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合理安排和调度资源,科学、有序、规范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病例的发现、诊断、治疗和院内感染控制能力和水平,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把可能出现的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发现在早。通过加强广大医务人员的全员培训、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等措施,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发现能力,努力把疫情控制于萌芽状态。
2、定点收治。严格执行病例集中定点收治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病例转运和定点收治医院诊疗流程和病区管理。
3、规范诊疗。建立区、院两级专家组织,统筹医疗救治资源,严格执行卫生部诊疗方案,规范开展临床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抢救成功率,努力降低死亡率。
4、分级有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救治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职责分工,确定区人民医院为定点收治医院,矿务集团二院为二线定点收治医院。
5、严控院感。严格执行院内感染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消毒隔离,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6、加强配合。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配合,按规定做好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及样本采集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开展全员培训
全区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内容各有侧重的培训班。培训教材主要是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版试行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指南(试行)》、《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培训要做到沉底盖边,区卫生局负责区级定点收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业务骨干的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全体医务人员(村卫生室)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例的发现能力。
2、规范开展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诊病人的过程中,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加强发热呼吸道病例的监测,提高发现下列病例的敏感性:两周内来自甲型H1N1流感流行国家及地区的流感样病例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对上述病例要转二级综合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不得截留病人。二级以上医院发现此类病例立即采样送检并对病人进行隔离。
3、严格诊断程序
区卫生局接到我区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于一小时内派出区专家组进行判定;并及时报告市卫生局,由上级专家组进行判定。后续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由市专家组确认。凡上报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必需经区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诊。
3、有序集中收治
严格执行定点集中收治制度。非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不得收治此类病人。根据疫情进展,先区人民医院、,后二线定点医院,有序开放定点收治医院。严格属地收治,对确需转市级定点收治医院的,须报市卫生局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级专家组会诊后确定。对于特殊身份病例,要向市卫生局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确定定点收治医院。
4、规范实施转运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经规范程序发现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应按《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的要求,必须由区急救医疗站派出符合转运条件的救护车转运至区定点收治医院。转运中,必须有区级专家组成员随车,并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5、提高诊疗水平
区卫生局成立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区人民医院和其他一级以上医院都要成立院内专家组,负责病例诊治工作。要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结合临床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诊断、治疗措施实施医疗救治。对病例实施分类管理,定点收治医院要根据临床症状将病例分为轻、中、重分别进行收治管理,特别要重视对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重点救治。要加强对病例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早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6、强化院感控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高度重视院感控制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门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的工作,合理设置、调整就诊流程,从现在开始,严格把门诊发热病人与不发热病人分开,有上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与一般发热病人分开,门急诊输液室要特别重视把发热与非发热病人分开。要按照《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指南(试行)》的要求,严格消毒隔离各项措施的落实。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的隔离要求,有独立的区域和通道,并做好消毒隔离。定点收治医院要加强定点收治病区的院感控制,尽可能创造病房负压环境,收治病区要严格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严防交叉感染。医务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重视手卫生。相关的门急诊、留观室、输液室和病区要注意通风。
7、严格信息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病例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报告病例,不得瞒报、迟报、谎报。要严格执行传染病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社会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病例救治信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8、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医疗救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疾控机构的协调配合,发现发热呼吸道病例异常增多的情况,要及时向区疾控机构报告;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病例的样本采集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9、开展健康宣教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传单、板报、广播、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宣传该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醒公众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新闻媒体,避免引起社会恐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保障条件
1、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对于控制疫情、稳定社会意义十分重大,各单位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由主管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等为成员的“*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指挥医疗救治工作。
2、做好物质准备
各单位都要加大力度做好药品储备和抢救设施、设备准备等方面的工作。一级以上医院要立即对照标准对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门诊进行标准化改造,尽快达到规范要求。区急救医疗站要保证用于转运的救护车符合SARS病人的转运条件,同时,要准备好收治重症病例的ICU病房及呼吸机等抢救设备。区卫生局将对区定点医院收治能力进行梳理,尽快向政府汇报,在政府财政的支持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补充、完善。
3、合理调配资源
区卫生局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合理调配区域内人力、物力等医疗救治资源,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医疗救治工作水平。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指挥。
4、及时总结提高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成立卫生系统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领导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略
职责:制定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方案;根据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应急工作;负责救灾防病信息管理;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救灾防病工作有序开展。
下设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四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治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分别由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海螺集团公司总医院组建三个医疗救治小分队;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医疗救治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医疗队有关救灾防病物资准备、人员培训、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奔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接收急危重病人住院治疗。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组建应急小分队,随时服从领导组的统一调配,并适时针对灾情情况开展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技术方案;做好救灾防病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包括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等;做好相关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做好灾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核实疫情,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卫生监督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方案;做好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四)爱国卫生组
组长:__*
责任人:__*
职责:制定救灾防病知识宣传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前、灾中、灾后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救灾防病意识,开展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做到主动防病治病。
二、工作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发生,确保灾后无疫病流行。
三、工作响应
防汛抗旱救灾防病工作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下根据灾情需要适时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落实防汛抗旱救治防病责任制。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及时部署,提前准备,时刻保持高度警戒,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组织,认真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处置各种灾情带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