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西方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差异
中西方不同的文化核心和价值取向折射到医学伦理学领域里,形成了许多相映成趣的对比。
1.1医学伦理研究与文化关系密切,医学本身就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
中医理论体系所蕴含的是比西方医学体系中的那种工具主义理念复杂得多的文化内涵。古人就有“若不读五经,不知仁义之道,不读三史,不知有古今之事;不读诸子,睹事则不能默而识之;不读《内经》则不知有慈悲喜善之德……则医道无所滞碍。”之说,现代行医者更需浏览诸家,博采各科,以适应医学日新月异的变化。西医理论体系则以科技为基石,以实验医学为基础,以循证医学为先导,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完善。
1.2以外向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为基础的中国医学伦理学和以个体为核心的西方伦理观在健康责任上的观点冲突显而易见
不同的伦理学背景对医学伦理学发展走向也有直接影响。西方医学伦理思想是“着眼个体,注重权利,主张人道主义”,而我国传统医学伦理思想则是“着眼群体、强调义务、主张济世救人”。11]中西伦理学存在五个重要区别,即:中土伦理与政治结合,远西道德与宗教结合;中土道德以家族为主题,远西道德以个人为本位;中土道德主义务平等,远西道德主权利平等;中土重私德,远西重公德;中土家族崇尚尊敬,远西家庭崇尚亲爱。2]这些构成了中西方医学伦理的各自特点。
2中国传统伦理与当代医学伦理的冲突
中国传统伦理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传统的土壤,其源远流长,影响深远,至今仍然渗透于人们的思想、意识、道德、伦理及社会生活等广泛领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中国传统伦理对当代医学伦理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传统伦理便与当代伦理格格不入,无法相容终致冲突。表现在:其一,二者在义与利辩证关系问题上的认识宏观冲突。传统伦理贵德尚义,义尊利卑,主张“安神之志,无欲无求”当代医学伦理强调估计全体、局部和个人三者的利益、义利并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必须重新审视义利观,树立人道主义功利观,构建医德基本原则层次论是当代医学伦理发展的客观要求。其二,在科技突飞猛进的今天,当代医学伦理不断充实、变化和发展,具有变革性和突破性,而传统伦理则绵延数千年,根深蒂固,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继承性和保守性。其三,在对待人、研究人的问题上二者不能相容。传统伦理片面夸大道理的超现实能力而忽视人作为现实个体的实质性,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当代医学伦理则将人作为研究对象,强调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其四,在对事物的判断标准上,二者也存在冲突。这些冲突的解决正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动力。
3市场机制下的中国医学伦理学研究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的细化则不可避免的迫使政府结构进行职能分化以适应经济发展要求。面对“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现实,如何在市场机制下构建科学合理的伦理共同体、认识卫生大部制的伦理意蕴是我国医改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实现对最大多数人群负责的关键。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曾多次出现社会进步与道德进化相背反的现象。在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对医德建设及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否定,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伦理是非判定标准的认同上是一致的。在社会的任何改革中,都必须以大多数人群利益的实现为其改革的目标,同时重视道德舆论的辅佐作用,否则改革极易招致非议,乃至最后的失败。从大多数人群利益的角度出发,坚持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协调性与进取性,医学关注视角从对高新技术应用、危重病人的关注向健康伦理及卫生保健研究转移,优化有限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致力于心身健康教育和和谐社会外环境建设,坚持以大众利益为导向,强化国家和个人的健康道德责任,深入实践,探索和完善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健康伦理,将理论转化为人民健康利益实现的行为实践,这些则是探索创立具有时代特点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必由之路。
4中国医学伦理学发展的几点思考
41现代生命科学技术视阈下“生”与“死”的审视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不断被刷新,社会老龄化的步伐越来越快。人的生命,不仅仅是时间的延续,更是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提高。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作为一个人,优生和优死是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人人都有选择优生和优死的权利。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深入而广泛地介入人的生死过程,不仅能改变人“生”的方式,也能改变人“死”的状态,从而使一直以来的自然生死过程日益成为人为操纵的过程。生之神圣的淡化、生之过程的技术化、生之构成的社会化,将对自然生殖方式的神圣性带来震撼性的冲击,也将改变人们的生育价值观。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不应被经济发展的中心所忽视,也不应成为被医学人文和爱心奉献“遗忘”的角落。与西方大众相比,我国人民更加重视家庭关系,强调晚辈对长辈的孝心。这种孝心,一是生前尽孝;二是死后尽孝。在对待死亡的态度上,回避死亡的生命神圣论被一种盲目的道德力量庇护着,具有极强的个性,具体直观表现就是对死亡的讳莫如深和寿终正寝,而且离死愈近,忌讳死亡越重,对死亡完全采取惧之避之的消极心理抵御态势。安乐死和临终关怀在实现优死方面各自有对方不可替代之处。实施安乐死的需求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增大,让病人无痛苦、安详的、有尊严的离去,体现了医学的人道主义原则,但它受到传统伦理意识、经济文化和现行法律条文的限制,安乐死在医学、伦理学、法学等相关领域尚无定论,在临床工作中也不能全面实施。临终关怀作为人类文明进化的足迹,顺应了经济发展、精神文明进化的潮流,满足人在临终时优死的需求。经济的发展,财富的积累,现代医学人道主义的进步,使得临终关怀实施成为可能。企业家、慈善家和社会各界人士支持临终关怀,临终关怀医院及相关机构的建立和获赠,体现了时代所需要和现代医学人道主义的进步。因此,引导大众转变对死亡的认识积极开展安乐死多学科研究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临终关怀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42医学伦理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平台搭建
我国医学伦理学的研究、教学和传播,是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而逐步兴起和发展的。在我国医学伦理学研究伊始,我们就很重视学术交流、学术平台建设在学科发展中的作用。1988年,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成立。同年,《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在西安创刊。邱仁宗的《生命伦理学》较多地介绍了国外的研究成果,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命伦理学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知识体系,而《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创刊则壮大了我国医学伦理学宣传、学习、研究和交流的阵营。时值《中国医学伦理学》刊庆20周年,作为该刊的首任主编、作者以及读者,内心无比的欣慰,在此表示我衷心的祝贺。文以载道,道以医显,改革开放为恢复我国医学伦理学深入研究提供了历史机遇。《中国医学伦理学》自创刊以来,不断成长进步、健康发展,被学者们称为一片面向全国的专业学术“热土”坚持正确办刊方向的“净土”和影响巨大、收获颇丰的“沃土”14]
43医学伦理学研究本土化与文化背景的思考
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将我们带入了医学伦理学研究的新世界。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以及诸多由经济和科学发展引发的伦理学新课题将使人类更加困惑,人类的发展究竟要走向何方。我在《医学中的伦理纷争》一书中谈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物质基础决定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对物质基础的反映。医学伦理道德的核心是尊重人的尊严,维护人的权利。医学伦理研究者无法逃避特定的文化背景对医学行为意义的影响。13而且,文化背景对医学行为合乎伦理或者有悖于伦理准则的确证是基础的和关键的。医学伦理学在许多问题上所存在的纷争,绝大多数都可以由文化差异来解释。没有文化的纷争便没有医学伦理的萌动。中西方医学伦理学研究存在着诸多的不同,当代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更多地表现出对西方医学伦理理论的移植,而对我国社会特定的文化背景关注不够。因此,我国医学伦理学研究应立足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背景,以适当的方法吸取国外优秀的研究成果,在某些重要的共性伦理问题上与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努力对外来研究成果进行本土化基础上的借鉴与吸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这将是我国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关键词,医疗机构,试验性医疗行为,医学伦理委员会,立法
从2004年2月10日,广东三九脑科医院进行了国内第一起用于戒毒治疗的脑科手术,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目前,全国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展了“手术戒毒”的治疗: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四川、湖南、福建等多家医院声明已成功施行了戒毒手术,但随着“手术戒毒”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也因此引发了医学界的正反大辩论。2005年2月卫生部向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停止用于毒品依赖者的戒毒治疗的脑科手术。通知称,部分省市的一些医疗机构将脑科手术用于毒品依赖者的戒毒治疗,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脑科手术戒毒是一种正在进行临床研究探索的科学项目,目前临床研究尚未结束,该项手术的毁损位点、技术要点、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还没有作出结论。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卫生部就脑科戒毒手术中的有关问题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指出该项手术不能作为临床服务项目向毒品依赖者提供,要求暂停该项手术的进行。
根据已经接受手术的毒品依赖者的情况看,此项手术有可能成为帮助毒品依赖者戒除毒瘾的技术手段之一,因此卫生部将在严格管理和监督下进行科学研究,届时,研究成果将为各级医疗机构作出最有效的指导。卫生部要求开展此项手术较多的广东省和四川省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对业已接受手术的患者进行观察和随访,以便客观、科学地确定该项手术的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该项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深入研究的意见。卫生部在接到上述意见报告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进一步论证,再决定是否将此项手术用于戒毒治疗。
透过关于“开颅戒毒”存在争议的新闻,笔者在此想讨论一下我国对试验性医疗行为的管制问题,想呼吁一下关于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立法。
传统意义的医疗行为可简单概括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活动。但是,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民众生活观念的变化,上述传统定义已不能适应医学的发展和对患者保护的需要。目前在各大型医院,常常会使用危险与疗效均属未知(或国内首次使用)的新药物或新技术。实施这种医疗行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医学进步,而诊疗的目的居于次要地位,所以被称之为试验性医疗行为,或人体试验。
1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立宗旨和原则
医学伦理委员会旨在妥善实施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保障受试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应主要适用于从事试验性医疗行为的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国家应支持医疗机构的医学科研工作,鼓励试验性医疗行为在三级医院的实施。
2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审批与登记
2.1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医疗机构为三级医院;②医学伦理委员会至少包括两个以上专家组;③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家;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上述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自行成立本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具上述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调下,由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行为,由医院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由所审查事项涉及的医院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批
医疗机构设置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设置申请书;②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设置及成员。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核结论。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书。不批准设置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3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登记以下主要事项:①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②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④医疗机构注册资金;⑤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设置;⑦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情况。医疗机构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在变化后30日内向原登记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书,不得开展医学伦理审查工作。
3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
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当依据医学伦理审查内容、专家委员学科专业的不同设置不同专家组,包括:药品审查专家组;医疗器械审查专家组;医疗技术审查专家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专家组。
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组组成人数应为13人,专业应集中在临床医学、临床药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和医学心理学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组成员的二分之一。在医学伦理委员会中,本院主管医疗科研副院长为主任委员,其余12位委员由医疗机构聘请医护专家7人及非医护专家5人担任。其中医护专家委员,由内科、外科、精神科、病理科或检验科、护理部专家担任。非医护专家委员,由院内或院外社会工作者、伦理学专家、法学专家或社会贤达等担任。
现有专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审查工作需要时,医学伦理委员会可以临时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伦理委员会邀请相关学科专业组的专家参加医学伦理审查。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①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从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②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③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
医疗机构原则上应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组成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组成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机构有义务对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并发给统一格式的聘书。
4医学伦理审查工作程序
4.1申请
医学伦理审查申请人首先应按照统一格式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正式资料,包括且不限于:①临床
试验申请书;②受试者同意书;③研究计划一份。
4.2受理
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在收到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后的5日内应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应说明理由。决定受理后,医学伦理委员会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并在交费后30日内组织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专家组进行审查。在正式进行审查前,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人数复印后分别送达各位专家。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可以向申请人要求提交特殊资料,但应通过医学伦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络,严禁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与申请人私自联系。
4.3审查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应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学伦理审查工作。临床试验计划的审查,必须有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组过半数专家出席,决议事项必须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医学伦理委员会就人体试验(包括药品审查、医疗器械审查和医疗技术审查)主要审查如下内容:①拟定本院人体试验范围;②拟定人体试验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及审查要点;③审核人体试验计划;④审核受试者权益与伦理道德法律事宜;⑤评估人体试验的进程及其结果;⑥其它有关人体试验事项。
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对申请人提出的临床试验计划审查如下方面:①本计划的研究背景、目的及预期疗效的适当性;②本计划所拟步骤和方法的周详性;③受试者的选择/排除标准的适当性;④评估研究结果所作检验项目的必需性;⑤本计划中受试者基本人格保障的适当性;⑥主持人及协同试验人员学识和能力的适当性;⑦计划书的完整性;⑧个案报告表的完整性;⑨受试者同意书的完整性;⑩计划整体的评估。
4.4申请变更
临床试验计划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如计划有变更时,需重新进行审查,并说明必须变更的内容、理由。医学伦理审查申请人应另提变更计划后的临床试验同意书格式,并用黑体字注明“变更后计划”的字样。
4.5终止审查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可终止医学伦理审查:①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③拒绝缴纳费用的;④有碍于医学伦理审查的其它情形。
4.6阶段报告与中断、终止实施
临床试验计划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依法通过后,交付试验主持人进行试验。依计划进度至少在计划进行一半的实施期间,应提出阶段报告。如其期间超过一年,每年应提出报告一次。阶段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应请试验主持人列席说明。如医学伦理委员会认为有安全顾虑者,可以决定终止其试验。临床试验计划主持人或医学伦理委员会通过检查认为,患者的健康状况不适宜进一步进行医学试验时,可以适时干预。必要时,终止或中断医学试验,以保护患者的利益。
临床试验完成或试验到期,临床试验的主持人应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试验情形报告书,经审查通过后,依法须呈报的应将结果呈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未提出报告的,不得继续进行其它试验。
5法律责任
除了明确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权外,还应通过立法明确与医疗机构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包括:①医务人员未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擅自实施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②医疗机构未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擅自实施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③医疗机构未按照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议如实告知患者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医疗风险,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④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私下与申请人接触或接受申请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审查意见,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东京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及细则[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4年05期
[2]兰礼吉。试论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其对患者与受试者权益的保护[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4年15期
[3]侯建全,温端改。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j].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2004年01期
[4]李利君,卢光琇.略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j].医学与哲学,2003年03期
[5]韩玲,芮琳,黎建军。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保障受试者权益[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9年05期
关键词:生物科研伦理审查;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学
随着生物医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生物医学科学实验,特别是涉及人体受试者的临床试验日益增多。临床(人体)试验是生物医学科学研究的重要环节,任何经过动物实验的新药物、新仪器和新的治疗方法必须经过临床(人体)试验后才能在临床中开展应用。在涉及人体受试者的各类医学科研活动中,必然会存在由于价值取舍不同而引发的各种伦理冲突。以人体为研究对象的临床试验,也必然牵涉受试者的权益尊重与保护问题[1]。在这样的背景下,对科研活动从始至终进行伦理审查和监督,探讨、论证、解决或权衡生物医学科研及临床应用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和难题,在保证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的同时,使所有科研活动都遵循相应的伦理道德原则和规范,真正做到知情同意,是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的目的所在。
1.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的国际规范
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的概念始于1946年的纽轮堡审判,审判过程中德国纳粹和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二战期间进行人体试验引发的伦理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并提出了人体实验的十项道德准则,即《纽轮堡法典》,其精神被1964年世界医科大学通过的《赫尔辛基宣言》继承,成为人体实验的指导方针;《赫尔辛基宣言》中规范了涉及人体生物医学实验的伦理法规,并在以后经历了先后八次的修订和细化,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遵守的医学实验的法规性文件[2]。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了《评审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委员会工作指南》,以指导世界各国医学科研伦理审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和伦理审查工作。2002年,由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则进一步明确了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的规范和章程。
2.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机构
———伦理委员会建立伦理委员会进行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的建议,最早见于1971年加拿大《医德指南》,直到70年代末,伦理委员会组织才开始在美国的医院中出现。此后,美国医院协会先后颁布了《关于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医院委员会的准则》、《美国医疗保健机构道德委员会准则》等一系列规范和准则,推进了美国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建立和发展,到80年代末,美国已有60%以上的医院建立了医院伦理委员会。与此同时,加拿大和一些西欧国家的医院中也相继建立起这类组织。日本的医院伦理委员会建立较早,到1985年底,日本已有37所医学院校设立了医学伦理委员会,占79所医学院校的47%。1992年中国医学伦理学学术代表到日本考察时,已有80%以上的医学院校和50%以上的医院设立了医学伦理委员会组织。我国的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1981年召开了我国首届医学伦理学学术会议,会议中提出对医疗机构中开展医学科研活动进行伦理审查的意见和建议。1991年,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委员会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组成规则》,对我国的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此后,为进一步规范医学科技行为,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制观念,分别由国家卫生部和药品监督局制定了《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1998)》和《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1999)》。自此,我国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入建章立制、成立相关机构、逐步规范化的快速发展时期。
3.我国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学术研究的问题域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张鸿铸、邱仁宗、曹永福等学者开始向国内引介美国、加拿大、法国、瑞典、日本等国家在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实践和伦理委员会建设中取得的经验,对我国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工作开展及伦理委员会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梳理,并对我国伦理审查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建议。在此基础上,我国学者围绕伦理审查的规范和标准,审查程序和操作规程,伦理审查的监管,医学中的伦理难题等问题进行了大量学术研讨。
3.1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程序和操作规程
沈铭贤,熊宁宁,李晓等学者通过对我国目前运行的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分析研究指出: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OP)直接决定了伦理审查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决定了受试者的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3]。他们在分析比较国际和国内生物医学研究审查伦理的规范和实际工作特点的基础上,从伦理委员会的职责、人员构成、审查的程序和主要内容、审查的申请和受理、审查的结果和通告、跟踪审查、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过详细探讨,并建议制订合乎我国实际情况的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4]。关鑫、谢娟等学者在研究中指出:伦理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并统一标准、伦理委员会的人员能否独立和去行政化、对伦理委员会工作的评价和监管是否合理、对伦理审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等问题是决定和影响我国现阶段科研伦理审查质量高低的主要因素,也是目前我国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工作发展的重点。
3.2伦理委员会认证和伦理审查的监管
田冬霞、张卓然等一些学者在介绍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起的“发展伦理审查能力战略行动(strategicinitia-tivefordevelopingcapacityinethicalreview,简称SIDCER认证)”的伦理委员会国际认证监督体系的同时,通过将我国的伦理委员会监管情况与美国、英国、瑞典等国进行分析对比,介绍了国外伦理委员会的监管机制和先进经验,针对我国伦理审查中经常出现的,如审查中缺少统一的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伦理委员会与研究者存在利益上的关联,忽视伦理审查的全程性,监察的文件记录、归档、保存不全,伦理委员会成员和研究者医学科研伦理相关培训不足等代表性问题[5],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订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伦理审查委员会认证体系,制订完整的监管内容与程序四个方面对建立我国伦理委员会监管体系提出了建议[6]。
3.3医学科研和伦理审查中的伦理难题
汪秀琴、丛亚丽等学者针对我国医学科研临床试验过程中涉及的知情同意的履行、风险与受益的分析比较、最小风险解读、利益冲突及受试者权益保护[7]、跟踪审查等伦理审查中的难题[8],以及由试验方案设计、科研成果发表、试验人员的培训等引发的各种伦理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学者们通过对我国目前医学科研和伦理审查中涉及的伦理难题,在与国外相似问题的研究比较中指出,因为伦理审查所依据的伦理思想和理论、伦理审查背后的社会环境、文化习俗信仰等实质内容不同,在中国进行伦理审查必须结合我国医疗卫生的现实背景和医学伦理问题的表现特点,进行伦理审查本土化的尝试,而不能死搬硬套国外的规则和标准[9]。
3.4我国医学科研伦理审查机构的发展现状
2007年,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对国内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预防机构的伦理委员会的设立、职能、成员、工作条件等发展状况进行了调查[10]。此后,田冬霞,薛迪等一些学者先后对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浙江省等地医院中的医院伦理委员会的机构建设、功能定位、成员结构、监管认证、人员培训、审查程序等各方面运行情况进行更深入调查,从实证研究角度将我国伦理委员会发展状况同美国、日本等伦理委员会发展较快的国家进行对比,对我国伦理委员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背后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思考。
4.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热点问题梳理
由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趋势,因此现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越来越多地涉及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和社会价值之间的交叉与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矛盾、冲突。在医学科学研究过程中,患者和医务人员,同时是受试者和研究者的双重身份往往会使这些矛盾和冲突更加复杂,解决这些伦理难题就需要在厘清临床人体试验的医疗机构和受试者之间的法律伦理关系基础之上,对他们的行为方式及相互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必要的法律和道德约束,切实保护好他们的权益[11]。首先,医学科研工作者的伦理意识较弱。医学科学研究人员和临床医师的科研伦理意识和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医学科研伦理审查问题涉及的知识领域很专业且较为宽泛,不仅要求对现代医学伦理学及生命伦理学的基本理论有较深的认识,而且要对医学科学研究本身、现行法律法规熟悉了解。其次,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规范不够完善。我国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并与国际规范相协调。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的国际规范和国外法规有一些已有国内学者进行了翻译或部分翻译,但是个别地方的理解学界还存有争议,同时提高规范国内国际规范的理论研究和可操作性探讨。再次,医学科研伦理审查的监管不到位。虽然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已有国际规范可以遵循,但在实际的审查工作中却又必须结合各国的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和法律法规开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审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在加强伦理审查工作标准化的同时,注重伦理审查质量的提高;必须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地开展医学科研伦理审查工作。
总之,伦理审查程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伦理委员会的成员结构,伦理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去行政化,对伦理审查职能的合理评价和监管,伦理审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等问题是决定和影响我国医学科研伦理审查质量的重要因素。本世纪初,由美国提出并向国际推出的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认证体系,对推动世界各国的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高质量、高水准伦理审查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文化传统不同、社会发展状况不同、医学伦理学的学科发展重点不同,医疗实践医学发展和医德观念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的医院伦理委员会工作开展方式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由于伦理审查制度所建基的理论基础、社会制度、价值评价等实质内容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很难达成共识,因此当前中国的生物医学科研伦理审查面临与西方不甚相同的境遇和难题。在伦理审查实践中必须对中国社会的现实处境加以分析,发掘出符合中国文化传统和习俗的伦理基础,并在伦理审查实践中诉诸本土化的转向,而不是一味向国外看齐。
参考文献:
[1]陈元方,邱仁宗.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学[M].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3.
[2]张鸿铸.中外医院伦理委员会的综览与展望[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5,8(1):21.
[3]沈铭贤,胡庆澧,丘祥兴.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伦理委员会SOP解读[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3):3-5.
[4]熊宁宁,刘芳,蒋萌,等.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J].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003,8(4):477-480.
[5]田冬霞.美国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认证体系的启示[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19(4):15-19.
[6]黄瑾,胡晋红.SIDCER认证:伦理委员会规范化实践探讨[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9,(8):23-24.
[7]汪秀琴,熊宁宁,刘沈林,等.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风险与受益分析[J].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003,8(6):718-720.
[8]张雪,尹梅,孙福川.我国伦理审查委员会跟踪审查的困境及现实求解[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3,(5):22-23.
[9]邓蕊.寻找基础,方法转向:科研伦理审查的本土化启示[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2,29(4):109-112.
[10]王香平,李晓玲,王育琴.我国医院伦理委员会现状及国际认证分析[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2,33(4):30-32.
一、加强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培养的理论依据
如前所述,《医学伦理学》是医学生医德教育的主要课程。根据道德教育的有关理论,道德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设计教育的目标、内容(包括道德观念、道德要求、行为规范等),通过教育活动使之转化为学习者的认知、品格,并通过学习者的决策转化为行动,同时进行事后评价,以深化道德教育成果的活动。道德教育的目的是综合性的,它既强调学习者对一定社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进行认知,培养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又注重培养学习者的道德分析、判断、决策、评价及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只有把一定社会的要求转化为个体的认识、观念、品格、行为能力、评价能力,才算是达到了道德教育的全部目的。其中,分析、判断、决策、评价能力就是所谓的道德思维能力。因此,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应是道德教育的必要内容。同时,从个体的道德发展来看,仅仅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并不足以适应复杂的道德生活,在道德生活中学会分析、比较、判断、抉择、评价应是道德发展的关键。个人和社会都是动态发展、不断变化的,当人们在与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相互作用时,个体道德行为的选择、实践、道德品格的形成,离不开人们对各种道德观念、道德现象进行正确的判断、决策和评价。也就是说,个体的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应是道德发展的必要环节,是个体实施道德行为、形成道德品格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到课程本身而言,《医学伦理学》教学究竟应教给医学生什么?从现实来看,尽管国内《医学伦理学》教育界尚未有明确、统一的提法,全球也没有统一的表述,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基本的共识。2000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医学院校的伦理学和法学教师学会即ATEAM(AssociationofTeachersofEthicsandLawinAustralianandNewZealandMedicalSchools)的工作会议根据国际共识提出了《医学伦理学》教学内容——知识(knowledge)、技能(skill)和态度(attitude)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的为:培养医学生正确的医学职业态度和价值观、学习伦理学的基本知识以及掌握这些知识并将其运用到与病人的沟通和对病人照护所需要的技巧。国内的《医学伦理学》教育界则大多认为:课程教学应提高医学生对伦理学问题的敏感性和意识,提高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决伦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医德修养水平等。从国际、国内的认识来看,《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的强调知识、态度、能力并重,而在能力的指标体系中,笔者认为道德思维能力居于核心地位。那么,要完成这样的教学目的,必然要求我们在课程教学中重视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因为,在道德教育中,道德知识、道德观念要转化为学习者的态度和行为,道德思维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
二、加强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培养的实践意义
医疗行为兼具技术性和伦理性。一方面,医疗行为的正确选择离不开伦理道德的保驾护航。医务工作者能否自觉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能否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正确诊断,采用有效、最佳的治疗手段来解除患者的痛苦,绝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同时还关涉医务工作者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在医疗实践中,由于任何一个医疗行为都会给患者带来影响,轻则影响心情,带来经济损失,重则影响健康,危及生命,因此,任何一个医疗行为的选择,都既是医学问题,又是伦理问题。那么,兼具技术性和伦理性的特性就决定了对行为本身进行医学判断和伦理判断是完全必要的。而由于医学本身充满了不确定性,任何一个医疗行为都很难在事前就给出十分肯定的答案,这种不确定性就使得行为本身可能存在道德问题甚至是道德风险。那么,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从伦理学的角度而言,每一个具体的医疗行为都处于具体的道德情境之中,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具体的道德分析、判断、决策必不可少,光有伦理学知识而不去做具体的分析、判断,我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有积极、主动、正确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同时,作为一门课程,《医学伦理学》的教材内容必然是相对滞后的,原有的教学内容有可能已经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很多问题教师本人也可能还没有确切的答案,答案的寻求可能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过程。现实生活中,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思想观念、价值观多元呈现,社会变化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传递越来越快捷,在医疗卫生领域中,随着医疗实践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需要人们重新审视并作出回答的新问题,而伦理学本身还难以作出明确的回答,很多涉及到伦理难题的案例往往都可能是两难选择。例如,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人们似乎总是在不断的争论,争论的双方又似乎都理由充足。也许,在这些争端面前,唯有一定的道德思维能力能帮助医务工作者在临床实践中面临道德的“两难”选择时保持清醒,做出理性而又合乎人情的选择。此外,尽管我国医学教育界对《医学伦理学》课程重要性的认识并不存在分歧,但不少医学院校却在现实中存在着课时严重偏少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课程开设的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日等国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教学内容从绪论(基本概念和学科发展历史)、伦理学理论(义务论、功利论、美德论)、美德的追求和行为修养、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及范畴、医患关系及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改善医患关系的方法、临床科研和人体实验中的国际伦理准则、生殖技术、器官移植等高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时间有限、内容太多之困。另一方面,即使我们无限延长教学时数,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学习和研究也不过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历程。那么,《医学伦理学》究竟应该教给医学生什么?或者说,什么更重要?故此,笔者认为,面对复杂的社会道德生活和临床医疗实践,对医疗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行为进行道德考量的前提是掌握基本的伦理学理论,具备一定的道德思维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道德决策、实施道德行为和行为后评价。因此,道德教育仅仅只是传授、灌输一些基本的知识、思想观念是远远不够的,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远比让他们记住也许并不存在的唯一正确答案更有意义。
三、培养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的现实途径
道德思维是指人们对社会现象及自身行为从道德角度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和做出判断、进行评价的思维活动。培养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就是指导学生按照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正确运用科学的思维规律、思维方式、思维方法和艺术,观察、分析和解决医疗实践中的伦理道德难题,培养道德智慧以规范自身行为,完善自我,实现医患者关系的和谐发展。许多研究成果表明,人的思维能力包括道德思维能力是可以培养和训练的。在医学生道德智慧的培养中,归根到底就是教导医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分析自己所处的道德具体情境,审视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不同的道德实践手段进行比较,选取达到道德行为目标的最佳手段。笔者认为,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培养的现实途径包括:
1.理论教学是基础,让学生“学”起来。《医学伦理学》是一门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的学科,理论性较强。要培养医学生学会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判断、处理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离不开伦理学理论的指导。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教学,这是医学生未来进行道德判断、分析、决策的基础。在理论教学中,有如下几个问题是我们应该加以注意的:一是理论教学的结构设计应着眼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完善医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而不是过分追求理论自身的系统性与完整性。课堂理论讲授以必需、够用为度,以留出足够的时间突出重点,帮助学生掌握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二是理论教学应该注重联系实际。理论教学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为医学生未来的临床实践服务,课堂教学应帮助学生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习惯,培养他们关注现实道德生活的态度。三是传授知识应与发展能力相统一。理论教学是为能力培养服务的,不能只关注学生是否掌握了理论知识,还应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对伦理学相关理论的探求过程中来。只有经过一次次学习过程中的感知、思考、讨论、发言,才能确实提高学生的能力,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
2.引入案例,让学生“想”起来。掌握了一定的伦理学理论和方法,并不意味着医学生就已经具有了正确进行道德分析、判断、决策及评价的能力。为了培养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实践证明,引入案例教学法是正确的选择。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让学生在情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提高学生素质、培养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是现实问题的缩影,它为培养学生的临场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提供了一个训练的场所。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展现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让学生进入案例情景,设身处地面对、处理和分析各式各样的伦理问题,学会多方位思考,设想种种道德选择的可能性,能帮助医学生克服用一个角度、一种观点、一种思维方式思考问题的局限。同时,它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帮助学生站在具体医疗行为伦理决策者的角度分析、解决问题,从而提高了学生处理、解决临床伦理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精选案例,选取与讲授内容相符、有针对性的案例,案例中的伦理问题应有争议性和讨论的余地,存在着从各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解释的可能性。同时,不论是发生在身边的现实事件、科研时遇到的伦理难题还是临床发生的真实事件,案例应具有典型意义。
3.积极组织课堂讨论,让学生“讲”起来。课堂讨论可以是针对某一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分析及讨论,目的是使学生在讨论中找到有关临床伦理难题的解决之道,在争辩中巩固理论知识,培养道德情感。同时帮助教师从学生的论辩中发现教学及学生道德情感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及方法,引导学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课堂讨论能够有效培养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因为,当一些富有个性的学生聚集在一起时,由于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不同角度,研究问题的不同方式,可能产生种种不同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课堂讨论中的比较、对照、切磋,同学之间就会有意无意地学习到他人思考问题的方法,从而使自己的思维能力得到潜移默化的改进。组织课堂讨论要求教师在课前对医疗实践中的道德问题、道德现象、伦理困境设置讨论题,并要求学生根据讨论的问题广泛收集资料、写发言稿,积极参与讨论。在此基础上,教师应在课堂参与讨论并对学生的发言作简要点评。课堂讨论一是要求适宜的教学班级规模,班级人数太多会使许多人没有发言机会,太少则不利于讨论的进行;二是要求教师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课堂管理有较高的组织驾驭能力,能够控制现场局面,善于归纳和总结,只有这样,课堂讨论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4.开展实践教学,让学生“动”起来。医学伦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增强教育教学效果,单靠课堂教学或单靠医学伦理学专职教师的教育可能是不够的,让学生在真实的道德实践中学会道德分析和道德判断是培养道德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的教育应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到临床实践中去,让他们在其中感受道德、践履道德,选择行为方式,在活动中发展品德。引入实践教学环节,一是可以组织学生就一些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调研,如组织学生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医患关系现状及问题的调研,也可以组织学生到医院做导医,体验医学职业道德的基本精神等等。另一方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医学伦理学》的教学还可以与医学生的临床见习结合起来,通过引导学生在临床见习时对临床常见的伦理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使抽象空泛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论证。这样,既帮助医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行为规范和基本范畴,又在临床实践中使学生的医学技术和伦理决策能力都得到提高。
对医学生进行有效的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需要学生理性和思维参与的过程,因此,《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绝不是全部也绝不是终点。但是,课堂教学是培养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的起点和重要平台,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帮助医学生学会开始思考医疗领域中各种道德问题、伦理现象,为未来的职业行为奠定道德基础,无论是对医学生、医学院校、医疗机构还是整个社会,对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无疑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教学模式改革课题组“课堂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两步教学法理论与实践[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5).
[2]黄丽英.医学伦理学课程教学优化的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2,(5).
[3]汪幼琴.试论如何改进医学伦理学教学工作[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2,(3).
[4]刘家珍.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点滴体会[J].广西医科大学学报,2003,(S1).
[5]方燕君.关于提高医学伦理学教育实效性的思考[J].汕头大学医学院学报,1999,(4).
作者简介:赖平(1970-),女,福建永定人,怀化医专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副教授,中南大学伦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职业伦理[1]是关于从事一定职业的群体或个人所应具备的总体性的伦理规范和价值要求,是蕴含在人们职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伦理意识、伦理准则与伦理活动的总和。医学期刊编辑职业伦理是对于从事医学编辑工作的群体或个人的一些总体性的价值要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从社会伦理学的角度分析,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由其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及价值观问题。他告诉人们在从业过程中,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人生观、职业观,应该如何评判自身行为规范的真与假、对与错、合理合法与违纪违法、高尚与卑劣等等。伦理学在医学研究领域,对医学临床和科研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对医学专业期刊的编辑工作也产生了影响,对于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探讨就是这一影响的体现。
医学期刊编辑工作中如何适应形势的变化,按职业伦理学要求进行日常工作,从而推动我国医学编辑职业走上符合伦理原则的良性发展轨道,并促进医学编辑职业与国际接轨,是医学期刊编辑工作者面临的新问题。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医学编辑,职业伦理正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1.医学期刊编辑的职业伦理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医学编辑的道德问题
医学编辑职业伦理是医学编辑从业者对具有总体性的社会伦理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遵循,其与职业道德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形成了对照。在社会化和市场化趋势日益凸显的现今社会,对于职业伦理的要求较之职业道德,将更为迫切和必要,因为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相比更加全面和具有操作性。在以往的认识中,我们都认为医学编辑工作的职业性质与业务操作是两个认识范畴,在由此产生的医学编辑职业道德规范中,奉献美德是编辑专业特点所要求的工作态度和道德境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但是如果我们把奉献美德这种主观评价当做编辑职业道德的核心精神来强调的话,恰恰忽略了编辑职业道德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应强调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观念。医学编辑职业道德的核心精神不能游离于其职业性质,由于社会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决定编辑职业行为的因素很多,比如说选稿、定稿的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因素不单是从稿件、工作本身而来的,单从奉献这个角度从职业道德上评价其伦理是非,既有失公正也脱离实际,同时对医学编辑的职业化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那么,职业伦理作为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被我们认识,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能单从职业道德这个主观层面上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及价值观问题。职业伦理存在的必要性恰恰在于着力解决职业领域内的伦理失范和价值混乱问题。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由于编辑职业的特殊性质,在编辑职业道德上强调社会责任意识才是首要的。时下医学编辑职业面对的道德困惑很难回避,针对医学编辑职业道德的社会指责明显增多,这一问题引起我们对编辑职业道德的反思,强调以社会责任意识为核心的编辑职业道德和以职业伦理为准则的操守观念,有助于增强编辑人员自我制约的能力[2],促进医学编辑、作者、相关医学专业领域的人员正确认识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学编辑的职业道德。
2.医学期刊编辑职业伦理的构建有利于促进医学期刊编辑对职业角色的定位
职业伦理从社会意义的角度提出要求,是它的基本定位。把从业者视为按照职业来加以区分的特定的社会角色,并在此定位基础上对其权利与义务作出规定,这样来说,职业伦理其实就是角色伦理。作为角色伦理的职业伦理,必然要求明确依照职业来区分的每个社会角色的“名分”所在。“名分”可以看做是“名”与“分”的统一。医学编辑对职业角色的定位其实就是对这种“名分”的明确。对于医学编辑而言,名是医学编辑行业和岗位,分是医学编辑的职责和义务。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名分就是要求医学编辑须恪守医学编辑的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要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清晰的定位。确定医学编辑的角色伦理是医学编辑工作者确定自己工作定位,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的基础。只有将编辑人员的操守和自律意识,上升到职业伦理的层面,使它形成一种明确的编辑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才会决定其道德实践的效果[3]。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的医学编辑真正职业化,真正把医学编辑工作作为一种有法可依、有德可依、有职业操守和职业伦理需要遵守的职业,我们才能在此基础上促进其职业及事业的发展,同时对其工作及其职业道德进行评价。超级秘书网
3.医学期刊编辑的职业伦理有利于医学编辑职业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和医学期刊编辑的素质培养
一般认为,编辑工作是一种技术行为,然而随着社会及科学的发展,医学编辑的职业行为已不能单纯考虑技术的问题,这是对医学编辑的职业素养的要求。从医学编辑从事的组稿约稿、选稿定稿、审稿复审等各个日常行为中已经体现出对于伦理学的一种需求,针对医学编辑人员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的伦理学原则,有论者[4]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指出了这种需求的重要性。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这种需求要求医学编辑的日常工作行为既是科技伦理与职业伦理的统一,又是医学道德和编辑专业道德的统一,这种素养的要求是医学编辑职业化及其职业精神的体现,这就需要我们在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框架下使医学编辑职业行为进一步标准化,而这种标准化并不单纯是指操作规范那么简单,它取决于以社会责任感的编辑原则立场和独立思考精神等等为内容的职业核心。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另外,通过对医学编辑职业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对医学编辑职业伦理的认知,还有利于医学编辑的素质培养。编者的编辑过程在期刊操作中至关重要[5],医学编辑职业的特殊性和医学期刊编辑工作对于整个医学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会使编辑人员产生一种能维护其职业尊严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的源泉就是编辑职业道德所体现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也正是职业伦理存在和构建的意义所在,更是医学期刊编辑的素质培养的核心。
〔参考文献〕
[1]赵一鸣.医学伦理学与期刊审稿和编辑工作[J].中华眼科杂志,2006,42(1):68-70.
[2]林君雄.编辑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J].中国编辑,2007,6(1):26-29.
[3]陈阳凤,梅莉.中国编辑职业化考[J].出版发行研究,2000,16(5):29-30.
医院管理伦理不同于以医学科学工作中的道德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医学伦理,是以医院管理中的道德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从理论上揭示道德和论证管理及解释道德现象,研究医院管理与伦理完美结合以适应医院管理需要的科学。医院管理伦理的内涵是探讨如何将伦理学应用于医院管理的各项实际工作中,以满足医院管理的需要。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即用医院管理道德或医院管理艺术混淆了医院管理伦理。医院管理伦理的任务是协调医院内部与外部的利益关系,即医院与医院员工之间、患者和医务工作者之间、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医院管理伦理强调的是从制度层面约束医院制度、政策的制订、修改和完善,并升华到管理伦理学层次。医院管理道德受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组织的监督评价等影响,具有外环境的强制性,更多的是强调医院、医务工作者的个人约束行为,而医院管理艺术更多的是强调医院管理技术层面。医院管理伦理要求医院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自觉地调整不规范的行为,具有约束性。医院管理伦理结合了医院管理道德和医院管理艺术对于医院、医务工作者的要求,使道德规范或管理艺术融入医院各项方针、政策的制订中,使之内化为每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让医院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自觉地规范服务行为,按照医院管理伦理的要求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有序管理,使之更加符合社会规范及人文要求。
2加强医院管理伦理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医院管理伦理建设、规范医院管理伦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医院管理与医院管理伦理联系紧密。医院管理是为保证医院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依照各项工作的客观条件和规律,对医院内各相关要素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和协调的过程。具有思想的人是实现管理目标的决定性因素,无论技术如何发达,都无法取代人的地位,技术越发达,人越重要。医院管理伦理是以医院管理者为核心对象,涉及医院内各相关要素,重点研究管理过程中各相关要素之间的道德关系,特别是研究与医院有关的人际道德关系。医院管理伦理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引申出有关医院管理伦理的原则、规范、范畴等要求。现代医院是各种伦理关系交汇的场所,现代医院管理非常复杂、涉及面广。目前医院管理既要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对健康权的合理需要,又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公平、公正、合理以及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医院管理伦理是医院管理领域中社会关系的直观反映,是医院管理者在医院管理中概括和提炼出的行为准则,是在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医院管理的客观要求和主观认识的高度统一。医院管理中必备的规定、规范、规章,通过习惯、传统等方式固定下来,经过总结、概括、升华到医院管理伦理上,成为医院管理人员调整医院内部道德关系的准则。现代医院和医院管理者只有正视医院管理与医院管理伦理的关系,才能明确医院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医院管理伦理遵循的伦理原则;医院管理者只有遵循符合现代医院自身特征的伦理管理,才有可能切实推动现代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医院管理伦理对于现代医院开展有序、高效的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医院管理伦理是医院各项管理的基础: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对健康权的合理需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公平、公正、合理以及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是保证现代医院一切工作向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2)医院管理伦理是医院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保证:医院管理伦理认为现代医院各项改革和发展均应立足于充分调动医院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在制定改革政策、开发卫生资源、颁布医院发展战略和实施步骤、调整经济政策和经济利益、增减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之前,首先应作出伦理学判断,即该项措施是否违背医院管理伦理的要求。(3)医院管理伦理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医院管理伦理涉及医院管理伦理的原则、规范,为医院管理人员确立行为准则,使医院管理人员约束自己的管理行为,促使医院管理者通过自身的品格修养和高效的管理,充分调动医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使医务工作者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管理效率。(4)医院管理伦理为医院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现代医院的发展需要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医院管理伦理也需要和社会伦理相适应。医院管理伦理与社会伦理一致,有利于医院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广大患者的信赖,提高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医院管理者遵循医院管理伦理的基本原则,公平对待职工,尊重职工的各项权利,可以增强员工对医院的信任感、责任感、归属感,调动工作积极性,形成互利、互助、和睦共处的亲密关系。
3当前医院管理面临的挑战
目前医院管理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体现在投入不足、人民对健康的需要日益增加,包括管理者的既有观念不能适应伦理思想发展需要、管理制度与人文关怀理念的不协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难以协调,也包括医院管理伦理缺失造成的医患矛盾。医院管理伦理是一项有别于医院管理道德、医院管理艺术的科学,有独特的属性、目标和内涵。长期以来,由于知识结构的局限,医院管理者往往忽视了医院管理伦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更新,更不可能自觉的将医院管理伦理的理念应用于医院管理的具体实践中,忽略了医院管理伦理对于加强医院管理的积极意义。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岗位的划分和行政级别的制约,医院管理者往往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即单纯的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置于对立面,忽略了两者之间紧密的相互关系。医院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除了有行政岗位和行政级别的不同之外,更多的是要如何配合,将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共同落实好,以便更好的提供医疗服务。在医院管理的具体实践过程中,管理制度与人文关怀理念的不协调源于医院管理者未能正确处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即认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仅仅是从属关系。管理者只有将被管理者置于合作者的地位,认为医院员工是实现医院有序管理的最重要因素,才能真正使管理制度与人文关怀理念协调统一起来。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政府对于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的大背景下,医院除了承担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之外,必须通过一定的收益来满足医院长期发展的需要,必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两者不能偏废。在医院管理道德要求的层面之外,医院管理者必须在医院管理伦理的约束下协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忽略了经济效益,医院不能正常运行,长期发展受限,长远来说不利于实现社会效益;忽略了社会效益,医院立足社会的基础发生动摇,长远来说同样不利于实现经济效益。在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和监管体系中,医院做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特个体,有自发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因此,必须用医院管理伦理约束医院管理过程中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倾向,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寻求平衡,以实现医院规范、有序、可持续的发展。目前我国医患矛盾频发,原因是复杂的,其中现行医学教育中人文教育的缺失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医务工作者一方面缺乏人文精神,对工作缺乏责任心、对患者缺乏同情心,另一方面忽略患者的情感和心理需要,将患者置于被动接受治疗的位置,容易引发医患矛盾。医院管理伦理要求患者有自主选择医疗方案、建立平等医患关系的权利。医院管理伦理要求医务工作者尊重患者实现个人自主医疗的权利,将从根本上保证医患关系的正常发展和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医疗卫生行业改革的深入,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医院管理面临诸多挑战。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局面,医院管理者必须更新伦理观念,直面挑战,自觉的以先进伦理道德为指导,解决现代医院管理中的新问题,适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先进的医院管理伦理理念和方法可以为医院管理变革做出充分准备,论证改革的合理性、科学性,从思想理论上阐明改革的重要意义。笔者在实践过程中,自觉去除传统医学模式的束缚,摈弃医学伦理思想只有生命神圣论、美德论和义务论的旧观念,提倡生命价值论、生命质量论、公益论,以实际行动践行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适应新时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4以人为本”的理念是践行医院管理伦理的核心
我国现代医学人文教育基础十分薄弱,表现为缺乏医务工作者和患者、医务工作者与医院管理者之间有效沟通。部分管理者在倡导以患者为中心”的同时,并未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并未将医务工作者作为医院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要素。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医院管理者缺乏个性化管理及对被管理者心理过程的及时把握和分析,容易形成因事议事、治标难治本的管理局面,不利于医院管理的顺利进行。笔者在实践过程中,不仅重视经济、技术管理,更重视从伦理角度强化规章制度约束与情感投入、人文关怀与心理激励,弥补过去普遍存在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两方面情感体验的缺乏。医疗卫生服务不同于一般商业服务,必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对健康权的合理需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公平、公正、合理以及社会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因此现代医院的宗旨应该是首先满足社会效益。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立医院是独立的经营个体,在政府投入不能完全满足医院发展的情况下,医院承担筹集资金的职能,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趋利性和盈利性的弊端。医院要发展,既不能只顾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效益,也不能只求社会效益而放弃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为医院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社会效益为医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医院如果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会加重患者的负担,造成社会公众的不满,将会因丧失社会效益而陷入经济困境。笔者在实践过程中,将社会效益摆在医院管理的中心地位,兼顾经济效益,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对健康权的合理需要。由于现行医学教育中人文教育的缺失,以及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过程中缺乏医学伦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知识,医务工作者一方面缺乏人文精神,对工作缺乏责任心、对患者缺乏同情心,另一方面忽略患者的情感和心理需要,将患者置于被动接受治疗的位置,容易引发医患矛盾。医院管理伦理要求患者有自主选择医疗方案、建立平等医患关系的权利,医务工作者有尊重患者实现个人自主医疗的义务。不能正确处理这些关系,会引起患者及其家属的焦虑、不满,也容易造成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压力和紧张心理,影响医患关系的正常发展和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对医院管理工作带来困难。笔者在实践过程中,重视医务工作者毕业后人文修养和伦理学知识的教育,自觉用医院管理伦理指导医院各项制度、流程的制定,最大限度避免因医院管理伦理缺失造成的医患矛盾。
5医院管理伦理实践过程中的体会
在医院管理伦理实践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培养和提升医院管理者伦理素养、充分发挥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作用是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坚持将医院管理伦理的基本理论运用于医院管理的实践,才能充分调动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协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在医院管理伦理的实践过程中,笔者意识到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仅仅是对患者的尊重,也是对医务工作者的尊重。医务工作者虽然是被管理者,但更为重要的角色是医院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和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在医院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只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医院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要素的积极性,才能让医务工作者积极投入到医疗卫生改革的实践中,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求医院管理者进行个性化管理,自觉抛弃因事议事、治标难治本的模式,及时掌握和分析被管理者心理过程;不仅重视经济、技术管理,更重视从伦理角度强化规章制度约束与情感投入、人文关怀与心理激励,弥补过去普遍存在的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两方面情感体验的缺乏。笔者在医院管理的实践中,自觉的运用医院管理伦理的基本理论,发挥医院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医院管理中作用,设计医务工作者参与医院管理的有效制度,完善医务工作者参与医院管理的流程。只有充分践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才利于医院管理的顺利进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医院管理伦理的实践过程中,笔者意识到培养和提升医院管理者伦理素养的重要性越来越高。医院管理者需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做到管理与人文关怀并重,自觉将医院管理与伦理有机结合,同时不断学习医院管理知识和医学伦理理论,加强自身修养和伦理实践,保证医院预期管理目标的实现。笔者在在医院管理的实践中,定期组织医院管理者参加伦理学集中学习,不断更新医院管理伦理的知识,了解医院管理伦理的进展,与兄弟医院交流医院管理伦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管理伦理渗透于医院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必须用制度体现管理伦理原则,让管理伦理原则来指导医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实现依法行医和以德治院相统一、道德自律与他律的互补。
6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