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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合同(收集5篇)

时间: 2024-08-16 栏目:办公范文

房子合同篇1

你好。我姓刘,今年81岁了。儿子与媳妇婚后育有一子小天,他们两人在外地打工,孙子一直由我照顾带大。2000年儿子因病去世,媳妇李某独自在外打工,仍由我抚养孙子小天。但不幸的是,今年5月,孙子小天在外出的途中发生车祸身亡,媳妇李某赶回老家处理相关事宜,后经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调解,肇事者同意一次性赔偿受害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0万元。之后孙子的丧葬费花费2万元,剩余的28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媳妇认为应当由其所有。我不同意,请问我能够分得孙子的死亡赔偿金吗?

郑州刘玉兰

刘玉兰:

你好。虽然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适用遗产继承原则进行分配,但比照《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上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生活来源及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比例。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并未对近亲属的权利顺序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我国相关法律均规定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因此,在死亡赔偿金分配中,与孙子女生前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分得适当的份额,与我国目前法律对近亲属的范围规定并不相悖。您的孙子一直是由您抚养长大,所以您有权分得他的死亡赔偿金。

租客可以优先购买我的房子吗

律师:

你好。我家拆迁分得几套房子,除了自己住了一套外,我还把其他几套房子租了出去,其中一套租给了好友董某,租期3年。两年后,因孩子做生意需要,我打算卖掉一处房子补贴孩子,后联系好买家,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准备去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董某知道了此事。董某多次找到我,声称其对所租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现在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和买家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请问,董某作为房屋承租人能否以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我与买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四川张军

张军: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在出卖人出卖房屋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该项权利是对承租人所赋予的一项特别权利,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身为房屋承租人的董某只能提起赔偿之诉,而不能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该合同。

在实践中,房屋出租人在出卖已经出租的房屋时,要注意尽到通知房屋承租人的义务;而房屋承租人在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应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非请求撤销买卖行为。

前夫把我们的共同房产送人了,我能要回来吗

律师:

你好。1995年我们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离婚时,我们对夫妻共有的一套60平方米的房屋没有分割。后来前夫于2009年8月再婚,2010年前夫生病后将上述房屋赠与妻子,并办理了过户。2011年初前夫去世,其财产由其妻子继承。但是,我认为当初前夫未经我同意私自处分我们的共有房屋,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请问,我能向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的赠与无效吗?

天津王真

王真:

你好。你与前夫离婚时并未对此房屋进行分割,所以房屋仍属双方共同共有状态。因此对于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行使,应当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前夫未经你同意将房屋单独进行处分,赠与他人,你可直接向法院房屋的赠与合同无效,要回房子。

没有办理结婚证,她还有权分割房产吗

律师:

你好。我是一名退伍老军人,今年70岁,老伴去世多年,膝下没有孩子。去年,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62岁的李某,刚开始认识我们彼此印象不错,为了老来有伴,我们搬到一起居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今年年初,李某提议买套大点的房屋改善一下居住环境,我便同意了,并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付了房款,房产上写了李某的名字。但房子买了不久,李某便提出分手,并要求分割房产。

请问,李某有权分割吗?

河北郑天功

房子合同篇2

她谈的所有条件,价格我都全部同意,所以我只能判断是因为我问她拿租房合同的事。问题来了:

一,问二房东拿租房合同看看有必要吗?

二,如果我判断正确,说明了什么问题?如果不是,有可能是什么原因?

中顾网律师:

首先,你没有看过他们的合同,就可以说你并不知道他和房东到底是有没有租赁关系,万一他只是一个房东请来看房子的人,他这样随便租给你,拿了你的房租,等房东自己回来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把你请出去,这样你就惨了。。

所以不管怎样,租房子一定要注意几点:

首先,一定要和房东本人签租赁合同(不要由所谓的房东委托的什么人签订,这样以后出了问题吃亏的都是我们租客)。

其次,签合同的时候需要看房东的房产证或者有关房产的相关证件(主要是看一下这房子到底是不是这个房东的)。

再次,要求房东提交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房东要求你也给他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是合理的,因为房东也怕租客损坏了他们房子里的电器那些就跑了。

最后就是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上写清楚,押金是多少,什么时候退还,每个月租金是多少,水电是怎么计算,什么时候交租金,什么时候交水电,以什么形式交给房东,还有物业管理费,公摊费等等是由房东包了,还是要租客自己去交,这些都要写清楚,然后合同一定要房东本人签名,而且合同里面的一些细节一定要看清楚,正常情况下合同也是以打印出来的,上面也应该要有房东和租客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房子合同篇3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共层第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厨房用品

(2)衣柜、书桌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2)电表现为:度;(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日期:_____

房子合同篇4

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当事人双方即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下面是高中作文网www.gaozhongzuowen.net网站编辑为你收集的广州市内住房出租合同电子版2023,更多合同范本点击“合同范本”查看!

广州市内住房出租合同1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广州市内住房出租合同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龙坪镇__号三楼三室两厅,面积123米2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金为14000元/年。

连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赁时间从__年5月25日止__年5月25日止。

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居住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续租,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水、电费(依据表上数据)、网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维修,维修费有甲方负责。

乙方因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7、若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应在1个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8、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无安全保障或直接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经常故意刁难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宁的。

9、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险物品和化学药品或在出租屋内进行、_娼等违法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房屋或改变用途的;

(3)故意损坏房屋及设施的;不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的。

10、因自然灾害、拆迁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实施或造成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原合同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不计算,把多的租金退给乙方。

11、乙方交还房屋应保证各种设施及房屋完好无损,否则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立条款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若双方因某项事宜产生歧义,经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的,双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广州市内住房出租合同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房屋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或购房合同书编号:_______________附复印件。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栋___层_________面积。

第三条甲方双方应提供资料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应提供常住人员身份证: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期限及要求

1、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暂定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甲、乙双方。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个月之前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季租金为税后人民币房屋出租(不包括水、电、气、卫生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等)。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每季支付,计每季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合同签订特殊约定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双方因特殊情况须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__个月通知甲、乙双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房屋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等)。

(2)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租赁本房屋有关的但合同中未列出项目的费用。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中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家用电器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不得将房屋改作其他用途,不得改变房屋内的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损坏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面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对乙方进行__________元扣款。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金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屋內的燃气、电器、家具等设备,乙方应爱护使用,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除人为因素在外,如果是自燃老化导致损坏的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正确使用房屋內的燃气、电器设备(如用气需注意室内通风等),注意用气、用电人员和设备安全,甲方不负责人员和设备安全事故。

3、乙方应遵守院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内住房出租合同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将位于__路__号_栋___室的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经双方查看,房屋结构完好。现为保障双方利益,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愿租用甲方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等设施。

甲方现有的厨具、电器和家具乙方可使用并妥善爱护,但不能拆迁搬离该屋。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告知甲方,若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双方协商赔偿。

2、租赁期商定为壹年,从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3、租金:此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每月初日前交纳。

4、水电费用、网络费用、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目前甲方单位没有收取,以后如甲方单位征收物业管理费用,乙方面应按规定的数额交纳。

5、乙方承租期间不得改动室内结构,如想改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损坏部分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租赁期满乙方面不得拆除所改变的室内结构。

6、签定协议时,乙方交纳__元人民币作为租房押金、再交纳__元人民币作为家具、水电费用等的押金。

7、甲方交房时,水表数为_____吨,电表数为_____度。

8、如甲方单位强制使用甲方房屋,甲方应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并免收半个月租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和卫生管理,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做文明住户。

在合同期满退房时要与进住时的卫生条件一样,不得留有垃圾等。

10、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租金要随市场行情来商定。

11、违约责任。

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间提高房租或将此房再租给他人。则应双倍返还乙方的租房押金。乙方若出现逾期一个月不交纳房租和水电费等现象,则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应无条件搬离该房屋,恢复承租初时进房时的原貌,并不得索要所交各项押金。凡遇到自然灾害、国家特殊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约,不追究双方责任。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内主要家具备品清单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广州市内住房出租合同5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__________),其用途为__________.

2-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整)

4-2、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租金每____年递增____%.

4-3、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8.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____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____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9.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____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违约金。

10.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____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北京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北京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绝(公)证意见

绝(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子合同篇5

案件:买房十年难过户

2000年初,天水市民李梅从市民高丽手中花4.3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交清房款后,李梅从高丽手中拿到了房屋钥匙和房产证书入住该房,可是直到十年后李梅也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梅说,住进房子后她一直找高丽办理过户手续,可是高丽一直推脱,说这套房子在她儿子名下,她无法协助办理手续。李梅买下房子十年了,随着房价上涨,高丽心生悔意,表示那次买卖是她背着儿子、儿媳进行的交易,不能成立。2010年8月,李梅将高丽告上了法庭,同时被告的还有高丽的儿子和儿媳妇。

在法庭上,高丽的儿子表示,母亲出售的房子是单位给他分的福利房,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他,母亲售房的情况他全然不知。高丽的儿媳认为,这套房子是她和丈夫的共有财产,婆婆处分这套房侵犯了她的权益。高丽表示,她愿意归还李梅购房款。李梅在法庭上表示,高丽一家的举动完全是因为房价上涨产生的悔意。对此,高丽的儿子解释,他们是单位分房,在分房规定中要求该房不能买卖,因此他母亲出售他的房屋不仅侵权还违法。法院认为,高丽母子构成表见,因此,李梅购房属于善意取得。同时,高丽儿子单位的分房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所以,并非《合同法》的强制规定范围。综合上述,法院判决,高丽及其儿子协助李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文中人物系化名)

什么是表见?

本案中,法院认为高丽的行为是表见,这也是本案判决的一个依据点。表见在法律上如何解释,法官又依据什么认定本案是表见?

表见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的第三人相信其有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表见实质上是无权,是广义无权的一种。若无权行为均由被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人承担表见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制度的可信度。在本案中,高丽拥有儿子的房屋产权证、房屋钥匙等,足以让李梅相信她处置该房屋得到了其儿子授权。法院综合上述实际情况,确认高丽母子在出售房屋中属于表见,李梅买房的行为属于善意取得。

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另一个关键点,高丽的儿子在举证中表示,单位在分房的时候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不能买卖,所以,他认为这次买卖的合同本身就无效。但法院认为该规定并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这又基于哪些法律事实?

强制性规定可以分为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只有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在本案中,高丽儿子单位的规定,应当属于管理性规范,不影响房屋买卖行为的法律效力。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项

本案中,高丽的儿子一直认为母亲卖房他并不知情,所以,他认为母亲是无权,因此合同无效。但法院为何没有这样认定?

本案情况有些特殊,原告李梅实际占用使用该房长达十年之久,期间高丽和其儿子并未向相关部门反映,也没有诉讼到法院。这使原告李梅认为房屋买卖行为是高丽母子知情的自愿行为。而法院也是根据上述事实进行判决。这也从侧面提醒广大市民,发现侵权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这样才会有一个圆满解决。

在二手房交易中,像高丽母子的情况也常有发生,作为购房人在这方面要注意哪些法律程序?

在现实二手房交易中这种情况确有发生,建议作为购房人最好是和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进行交易,这样的交易没有中间环节,也能避免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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