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x届法学院团委设、,另设等8个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或3名。
团委干部会议包括团委常务会议和团支书联席会议。由团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团委信息员负责通知,围绕总结阶段工作、布置新工作、以及传达学院重要信息和处理突发事件等议程展开。是密切团委主要部门与支部、支部与支部的联系的途径,在反馈团员信息和心声方面起到了桥梁作用。过去一年,团委举行了多次会议,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作。
团日记是院团委基础团务工作,是每个团支部生活的真实写照。各支部采取的方式开展团日记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支部的积极性。其中,获得深圳大学xx年度百佳团支部的八个支部,均在评审会上展示了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团日记摘录,是获此殊荣的重要原因。
本届团委开始施行内部信息员制度。该制度旨在增进团委成员对本部门和团委工作的联系,协助部长向其他部门和团委委员反映问题。各部门信息员于每月25日前制作相应月份的“活动信息、活动计划一览表”,经整理后上传至,方便干部总结工作经验,方便全体干事了解团委工作。
xx年11月起,在建团九十周年、建校三十周年之际,校团委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主题为的主题团日活动。团委积极开展动员,鼓励各支部以参观学习、专题交流、志愿服务、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协助支部进行立项、宣传、结项等工作。我院所有本科、研究生非毕业班共参与其中。
xx年11月21日,团委和于南区篮球场举行了名为的拓展培训活动,约80名团委干部和干事参与其中。近3个小时的培训时间里,全体干部与干事尽情展现部门风采,同时给其他部门打气助威。“春田花花运动会”为每一届团委的,通过多个具有趣味性的团队游戏,搭建展现团委风采,增进部门友谊的活动平台。
团委的日常宣传工作主要由团委承担。团委一年来在发布了十余篇新闻稿件,包括讲座稿件、部分法学院社团组织的活动稿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团委充分利用(@深****学院团委、@深****学院新闻通、@深圳大学法学院团委义工协会)等进行活动宣传,及时更新工作状况、学院动态、团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同时倾听同学的心声,了解同学们的需求。
出版刊物
xx年6月,团委和完成了《足迹》的编辑、出版工作,并作为发放到每一位法学院xx级新生手中。当期《足迹》有等七大卷,内容囊括,全面、细致地介绍了一年来法学院的团学工作。如今,新一期《足迹》的各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
法学院团学简讯由团委制作,搜集每月的学院团学活动,汇总后进行编辑并上交至校团委,同时通过微博发布,供同学们浏览、监督。
本届团委在各项评优活动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以下为团委一年来在团学工作中获得的集体奖项以及部分较为突出的个人获奖情况【集体奖项】
xx年暑假,由团委义工协会组织的“东村小学支教队”获评称号。
xx年3月,法学院团委获评。
【3】xx年5月,法学院“大学生普法团”获市教育局。
【个人奖项】
xx年11月,团委义工协会麦书毓同学获得称号。
xx年3月,团委副书记黄锐获评为深圳大学“,团委义工协会副会长曹倩获评为深圳大学“。
【3】xx年3月,雷梦云等5名团委干部获评为深圳大学,陈俞均等10名团委干部获评为深圳大学,陈稳耀等3名团委干部获评为深圳大学。
【4】xx年5月,曾靖雯等3名义协干部获得称号,陈昭璇等3名义协干事获得称号。
xx年9月,团委参与了学院的迎新工作,主要负责和。9月12日,法学院xx级在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团委负责适应教育、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会议的组织工作。
在屡创佳绩和由主讲的的鼓舞下,xx-xx年度通过团委立项的总数为,共计参与,是深圳大学的学院。目前,中期评审和结项工作进展顺利。
xx年11月26日和27日晚,团委在举行法律类电影展播活动。许多同学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之余前来领略电影艺术魅力,多角度学习法律知识。
团委、学生会形象推广部、院研究生会于xx年12月共同举办了。此次比赛提升了同学们关心社会关注法治的意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以及学术研究能力,成功征集到一批优秀法律类论文,将选编进新一期院刊《足迹》中。
xx年12月17日,团委和在科技楼报告厅举办了(普法知识竞赛),通过一场法律知识盛宴,提升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增强校园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xx年12月19日,团委和在科技楼报告厅举办了,吸引到了等兄弟院系的选手报名。此次比赛不仅为全校具备法律素养和演讲才能的同学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也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为普法宣传做出了一定贡献。
xx年4月18日上午,团委、组织三十四名同学前往参加庭审体验活动。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法学专业同学对我国司法程序的认识,激发了对专业的学习兴趣,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组织志愿者来到了开展。支教的过程中,队员积极融入当地的生活,和当地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xx年,法学院的9个新生班级团支部全部参加了主题为的双休日社会实践活动。xx年6月4日,团委于文科楼h1-104教室召开了。本次评审会不仅充分展示了各团支部的风采,也为支部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
法学院团委在xx年定期前往,共计,有效地辅助了中心老师教导孩子进行一些基本的生活自理训练。
法学院团委在xx年组织会员前往的“四点半课堂”中辅导小学生学习,共计,的义工参与其中。
xx年12月,法学院团委与共同合作,开展“新视野项目”帮助解决外来工子弟的教育问题。该项目为长期帮助扩展外来工子弟学生视野的公益行动。
xx年6月,通过前期招募,团委组织由法学院和义协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承担深大u站的值班工作。目前该项志愿服务正在进行。
xx年11至12月,团委在深圳大学第九届法律文化节期间主办了共四项活动,缤纷多彩的形式满足了同学们的活动需求,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xx年12月,按照的精神,应深圳市教育局
的邀请,法学院团委和党工委合作开展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资助计划资助项目之深圳大学巡回普法活动,分别于进行了普法巡回演出。现场不仅有讲师精彩的演讲,还有法学院戏剧社带来的精彩演出。其中的坪山六联小学普法活动中,有近齐聚室内操场听取讲座。
1919年,罗吉纳尔德史密斯在其《正义与穷人》一书中倡导为穷人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观念。他挑战法律界,认为他们应该把实现法律对所有人进行保护而不论当事人能否支付得起费用作为自己的责任。他在该书中写到:“如果不能平等地提供法律保护,那么这个制度不仅剥夺了穷人的唯一保护,并且它还把迄今为止最为有力并且残酷无情的武器交给穷人的压迫者。”
美国全国性、州及地方的律师协会对史密斯的挑战做出了回应。美国律师协会设立了法律援助与穷困被告常设委员会;各州与地方律师协会开始赞助法律援助项目。但是这些项目的效果却不甚明显。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员缺乏应有的热情,只把援助工作当作例行公事。出庭极为罕见,根本没有上诉案件。当事人向行政机关进行申诉,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以及社区法律教育更是闻所未闻。人们今天称作福利法、住房法、消费者权益法,或者健康法等法律制度当时绝大多数都不存在。
2.“经济机会办公室”和“法律服务集团”时期。直到1965年,当“经济机会办公室”着手开展联邦法律服务项目之时,美国才就实现法律平等保护做出新的努力。在已经存在的民事法律援助模式以及福特基金会20世纪60年代资助示范项目的基础上,“经济机会办公室”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结构。这种结构的理念是,法律服务应该成为整体的反贫困计划的一部分,这一理念在多项社会服务机构的活动中得到了反映。这些新计划的设计师们认识到,第一,仅有资金充足的法律援助不够,还需要一些新的东西;第二,法律可以被用作进行有序的建设性社会变革的工具。
与其他法律援助体制不同,新型体制下美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主要由非营利机构的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承担,而不是由私人商务律师事务所参与法律援助项目。“经济机会办公室”向提供全面法律援助的机构提供资助,而每个援助机构负责一定地理区域,它们的任务是保证所有的客户和客户群体都有机会得到法律救济。“经济机会办公室”还打造出一种独特的基础设施,也就是通过全国性以及各州的支持,以培训项目和全国协商平台的形式,就实体贫困法焦点问题提供方向性支持并且在向州及联邦立法与行政机构提起的诉讼和申诉中承担工作。
新理念指导下的新型法律援助为穷人的法律环境带来了实质性的改善。由法律援助律师的案件促使美国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判决,这些判决确认了穷人的宪法权利并对有关法规做出解释以保护他们的权利。法律援助律师向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申诉保证了有关法律的有效实施,并且推动了一系列有关穷人问题的政策、法规的出台。向立法机关进行的申诉为穷人争得了通过司法渠道无法得到的利益。法律援助律师向低级法院和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或申诉协助具体当事人实现了法律权利,并且这些援助改善了他们的就业、收入、教育、住房以及工作和生活条件。
这种新型的法律援助体制以及它对穷人法律环境的改善不可避免地要触动美国社会中一些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这些既得利益阶层想尽各种办法在美国国会和“经济机会办公室”限制法律服务项目的活动。这样,美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不可避免地政治化了。为消除政治干预的影响,美国国会、联邦政府以及法律界达成一种共识,即应该组建一个独立的“法律服务集团”。这一共识最初出现于尼克松总统当政时的1971年,中经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讨价还价,直至1974年7月才通过一项《法律服务集团法》。根据该法律,组建了一个由独立的、非党派理事会控制的公司,公司理事会成员由总统任命、经参议院批准。福特总统任命了“法律服务集团”的第一届理事会。“法律服务集团”延续了“经济机会办公室”承办法律援助业务的思路与原则,仍以保证穷人得到有效的法律为主旨。
“法律服务集团”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它将联邦法律服务项目从一开始的主要局限于都市中的项目发展成为实际上遍及美国城乡的提供法律帮助的项目。到1981年,“法律服务集团”已资助了325个项目,拥有遍及美国50个州及各领地的1450个办公机构。而且,“法律服务集团”还鼓励私人商务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并且规定集团资金的12.5%用于私人商务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到本世纪初,已有15万名私人律师注册参与“法律服务集团”资助的公益援助工作。
虽然“法律服务集团”的工作将美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带入了一片新天地,然而这种事业的发展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怀疑和阻力。不少政治人物和社区领导人担心提供法律援助的新型律师的行为会扰乱社会秩序。
尽管受制于各种社会政治阻力的纠葛,美国的法律援助事业经常出现反复,但经过几代参与各种援助项目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美国穷人的所处的法律环境得到了逐步改善。不能说这些项目的实施根绝了贫穷,但这些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改善了穷人的生活、阻止了低收入阶层陷入贫穷。二
美国的法律援助事业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到今天已形成其独具特色的格局。由联邦资金资助并由一个全国性机构统一协调美国
各地的法律援助工作的结构虽被打破,但由“法律服务集团”统一协调的法律援助项目仍是援助工作的主力军;同时,由各州以及私人商务律师协会出资、协调管理的法律援助工作也得到长足发展。综观美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历史,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虽然美国早在1868年就在其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全体公民受法律平等保护的原则,但实现这样一个原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没有终点的过程。而且法律规定本身并不能保证权利的实现,法律权利的实现依赖于权利主体对自己的权利与利益的清醒认识和积极维护;同时,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的法律界人士对其他社会群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保障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也是最大限度实现法律平等保护原则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第二,美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受一个独特的观念支配,认为援助工作应该是整体的反贫困运动的一部分。从这样的宏观角度来定位法律援助工作,可以促使人们从更加广阔的视角来看待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与实现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避免个案援助工作的局限。
第三,与反贫困这样一种整体观念相对应,美国的法律援助工作没有局限于对贫困当事人的具体法律需求提供个案帮助,法律援助项目同时也注重改善穷人的整体法律环境,倡导法律改革,有意识地把法律当作社会改革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