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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学生的教育(收集5篇)

时间: 2024-08-19 栏目:办公范文

对于特殊学生的教育篇1

一、上海市特殊教育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29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4所、辅读学校19所、职业技术学校4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1所,另有特殊幼儿园1所、学前教育点28个、全日制高等教育点4个。全市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社区教育为补充”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互相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上海市管理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采取市、区双重管理的办法,区负责学校党务和人事工作,市教委教研室特教部负责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业务管理,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业务检查和考核。

该市整合了原本分属于教育、卫生、残联等不同部门里的残疾儿童发生、干预、教育、康复等信息,构建了全市统一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实现了部门之间信息的共建和共享,为特殊教育决策管理提供基本信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协同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共同建设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整合优质资源,搭建教育平台,健全特殊教育支持体系,更好地满足了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上海市特殊教育的先进经验

上海市将特殊教育的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市、区县均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加强合作,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各部门协作,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2004年上海市启动了“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2006年命名了7所首批“上海市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目前,上海市的特殊教育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

(一)从制度上保障特殊教育稳健发展

近年来,上海市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意见》《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试行)》《上海市特殊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计划》《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发现、诊断与安置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学校(班)办学条件的几点意见》《关于上海市盲、聋特殊教育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合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特殊教育文件与法规。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后,上海又及时制订印发了《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从制度上保障了特殊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

(二)办学经费对特殊教育大幅度倾斜

仅2009~2011年,上海市的市、区县两级财政共投入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约4.57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约1.7亿元,区级财政投入约2.87亿元,全市共迁建、扩建、改建特殊教育校舍约15万平方米,25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达到规定标准,35个学前特殊教育点改善了办学条件,99所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中小学建立了116个资源教室,17所学校配备了电梯,特殊教育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上海市能足额保障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设施设备配备经费,并纳入年度特殊教育经费预算。2012年起,上海市调整了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7800元的标准拨付。上海市的免费特殊教育已覆盖学前到高中。

(三)率先实施“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早在1997年发文明确提出在上海市建立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文件规定自1997年7月起对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获得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制的“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自1998年9月起,取得“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者方可在上海市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上海市为各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了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和康复专职教师,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教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特教教师出国培训、考察和引进国外专家讲学等方式,对特教教师进行培训;探索特教教师双学历职前培训机制,使特教教师具备开展医教结合特殊教育的学识与能力。

上海市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时修订和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保障落实,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结构、岗位设置符合特殊教育工作需要。当前,上海市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标准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4,学生在200人以下的按200人核编。学前特教班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

(四)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服务网络

上海市发展特殊教育的理念是“医教结合”,即做到教育队伍与医学队伍结合、教育教学与康复医学结合、医院康复与学校康复结合,对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医生、教师、家长共同评估机制,做到科学选择教育方式、科学制定教学与康复方案、科学设定教学目标和生涯规划,实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的“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借助“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上海市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了个人档案,记录其接受随访、康复、教育等各种医教结合服务的过程。目前,上海市已构建了特殊教育机构、医教结合行政管理体系、医教结合专业服务体系和医教结合支持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管理系统,全市实现了医教结合服务全覆盖。

三、上海市特殊教育经验对发展广西特殊教育的启示

“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落地广西后,广西各地一批新(改)建的特殊教育学校陆续投入使用,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氛围正在逐渐形成。但是,广西特殊教育总体状况与其他省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大意义,加快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支持特殊教育”的重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举措,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特殊教育学校也要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宣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成绩,宣传和弘扬特教教师高尚的师德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并主动走出去,争取社会支持,通过各种途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成本相对普通学校来说要大得多。虽然各地在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上已经采取了倾斜政策,但离满足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发展需要还有较大缺口。

2014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制订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3年内达到每年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广西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总体上还比较低,广西应及时逐步上调现行经费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要实施特教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标准,还应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特殊教育办学经费,确保特殊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创新特殊教育管理方式

近年来,广西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加强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的问题。当前,各地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业务的管理和指导方面还比较欠缺。笔者认为,广西可以借鉴上海市的成功经验,党务和人事仍按照属地管理的办法,业务方面由自治区或者各市教研室负责,统一开展特殊教育业务活动。这样,既便于集中资源优势开展活动,也有利于各特殊教育学校间形成竞争机制,促进提高。

各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每一个学生的残障程度、智力水平提供力所能及的个性化的课程内容、要求与评价,要设置不同的技能课程,学习、训练不同的技能内容,切实使每一个学生学有进步、学有所长。广西还应整合资源,扶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创办区域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或高级中学,扩大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探索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且有能力接受高层次教育的各类残疾学生创造继续学习的机会。

正在规划或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要执行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当前,广西各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压力很大,各地可以在特殊教育学校成立指导中心,建立资源教室,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和指导作用,扩大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和增设随班就读点的规模,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广西还可以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建立广西特殊教育网络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部门分工合作,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学生建立电子化个人档案,并且与学籍管理系统对接,为残疾儿童、学生提供自发现开始的医教结合跟踪服务。

(三)打造优质特教师资队伍

广西要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教师资队伍。当前,广西特教师资队伍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数量方面,要争取编制、人社部门的支持,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备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职工,并有计划地引进康复、心理、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质量方面,要以教师的特殊教育、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发培训内容,加强和改进校本研修。广西可以整合区内相关高校的特殊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的作用,或者可以考虑在每年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单列开班,凸显特殊教育专业特色,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打造优质特教师资队伍。

(四)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

医教结合已经写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特殊教育实施医教结合旨在采用教育、医疗等多学科合作的方式,根据特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上海市是我国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施最早、最有成效的地区,广西可以借鉴其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2011年,教育部公布了全国首批18所医教结合实验基地学校,广西南宁市培智学校也在其中。广西要发挥南宁市培智学校的辐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特教学校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提高学校康复服务水平,推进广西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工作,带动广西特殊教育的全面发展。

对于特殊学生的教育篇2

关键词:特殊教育;体育学科;教学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3-080-01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当中的重要内容,其对于保证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具有重要作用。体育教育是特殊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其对于培养残疾学生的意志品质,提升残疾学生的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特殊教育小学阶段,体育课程就已经开设。然而,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特殊教育小学阶段的体育课程教学效果并不理想,这对于特殊教育体育学科教学目的的实现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为了能够实现小学特殊教育阶段体育学科教学目标,做好对特殊教学学校体育教学问题及对策分析刻不容缓。

一、特殊学校体育教学表现

1、教师水平、理念、方法不足

在当前的特殊学校体育教学环节中,存在着教师教学理念、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方法应用不当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制约着特殊学校的体育教育水平发展,更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从这一问题的表现主体来看,教师作为教学指导者,他们的思想认识与教学水平是导致特殊学校体育教学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没有真正认识到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差距性,以至于在教学理念、方法上应用不恰当。另一方面教师在长时间的体育教育事业中,会出现积极性减退和懈怠的情况,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教学理念与行为,从而影响特殊学校体育教学效果。

2、教学内容设置不够科学

教学内容作为教学行为的主体,其选择与设置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到体育课程教学效果。从残疾学校的体育教学目的角度考虑,其需要对残疾人学生有充分的关照,使学生能够在得到身体素质提升与意志品质培养的同时,能够树立强大的自信心。然而从目前的特殊学校体育教学内容设置来看,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内容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这不仅会影响教学效果,还会对学生的学习自信心和主动性造成影响。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因为受到身体上的限制,无法完成一些体育教学内容的学习,这会对学生的自信心造成极大打击,不利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3、教学硬件发展与需求不符

目前特殊学校在体育教学方面的硬件发展与需求不符情况较为突出,这是导致特殊学校体育教学效果偏低的重要原因。相比于普通学生来说,残疾学生在身体灵活性、协调性方面都相对较差,因此在体育教学时教学硬件必须要对学生有一定的辅,能够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体育技能学习。但从当前的特殊学校体育教学行为水平来看,教学硬件投入不足的情况较为明显,严重制约特殊学校体育教学发展。

4、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引导

心理健康是体育教育当中的重要内容,在特殊学校的体育教育中其重要性更大。然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更注重对体育知识及技能的教学,而忽视了心理教育引导,这对于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想要改变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效果,教师必须要加大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引导。

二、特殊学校体育教学对策

1、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培养

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培养是提升教师在特殊学校体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对策。为此特殊学校必须要加强对体育教育的专业技能培养,通过让教师参与特殊体育教育技能培训班,来提升教师的体育教育认识、技能和方法,使教师能够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体育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并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特殊学生的体育教育工作中,为特殊教育的体育教学水平发展提供基础支持。使残疾学生能够在学习时,能够真正的感受到来自与教师的关爱,并在教师的鼓励和指导下,完成体育知识学习,使残疾学生能够在身心都得到良好的发展。

2、制定完善特殊体育教材

从当前的特殊学校体育教学水平来看,特殊体育教材的缺失是影响其教学效果的还总要因素,因此必须要做好对体育教材的完善制定。在制定体育教材时一方面要考虑到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有效。另一方面要能够给予残疾学生一定的精神鼓励,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心理引导,使他们能够保持一个乐观、积极的学习、生活态度,让学生能够在学习体育知识的同时,能够在心理、精神水平上有所提高,使残疾人学生能够真正的实现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的全面提升,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大教学硬件投入力度

体育教学是一项特殊性教学活动,其需要足够大的场地与足够多的硬件设备来作为教学支持,帮助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最终实现特殊学校的体育教学目标,因此加大对教学硬件的投入力度意义重大。为此,学校必须要给予体育教学充分的重视,并投入一定的资金来进行教学硬件设备的采购。考虑到学校的资金有限,很难拿出一笔较为庞大的资金来完成对体育教育硬件设备的投入,为此学校可以通过联合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来让他们对学校予以赞助,帮助学校完成体育教学硬件设备方面的需求,使学校的体育教学环境能够得到明显的提升,为学生接受到更好的体育教育提供最为基础的支持。

综上所述,体育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当中的内容,其在特殊教育当中的地位无可比拟,做好体育教育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职责与义务。从目前来看,特殊教育学校在体育教育的师资、教材、硬件以及学生的心理健康等方面都存在不足,这些不足严重阻碍了体育教育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发挥。为此,特殊教育学校必须要改变这些问题,营造出一个良好的体育教育环境,使学生能够接收到最优质的体育教育,使他们在身体素质、意志品质上都能够有所提升,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

参考文献:

对于特殊学生的教育篇3

【关键词】高等师范特殊教育发展趋势展望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5)13-0154-02

高等师范的特殊教育和残疾人高等教育共同构成了高等特殊教育的学科体系,其中高等师范特殊教育主要是指为特殊教育学校或者康复机构培养教师和其他与残障人群有关的社会服务人员,是高等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师范大学中从事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培养的二级学院或者系,如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等,此类高校作为传统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有优势,特殊教育学作为教育学的二级学科,实力较强。第二种是中等师范特殊教育学校与其他院校合并升格为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如郑州师范学院是在原河南省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成立了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类似的高校还有潍坊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等,这类高校从事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较早、师资力量比较强,是当地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首要力量。第三种是由中等特殊师范学校独立升格为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校,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专科学校等,此类高校重视特殊教育专业,以特殊教育为特色,打造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方向群。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以及社会需求的增加,很多高校通过申请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或者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因此,认真研究高等师范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对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30多年来我国高等师范特殊教育的发展

1.办学规模

1984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开始招生,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开始招收第一批特殊教育本科生,首批招收15个学生,随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学院等高校相继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截止到1998年,全国总共建立了35个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7所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2所省属师范大学设立了本科和大专层次的特教师资培训部。蒋云尔、李泽慧的统计数据表明:到2007年底,全国涉及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学校共18所,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合计8000多人,远远满足不了特殊教育发展的需求,必须增加支持力度,扩大办学规模,培养更多优秀的特殊教育师资。2008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支持和鼓励高等师范学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积极探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新模式。2014年,中国残联等七部委联合《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随后各个省陆续出台了本省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明确支持本省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如《海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明确提出,“在省属师范院校设立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也明确提出,“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殊教育专业自2014年起每年招生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其他师范类院校和有条件的高校适时增设特殊教育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很多高等院校应国家政策和社会要求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根据已有的资料进行统计,截止到2014年,全国共有25个省(区、市)61所高等院校计划招收特殊教育专业学生7260人,相比于2012年实际招生人数增加77%,办学规模较以往有了很大增加。

2.办学层次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培养主要以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为主,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所培养的特殊教育本科毕业生主要定位于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专业课教师,1997年上海市教委颁布《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力争到2002年左右使80%以上的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毕业程度,10%的教师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程度。随着师范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特殊教育师资的职前培养已从20世纪的中等特殊师范教育模式,经由专科特殊教育培养模式向本科特殊师范教育模式转变,比如南京特殊教育中等师范学校,在2002年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正式更名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培养手语翻译研究生,办学水平得到提高。此外,北京师范大学于1993年首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点,随后华东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高校也相继开设特殊教育硕士点,截止到2015年,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知,我国共有15所大学培养特殊教育专业学术型硕士,特殊教育专业型硕士点也具有了一定的招生规模。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博士始于华东师范大学,根据已有资料查知,到目前为止共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招收特殊教育学专业博士。整体而言,我国高等师范特殊教育由专科层次为主向本科转变,形成了以学士为主,学士、硕士、博士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

3.专业发展

20世纪80年代,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培养主要由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承担,随着师范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培养主要由本科、专科层次的院校承担,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于盲、聋、培智三类特殊学校,由于专业不细分的缘故,多以综合化的特殊教育通识人才培养模式为主,师范生主要掌握特殊教育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不针对某特定残疾类型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这种培养模式使毕业生对特殊教育有一个宏观的了解,但是由于泛泛而学的缘故没有一样是精通的,很难满足对某一类残障儿童进行专业性质较深的教学或康复工作。

随着特殊教育对象范围的不断扩大,情绪障碍、自闭症、学习障碍、唐氏综合征、阿斯伯格综合征、注意力缺陷与多动症等新的残疾类型不断出现,他们的教育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另外,从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趋势来看,一部分聋校、盲校、培智学校正从单一型向综合型的特殊教育学校转化,这对特殊教育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要掌握某一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必须熟悉和了解相关专业的知识,以适应对不同类型学生的教育、教学需求。但是整体而言,大部分高等师范院校仍然按照特殊教育专业大类开设课程,还停留在传统的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上,远远满足不了特殊教育对象扩大的需求,培养出来的特殊教育人才与市场需要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即原有的特殊教育专业已经不能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改革,当前已经有部分院校在原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基础上进行探索,拓展专业方向和学科领域,发展集特殊教育、心理教育、康复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于一体的多元化专业发展平台,具体而言主要为以下两个方向。

第一,细化特殊教育,培养专业化人才。如毕节学院的特殊教育专业形成了以“服务+实训”为特色的特殊教育发展方向,并逐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专业、康复训练专业、特殊儿童心理咨询与教育专业为核心的专业方向群。重庆师范大学的特殊教育专业分为特殊教育职教师资、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方向。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专业细分为手语翻译、学前教育、学前融合教育等方向。这样细化的结果是培养目标更具有针对性,培养出的人才更具有操作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某一类残障儿童的教育和康复工作。

第二,增设新的方向,培养复合型人才。在“医教结合”“教康结合”等理念的指导下,华东师范大学于2013年开设教育康复学专业,并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合作,本科学生不仅仅要在华东师范大学学习,还要在上海中医药大学修满60个学分,学生毕业时既可获得教育学(教育康复专业)的学位证书,还可以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康复治疗学的学位证书,很多高校也在特殊教育培养方案中开设康复课程,甚至划分了康复方向,部分师范院校通过申请开设运动康复学专业,为中国特殊教育事业培养人才。兰州城市学院将小学教育课程与特殊教育课程相结合,开设了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方向)。这些复合型专业的开设有助于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二分析与展望

通过对我国高等师范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分析得知,高等师范特殊教育办学规模较以往得到增加,办学层次从以中专为主到以专科、本科层次为主转变,高学历人才(硕士、博士层次)培养取得一定成果,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但是整体而言,目前高等师范院校培养的特殊教育专业人才数量仍然有限,远远满足不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对特殊教育人才的需求,而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则满足不了目前特殊教育事业对于教育与专业化康复以及融合教育发展的综合化需求。同时,高学历人才的培养比起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比如美国一些州甚至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甚至包括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要求小学教师的起点学历为大学本科的标准来说,仍然远远满足不了特殊教育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因此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高等师范特殊教育要在整合办学规模的同时还要不断地提高办学层次,甚至有条件的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争取在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层次或者博士层次招生,从而培养出更多的高水平专业人才。

对于特殊学生的教育篇4

(一)特教学校体制的缺陷特殊教育学校虽然缺乏有特教专业知识的教师,但是不缺教师,因为特教学校大部分教师是从普通基层学校调去的或从非特教专业毕业但是经过专业培训进入特教学校的,也存在部分人认为特教学校“工作清闲”而占据了工作岗位的情况,导致很多特教学校编制已满,大部分特教毕业生难以进入正规的特教学校。招聘程序的限制,使特教学校找不到需要的教师,如接受过特教专业培训的教师。一些基层特教学校并不重视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认为这些特殊儿童不能像正常儿童一样有发展的空间,在这种理念下,学校不重视教师的专业素养,对于有扎实专业基础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他们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认为任何一位教师都可以胜任特教学校的工作。(二)现实与理想的差距针对现在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毕业生工作条件的期望值与现实条件的巨大反差,在全国各地许多大中城市有很多特殊教育私人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很缺乏有特殊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的老师,但是这些机构的工作环境与毕业生的经济回报却不能让他们满意,所以,特殊教育毕业生也很少去这些特教机构工作。(三)社会的理解与容纳程度低特殊儿童由于身心缺陷特点,很多特教教师很难在工作中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社会也认为特教教师的工作较为简单,无教育技能可言,受到的社会认可度较低。[5]社会对特殊教育的支持与了解也对特教毕业生就业问题产生了很大影响,社会对特殊教育这一行业的不理解使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产生一种自卑心理,在潜意识中有一种逃避心理。(四)专业办学方向的偏差一些大专院校应国家和社会要求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在没有充分了解特教学校需求的前提下,开设的课程大多偏理论知识而轻实践,这就导致特教学校的需求与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不能对接。大专院校的特教专业课程设置的指向性不明确,课程设置不按某一类残疾类型进行专业教学,课程内容偏重于综合性与理论性,特教专业的学生在学校中学的更多的是综合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很少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专业训练。特教师资培养中的实践环节也教薄弱,特教专业学生独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创新精神不足。所以通过专业与实践的比较,这些年特教学校尤其是聋校和盲校更倾向于挑选数学、中文、英语等专业的大学毕业生。

二、特教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解决对策

(一)政策扶持是特教发展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特教学校、特教教师由少到多,特教教师的专业技能也不断得到完善,这一切应归功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首先应该不断完善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特殊教育事业有法可依。如国家应该对特教专业毕业生从事特教工作予以奖励,对特教教师实行奖金制,并为特教教师进修、晋升给予优惠条件。(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应关注职业素养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担负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特殊教育教师除了必须具备普通学校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能力外,还需具备更加专业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心理素质。职业倦怠在特殊教育学校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特教老师由于年复一年面对同样的特殊儿童,教学内容一般也是复制普通学校,加上经济状况不乐观,所以很多特教老师都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倾向。[6]成为特殊教育教师,就应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特殊教育事业是需要教师倾注全部爱心的职业。如果不爱自己的职业,不爱自己的学生,即使有再高的教学技能,精湛的专业技艺也不能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因此,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是成为一名特教教师的前提。特教学校的学生在不同程度上都有生理缺陷,面对这些缺陷,特教教师应该从心理上接受他们,同情他们,要对他们充满信心,相信只要努力,只要对他们进行正确、科学的教育,就能健康成长,独立生存与社会。(三)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建立特教实习教师资格制度2004年,我国的教师资格证书分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几种,但唯独没有设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准入制度是特殊教育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经途径,是保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措施。[7]建立特教实习教师资格制不仅能确保高质量的特教师资队伍,而且也是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迫切需求。建立特教实习教师资格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类:为经过特殊教育培训的非特殊教育专业学生颁发特教实习教师资格证书;为经过一定时段实习的特殊教育专业学生颁发特教实习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有意向毕业之后从事特殊教育行业的非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大学期间或者毕业之后系统地学习特殊教育知识,修够一定的学时或者学分,并且在特教学校或者特殊教育机构有实习和见习的经验,相关教育部门可以为这类非特教专业毕业生颁发特教实习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除学习特殊教育理论知识,还必须有半年到一年的实习时间,充分接触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把自己学到的理论知识很好地运用在实践中,再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的理论知识。同时还需明确规定在每一个学期开始或者结束时,要去特教学校见习,也可以在周末的时候去民办特教培训机构去见习。当特教毕业生在学校期间既掌握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又拥有了一定的见习与实习经验时,政府或相关教育部门应为他们颁发特教实习教师资格证书。特教学校及相关特教机构应承认特教实习教师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优先录取拥有特教实习教师资格证书的特教毕业生。(四)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应基于理论,划分详细,融入实践,鼓励创新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不合理会直接导致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能否合理就业,即使进入特殊教育学校,也会影响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学质量。为了能够更好地与特教学校接轨,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做到“基于理论,划分详细,融入实践,鼓励创新”。特殊教育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应以大量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如开设特殊教育导论、特殊教育学、人体生理解剖学、教育心理学,特殊儿童心理学等课程,使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对特殊教育的历史、现状、未来发展方向以及特殊教育教学法有明确的了解;特教学校更多要求的是既懂特殊教育又能担负起语文、数学、美术、律动等各科教学的老师,所以特殊教育专业内部划分应更加详细、明确,在课程设置上,可以把特殊教育分为:智力障碍教育,听力障碍教育、视力障碍教育、超常儿童教育、自闭症儿童教育、肢体残疾教育、多动症儿童教育等多种类型,而且在在各个分类的基础上设置语文、数学、感统、律动等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智力障碍儿童语文教学法、数学教学法,多动症儿童的感统教学法等;理论只有经过实践才能显现出它的价值,所以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需多接触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在每个学期都应去特殊学校实习或者见习,检验课堂学到的理论知识,并更好地运用在实践中;事物的发展在于创新,特殊教育的发展也需要特教专业学生、教师深入实践,全面研究特殊教育对象,在已有教育实践与方法的基础上,创造更适合特殊需要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方法,为他们以后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五)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特殊教育发展的新局面特殊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的发展关乎国民教育的发展,关乎着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应加大力度宣传特殊教育事业,使社会成员明白特殊儿童的生理特点,明白他们也可以像成常人一样生活、学习、工作。如果社会成员对特殊儿童、特殊教育怀有歧视、嘲笑的态度,就很难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社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不重视,导致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低,无法得到社会应有的重视。社会对特殊儿童、特殊教育事业的关怀,能激发特殊教育教师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树立社会责任感。社会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关注,有利于消除职业歧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声望,从而使大量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事业,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因此,社会应加大对特殊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教师的宣传力度,政府、社会各个相关团体组织应经常到特殊教育学校看望师生,创设有利于特教教师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应呼吁民间团体组织筹集特殊教育发展资金,增加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与政府经费相互补充,为特殊教育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提供精神支持和经费保障。

三、结语

对于特殊学生的教育篇5

[关键词]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现状对策

[作者简介]宋韬(1982-),男,四川自贡人,四川理工学院体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体育人文社会学。(四川自贡643000)

[中图分类号]G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3-0121-02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公平的推进以及个性化招生政策的推出,高校对入校大学生身体素质的要求不断放宽,越来越多的伤、残、病、弱、高龄者有机会进入大学学习,享受和普通学生同样的入学待遇,这样,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体质较特殊的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被划入体质特殊群体的学生,其通常具有特殊的身体状况,他们往往因为伤、残、病、弱等原因在身体练习方面存在障碍,不能参加正常的体育教学。但与普通学生相比,特殊群体学生往往更需要增强体质。我国历来都比较重视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教育,2002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对于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的,经医学检查存在生理限制,由于身体结构和功能异常引起动作能力问题,短时或长期无法达到普通体育课教学要求的身体练习障碍学生,须根据其身心特点设置特殊体育课程。”

本文研究者采用访谈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和逻辑分析法,对徐州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北华大学和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所高校的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状况进行研究。这四所高校包括了一本、二本和三本,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都有,既有专业院校又有综合类学校,有代表性。通过对这些高校的调查,我们基本能够看到我国高校目前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的现状。通过数据分析,笔者对目前我国高校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现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

一、我国高校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现状

1.当前的特殊群体体育教学现状不容乐观。第一,目前特殊群体体育课的开设情况比较随意。虽然教育部早在2002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中就明确指出“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但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受调查的四所高校中,只有北华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开设了和开设过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课,开设比例为50%。其余两所高校,并没有开设特殊群体体育课。在未开设特殊群体体育课的高校中,体质特殊学生仍与普通学生编在同一个体育教学班中,但他们可以以身体原因提出见习或免修申请,老师在最后的考核和评估时,会采取撰写论文或者放低要求的方式,让特殊学生获得学分。即使在开设了特殊群体体育课的高校中,开课情况也没有实现常态化。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中提到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分类,我们认为,高校特殊群体学生应该指的是身体异常和病、残、弱以及个别高龄的学生,但这并不是一个准确、可靠的标准。高校缺少划分依据,对于大多数开设了特殊群体体育课的高校来说,某一学期是否开设特殊群体体育课,也并没有一个可以固定遵循的科学依据,他们往往只依据那一学期报体育免修的学生人数决定是否开课,人多就开,人少就停。因此,可以说我国高校目前特殊群体体育课的开设情况普遍比较随意,情况不容乐观。

第二,目前特殊群体体育课的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目前高校对于特殊群体的体育教育问题普遍缺乏客观、清醒的认识。在教学实践中,老师往往统一采取走步、慢跑、太极拳等轻微运动,基本没有运动指导,更谈不上针对个体身体特征开展相应的运动项目,因此教学效果不太理想。实际上,每个学生的身体状况都具有个体差异,每个人适合的运动项目和能承受的运动强度都不同。但为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高校特殊群体体育课的教学内容就必须建立在科学分析每名学生不同的身体状况和技能水平的基础上,只有这种有针对性的教学实践,才能最终达成教学目的。

第三,目前特殊群体体育课的教学组织形式单一。据调查,在开设过特殊群体体育课的高校中,通常采取的是单独组班以及班级授课的方式。特殊群体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有很大的个体差异,采取班级授课的方式,教师必须照顾所有学生,因此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必然只能以轻微运动为主,根本无法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安排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于是,有的学生吃不饱,有的学生受不了,使得我们目前针对特殊群体的体育课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2.高校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师资力量有待加强,教师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在高校特殊群体体育教育过程中,体育教师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他们能够培养、挖掘、提高学生的运动能力。由于特殊群体学生的个体差异较大,对体育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专门从事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教师而言,除了应该熟悉大众体育的相关理论外,还应该具备更为丰富的体育保健和康复方面的知识,对运动医学、运动心理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也应该有所涉猎。近年来,随着高校特殊群体学生数量的增加,从事特殊体育教育的教师数量也应该相应的有所提高。但据相关调查表明,目前高校的特殊群体体育课教师,很少有专职从事此项工作的,大多数高校都是简单的让现有的普通体育教师去完成教学任务,既没有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也没有引进这方面专门人才的师资计划。现有的普通体育教师虽然也能够完成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教学任务,但缺乏有针对性的培训,相关学科的知识背景还有待加强。另外,由于并非专职从事此项工作,许多老师重视程度也不够,对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相关问题也未进行过深入研究。总之,高校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师资力量有待加强,教师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

3.高校特殊群体体育教育场地设施不足。从对特殊群体学生的界定可以看出,特殊群体学生包括几大类,有病、弱、高龄学生,也有伤、残学生。对于病、弱、高龄学生来说,其参与体育课程和日常运动的场地、设施相对比较有保证。他们虽不能做剧烈运动,但散步、慢跑、传球等轻微运动对场地、设施要求并不高,他们可以在普通场地上寻找适合自身的运动空间。所以,学校的各种体育教学和锻炼场所,他们都能与正常同学共同使用。但对于特殊群体学生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即伤、残学生,特别是对残疾学生而言,他们的运动空间非常有限。据调查,在开设了特殊群体体育课的高校中,几乎都没有适合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和锻炼设施场所。因为高校中残疾学生数量较少,高校场地又相对有限,所以专门为残疾学生开辟特殊锻炼设施的高校是少之又少的。

4.高校特殊群体体育课程考核与评价体系不够健全。目前高校的体育课程考核与评价方法太过量化,考核标准全国统一,考核内容多为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忽视了对学生运动心理、锻炼习惯、体育意识等方面的评价。这就使得那些先天遗传了良好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强的学生能够轻松通过考核,而那些先天身体素质较差的学生,由于运动技能较低,很难通过考核,甚至会因此产生抵触体育运动、畏惧体育考核的情绪。这种体育考核方式对高校特殊群体学生显然是不适用的。但据调查,目前开设了特殊群体体育课的学校几乎没有制定适合特殊群体学生的考核和评价标准。对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考核,大多数高校都放低了标准,有的学校采取的是让学生撰写论文的方式,有的简单地用出勤率来代替考核,还有的高校甚至根本没有考核。

二、制约高校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开展的主要因素

1.领导层面重视不足。学校领导层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着一所学校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发展程度。管理层只有重视这项工作,才能对其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才能对该项课程建设起到保证作用。但从我们调查的现状中不难看出,大部分高校领导并不重视此项工作,许多高校都没有开设专门的特殊群体体育课,更不要提针对特殊群体的课余体育活动了。即使在开设了特殊群体体育课程的高校,由于领导层重视不足,学校在特殊群体体育教育方面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目标不明确,大多数学校的特殊群体体育课都流于形式,教学随意性大,课外体育活动组织松散。

2.课程体系建设缺乏完整性、科学性。任何一门成功的课程,都必须有一个完整而科学的课程体系的支撑。近年来,随着教育公平的推进,高校殊群体学生数量不断攀升,不管是国家政策还是现实需要,都要求我们对这一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体育教育,以保障其平等教育的权利。从我们的调查和对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的体育课程体系已经无法适用于这个特殊的群体,建设完整、实用、有针对性的特殊群体体育课课程体系已经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摆在了我们面前。目前,我国对于特殊群体体育课教学的研究还处于自发阶段,缺乏系统、全面、深入的探讨。各大高校的特殊群体体育课教学随意性大,缺乏普适性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材选择也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教学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人为因素太大、缺乏客观性,这些都使得特殊群体体育课成了目前高校体育教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成了制约高校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开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3.师资力量薄弱。特殊群体体育课的教师,因为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与普通体育教师相比应该具备更丰富的康复和保健知识,但目前高校中的特殊群体体育教师,大多数是由在校的普通体育教师兼任,真正学保健专业的老师非常少,现任教师在体育保健方面的进修和培训也不足,这是造成目前我国高校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质量和水平不高,制约其发展的又一主要因素。

4.场地、设施不足。为体育教育提供物质保障的,无疑是场地和设施。但许多高校,由于领导重视不够、资金不足等原因,在体育场地、器材等硬件设施建设方面长期滞后,无法满足正常群体学生的体育教育和需求,更别说对特殊群体学生体育锻炼的硬件设施进行保证。在我们调查的高校中,没有一所高校针对特殊群体学生配置了康复性体育器材。在受调查学生中,有75.6%的同学反映自己所在的学校缺乏适合他们的场地和器材,而且其中大部分同学表示,由于硬件的缺乏,他们不愿意参与体育锻炼。

三、高校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对策研究

1.建立高效的高校特殊群体体育教学系统。首先,要加强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师资力量建设。作为高校特殊群体体育教学系统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今后高校要有一定数量的专门从事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教师,师生配备要达到合理的比例;对特殊群体体育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也要进一步增强,在人才入口上,可以引进一定数量的体育保健专业教师,对正在从事或有志于从事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教师,学校要尽可能地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进修和培训途径,使他们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其次,可以建立一个针对特殊群体学生体育教育的教学辅助系统。比如,可以建立大学生特殊群体体育指导员、志愿者制度。所谓大学生特殊群体体育指导员,指的是协助教师对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行为进行指导的人员。这些大学生特殊群体体育指导员、志愿者可以由正常学生来担任,也可以由特殊群体学生中的同学来担任。特殊群体体育课有其特殊性,每个同学的身体状况、健康状况都不同,他们能够承受的运动强度和运动项目也不尽相同。要达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的目的,就必须科学分析每名学生的身体状况和机能水平,在此基础上对每位特殊群体同学开出适合自身的运动处方,从而安排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但是,由于人员、设施方面的制约,我们目前开设的特殊群体体育课普遍采取班级授课制,一个教师必须同时面对几十名学生,这使得教师在安排教学内容时必须照顾大多数同学,必须“一刀切”,教与学的沟通并不流畅。这些问题却可以通过大学生体育指导员、志愿者制度来解决。指导员和志愿者可以根据专业老师开出的运动处方,帮助特殊群体同学进行体育锻炼。这样的话,由于彼此是同学身份,沟通会更加流畅,甚至完全没有以往师生沟通之间那种障碍。他们可以相互交流、相互督促、一起锻炼,既可以交流运动中遇到的问题,又可以分享运动带来的成就感,相互交流运动经验和感受。

2.完善体育场地与设施建设。学校要尽量为体育教育提供物质保障,完善校内体育场地与设施的建设。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运动设施资源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在体育场地、器材等硬件设施建设方面尽量完善,以满足正常群体学生的体育教育和需求,这样的话,学校因为有适合学生体育锻炼的场地和器材,他们就会更愿意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

3.建立科学的高校特殊群体体育考核与评价系统。我国目前的高校体育考核和评价方法太过量化,是按全国统一的标准来执行的,考查的多是身体素质、运动技能方面的内容,重考核、轻评价。这种考核和评价方式显然已经不适应对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考核。但目前,我国在对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考核和评价系统方面存在空白,全国没有一个确定的考核项目分类和判断标准,各个高校在对特殊群体学生的体育考核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建立一个更注重体育教育过程的评价系统,改变以往只重视考核结果的传统方式。学校要更注重对特殊群体学生在教学过程表现出来的锻炼意识、习惯、心理健康程度、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结合身体素质考核,建立一个评价为主考核为辅,更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林克明,石庆福.北京残奥会与我国残疾学生体育发展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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