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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与化学论文(收集3篇)

时间: 2024-09-11 栏目:办公范文

生活与化学论文范文篇1

论文摘要:中国文艺理论的发展和文艺学学科建设是中国文艺理论界进入21世纪以来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那么,树立问题意识、间性意识、共生意识、发展意识等学术意识,对解决中国文艺理论的某些概念、范畴和方法与当下文艺实践脱节的问题,有效地把中国传统文论的资源转化为当代文论建设的因素,确立中国本土的问题意识、在中国语境下合理地吸收利用外国文论资源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文艺学的学科建设,是中国文艺理论界进入2l世纪以来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不少学者对文艺学学科的发展前景持乐观和自信的态度,但更多的学者是对文艺理论的问题和危机的反思,对其发展充满忧患意识。的确,如何解决中国文艺理论的某些概念、范畴和方法与当下文艺实践脱节的问题?如何有效地把中国传统文论的资源转化为当代文论建设的因素?如何确立中国本土的问题意识,在中国语境下合理地吸收利用外国文论资源?如何在注意文艺学学科的本质特征、学科内涵的同时,重视文艺学学科创新扩容、多元互动的发展趋势?以上种种问题,我们觉得,更新文学观念,在文艺学学科建设中树立问题意识、问性意识、共生意识、发展意识,对我们解决这些问题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问题意识

文艺学的“问题”,是指文艺学所面临和尚待解决的课题或矛盾。文艺学的“问题意识”,就是能察觉、认识到文艺学的这些课题或矛盾,并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世纪之交的社会文化生活在急剧变化。电子媒质是继纸媒质后的又一次媒介革命;精英文学日见萎缩,文学进一步泛化到大众文化中;图像一跃而成为文化生活的中心,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审美趣味、阅读习惯。与这些变化相应的是文学以及人们的文学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文学观念与现实的文学实践相去甚远,很难适应时代的要求。社会实践向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和问题群,我们应当认识和承认这些问题,积极参与和回应这些问题。社会的转型与文学实践的巨大变化,促使当代的文艺学必须从变革着的文学实践出发,分析新现象、研究新问题,在理论上不断创新扩容,使之适应时展和社会需要。如果文艺理论的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方法脱离了文学实践,文艺理论就会失去它的生机和活力,成为空中楼阁式的、僵化而无用的东西。文艺学面对当下的文学艺术实践,许多问题凸现出来了。现在人们的文化生活重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对文学的需求更偏重于娱乐和情感需求,还有的崇拜自然本能,追求感官刺激。在巨大的感官冲击下,在文学艺术审美生成的日益消解中,如何将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与大众文化很好地结合起来?如何用人文精神来支撑我们的精神家园?如何体现对人的生存处境、对家园邦国命运的关怀?这是文艺学正面临和尚待解决的课题。文艺学应该以专业为依托,积极地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目前,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问题”显得更为复杂。对于文艺学来说,“中国近百年来都始终笼罩在西方主义的阴影下,没有自己的理论话语体系”。对于西方理论,我们更多的是简单介绍,随意嫁接,却没有学会或没有完全学会提出文艺理论的中国问题,并将其提升为中外共享的智慧。当然,借鉴国外的理论资源是必要的,如无数前驱对马克思主义的追寻,如20世纪西方文论对我国文论的丰富和启示。但问题是,借鉴国外的理论资源不是照搬新名词、新术语,或用外国的理论来分析我们的文学现象,而应该是一种对话交锋,是一种创造性的借鉴和接受。

在与外国理论的对话交锋中,如果我们一味地追踪西方世界的理论潮流,提不出自己的问题,没有自己的见解,就很难通过创造性地借鉴和接受他人的理论,来达到丰富、充实和推动中国文化和文论发展的目的。文艺理论从何而来?如何进行古今对话,实现古今贯通?这是文艺学学科建设中需要面对和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文艺理论源于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实践。当一定时期的文学经验凝固下来,转化为概念、范畴和相关的方法,并在长期的实践中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的时候,这种理论同时也就获得了超越时代和民族的价值。中国的古代文论正是这样。中国古代文论不但有属于我们民族的东西,还有许多属于未来的、中外共享的智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文学理论作为一门理论学科,并不完全依附于所谓当下文学经验,它还有着自身内在的发展、运作规律和规则。”]中国古代文论是中国历代文论家依据不同的时代课题与人生问题,探讨文学创作的经验,追寻文学的终极意义熔铸而成的。它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演变,表现了各种不同的文学批评方法,以及具有民族传统和东方特色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在今天的文艺学学科建设中,我们应该把中国古代文论传统作为一个重要对象。

二间性意识

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多种学科之间、不同种类的文化之间、各个民族或国家之间,都存在着极为丰富多样的对话与交流。而在文学实践中,作者与世界、作者与文本、作者与读者之间也存在着对话与交流。这种对话交流形成了一种主体间性,即“主体一主体”的交互主体性,它包含着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否定、相互协调、相互交流。我们在文艺学学科建设中需要和寻找的正是这种主体间性。主体间性是现代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主要是主体之间的对话、交往关系。

主体间性理论不是从主客关系而是从主体与主体的关系来规定存在,认为世界不是与我无关的客体,而是与自我一样的主体。从这一理论出发,来探讨文学的主体间性,可以实现方法论上的根本变革。文学的主体间性表明,文艺活动不再是对于社会生活的反映或者认识,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交流。其中,创作活动乃是艺术家与所描绘的对象或者人物之间的相互交流,而接受活动则是读者以作品为中介与作者之间的对话交往活动。文学创作活动表现为作家与生活之间的关系。

作家与生活不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相互分离和对立的关系,而是主体间相互作用和交流对话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主体不是站在生活之外去客观地观察和认识生活,而是把事物也看作有生命的主体,与其建立起一种平等的对话交流关系,“我听过我的身体进入到那些事物中间去[3_,它们也像肉体化的主体一样与我共同存在”。“在一片森林里,有好几次我觉得不是我在注视森林。有那么几天,我觉得是那些树木在看着我,在对我说话。”中国古代的艺术家们也曾多次描绘过人与自然的这种相亲相融、和谐统一的密切关系。显然,在艺术家眼里,人与自然之间,没有不可跨越的鸿沟,人来源于自然,在本质上同于自然,因而人和自然之间是天然地可以相通的,是一种真正的相互作用和对话交流的关系。事实上,作家在创作中所描绘的从来都不仅仅是事物的客观属性,而是自己与事物之间所建立起的这种主体间的对话交流关系,这是与以往我们对于艺术活动总是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统一来加以解释是完全不同的。

文学作为主体间性活动,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转变为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进入了真实的存在。在文学作品中,文学形象“不仅仅是作者议论所表现的客体,而且是直抒己见的主体”。这个主体不是与我无关,而是与我息息相通的另一个自我。文学活动是自我主体与文学形象间的对话、交流,在这种对话交流中,自我主体以最大的诚挚和最深切的同情对待文学形象,倾听文学形象的述说;同时自我主体也向文学形象敞开了心扉,倾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在这里,文学形象与自我主体是同等地位的主体存在,主体之间始终贯彻着平等的对话、交往精神。

艺术接受也是一种主体间的交往活动,读者不仅要和作品中所表现的人的世界进行交流,更重要的是读者可以以作品为中介,与作者建立起精神上的对话交往关系。文学不是孤立的个体活动,而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产物。文学作品的故事、情节、人物是作者创造出来的,它饱含着作者的情感,蕴含着作者的倾向,这使得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自然而然地会发生某种情绪上的反应,或欣喜、或愤怒、或悲哀、或惊骇、或振奋……读者与作者作为两个主体,以作品为中介在进行着文学经验的交流、沟通,从而形成了某种共识。因为,文学经验不仅仅是个体的,而且是社会的,是社会互动的结果。如果我们理解了文学活动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我们也就容易理解文学活动是一种主体间的交往对话活动。

三共生意识

文艺学学科不可能有一种非此即彼的绝对真理,也不可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结构。文艺学学科自身的建设,文艺学学科与其它学科的关系,都应当凸现出一种交往对话、相互补充、相互渗透、共生共荣的思维。

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曾被当作一元的、绝对的真理,其他的文艺理论流派都一一遭到批判、排斥。这一思维方式一旦形成定式,就会成为教条式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认为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就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这完全是一种只讲对抗不讲互动、只讲斗争不讲融合的思维模式。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马克思主义文论就是从西方古典美学、特别是德国古典美学中吸收了有益的成分并在同它们的对话交锋中得到确立并超越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科学性、指导性,体系性是毋容置疑的,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不可能代替全部文艺理论。文艺理论中还有许许多多问题,被古人和今人讨论着,而当下文学艺术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更是他们不可能涉足,也难以预见的。我们发现,20世纪8o年代以来传人我国的各种外国的文论学派有许多新的主张与独特的见解,这是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所看不到的。这些理论的引入,大大地开阔了我们的学科视野,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理论语言,文艺理论也从封闭走向了开放,从一元走向了多元,从对立走向了互动。

文艺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不是一种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对话、交往、互动的关系,特别是在当代文艺学学科发展中,文艺学的跨学科方法显得尤为重要。文艺学学科不可能孤立地就文学谈文学,文艺学学科总是与哲学、语言学、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艺术学甚至自然科学相联系。如产生于2o世纪中期以后的当代文化批评,其思想资源除了马克思主义以外,还包括2o世纪各种文学与其他人文科学的成果。近些年来兴起的生态批评也是跨学科的。宣扬美学上的形式主义或是学科上的自足性是成不了生态批评家的。生态批评特别从科学研究、人文地理、发展心理学、社会人类学、哲学(伦理学、认识论、现象学)、史学、宗教以及性别、种族研究中借鉴阐释模型。文艺学的跨学科方法说明,文艺学学科的知识形态不只是一个学科自足性的概念,而是一个既与学科的知识谱系密切相关、又包含和融汇着其他学科的特定的思想、观念、理论与方法的多元知识系统。

四发展意识

文艺学的生命价值在于它的实践性、开放性、多元性,从根本上说,它所强调的是一种发展意识。西方文论在发展。2o世纪被称为“批评的世纪”,这一世纪,西方文论得到了惊人的发展,这种发展态势表现为:一是流派繁多,数十个文论学派此起彼伏,异常活跃,远远超过了l9世纪西方文论的流派数量;二是批评新潮不断迭起,交替的频率越来越快。一般说来,当代西方文论一个流派从创立到衰落不过二三十年,繁荣时期的周期更短,以至出现了名目繁多的文论流派“各领三五年”的景象;三是多个流派之间既有尖锐的冲突交锋,又相互交叉、渗透和吸收,呈现十分复杂的关系,不少文论家同时成为两个甚至几个流派的代表人物,一个流派中也可能同时吸纳几个流派的文论家。正因为这些,2o世纪西方文论才得以繁荣,才得以快速发展。

中国文论也在发展。二三十年代传人我国的马列文论,近十多年来吸引我国不少学者注意的文艺心理学、文艺符号学、叙述学、文学本体论、原型批评、文学接受理论等等,它们既使我国传统文艺理论得到了更新、发展,又拓宽了文艺理论研究的道路,文艺理论出现了交往对话、开放多元的新局面。我国古代文论的研究,同样受到新观念、新方法的激活而使其深邃的内涵得到多方面的发展。

更重要的是世纪之交发生了从语言论到文化的转向,给文艺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营养。影视与网络的发展,使文艺的传播变得快捷而方便,而大众文化的发展,则对传统精英文化提出了强劲的挑战,并使许多边缘化群体和个人参与到文学艺术之中,而文化诗学则以它的政治学旨趣、跨学科方法、实践性品格、边缘化立场和批判性精神,给文艺学的发展增添了十分强有力的新视角和新方法。

生活与化学论文范文篇2

当今中国社会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中国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拓展到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之相应,人们的审美活动已经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党的报告有十三个地方提到“美好生活”,“美好生活”成为报告的开篇语,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新时代的使命和初心,以继续为美好生活奋斗作为报告的结尾等等,这些都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展示了在党的领导下当代中国人民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充分表达了中国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那么,何为“美好生活”?什么样的“美好生活”才是具体、真实和富有时代价值和文明进步意义的?如何将“美本身”还给“生活本身”?笔者认为,生活美学作为一种新的美学形态的应运而生及其受到人们的关注,不仅表明了中国美学正不断走向成熟,而且表明了中国人民不断坚定文化自信,致力于积极奋斗,不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的决心。

一、生活美学的文化渊源及其学理分析

如果说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在新世纪探索文艺学学科走向的大背景下突显出来的话题,那么,生活美学则是对日常生活审美化话题的进一步探索和拓展。2010年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在北京召开,其主题是“传统与当代:当代生活美学复兴”,这可以视为“生活美学”研究在中国兴起的标志。

综观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生活美学的探讨,可以发现这些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生活美学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分析上,但是学者们对于什么是生活美学以及生活美学的走向、美学转向生活之后的发展前景及其现实意义等问题尚没有细致和明确的阐述,由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生活美学”或美学“生活论”话题本身的泛化与模糊化。

由于深受韦尔施重构美学思想的影响,目前学界一般把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内涵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表层的审美化”,也就是大众身体与日常物质性生活的表面的美化;二是“深层的审美化”,即认识论的审美化,它可以深入到人的内心世界,这种文化的变化可以潜移默化地改变大众的精神意志。因此,对于更加深层次生活美学的研究,我们需要追根溯源,从中国古典文化和西方哲学美学两方面追溯其文化渊源。

就国内而言,最早正式使用“生活美学”这一说法的是刘悦笛。这一话题起初便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但并没有形成如“日常生活审美化”那样热烈、普遍的学术讨论。2010年,在北京召开的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上,“日常生活美学”作为一个专题受到与会专家的普遍关注。另外,“生活美学”的专题讨论也在国内一些杂志陆续展开,“新世纪中国文艺学美学范式的生活论转向”就是《文艺争鸣》2010年第三期推出的一个专栏,该刊随后又相继推出四期与此相关的讨论专题。不少知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活美学这一话题展开研究。

中国学者在对生活美学进行论述之前,都试图回归传统,为生活美学寻找本土资源,同时也注意放眼国外,为美学走向生活寻求更加贴切的理论资源。首先,就本土理论资源而言,刘悦笛关于中国美学的“三原色”理论有着较大的影响。他曾经撰文指出,中国古典美学可以视为生活美学的原色与底色。中国美学的“儒家生活美学”“道家生活美学”“禅宗生活美学”是构成生活美学的“三原色”。追溯历史,孔子和老子的美学思想中,就已经有走向生活美学的趋势了。也就是说,中国美学从源头上就体现着“生活化”的取向,并以此为基调形成了历史上生活美学的三次高潮。这一点是中国古典美学最具特色的地方,同时也是新时代重新阐释古典美学最具突破性的新途径[1]。张晶就当代美学面对生活与古典“感兴”做出探讨,他认为,真正为艺术提供源源灵感的是“感兴”,这种“感兴”的外在触媒客体便是日常生活,也正是日常生活将艺术与世人紧紧联系在一起,使艺术之树常青[2]。当然,也有不少学者从个案研究入手深入探究生活美学的古典文化资源,譬如,常康以李贽的“自然人性论”为代表的泰州学派为例,认为要想开启泰州学派的“生活美学”思想,必须将“自然人性论”的“人本主义”回归到“生活美学”这个维度上来[3]。朱立元从实践存在论的角度,表明自己赞同生活美学的心声,他在《关注常青的的生活之树》一文中重新对马克思的“现实生活”概念进行阐释,进而再次证明美学直指回归现实生活的本旨,并表示美学远离纯理论的逻辑和圈子,向现实的日常生活敞开大门,回归生活的本真,这就是“实践存在论”的本质。

不难发现,以上这些研究都是对生活美学思想中中国古典资源的探寻。但是我们更应当看到,当今时代随着社会文化等综合因素的改变,生活美学的思想有了新的变化。电子文化、大众文化、音像文化、服饰文化、广告设计、市场营销、景观旅游、历史文物、传统遗俗、环境艺术、人体彩绘、游戏文化、陶吧、唐装、蹦迪、现代化的街心公园、休闲旅游中心等的大量存在都说明了生活美学在当代中国人的生活中是极为兴盛的。因此,有学者明确表示,在现时代重提生活美学,“不是要颠覆掉经典美学的所有努力,而是要使美学返回到原来的广阔视野”;就是要打破“自律艺术对美学独自占有和一统天下,把艺术与生活的情感经验同时纳入美学的世界;我们再度确认生活美学,不是为了建构某种美学的理论,而是在亲近和尊重生活,承认生活的审美品质”。在此基础上,陈雪虎在《生活美学:三种传统及其当代汇通》中分别辨析了中国三种美学传统,第一种是基于前宗法社会残留于当代的,作为人们追忆与利用传统生活?c文化的美学;第二种是基于百年现代中国民众革命斗争的革命生活美学;第三种才是基于当代世界整体语境而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的生活美学。这三种生活美都试图靠近现实,具有一定的现实性,因此也就共存于当今时代[4]。

也就是说,生活美学的研究需要回归传统,也需要放眼国外。从生活美学的国外思想资源来看,从海德格尔的“存在真理”的艺术、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的艺术到实用主义代表者杜威的“完整经验”的艺术,大都表明了从哲学理论回归人类生活本身的趋向。当然,西方哲学和美学研究者主要从主客二分的视角回归现实生活的本质直观,从感性与理性二分的视角回到现实生活的本真呈现,简言之,就是从西方传统美学的视角回到哲学和美学的“生活论”上来。

当下的生活论转向已经获得了多元化的发展,这更加丰富了生活美学作为美学发展新的增长点的理论基础。

首先,从文化研究的角度为生活美学提供学理依据。例如,陆扬借助雷蒙?威廉斯对“文化”的三种定义,进一步论证文化是特定的生活方式,是普通平常的。他指出文化研究的一个基本方法,即将文化现象作为文学文本进行细致分析,文化研究的对象应该是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内部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生活方式供给文化研究以意义。换言之,我们当前所面临的日常生活正是文化研究的生活论转向的现实根基;而且高科技引导下的网络世界和“赛博空间”等的存在,也一步步瓦解了传统的形而上的美学观念,让美学研究的重点和中心逐渐转向个体和大众,不再只局限于与世无争的“象牙塔”之中。毋庸置疑,当前的消费文化及其表征更多地体现了生活美学的现实,特别是人们对于自己身体、外表的美的追求,在各种传媒力量的引导下,人们追求身体的美化、自我的解放以及艺术化的生活,同时也会面临着如身体的自我解放与身体技术压制、自我的认同与自我的迷失等等悖论,并相应出现一些两难的社会问题。

其次,从生态论的视角为生活美学提供学理依据,从而让人走向“诗意的栖居”。对此,曾繁仁先生认为,城市美学在“美学走向生活”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城市美学的关键在于“有机生成论”――天人相和,顺应自然;阴阳相生,灌注生气;吐故纳新,有机循环;个性突出,鲜活灵动;人文生态,社会和谐。这五个方面的原则回归到美学中就是有机性、生成性、生命力与和谐性,只有按照这样的原则,才能真正实现“诗意的栖居”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5]。生态美学理论的基础原则是“生态整体主义”,这就意味着实现生态论的转向必须破除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而健全的文化生态应该由有机文化的文化因素生成文化网络,这种网络是生态视域内部固有的链条,缺一不可,否则便会导致对文化生态的破坏。

其三,从艺术与生活的关系中为生活美学提供学理依据。当前,“新的中国性”艺术正在指向生活美学,当代中国艺术理论理应在生活美学中重新被重视起来,艺术离不开美学,美学离不开艺术。生活美学不能脱离艺术研究,艺术更需要承担起新的使命,即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换言之,当前的艺术没有必要继续保留其高高在上的位置,艺术与生活应该保持更加紧密的互动关系。学者们真正需要思考的问题应该是艺术如何让生活更加美好。总体来说,很多学者们都认真思考了什么才是真正应该关切的美学问题。

当然,不少学者也意识到,生活美学也存在着很多挑战,首先就是“学”与“术”之间的张力,也就是审美实践要求与美学学术要求之间的张力。我们说生活美学意在将美学回归日常生活,重新发现生活中的审美价值。那么如何实现艺术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呢?张未民在《回家的路,生活的心――新世纪中国文艺学美学的“生活论转向”》一文中提出,新世纪的美学建构需要“生活的心”,这种“生活的心”是整体之心、包容之心、实用理性之心,是保持了一定的“度”的中道之心。由此,生活美学是建立在深厚的本土传统之上的,当然也需要借助西方的艺术美学观念,拥有“生活的心”并在不断的学习探索中寻找回家的路。

目前,生活美学已经成为全球美学发展的“新路标”之一。对于生活美学的探讨,中国学者们大致从生活美学的中西美学资源、文化理论、生态理论及艺术研究的视角这几方面展开,当然也有其他微领域的研究,多方面的阐释更有利于呈现“文化间性”的多维视野。换句话说,在生活美学这一话题的讨论过程中,诸多学者的不同研究视角和思考立足点很大程度上打开了生活美学的研究大门。在对生活美学不断的探讨中逐渐实现研究视角的具体化,向更多具体的领域汲取理论营养,最后再以贴近生活的方式回馈其中,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正如生活美学的倡导者刘悦笛在2016年首届当代中国生活美学论坛所强调的,当我们的时代,生活越来越美化,我们要的,并非生活的“美学”,而是审美的“生活”。真正将美学研究落实到现实生活中,确切地说是中国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才可能发生根本上的创造性,进而建立属于中国本土特色的生活美学理论。诚然,也只有这种本土语境下发展起来的生活美学才能更好地作用在人们的生活中,毕竟美是使人幸福的东西,研究美学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人们“审美的生活”。文学和艺术回归到生活世界本身,应该是未来世界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是中西方文化交流和沟通的一座桥梁。当前中国文化要走出现实困境,就必须实现生活与理论的结合。当代生活美学本身就是一种中国化的美学形态,它所涉及的衣食住行乐等方面对当代人们生活的影响必然是“润物细无声”的。

二、生活美学的价值取向

仅仅在艺术领域中的审美,早已不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所以,对现实生活的各种体验已成为人们审美的重要资源,生活美学强调的就是不要把“审美”看作是超然于人们生活之外、高高在上的神圣领域,而是要将“审美”真正作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美时代造就审美的大众,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探寻生活美学的价值追求和走向,就显得尤为重要。

1.生活美学倡导环境审美模式。在古典美学中曾经有一些描述环境审美欣赏和环境审美体验的论述,但环境审美模式这个概念却是后来才出现的,它是由当代西方倡导生活美学的学者提出并频繁使用的一个词。他们认为,对于自然与社会发展的过程美的描述,是一种环境审美模式。虽然客观世界的形式美,是主体产生美感的原因,然而,人们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功能规律的认识的过程,也是人们美感产生的重要原因。而且这些美感的生成都通过人类的知觉经验和认知结构发生作用。人们审美维度的变化、人们审美方式的变革和审美体验范围的扩充,均体现在“自然”――“艺术”――“环境”的演变过程中。首先,从产生背景上来看,生活美学之所以倡导环境审美模式,是因?榛肪成竺滥J绞嵌宰匀换肪澈蜕缁峄肪成竺兰?赏知觉经验模式的性质特点、结构要素、生成机制及理论模型的描述。它既是对现代艺术审美模式在自然景观和社会景观审美中运用的反思重建,也是对当代艺术、自然、景观、环境、生活等领域审美体验和审美鉴赏新模式的阐释与建构。环境审美模式的研究孕育于当代“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讨论中。它续接美学史中自然审美模式的相关讨论,针对当代景观感知、景观评估、自然审美、社会审美、环境规划与设计中的审美化倾向,试图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审美体验和欣赏经验的特点、方式和运行机制进行描述、修正和重释。其次,从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研究内容上看,生活美学之所以倡导环境审美模式,是因为环境审美模式主要从审美接受的角度来描述审美体验和审美鉴赏的知觉经验结构及其各要素的关系。因此,从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上来看,环境审美模式是对审美体验和审美欣赏即审美鉴赏过程中的审美知觉经验结构或各要素关系的描述。同时,在环境审美模式中,随着作为审美对象的“环境”概念的扩展,与之相关的感官知觉、经验方式和涉及要素也得以拓展。环境鉴赏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现代美学意义上的艺术或艺术品,而是涵盖艺术、景观、自然、人类动态生活等广泛意义上的“人类环境”。审美鉴赏的感官也从人们的“视、听”扩展到眼、耳、鼻、舌、身等全面参与的身体联觉。而这些正是生活美学所强调的。从研究内容和结构要素上来说,环境审美模式不仅仅是对环境审美知觉经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要素及其性质、样态的独立分析,而且是试图对环境审美鉴赏过程中审美经验的结构及诸要素之间关系进行反思与重构。

应该指出的是,当代西方许多倡导生活美学的学者分别从科学认知主义、经验论、心理学、生态学等多个方面对西方美学史中自然环境审美和社会环境审美的经验模式进行了梳理、概括和重构,从而开创性的提出了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审美的“环境模式”“参与模式”“景观模式”“生态模式”等概念,这就不仅拓展了美学学科向自然、环境、景观和生活等领域的拓展,也为我们深刻理解生活美学提供了深刻的思路。

2.生活美学倡导淡化艺术与“非艺术”的边界。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分工导致了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区别,艺术不断地从宗教性和实用性的活动转化而来,成为人们诗意栖居的灵魂伴侣。艺术的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审美过程中的无功利性,艺术中的“崇高”“优美”“滑稽”“悲剧”等维系美学的基本概念的产生,以艺术为核心的审美,既造就了“美学”历史上的辉煌,同时也有一种潜在的危机,那就是?术变成了一个孤岛,成为少数人自言自语的场所。这种状况,归根结底是艺术的异化。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伴随日常生活审美化时代的到来,生活美学倡导要使美的元素渗入到现实生活中的每个角落,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充满艺术气息。生活美学期盼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随处可以看到曾经的“非艺术”事物成为了艺术,希望越来越多的“非艺术”景观成为艺术景观。实际上柏拉图早就从否定的角度来概括艺术,评价艺术作品是“影子的影子”。夏尔?巴图则从肯定的角度,提出艺术本身就存在于日常生活的世界之中,其基本思想就是艺术和生活具有不可分离性。正如现象学艺术理论家米?杜夫海纳所认为的那样,艺术佳作与素描、乐音与刺耳的杂音、舞蹈与载歌载舞的动作、美声唱法与撕心裂肺的叫喊、艺术家的优秀作品与儿童涂写乱画、艺术与非艺术之间,人们将如何设置艺术的边界?将大众、市场、性感、休闲、世俗、审美、享乐等因素掺和在一起的人体彩绘、游戏文化、陶吧、唐装、蹦迪等现象,到底是艺术还是非艺术?面对如此这般的困惑,生活美学认为传统意义的艺术与非艺术、雅和俗之间的界限早已趋于模糊,审美与现实、艺术与生活已逐渐融合,这就要求对艺术概念的界定做适当的调整,从而淡化艺术与“非艺术”的边界。生活美学倡导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人人都应该是艺术家,正如接受美学的观点――艺术作品是一个开放、等待读者去阅读、填补“空白”的文本。接受美学把“作家――作品――读者”放在艺术审美的全过程进行讨论,认为如果失去了读者,所谓艺术作品仅仅是一张无人问津的“纸张”而已。接受美学实际上就是“读者学”,而每个时代参与对文本进行自由、积极的创造者即广大民众就是艺术家,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活美学认为当今社会“人人都是艺术家”。

3.生活美学倡导消解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边界。社会学、政治学在20世纪主张精英的、纯粹精神、“精英”阶层的“文化”理论,强调少数精英人物治理社会。这种理论延伸至文化领域,就是强调精英文化。“文化精英”被认为是具有良好知识背景、从事严肃高雅的文化事业并具有高雅品位的一类人。这类人传播和解释“经典”和“正统”,是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的创造主体。因此,全球化的今天,各国文化发展的根基应该是精英文化,精英文化发挥着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作用,承担着培养人们健康的审美意识、鉴赏美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崇高使命。而大众文化是在当代大工业迅速发展和消费主义盛行的背景下,以电子传媒为介质大批量生产的当代文化形态。大众文化以其产品的商品化、形式的时尚化、传播的数字化、趣味的娱乐化、制作的规范化、审美的日常化为特点,吸引当代大规模的大众共同参与其中,人数之多、地域之广、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大众文化已迅速壮大成为与来自学界的精英文化并驾齐驱的社会主干性文化形态。

长期以来,很多学者以自己研究的是精英文化而自居,陶醉于曲高和寡之中,他们认为高雅精致的必然是“精英文化”,“大众文化”只能是粗野简陋的,所以强调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泾渭分明。但是生活美学认为,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两者并不相悖。“大众文化”也可以有自己的高贵、优美和崇高,有自己的精品,而“精英文化”也难免俗气、无聊和空洞之作。所以要消解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界限,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导,努力实现文化建设的“精英性”与“大众性”的统一,共同创造以追求真、善、美为己任的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精英文化是唯审美的,而大众文化是泛审美的,唯审美是一种审美占有和把持,高高在上,难以亲近;泛审美则是一种大众审美的自足、自在形态,它是个体的亲在,个体的在体经验,张扬人的审美感性。泛审美不是低俗,而是从个体出发的主动的审美亲近。大众文化时代建构了电影的新世俗神话,泛审美作为这一神话的美学载体,是文化的选择,更是美学的必然。”[6]这也正是生活美学之所以倡导消解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边界的原因所在。当然,我们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现在出现的“娱乐至死”“恶搞经典”等现象,已不属于大众文化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讲,其是对文化的亵渎和犯罪。

生活美学视域下的艺术的走向在何方?艺术是出现了转机还是出现了危机?艺术是否会被终结?综合上述分析,生活美学无论是倡导消解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边界,还是倡导淡化艺术与非艺术的边界,说到底就是要打破艺术与生活的分离状态。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学者认为艺术“终结”了,但也有些学者却认为这是艺术的真正开始,是艺术的新生。学者曹桂生主张艺术是美的集中体现,它是真善美统一,应该回到生活之中,回到审美[7];刘悦笛则倡导艺术回归生活,艺术回归身体,艺术回归自然,这样才能为艺术的新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8];王来阳认为,艺术要重生,就要回到心灵,回到审美[9]。杜威认为,只有人类在不断追求公平正义,在不断消除贫富差距的过程中,将人们在各类艺术场所,如展览馆、歌舞厅、影视院、博物馆、咖啡厅、音乐厅、少年宫、市民中心、会展中心、音乐茶座等地方培养起来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在人们日常生活的活动中加以运用,艺术才会走出象牙之塔,走出孤岛,走向大众。这种看似是“终结”的艺术,实际上是艺术的新生,只不过是艺术重新回归自身而已。

杜威早就说过,许多对无产阶级艺术的讨论都偏离了要点。他指出,产生艺术的原材料在人类的各种各样的生活之中,艺术在现实生活的源泉中汲取营养,只有为大众所接受的艺术产品才可以称为艺术。当然,杜威是否完全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还可以商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随着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程度的不断提高,应该给艺术带来新的生存环境,也使艺术具有新生的可能性。这种艺术的新生,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必然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0]

三、生活美学的现实意义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生活美学所倡导的生活的审美化和审美的生活化,使审美对象从高雅的艺术世界如博物馆、音乐厅、书画室、电影院转向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咖啡厅里也许人们第一次见到蒙娜丽莎迷人的微笑,在校园中也许人们第一次看到思想者面容,人们的审美经历和美感享受不再是仅仅来源于高雅场馆的艺术赏析,而更多的来自日常生活的环境中,是“眼、耳、鼻、舌、身”等全面参与的身体联觉。所以,可以这样认为,生活美学越来越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

1.生活美学的理论意义――美学的重构。生活美学是当代审美文化发展的理论旨归,它不仅具有时代特征,而且代表着一种时代精神,这种时代特征和时代精神,就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孜孜不倦的追求之中。所以生活美学作为一种新的美学理论形态,不仅会对传统审美理论形成某种冲击,而且会对今后美学的发展产生影响。

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活美学在审美功利性方面填补了美学理论的空白。生活美学的本质说到底就是强调人们的审美与生活走向同一,这种观点对传统美学关于审美活动的功利性观点是一种强烈的冲击。在传统美学中,以康德为代表的众多哲学家,长期以来一直将人们的现实生活作为有待改造的对象,生活与审美毫无关系,被搁置于人们的审美活动的视野之外,将审美非功利性摒弃在理论研究之外。然而,无数事实已经证明美的根源来自于现实生活,美是人类长期生产劳动实践的产物。如果无视历史事实,主观上强行将生活与审美剥离,那么所谓的审美就会走向虚无主义。在现实中,不可能有为审美而审美的现象,而日常生活也不可能脱离了审美。所以,有一点必须明确,就是不论是人们的审美活动还是人们的现实生活,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不可避免地具有功利性。随着社会的前进,人们更加希望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地享受到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而传统审美观念中的“阳春白雪”,早已不能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人们期盼着自己的日常生活更具有审美价值,更具有审美意义。所以审美与生活走向同一,就必然成为美学发展的趋势,这些都为生活美学的理论提供了现实的依据。可以说,生活美学使人们的审美与人们的生活在现实中获得共赢,从而使人们的审美活动和现实生活增添了不可言喻的情趣,既可持续发展而又色彩斑斓。进而言之,生活美学的出现正推动着美学理论的创新发展。

生活美学是对传统美学的一种“学术”超越,使美学回归生活。传统美学在主客二元模式思维下,认为超越功利才是审美,超越生活才是艺术,超越内容才是形式,超越客体才是主体,超越理性才是感性,超越现实才是自由等等。在传统美学的这样一种所谓的“超越”思维模式中,人们在唯我唯美、绝对逍遥的精神乌托邦中进行审美,艺术似乎成了人类远离现实、逃避生活的伊甸园。一句话,传统美学远离现实的审美和艺术,远离人们的生活。

应当说,传统美学在突出审美和艺术的独立性、自由性,高扬审美和艺术的主体性、表现性等方面是有建树的,但它的理论割断了审美、艺术与人类生活的本真性,在其指导下,艺术只会越来越迷恋贵族化、精英化、“纯粹”化,越来越摒弃平民社会和通俗风味了。正因为如此,扬弃传统美学,回归现实生活,便成为一种学术必然。生活美学一方面将现实日常生活重新设定为审美和艺术的始源根基、故土家乡;另一方面又将其所强调的审美的主体性、自由性等从少数精神“贵族”那里解放出来,还给了每一位生活者,还给了时刻创造着自身生活的大众,即如福柯所言,让每一个体的生活都成为一件艺术品[11]。也就是说,生活美学从根本上否定了传统美学所迷恋的二元对立理论模式,强调非艺术与艺术之间的相互换位,非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之间的相互融合,非审美价值与审美价值之间的相互撞击。关注和追问这些问题,恰恰是美学理论进一步向前发展的标志。

2.生活美学的社会意义――生活的和谐、美好与幸福。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也是美好的人性目标。从古到今,众多的思想家、哲学家、艺术家、科学家都在期盼着这种理想的社会状态。而生活美学在当今时代的社会意义,就是更加突出地体现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出人们希望尽快实现审美自由王国的迫切愿望。

首先,生活美学有利于“和谐”社会意识的传达,它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每个人的向往,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最广泛的审美需求和对和谐社会的追求。在当今社会,人们不仅需要高级、精致的艺术美,也需要社会环境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艺术化。无论是生产过程、衣食住行,还是人际关系、生活环境,都在不断地提高审美的意义与地位。正如美国工业设计师W?D.蒂格所以预言的,“一个为人类生活重新设计的世界”正在到来。这种集“实用价值”“伦理价值”“审美价值”于一炉的社会审美设计,将使人类的生产、生活与周围环境变得更和谐、更美好[12]。

生活与化学论文范文篇3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斯普朗格把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伦理学对人格问题的研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人的生命形式为文化哲学的核心范畴,研究人的个性的培养和人格的塑造,一方面发展了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另一方面又将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从认识论研究的路向转变为道德行为的研究路向,打通了文化哲学与教育理论的关系,从而使文化哲学的研究落到了实践的层面上,进入了对人的道德行为的研究。这些都使他在文化哲学史上占有独特的地位。他对生活形式的文化意义的揭示、对生活形式对于人的社会行为、人的个性和人格的形成的作用的分析,对于我们今天思考文化教育问题、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的启示。

关键词:斯普朗格;狄尔泰;文化哲学;人的个性;人格;文化心理学;伦理学;文化教育学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15)02-0020-07

收稿日期:2014-12-06

基金项目:本文为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

作者简介:何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武汉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斯普朗格(EduardSpranger,1882-1963),狄尔泰的学生,曾先后任莱比锡大学、柏林大学和蒂宾根大学的哲学教授,以教育学家、哲学家享誉德国。他的教育学思想是他的哲学思想的阐发,他的哲学思想又是狄尔泰文化哲学思想的继承和发挥。与狄尔泰一样,斯普朗格也强调研究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以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展开他的文化哲学思想。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路向上,斯普朗格又不同于狄尔泰。狄尔泰以“历史理性批判”反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力图通过建立表达生命存在的范畴体系来完成人的文化心灵的形而上建构。这就使他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带有强烈的认识论特征。斯普朗格在发展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时,并不是沿着狄尔泰的认识论路向前行,他不是努力扩展、完善狄尔泰的范畴体系,而是把狄尔泰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的认识论研究路向转变为道德行为的研究路向。在他看来,人的生命形式最重要的方面是人的个性的培养、人格的塑造。文化哲学就是要从人的生活形式入手探讨人的个性和人格问题。可以说,斯普朗格正是借助于对人性和人格的文化形成的研究,打通了文化哲学与教育理论的关系,他也由此而成为贯通哲学和教育学两个领域的著名思想家。

简短地介绍斯普朗格的生平和他的思想特征,我们不能不得出这一结论:斯普朗格虽是狄尔泰的学生,但对狄尔泰的研究不能代替对斯普朗格的研究。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有他独特的风格,应在文化哲学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就他对人性和人格的文化形成的研究而言,对于我们今天思考文化教育问题、建立适合于中国文化建设的人格理论,有着重要的理论的和方法论的启示。鉴于此,本文将以他的文化哲学的代表作《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Lebensformen:GeisteswissenschaftlichePsychologieundEthikDerPersnlichkeit)为文本根据,系统地论述他的生命形式的学说。

一、精神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心理学是研究人的科学,然而,心理学所面对的人总是个体的人。这似乎是一个无可争辩,也无可讨论的问题。但是,心理学与哪一种哲学的思维方式相结合,或者说,心理学在哪一个层面,以何种方式规定人、理解人和说明人,则是一个可争辩、可讨论的问题。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就从这一可争辩、可讨论的问题开始。

斯普朗格反对康德以先验哲学的思维方式为个体的存在预设一个认识论的前提,主张从精神科学、或称之为精神哲学(Geistesphilosophie)的思维方式来规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心理学的问题。

从精神科学的层面研究心理学,斯普朗格首先对心理学的对象作了说明。斯普朗格承认,心理学“是从个体主体开始的科学”[1],但是,在他看来,心理学所研究的个体绝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总是处于客观联系之中的存在。这种客观联系既有个体主体自身的联系,又有与客体的联系。斯普朗格所说的个体主体自身的客观联系,指的是个体以一定的生活形式形成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历史的相互关联;他所说的主体与客体的联系,指的是主体与客体通过记忆形成的关联。从斯普朗格对个体主体的这一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斯普朗格虽然强调个体主体的地位和意义,但并不把个体主体封闭在主观性之中,而是努力发现个体主体存在的客观基础,努力从个体主体走向集体的、历史的、整体的主体。

斯普朗格在确定了心理学所研究的个体的性质后,就以此规定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既然在精神科学的层面上,个体主体总是处于客观的联系之中,那么,精神科学就不能单纯从主观方面研究个体主体,它还必须从客观方面研究个体主体。于是,斯普朗格就很自然地得出结论: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研究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方面主要研究主体所处的客观联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个体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关联,个体如何在历史生活中形成一种可转换的主体和集体的主体。对于这一客观性,斯普朗格亦称之为“历史的叙述”[1];二是研究“批判的标准”。这个标准是一种理想的、精神的规则,亦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它形成于个体主体进行批判的感性活动中,或想象的理解之中。主观方面主要研究主体的经历。与客观方面的研究内容相应,精神科学研究主体的经历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来源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的经历(dieErlebnisse);二是来自于批判的客观的标准的行为和经历。

事实上,斯普朗格对精神科学的客观内容的说明是比对主观内容的规定更有意义的方面。斯普朗格正是通过对精神科学客观内容的说明,彻底地改造了心理学,把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从根本上区分开来。因为,任何心理学的研究都要追溯主体的客观性,都要认定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可以说,对主体的客观性和对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的说明,是整个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人们怎样规定主体的客观性及心理过程发生的客观基础,就会怎样去提出心理学的研究问题,确定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斯普朗格对精神科学心理学的研究也正是这样。在斯普朗格看来,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所说的主体的客观性是个体肉体的客观存在,与之相应地,心理学以物理学、数学、化学、神经生理学为基础,主要研究肉体与精神的关系问题,运用原子式的分析方法分析单个的精神现象和神经活动,把精神活动看作是一种反映活动。斯普朗格把这种心理学称之为“要素心理学”(diePsychologiederElemente)。斯普朗格把客观性规定为“历史的叙述”和“批判的标准”,就使主体的客观性超越了个体肉体的限制,成为文化的存在。①这时,心理学不再以物理学、数学、化学、神经生理学等自然科学为基础,而是以历史、以生活形式为基础,它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关于心理的历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与个体的体验问题,受这一研究问题主导,精神科学不强调主体的反映活动,而是探讨和说明主体的理解、经历和体验如何可能。在这里,不论是客观基础,还是主体的活动都不是以单个要素呈现出来,而是呈现为一种结构,一个有机的整体,所以,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所运用的方法是功能性的方法。斯普朗格把这种心理学称之为“结构心理学”(Strukturpsychologie)。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在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上的差别表明,这两种心理学面对的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科学的心理学面对的是自然世界,它所研究的是人的自然心理,精神科学的心理学面对的是人的生活世界,或人的历史的世界,它所研究的是人的文化心理。

强调从历史文化层面研究人的心理,强调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处于客观联系中的个体,是斯普朗格文化哲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二、文化与文化科学

斯普朗格主张从人的文化历史层面上提出和研究人的心理问题,在这一点上,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是一致的,所以,斯普朗格和狄尔泰一样,都以价值、意义等范畴来表达和说明心理学问题。但是,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又与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有所不同: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的生命存在的问题,他所使用的价值、意义范畴主要是说明人的生命存在的方式,而斯普朗格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的精神生活,他所使用的价值、意义范畴主要是用以说明人的行为方式,他所说的人的精神生活其实就是人的文化生活。

斯普朗格提出研究人的精神生活①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知道,人的精神生活是人的现实的文化生活,它是历史形成的,具有共同性,同时,它又因不同的文化形式的差别和民族、国家、个体的差别,而充满个性,变得丰富多彩。斯普朗格提出这一概念意味着,他所关心的不再是狄尔泰所研究的人的文化生命创造如何可能的问题,而是着重研究文化的历史现实问题。在研究这一问题时,他提出了如何看待文化与文化科学的关系问题。

关于文化,斯普朗格从他坚持心理学研究的个体总是处在客观联系之中这一观点出发,强调文化的客观性。他强调的文化的客观性具有两层意义:一是相对于个体而言,文化的客观性是指客观精神的结构,这是文化的价值现实;二是相对于不同的文化形式而言,文化的客观性是指人的整体的精神生活,这是文化的历史现实。这两种文化的客观性都是建立在承认文化的个体性和差别性之上的,所以,斯普朗格在提出文化的客观性时,并没有放弃对文化的个体和不同文化形式的研究,而是力图通过对文化科学的研究发现文化的个体和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根据,这就使文化的研究指向了文化科学。

在斯普朗格看来,文化科学是由不同文化学科组成的结构系统。文化科学存在于一系列的文化领域:科学、经济、技术、艺术、道德、宗教、社会团体、国家、法律、教育等等,参与这些领域活动的人们设立一定的目标体系和主导思想,并用独特的语言方式和意识来表达这些目标体系和主导思想,从而形成一些特殊的文化类型,构成不同的文化学科。现在,我们已经有了科学、艺术科学、宗教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教育学等等文化学科。但是,这些文化学科不是一些孤立的存在,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一个结构整体,即一定的价值体系。据此,斯普朗格把文化科学称之为客观的文化体系。

斯普朗格认为,文化科学作为客观的文化体系,体现着文化的共性。斯普朗格从文化本身和人两个方面说明文化共性对于文化形式的产生和人的形成的意义。(1)从文化本身看,文化共性是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根据。不同的文化形式虽然有其特殊性,但是,它们都必须在文化的共性中发现自己存在的根据,而文化的共性又因此把各种不同的文化形式联结为一个整体。因此,不同文化学科之间不是在空间上相互并列的存在,它们都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和一些文化要素,以不同的方式表现着文化整体的实质和特征。在论述文化共性时,斯普朗格特别强调时代文化。他认为,时代的文化就是一个文化整体或文化的共性,体现着时代的价值取向,经济、法律、科学、技术、道德、宗教等文化学科都只是作为一些文化要素参与其中,体现文化的时代性,所以,我们可以从任何一门具体的文化学科中发现不同文化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和一个时代的文化特征。比如,我们有什么样的科学体系,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形式、经济、道德和教育的观点,也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时代,而文化的时代特征也就是这些文化学科的时代内容和不同文化形式产生的时代根据。(2)从文化对人形成的意义看,文化的共性是产生不同类型的人的根据。在斯普朗格看来,不同类型的人产生于不同的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即是客观的文化系统,它制约着个体的人和个体的人之间的关系,把个体的人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不同的类型。人的科学的、经济的、技术的和审美的本能是生活形式塑造的,人的道德、宗教本能、人的国家的、法的和社会的本质也都是生活形式的产物。斯普朗格所说的精神生活或生活形式不只是指时代文化,也包括不同形式的文化或不同的文化类型。所以,当他以文化的共性作为不同类型的人形成的根据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探讨人格形成的问题。这样,斯普朗格就由探讨文化和文化科学的问题进到了探讨人格的形成问题。

事实上,斯普朗格强调的文化共性的两个方面的意义是相互联系的。文化共性对于文化形式产生的意义体现着社会的精神活动,而文化共性对于人形成的意义体现着个体的精神活动,两者都是以生活形式为基础构造起来的。所以,在斯普朗格那里,不论是谈文化也好,谈人的精神也好,谈人的行为方式也好,最后都要落实到生活形式。斯普朗格的基本观点是:人的行为即是人的文化活动,而人的文化活动是从生活形式开始的。[1]因此,生活形式是一切文化的根基、精神生活的根基和人的行为的根基。斯普朗格就以对生活形式的研究阐明他的文化哲学思想。

三、生活形式的基本含义

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即是人的文化生活,包括文化创造和文化传播两个方面。具体地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生活形式是人的生活实际、生活现实,具有实践的意义。斯普朗格所说的生活形式尽管是指人的文化生活,但他不是就人的认识论意义的文化活动而言的,而是就人的行为意义的文化活动而言的。他强调人的文化生活本身包括文化创造和文化传播两个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强调人的文化生活与人的实际生活、人的行为之间的联系。所以,生活形式首先是指与人的行为相关的活动,是人的生活实际和生活现实。人的认识论意义的文化活动是在人脑中产生的,是人的观念的活动,这种活动当然不具有实践的意义,但是,人的行为意义的文化活动是在人的实际活动中体现出来、实现出来的,是具有实践的意义。强调生活形式与人的行为相联系,是人的生活实际、生活现实,具有实践的意义,这是斯普朗格对于生活形式的最基本规定。

第二,生活形式具有文化的客观性。斯普朗格在研究生活形式时,反复使用“精神历史世界”、“客观的文化”、“精神结构”、“精神生活形式”等词来说明生活形式。斯普朗格使用“精神历史世界”是把人的文化生活与人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物质的存在相对立,说明生活形式是人的文化世界,而不是人的物理世界,人的生活形式的客观性亦指文化的客观性,而不是指物理的客观性。所以,在斯普朗格那里,“精神的历史世界”、“客观的文化”、“精神结构”、“精神生活形式”等词具有同等的意义,即都是指与物理世界相对的文化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的客观性即是人的文化世界的客观性,人的精神历史世界的发展规律亦是人的文化世界的发展规律。

第三,生活形式是系统化的结构整体。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是人的生活现实,又是一个复杂的结构整体。从总体上看,生活形式是由主体的文化行为与客观的文化世界构成的,而主体的文化行为与客观的文化世界又都具有各自的内在结构。就主体的文化行为而言,有个体的文化行为和集体的文化行为,个体的文化行为是以不同的文化类型来确定的,集体的文化行为则受到共同的价值规则的制约;就客观的文化世界而言,存在着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内在结构关系。从斯普朗格对生活形式的整个论述看,斯普朗格从来就不把主体的行为与客观世界的结构分开,而是把它们结合起来,从人的文化行为与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联系中发现生活形式的整体构造。因此,在斯普朗格那里,人的文化行为与不同的文化形式之间有着对应的关系: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造就出理论的人;人的宗教行为与宗教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产生出宗教的人;人的艺术行为与审美的文化形式相对应,从而形成审美的人,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斯普朗格的生活形式的结构也是人的内在的文化结构,或人的文化行为的结构,人的文化行为、生活形式和文化的人是这一结构的三个方面或三个要素。考察三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即是斯普朗格研究生活形式的一个始终如一的思想。

斯普朗格的《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是立足于前两个特征研究文化形式的结构。由于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着重于人的文化行为,所以,他对文化形式结构的研究也主要按照人的文化行为结构来展开。

斯普朗格对人的文化行为结构的论述是从两个层面展开的:第一个层面是个体的文化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第二个层面是社会的文化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分这两个层面探讨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思想。

四、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

关于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的关系,斯普朗格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现实性的问题?从生活形式的定义出发,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性的问题不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生活现实的问题,一个实践的问题。斯普朗格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从人的生活实际、人的文化现实出发说明个体的行为与生活形式的关系问题。在斯普朗格看来,人的行为总是与人的实际生活相联系,而人的实际生活对个体行为的制约性来自于生活形式。人的实际生活也就是人的文化活动。从人的实际生活出发解决个体行为的客观现实性问题,就建立起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这样一种联系:个体的行为总是要受到客观的文化活动的制约,而客观的文化活动又以生活形式为前提和基础,因此,个体的行为如何具有客观现实性的问题其实就是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斯普朗格那里,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以不同的文化类型及其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文化类型是生活形式的凝结,又通过个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得到实现。这就意味着,个体行为与生活方式是一致的:有什么样的个体行为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同样地,人生活在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之中,必然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斯普朗格依据文化类型把个体的行为区分为认识行为、审美行为、经济行为和宗教行为等等;与之相应地,生活形式也区分为理论的生活形式、经济的生活形式、审美的生活形式、社会的生活形式,政治的生活形式、宗教的生活形式等等。这些不同的生活形式也是一些不同的文化心理模型。个体的行为方式与生活形式相结合,就塑造了不同的文化类型的人。于是,人们就获得了理论的人、经济的人、审美的人、社会的人、权力的人和宗教的人等等。理论的人即是进行形而上学思考的人,是哲学家;经济的人是企业家、商人;审美的人是艺术家;社会的人、权力的人是政治家;宗教的人则是进行宗教认识的人和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

斯普朗格在研究个体的行为方式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时,反对先前的哲学家们把人的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看作是一些彼此孤立的文化领域,主张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中把握文化的整体。在斯普朗格看来,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都有其特殊性,都有一种为主的思维形式和活动方式,但是,这并不排除不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可以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影响,使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除了具有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外,还可以兼有其他的结构和功能。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相一致,是以概念、逻辑的方式存在的普遍性、一般性。在斯普朗格看来,揭示存在的普遍性、一般性是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的主要特征。这里的普遍性、一般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主体而言,指认识的成就在不同的主体之间是整理的、普遍有效的;二是对客体而言,指认识是以概念的形式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世界的一般与普遍。人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所具有的这两层意义的普遍性、一般性,表明了它们与人的智力的联系,是人的智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此,人类的认识行为与理论的生活形式最初产生于神话中的理智因素,以后又与科学活动结合在一起,并且在科学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表现。所以,人们通常仅仅从科学活动的特点出发理解认识,认为人的认识即是关于世界的图像和精神的符号。斯普朗格并不反对把科学作为认识的一种形式,甚至还认为,可以把科学看作是认识的最高成就,但是,他反对把科学与认识画等号,视科学为认识的唯一形式。斯普朗格认为,人的认识除了与科学相联系以外,还和人们的经济生活形式、审美生活形式以及宗教生活形式等等相结合,是对这些领域的生活现象的抽象和概括,体现着这些领域生活现象的一般性和普遍性。正是从这种整体的联系出发,斯普朗格才肯定认识所具有的普遍性与一般性具有上述两层含义。

同时,斯普朗格还从这种联系出发,说明人的认识与不同的文化活动相联系,产生出多重功能:当认识与科学活动相联系时,认识具有理智的功能;当认识与经济活动相联系时,认识就具有了效用性功能;当认识与艺术活动相联系时,产生出直觉的认识形式;当认识与政治相结合时,知识就有意志和权力的意义;当认识与伦理学相联系的时,认识也就获得了价值的功能等等。斯普朗格认为,西方哲学的理论差别、体系各异,就在于哲学家们探讨认识功能的着重点不同。比如,柏拉图的“理念”就是对认识的审美功能的发挥;苏格拉底、普罗达戈拉的哲学是认识论与伦理学的结合。西方哲学与认识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所以,对认识功能的揭示和研究也最为充分。其实,从文化整体的发展看,其他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与认识行为和理论的生活形式具有同样的存在方式。经济行为与经济的生活形式相一致,以效用为其主要功能,但同时,又与理论的、审美的、政治的、伦理的等等功能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审美行为与审美的生活方式相一致,以艺术的形象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为主要的思维形式和活动方式,但同时,它又与科学、政治、伦理的文化类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而具有多种功能;宗教行为和宗教的生活方式是一种信仰体系,但它同样也在与其他文化形式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多种功能。

斯普朗格在说明个体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时,从两个方面改变了近代哲学的研究方式:其一,斯普朗格以对人的行为的考察改变了近代哲学仅仅以认识论的方式说明存在问题的研究方式。在对认识行为与理论生活形式的说明中,斯普朗格也谈到了认识论对于哲学建构的意义,但是,在他那里,认识不是单纯的逻辑思维形式,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而是人的一种行为、一种文化活动。把人的认识作为一种文化活动加以考察,是斯普朗格的认识论与近代哲学认识论的根本区别;第二,斯普朗格以对文化整体的研究改变了近代哲学肢解整体的研究方式。近代哲学家们也意识到了不同文化形式对于哲学的意义,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把不同的文化形式分离开来,片面地、孤立地研究某种文化形式。康德的三大批判就是把真、善、美分割为不同的领域,在它们之间划一条绝对分明的界限。康德的论证是典型的近代哲学的论证方式。与近代哲学不同,斯普朗格在肯定不同文化形式特殊性的同时,更强调不同文化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正是这样,斯普朗格虽然强调的是个体的行为,但他所研究、所揭示的依然是文化的普遍性和整体性。斯普朗格所说的客观性不是概念的客观性,而是文化的客观性。我认为,斯普朗格只是由于改变了近代哲学的上述两种研究方式,才能说明个体的行为何以具有客观性的问题,他所说的个体行为的客观性其实就是文化的客观性。

五、社会行为与生活形式

社会行为从人的本质的角度看,是人的价值实现问题。在斯普朗格看来,人的本质是人的价值,人的社会存在即是人的价值行为。人的价值实现是社会行为的最高目标,也是生活形式的本质内容。因此,在斯普朗格那里,社会行为与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以价值问题的研究展开的。在这一层面上,生活形式的文化系统也就是价值系统。

如何看待价值的问题?在斯普朗格那里,价值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文化问题,价值是人的本质,亦是人的文化活动。从这一基本思想出发,斯普朗格依据文化类型把价值分为不同的种类:经济价值、道德价值、宗教价值、理论价值、审美价值等等。斯普朗格认为,这些价值都来源于一定的生活方式,经济价值来源于经济的生活方式、道德价值来源于道德的生活方式、宗教价值来源于宗教的生活方式、理论价值来源于理论的生活方式、审美价值来源于审美的生活方式等等。这就是说,价值根源于人的生活方式,价值的发展规律即是生活方式的发展规律。价值与生活方式的联系即是价值与生活形式的联系。

但是,斯普朗格并不认为,不同种类的价值仅仅与产生于它的生活形式对应。在他看来,不同的生活形式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创造的价值规范也可以适用于其它的生活形式。价值与生活形式处于多重的复杂的联系之中。斯普朗格主要从社会行为规范的角度研究生活形式,把生活形式看作是一种伦理学体系,于是,他也就从伦理学体系的角度讨论了不同生活形式创造的价值规范对于构造伦理学原则的意义,比如,经济的生活形式适合于效用的伦理学体系,理论的生活形式产生伦理学的实际的、理性的原则,审美的生活形式构造了伦理的内在体验原则,宗教的生活形式适合笃信宗教的伦理学。这就是说,伦理学的原则并不仅仅是道德的生活形式创造的,而是多种生活形式共同创造的结果。在《生活形式: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和人格的伦理学》中,斯普朗格用第三章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论述这一问题,表明他研究的社会行为着重指的是人的道德行为,伦理学的规范是约束整个社会行为的,它所塑造的是社会的人的文化心理。

斯普朗格在研究价值与生活形式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还研究了价值的内在构造以及价值实现的途径。斯普朗格把价值分为客观价值和主观价值。客观价值是道德行为的赋予,主观价值是人的自我确定,价值的形成是在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冲突中实现的,而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冲突又来源于道德生活本身。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及其相互冲突就是价值的内在构造。与价值的内在构造相一致,价值创造是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的:一是通过价值的对象物或价值客体的形式实现;二是通过价值主体或通过价值主体的体验确定人的价值。在这两种实现途径中,斯普朗格尤其重视后者,认为,正是价值体验形成了对精神结构的理解,从而构造了精神结构的复杂类型和多种精神形态的历史,同时价值体验也塑造了人的理想和人格。斯普朗格强调主观价值对于人的价值实现的意义,并不妨碍他对客观价值的重视和研究,只是突出了生活形式中的活生生的内容。这表明,他所说的生活形式不是一些死的文化形式的组合,而是以人的行为为核心展开的价值体系,是活生生的人的文化创造活动的系统。

在斯普朗格对价值问题的论述中,有两个观点是值得重视的:第一,斯普朗格以生活形式为价值的根基,力图在生活经验的层面上研究价值问题,视价值为经验的存在,而不是超验的存在。这一观点突出了文化哲学心理主义学派重视生活经验的思想,厘清了价值与生活经验的关系,即生活经验是价值的根基,价值只有植根于生活经验之中,才能成为人的生命,才有意义,离开了生活经验,价值只是一种理论的抽象,空洞而无内容。第二,斯普朗格肯定了价值的社会意义。在斯普朗格那里,价值是一种社会的伦理规范,它是社会的创造物,具有社会历史的客观性。价值对个体的作用和个体对价值的体验是个体的社会化、客观化的过程。这就意味着,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是以价值为中介建立起来的,个体行为的客观化和社会化恰恰是以个体的价值化表现出来的。这就厘清了价值和个体行为之间的关系,为我们研究人的价值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六、结语斯普朗格文化哲学的特色

斯普朗格在学派上承袭狄尔泰的文化心理学派,又有自身的特色。与狄尔泰的文化心理学体系相比,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最有特色的地方在于,强调人的文化行为对于人的文化心理的意义。在斯普朗格那里,生活形式是由人的文化行为、文化类型和文化的人构成的,其中人的文化行为居于生活形式的中心地位。文化类型是由人的文化行为创造的,并通过人的文化行为表现出来,文化行为在创造不同的文化类型的同时,也创造出不同的文化的人,塑造出个体的或社会文化心理,形成人的理想和人格。通过这些研究,人的文化心理从认识论层面落到了实践层面,历史主义和相对主义对于人的文化发展来说,也不只是具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意义,而是具有了实际生活的意义。正是在这两点上,斯普朗格的文化哲学有别于狄尔泰的文化哲学,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超越了狄尔泰的文化哲学体系。斯普朗格以对人的文化行为的研究突破了狄尔泰文化哲学的认识论研究路向,开辟了文化哲学的实践思维的研究路向。这正是斯普朗格对于文化哲学发展所作出的最突出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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