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西班牙的一个服装品牌,ZARA从进入中国市场开始就成为媒体的宠儿,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极速供应链是ZARA成功的最重要的秘诀,为供应链提供信息支撑的IT系统自然也功不可没。对于ZARA而言,信息技术让西班牙设计师们的才情得到了完美的展现。正是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ZARA走得更快更远,将同类型的服装企业远远抛在后面。
中国的服装企业对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强烈。随着中国服装业进入国际化和品牌化的竞争时代,服装企业应用信息化的热情不断升温,特别是对一些已建立自主品牌正快速发展的企业来说,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原来基于手工的管理体系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决策管理层已逐渐意识到信息化将成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有力手段,企业业务管理人员被手工模式下的信息处理和传递导致的效率低下所困扰,也迫切需要业务处理的信息化。
在这种管理和业务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服装企业对于信息化建设已从被动转为主动,逐步成为一种共识。
自下而上VS.自上而下
在信息化建设的大潮下,各服装企业纷纷探索信息化解决之路。通过对多家企业案例研究,AMT咨询公司认为服装企业的信息化基本分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模式。
自下而上的模式是指信息系统建设是局部的自发――由企业相关业务部门提出,IT人员自主开发或委托定制开发,依据企业管理模式量身订做,从局部需求最迫切的地方开始。比如说,生产部门开发物料系统用于大量原材料的核算和库存管理;工资系统用于工人计件工资核算;分销系统用于渠道的进销存管理等。大部分服装企业都采用这种模式,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管理层对于信息化建设大部分趋向于保守和务实的思想;同时,服装业的信息化与其他行业相比一直比较滞后,管理软件供应商针对服装行业的解决方案相对其他行业比较少。这种局部开发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对于信息化的认识,在企业成长阶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表现出局限性,局部建设、分散应用导致了信息的分散,财务业务分离,不能对管理决策进行有效支持等,同时由于信息化建设的条块化分割,导致信息化重复建设。
自上而下的模式是指企业全面进行大型信息系统的实施,采用这种模式的服装企业相对较少,实施效果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部分企业成功实施,部分企业却以失败而告终。究其失败的原因,一是盲目跟随,没有考虑企业的实际需求;二是大型系统对于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高,而服装行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企业不管是管理规范化水平还是信息化水平都比较低,企业IT部门缺乏大型系统实施的经验,大规模的信息化推行受到比较大的阻力。
综上所述,服装企业信息化的前景虽然非常诱人,但是建设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
那么,服装企业该如何借助信息化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如何减少信息化的弯路?
AMT咨询认为,服装企业的信息化整体规划,选择一条契合企业实际的信息化建设路径是关键;同时应该把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从而有效规避信息化建设中的风险。
定位决定IT路径
服装企业信息化应用平台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业务管理平台,支持企业整体业务运作;二是内部管理、协同办公平台,支持企业内部沟通、文档管理、工作流管理等;三是企业经营决策分析平台,用于企业经营分析,辅助决策支持等。企业IT规划要以业务管理平台为基础和核心,而业务管理平台规划应首先明确企业战略定位。这是因为,企业战略定位影响企业的业务模式,而不同业务模式的管理驱动对信息和数据的需求也不同,相应的信息和数据需求驱动着信息系统的应用需求。因此,企业IT规划应以企业战略定位为出发点来构建企业信息化蓝图,同时结合企业现状和业务管理变革来选择合适的信息化建设路径。
定位关键点
对服装企业来说,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关键点,明确自己的主要经营范围是什么,定位在哪里。不同的经营范围和定位,对信息化的需求不同,信息化战略蓝图和支撑的重心也不同。
一般服装企业的定位可分为品牌商、分销/零售商、生产商或者综合商。
如果是品牌商,就需要对消费者的细分市场有所研究。有了细分市场之后,企业才能对细分的消费群体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从而确定应该去生产什么样的产品,并以此来组织整个供应链的运作。因此,对于品牌商来说,信息化的需求重点在于对市场的分析和产品策划的支持,以及从供应商到渠道商的整个供应链上下游的管理,IT蓝图要以供应链管理系统为核心。
作为分销商或者是零售商,则要对市场有比较敏锐的感觉,能够及时把握订货的方向,根据销售和库存情况及时调整促销策略等。因此,对于分销/零售商,信息化的重点在于销售分析和商品库存控制,其IT蓝图以分销/零售系统为核心。
对于生产商来说,主要经营目标在于货品的按期交付和成本的控制,因此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在于采购物控和生产计划管理,其IT蓝图以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为核心。
由于我国服装企业多起源于服装加工生产,后来随着市场变化不断发展,经过了渠道整合、自主品牌创新等发展阶段,大部分都发展为从市场、研发、生产到销售为一体的综合体。要支撑企业的综合业务,需要研发管理、ERP、分销管理等多种信息系统来作为支撑,因此产生了信息化建设的优先顺序问题。同时,随着企业业务模式和管理重心的调整,不同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路径也会有所不同。
路径选择
信息化路径选择首先要明确企业的核心优势在哪里,从哪些业务领域来提高竞争力。这是企业IT规划之前管理决策层要集体思考的一件事情。企业若以自营渠道为主,以分销渠道作为核心优势,信息化建设则可以考虑从销售前端入手,选择销售终端作为信息化的起点,然后再到企业内部供应链的信息化管理;反之,如果企业核心优势在于通过加强内部的资源优化和整合来提升对市场的响应能力,则要从企业内部管理信息化开始,通过ERP等系统来提升企业的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
信息化建设必须以企业业务模式稳定为前提。企业大的管理变革或业务模式调整将导致对信息化需求的不同,从而影响到信息化的应用架构。比如说,服装企业从传统的职能型向多品牌事业部制运作转换时,分销渠道的整合等组织结构变迁都需要对信息系统重新调整和规划。因此,为避免信息化建设中的弯路,在信息化建设前要结合企业管理变革,充分考虑业务模式和运作流程是否稳定,选择合适的时机。同时在ERP等涉及企业全局的大型信息系统实施之前,需要先进行整体流程的梳理和优化,为信息系统的成功实施提供保证。
确保规划落地
IT规划是信息化建设的第一步,如何保证IT规划的落地,需要对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和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下将从技术、管理和资源等方面对服装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从而帮助企业有效地规避风险和寻找对策。
首先,从技术角度来看,服装企业的行业特殊性对信息化解决方案提出不同的需求。这些需求能否被满足是判断一个信息系统是否适应服装企业的关键要素。因此,在进行信息系统选择时,服装企业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行业特色应用:
多维表的显示服装行业的产品都具有多个属性,最典型的就是尺码与颜色,要求在单据录入和报表打印时都能够以二维表的方式呈现。由于主流信息系统都是建立在关系型数据库基础上,这种二维显示要求超出了标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所能满足的范围,也导致了一般适用于其他制造行业的系统模块在转为服装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时面临障碍。因此针对服装行业的解决方案,要求根据服装行业的特点从基础架构上进行调整,以制定应用模块及行业性解决方案。
物料编码服装行业的原料同样包含多个属性,包括材质、颜色、规格等;而同一种原料由于采购批次的不同经常存在色差等问题。如果这些属性定义在系统中没有得到规范和约束,将导致材料管理的紊乱和库存的不清。因此,对材料进行规范的分类和编码管理是关键,系统需要提供色卡管理、自动生成编码等功能。
配码管理多数的鞋类产品都存在这一需求,即按照不同的尺码组进行混箱包装,在销售订单、成品库存和发货中需要以配码为单位,而生产过程中需要转换为单尺码的双数为单位。因此,系统需要支持配码和单码之间的转换,以及在仓库中实现按箱拆分为单码,或将零码按配码组合成箱的拆装箱管理功能。
BOM处理服装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短,需要不断进行产品更新,每个流行季节都会推出几百种款式,而同一款式由于其颜色和尺码的不同,对应的产品结构及物料耗量也会有所不同。如果按照一般ERP系统每个SKU(款色码)都生成一个BOM,BOM的维护工作量将变得非常大。因此,要求系统能够提供按款式批量生成BOM的功能。
订单处理产销衔接是多数制造型企业比较头疼的问题。服装企业也面临着销售订单和生产订单之间的转换问题。服装企业多采用订货会销售模式,这种集中订货模式要求系统能够自动汇总订单,并将大的销售订单自动拆解为符合生产要求的生产订单。
性能问题由于服装企业产品SKU量多,特别对于分销/零售系统,随着零售终端的增加,每天会产生上千兆的数据量,从而对系统的响应性能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选择系统时要判断系统架构及选用的数据库能否支撑相应规模的数据量。
其次,需要从管理方面考虑解决服装企业零售终端数据的采集问题。对于服装企业来说,终端数据的采集和分析是产品规划、生产计划、物流和营销政策的指挥棒,缺少对零售终端信息的掌握,企业的管理决策就像是无头苍蝇,无法做到有的放矢。但是,服装企业终端往往采用制或者加盟的形式,因此,如何保证下游的合作伙伴能够实时共享销售数据,是分销/零售系统推行之前要从管理机制上解决的问题。比如说,要建立一种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即终端合作伙伴提供零售数据,而服装企业根据综合分析结果向终端提供销售指导等。
如今,随着孙秀琴为代表的新疆服装设计师将新疆民族服饰推向中国国际时装周的T台,新疆民族服装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著名服饰文化理论专家潘坤柔认为,新疆服装产业发展是近20年的事情,从历史渊源就赶不上内地,但近几年新疆服装品牌发展是相当可喜的。从对国际服装的、合作和借鉴、发展,不断“走出去”,都在说明新疆服装的国际化脚步从未停止过。
但是,从T台上走到T台下,从模特身上的华丽时装,变成老百姓的日常穿着,显然新疆服装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将民族元素与现代时尚相融合?如何打造新疆本土的服装品牌?对于这些问题,有一个人近年来也一直在不断实践和探索,她就是新疆服装设计师队伍里的后起之秀和佼佼者,新疆沙里金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莎丽娅・霍拜。于是,带着许多疑问,记者叩开了沙里金服饰有限公司的大门。
与国际接轨需要借鉴与学习
走进莎丽娅的办公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墙上那幅写着“百卉含香”的墨宝,而书架上摆放着的那枚金灿灿的“新疆青年‘五四’奖章”也格外引人注目。莎丽娅是哈萨克族,今年34岁,1995年,她毕业于新疆教育学院服装设计班。2005年,下岗后的她创办了新疆沙里金服饰有限公司。
“太忙了,一早上要接受3家媒体的采访。”莎丽娅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随后,她落了座,跟记者开始面对面的交流。
莎丽娅介绍说,公司目前主营三大块业务,第一块是职业装,这一块是企业经济来源和企业发展的支柱;第二块是高档次、经典、时尚的民族特色服装的开发;第三块是单量单裁的高档定制男士礼服。她说:“我计划从2012年到2013年,打造新疆高档职业装领域的一个品牌,就是定位为高档次、高品位的沙里金品牌。未来3到5年,我还计划把新疆的民族服装推向全国乃至世界。”
如何把新疆的民族服装推向全国乃至世界?北京服装学院教授崔唯曾说,新疆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服装最重要的体现价值是有人穿,被消费者接受,要随着时尚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服装设计师要立足本土特色,但又不能禁锢于本土,关键在于对时尚元素的及时把握,对国际流行趋势的正确判断和理解。
对此,莎丽娅表示认同,她认为设计师所设计出来的服装能被消费者所接受,创新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创新不是闭门造车,学习和借鉴是创新的基础。深知这一点的莎丽娅曾经到印度考察学习过,期间也试穿过印度传统的民族服装――莎丽。
她打开电脑,给记者展示了几张她试穿莎丽时拍的照片。莎丽是印度妇女的传统服装,是披在内衣外的一种丝绸长袍。这种服装距今已有5000多年历史。传统的莎丽是用一块长5~8米的丝绸,两侧有滚边,衣服绣有各种图案,有色彩淡雅的几何图形,也有鲜艳的花卉。
莎丽娅介绍说,莎丽只能在印度看见,非常具有民族特色。不像牛仔裤,在哪个国家都能看到,反而没有特色。
“除了制作工艺,莎丽的穿着方法也很值得我设计服装时去借鉴。”莎丽的穿法是从腰部围到脚跟,成筒裙状,然后将末端下摆披在左肩或右肩,自成活褶,与上身所穿的素色、鲜红或花色各异的短袖衫相协调,还要在短袖衫与筒裙之间将一截腰肢露出来。
民族时尚呼唤创新
“创新是一个服装设计师的灵魂,不仅在新疆,中国的服装行业的发展也必须提升自主创新的能力。现在有些国内的服装企业不是买版(即买样品进行版型复制),就是仿版,这种现象现在愈演愈烈。”今年年初,莎丽娅去北京参加一个国际服装博览会,让她感触很深。她在博览会上看到意大利、美国的服装展厅不让观众随便进去,只能凭邀请函,通过了解,莎丽娅说:“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害怕一些国内的服装生产企业仿制他们的服装。我当时心里很难受,我觉得,没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不会生存太久。”
如何在服装设计中既体现民族特色,又能体现流行和时尚?莎丽娅说:“我认为民族元素在服装设计上可以灵活应用。比如通过服装的特点,造型的变化,民族图案用在服装的任何部位都可以表现得活灵活现。像我们给五星级酒店清真餐厅的工作人员设计职业装,就要把民族服装的元素加进去。比如维吾尔族民族服装,典型的图案有牡丹花、艾德莱丝等,颜色很多采用像桃红色、大红色、褚色等比较鲜艳的颜色。”
巴旦木是维吾尔族的特色食品,而巴旦木表面的图案也非常具有民族特色。
莎丽娅说:“巴旦木图案曾给我的设计带来灵感,后来我发现,在印度及一些欧美国家,巴旦木图案也在服装上被广泛使用,比如印有巴旦木图案的领带就非常好看。所以说,民族的就是世界的。”
莎丽娅一边给记者展示自己设计的民族服装的画册,一边对记者说:“你看,哈萨克族的服装图案就比较粗犷一点,纹路比较有规律,就像藤蔓一样流畅。以前维吾尔族女性很少穿比较时尚的衣服,我们设计服装的时候,在时尚的基础上加入一些民族的元素,一些维吾尔族女性也慢慢开始喜欢这样的服装了。这种服装除了图案和款式,面料上也是比较讲究的,因为面料都是特别定制的,纹路里面,经纱纬纱都要有图案。”
记者问莎丽娅:“为什么图案是要织出来的,而不是染上去的?”她回答道:“织出来的当然要比染上去的成本高,但是我们毕竟是做品牌,做品牌就要做有品质的服装,织出来的图案保证颜色比较正,而且不易脱色。再说市面上是买不到这种定制的布料,这样才能显示出我们服装的高档次和独特性。”
随后,莎丽娅带着记者参观了公司的样品展览室和生产车间。在生产车间里,设计师李佳学正在指导工作人员设计一套职业装。莎丽娅请他跟记者进行交流,于是,在莎丽娅的办公室,他跟记者愉快地攀谈起来。
“民族服装也有它的地域性,纯粹的民族服装只适合本民族的人或者演出穿着,如果进入市场,很难打开销路。当今社会,面对快节奏的生活,人们对服装的追求是简洁、轻便。比如牛仔裤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符合这些条件,并且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另外现代人追求个性,穿着上也是如此。”李佳学认为,把新疆的民族服装推向市场,就必须结合现代人对服装的追求,即在服装的款式和颜色上应该紧随世界流行趋势,而在一些服装的细节之处,适当加入一些民族元素的点缀。民族服装只有将民族元素与时尚元素相结合,市场的认可度才高。
产业规划要“量体裁衣”
潘坤柔说,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将民族特色融入现代服装工业,是新疆服装发展的一个趋势。若想让别人看到你与众不同的地方,将民族服饰的特色保留下来肯定是一种出路。再者一定要找到当地特有的东西,比如说新疆的棉花、羊绒都是新疆服饰业很好的原料。
新疆服装产业的发展,除了利用新疆特有的资源,对产业合理规划也势在必行。李佳学曾经在广东的一些服装企业工作多年,曾亲身领略了广东服装产业繁荣发展的景象,他说,在广东,服装产业之所以发达,得益于产业的合理规划和布局,从而使得服装产业由上而下形成了一条龙。比如光是原材料生产加工企业就分为织布厂、坯布厂、染整厂、印花厂等,各种企业之间分工明确,而新疆虽然盛产棉花、羊毛等,但是在服装原材料深加工方面显然要滞后许多,很多原材料或者原料半成品都是运到内地去进行深加工的。
“广东除了原材料生产加工企业,服装生产企业的规划也十分明确。”李佳学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比如以广州市为中心,周边的城市规划的功能都是不一样的。东莞市一带以生产毛衫为主,中山市一带以生产T恤、休闲裤为主,顺德市一带以生产牛仔裤为主,汕头市海丰县以生产女裤为主。
“如今,新疆服装产业的发展方兴未艾,广东的经验值得新疆借鉴和学习。”李佳学说。
采访即将结束,莎丽娅对记者说:“现在国内的服装企业都面临着转型,以前为了生存,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大家都在做低端的服装,随着国外优质的服装产品对中国市场的冲击,现在国内的很多服装企业也开始慢慢转向品牌化经营。”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一)科学制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县国土部门要在《阴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县城建设用地规模内,科学编制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五年计划和中长期计划,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对房地产用地批而不建、批后缓建、闲置土地等行为和不按土地出让合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按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由县房产部门牵头,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根据《阴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我县房地产业年度发展计划、五年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及保障体系。积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适度建设高档商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严格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合理建设安置性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形成住房梯次供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
(四)严禁行政企事业单位集资或变相集资建房和居民擅自新建住房。全面禁止全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或利用房地产开发资质变相集资建房。县城中心城区内,县国土部门严禁向个人建房或个人合伙建房供地,杜绝自建行为。已出让给单位、个人建房或个人合伙建房的土地,由国土部门采取回购、收储、整合等办法收回,拿出具体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城规划区内农村村民建房,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在居民点建设。县城中心城区内经鉴定确系危及人身安全的危旧房屋,不得批准自拆自建,统一纳入县城提质改造和土地储备计划,由县人民政府收购后拆除。因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阴县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阴政办发〔〕40号)规定,实行集中统一安置。
(五)严格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县房产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严厉打击挂靠、变相挂靠等违规房地产开发行为。凡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国土、规划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或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打击。
(六)强化房地产项目规模管理。坚决杜绝零星房地产开发,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低于3万平方米或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供地、立项、报建,应纳入成片统一开发范围。确无法调整合并的,其土地用于城市绿化或其它公益事业建设。其中,用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而建筑面积达不到3万平方米的特殊项目,该地块只能按城市规划要求,批准建设高层建筑,严禁个人合伙联建。违规合伙联建的,由县房产部门牵头,监察、国土、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参与,依法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的,依法从严处理。
(七)规范房地产项目设计。新开工的房地产小区,要实行功能单一化设计,从严控制上居下店式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原则上住宅小区临街不得配建商业门面,居住区与商业区要独立分开,营造宜居环境。临街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应根据项目位置,结合城市风貌规划进行形象设计;县城主干道临街面不得设置开放式阳台,不得管网、空调等设备。新建商品住房必须设计空调位,空调机必须安装在空调位内。住宅小区的建筑设计应包含燃气、给排水等管线和排油烟的专用管道设计。新建项目严格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污水排放必须接入县城排污管网。临湖、临河开发项目要做到不推山、不填水,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八)规范项目设计方案评审。所有新开工房地产项目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必须有两个以上设计单位拿出3个以上设计方案,由政府主管副县长组织建设、房产、规划、环保、人防、气象、消防、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业内人士对方案进行联合初步评审。设计方案由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建筑美化亮化方案、安防监控方案、绿化方案和停车场位设计方案等组成。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应包含建筑设计风格、消防设施、平面布局、立面效果、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空调位布局、防盗窗(网)风格、穿墙洞孔位置、公共配套设施和项目整体方案符合房地产市场需求状况的情况说明,其中消防设施应包含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等方面的布局和设计,公共配套设施方面包含垃圾收集设施、二次供水及加压设备、风雨活动室、信报箱等内容,垃圾收集设施应明确垃圾收集点、收集站布局,风雨活动室要设计备有健身运动器材,小区门卫处要设计信报箱。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应包含物业管理用房的合理配置情况、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情况和物业管理的档次及水平等内容。其中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为:3—5万平方米的小区应达到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5—10万平方米的应达到4‰,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达到3‰,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开发项目应当同时明确社区工作用房,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工作用房必须配置合理、适用。建筑美化亮化方案应包含小区内所有建筑的美化亮化灯饰、造型灯饰及临街建筑的特殊美化亮化灯饰等内容,并按照简洁、宁静、美观、和谐的要求,采用三维动画方式进行设计,并提供动画效果图。安防监控方案应包含小区安防监控设施的整体布局、摄像头数量和位置、监控机房设置、门卫岗亭配备和楼宇智能化设计等内容。绿化方案应包含绿化面积、绿地布局、花卉苗木和种类、规格等内容。停车场位方案要在小区人防工程或地下停车场设计的基础上严格根据小区住户数按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到位,有商业铺面的小区还要考虑社会车辆停车需要。项目经初步评审后,拿出两个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县长办公会议确定,形成最终设计方案。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修改。房地产企业须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报建,并向社会公示,严禁出现审定后方案与报建方案脱钩的现象。规划设计方案经评审通过后,开发建设单位1年未动工建设的,原方案须进行再次评审;2年未动工建设的,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九)加强住宅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监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除应当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规和其它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物业、社区办公用房和教育、文化、体育、环卫、消防、电信、美化亮化、安防监控、绿化、停车位、停车场等设施外,还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区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所有配套用房、配套设施及幼儿园等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否则,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和进行质量验收,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十)严格实施商品房分户验收及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商品住宅工程在综合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与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的,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申请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由房产部门组织建设、消防、交警、人防、地税、气象、质监、政务中心、规划、公用事业等部门,对照报建所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逐一进行集中现场验收并签署意见。凡夜间亮化、安防监控、垃圾收集、绿地率等设施、设备指标没有按设计方案配置到位的房地产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签署合格意见,不能通过综合竣工验收。所有部门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认定为综合验收合格。商品住宅在交房时,开发企业必须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一)推广精装房。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新建商品房。
三、优化房地产投资环境
(十二)强化房地产项目报建管理。房地产项目申请报建时,必须将所有报建规费一次性缴纳到位,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才能申请分期报建。报建规费的标准严格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特殊情况确需减免部分报建规费的,须经县长办公会议议决。
(十三)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县文星镇、建设、城建投、电力、商务、交通、公用事业、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对已竣工投入使用及新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在城市次干道、供水、供电、商业网点、公交车停靠站点、就近入学等方面进行完善,确保住宅小区与城市中心无缝对接。
(十四)强化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县财办、人民银行要牵头组织县内各金融机构拿出具体措施,增加房地产业贷款。同时要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控,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四、加强房地产企业及从业队伍的管理和培育
(十五)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企业资质,并备案登记。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中介、工程建设和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十六)加强房地产企业动态管理。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实时记录和公示企业信誉情况,并将其作为资质定级、晋级、年检的重要依据。县房产部门应及时督促房地产企业整改不良行为,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降级或注销其资质。
(十七)培育房地产企业品牌。通过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培育和壮大房地产企业。鼓励房地产企业通过整合、兼并、入股等形式进行联合重组,逐步淘汰竞争力不强、规模效益低下的房地产企业,促进房地产企业提质升级。
(十八)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县房产部门应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年度培训任务,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质量;严格实行房地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不断提高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九)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支持房地产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及时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房地产企业强行摊派和“索、拿、卡、要”,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
五、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二十)全面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逐步推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制度。住宅小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房产应逐步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扩大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面,任何单位不得聘用无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小区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应严格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或协议招标的方式进行。新建小区没有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工程不得验收。开发企业在向业主交房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规约。
(二十一)充分发挥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监督、指导作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工作范畴,文星镇各社区应加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其搞好住宅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县房产部门在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办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定级、晋级、变更手续及日常考核时,应当听取社区居委会意见;要加强与社区居委会的协作,积极协助调处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共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为居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十二)严格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保证金制度和物业管理开办费制度。县房产部门要分小区落实并监管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保证金和开发建设单位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开办经费。其中,配套设施保证金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缴纳且全部用于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的建设投入不得在配套设施保证金中列支。
(二十三)严格执行有偿物业服务制度。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服务小区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管理服务,服务费用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确需调整标准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履行缴费义务。
(二十四)严格装饰装修管理。业主装修房屋,其装修方案必须先经房地产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批准。严禁不按装修方案施工或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原则上住宅小区建筑不准安装防盗窗(网)。确须安装的,经房地产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批准后,安装的防盗窗(网)必须内嵌,严禁出现防盗窗(网)凸出墙面及改变或破坏外墙立面形象的装修行为。县房产部门要全面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管理,严格装饰装修施工证的发放,逐步建立健全装饰装修原材料市场准入制度,严防有害劣质装饰装修材料流入市场;加强装饰装修质量、环保监测等服务,培育壮大装饰装修企业,查处违法违规装修行为,营造良好的装饰装修市场环境。
六、优化市场服务监管体系
(二十五)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公示制和服务责任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要求制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示牌,并在项目建设现场公示。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后,相关部门应对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销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和服务。
(二十六)建立行政执法联合查处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一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规划、建设、国土、房产、环保、消防、质监、国税、地税、交警、文星镇等部门单位联合查处,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遏制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七)加强商品房销售和价格管理。县房产部门要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和预售款监管制度,防范房地产企业抽逃资金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预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办理预售许可证时,要如实申报销售价格。已取得预售许可的,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县房产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交易指导价的编制工作,杜绝房地产转让、抵押等价格不实现象,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同时,逐步推行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二十八)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预售款和维修资金管理。项目资本金、预售款和维修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标准缴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