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__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__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
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__个镇(区)__*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__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__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五、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__*副市长任组长,__*、__*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资金来源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机构
我乡在月初召开了专题会议,本次会议参加人员主要有全体乡干部、乡直机关负责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人,环卫工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落实分管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联系村、社区干部为主要责任人,各社区支书、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责任机制,要求各村、社区精心组织,认真执行,严格把关,按照打好攻坚战、总体战、持久战的要求,将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整治重点,强化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社区采用发放宣传资料、黑板报、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工作的要求宣传到每户居民,使之家喻户晓,大力开展“七进”、“除陋习、树新风”、“小手拉大手”、文明劝导和志愿者服务等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劝导、遏制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同时充分发动社区干部、社区居民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城乡社区环境的良好局面。通过集中宣传和层层发动,全乡干群较为深刻地认识到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关注和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得到了提高,社会监督力度得到加大,各项整治工作开展迅速,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形成了整体推进的高压态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治本力度奠定了基础。
三、扎实推进工作,持续深入治理“五乱”
一是整治街道环境,改善街道面貌。在宣传动员的同时我们还逐级进行了责任分工,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量化和落实。并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对街道进行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实际情况,特别对农贸场镇进行了管理,并在合适的地段增设了临时摊位,以解决摊位不足的问题;整治中,组织全体乡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干部、环卫工人及200余名中小学生对集镇进行了全面清扫,拆除违规户外广告6处,规范招牌10处,取缔各类横幅20余幅,清除牛皮癣及非公益性广告30余处;规范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10余起;清理流动摊点12次;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8处;并对临街的排水沟进行了疏掏,共清理垃圾、杂物、淤泥2吨。通过整治切实做到了“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广告归栏”,确保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二是整治村、社区院落、村社道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和保洁员管理。加强了对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管理,确保管辖范围内各垃圾房(点)的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快速的清运、处置,根除积存垃圾的危害。
通过这次的集中整治,我乡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都得到了明显好转,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管理力度,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模式,实现城乡容貌的长效管理,确保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违法建筑的防控与拆除
违法建筑的整治采取防控与拆除双管齐下的方式进行。
1本次拆违的重点。拆除生态新区、开发区各园区、市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建违法建筑。一是各区人民政府迅速成立控违拆违专班。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控违拆违责任制。二是市政府法制办尽快审查《落实〈市城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考评细则》迅速启动市指导、监管,区执行和落实的防违控违新机制。三是市、区财政要强化控违拆违以及拆迁工作的资金保障,对拆迁腾出来土地的出让收益,采取市区两级分成的办法调动区人民政府的积极性。
2分期分批集中拆除现有违法建筑。坚决拆除综合整治期间在建违法建筑。区、区要组织不少于10次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面积分别不少于1万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2个。点军区、猇亭区、开发区要组织不少于5次集中拆违行动,拆除面积分别不少于500030002000平方米,整治片区分别不少于1个。
积极协调配合,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支持集中拆违行动,确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
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采取分类拆除、分区域推进的方式进行。
1清理整治区域。一是两路两段”道路两侧。二是广场周边(包括国贸、商场)三是进入城区高速公路两侧及出入口处。
2清理整治对象。一是拆除未经规划审批发证。逐步拆除东山大道上的T型广告、商业街区外的路灯广告,拆除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广告(含电子显示屏)拆除遮挡山体绿化的广告,拆除影响公共安全的屋顶广告,拆除影响重要场所(特别是文物、标志性建筑物)观瞻的广告,拆除人行天桥、地下通道、隧道、绿化带等公共设施上违法设置的标牌和广告。擅自在建(构)筑物立面设置和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含布幅广告)以及各类标牌、指示牌、宣传牌等。二是按照规范化、减量化要求,三是按统一要求和规范对临街门店招牌逐街逐店清理和设置。四是拆除的户外广告属于经过合法审批的应给予受益人以适当经济补偿。
3各部门职责。市城管局具体承担本次户外广告拆除的相关工作,市政府法制办重新修改出台《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规划局负责编制本次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市工商管理局负责广告资质和内容的审查,市城司负责城区户外广告位的拍卖,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及交通秩序,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本单位设施上户外广告清理整顿工作。本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采取公告自行拆除、通知督促拆除、组织集中等方式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健全户外广告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逐步减少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数量,提高信息量,转变户外广告配置结构,其中,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总量的20%促进户外广告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分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和专项整治。
1开展环境卫生全面整治活动。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动员广大群众、辖区内的单位,对房前屋后、人行通道、空地绿地、公共活动场所、铁路公路沿线等区域开展拉网式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其中,单位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团体落实;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市房管局负责,各物业公司落实;杂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由各社区组织、文明城市创建对口联系部门协助。各区组织由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专业队伍,检查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临街门店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工商管理局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营业。
2开展环境卫生重点整治活动。市城管局要通过转变作业方式。重点路段变夜间人工清扫为机械洗扫。
每天早7时至晚23时分两班对道路进行人工保洁;对夜班洗扫作业未覆盖的路段(主要是洗扫路段的人行道和未实行洗扫的路段)以及人流量大的路段和主要商业大街,二是将环卫清扫保洁“两班制”调整为部分重点路段“三班制”对洗扫作业路段。分三班对道路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其它路段实行两班和两班延时保洁。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三是整治施工工地、待开发地块环境卫生以及建筑垃圾运输漏撒和乱倒现象。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分别向市城管局缴纳5万元、10万元、20万元保证金。由市城管局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不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的造成污染的单位,相应扣除保证金。市住建委负责施工现场、拆迁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硬化施工道路,设置冲洗槽等文明施工设施,保持良好环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待开发地块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开发单位清理待开发闲置地块的垃圾,设置规范的围墙,进行必要美化。市城司负责所属施工工地和待开发地块的环境卫生管理。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散体流体物质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确保不漏撒。
查处一起,四是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野广告”印刷、制作、存放窝点。处罚一起,罚款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部上缴市财政,再全部返还,整治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行为。市城管局负责清除20条主要道路的野广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葛洲坝城管局、三峡风景区管理局负责清除各自辖区内的野广告”市民政局负责清除路名牌及附着广告牌的野广告”市公交集团、市城司负责清除各自公汽站台及广告牌上“野广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负责清除阅报栏、报刊亭、宣传栏等设施上的野广告”市邮政局负责清除邮筒、邮箱、报刊栏等邮政设施上的野广告”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供电公司负责清除所属设施上的野广告”其中,胜利四路、一路、沿江大道、东山大道区域内主要路段上的配电箱、通讯交接箱,要全部采用专用材料喷绘的公益广告进行覆盖。
负责车站、码头、机场、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市旅游局负责景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市水利水电局负责城区长江、黄柏河等水域岸坡及湖泊环境整治。三峡通航管理局负责三江护岸的环境卫生工作,3统筹特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和监督船舶垃圾管理和长江、黄柏河水域漂浮物清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地方管理水域船舶垃圾管理与清理。以及责任范围内船舶垃圾管理工作。海事局负责责任范围内船舶垃圾管理工作。长江电力公司负责三峡库区“两坝”坝前及干流的漂浮物清理和处置。供电公司负责运河的环境卫生工作。市公交集团、市城司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公汽站台的维护工作,确保干净、整洁。火车站负责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宜港集团负责直管码头及岸坡的环境卫生。交运集团负责长途车站、三峡游客中心、大公桥客运站及码头、岸坡的环境卫生。
(四)不文明行为的整治
不文明行为整治采取部门整治与群众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关于对城区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要求。区域内,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管理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分别建立整治专班,对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实施教育处罚,促使不文明行为显著减少,市民公德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2城区各区(含开发区)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处罚力度。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道路、广场、车站等地段执勤,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乱刻乱画乱张贴、随意吊挂晾晒物品以及横穿马路、翻越栏杆等6种不文明行为予以劝导制止,并施以10元至50元的罚款处罚。罚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额上缴、全额返还。
3加强疏导、宣传和保障。市交警支队对主次干道斑马线不清晰的要重新施划。西至二路、南至沿江大道、东至胜利三路、北至东山大道区域内,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管理,并适当增加交警协警力量,其它区域由各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管理。市城管局和市公安局要抽调专门人员指导协助配合各区市容环卫监督员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对阻扰执法的人员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和疏导工作,为整治行动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4市(区)直机关工委要细化“双带头”活动方案。创建迎检期间。抓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学生要“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管好自己、教育亲属、影响他人,促进全社会文明素质整体提升。市直各部门要与对口社区相统一,做好文明行为示范劝导工作和社区义务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流动摊点和“七小门店”管理
实行全方位综合治理。按照“出店经营要禁止、流动摊点要规范、饮食摊点要安全”原则。
1组建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区人民政府组建由城管、工商、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班。凡是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经检查达标的可以重新营业;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市公安局负责对发廊、理发店开展“扫黄打非”整治行动。
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在月底前。从源头治理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
3市城管局负责研究制定将部分道路作为流动摊贩疏散地的方案。
4市规划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夜市定点规划。加强饮食安全管理。
(六)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乱停乱靠的整治
机动车(含非机动车)乱停乱靠的整治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
1市交警支队重新划分道路停车泊位。科学合理建设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东站停车场道闸、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市公安局对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的停车场点要加大执法力度。不得停车。强化城区商场、娱乐、餐饮及其它大型办公场所的停车泊位管理,凡是停车泊位不配套的不准新开业。
3市政府法制办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设置限定性前置条件,并向省政府专题报告,省政府同意批复后严格执行。
4严格现场执法管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对主干道上违法停放的车辆要加大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力度,贴单率要达到95%以上,对影响其它车辆通行的及时拖走。对公汽、公路客运车辆不进站停车,出租车在交叉路口、道路中间、公共汽车站内以及交通繁忙路段停车的实施现场处罚,对不进站停车超过两次以上的客运车辆要通报车辆所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运营管理,重点查处拉客、宰客、车容车貌脏乱等现象。严厉打击“黑车”运营,依法实施处罚。对车内抽烟、向车外乱扔垃圾,证据确凿的追究车主责任。
5加强对车辆占压人行道的监管。通过照相、录像予以取证,张贴《市城市管理局违法停车告知书》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7个工作日(不含双休日和节假日)内不到市城管局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的违法当事人,其违法信息将由市城管局移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录入《省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处理。
6加强道路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发放上岗证。
(七)噪音和饮食油烟污染治理
重点查处以下几种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的噪音和饮食油烟污染行为。
1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交通噪音污染行为。使禁鸣、禁行等标志进一步明显和完善;每周组织一次全市城区范围内的禁鸣行动。组织专班对城区飙车行为进行查处。
2市公安局负责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动员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及时收集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信息,加大对中心城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3市公安局负责查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行为。重点查处环城北路、环城南路、隆康路、胜利二路、乐雅市场门前等夜市中的大声喧哗、演唱、演奏等产生噪音污染的行为。
4市住建委负责查处施工企业噪音扰民行为。组织夜间工作专班。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5市环保局牵头。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油烟污染行为,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二、行动部署
(一)分专班统筹推进
承担市容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动员、考评追责等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名单、责任附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四个领导小组。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市级传媒要在宣传专班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宣传。二是深入开展专项宣传,综合整治专班要将整治的任务、方式方法、时间要求等向整治的对象作深入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阻力。三是要广泛开展社区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与市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五是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非法涂写、张贴“野广告”线索,市城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行为人的奖励100元;举报并协助市城管局查获违法行为人的奖励200元;举报并协助市城管局捣毁“野广告”窝点、破获“野广告”违法团伙的奖励1000元。其他各责任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并负责实施奖励。
2组织实施阶段各专项整治要在月上旬之前全面展开。月下旬要有明显成果,月上旬要有全面性的变化,月中旬要初步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各专班要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时间和任务倒排的方式,实行销号制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主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组要加大过程和结果的督办。各级领导和专班要强化监督和领导,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三)分组模拟测评
1组织两次模拟测评。市文明办委托市城调队。重点检查督促各区、各窗口行业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导组要加强对其它相关部门的检查督办。
2设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保证金。市财政局从下拨到第一组的区、区、点军区、猇亭区、开发区的经费中分别提留50万元。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实行责任领导风险抵押金制度,参与本次整治活动的各区区委书记、区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每月上缴1000元,分管副区长、分管负责人个人每月上缴600元,作为责任领导风险抵押金,由各区政府、各单位负责收缴。
3出台奖罚办法。市文明办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办法。奖励基金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保证金中列支。
三、责任追究
一)对迎检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实施连带问责
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街办、文明社区、文明小区以及城区各区,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通知》宜办发〔2005〕12号)市委目标办关于对各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年度目标考核的有关规定。开发区,市直各部门,按下列标准对创城迎检工作中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1单位职工乱丢废弃物、乱涂乱画、随地吐痰、违规停车、禁烟场所抽烟、会场接打手机的每项每2次扣1分。
2单位工作和生活区有卫生死角的1处扣1分。
3单位工作区和所管理的公共设施有乱涂乱画的每3处扣1分。
4单位职工翻越交通护栏、闯红灯的1次扣1分。3次以上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5整治期间单位职工发生乱搭乱建的1处扣1分。
结果通过媒体公布。凡属中省在宜的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将调查核实的违规人员名单以及所在单位抄告市文明办。市文明办按上述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同时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二)实行经济奖罚和行政追责
经济奖罚和行政问责分整治迎检期间与创建结束后两个阶段进行。
1整治迎检期间。市文明办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办法。排名靠前有奖,排名靠后受罚,结果以文字形式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市领导,并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