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现代企业制度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重点确定受限于干部联系机制不健全
组织人事部门一般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方,在审计前期调查中,审计人员如果能够获得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管理的详细信息,进而确定审计重点,将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的效率和效果大大提高,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审计风险。但目前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等委托部门与审计部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靠一纸文书表明委托关系,而委托书内容不够具体、详尽和明确,对于需要委托审计部门审什么、评价什么和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等具体问题及要求没有说明,而是交由审计部门去判断、确定和解决,审计信息的获得和审计重点确定受限,风险则转嫁到审计部门。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调查和准备阶段,审计人员所获得的被审计人员信息非常有限,造成审计准备阶段财务账外信息获得不充分,出现审计重点把握不准或后序审计工作走弯路情况,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2.跨期交叉问题经济责任难以界定
对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客观公正评判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外,还应当划清前后任领导人之间的责任界限,便于公正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也使继任领导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但是,如何划清前任遗留问题和在任时发生问题的界限,如何充分认识和评价前任遗留给企业的负效应及其所带来的连锁反映和“后遗症”,往往是审计需要面对的难点问题。
如离任审计中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界定问题。新旧任领导交接时可能存在大量跨期的问题资产或未解决的跨期事项,在交接时未明确界定,造成离、接任负责人对交接时经济责任划分存在分歧争议,责任划分的公平公正性受到质疑。
3.发现、核实及评估潜在盈亏存在难点
3.1盈亏事项的发现较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涉及离、接任干部考核及任用等敏感问题,被审计单位为防止问题暴露,对审计人员比较戒备或有意隐瞒,以工作忙或未参与等借口对审计要了解的问题进行推脱或消极应对,在潜在盈亏事项本来隐蔽不易被发现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发现、核实的难度。
3.2对潜盈潜亏因素的界定及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损失等存在难点。比如对存货贬值潜亏,审计人员基本财务出身较多,对相关专业鉴定及变现亏损难以做出自己判断,只能依靠被审计单位生产、品控、研发或市场销售等相关专业人员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被审计单位为了一些目的人为高估或低估损失,造成盈亏因素的界定及可能造成的影响不能客观公允。审计对盈亏评估界定不准或盈、亏事项得不到发现,一方面可能形成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接任领导在接任之初因不熟悉情况,被动接受一些交接时未予明确的遗留问题,在后续管理中漏洞潜亏渐渐浮出水面,接任领导难免存在怨言,则后序期间对前任遗留问题不能积极处理或进行有效接续管理,导致新的损失产生或原有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建立沟通联系渠道,规范授权委托制度
首先,审计部门应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改变目前单纯的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审计部门也及时通报日常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供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准确考核、科学任用和规范管理监督。
其次,建立规范的授权委托制度,明确委托计划的制定,委托书的送达、需要审计核实的委托事项及上级领导、相关部门的要求等主要事项,并规定委托计划与审计部沟通的及时性,做到委托计划制定安排合理,委托事项内容详尽具体,委托及受托责任明确,便于审计实际操作,使审计的时间、人员、业务的搭配更趋于合理,从委托源头上将审计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2.建立工作交接制度,规范审计结果通报制度
2.1企业集团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离接任领导人的工作交接制度及离任后续兑现制度,明确规定新任领导应当对重要经济事项进行的接续处理,规范对以前遗留事项的处理规定等,并将对前期问题处理结果及重要经济事项接续效果列入接任第一年经济责任指标考核项目中进行单项考核。
2.2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企业范围内公布被审计对象的好差真相,昭显审计部门自身工作质量优劣,促成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促使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落实,也促使审计部门为避免审计风险而强化提供工作质量,增强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但在具体实行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审计情况通报或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使这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二是既要公告反面典型反映问题,也要宣扬推广好的做法、正面典型,使所属单位对类似问题引以为戒,对先进经验学习效仿。三是体现对后续信息的公告,包括问责过程、结果,被审计单位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等,让企业所有人认识到审计结果公告的效果。四是建立相应的审计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审计不断创新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质量,重视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公告的审计结果的意见,避免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
3.建立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随时或多次审计发现潜盈、潜亏事项
首先,在年度承包兑现审计和离任审计基础上,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便于审计能随时掌握被审计单位相关重要事项情况,而不是只到离任审计时才一次核实了解被审企业几年的情况。其次,任中审计形成的审计报告应提交人事管理考核部门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日常考核及日后干部任用调遣的参考依据,并为离任审计客观评价领导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供直接参考,避免了离任审计时效要求高、时间紧张情况下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问题,有效降低离任审计风险。最后,逐渐推行企业绩效专项审计或涵盖范围更广的综合审计。
三、结论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为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正确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正确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审计;质量;报告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1审计报告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报告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因审计项目的不同而略有不同,但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本情况介绍过于具体。在介绍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时过于细致,管理体制详细到所属单位名称一一罗列、收支情况详细到二级以下会计科目,资产情况详细到资产大类等等,可利用的信息不多,主题不够明确。
二是审计评价不够准确。有些内审部门出于规避审计风险、与被审计单位搞好关系等因素,评价往往或“过”或“不及”。所谓“过”,就是超出审计职权、审计范围进行评价,进行一些无审计证据支持的评价,甚至做一些前后矛盾的评价;所谓“不及”,就是在评价上只说成绩,不说问题,或过于啰嗦,说一大堆套话,几乎在给被审计单位总结先进经验。或在问题的评价上一语带过,不痛不痒。
三是问题表述简单堆砌。首先,有些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梳理归类或没有进行科学的梳理归类,只是对问题进行“流水账”式的罗列,一份报告能列出几十个问题,内容庞杂、条理不清,轻重点分不分,让人难以看出头绪。其次,对问题的描述未做到表达准确、语言精练,影响了审计质量。再次,揭示问题不够全面、深入,存在以偏概全现象,虽然发现和揭示了一些问题,但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同时,个别重要审计工作底稿未在报告中反映。最后,问题定性和归类不够准确。主要表现在:问题定性不明确,用现象或结果代替对问题的定性,没有把问题实质揭示出来;问题定性与事实描述不符;定性依据不充分;因定性不准确,导致归类不准确等。如:某单位内部审计对该公司开展的财务预算管理审计中,将“总承包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问题,定性为“部分总承包项目实际完成利润比预算超额较大”,用现象代替定性;同时在描述问题原因过程中认为“由于市场波动不确定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建设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市场波动不确定性等客观因素”与“谨慎的原则”之间缺乏必然联系,依据不充分。
四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离任者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界定不清晰、评价不客观。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关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责任落实,尤其是对问题发生的时间跨度超出离任者任职期间的,应明确任期内的问题金额和截至审计日的问题金额。虽然按照规定对离任者重点审计区间是近三年,但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其评价不能仅限于近三年,而应当是整个任职期间,对重大问题要进行追溯和延伸。所以,企业内审人员要认真理解、领会审计报告中经常出现的“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的含义,对现场审计发现的一些严重效益流失、经营管理失控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影响企业稳定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内部审计人员要有强烈的追溯和延伸意识,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敏感性,擅于发现和扑捉问题线索,将审计成果扩大化,将审计的监督职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对性质比较严重、屡禁不止的问题,不能回避矛盾,在准确定性,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要明确提出对企业和责任人相应的处理、处罚建议。
五是审计建议不够明确。提出的审计建议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经常出现诸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空话,缺乏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有的审计建议合法性和合规性还值得探讨。有些报告在无建议可提的情况下,为凑足报告的要素和“块块”,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管理提出建议,说一堆外行话,有“狗尾续貂”之嫌。
六是报告整体繁琐冗长。有的报告语言不简洁、拖泥带水、前后重复。有的报告各部分详略不得当,平分秋色,甚至喧宾夺主,造成报告冗长,动辙十几页甚至几十页。
2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的对策措施
要解决审计报告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不断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培养严谨细致的作风。审计报告作为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法律性。对于审计报告的要素、内容,《内部审计准则》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认真领会和掌握这些具体规定,在编写审计报告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杜绝随意性。尤其要注意审计评价的客观性、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的充分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要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审计数据、引用的每一条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二是保持独立的审计地位。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是一、二是二。不为权力、人情、利益所左右,不掺杂个人感情。不要因过分考虑被审计单位的接受程度而文过饰非,夸大被审计单位的成绩,回避被审计单位的问题;更不得隐瞒、截留审计问题。
三是努力提高能力素质。审计报告质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问题。当前,要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系统思维能力,引导内部审计人员从整体上把握审计情况,把握审计报告的内容和重点,系统地梳理、归纳和反映审计情况,增强审计报告的条理性;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引导内部审计人员从改革发展的高度、宏观管理的层面,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研究,结合法律法规和地方实际提出对策,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文字修养,开展写作、语法和公文知识学习演练,掌握写作基本功,避免因语言表达失误而影响审计报告质量。
四是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坚持对审计报告实行三级审理,明确各级审理把关人员的责任和标准。既要把好法律政策关、又要把好文字关。
五是改进审计报告模式。审计的主要职责是揭露和反映问题。审计报告应紧紧围绕这一主旨进行改进。应精简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精简审计评价内容;审计建议可设置为非必要要素,在确实没有可行建议的情况下,可以不提;对于审计数据较多的审计报告,可以探索实行表格化,增强审计报告的直观性。同时,上级审计部门应探索制作审计报告模板或编写审计报告范例,为下级审计部门提供参考,使于审计报告的统一和规范。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有企业离任审计风险控制
1、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所谓离任审计风险,就是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准确客观的证据,在对公司或者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管理人员执行离任审计的程序后,经过准确的分析判断,对离任人的任职期间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发表了与其对义务履行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1.1、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指审计人员因自身重视程度不够等,所造成的审计风险。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贯彻和实施,是目前离任审计风险形成最主要的主观原因。目前很多实际工作中,还在使用先离后身的方法,即已决定了被审计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职位变动等情况后再进行的审计。当有人升职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就会认为其升职已经是确定的事,离任审计仅仅是个形式,如果完全按照严格程序可能会遭到报复。
1.2、离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是指审计人员以外的因素造成审计风险的原因。离任审计发生在国企领导人员离任时或离任后,那么对其任期内可能的舞弊行为或者发生的失误就无法及时检查和披露,更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因此,难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组织的利益,减少损失。同时,离任审计存在滞后性,普通员工、群众无法及时了解情况,导致政务部门的管理透明度存在问题,妨碍了工作的改进以及管理的加强。
2、国企领导人离任审计的风险控制
2.1、离任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控制
在审计准备阶段,接受审计委托和编制总体审计计划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两项工作,它们的核心都是控制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能力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这是是否接受审计委托的中心问题。为了进行平度,需求进行三项准备:评价客户的可审性;评价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签订业务委托书。它们也都是以控制审计风险为核心的。具体地说,国企领导的离任审计准备阶段,应格外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1、评价离任领导的正直性
评价离任领导的正直性,如果被审计离任人平时作风不正直、有舞弊前科等,那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将面临潜在的风险。审计人员必须先判断客户值得信任,然后再考虑接受委托。
2.1.2、离任前所处职位的特殊环境
应该特别离任领导人在离任前的职位特殊环境和异常风险,例如是否可能影响其他管理人员共同舞弊,是否原职位监督松懈容易发生违法行为,同时也包括离任领导人员未来法律及财务的稳定性。
2.1.3、审计人员的技术能力及独立性
判断一个审计人员是否可以胜任,应该从三方面评价:审计的技术能力、独立性以及审计人员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关注能力。
2.2、离任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是整个离任审计程序中控制风险的最重要阶段。具体内容包括:
2.2.1、评估会计报表项目的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决定了审计风险。审计人员为了达到控制审计风险的目标,必须处理好这两者关系。其中,只有检查风险是审计人员可以控制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法控制的,只能对它们的状态水平进行评估。
2.2.2、评估离任审计风险应该考虑的因素
从我国国情出发,应对离任领导离任前所处管理层的地位做特殊考虑,判断是否可能对其他领导人员进行影响、集体舞弊,对审计风险是否有潜在威胁,是否可能利用职位之便要求财务人员进行舞弊等。领导在任时的经营成果与其政绩相关程度越密切,就应越关注是否存在利用虚假交易等舞弊行为以帮助其提高职位。
2.3、离任审计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是审计工作即将完成时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2.3.1、复核期后事项
期后事项是指会计报表日后这段时间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并且这些事项可能会影响会计报表。审计人员必须对期后事项保持关注,并且进行复核和披露,否则会导致审计报告的结果不公允,使审计报告的使用者承担潜在风险。
2.3.2、复核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结局还不确定,正在进行、发展中的事项。或有事项根据其重要程度应选择是否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重要的或有事项不进行披露,那么审计结果的允许性也很难保证。
2.3.3、检讨审计过程
为了控制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计工作结束时,相关人员应该堆整个工作流程、环节进行反思检讨,以发现和弥补不足,也为以后的业务工作提供更好基础。
2.3.4、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实施过程及结果的书面记载。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是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
2.4、离任审计后风险控制
离任审计后风险控制是离任审计风险控制的最后阶段,也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重要的阶段。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2.4.1、离任审计报告的复核
离任审计报告完稿后,应经审计机构的业务负责人进行复核。主要对执行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的过程中是否有遗漏、错误、整个工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四方面进行检查。
2.4.2、离任审计报告的报送
审计人员完成离任审计之后,应将离任审计报告提交给委托人。委托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离任审计报告和离任法定代表人对离任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一同交给有关部门(如企业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等)。由有关部门根据审定后的离任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并交有关部门执行。
参考文献:
[1]史艳芹.1996:《关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特点》,《交通财会》第6期:P110-114.
[2]刘达,宿昆山,冯军,2000:《浅析领导干部的审计》,《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第32期:P34-37.
自我分公司收到对__总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我公司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__总经理为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在报告中对__分公司的工作成绩进行了有效的肯定,也对在基础管理中存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意见,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是客观的、详细的、实事求是的。会后,领导小组决定严格按照审计报告中的意见对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整改。
本次整改活动由综合部牵头组织,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主要在在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在合同签定、授权、管理等方面
认真学习了集团、省、市公司有关合同签订、授权、管理办法的精神,按《德州市网通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请记住我站域名》的规定,进行各种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和授权管理工作。
1、按照有关规定与张文霞重新签定了营业厅柜台租赁合同。
2、按照有关规定与刘明章重新签定了崔口营业部房屋租赁合同。
二、在物资材料及工程剩余料、拆旧料登记方面
认真清理盘点了库存材料,对未入账的材料进行了入账登记;账面与实物不符的,重新进行了盘点落实,做到了账实相符。
1、对材料仓库进行了清理、登记,库存电话机、墙担、电缆挂钩、热缩套管等材料进行了归类整理,改善了材料摆放混乱的局面,有利于今后的取料和盘点工作。
2、对工程和维修拆旧料建立备查簿,对06年库管员交接后未登记的旧料和剩料进行了登记。
三、按会计准则和集团会计政策的要求正确收集了我公司经营信息和进行会计核算。
四、规范业务外包合同签订、执行和授权
加强了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与13个业务外包单位签订了业务外包协议,补充修订合同和协议,规范了外包业务和会计核算,规避经济合同和劳务纠纷的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应按市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20__年新增固定资产粘贴了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对综合部使用的速龙5026e-0031计算机,4楼、5楼会议室的格力空调和4楼会议室的pc控制台资产,均粘贴了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
六、在今后的生产经营工作中认真及时的发现和分析用户欠费产生的各种原因,积极与市公司相关部门联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处理好用户欠费争议,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
七、结论
经过对审计报告的学习研究,以及对照报告要求对我分
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的整改过程中,使我公司认识到了在基础管理、材料管理、利旧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在学习、整改过程中得到了提高。__分公司对市公司领导的监督和帮助表示感谢!
一、影响审计结果利用率的主要表现(一)审计的实效性不强。主要在一些地方,大多开展的领导干部离任后的审计,一些领导已在新部门任职,审计部门按照纪委、组织部门的要求进行例行审计。由于一部分领导干部已升迁或者平调,不仅领导干部本人不重视,而且被审计单位处于消极应付状态,尤其是对已升迁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不愿意提供真实情况,文过饰非,并粉饰其成绩。对于平调和已退休的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配合不主动、不积极,审计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审计质量不高。地方党委、政府希望通过审计后能提供利用价值较高的审计信息。但由于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没有从传统的审计方式分离出来,主要表现在审计的基本情况不清,或者单纯的罗列数据,具体体现在“三多三少”,即审计出来的问题以反映单位的问题多,而涉及个人的问题较少,责任不清;审计评价反映经济活动的决策、监管、执行的情况较少,而反映工作成绩的较多;审计情况定性的反映多,而定量的较少。因而使各级党政部门无法利用或利用的较少。
(三)信息渠道不畅。审计信息不畅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审计部门自身没有开通审计渠道,实行“封闭”审计。二是只审计调查了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情况,而没有向纪检、司法、财政等综合部门审计调查有关情况,同时也没有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放弃了一些可能掌握的审计信息源,从而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没有浮出水面,审计出来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三是审计调查和座谈的方法落后,审计调查座谈面窄、选择的时机不当,询问的方式、指标设计不科学等。同时,由于审计和审计调查不深入,审查不全面,对履职者不感弘扬和肯定,对腐败者不敢揭露,审计评价观点莫棱两可,态度暧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计职能的发挥。
(四)与其他部门配合不够。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查证中,主要是由审计部门独立完成。由于审计职能的限制,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仅靠审计手段难以查证。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外调的难度加大。在县域经济国有企业基本退出后,而目前主要的是民运经济和个体经济,审计外调中一些单位和个人以不属于审计监督对象为由拒绝,或不提供真实情况。二是对已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就事论事,对一些审计调查事项需要纪检、司法部门及时介入的没有抓住有利时机,使一些案件线索放弃。同时,对一些案件线索没有及时移交,争取各部门的支持配合的力度不够,使审计出来的问题平平,导致审计结果难以利用。
二、原因分析(一)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等同,观念陈旧。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最大特点是实行人格化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要弄清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职情况,因此,它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在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和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而在审计中对问题只注重表面现象,责任不清、原因不明,对已发现的问题没有进行深挖细查。特别是没有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审计工作,审计评价随意拔高或将没有审计的事项进行评价,主观臆断。
(二)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适应。一是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主要表现具有较强的财务专业知识,而缺乏工程预决算审计知识,对工程项目必须借助工程专业审计人员的力量才能完成,否则对工程项目绩效难于评价;二是一些审计人员政治素质不高,审计中以审谋私或权权交易,导致审计的重大问题不能揭示和反映。
(三)审计评价标准不易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建立规范的审计评价标准,实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特别是对收入、支出的合理、合法性必须通过定量指标来说明,有关部门才能利用。如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对人均经费支出,办公经费、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由于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不能考核其支出的合法、效益性。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利用效果。
三、提高审计结果利用率的途径(一)强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科学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或组织部门将每一年度需审计的对象年初将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审计部门,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又有利用审计关口的前移。在具体方式上⑴实行“先审计、再任免”方式。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程序,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原则和手段,它能非常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⑵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提高其权威性;⑶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任中审计、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纳入经济责任范围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定期审计,对任期期间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单位实现年度定期审计,并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确保领导干部有计划的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二)拓展审计内容,全面开通审计信息渠道。一是必须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纳入审计范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共归纳了禁止和不准违的行为50种,这就为领导干部是否为官清廉提供了审计评价依据;二是全面开通审计信息渠道。要通过审前新闻、政府、被审计单位审计公示、开通电子信箱、采用联合座谈制、个别座谈、外部延伸制、审计结果公示等方式保证审计信息畅通。三是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组在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时,将审计的情况在被审计单位公告,进一步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根据其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形成正式的审计结果报告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或者对社会公众公告,在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产生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会对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达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及时迅速进行整改,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三)加大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完善联合审计制度。一是实行直接联合审计方式。对领导干部群众意见反映大的,有明显反映领导干部有或收受回扣的被审计者,可实行审计、纪检或司法部门联合审计的方式,通过联合审计,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执法手段不足的矛盾。二是实行审计部门先行审计,对审计出的有嫌疑的案件线索应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气,提请司法、纪检等部门提前介入;三是建立案件互移制。即纪检、司法部门对涉及到领导干部有举报线索或需审计部门鉴定的事项应及时移交到审计部门,逐步建立起双向联合审计制。三是建立审计报告的规范文本,来促进审计结果利用率的提高。对审计报告发出后,应征求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组织、纪检等部门的意见,通过反馈的意见来不断完善审计报告,确定优秀审计报告,并以优秀审计报告模式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建立审计评价体系,促进审计评价的科学化。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这就要求审计评价具有规范性和指标的统一性。一是应按行业制订不同的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可利用财政绩效评价标准的有关指标进行考核。依据2005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和考虑企业发展后劲及生态环境效益的需要,考核其10个经济指标,资本保值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资产负债率、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指标等,从而实行定量与定性指标的结合。二是在一个地方,审计部门应明确经济责任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如对乡镇和部门经济责任审计中统一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的主要经济指标等,确保评价内容的一致性,提高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