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一是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强有力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各乡镇(场)、社区、村要进一步明确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企业、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学校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县应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划分,明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科室履行应急管理的日常职能,并指定专人负责。县应急办要加大对应急机构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乡镇、职能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机构稳定、人员到位,做到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注重加强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作用,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要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日常工作中充分调动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要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实现对各类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要不断拓宽信息来源和报告渠道,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三是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建设、信息、征用补偿、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并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年底前,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规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一是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案起草、审查、批准、报备、程序,明确各层面预案编制的进度,确定各级各类预案编制和修订责任人、时间表,规范编写要求,3月底前将规范预案工作情况书面报县应急办。特别是车站、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强化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制定各类预案演练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群众参与度高、形式多样的综合应急演练。县应急办要根据我县实际,制定2—3次综合实战演练的具体科目,安排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演练,切实提高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完成明确的具体演练科目外,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常态化演练,有计划地组织开展1一2次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要组织群众进行1一2次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医院、商场、危化品企业、建筑施工、矿山等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各组织单位要对演练文字、图象资料等整理归档,形成演练评估体系和评价标准,不断提高演练成效。县应急办要对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规模较大、组织较好的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观摩学习并推广经验。
(三)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设施,筑牢风险防范的底线。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强化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抵制各类风险隐患、战胜各类灾害、减少和降低生命财产损失的第一防线抓紧抓实。一是重点加大对电力、交通、通信、城建等各类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建设,做好灾害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在县城要着力加强公共市政设施抗灾能力建设,提高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抗灾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县城建局今年要完成县城内各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的安装,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进行鉴定、登记,并树立醒目的指示牌。在农村要继续结合型城镇化、安民富民工程,大力推进农村防灾减灾工程。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县安监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推广应急技术、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城建、消防等部门要逐步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利、环境等部门要加强水库污染防治和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工程建设。年内要杜绝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治体系,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监测、检测、处置能力。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畜牧、农业、林业部门要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外来动植物检验检疫、林业病虫害防治及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四是加强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部门要妥善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教育部门要坚决防范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公安部门要重拳打击暴力恐怖事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四)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县应急委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的要求建设综合救援队伍,整合资源,加大装备投入,不断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医疗救护、地震救援、森林灭火、矿山抢险、危化品处置、消防救援、交通应急保障等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兼职队伍联动和现场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集中训练和联合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各类应急队伍综合协同应对能力;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提高社会参与度。乡镇、村(社区)要积极整合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织不少于20人的救援队伍,经常性进行拉练,有高危企业的乡镇要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救援处置;要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作用,年内就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机制开展专题检查、调研,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二是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要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县应急办要积极协调,争取尽快设立县级应急储备金,不断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逐步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各项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巨灾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有效分散灾害风险,减少群众损失。三是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物资的动态监管,定期对现有的物资进行摸底普查,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规模,建立应急商品重点企业代储制度,保证及时补充和更。四是推进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决策指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2012年着力推动自治县应急平台二期建设,实现与区、州及相关部门应急平台的对接,提高自治县对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的掌控能力。深化应急平台软件建设,进一步收集各类专题数据,通过软件实现预案管理、信息汇总、辅助决策、模拟演练、综合评估等业务功能。
(五)推动落实“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自治县应急管理水平。加强与区、州应急办的对接,加快组织实施自治县“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年内编制完毕。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州、县“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任务,做好与本行业专项规划的衔接,已纳入行业规划的项目,积极申报立项,加快建设工作。要在应急平台、监测预警、基层能力、避难场所、物资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任务的实施主体,按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确定完成时限,逐年落实应急体系规划建设项目。
(六)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应对能力。要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教育的不同阶段,开设不同课程,编印各种简明手册、挂图,介绍普及应急知识,要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门户网站等各种闻媒体,宣传应急知识,推进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县应急办要联系信息化办公室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网站,实行日更制度,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提升应急管理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放大宣传平台的功效,扩大应急管理宣教培训覆盖面;各乡镇(场)、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至少开展2-3次应急管理知识日常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县应急办要依托县党校、行政学院对各级干部开展不少于1次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县安监局、经贸委、煤炭局等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和领域生产人员的岗前、岗中教育培训制度,要将培训考核结果与上岗许可直接挂钩。年底,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将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县应急办。
(七)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工作。要建立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选择至少2个以上有一定基础的乡镇、学校、社区(村)、企业,配备必要人员、装备,加大相关基础设施投入,建成各类标准化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逐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在农村要结合型城镇化和安居富民工程加大农村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农村应急能力。各单位要实现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工作机制、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传。县应急办要对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多指导、多投入,要定期督导检查,把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抓出成效,要发挥抓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作用。年内,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召开全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以点促面,提升全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做好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势和任务给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扎扎实实把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定期专题研究应急管理工作,解决工作开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应急办要定期召开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究、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治县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要加大应急物资保障方面的投入,科学扩充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征用、调用、补偿机制,细化补偿标准,加强对应急物资发放的监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一、指导思想
构建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快速反应的护麦防火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以“三夏”期间不出现各类火灾事故和大气污染事故为第一目标;一旦出现火情,以“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为第二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预防
1.建立组织
市成立“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对全市“三夏”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做好本辖区的“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工作。
2.明确责任
“三夏”防火与秸秆禁烧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对全市的防火物资和人力资源实行统一指挥调度;乡镇(办事处)行政正职对本辖区的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三夏”期间分管的工作同样负相应责任。出现责任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市、乡两级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组织护麦防火安全督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是:市农办负责生产进度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市农机局负责组织协调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工作,搞好农机维修网点的检查审定和技术维修服务工作,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市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及确定下一年度小麦选留种和夏粮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市消防大队负责火灾扑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力配合扑救)工作;市电业局负责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合理调配用电负荷,保证用电安全;市交通局负责做好清理公路打麦晒粮、堆放秸秆等障碍物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市监察局、财政局负责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及经济处罚措施落实到位;市气象局负责“三夏”期间气象预报和预警工作;市广播电视局负责“三夏”期间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及有关情况报道工作。
3.搞好防范
乡镇、办事处与各行政村签定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责任书,行政村与农户签定护麦防火和秸秆禁烧公约,形成层级管理制度。组织专门督导、督察队伍,督促农户在麦场、田间地头备齐必要的防火工具和物资,杜绝公路上设置麦场,堆放秸秆。规范麦场、麦田、电路,加强对机手的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教育广大农民树立严防火患意识,自觉维护“三夏”秩序,切实防范和打击破坏、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市“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指挥部和乡镇、办事处相应机构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许脱岗,值班电话和各级指挥部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市指挥部督导组和乡镇、办事处干部对各行政村每天保持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逻、值班车辆不允许挪作他用。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准备
1.应急人员:各乡镇、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应急小分队,明确1—2名领导指挥调动应急小分队,队员不少于40人,确保队员通讯畅通,能迅速到达抢险地。
2.应急设备:各乡镇、办事处准备5—10辆运送应急人员的车辆,配备足够的铁掀,登记备案充足的、能随时调动的收割机和旋耕机,为设置防火蔓延隔离带做好准备。
3.区域联防:将全市交叉设置为五个联防区域:
第一联防区:高山镇汜水镇王村镇
第二联防区:广武镇高村乡豫龙镇京城办
第三联防区:高村乡金寨乡城关乡索河办
第四联防区:乔楼镇豫龙镇京城办贾峪镇
第五联防区:刘河镇崔庙镇环翠峪管委
在联防区内,一旦一个乡镇出现较大火灾事故,就近调集乡镇、办事处应急分队进行支援。
(二)应急处理
1.最先发现火情的个人或部门,应在第一时间直接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说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行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因电路发生火灾的,同时通知电业部门切断电源。
2.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向乡镇、办事处“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和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报警,乡镇、办事处“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根据险情,启动本单位“应急准备程序”,并及时报告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
电话:64668119)
3.市,乡镇、办事处“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先确认是否已向“119”报警,必要时再次报警,同时向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领导和乡镇、办事处报告。
4.报警后,火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人要派人在主要路口迎接、引导消防车辆。
5.“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通知消防大队出警。
6.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警情后,应立即向指挥部领导报告情况,以便做出及时决策。
7.火情发生地行政村负责人应主动组织本村应急分队赴火场扑救。如遇火势较大,依靠自身力量不可控制火势,不要盲目投身火场,而应组织群众阻断火势蔓延路线,设置防火带,并及时将火势情况报告市、乡两级指挥部。
8.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火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靠前指挥,及时与市消防大队和有关乡镇、办事处取得联系,调集应急分队和灭火物资,协调保障水源供应,并根据火势,必要时通知联防区有关乡镇、办事处应急分队迅速增援。
9.如遇重大火情,在火场紧急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副指挥长、消防部队职务最高的领导任“前指”总指挥,乡镇、办事处行政正职任“前指”副总指挥。“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火灾,随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并根据火情,必要时请求调动市外消防部队进行支援。
10.必要时,调动交巡警到达现场维护火灾现场及周边地段的公共秩序,疏通火灾周边地区消防通道,疏散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建立灭火隔离区。
11.火情过大,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要提前拨打“120”请求支援。
12.明火扑灭后,消防部队、医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同时乡镇、办事处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要组织力量清理余火,对过火地面要全部进行机耕、机耙,及时播种。
四、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三夏”护麦防火与秸秆禁烧指挥部、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起因、造成损失、具体责任等展开调查。
2、事故处理。调查取证后,市政府按照《三夏护麦防火及秸秆禁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发生火灾的乡镇、办事处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肇事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受灾农户及时进行生产生活救助,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网络,齐抓共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带动、全面展开、统一标准、分批实施、积极推进、限期达标”的工作要求,2009年底前全区所有村(居)安全网络建设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具体目标为:
今年10月底前,各村(居)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人员、场所、必要的设备及工具配备到位,全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全部完成,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村(居)安全网络基本形成,安全排查、事故预防等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到今年年底,村(居)安全管理得到规范,村(居)民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安全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区所有村(居)基本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1、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按照安全工作规范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2、区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村(居)安全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3、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村(居)安全网络创建活动的督促协调工作。
4、区安委会建立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分析、部署下一步工作;实行履职报告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村(居)创建工作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二)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1、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自然村、村办(私人)企业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各行政村至少要明确2名安全监督员,社区居委会至少明确1名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具备与村(居)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完善办公条件,各村(居)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服、安全检查设备和工具。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具体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安全例会、安全日常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安全会议台账、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台账、安全隐患整改销案台账,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资料台账齐全。
3、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村(居)委会主任对本辖区的安全负总责。要与所属各村(居)委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委会要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纳入管理范围,与村办企业、私人企业、九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村(居)房屋拆建户、居民楼院、所住单位、房屋出租户(租赁户)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证书。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村(居)、企业要按照上级安排和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村(居)每月要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1、加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九小”场所(小餐馆、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作坊)和“三合一”建筑(集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定期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配备等内容是否达到安全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消除。要加强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城镇和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要严厉打击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强化对城镇社区高层建筑和餐饮单位瓶装液化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
3、加强村(居)交通安全工作。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在学校附近、危桥、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要切实加强湖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村(居)委会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要规范燃放活动,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众安全。
5、加强村(居)集会安全管理。对商品交易会、夜市、灯会、庆典、庙会、集会等活动,应当完善审批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活动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要加强交通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6、加强村(居)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村(居)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农村拆建房施工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拆建房有防护网(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禁止将房屋出租用于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7、加强村(居)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乡镇(街道)、村(居)民义务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农村“三夏”、“三秋”季节燃烧农作物秸杆,控制消除火灾隐患源头。
8、规范村(居)用电安全管理。供电单位要加强村(居)供电设施安装、维修、调整、试验、进网作业管理,定期组织村(居)供电线路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电线,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
9、加强农业机械、农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工作。所有农村运输车辆和大型农业机械都要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严重违章行为。严肃查处无证车辆上路和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10、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治理学校危房,严禁用危房作教室、实验室,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深入中小学校进行交通、防火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禁中小学校在马路上上体育课、跑操和从事其它体育活动。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章行为。
11、加强开山采石和农田机井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切实加强对采石行为的安全管理,在采石场周围划定保护区域,严防飞石伤人;对积水坑塘,应当依法加强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农田现有机井要逐一排查登记,采取专人负责、设置警示标志或安装防护盖等办法,防止行人误入。
12、搞好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村(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联动机制,组织指导村(居)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分析自然灾害可能对本村(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科学制定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适时对村(居)民进行防范自然灾害的教育,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及其引发事故灾难的能力。
(四)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监督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监督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参训率达到100%。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宣传活动向村(居)延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板报、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知识。要在各村(居)委会、城镇居民小区、自然村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安全画廊和村民安全公约,在居民小区和农村关键部位、重要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强化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3、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常识、安全法规进企业、进村(居)、进集市、进田头、进家庭、进校园“六进”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安全教育效果。
(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安全事故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辖区内的村(居)根据本地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级应急救援体系。要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加强村(居)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以地方力量为主体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扩大救援队伍覆盖和服务范围。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积极建立村(居)义务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应急抢险作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配备消防专用车,努力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提高村(居)安全保障的能力。
(六)加强安全规划,推进安全村(居)创建工作
村(居)规划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镇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以及在煤矿塌陷区、采石场和水库附近等区域内建设村民居住区和公共聚集场所,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线,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居民小区、农民住房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居)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村(居)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村(居)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平安*”创建活动总体布局,将村(居)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动。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村(居)的安全投入,设立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推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同时,积极拓宽村(居)安全投入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村办企业进行村(居)安全投入。各村(居)要设立事故预防基金,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居)民和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事故,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各乡镇(街道)对村(居)安全监督员要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