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转基因;伦理;辩护;限度
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前沿领域,其在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和医药制造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前景和巨大的商业利润,已经引起了各国政府和众多企业的高度重视。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已经或正在给人类带来福祉,但与此同时,由于转基因技术自身的特点及其难以准确预测的后果,人们对转基因技术的伦理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伦理上的否定和伦理上的肯定两种针锋相对的立场同时存在。这说明,如果不能从伦理道德上为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寻求恰当的理由,那么,这一新科技将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基于上述考虑,笔者力图在本文中为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寻求伦理上的支持,同时也力图探讨这种支持的限度。
一、福音与忧虑:转基因技术及其特点
基因一词是英语“gene”的音译,它源于印欧语系,是“开始”、“生育”的意思。很久以来,人们并不明白遗传的奥秘。19世纪的细胞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与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为近代生物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孟德尔从豌豆实验中推导出存在着专门承担遗传作用“种质”的遗传因子,从而演绎出孟德尔遗传规律。1909年,丹麦学者约翰逊提出用基因来指称任何一种生物中控制任何遗传性状而其遗传规律又符合孟德尔定律的遗传因子。1910年,摩尔根通过果蝇白眼突变研究,确证基因位于染色体上,随后创立了基因论。1953年waston和crick创立了dna双螺旋结构,首次揭示了dna分子的结构、组成及功能,开创了从分子水平揭示生命现象本质的新纪元,揭开了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的序幕。197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生物化学教授paulberg和jackson利用限制性内切酶和连接酶,得到了第一个体外重组的dna分子,开启了重组dna技术的先河,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目的的基因重组的成功尝试。运用重组dna技术将外源的优良目的基因导入受体细胞或组织,改变其遗传组成后产生物质及其后代,这就是转基因技术。这项技术可以把任何外源的基因包括人、植物、动物、微生物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整合到植物、动物、微生物细胞中,使其具有人们所需要的各种性状。可见,转基因技术使人获得一种改变生物遗传性状、创造新物种的能力。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出现,人类跨入了基因工程时代: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从生物体最基础的遗传物质——dna水平上来改造生物体,进而改造整个自然界。正因为如此,转基因技术在农业、工业、医疗方面都有广泛的应用。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包括:(1)种植业。转基因技术应用于植物育种,产生转基因作物,改变植物的遗传特性,不仅可获得抵御各种害虫和病毒、以及除草能力的作物,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培育各种奇花异草等园艺品种。(2)养殖业。转基因技术应用于动物育种,产生转基因动物,即人工改变基因,使之具有优质、速生、高抗性等人类需要的优良特性的家畜家禽新品种。(3)医药业。利用转基因细胞进行细胞培养,利用转基因微生物发酵培养或利用转基因动植物作为生物反应器来生产胰岛素、干扰素等珍稀药物,利用动植物生产疫苗等。(4)食品加工业。利用转基因技术改良曲霉、酵母等微生物品种,发酵生产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酱油、奶制品等,达到提高产量或改善风味等目的。此外,转基因技术作为生物学领域的成果,正通过大量边缘学科和相关行业的转化、吸收,迅速渗透到电子、信息、乃至机电、环保等其他行业,极大地改变了这些领域里的生产、管理、组织模式。成为推动生产力进步的强大内动力。总之,以转基因技术为基础的生物技术“代表着最有前途的技术方向,是本世纪最具有影响的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带,是最有生命力的经济增长链,是未来前景最有竞争力的产业群”。
当然,转基因技术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生物育种技术的新技术,它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转基因技术打破了物种之间的界限,例如,在自然进化中似乎不可能突破的动物和植物之间的界限因为转基因技术的出现而变成了现实;其次,也因为转基因技术突破了物种之间的界限,从而也使人类可以人为地改变自然物种的进化方向与进化速度,它可能导致这样一种结果,在自然进化状态下也许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才可能出现的新物种,在转基因技术条件下短时间就可以出现;由此,它引发出转基因技术的第三个特点,即它所可能导致的后果更加难以预测。转基因技术和其他技术不同,它是一种生物技术即它是按照人的目的对生命存在的一种改造,创造出的是一些具有特殊性状的生物新品种,它不像无机物的合成那样,如果说无机物的合成品仍然是无机物,那么转基因技术的“作品”却是有生命的,它能够再生,而且其性状可以遗传给下一代。这些也许是“提前”到来的新物种会给整个生物界(包括人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实在难以预测,这也就更加加深了人们的忧虑。例如,人们已经忧虑转基因技术的应用可能导致减少生物的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增加某些疾病的人畜共患几率,等等。
正因为转基因技术的上述特点,使得人们围绕它所进行的伦理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可以说,所有围绕转基因技术进行的伦理论争,都是基于转基因技术的上述特点而展开的。
二、道德还是不道德:围绕转基因技术的伦理论争及评析
围绕转基因技术的伦理论争,表现在不同的学术流派中,这里限于篇幅,主要分析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即伦理上的反对与伦理上的支持。
先来看看对转基因技术在伦理上持反对立场的观点。从转基因技术诞生的那天起,认为转基因技术违反伦理的观点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有相当多的学者甚至普通民众都持这一立场。大致说来,这种反对立场又可以相对区分为两个不同的层次:一是从根本上否定转基因技术本身,有人把这一立场概括为“本质方面”反对;另一种是从转基因技术的后果即其安全性和风险方面反对转基因技术,这一立场则通常被概括为“非本质方面”反对。实质上,“非本质方面”的反对严格说来并不是一种伦理上的判断,它潜藏的结论是:假如人类有足够能力来规避转基因技术应用中所导致的不安全性后果,那么,是可以进行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的,因此,对于非本质方面的反对立场,我们在这里不打算作分析。
从本质上反对转基因技术的最激烈的观点,来自于自然中心主义的伦理观。自然中心主义的伦理观有如下几个基本论点:首先,它把对生命的尊重作为伦理学的理论基石,认为无论是人、动物还是植物,凡是有生命的存在都应当得到道德上的同等尊重。泰勒指出:“采取尊重自然的态度,就是把地球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野生动植物看作是具有固有价值的东西。”其次,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作为整体的生物共同体,承认构成共同体的每种动植物都具有内在价值。生命的、固有的、内在的价值就是因为生命本身自成目的。对于人和其他动植物生命个体来说,由于各自都具有一种内在目的性,并且其他生命的内在目的性勿需人的内在目的性来确证,所以人不具有高于其他生命的特质。因此,第三,应把保持自然的“完整、稳定和美丽”作为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和对人对自然的行为进行道德判断的终极尺度。在人的伦理责任中应包含不干涉其他生命体的存在、不作恶、保持对其他生命的尊重,并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作出补偿等内容。
基于以上理由,自然主义的伦理观认为跨越杂交屏障的基因转移是非自然的,是对自然不合理的干涉,因而是不道德的。他们认为,改造自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贴近自然或模仿自然的方式,另一种则是远离自然或非自然的方式。虽然不能说转基因是反自然的方式,但与传统的更符合自然的方式相比,当然是更为远离自然,是非自然的。第一,它是快速的,只用短短几年甚至几个月或几天时间就可以把一个外来物种的基因片断(遗传物质)转移到另一个物种中,并表达这个外来基因的产物——蛋白质。第二,转基因技术是激进的和大跨度的,可以把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物种的基因结合在一起。比如,将土壤微生物毒蛋白基因转移到水稻身上,使后者抗虫;把北极鱼的基因转移到西红柿身上,使其抗寒。而在自然的进化方式中,当然也存在基因交流和融合,但一是不会产生这种狂飙突进式的基因转移,二是不会产生这种大跨越式的遗传物质融合。一种物质的某一性状和特征需要适应环境若干年才会形成和巩固,它在进化上是缓慢的,也是非常安全的。迅速的基因转移既可能让一个物种内部难以适应外来基因全面而有机的融入,也会使得这一物种由于特殊外来基因表达后产生新的特性(如抗虫)而与环境和其他物种的关系难以迅速磨合,造成一系列问题。因此,转基因的方式违背了自然的内在规律,是非自然、反进化的。
与自然中心主义立场相接近的是宗教神学的立场,它认为自然界是上帝按照最完美的方式创造出来的,因此,自然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完美最和谐的存在,转基因技术以人为的方式打破了自然完美与和谐,是对上帝的蔑视和玩弄,因而是不道德的。
以上是从伦理道德上反对转基因技术的立场。另一方面,也有从伦理道德上支持转基因技术的,这种立场主要来自于人类中心主义者。
人类中心主义也有几个基本观点:首先,它认为,人道原则应该成为伦理学深层的价值论基础,人类整体的长远生存利益应该成为人们行为的终极目的,以及人类对待自然的行为进行道德判断的终极尺度,在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应将人类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其次,人类实践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现自然规律,合乎自然的结果只是为了人类更好的生存。抛开人类利益,人类就没有实现外部自然规律的义务和责任。再次,在自然界,基因的突变和交流是广泛存在的,这是进化的动因,也是进化最主要的来源之一。很多的野生物种之间基因的交流就导致我们这样一个多种多样的世界。转基因技术与传统的以及新近发展的亚种间杂交技术相比,在基本原则上并无实质差别。它只不过是传统的生物技术的延伸而已,是自然的。最后,为了满足人类的各种需要,我们应该发展转基因技术。
应该说,上述两种相互对立的伦理立场都有一定的道理。自然中心主义者看到了自然界非人类生命存在具有自己的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并不需要人类来加以确证,因此,人类应对自然界中的生命存在保持应有的尊重,这一点,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事实上,如果我们不是狭义地理解价值这个范畴,即不再把价值仅仅理解为物对人的关系,而是把价值理解为相互作用与影响的存在之间的意义关系,那么,在自然的演化系统中,任何一种存在都是有确定的价值与意义的,非人类生命存在的价值的确不需要人类来确证。因此,人类并没有比其他生命存在更为优越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提出人类应尊重自然界中非人类生命存在的权利是有道理的。从实践上看,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正是由于我们过分强调了人类对于非人类生命存在的优越地位,把自然中的非人类存在仅仅当作对于人类而言的工具性价值,才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的疯狂掠夺,导致了生态危机,也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恶化。改变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转化人类在处理自身与自然关系时的价值思维模式。否则,人类将永远不可能实现与自然界中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和谐相处,共生共荣。
但是,自然中心主义的伦理观根本不考虑人类在自然中是一种特殊存在,即人类是迄今为止在自然界中惟一可以认识自然必然性、利用自然必然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超越自然必然性的存在这一客观的、科学的事实,力图把人的活动降低为动物活动的水平,则是错误的。在漫长的自然演化过程中,人类从生物世界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超出其他生命存在的智慧,使人类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人可以以自己的需要、目的与愿望为尺度,对自己置身其中的自然进行否定性的实践活动,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这种对自然的否定性的实践活动正是人类文化发生的最深刻的根源。可以说,人类在自然中的大多数活动都带有否定性的特点,在某种意义上,即是对自然的“不尊重”。自然中心主义者无视这一点,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如果说自然中心主义者无视人类活动的特殊性,而力图把人类活动降低为动物的水平的话,那么人类中心主义者则恰好相反,他们看到了人类和人类活动的特殊性,肯定人类的活动不可能是一种简单地重复自然必然性的活动,而是从自己的需要、愿望和目的出发,力图把自己从自然必然性中提升出来的活动,因此,人类不可能不干预自然。要求人类的活动还原为其他生命存在的本能地适应自然的活动,是没有道理的。应该说,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一立场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人类中心主义者把人类的特殊性无限放大了,把人类的需要、目的与愿望当作衡量其他生命存在的惟一尺度,非人类的生命存在只有在人类的需要、目的与愿望面前去寻找自己存在的理由。因此,只要有需要,人类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任意去操纵自然。从理论上说,人类中心主义者的上述立场,是对“价值”这一范畴作了非常狭义的理解,即只把价值看作是物对人的需要满足的关系,而不是把价值理解为相互作用的对象之间的意义关系,这是典型的人类的“狂妄”。从实践上看,上述思维方式导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现代社会中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与其有着密切的联系。
最后,还应该指出,尽管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存在着冲突与对立的一面,但是两者又有共同的局限,即它们都坚持一种自然与人类两分的立场,把自然的演化过程和人类的活动对立起来,从而使得他们无论是对转基因技术的伦理支持还是对转基因技术的伦理否定,都没有足够的理由。摆脱这一困境的思路,就是要超越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在一个更高的基础上去考察转基因技术存在的伦理理由及其限度。
三、支持与限度:新自然观视野中转基因技术的伦理维度
如在对转基因技术进行伦理判断时,既不能坚持自然中心主义的立场,也不能坚持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那么,转基因技术还能获得伦理上的支持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即它是可以获得伦理上的支持的。但是,我们同时又认为,这种伦理上的支持并不是至上的,而是相对的、有限度的。我们的观点是,在对待转基因技术的伦理立场上,必须要考虑两个伦理维度:一方面,我们要考虑自然的权利,尊重自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考虑人类的利益,尊重人类活动的目的。一句话,要把自然的权利和人类的权利结合起来,在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从而使自然和人类实现和谐共生。
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对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权利和价值的漠视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以及自然中心主义对人类权利和价值的漠视所导致人类无所作为的后果的判断。我们认为,要给转基因技术一种恰当的伦理理由,有必要突破传统自然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基础上来重新思考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在这里,我们提出一种新的自然观,以作为我们这一立场的理论基础。这种新自然观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从人的现实存在的特点出发,把人的活动纳入自然演化的总体进程来加以考察,以此来进一步思考人类在自然演化进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以此来透视转基因技术的伦理合理性及其限度。
【关键词】鲍德里亚技术哲学;理论思想
1前言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技术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但是在质量和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也体现出了负面的影响,根据鲍德里亚技术哲学理论能够发现,技术物的发展至极限往往会突破系统,产生负面的作用。我们在面对鲍德里亚技术哲学思想时,应该认可理论存在的积极影响,同时也需要学会反思,正确处理人与技术和社会与技术之间的关系,客观地看待我们这个世界。因此,本文的研究不仅仅分析了鲍德里亚技术哲学的内容,同时在此基础上提醒人们面对多元化的社会应该学会正确地选择,反思目前存在的问题,这样才会使技术积极地发展。
2鲍德里亚前期技术哲学论述
2.1鲍德里亚界定了物的内涵
鲍德里亚早期对物进行了一定的界定,出版了《物体系》这本书,说明了我们身边最熟悉和经常需要接触的是“物”,通过“物”能够将消费社会的秘密和本质进行揭示,从而使大众文化能够得到破解。从书中能够看出,首先介绍了物的功能性和非功能性系统以及相关的失调体系,然后介绍了物存在的意识形态,这也是书中比较重要的内容。鲍德里亚深入分析了生活中存在的物,解剖了一般的物的存在,引申出了符号化之物和个性化之物,为鲍德里亚的消费理论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鲍德里亚研究与分类的“物”主要是指与人们发生一定关系的物质,并且这些物质正在被人们消费,例如洗衣机、杯子、牙刷等等,从整体上来看,鲍德里亚所界定的物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鲍德里亚对物存在的功能性进行了研究的同时,也会对其他特性展开分析,也就是所谓的非功能性;其次,这些物质是拥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属于包含高科技元素的技术性物质;第三,鲍德里亚主要针对的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般消费物质。
2.2鲍德里亚早期对物的分析
鲍德里亚所指的物是具有一定功能性,但是他想要体现的是物所具有的超脱自身使用价值的特性,在实现本质的基础之上,超越其基本的功能,从而迈向更高的功能领域,这就进一步体现出物的功能性是以实用性为基础的,而超功能性主要是在人的爱好、兴趣以及执着等情感方面的基础上的主观性意识特征。鲍德里亚也提出了物的自动化主义,主要指的是通过特殊功能将有绝对意涵的引申意义进行充分地提炼,属于一种自然层面上的仿生学,鲍德里亚认为物的功能性没有技术成分,而是一种延生出来存在意义,这种意义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迎合人类的心理需要,这样才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价值。而对于自动化本身也一般不会有技术的内涵,甚至会出现功能层面上的重复和封闭,而人就是物产生自动化的来源,所以,鲍德里亚认为,物的自动化主义拥有巨大的蛊惑力和逐渐兴盛,主要原因是它并不是技术理性的表现,而体现出的是一种欲望,具有一定的拟人化特征。通过对物的自动化主义的了解,能够看出物的超功能性,经过分析可以发现技术物的本质就是自身包含的非本质必要内容和本质必要内容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的区别能够为物的超功能性的理解提供一定的基础。在实际的社会中,非本质必要内容在物的功能中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而本质必要部分却逐渐被弱化,例如,人人都离不开的电子产品手机,其非本质必要部分主要是指一些附加功能,如游戏功能、照明功能、导航功能和照相功能等等,而本质必要部分包括发短信、打电话等等,其中的非本质必要功能具有的实际效果并没有单件的效果明显,就像手机照相与相机照相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但是人们仍然比较看重这些非本质必要的功能,体现出了技术物具有的个体性和人格性作用。所以,面对如今的物质世界,我们需要:第一,重新审视物的背叛性和脆弱性,即假如某物起初是具有平衡和安全特征的,但是也会反向产生失望;第二,对技术计划和生产体制产生质疑,也就是其中的手段和目的是否存在合理性的一种内在假设。人们利用这些技术是为了创作价值,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对真正的技术造成阻碍,这是技术自身具有的症结,主要由非结构配件构成,成为引导消费的主流。所以,物品的存在体现出了对威望和安全性的追求,这并不是创新物的结构,这些附加体系体现出的是一种伪意识,是为了适应变化而存在的,除此之外,将这些不重要的系统进行蔓延,往往会进入形式化的领域。例如现在的汽车,即使进行了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但是仍然没有摆脱已有的结构限制,处于停滞阶段。
2.3鲍德里亚早期技术哲学的简单评价
鲍德里亚的早期技术哲学思想将物向符号进行了转变,批判了现代主义的消费社会,也为社会消费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鲍德里亚揭示出了物的非本质必要部分的重要地位,这些个性化特征能够体现出人们的品位、地位以及身份,就如同目前比较受欢迎的苹果手机,基本与市场中的其他手机功能一致,但是一些附带功能是其他手机无法比拟的,例如音乐的音质比较好或者外形耐用美观,这些都会使人们想要购买它,除此之外,现代人们将苹果手机视为一种地位和身份的象征,这就是鲍德里亚认为的符号意义,而在手机快速地更新换代的过程中,催使着人们跟随着潮流盲目跟风,刺激消费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苹果的主体功能。我们是社会中的主体,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面对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消费,应该学会拒绝和合理判断,只要能够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就应该适可而止。但是,实际上这种消费观念已经无法融入这个社会,如果选择拒绝消费,会被社会逐渐边缘化,这是现代广告和媒体主导的,使人们失去了主体的思想和选择能力,因此,鲍德里亚的思想指出了这种被欲望驱使的现象,往往使技术发展受到阻碍,也是人们盲目跟风的现象愈演愈烈。
3鲍德里亚后期技术哲学论述
3.1鲍德里亚后期对物的分析
鲍德里亚在后期重新加强了对技术物的研究,开始针对如概率、混沌、上帝等形而上学的内容进行了思考。鲍德里亚后期重新回到了对物的分析上,并且深化了对技术物的思考,呈现出了一种反叛和侵蚀主体的状态,而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如电脑本是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的工具,但是却反过来对人们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就体现出了人类为了提高自身而研发出来的生物科技,却成为了毁灭人类的潜在危机。又如目前的网络时代,每个人都离不开网络,虽然看上去是人们在控制着网络,但是实际上网络却在侵占人类的生活,束缚了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许多人都已经离不开网络的使用。所以,鲍德里亚后期对技术物呈现出了比较悲观的状态,而我们相对比较理性,看待鲍德里亚的观念会存在一定偏差,虽然鲍德里亚的理论比较超前和独特,但是其中的致命之论体现出了人类终会被物来约束和控制,导致整个世界失控存在一定的偏激。鲍德里亚后期在致命策略的基础上,提出了完美罪行的理论,这也是后期比较著名的理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而所谓的完美,是每个人都在极力追求的目标,从辩证的角度来看,完美是一种极限状态,这就说明当这种状态达到几点就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正所谓物极必反。因此,鲍德里亚认为的完美与一般辩证法的理解是有所不同的,一般辩证法分析的完美是在善的前提下使其发展至极点,而朝反向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平衡这其中的矛盾,体现出的是相互转换和对立统一的理论观点;而鲍德里亚认为的完美是通过发展冲破极限,但并不会转换至对立面,发展至极限直至整个系统的崩溃。鲍德里亚对技术完美之罪进行了深度地描述,但是仍然过于极端,如今社会,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往往会产生一些负面的作用,社会整体会限制技术的发展,我们在思考鲍德里亚相关理论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应该理清理论能够使用的广度和范围。
3.2鲍德里亚后期技术哲学的简单评价
从鲍德里亚前后期的技术哲学思想来看,对技术物的分析存在一些必然的联系,后期的论述往往在前期的基础上进行,展开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延伸,前期的鲍德里亚理论分析了技术物具有的诱惑性,使主体失去了理性,而到了后期,将这种侵蚀和反叛主体的邪恶性充分地表现出来。所以,我们应该对前期和后期的鲍德里亚技术思想进行综合地分析,同时也需要结合现代社会,充分利用鲍德里亚的思想主导社会正确地看待现代技术,并且合理和科学的处理人与技术和社会与技术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关系,理解理论存在的积极意义和价值,这样才能够正确地应用这些理论,虽然鲍德里亚思想存在一定的激进性,但是应该学会对其思想进行评价,吸取思想中的精华,去除其糟粕。
4鲍德里亚技术思想的积极作用
鲍德里亚技术哲学存在两面的作用,具有一定的辩证性特征,我们不仅仅需要发现其消极的一面,更重要的是认识到鲍德里亚思想的积极作用。首先,鲍德里亚提出的理论能够使人们认清目前存在的问题,学会反思这个世界中的信息和电子技术,同时也包括世界未来的发展前景。我们应该思考现代技术的发展前景果真如鲍德里亚认为的那样暗淡吗?人们的生活真的会走向完结吗?在这种反思中才会认清现代技术和目前的世界,这样才会做出正确地选择;其次,鲍德里亚的理论观点提醒人们,技术的仿真现象是否代表着地球会走向终结,技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不可逆性,鲍德里亚没有阐述其他的技术现象,也缺乏具体地和针对性地研究,但是我们能够借助该理论加强对消极社会和技术责任的关注,体现出鲍德里亚技术哲学思想的重要作用。5结论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发现,鲍德里亚技术哲学是一把双刃剑,虽然理论揭示的是比较消极的内容,但是却能够使人们重新地反思现代社会和技术,我们应该正确处理好人与技术和社会与技术之间存在的关系,充分展现出鲍德里亚技术哲学具有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鑫.真实的虚拟和虚拟的真实[D].合肥:安徽大学,2010.
[2]赵少慧.鲍德里亚的技术人工物思想探析[D].沈阳:东北大学,2013.
1纳米医药发展前景分析
纳米医药是最近才出现的一个多学科交叉的领域。虽然目前已经进入市场的纳米医药产品不多,而且这一高风险高回报的领域还并没有充分确立,但是,利用纳米技术的药释系统、诊断方法和药物研发方法正在使药物的版图发生革命性变化,尤其是靶向特异性药释系统很有可能解决许多医学问题。尽管人们对纳米医药的预测是十分鼓舞人心的,但是纳米医药研发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主要包括:①成本高。②在没有相关的安全指南出台前,很难得到公众的信任。③能得到的风险投资相对较少。④人们对纳米材料与活细胞之间关系(如生物相容性问题和纳米材料的毒性)了解较少。⑤大型制药公司不愿意向纳米医药投资。⑥生产缺少质量控制,重复性差等。⑦专利局(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和药物审批部门(如FDA)管理措施混乱和滞后。⑧媒体对纳米材料尤其是纳米医药负面影响(尤其是环境、健康和安全性)的关注。为了在政策上适应并促进纳米医药的发展,各国政府也采取了各种措施,希望解决上述问题。各国专利局都在不断改进对纳米医药相关专利的审查,各国政府管理部门也正在制定纳米药物的相关安全指南,以便适应纳米医药产品的发展需求。下面将对美国纳米医药审查体系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2纳米医药专利发展现状
在过去十年中纳米医药领域的研究文献和专利申请都迅速增长。欧洲专利局的一项调查显示,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的纳米医药专利已经由1993年的220件上升到了2903年的2000件。根据欧洲专利局的统计结果,在纳米医药专利申请方面,美国一直处于全球领先的地位,从1993—2003年间,其专利申请约占全球总申请量的54%,随后依次是德国占12%,日本占5%,法国和英国均占3%。我国目前只有清华大学材料系研究的纳米人工骨在美国获得了专利。从全球纳米医药专利申请所涉及的领域来看,药释放系统专利最多,约占全球纳米医药专利申请总数的59%,接下来依次是体外诊断方法、成像技术和生物材料专利,分别占14%,13%,8%,药物、治疗和活性移植物方面的专利相对较少,各占3%左右。无论是研究人员、生意人还是专利从业者都意识到纳米医药专利的重要性,都在努力获得尽可能广泛的纳米高分子材料的专利保护。市场上的纳米医药产品相对缺乏也推动了纳米医药专利工作的发展。制药公司认为获得专利是证明自己实力、吸引风险投资的最佳途径。有一些公司认为如果他们不去抢先申请尽可能多的专利,就很可能会因为被别人抢先申请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同样,研究人员为了提高学术地位也感到申请专利的必要。大多数发明者发现在纳米医药专利出现的早期,PTO对纳米医药专利的管理是比较混乱的,但这正是对有价值的上游技术获得广泛专利保护的绝佳时期。在今后的几十年中,纳米医药将会不断的走向成熟并获得突破性的成果,专利将会给公司带来大量的实施许可费并成为公司交易和合并的杠杆。
3纳米药释系统专利的申请
3.1纳米药释系统专利开发的优势和方法
纳米医药对药释系统已经产生了重大影响,制药公司目前已经意识到药释系统的研究是他们研发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据来自《NanoMar-kets))的一份市场报告的测算,到2012年,纳米技术将使药释系统产生48亿美元的收入。该报告还指出,到2009年全球药释产品和服务市场的收入将超过670亿美元。另外一份来自《NanotechnologyLawBusiness))的市场报告也指出纳米技术能使药释系统市场的销售额从2005年的12.5亿美元增至2010生国堑堑苤查!!塑生塑!!鲞箜!!塑年的52.5亿美元,2015年会增至140亿美元。固体纳米微粒是尺度在1—1000nm的颗粒,能用于药释系统。由于它具有能将各种药物基团运送到身体不同位点,并延长药物作用的性质,因此在药释系统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纳米颗粒的大小和表面性质决定了它在体内的活性。纳米颗粒的物理性质也决定了它在体内能够达到大颗粒所不能达到的地方。另外,粒子大小也影响药物在体内各部位的分布。粒子变小,它的表面积就会呈指数增加,溶解速率和饱和度都大大增加,从而改变在体内的性质。在某些情况下,纳米颗粒药物还能够帮助降低血浆药物浓度峰值,也能防止血浆药物浓度降低至有效治疗浓度之下。目前美国的专利法允许对老药的新剂型申请专利,纳米技术就能够为已经存在的化合物提供新的剂型。这些新剂型能够获得FDA和PTO的批准。只要老药的纳米剂型能够满足专利性的要求,就能申请专利。在美国,创新性的药释系统本身也可以申请专利。创新性的药释系统能够帮助制药公司对已经专利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化合物设计出新剂型。这种策略能够拖延或打击非专利药对过期专利药的冲击,尤其是当改进剂型的药物优于原专利药时。实际上,这种策略也延长了原专利药物的生命周期,通常也被称为“常绿化”策略。
3.2纳米药释系统专利的审批和申请
3.2.1纳米药释系统新药的审批应当指出的是,把已有药物改造为纳米药物通常会导致产生创新性的新化学实体(NCE),因为纳米药物与原药物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是完全不同,换句话说,就是不具有生物等效性,因此纳米制药公司并不能通过缩短的新药申请(ANDA)来通过FDA的审批。
3.2.2纳米药释系统专利的专利性审查标准我们现在还很难判断,纳米颗粒专利是否也将会面临电子商务和生物技术曾经面临的专利障碍。电子商务与生物技术专利最初是被认为不具有专利性的。无论如何,基于纳米颗粒的药物剂型和其他纳米发明一样,只要满足专利性的要求就可以申请专利。在美国,大小本身并不是专利性的标准,某个装置或方法如果只在大小上发生了改变,并不能使其具有专利性。事实上,法条中已经明确规定:如果仅对某种物质、装置的大小加以限定并不足以使其与现有技术相区别而具有专利性。美国联邦巡回法院(CAFC)也认为:如果权利要求中描述的发明仅大小上与现有技术相区别,而在作用上与现有技术没区别,那么,这项发明就不具有新颖性。也就是说,具有纳米级量纲的物质也必须具有新的功能才具有专利性。此外,产品发明者还必须能够证明他们的发明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
3.2.3纳米药释系统专利申请中的困难——证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嵋。对已有药物的新剂型申请专利,最大的困难就是证明该项发明的非显而易见性。FrO常认为,新的药物剂型不过是药物的优化,因此,并不具有可专利性。如果剂型中改变的只不过是成分,并且新增的成分曾经被用在其他的剂型中,产生能够预期的作用,这种观点当然是很有道理的。专利申请者要想说服审查员所申请的剂型不具有显而易见性,就必须证明该剂型具有意想不到的优点或改进。例如,降低毒性、增加生物利用度或改变生物利用度、改变药物稳定性、溶解度或活性。这就需要在专利申请中递交相关的试验数据,其中还包括与申请的剂型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的剂型的试验数据。这样,专利申请者就能够证明自己的发明具有创新性。由于纳米微粒药物的现有技术还不是很成熟,纳米微粒的性质也常常是很难预测的,因此证明纳米药物与传统药物相比具有意想不到的优点,从而获得专利授权是相对容易的。然而,随着纳米药物现有技术的不断增加,这种专利申请的趋势终将会改变,也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有关纳米技术的专利、法律问题显现出来。
4美国纳米医药专利体系存在的问题
4.1纳米技术的定义不准确纳米技术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专家们对纳米技术的定义见仁见智。纳米技术是个概括性用语,它被用于定义产品、过程和特征,并覆盖了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美国国家纳米技术计划(NNI)中采用的纳米技术的定义是被引用最广泛的一种定义:“1~100nm尺寸问的物体,其中能有重大应用的独特现象的了解与操纵。”然而,一些专家反对给纳米技术限定如此严格的定义,他们认为应该强调数值范围的连续性而不是纳米到微米的界限。很显然,NNI的定义排除许多微米级的方法和材料,而许多纳米科学家都把微米量纲也纳入了纳米技术的范畴。实际上,许多政府机构都面临如何选用纳米技术的定义的问题。例如,FDA、PTO都采用了小于100nm的定义,也就是NNI的定义。这种定义就带来了许多麻烦,这不仅给纳米专利统计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也给正确评估纳米技术的科学、法律、环生垦堑垫盘查!!塑生笙!!鲞篁!!塑境、管理和伦理学问题带来了麻烦。由于纳米技术需要许多技术的集合,每项技术又都有不同的特征和应用。小于100nm的大小可能对于纳米成像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因为量子效应直接依赖于粒子的大小。但是,这种大小的界限对于制药公司可能并不十分重要,因为从成分、剂型和有效性的角度来说,大于100nm的尺度也许才能获得某些理想的性质(如提高生物利用度、降低毒性、减少剂量、增强溶解度等)。有些专家指出,纳米技术并不是什么新的概念,因为许多生物分子都与纳米物质具有相似的大小。例如,肽分子的大小与量子相当(<10nm),一些病毒与用于药释系统的纳米微粒的大小类似(<100nrfl)。因此,大多数分子药物和生物技术都可以纳入到纳米技术的分类中。因此,一些研究者建议纳米技术的定义中对纳米微粒的定义不应仅仅局限于大小本身。欧洲科学基金会对医药领域的纳米技术作出了如下的定义:“采用分子手段和知识用于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改善人们健康的科学和技术。”这种定义没有局限于分子的大小,而是强调了对纳米材料的可控性操作是否能够带来医疗效果的改进。对于这个问题,也有学者提出,在纳米医药领域,不应该采用NNI的有关大小的限制,而应该把纳米技术应被称为“微型技术”更加合适,这样才能把纳米技术和显微技术都包括在内。
4.2纳米技术的定义不准确导致专利分类产生偏差2004年11月,PTO公布了一个纳米技术的初步分类(被称为第977类),并且还正在不断补充977类下面的小类。2006年,12月,PTO把大约4500项专利申请纳入了第977类中。然而,这个数字实际上只是很粗略的估算,低于实际的纳米技术专利申请数量。这主要是因为FrO借用了NNI的非常狭窄的定义用于专利分类,就导致了专利分类系统产生偏差,尤其是对纳米医药和生物纳米技术有关的发明进行分类时,偏差就更加明显。另外,这种分类标准既不能很好地体现纳米医药发明特有的特征,也很难体现出纳米医药所包含的跨学科特征。PTO利用这种具有明显偏离的分类系统筛选出的几千项专利并没有达到当初建立977分类的目的,而当初的目的是:统计纳米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方便专利审查员和专利人进行纳米技术专利的检索。
4.3在纳米医药领域的现有技术检索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4.3.1审查员的检索资源和水平有限在纳米医药领域的检索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一些专家认为PTO缺乏有效检索纳米医药现有技术的自动检索工具。另外,他们的数据库可能存在数据遗漏的问题。虽然,纳米医药专利的申请已经有显著增加,但是大多数的现有技术都被发表在杂志或书中。网站中的信息和公开的专利文献只是作为辅助的信息。而很多非专利文献,专利审查员是很难获得的,一方面是由于PTO并没有订购相关的商业数据库,另外一方面有些审查员在检索方面还不是非常专业。结果,专利审查员很可能会漏掉一些现有技术。这个问题可能并不仅仅是纳米医药专利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在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利审查中也很常见。
4.3.2检索词难以确定由于目前广泛使用的纳米技术的定义常常相互重叠,就使对纳米技术相关专利的检索比其他技术领域的检索更加复杂。不同的检索词可能指的是相同的纳米材料和结构。例如,“nanofibers”、“fibrils”和“nanotubes”都可以代表多层碳纳米管,“singleshellnanocylinders”,“bucky—tubes”,“nanowires”and“nanotubes”都可以代表单层碳纳米管,因此要想精确作出纳米技术的专利地图是非常困难的。
4.3.3有些文献存在“假象”事实上,有些发明者在专利或出版物常常会把自己的发明撰写得十分隐蔽,以使自己潜在的竞争对手不会注意到他们的技术。另一方面,有一些具有商业头脑的发明者或发明的受让人,会把带有纳米的词汇加纳入到他们的专利或出版物中,以便获得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要在现有技术中找到真正的纳米技术,不但需要在检索专利和商业数据库时巧妙地选择关键词和专利分类代码,还要经过纳米技术专家的筛选,才能检索到最全面、最可靠的现有技术。十几年来,许多国家的专利局都面临着接受大量纳米医药相关专利申请的问题,PTO也不例外。随着纳米医药专利申请量的增多,其授权量也在不断猛增。但是由于PTO没能很好地解决审查工作质量低、专利授权量失控性猛涨以及职业道德降低的问题,将会对越来越紧迫的纳米医药的专利问题带来严重影响。归纳起来,PTO目前正面临的问题有:①审查员由于所能接触到的现有技术和检索水平有限,不能保证对每项纳米医药专利申请进行充分审查,做一】556一生垦堑堑苤查!!塑生笪!!鲞箜!!塑出授权决策依据的信息也往往有限。②审查员缺乏。③资金缺乏。④审查员的薪水只与审查数量挂钩,而不考虑审查质量,所以,审查质量低。⑤除了聘请过少数专家开展有关纳米医药讲座外,几乎没有聘请过外部的法律和技术专家。⑥Fro并不要求其审查员具有很高的学历。⑦没有专门针对纳米医药专利审查的培训教程和审查指南。
论文关键词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科技进步社会发展
一、技术价值观的涵义
价值观是对价值本质的一般概括,是有关价值的基本观点,是对各类价值关系的基本概括,是价值意识最高的形式。它是人类特有的带有倾向性的评价、认识的标准,是人类从事某活动的定向标准。人们一旦确立了某种价值观,就会在的活动中体现出某种倾向性的特征,并通过价值的创造从而实现价值理想。
技术价值观则是人们在对技术认知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所形成的关于技术价值的稳定的认识。
人类的自然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技术价值观。在技术原始的古代,当时的条件决定了把整个自然界看作是一个模糊的、笼统的、混沌的整体自然观。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就是去顺应自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古代人类只能依靠原始技术来向自然界索取简单的生产资料和所需的生活资料。因此,无论是对自然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开发,或是有意无意的损害、滥用、破坏,都不会对自然界及其社会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
近代的机械论自然观则把整个自然界当作一架按照一定规律自动运转的机器,人们只需通过实验和分析对自然界进行探寻,掌握规律的钥匙,便可以从自然界获取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近代技术的诞生和在生产上的应用,促进了人类财富的积累,人们于是把技术看作掠夺自然的手段和工具,并形成了影响几个世纪的功利主义的技术价值观。
二、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形成及其合理性与局限性
(一)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形成及其合理性
人类文明伊始就已经存在了人类的技术价值观,伴随着人类技术活动的进步、深入和拓展而走向系统化、知识化。由石器时代、铜器时代直到工业机器时代,逐渐形成了技术征服自然、保护自身和生产物质财富以及如何有效使用技术等一类的技术有效性价值理念。
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奠定了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形成基础。宗教改革运动和文艺复兴,不但将科学从宗教神学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解放了欧洲人的思想,也为技术的整体社会价值实现提供了文化、思想和科学的氛围,成为滋生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温床。它所掀起的科学革命,为科学与技术提供了互动的条件,也为工业革命积的爆发蓄了力量。默顿分析了17世纪英国社会的技术实用价值,他指出:“更为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相信自己的不懈努力将会导致出实用的结果”,“科学家不但寻求技术效率,同时也考虑合理地使生产手段来适合最终目的的经济效益”。这些实用性的技术价值观渗透和融合了科学认识以及文化,对技术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导致上升到理性上形成了重工具、经验性和实证的价值观,就是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弗·培根清楚的表达了这种价值观:“对于各种科学的增长进步和哲学体系来说,应该依照相同的规则,以果实来评判学说体系;然而假设这种体系不出产果实,我们则应该宣告它毫无价值,尤其是当它不仅不产生橄榄和葡萄等果实反而带有辩论、争论之蒺藜时,我们更应当作这样的宣告。”此观点强调了科学技术外在的应用价值,“用此方法来看技术,我们判定它有价值,因为它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而这些目的本身具有内在的价值”。“这些目的本身具有内在的价值”,说的是这些目的是为社会与个人谋福利的,具有道德背景和人道主义的希望。“这种观点本质上是把技术看作一种实现目标的手段。”所以,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一直与人类中心主义和工具主义的观点联系在一起。
(二)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的局限性
1.忽视自然价值,强调人类价值
以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所理解,自然界是没有价值、没有目的的,只能任人摆布。人不但处于自然界之外,并且居于自然界之上,万事万物仅仅是人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和手段,其本身没有价值。比方说某人用斧子砍倒另一个人,他就会被认为是可恶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然而,如果某人挥斧砍倒一棵树,别人会认为这很正常。因为树本来就是被人使用的工具,其价值就在于能够被人类利用。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为了自身的利益,人类借助技术手段疯狂地掠夺自然,肆意地践踏自然,导致环境危机和生态失衡。可是我们忘记了一点,世界是一个生物共同体,人类只不过是这个共同体中的一员。
2.忽视技术价值多样性,强调单一经济价值
技术价值具有多样性,形式上可分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多方面的价值。但工业革命以来,由技术发展带来生产力的巨大飞跃,使人们只看到了其经济价值,技术带来的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却忽视了其他方面的价值,尤其是生态价值。只强调单一的经济价值,换来了所谓的GDP的增长,却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3.忽视价值理性,强调工具理性
技术是对人类是有价值的,满足人类需求的实践手段。技术就其本性来讲是价值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统一,是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也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进步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模式,使得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出现了以技术工具价值取向为主导的理性崇拜。这样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简单地把有用等同于技术价值,一味强调技术手段的目的化和技术的工具性,它偏重技术的产出效率、经济功能,忽视技术内在价值和技术的价值理性对人的引导作用。技术活动是从价值主体需要出发,经过价值理念、价值意识、价值创造,到价值实现与价值物生成的过程。技术价值目标并不总是合理的、恰当的、正当的,而往往会建构出非正当、非合理性的价值目标。所以,我们必须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对社会的影响
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技术进步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然而因为它以经济利益的实现为中心,对自然采取掠夺式的开发,轻人的尺度、重物的尺度,对消费价值、经济价值的过度追求激发了人的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失去了对主体的终极关怀,泯灭了精神品味和生命意识,从而消解了人的主体性、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导致了人自身价值的迷失。
(一)打破了人与自然之和谐
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无视自然的其他价值,只注意自然界的经济价值,认为自然界只是满足人类需要的工具,索取、利用和征服的对象。在技术功利主义意识里,树木不再是秀丽的自然风景、不再是茂密的森林、不再是充满神奇与情趣的绿色王国,而是由树木到桌椅不断变化的人类用品,一切生物都为了人类利益而存在,都只是一种有用的工具性的对象存在,于是形成了奴役自然、主宰自然、支配自然的行为哲学。在这些功利主义价值观支配之下,人类对自然资源疯狂掠夺,恶化了人与自然关系,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功利主义技术价值观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危及人类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人类的活动逐步使得自身很难继续生活下去。
生态系统能够保持动态平衡,在于其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保持自身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然而,生态系统内部的调节能力也是有限的,一旦外来干扰超出了此限度,这种调节能力就会降低甚至消失。人类对自然界开发利用和全方位的污染,远远超出了自然界本身的自我净化能力和再生能力,使得土地沙化、资源枯竭、酸雨毒雾剧加、生物多样性减少、水资源匮乏、空气污染等等。恩格斯说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的胜利。对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二)消解了人之主体性
技术进步带来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并且逐渐确立了其在现代社会的主导地位。从此带来现代化的机器生产把人从头脑、躯体的综合体中分离出来,他在运用身体却并不需要动脑。人成了机器中的一个部件,人变得越来越机械化了,工人在创造产品时并不起什么作用。工业文明彻底把人束缚在机器系统之上,工厂制度的建立,使人成为一颗永不生锈的机器零件,破坏了人的生存的从容与和谐,耗掉了人的生命和青春的激情。汽笛一响,人们必须开始工作;装配流水线从身旁转过,工人必须跟上它的速度;铁路按严格的时间发车,人们必须服从;大众媒介产生的是一种单一文化,大规模生产产生的是标准化产品,人的自主性丧失了,甚至连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也被客观化与机械化了。人被整合到依据理性原则和商品本性建立起来的自律的机械化体系中,在这个体系里,技术不再是为人服务的工具,反过来成为统治自己、压迫自己的异己力量,这种力量使人从属于它,剥夺了人的自由。人成了技术的附属物,失去了主体性与能动性。
(三)导致人自身价值之迷失
在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中,科学技术的功能主要是在生产力的范围内得到阐述的,尤其是随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新观念的提出,这种叙述方式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然而,随着韦伯、卢卡奇、海德格尔、马尔库塞关于科学技术问题的论著的出版,尤其是哈贝马斯的《作为"意识形态"技术与科学》一书的出版,现代科学技术的另一个功能--意识形态功能被揭示出来了。科学技术的双重功能(即生产力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对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其一,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对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做出了过度的诠释,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把历史唯物主义的革命作用归结为科学技术的革命作用,甚至把历史唯物主义归结为"技术决定论"。然而海德格尔在《技术之追回》中区分出"传统技术"和"现代技术",并断言现代技术不再是革命的因素,甚至不再是中性的因素,而是负面的因素。既然现代技术的革命功能受到质疑,也就要求历史唯物主义建立新的叙述体系来回应这个问题。
其二,在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中,科学(技术)并不属于意识形态的范围,这一点的影响是如此之深远,甚至连阿尔都塞也把理论作为科学,与意识形态尖锐地对立起来。然而,在当代社会中,科学技术既然已经蜕变为意识形态,那就有必要对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的负面作出叙述。此外,晚年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的理论也暗示我们,由于我们把科学(技术)作为正确的观念与意识形态对立起来,导致了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泛滥。事实上,在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叙述体系中谈论的"世界"并不是原初的生活世界,而是伽利略以来用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眼光叙述出来的另一个"世界"。显然,要使历史唯物主义脱离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影响,也必须确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新的叙述体系。
其三,在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叙述体系中,基本命题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存在的基本内容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然而,从属这一生产方式的生产者又都是有社会意识的,也就是说,社会意识渗透到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中。实际上,生产者既是社会存在的担当者,又是社会意识的担当者,正如科学技术既是生产力,又是意识形态一样。科学技术的双重功能启示我们,应当避免用机械的,非此即彼的方式来叙述这一基本命题,即不要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抽象地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