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为抓手,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新居建设等规划要求,整合各方面资源,把农村环境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着力推行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示范先行。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在重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村”的同时,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示范区域,优先选择符合各种规划、人口集中、具备实施条件(水、电、路、气、屋等基础设施齐全)、500户以上的连片村庄进行整治,促使新建的集中治污设施服务范围最大化,确保示范效果,建立整治样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山川有别的原则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沿黄区域重点抓好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重点抓好垃圾治理,同时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建设、村庄绿化、卫生改厕等工作。
3.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示范项目建设要与国家、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黄河中上游地区水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相符合,服从自治区黄河金岸、生态移民、塞上新居等建设规划要求,并与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相衔接、相协调,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示范项目点既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是新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终体现,要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得道路、供水、排水、沼气、电力,通讯、绿化等设施建设资金向示范项目区和庄点集中。
4.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充分发挥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明确市、县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增加配套资金,扩大整治成效。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项目区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污染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农村集中连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二、工作目标
围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建设目标,采取“抓点、带线、促面”的方式,通过2010~2012年3年整治示范项目实施,使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示范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
经过整治的示范项目区应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
——村庄整洁,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生活污水采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60%。
——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设施,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率≥70%。
——加快“一池三改”建设,沼气入户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沟、渠、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庭院、庄点绿化美化率达到80%以上。
——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根据自治区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相关村庄建设规划,确定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区域为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涉及22个市、县(区),约300个集中连片项目区、800个村庄,受益农民110万人,占全区农村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资金安排
示范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共同承担,2010~2012年3年时间投资10亿元开展示范工作,其中中央财政投入6.5亿元,自治区配套3.5亿元(由自治区财政全部承担)。项目资金分3年安排,其中2010年3.75亿元;2011年3.25亿元;2012年3亿元。
五、实施步骤
2010年制定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总体方案,安排部署各项任务,组织审查各地的具体方案,下达项目投资计划。2011年和2012年,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的年度任务安排,结合我区沿黄城市带、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3个区域村庄规划实施情况,分年度制定全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制定示范项目建设有关政策,协调解决示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作计划、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对示范区域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并进行考核评估,组织项目的科研、论证、报批、监管及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区各市、县(区)要逐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赢得当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2.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考核体制。项目建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和进度等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全面组织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制度保障.
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示制和审计核查制等制度,切实做到规范、高效管理,确保项目成效。
1.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全面负责,全程进行管理。
2.实行招投标制。项目设计、工程监理和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应委托具备工程招投标资格的机构,根据项目规模、功能及项目难易程度、技术含量等,择优选定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建设工程中如组织当地群众施工的简单土方等工程,可不进行招标,直接委托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3.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监理单位要依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进度、资金和质量控制,规范合同和信息管理。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工程任务完成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署意见。未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合格意见的,不得拨付工程款,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实行合同制。项目承担单位要对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施工、审计、测绘、评估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要求,全部开展合同管理,约定标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严格履行合同的内容,约束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5.实行公示制。项目区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对项目基本情况采取公示制度,征求群众和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各项目区片设立固定公告牌,并通过公众媒体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范围、建设规模、总投资、主要建设工程、建设工期、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联系方式和公示时限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实施等有异议的,可以向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反映。
6.实行审计核查制。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对项目竣工进行审计,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三)资金保障
1.落实专项资金。工程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予以落实。鼓励市、县(区)增加配套资金,扩大项目成效。
2.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资金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擅自调整、修改项目预算,更不得超预算开支。要注重发挥当地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监督作用,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查处。
3.实行联签审批制度。项目资金坚持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按质量拨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费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和农户,管理费用实行预算控制、据实列支、领导审核、统一结账、集中支付。通过招投标由施工企业施工的,由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等审核、复核后财政部门统一支付。对村民施工的,由各村负责人会同村民代表、监理单位、项目办现场勘验,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完成工程量,项目办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四)技术保障
1.成立项目专家技术咨询和验收组。自治区组织成立由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技术专家组,主要负责解决项目区内实施的技术问题,编制规划方案,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示范建设工作,实现质量、投资、工期控制目标,参与项目工程的各级验收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各市、县(区)参与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培训,充分发挥各类技术服务部门的优势,联合各类技术部门力量,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特性,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项目区采取“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方案编制方式,科学编制符合实际,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有序实施。
3.建立项目建设动态监管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项目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要建立项目建设动态监管体系,为项目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信息保障,确保项目建设发挥应有的功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管护中,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开展相关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咨询工作,确保集中连片村庄整治效果,实现项目建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4.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项目建设规模较大,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对于环境、社会效益进行追踪问效,确保项目功效及时充分发挥。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不断提升全街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明确我街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一十百千”工程载体作用和评选“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高标准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通过打造精点,培育典型,引领带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我街将继续推进“一十百千”工程和村庄清洁行动,完成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巩固和生态宜居示范村的建设以及26个村屯基础设施的整体提升,实现全街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收运体系完善,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打造“点上精彩”。
精品打造生态宜居示范村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围墙、边沟、房屋粉刷、路灯、绿美化、设立地标、休闲长廊、凉亭、小广场、步道等。
(二)梯次推进,实现“线上美丽”。
高标准完成302国道沿线爱国村(爱国屯)、义合村(义合屯)、宋家村(宋家屯)、海青村(新立屯)2019年度“一十百千”工程道路、边沟、围墙、路灯、铁艺围栏、大门等项目续建,整体提升沿线村屯建设档次;推进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对十八垧地村复兴屯道路、边沟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实现村屯美丽宜居;巩固提升海青村双庙子屯,提升内容包括白桦林、果园、水塘、山野菜等。同时鼓励引导村民做好民宿旅游项目的开发,以项目带动贫困村脱贫成果巩固。
(三)整体提升,确保“面上干净”。
2023年对全街18个行政村、64个自然屯、3750户居民的人居环境进行全面清理,达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的目标。
1.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内沟塘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20项内容,开展以“三清一改一建”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垃圾清理整治全覆盖。在全街范围内集中开展“拆违治乱”行动,拆除农户私搭乱建的棚架、圈舍、仓房和倒塌废弃的闲置住房,清除残垣断壁,清理农户围墙(板杖)外乱堆柴草、砂(土)、砖瓦等堆积物,治理农村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农机具乱停乱放等乱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2.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行“户分类、村收集、街转运”垃圾处置模式。成立村级保洁队伍,全街18个村以屯为单位,按照村屯常住人口规模设置保洁员,原则上屯人口在200人以下的设置1名保洁员,屯人口在200-500人的设置2名保洁员,屯人口在500人以上的设置3名保洁员;强化保洁队伍管理,明确保洁员和保洁公司工作职责,建立考核机制,对保洁员、保洁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制度化管理;切实实行垃圾分类处理,每村每屯要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明确标识,定期处理。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保洁员要督促整改或及时解聘。
3.提升村容村貌实现以点带面。以302国道沿线和榆江公路近两年“一十百千”项目工程建设示范村屯为引领,着力再提升26个自然屯的人居环境,提升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平坦,卫生整洁,围墙板杖(有条件的统一围墙样式)整齐划一,边沟排水通畅,主巷路两侧栽花美化,空闲地带打造村庄小树林,推行果树进家,村集体有积累的进行太阳能路灯亮化。
4.开展村屯美化工作。重点在302国道沿线、榆江公路沿线、山旅游线路沿线、办事处所在地、省级贫困村海青村、各村村部所在地大力开展栽花美化工作,同时做好村部所在地绿美化景观带工作。
5.创建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按照“五美五净”的标准,联合街道妇联,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共同评选100户美丽庭院和200户干净人家,发挥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街农户实现庭院美丽、户户干净,用庭院“小美”扮靓乡村“大美”。
6.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推广建设户用卫生厕所。完成2019年未改造户867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街农业农村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落实、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1.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
2012年初,洮北区新农村办起草了《洮北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方案》、《洮北区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经过几次和区分管领导研究,并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得到一致通过,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部门。2012年4月27日,全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动员大会在主管农业副区长的主持下召开,会上对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进行详尽安排和部署。会议强调,此次竞赛活动分5年实施,内容以农村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共13项具体工作。在2012年参赛的40个村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范围,到2016年实现所有村屯全覆盖。各乡(镇、场)从当地的乡容镇貌整治开始着手,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参赛村起好带头示范作用,与此同时,制定出建成后的管护办法和长效管理机制。
2.广泛动员参与,掀起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新高潮
2012年6月20日,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带队,对12个乡(镇、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乡(镇、场)都能按照区动员会议要求和竞赛活动方案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截至6月末,所有乡(镇、场)共清运垃圾46950立方米,柴草垛451570立方米,投入人力12234人次,出动车辆1755车次,资金142.7万元;环屯林和街路林共栽植树木214783株,投入人力5705人次,出动车辆1326车次,资金148.64万元。其他投入1565.2万元,包括:维修和新建农户院墙32800延长米;新建农户卫生厕所151个;建设文体广场13个;新建和维修农村砂石路80300延长米;新建排水沟21600延长米;建垃圾点31个。
3.强化政策措施,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3.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洮北区专门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管农业副区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局、交通局、环保局、文体局和各乡(镇、场)的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新农办合署办公,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场)也相应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3.2建立制度,加强管理这次全区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竞赛活动,主要是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各乡(镇、场)在这次环境卫生整治竞赛活动中,做了村屯规划,进一步加强了乡村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村屯绿化和街路硬化,实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了各级干部工作责任,做到全天保洁,为创建美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坚实基础。
3.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粘贴标语、开辟专栏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竞赛活动内容。同时积极发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做力所能及的整治工作,如:修街路林木的浇水盘、挖门前边沟、修筑院墙、清理垃圾和柴草垛等。
3.4筹措资金,夯实基础要全面达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标准,洮北区投入资金至少要过亿元,因此在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用途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下,实现全区统筹安排。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也多方筹集资金,整合项目。如:农村连通公路工程、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农村建设省级补助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