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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措施(收集5篇)

时间: 2024-09-17 栏目:办公范文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措施篇1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医疗废物扩散病原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和改善卫生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活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时,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定点集中无害化处置,建立健全以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为主体,布点合理的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体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发生。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机构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第十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四条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

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应设专人负责、分类收集。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送和处置

第二十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医疗垃圾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和处置。

第二十二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及规范。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服务成本,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

第二十七条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核实,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并根据需要责令暂停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六条物价、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废物收费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五)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七)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措施篇2

[摘要]为有效降低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的职业安全暴露风险,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做好防护措施,规范操作行为,使工作人员提高对职业安全防护重要性的认识,降低了职业安全风险。

[关键词]医疗废物;职业安全;危害因素;防护

[中图分类号]R124.3[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3-7210(2009)06(c)-125-02

Occupationalsafetyhazardfactorsandprotectionofmedicalwastecollectionstaff

SONGShuying1,WUFanwei2

(SonggangPeople"sHospitalofShenzhenCity,Shenzhen518105,China)

[Abstract]Toreducetheoccupationalsafetyrisksoffull-timemedicalwastecollectionstaff,westrengthentraining,improvetheawarenessofpersonalprotection,doprotectivemeasuresandstandardizetheoperatingbehaviors,andmakethestaffimprovetheawarenessoftheimportanceofoccupationalsafetyandreducetheoccupationalrisks.

[Keywords]Medicalwaste;Occupationalsafety;Hazardfactors;Protection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1-2]。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收集全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下科室多次,来回路程较长、涉及的楼层多,体力消耗大,工作繁忙而风险大,若防护意识不强、防护知识欠缺或防护措施不落实,极易造成职业暴露。因此,对他们应加强综合管理,使其积极有效地进行职业安全防护。

1职业安全的危害因素

1.1专职收集人员自身情况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的工作人员一般知识层次较低,流动性大,较少接受过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自我防护意识较薄弱。收集医疗废物时不按要求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橡胶围裙和高筒胶鞋等。

1.2工作现状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量大,每天要几次收集全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来回路程长,涉及的楼层多,有时夜间也根据科室的情况随叫随到,为了方便、快捷地完成工作,他们被锐器扎伤的几率往往高于其他人群。

1.3临床科室管理者对医疗废物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科室每天产生较多的医疗废物,而盛放这些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利器盒应由防渗漏、符合环保要求的特殊材料做成,这种价格昂贵的包装物对科室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一些科室管理者认为医疗废物反正是废弃物,没必要把钱花在这上面,因此,为了节省成本,不用或少用符合要求的包装物,用比较廉价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物收集,以致转运途中包装物极易破损,引起医疗废物泄漏,对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职业安全危害。

1.4医务人员不按要求分类收集

临床科室工作繁忙,加上不重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的工作,5大类医疗废物互相混放,尤其是损伤性废物丢进装感染性废物的黄色胶袋中,工作人员在收集时,极易刮伤。另外,盛装医疗废物过满,超过容器或包装物最大容纳体积的3/4,运载时,易发生泄漏而增加职业安全的风险。

1.5运载工具不完善、暂存地不合理布局等因素

医疗废物暂存地不合理布局、运载工具配置不合理也是引起工作人员发生职业安全危害的因素。

1.6专职人员的健康保障令人担忧

由于医院后勤社会化,专职人员定期体检不能得到保障,因此不能及时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

2防护对策

2.1医院领导重视,后勤部门把好采购质量关

对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给予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建议对医疗废物带来的所有(或部分)支出记入医院财务支出,而不记入(或部分记入)科室成本。总务科采购包装物时把好质量关,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临床科室使用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减少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危害。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漏、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3]。

2.2加强医院感染知识的针对性培训

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的文件规定,熟悉医院制订的医疗废物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掌握发生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培训后考核,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对新来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3加强对专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及督导

了解职业安全危害的重要性,提高防患意识。在医疗废物收集及转运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标准预防的要求:穿戴好口罩、帽子、防护服、长筒胶鞋、橡胶围裙、橡胶手套等,切忌徒手抓取损伤性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收集、转运完毕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并洗澡。

2.4加强消毒环节的管理

污染的防护用品,及时消毒备用,一旦发现防护用品破损应及时更换,盛放医疗废物的转运车辆、容器装卸后,应及时清洁、消毒。

2.5加强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产生医疗废物的各科室,做好严格的医疗废物分类,损伤性废物严禁混入其他医疗废物或生活垃圾中。

2.6加强职业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及上报工作

工作中一旦不慎被刺伤,应立即挤出少量血液,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然后用碘酒、酒精消毒受伤部位,包扎伤口。如暴露于HBV,应在24h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进行血液HBV表面抗体检查,阴性者给予全程乙肝疫苗接种,HBV表面抗体阳性者,无需免疫接种[4]。处理后报相关职能部门。

2.7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理[5],并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分层封扎袋口,收集人员按规定的路线出入。当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以防污物直接接触身体。

2.8规范收集

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包装物或容器达3/4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严密[6-8]。

2.9感染控制科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工作的督导

医院感染控制科的工作人员经常下科室对临床医务工作者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提供充分的防护用品,指导正确使用。

2.10关心专职人员的身体状况,体检上给予优惠政策

建立医疗废物收集人员的健康档案,享受正式职工的体检待遇,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他们受到健康损害[3]。

3讨论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弱势群体,也是职业安全危害较高的人群,医院管理者、各科室、各相关的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规范其操作行为,加强培训和宣教力度,给予充足的物力、财力支持,减少在医疗废物收集环节中的职业安全危害因素,尽可能地避免职业暴露。

[参考文献]

[1]廖玲,王思佳,陈贤梅.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6,13(5):72.

[2]马建雄.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3):131.

[3]王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释义及适用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310-311.

[4]刘文涛.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导手册[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6:29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消毒技术规范摘要[S].2002.

[7]黄金梅.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控制医院感染[J].中国医药导报,2009,6(9):120-121.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措施篇3

根据“卫计委关于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单位情况,对我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我门诊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制度、专用盛装、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职责、制订了本中心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做到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二、专用设备、专用包装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过程中使用专用包装袋、专用利器盒、专用运送收集桶,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并贴有警示标志和警示语。

三、收集、运送、暂存管理: 

从医疗废物产生地到分类收集、内部转运、暂时存放过程等各种行为规范。

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利器盒内。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有清洁消毒记录。 

5、每日清洁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紫外线消毒及室间墙身用含氯消毒液喷洒。

四、人员防护: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收集、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防护鞋等。

五、人员培训情况: 

医务人员每年培训2次,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等。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我门诊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医疗废物转送时科室记录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各个环节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及时做好登记等。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措施篇4

【关键词】基层医院;医院感染管理;问题;对策

697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553-01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我县共有25家医疗机构,其中有3所二级医院,6家直属县级管理,还有12家社区卫生医疗中心,4家私立医疗机构。

1.2调查方法整个医疗管理改善工作从2011年6月1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截止。工作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主要工作是对基层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调查,总结问题的所在;第二阶段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1日,主要工作内容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初步的解决方案;第三阶段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医院管理人员对医院感染管理效果进行监察,完善相应措施。

2问题

2.1临床操作不严格按照无菌操作原则进行虽然医院的所有科室都有完善的无菌操作原则与消毒隔离制度等,但是医护人员不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在检查室、病房和门诊等地不戴消毒口罩和帽子,还有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前未进行手卫生,都会增加感染的机会。对于输液的患者,护理人员没有做到每人一条止血带;给患者续加液体的时候,瓶口没有给与相应的消毒措施。因为是基层医院,所以部分护理人员不了解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原则的重要性,不能按照消毒隔离原则配置、使用以及更换消毒液。医务人员对于医院常用的隔离标识不了解,在接触污染的血液、体液等物品时的自我防护意识弱,增加了医院感染的发生几率。

2.2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没有落实到实处由于我县的医疗卫生中心中只有小部分是直属县里管理的医院,还有二级医院,只有这一类医院才会设置较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由于医院的感染管理工作没有合适的部门进行监管,所以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呈现为形式化,多数医务人员不了解《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内容,医院不能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落实,使感染管理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2.3医院对医疗废物的处理不按照要求进行正常医院的医疗废物的处理都具有相应的要求。但是参与此次研究调查的25所医院中,仅有7家医院有专门收取的机构进行负责并进行回收处理;有15家医院对医疗废物进行了自行处理,主要处理方式以土埋以及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还有3家医院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向不明确。由于医疗废物是污染过的物品,不合理的处理方式能够对环境的污染产生严重危害。约有17家医院不能明确标清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存放位置,所以常常会出现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盛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垃圾处理的难度。在所有医院中,仅有7家医院有污水处理设备。多数污水都是直接排放,增加了环境的污染。

2.4滥用抗菌药物滥用抗菌药物对于医院感染的发生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其主要表现为:感染机制不明确就随意使用抗菌药物,如病毒感染的患者接受抗菌药物治疗,无明确实验室数据说明即使用抗菌药,多种抗菌药物频繁更换以及随意增加用药剂量等现象,增加了细菌的耐药性,增加了医院感染的发生几率。

3改进对策

3.1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加强培训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时要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卫生环保部门可以对医院管理工作进行协助,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分批次的授课,卫生局可以将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应内容列入医院考核标准,可以明显的提高医院管理人员和医院工作人员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视,增强了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工作的重视。

3.2建立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对于没有成立相应医院感染管理体系的医疗中心,应在卫生局的监督下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选择合适的人员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3增强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意识与无菌意识医院的各科室都要具备完善的消毒隔离制度,定期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培训。选择合适的人员对科室的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于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的医务人员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与奖金挂钩,对于造成相应事故的工作人员,给与相应处罚;而能够严格按照章程进行操作的医护人员给与适当的奖励措施。加强各部的管理制度,保证每名患者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患者不得共用一次性用品、更换下的床单要进行清洗并消毒。

3.4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置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处置。医院废弃物的处置要交由正规合格的公司进行处置,通过对医院感染的管理进行规范操作后,所有医疗中心都与正规的公司签订了合同。同时医务人员也要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方式进行操作,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盛放,并由专人进行收取送到规定地方进行紫外线消毒,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对于污水的排放,有医疗废水处置装置的应该马上投入使用,没有废水处置装置的则应该尽快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置系统,尽量降低污水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的不必要的影响。

每个医院都应该拥有完善的医疗感染管理制度,这是一个医院整体服务质量评价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医院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了解《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卫生局与环保部门也要对各个医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帮助资金匮乏的医院完善管理。只有严格控制医务人员的操作以及医疗药物的应用,才能够有效的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提高医院护理工作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郭达,谷峰.32所基层医院医院感染管理中存在问题分析研究与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9,15:1993-1995.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措施篇5

具体做法

成立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根据上述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规定我科成立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本人任组员。本人主要负责具体工作:①制定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措施等。②建立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本。③负责上级及医院对科室的检查工作,并针对不足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每个科室的管理小组根据自身科室情况进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制定,要求每个科室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组长和组员需要履行好自身的相关义务,对科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和学习,促进科室人员在此方面的进步,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人人了解、人人遵守。

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具体职责:口腔科的具体处理流程包括废物产生、分类、收集以及运输,在产生、分类以及收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标准进行处理,盛放废物的包装带颜色和生活垃圾盛放包装袋的颜色必须严格区分,分别采用黄色和黑色盛放,同时要在包装带外面黏贴警示标志,以防混淆。损伤性废物放入锐利器械收集盒中或者方形纸盒内套黄色包装袋外套黄色包装袋(主要是因为口腔科探针、镊子等一次性器械比较长,盛放起来比较便利)。防止医疗废物的包装袋达到总体容积的3/4时即停止使用,由相关人员进行封存,确保密封彻底之后在包装袋上黏贴标签,写上具体科室、日期以及类别,每天有专人进行交接并登记,将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放置,然后运送人员集中回收到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存放保管。

监督与检查:口腔科门诊主要的医疗废物种类为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而且每天量比较大,基本上每天感染性废物7~8包。本人严格监督本科室人员,严格做好医疗废物分类,坚决不能把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垃圾内,指导卫生员做好封口、登记工作,并根据医院检查结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实把各种措施落在实处。

效果

通过这4年多的实践,口腔科门诊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较以前有很大改观,基本做到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无混淆,专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上级及医院的各项检查中获得好评。

讨论

医院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关键: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科室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实施,因此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

全科人员的共同参与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医疗废物管理不是一个人能够做好的,而是要靠全科人员的共同参与。通过对全科人员的培训,要求每个人都能明白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不可或缺,有效的减少院内感染发生的概率,同时避免医疗废物重新流入社会造成污染,减少医疗废物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充分了解各层人员在此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主动的加入此项工作中来,形成全体参与,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

做好分类收集是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重要步骤:医疗废物在广泛定义上指的是医院除了生活废品以外所要丢弃、不可再次利用的废弃物,它不但包括非生物性的,同时也指一些生物性的。临床上将医疗废物划分为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以及药物性五类,如果不能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进行区分,很可能由于处理不当而流入社会,不但增加了医疗废物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同时也给社会间接造成了危害,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契机,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加强职业安全防护,严防职业暴露的发生:在医疗服务行业中,护理人员以及后勤人员是接触医疗废物最多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在操作过程中护理人员必须禁止手持尖锐器械来回走动或是徒手传递,杜绝将用过的针头重新插回针帽,将利器盒放置于便于使用的位置。由于进行医疗废物收集的人员都是弱势群体[2],因此更需要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关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损伤。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当立刻在就近科室进行紧急处理,以免延误处理时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近年来,由于我科室领导对于医疗废物的相关管理和处理工作的重视,大大提升了科室人员对于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加上科室人员的积极配合,确保了相关制度和规定的顺利实施,已经基本杜绝了医疗废物产生的不良影响。因此,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避免医疗废物对正常医疗卫生工作和人员安全造成妨碍和损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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