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一贯的行政法课堂教学中,学生在课堂中感受单一,法条讲解枯燥无味,课堂效果欠佳。而在法律中占有重要角色的案例却成了配角。这使得学生在实际应用中的能力欠缺,缺乏法律逻辑思维和严密的法律术语表达能力,缺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想提升行政法课堂教学效果,突显教学特色,可以带领学生去法院旁听,在行政法课堂组织学生自己开展模拟法庭或者去法院开展法庭教学,请法院的资深法官为学生讲解真实案例,以增强学生对实践性应用法律知识的掌握,通过讨论、辩论等形式激发学生内心对行政法律课程的浓厚兴趣,让行政法课堂成为充满活力的多维教学空间,展现丰富多彩的行政法,让学生从生活中、实践经验中渴求行政法所带来的无处不在的生命活力。
(二)如何突显实践教学作用,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课程内容相联系的,在理论教学之外,以学生实践性为主体,教师主动引导学生直接参与理论内容所涉及的社会实践的教学活动。它是与理论教学相对应的概念,是开阔学生思维,锻炼学生动手和动脑能力相协调的教学活动。《行政法》的实践教学形式多种多样,让学生走出去,参与社会实践,进行模拟演练,以及案例教学法都是能够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深入了解法律所带给实践的真实制约,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课堂中的死板记忆。实践课程虽能增长学生思维动手能力,但同时运用不当也会适得其反,因此在实践中把握以下几点:
1.实践教学内容必须是与课程内容相关联的活动。实践教学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既反映社会现实又突显了理论在实践运用中的重要性,让学生在真实体验中感悟理论知识。
2.实践教学活动必须以教师为主导。实践教学以参与社会实践为主,具有社会性,但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实践环节增强学生们对理论内容的深刻体会,因此在实践中教师应是主要引导者,从理论入手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
3.实践教学的过程把握。实践教学是理论课程以外的教学活动,既可以在课程进行,也可以在课堂之外进行,可以彰显实践的无穷魅力,让学生拓宽视野,开阔思维,最大限度的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构建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
(三)选择特色案例,调控课堂案例进程
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是案例。因此,要选取具典型意义的、能够有效应用所学知识点的案例,以巩固消化行政法理论知识,实现教学目的。在案例教学中,应当让学生充分阐述自己对案例的看法、观点、理由和依据,使学生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运用所学知识加强对案例实践的探讨,在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主张后,教师根据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进一步引导,使学生深入思考和理解案例所体现的法律依据。在实践教学中,最常用的也当属案例教学法。
二、优化案例教学,提升《行政法》课程教学质量
(一)优化案例教学,课程内容专题化
将课程分成行政法理论基础和行政法法治专题两部分。可将行政法划分为几大模块和几大专题,比如行政行为模块,行政救济模块,其中行政行为模块可分为行政许可专题、行政处罚专题、行政强制专题。行政救济模块可分为行政复议专题、行政诉讼专题。实践中,教师根据授课专业对象不同,选择基础专题为各个专业学生的必修专题,再选择能体现学生专业话的其他专题进行实践教学,在不断修正自身知识结构、累积法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慎重的选取、设计兼具专门性、典型性和实效性的案例加以教学,激发学习兴趣,提高《行政法》教学效益。
(二)优化案例教学,选取针对性强的小案例
结合高职院校学生初学法律,基础薄弱的现状,经过多年摸索,笔者认为小案例教学对《行政法》改善教学质量方面优势明显。小案例,知识点少、针对性强,篇幅在100字左右,用生动的故事情节调动学生积极性,案例情节清晰、层次突出,较好把握重点难点。
(三)优化案例教学,上演“今日说法”
“案例教学”是师范生获得实践性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开创的“问答式”教学法(又称“产婆术”)是案例教学法的雏形。案例教学就是依据一定的教学目的与内容,以典型案例为材料,通过师生的合作交流和良性互动,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基本原理和概念,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内化为个人认识的一种教学方式和手段[1]。职前教师———师范生的案例教学是指借助案例提供的教育教学情境,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研讨使师范生获得实践性知识的一种方法。通过案例的学习,可以促进师范生更深入地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促进教育理论向师范生个人理论和实践性知识的转化。近些年,“教师实践性知识”越来越受到教育界的重视,“实践性知识”是教师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是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真正主宰。关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定义,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界定。在此,遵循陈向明的看法:教师的实践性知识是教师真正信奉的,并在其教育教学实践中实际使用和(或)表现出来的对教育教学的认识[2]。教师实践性知识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呈现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不光包括职后的积累,还包括职前作为师范生的实践性知识的培养。当前,对职前教师的培养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新教师不能适应一线的教学工作,究其原因就是师范生在大学期间更多注重了理论知识的学习,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使得学习的理论知识不能很好地指导就业后的工作实践,所以,丰富、培养实践性知识成为当前师范生教育的一大重点。教师在教学中,可以以“案例”为载体,通过案例为学生创设一个“实践”的情境,获得相应的策略性知识,进行实践性知识的积累。
2案例教学对于师范生实践性知识生成的意义
2.1案例教学可以为师范生提供一个“准实践”活动的空间
师范生虽然可以通过“教育实习”接触教育实践,但实习的时间毕竟有限,而案例教学实际上是给予师范生另一种形式的“实习”机会,是一种“准实践”活动。案例教学,首先要为学生呈现一个教学案例,这种案例一般就是一个真实教育场景的再现,在案例中,包含了有关教育理论及学生的一些信息,这就为师范生提供了一个“准实践”的教育教学情境,使师范生在这个情境中通过对案例中所包含问题的分析、讨论,逐渐理解掌握与案例相联系的教育理论,丰富教育体验,不断提升实践性知识。
2.2案例教学有利于师范生更好地把理论应用于实践
案例的呈现,能让师范生“身临其境”于教学情境之中,之后教师要围绕案例组织师生间、生生间的讨论,而讨论的内容必然要涉及每个人对案例中或教学内容的处理,或学生活动的组织,或几个棘手问题的解决,这些都要求学生必须在结合所学的教育教学理论的基础上,找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来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些正是师范生掌握如何把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良好契机。
2.3案例教学可以提供给师范生一个反思的机会
案例教学过程中,需要针对案例进行讨论,在讨论时,每个学生都结合自己的已有知识对案例所涉及的问题形成自己的看法,在讨论时,大家各抒己见,实现思维的碰撞,当出现与自己的观点不同的看法时,学生就会不断反思自己的思考过程及别人的观点,在授课教师的引导下,形成新的认识。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通常会对案例教学进行一个总结,在总结时,授课教师一般会给出正确的解决策略或表明自己的看法,师范生会在多次思考、探究、反思后,形成一定的教育经验,进一步内化形成实践性知识。
3基于实践性知识的案例教学的实施
对于实践性知识,有学者认为一般包括四个要素:主体、问题情境、行动中反思、信念[3],并强调实践性知识的拥有者是教师本身。
3.1案例的选择
案例教学的关键是要选出一些典型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能反映所包含的知识点且可以进行拓展的案例。选择案例时,首先要保证案例与所教学的内容是相关的,与教学目标是一致的;其次,案例要来源于真实的教育场景或是对真实教育事实的提炼,要让学生体验到案例的真实感,这样,才能激发学生探究的兴趣;再次,案例需具有典型性,能围绕所讲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内容,以加深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作为师范生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其中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即建立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所以,所选案例要能含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可以去挖掘,对于每一节具体的内容,教师要能从已有的成熟案例中选择具有针对性的案例,必要时,还要能根据所讲概念、原理的需要,自己编写案例。案例可以是表现普遍问题的事件,也可以是反映教育教学中优秀的、值得学习的事件;可以选择一节完整的教学实录、也可以是一个短小的教学片断;可以是优秀教师的教学实录、教学设计,还可以是师范生自己撰写的教案;还可以让师范生根据自己撰写的教案进行试教,并把试教内容当作一个案例,充分利用。这样的案例,由于是学生自己的真实实践,讲课者和听课者在知识水平上又属于同一层次,在讨论时,更容易引起共鸣。
3.2案例教学的运用
案例教学时,可以遵循“情境创设———对话———反思———知识建构”的模式。此过程中,通过案例提供的教学情境,师生、生生合作对案例加以研究、分析、讨论,探寻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充实师范生的实践体验。
3.2.1案例的提出
案例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呈现方式,以给学生创设一个接近于真实教育场景的情境,如可以由教师生动形象地对所选案例加以描绘;也可以由学生声情并茂地描述自己的一个学习或执教经历;还可以通过多媒体或者文本呈现案例等。
3.2.2案例分析与讨论
案例呈现出来后引导学生围绕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在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时,教师可以采取“由例到理”或“由理到例”的模式。“由理到例”要求教师在案例教学之前要向学生介绍相应的基本概念、原理,再引导学习者运用这些概念、原理解释案例中的一些现象,通过分析、讨论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例到理”即是先给出案例,再由师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发现、理解相应的原理、概念。作为教师,指导学生案例讨论时,要注意围绕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充分发挥好引导作用,在学生讨论意见不能达到统一时,要引导学生搁置争议,不至于乱场,同时,要留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进行讨论,不要急于对于学生的结果给出肯定或否定评价。
3.2.3总结与评价
为了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积极性,要对案例教学的过程及学生的表现给予一个及时、科学、客观的评价。评价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所获得的知识和结论进行归纳和整理,以使学生头脑中的知识系统化,同时要引导学生对学习的方法和思路进行回顾和分析,并加以整理,以进一步应用于以后的学习;讨论结束之后,针对讨论的核心问题,教师要有一个明确的观点,这样学生就能对学习中所涉及的问题有一个系统的正确的导向,结合自己的认识,更好地内化为自己的实践性知识;此外,教师还要对学生在案例学习过程的表现给予科学评价,以鼓励为主,内容可涉及: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科学应用了所学的理论、表述方式是否恰当、所得结果是否合理等,这种评价也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4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4.1案例库的建立与完善
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非常重要,案例是否适合师范生直接影响案例的教学效果,但案例的准备需要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作为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及时整理所用到的案例,还要经常根据在课堂中实施案例教学所积累的经验教训,及时补充、修正、完善案例,要逐步和同行一起建立起案例库,以实现资源共享,对于所建立的案例库,也要及时进行丰富和更新。
4.2注意案例教学中师生的角色定位及职责
案例教学中,教师主要发挥主导作用,学生是案例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案例选择,理论引导以及对学生的点评。教师首先应履行自己的责任,选择恰当的案例提供给学生,同时应扮演好指导者和推动者的角色,指导学生如何下手分析、思考、争辩,推动师生、生生讨论进一步加深,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学生的主体作用,主要体现在:独立思考、参与讨论并与他人合作完成学习任务。对于学生而言,要使学生成为案例教学的主动的参与者,积极运用所学知识在模拟的决策过程中受到训练。
4.3注重关注学生的参与度
学生的积极参与,是案例顺利进行取得成效的保证,只有学生真正参与其中,积极思考,与他人进行互动交流,及时反思,才能逐渐把理论知识内化为自己的实践性知识。在案例教学中,尽可能实行小班授课,教师要注意关注所有的学生,尽可能使每一位学生都参与案例教学的活动。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方式相比,以学生的参与性相对较高、教学内容体现实践性等特征深受教育者的欢迎。然而促进师范生实践性知识的提升,不能仅仅依靠案例教学,应该不断地去探索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方式的融合,以更有效地培养师范生的实践性知识。
作者:黄玲侠单位:西安文理学院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高芳.案例教学在高师教育学教学中的运用[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10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