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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收集3篇)

时间: 2025-10-26 栏目:实用范文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范文篇1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构建逻辑分析逻辑建构性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知识的分析往往涉及知识的基本原理及知识的发展与应用,而在实际分析过程中,更多学者愿意从思政教育知识应用方向进行探究,然而实际逻辑分析或者对知识体系本身构建的逻辑思考却相对缺乏,这种情况下,整个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的逻辑结构无法得到明确,或者说对于整个知识体系结构的把握无法以合理逻辑进行梳理。因此无论从知识体系内容本身,还是从知识理论基础拓展方面讲,基于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进行逻辑建构性分析有显著的必要性。

1.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

文章基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进行探究,从不同方面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分析探究的基本组成进行介绍,进而为文章整体分析提供相关切入点,保障文章分析的有效性。

1.1思政教师与思政研究员是高校思政教育的基本主体。

根据基本定义,主体指有目的地从事实际认识活动或者实践活动的人,在高校思政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过程中,一线思政教师及研究人员往往是整个教育体系实践的基本主体。其中研究人员主要从学科发展、知识脉络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等方面不断验证知识体系的科学性及实用性,进而不断促进学科有效发展。对于思政教师来说,一方面主要是从事思政教学工作的人,主要工作是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完善整个教学工作,进而传授学生间接经验,指导学生在高校的正常生活及正确价值观的构建。另一方面则是高校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等从事思政教育工作的人员,通过自身对思政理念的有效把握将相关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教育过程中,进而通过理论不断指导实践,并通过实际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完善理论体系构建。研究人员、一线教师及思政辅导员构成了思政教育的基本主体,其从知识理论的研究、间接知识的传授、理论实践等方面不断对思政教育体系的构建与验证产生影响。

1.2学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客体。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的研究不仅在于学科体系的有效发展,更在于对学生的正确教育与有效指导。高等教育环境下,学生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判断观念,而其主体意识或者对外界认可的渴望程度愈发强烈,如果在专业教育过程中不能对学生的思想发展做出正确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则学生的行为很容易发生偏差,进而其个人发展将受到严重阻碍,因此高等教育环境下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显著的必要性。而由于研究与实践的客体不同,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研究的过程中,实际侧重点及研究主要方向需要适度改变,现阶段大量对课程知识的研究局限于整个思政教育的本身,其与高校实际联系的内容显得相对缺乏,因此从这一方面讲,理论体系的构建要对研究客体给予高度重视,明确知识体系构建的基本方向,保障高校思政理论逻辑分析的特点与有效性。

1.3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重点内容。

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内容非常繁多,其中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价值观、认识观教育为主要内容,而从实际学生教育方面讲,个体的思想教育、人格与道德观念的构建是整个教育的主要内容。从理论体系方面讲,在高校从事思想教育理论逻辑分析工作时,相关研究人员要充分结合高校教育实际目标,从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价值观、人生观、荣辱观等方面进行基础知识体系构建,而在后期,思想教育内容可以从社会层面进行职业观等方面知识内容的补充。从实际思政教育工作讲,一线教师要从学生实际角度出发,根据学生入学时的情况对学生开展基本道德观、学习观等教育,而在学生成长发展阶段,教师可以结合理论知识实际内容对学生进行个人品格、社会实践认知方面教育,最后在学生进入社会前期,教师还可以根据思政教育中的职业观指导理念,对学生融入社会进行指导。这两方面内容从不同层次构成了整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其与思政研究的主体及客体共同构成了整个教育知识体系,为整个学科的逻辑构建提供了基础。

2.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析逻辑的简单评价

为了更好地探讨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的逻辑建构性,文章在本节对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析逻辑进行简单评价,根据体系发展现状找寻更多参考,保障文章对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建构性分析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2.1高校思想教育分析逻辑的基本原理构建不足,体系分析缺乏基础。

基本原理构建是整个学科分析严谨性、严密性的基础,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则整个知识体系的构建及逻辑分析基础将会失去必要的科学性。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构建过程中虽然拥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支持,但是在学科研究方面,各个学者对于理论的解读出现了非常大的差异,同时对于理论知识与高校思想教育知识体系的结合方面,整个知识体系构建出现了非常多的不同点。进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逻辑分析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即在基本原理无法完整构建的基础上,整个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逻辑思考进程受到限制。在微观应用方面,高校思想教育知识的逻辑分析缺乏合理支持,很多时候,所谓的理论体系依据知识在原有相关理论基础上找寻了一个研究或者应用方向,而后形成的对于体系的构建、应用等方面还是缺乏共同认可的参考。在这一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分析逻辑的基本原理构建就显得非常不足,体系构建的认可程度不高,实际教育效果无法凸显出来。

2.2逻辑分析的统一指标缺乏,实证分析难以开展,规范分析缺乏必要依据。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分析工作长期缺乏统一指标,即使在现阶段大量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整个理论体系仍然没有形成共同认可的判定因素。因此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的逻辑分析工作时,实证分析内容难以形成,数据的搜集、对现状的挖掘工作非常困难,即使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分析工作,在现有数据下,大量学者也只能从应用层次对相关现象的发展趋势进行简单分析,本质问题的深层次解读工作难以展开。而对于规范分析方面,由于缺乏必要的实证研究,整个思想政治分析工作缺乏必要的现实依据,对现状判定的困难,对相关趋势的简化分析,对本质内容的浅显探讨都不能为实际思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参考,进而整个规范分析工作也不能有效进行,很多时候高校思政教育的逻辑分析只能依附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管理学等进行一定研究。在这种情况下,课程逻辑体系要想实现科学化非常困难,学科内逻辑分析的结论差异化显著,观点的探讨及论点的辩驳很多时候带有显著的主观因素,学科理论体系实质性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2.3思政教育体系下的逻辑分析缺乏科学方法,理论预测及理论应用缺乏保障。

统一的、科学的研究方法的缺失是现阶段高校思政教育体系下逻辑分析的一个显著欠缺点,由于学科发展偏重主观思考,整个高校思想教育知识体系的构建及相关逻辑思考一直以来没有形成科学的分析方法。从逻辑分析工作讲,很多时候这一学科下的逻辑分析工作往往只是指单一的主观思考或者对部分理论体系的解读,实际现象及逻辑科学性分析仍然非常欠缺。因此在这一情况下,基础原理的构建、理论体系的发展、理论知识的有效应用都无法得到保障;研究成果的互相交流、论点的科学辩驳及实际的验证也无法顺利开展起来。进而理论研究的最后成果即理论预测及理论应用也不能获得保障,学习体系的构建及逻辑思考的必要性和实用性无法凸显出来。

3.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开展有效的逻辑建构性分析

根据文章之前的分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即理论主体、研究客体、研究内容对整个知识体系的构建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基本原理构建的缺乏、研究指标及研究方法的缺失又对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思考的构建造成严重阻碍,因此文章在本节以之前分析为基本参考,对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开展有效逻辑构建性分析进行探究。

3.1加强对基本原理的构建,开展独立课题形式的逻辑分析。

现阶段,由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逻辑分析的基本原理建构工作相对缺乏,因此整个学科的分析缺乏科学性,课题研究很难获得一致认可。因此在现有资源及前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人员及一线实践者要加强对基础理论体系的研究,即从马克思主义体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方面寻找切实的理论依据,并根据高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提炼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经典理论,以形成统一认知,为整个高校思想教育知识体系分析逻辑的建构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在现有逻辑分析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人员要提升对相关原理的解释比例,即有意识地凸显部分基本原理的构建工作,并适当寻求其他研究人员的点评与讨论,力求在学科讨论过程中共同构建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对于课题研究的客观条件方面,研究人员要尽量争取开展独立的课题形式,必要的时候可以高校学生管理部分内容为课题的切入点构建相关研究,以争取单位的支持,保障逻辑分析工作的有效性,进而从基本原理构建与客观条件方面促进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分析工作。

3.2借助社会学科及高校发展研究成果构建科学的逻辑分析体系。

由于研究指标的缺失及研究方法的缺乏,整个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的分析逻辑建构工作无法获得科学性、客观性的保障,进而实证分析无法有效开展起来,规范分析在缺乏必要支持下也不能进行,逻辑分析工作只能局限于主观理解与思考。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相关社会学科及高校发展研究工作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方法,其指标的评定体系为思政教育体系的逻辑分析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因此在现阶段开展逻辑分析的过程中,高校思政教育研究人员可以借助社会学科分析方法构建本学科必要的知识体系,思政教育内容本属于社会学科的一个部分,其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相通性,而教育学研究内容又对高校思政研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尤其是高校思想教育的研究成果对学科的规范分析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在这两方面补充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下逻辑分析方法的构建获得参考,实际分析方向及指标的构建得到保障,进而整个逻辑分析的科学化、客观化及分析成果的实用性也能得到显著提升。

3.3在传统学科交叉分析的基础上提升思政逻辑分析内容,强化逻辑分析的有效性。

传统高校思政教育逻辑分析工作往往以部分学科为基础进行,如经济学、管理学等,进而通过这些学科的分析方法、分析指标、分析思路及相关结论推动整个思政逻辑分析工作的进行。虽然在这一方法下,思政教育分析工作获得了显著推进,但是学科的主体性无法有效凸显出来。所以现阶段在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开展逻辑分析工作时,相关研究人员应当借助前期基础理论构建、研究方法的探究等工作不断强化思政逻辑分析内容,尽量将相关方法与思政研究分析内容结合,以思政研究主要目标与主要指标为指导开展研究工作,逐步把本学科的逻辑分析方法凸显出来,进而强化逻辑分析的有效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下分析逻辑的建构才能逐步获得认可,尤其在逻辑分析的独立性、客观性方面逐步获得提升。整个逻辑体系的分析工作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也能逐渐变得科学化,整个逻辑分析对其他学科的依赖性逐渐降低,对于其他学科理论成果应用的效果逐步增强,自身理论分析结论形成与探讨也能获得认可。

文章根据现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对其分析逻辑建构性进行探究,在整体分析工作开展之前,文章首先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的基本内容进行探究,认定思政教师与思政研究员是高校思政教育的基本主体,学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客体,并对高校思政教育理论逻辑分析重点内容进行基本探究。在对思政教育体系逻辑分析现状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文章对其基本原理构建不足,体系分析缺乏基础;逻辑分析指标缺乏及逻辑分析方法的缺失进行描述,进而客观分析现阶段思政教育体系下逻辑分析的不足。最后文章结合之前分析,从基本原理的构建,开展独立课题形式的逻辑分析;借助社会学科及高校发展研究的成果构建科学的逻辑分析体系;在传统学科交叉分析的基础上提升思政逻辑分析内容,强化逻辑分析的有效性等方面对分析逻辑建构性进行深入探讨,以求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逻辑分析工作,最终谋求学科分析的高度认可及学科地位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陈雯.关于对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分析逻辑建构性的思考[J].品牌(下半月),2014,12:245.

[2]徐娜.基于高校思政教育知识体系分析逻辑建构性[J].中外企业家,2014,36:180.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范文篇2

教育技术学专业课程有什么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业基础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等,旨在提升学生的基本知识素养、科学与人文素养、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

2、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研究方法、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概论等。

3、专业方向课程

各高校可根据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方向课程,教学内容应涵盖业务方面核心知识点,如教育技术学导论、教学设计、信息技术教育应用、教学技术与媒体、学习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等。

教育技术学专业就业前景随着教育内容的复杂化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现代教育对多媒体教学提出了要求,教学过程追求感染力和灵活性,追求在视觉和听觉中获取知识。随着各地都在扩大高中招生规模,争创现代化教学设施,纷纷设立语音室、计算机室、电教室、多媒体教室等,而现有在职的老教师对这些新技术都很陌生,各类中小学对教育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也相应增加。教育技术学成为教育学科的后起之秀,就业趋势逐年看好。

不过专业能力不好的毕业生进学校的工作内容主要就是教学和管理机房。由于该专业实践动手能力较强,科技含量比较高,很多毕业生不愿意当教师的可以改行去电台、电视台、计算机软硬件公司等。毕业生可选择的行业幅面宽,就业单位除了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外还会重点考察计算机水平,特别是实际操作水平,所以,那些图像处理技术过硬、计算机软件技术过硬的有真本事的毕业生,获得高薪也并不难。

拓展阅读:教育技术学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技术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新技术教育应用方面的基本能力。

1、理论基础知识:包括学习理论知识、教学与课程论知识、传播学知识、系统科学理论知识等。

2、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试听媒体技术、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等。

3、基本理论知识:包括视听媒体理论、程序教学理论、教学设计理论、知识管理理论、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4、专业基础知识: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程序设计、数字电子技术、数字影视技术、音乐和美术的基础知识等。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范文篇3

关键词:法治教育;案例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法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这就需要我们“基础”课教育者正确把握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积极探索教学方法,使“基础”课中的法治理念内修于心,外显于行,切实实现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教学效果。

一、“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又称个案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的方法。案例教学法最早在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并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历来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所谓案例,就是现实生活中某个真实发生的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只有当案例所蕴含的理论问题与教学目标相关联或相一致时,才能称之为教学案例[1]。

“基础”课注重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有较强的实践性。在“基础”课法治教育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第一,“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能激发学生对法治知识点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案例把“基础”课程中法治知识点的抽象内容具体化,把真实、典型问题形象生动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因此,通过案例教学,能增进学生对法治知识点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去思考和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律问题,从而培养学生运用法治理念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第二,“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容易使学生将法治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的法治生活密切联系起来,从而实现培养法治理念的教学效果。

“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一方面强调学生在法治方面理论知识的提升和知识结构的完善,另一方面更强调学生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培养,让法治思维成为学生的一种生活习惯。而案例教学法,正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与现实实际紧密结合的有效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过程就是学生主动运用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中的现实问题密切联系的过程。在“基础”课案例教学中,学生能设身处地地感受一种教学实践情景。这种实践情景能使学生清楚地认识法治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解决了现实实际问题,也培养了自身的法治理念。

二、“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的递进式教学组织

以典型的案例为导入,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的递进式教学组织,能实现案例教学法在“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有效运用。具体来说,就是用典型的案例中基本案情反映的法律事件,为学生提供一种虚拟的教学情境,将案例情境带入课堂,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案件的欣赏、解读和分析,在小组讨论中充分展开论证和思辨,在模拟法庭中扮演特定的法律角色,通过训练学生的法治思维,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递进式教学组织中,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合理设计案例教学的具体环节。

第一,学生查询资料环节。

学生查询资料环节是案例教学是否成功展开的前提。教师通过以多媒体或网络平台等形式给出案例的基本案情后,应注重引导学生关注案情的积极性,并结合法治的基本知识点,给出几个大方向的问题启发引导,如案例背后的法治思维问题,要求每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询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探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找出相关法律知识点,如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等,记录疑惑之处,为下一个环节的讨论和庭审做好应对的准备。这种做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

第二,课堂案例讨论环节。

课堂案例讨论环节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并提高学生法律表达能力、论证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在这个环节,教师要先根据学生自主学习中总结的法律问题的相似性,将学生进行分组,一般以8-10人为一个小组,采用小组研讨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畅所欲言,在充分讨论交流中发现和解决法律问题。如针对案例中的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等知识点进行思考的同学,分别组合成小组。学生要利用自己查询搜集到的有关案情和法律知识材料来进行论证问题,说服其他同学,并提出自己的法律观点。这个环节教师主要起到组织者的作用,在分组后教师要巡视各个小组,鼓励学生结合案情进行推理与提问,引导学生在合理的课堂时间内给出一定的交流讨论结果,并最终听取各个分组代表的案例讨论汇报。

第三,模拟法庭审理环节。

在小组案例讨论的基础上,由各组选出代表,扮演模拟法庭中的各个法律角色,如法官、公诉人、被告、证人等,展开模拟法庭的调查、辩论和裁决等审理实践环节。这个环节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学生自主学习法庭审理中的程序规则,准备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文书、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并展开课余的模拟法庭审理演练,在课堂模拟法庭中充分展示其法律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法律论证能力。尤其在法庭辩论阶段,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灵感,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结合案例的播放过程,教师可以情景假设某一庭审过程,引导学生代表围绕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展开模拟法庭审理的设计和演练,运用“公平正义”“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进行法律推理,最终实现在课堂上展现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

第四,教师总结点评环节。

通过课堂案例讨论环节和模拟法庭审理环节,同学们基本上对案例中的主要法律问题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这时就需要教师及时进行总结和点评,这也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教师要指出学生在资料搜集、案例讨论和模拟法庭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值得表扬的地方,做好对学生培养法治思维的讲解,引导学生积极掌握“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同时,针对社会舆情的各种正负面的信息,教师应从正能量的效果加以正确积极的引导。

三、“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教学组织中的注意要点

选用典型的案例,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在教学培养目标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实现培养学生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位一体”的法治理念。

一切教学法包括案例教学法在内,都是实现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手段和途径。方法服务于内容,案例是为了揭示理论,它是提升课堂效果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不能舍本逐末,以手段代目的,为了方法而方法[2]。因此,在“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中,不能为了案例而讲案例,而要实现培养学生法治理念的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

从知识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进行对法治知识点的法理解析。如2015年修订版“基础”教材从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五个方面来概括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其学理基础是将法律、权力、价值、权利和程序视为治国理政的五个基本要素。因此,“基础”课教师要在案例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充分挖掘案例中有关法律、权力、价值、权利和程序等五个要素上的法治知识点问题。

从情感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激发学生在案例交流、辩论和分析法律问题的兴趣,培养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情感,坚定学生深层次的“认同法治、尊重法治”的法治态度,最终实现以法治信仰作为培养学生法治理念的高境界要求。

从行为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着重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能力、进行法律辩论和推理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解决案例中法律问题的能力等,并在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中,真正使“基础”课法治教育中的法治理念知识内修于心,外显于行。

第二,在教学原则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组织中应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

教师在“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主要是组织、引导学生围绕教学目的开展案例分析、讨论活动。而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要自主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搜集并整理有关材料,针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设计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充分论证其合理合法性和操作可行性。这将加深学生对相关法治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有助于学生法治理念的培养。

第三,在教学导向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中老师应正确解读案例,实现正能量价值观的教学导向。

如果说,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典型案例的正确选择是前提,那么,案例的正面解读则是关键。案例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着正面或负面的信息,只有正确地进行价值观的解读,才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教育效果。“基础”课法治教育中,教师应结合案例案情因素和社会舆情,给学生进行正能量的说理和引导,及时消除负面信息带给学生的负能量感受,从而引导学生以积极、正确的态度看待司法公正和培育法治理念。

总之,以典型案例导入,通过查询资料、案例讨论和模拟法庭审理等递进式教学组织活动,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在灵活生动的案例教学中实现“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使典型案例与法治课程的基本知识点融为一体,使案例相关人员与学生的法治情感融为一体,使案例解析与学生法治理念融为一体,从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个层面实现“基础”课法治教育的知识理解、法治情感的体验和法治理念的培养。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基础”课法治教育也要与时俱进,积极培育学生学会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把法治理念融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提升其自身的法律修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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