弹性大,监管者的主观因素、人为因素对监管影响很大,随意性大,难以实现全国证券市场的协调发展,容易造成混乱。由于这些原因,不少原来实行自我监管的国家,现已开始逐渐向集中监管模式转变。例如,1996年,英国政府宣布,要彻底改变证券市场的传统监管方式,加强政府监管力量。其他一些实行自律模式的国家,如意大利、泰国、约旦等,也开始走向集中监管模式。

由于以上两种模式都有缺陷,德国模式就是这两者的有机结合,以实现互补。目前美国、日本、英国的证券监管模式也正在朝这一方向发展。美国正改变僵硬的法律条文和适当减少比率指标测评和模型运用,增加灵活性和主动性,对不同的金融机构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等;英国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日本也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市场机制的法律、法规,宣告政府的“护送舰队”式的监管时代的终结。总之,这3种监管模式都有自身的优点和缺点,证券市场监管模式的变迁必须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体制、文化和传统的变化相适应,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不断成熟,没有绝对优或绝对劣的监管模式。近20年来各国的证券监管模式也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完善,总的发展趋势是以自律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以立法方式)为指导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行业自律行使一线监管作用,是政府风险监管的有效配合,政府具有最终的法定监管权。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使集中监管和自律监管模式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

三、对我国证券监管模式改革的启发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各种各样丑闻屡屡暴露,从操纵股价到做假账、连环担保圈黑幕等,致使目前市场诚信缺失,流通市值损失不小。为此,全国上下对证券监管模式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结合以上3种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来进一步考察我国证券监管的现状,可发现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自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8年9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标志着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基本形成。毫无疑问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是属于政府监管型,但还不成熟,需要改革和完善。

首先,必须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市场不成熟,规则和制度不健全这种特殊国情,它决定了强化政府监管有其合理性。但处于WTO后过渡期的我国不得不加快证券市场开放的步伐,使我国的证券市场风险日益复杂化,也增加了控制和化解风险的难度,完全依赖政府来监管市场是不现实的。但目前“为辅”的行业自律还缺乏法律赋予的权力,交易所缺乏公司上市的选择权,缺乏对市场运行与异常波动的实时监控权和调查权,中注协作为社会监管组织也只能调查和处罚会计事务所及相应的注册会计师,不能调查上市公司,这些都不利于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行为。由此借鉴国外经验,我国应该明确界定自律组织与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分工,凡是能通过行业自律组织解决的问题就由自律组织解决,充分发挥自律组织在风险防范中的一线缓冲作用,避免证监会始终处在风口浪尖上,承受过大的社会压力,逐步实现“以政府监管为主,自律为补充”的监管模式向“以自律为基础,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过渡,这是十分必要而现实的选择。

其次,合理划分政府与自律组织监管权限。合理划分政府与自律组织的监管权限,受如下因素的影响:第一,政府、证券自律组织各有所长。政府擅长于宏观决策、事后制裁、强制执行等,证券自律监管组织则更贴近市场,更灵活性,市场认同感更强。第二,就我国现阶段而言,政府主导证券监管体制仍是合理的选择。考虑以上因素,并结合证监会国际组织(简称IOSCO)自律监管组织咨询委员会的题为《有效监管模型》的报告,我国证券交易所应该主要负责一线市场并对其股东实行监管,包括核准公司证券的发行,审查公司证券的上市,对证券市场活动的监管,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调查、惩处和纠正,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等;而证券业协会主要在一线市场外对证券公司实行监管,授权批准市场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及其标准制定,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审查证券公司的设立,监督证券市场主体在一线市场内的活动,对违反法律规范和行业规范者给予纪律处分。

再次,完善证券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加强我国证券业自律监管,就是要充分发挥证券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功能。就证券业协会而言主要是完善其自身建设。我国的证券业协会尚不能完全承担自律监管的任务,主要是因为其本身存在着需要完善之处。适当的法律方式能帮助完善证券业协会。第一,法律应当赋予证券业协会独立的地位,保证其他组织,尤其是政府不会随意对其侵犯。第二,法律应当加强对证券业协会的监督,确保其公正性。第三,法律应当规定该协会与其会员的联系制度和决议的产生方式,增强其代表性。第四,法律应当明确其性质、地位和作用,保证移交给它的职能是合理的。目前我国证券业协会的法律性质不明确,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这样有利于保证证券业协会充分地行使权力,解决当前证券业协会难以实现自律监管的问题,并更有效地保障其他证券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最后,必须厘清我国证券交易所的产权性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会员制法人。但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其章程的制定、修改和重要人事任免都取决于政府。因此,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离一个独立的会员制法人还有些距离。这种现象不利于证券交易所自律功能的实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证券交易所面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求生存和发展,国际上证券交易所的发展趋势是向公司制靠拢,建立非互助式的结构。鉴于我国证券交易所产权不清导致了各种问题的产生,建议将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改制为公司制,以推动交易所的市场化发展。此外,证券业协会与证券交易所之间还应就自律监管建立一种协调的关系,以便于自律监管体系的顺畅。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参考文献:

    【实用范文】栏目
  • 上一篇:物流人员个人工作总结(整理10篇)
  • 下一篇:实证经济学主要研究(6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