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关键词:“村改居”社区
老年人
居家养老服务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因此“村改居”社区也渐渐成为城市边缘地区发展的主要方式。“村改居”是指撤除原有的农村村民委员会改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原来的农民成为了城镇居民,政府将以城市的管理模式去治理原是农村的地区,同时其经济结构也产生了一定的变化,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大部分“村改居”社区原农民成了失地无业人员。又由于近十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死亡率降低,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生育率下降,从而导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养老问题是每个国家迫在眉睫的工作之一。通过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浙江省宁波市人口年龄分布如下:全市7605689人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4750人,占8.61%。在社会发展的浪潮中,为响应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面对人口老龄化压力,“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本文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南社区为例,分析“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1.“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宁波市鄞州区位于长三角南翼,随着宁波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扩张、城区规模扩大,鄞州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形成了以鄞州区新行政中心为中心的城市化框架。城乡结合部的村落成为城市中的一员,形成了“城中村”,鄞州区东南社区响应政府撤村建居政策进行了村改居。东南社区占地面积22.8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社区户籍人口3591人,总户数1458户,其中老年人756人,妇女1230人,青少年520人,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1.05%。由于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推行,东南社区大部分老年人都成为了失地老人。
本次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法、观察法和访谈法三者结合,对东南社区老年人发放问卷200份,其中有效问卷196份,对其个人基本情况,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期望社区居委会为老年人提供哪些服务以及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同时对居住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工作者进行访谈了解东南社区在“村改居”政策中所做出的工作调整及对老年人所产生的影响。
1.1“村改居”政策推行产生的影响
①对社区居委会的影响
“村改居”之前,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主要为自主养老,“村改居”政策实施之后,大批老年人成为失地老人,其养老方式逐渐由原先的自主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转变。社区居委会就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做出了一定的调整,主要表现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落实以及居家养老项目的深化。
②对老年人的影响
首先,“村改居”政策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社区为老年人建立了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甚至更优的社会保障。其次,“村改居”改善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老年活动室、老年协会、卫生服务站等设施的建立,使老人在失去土地情况下,能够愉悦心情,丰富生活,享受晚年生活
1.2“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①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够
由调查结果显示,有48.5%的老人现与配偶居住在一起,27%的老人与子女一起,15.8%的老人一个人独居,4.6%的老人与孙辈一起,2.6%的老人与雇用的保姆一起,1.5%的老人选择的是其他。另外当问询老年人现在养老方式时,有51.5%的老人养老方式是伴侣和家人照顾的居家养老,31.7%的老人是自理的养老方式,15.3%的老人是社区照顾的居家养老,1.5%的老人是养老机构养老。
从老年人的养老方式调查可知,东南社区老年人养老除了家人照顾和有能力自理,通过社区照顾养老的老年人仅占调查人数的五分之一不到,很明显的可以看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够。“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大多是失地农民,一部分与伴侣相互照顾的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大,相互照顾的能力也随之减弱,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及是势在必行的方式。
②养老服务项目缺少
调查显示,有71.9%的老人接受过社区卫生服务站组织的免费体检服务,71.4%的老人参加过社区老年人活动,主要是老年人广场舞学习,京剧甬剧节目的观看等活动,61.2%的老人曾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统一组织的集体外出旅游。经过调查了解到社区对老人养老服务项目涉及的方面较窄,老人生活照料、对老年人精神和心理关注等方面未采取具体服务措施。另外东南社区现已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比较适合低龄、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一部分身体状况较差的老人。
③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设施不健全
东南社区从成立至今已建有农贸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文体广场、健身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同时也由于使用年月的增加,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出现部分设施老化,部分健身设备损坏,损坏设备未能及时修理和更换等问题。
④居家养老服务监督体系不完善
调查显示,东南社区推行的居家养老服务监督体系主要是就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设施的使用及保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方面的监督做出了规定。但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服务状况、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等项目未明确提出监督方案。
2.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改善的对策及建议
在经济科技发展迅速的今天,在老龄化现状严峻的今天,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极为重要。尤其是“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是社区管理的重点项目,其原因在于,“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具有数量庞大,失地待业,身体状况参差不齐等特点。
通过对宁波市鄞州区东南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调查结果的分析,就“村改居”社区所呈现出来的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够、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稀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基本设施不健全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监督体系有缺陷四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
2.1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村改居”社区的前身大多都处于城市边缘的农村村落,在城乡统筹战略下,将附近几个具有相似性的村庄统一规划,撤除村民委员会,建立社区居委会。正是因为多个村庄合并的原因,导致“村改居”社区人口具有复杂性,社区老年人信息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普及度不高。
在科技信息发达的现今社会,社区居委会通过对居住老年人建立的电子信息档案,正确全面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从而对不同老年人提供与其相适应的养老服务。
其次,根据社区内老年人的需求,建议一个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家庭自主养老为基础,利用社区已有的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备,为老年人构建一个“在家养老,服务齐全”的养老服务模式,使“村改居”政策之后失地老人生活更加安全放心。
2.2建设社区服务队伍,提供优良服务设施
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较广,各个领域有其特有的服务项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依托各个社区服务组织,因此完整全面的服务队伍将关系到社区养老服务成效的关键。
“村改居”社区具有起步晚,人口复杂等特点,因此需要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服务人员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进行礼仪礼貌,老年人基本护理,法制教育和家庭紧急救助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同时服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能够以服务老年人为目的从事工作。
另一方面,社区养老的基本设施也极为重要,建立老年人活动室、健身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阅览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并且对服务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2.3多方筹集资源
“村改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老年人福利的性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资金是决定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因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坚持政府部门投入的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比如社会募集、福利,闲置房产出租等形式。
“村改居”社区老年人口基数大,社区居委会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应积极鼓励家庭参与,通过家庭自助来缓解养老服务人员紧张状况。同时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党员参与,培养志愿服务意识,弘扬“我为人人”的志愿精神。
2.4完善监督机制
“村改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较突出的问题在于体系建设不完善。“村改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形成的时间较短,在推行过程中出现服务脱节、服务局限等问题,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对对应的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出现“蛀虫沉船”现象。
“村改居”社区在城乡统筹的浪潮涌现,社区老年人大多为失地老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村改居”社区的必然选择,因此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家庭自主为基础,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至关重要,新型养老模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机制。
参考文献:
[1]潘明策.“村改居”社区工作人才现状分析及培养思路——以宁波市鄞州区为例[J].三江论坛,2008,(5):29-33
[2]梁慧,王琳.“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月刊,2008,(11):171-173
我国的老龄化趋势发展迅速,由此带来的农村养老问题引发关注。如何调动各方面资源,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作用,是破解农村居家养老困局的关键。在经济支持有限的背景下,充分利用社工、护工、义工资源,构建“三工联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体现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优势,对我国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居家养老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居家养老;社会治理;农村地区
2014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2.12亿人,占总人口的15.5%,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7亿人,占老年人口的65%,占总人口的10.1%。由于老龄化、工业化和城镇化使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加之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养老基础落后等原因,使农村养老面临巨大挑战。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减弱,已无法应对老龄化挑战;机构养老弊端众多且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居家养老成为了破解当前农村养老问题困境的重要手段。
一、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文献回顾
居家养老强调以家庭为核心,不使老人脱离其原生环境;以社区为依托,综合亲邻资源、社会组织力量、社区志愿互助体系;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为主要形式,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养老作为应对之策被提出,需要结合各个国家和地区实际情况。美国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体现在其对老年人实施的全面医疗照顾计划(PACE)。这是在老年医疗保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商业运营,政府监督。[1]该模式整合多学科、多行业团队对老年人开展医疗照顾、护理等服务。英国通常将居家养老称为老年人社区照顾,通过动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持、心理和整体关怀等形式的养老服务。[2]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发展密切相关。有学者提出将信息技术、物业管理和医疗机构相结合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虚拟养老院”模式[3];也有学者提出“政府+社会组织+社工+义工+志愿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4]。总的来说,我国大部分城市已初步形成以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资源不足、人群分散、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还需大力探索。
二、“三工联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四川省财政厅和民政厅结合居家养老情况,于2014年制定了《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尝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在此背景下,Y县也开始探索适合具体情况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Y县从县情出发,链接各方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提出了社工、护工、义工“三工联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第一,Y县依托地方社会工作高校培育孵化了第一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并选择试点社区尝试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并在此过程中培育、发展和储备社会工作人才。
第二,通过聘请社区本地居民(特别是一些40、50岁的妇女)经过专业护理、志愿服务技巧等相关知识培训后,形成一支长期稳定的护工队伍,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健康照料等基础服务。
第三,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爱心力量,在人力、物力匮乏的情况下形成一支覆盖面广、服务灵活的义工队伍。在地方民政局的支持下,“三工联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依托地方社会工作机构和该县福利设施等资源,招募培养社工、护工、义工队伍联动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组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和居民呼叫中心,在县城所在地选择了4个适合开展阵地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作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由社工依托社区阵地开展阵地服务,并聘请护工、整合义工队伍实施外展探访服务。在其他乡镇分别设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聘请专职护工队伍、依托本土义工队伍开展基础性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在条件合适的地区,尝试联系超市、商铺、医院等市场化服务机构,开展转介服务和其他居家便民服务。
三、三工联动:社会治理视阈下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多元主体建构
第一,党委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总揽全局、组织协调的核心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共产党在逐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思维和制度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系统而持续的社会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党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发挥党的积极性和先进性,着眼于人民群众切实相关的利益问题,推进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确保社会持续发展。
第二,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者。在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中,政府需要充分依据现实基础和发展趋势制定各个层面上的配套制度,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协调和组织其他治理主体,发挥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力量,做好社会服务的监管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主导作用。
第三,社会组织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中坚力量。社会组织可以弥补政府的缺位,可以为养老服务事业提供直接的、丰富多元的社区服务;由于其独特的第三方身份,可以很好起到协调各方利益、消解各方矛盾、促进沟通,从而有效推进社会运行;同时社会组织也可以有效监督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工作。
第四,人民群众应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最广大、最基础的构成要素,是各种政策、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最直接的感知者,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核心利益相关者。面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困境,政府的施政需要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引导居民参与各类社会组织活动,使居民参与内容和形式更加多元化,让居民能够依法完成自己的事情,充分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三工联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实际上反映了政府主导、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力量、市场服务供应商等社会市场力量和居民自组织主体力量等多元主体共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四、结语
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就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而言,需要调动各方面资源,引入多元主体机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居民之间的关系。Y县“三工联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致力于探索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其依托地方现有福利设施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以社工为核心,聘请社区本地居民经过培训后担任护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健康照料的基础服务,整合社区商户、本地居民及学生等本土义工队伍提供日常探访和康乐服务,以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元养老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服务地方实际的“三工联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参考文献】
[1]郭竞成.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社会保障研究,2010,1:29~39
[2]徐永祥.社区工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39
[3]卜谦祥,巢飞.虚拟养老院———对解决农村社区养老问题的有益探索[J].社会保障研究,2011,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