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
0.前言
跟随科学的进展脚步的进一步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速度的增快,党和国家对水土保持工程愈来愈重视,特别是开发建设项目不同水土保持的相关工作。国务院前总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增强十分的重视,他认为这是对经济结构的调理、转变经济递增的方法,以保护环境为前提下寻求发展。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的条件之一就是水土保持方案,在对经济发展方向上做不调节,在按照方式上进行转变,这些活动发挥出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当下,审批方案在各级部门单位占据重要的行政职能,所以对方案技术审评工作的规范化要求越来越严格,只有这样才能对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做到保障,成立行政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保障系统是保证实现这些目标的基本条件。
1.对策和建议
1.1管理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宣传相关的工作要逐步的加强力度,使用多样的宣传方式来成立建设单位,以及社会各阶层对方案评审工作的了解。在多媒体渠道中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一些专项的报道,将水土保持方案宣传工作加入到审评和现场活动中,真实的呈现方案评审的现状,在生产建设项目中坚守水土保持方案的原则,并对这方面表现优秀的建设单位给用足够的宣传。
必须要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专业人士的举荐和社会认可,要覆盖广泛和专业熟练是对专家的标准,而且是必须达到。成立技术评审专家内部的交流学习会,可以使专家知识量随时随地的吸收新的知识,进而可以保持知识水平的新鲜性,将评审技术和质量加以提升,保证整体评审团队质量。对专家也要加以考核,使得专家团队可以保持较高的活力和素质,将不合格的专家清退出去。对进行过转借资格证书或是变卖方案编制的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做严惩,对进行转借的证书要吊销资格,对转包编制任务要马上勒令停止。对可以有资格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更要做好培训和管理,对负责的工作要定时的考核以便及时的清除。
对组织审查会议的人员要对参审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提前审查,对技术性错误和编制深度都不符合标准的提前剔除。与会人员必须是参审的项目建设单位人员,其中还有方案的编制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主要编制人,其中项目负责人要做一定的汇报,审查专家对水土保持、技术、工程管理等环节都清楚了解。对问题方案或是不符合规定的方案要限批,甚至是缓批或不批。
1.2提高方案报告书编制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站在水土保持方面来讲,探讨主体工程设计的合格性和制衡原因,尤其是工程的选址、施工组织和工艺、料场选址等,都要有相关的水土保持分析建议和提议,并且需要和主体单位做交流和整改。
在实行所有的方案的时候都会有不可预测的事情出现,主体工程的组成部分中囊括水土保持工程,必须要依照相关设计变更管理条例来做,在对整体布局和投资变更很小的情况下,在最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时候可以让设计、监理、业主之间来明确下来,但是主题工程的规模和位置等因素出现了比较大的改动就要有相应的水土保持变动方案,并且是需要原来的部门加以审查和批准。
当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状况是相关单位要依据各种生产建设项目来展开水土保持方案探究、水土流失状况的探究,以及水土保持判断等工作。
工程建设生产水土流失发生现象最为严重的阶段是施工期间,对于这样的境况最重要的方式是临时防护。所以在对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要对临时防护措施格外的重视。对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引发水土流失的防护举措和路径就是要增强管理意见实行临时防护措施。但是这种防护措施保持的时间不长,往往在工程结束后就没有了,在实际中虽然可以迅速的发挥作用,但是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在设计的时候还要考虑时间的可操作性,将临时防护做到拥有较高的时效性、长久性和实际耐用性。
2.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工作来说其实是一种比较繁琐的工程项目,这其中还需要对其做宣传,专家团队也要可以在第一时间来更新和管理,对资质证书要做到严格的控制,在进行审查会议的时候要求做到管理的规范化,与此同时方案报告书是在科学上建立起来的,它是经过主体制约因素、后续设计、实验研究、实行水保责任落实等环节。可以对这些进行做审批的主要部门要始终牢记廉洁从政,对自身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要时刻进行强化,在保证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的同时,一直将开发建设项目不同水土保持评审工作的发展速度保持在平稳上升阶段。[科]
【参考文献】
[1]姜德文.强化和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J].中国水土保持,2013(6):1-3.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个主要环节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贯穿于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后续设计管理。项目法人在委托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计内容,并将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
(2)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提交的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应当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工程量、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3)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的内容之中。
(4)验收。验收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关键环节。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
(5)运行管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应随主体工程一并移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不得拆除、毁坏。
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开发建设单位把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手续看作例行公事的程序性审批,自始至终基本上没有实施。
如某水电站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该省水利厅办理了审批手续,但未落实后续设计,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招投标,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基本没有采取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没有建设,据了解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计划,取料场、施工道路等土地没有恢复整治,输水管线产生的废弃土石方随意倾倒,施工支洞的弃渣没有采取任何拦挡防护措施,明管段的弃渣虽在下部设置了挡墙,但远远达不到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和标准。
(2)对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作重大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不作修正变更,从而无法实施。如某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以后,主体工程变更设计,未考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后果。由于该路段是路堑与桥梁交错连接带所增加的开挖土石方都不能利用,因而废弃土石方量也大大增加,开挖土石基本上随挖随弃,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多达50余处,除水土保持方案中进行防护设计的以外,全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3)虽然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治理,但采取的防治措施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脱节。某电站上游隧道口施工场地、备用石料和废弃土石均堆置在河道范围内,既不利于施工安全和河道行洪,也极易发生严重水土流失,从而导致下游河道淤积。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废弃土石堆放场地大都没有起用,取料场的位置也没有遵从水土保持方案,随意变更。
(4)后续设计没有相应跟上。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般都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或初步设计深度,需要进一步做好后续设计,但大部分都未做该项工作。在工程初步设计中没有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的专门章节,仅有少量的文字图表,有关内容及设计深度甚至不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尤其是取土场地和废弃土石存放场地的防护措施设计往往都是缺项。
(5)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些虽基本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但普遍存在滞后的问题。如废弃土石存放场地应当先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再堆置废弃土石,在实施过程中正好相反,往往先堆置废弃土石,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甚至一直拖到主体工程完工或接近完工时才修建挡墙和排水设施。即便通过专项验收的工程中也常常存在类似问题。
(6)一些项目临时用地的水土保持措施得不到实施。临时用地往往都是开发建设单位向当地乡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时,将水土流失防治费用和其他政策处理费用一起支付给土地所有者,而土地所有者则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无法实施。
3、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几点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日常监督检查、专项验收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管理工作。
3.1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等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完成,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开发建设单位应将其提交给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并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初步设计,作为初步设计报告的一个专门章节,并将所需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应与项目初步设计一并办理审批手续,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时应有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在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等其他技术文件应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分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
(3)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工程量、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和有关技术要求。
(4)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和实施进度应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对于大型项目,也可单独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5)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有关的监测成果将作为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依据。
3.2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开始作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3.2.1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宜分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竣工验收前3个阶段进行
(1)开工建设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设计内容是否全面,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要求;②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或重新报批水土保持方案;③水土保持投资是否列入工程总投资;④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是否包括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进度要求和有关技术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⑥是否按规定委托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⑦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内容。
(2)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每年至少1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水土保持设施的规模、位置作调整后,是否重新进行设计并备案;②取料场、弃渣场等位置是否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或设计一致,如有变更,是否办理有关变更备案手续;③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实施进度是否列入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之中实行有效控制;④是否有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实施计划、进度安排,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⑤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⑥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需要;⑦水土保持监测情况;⑧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情况。
(3)竣工验收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①开工建设前、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②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内容是否全部完成,质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③资料整理、立卷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要求;④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按监测实施方案进行,是否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⑤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否依法缴纳;⑥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时如有遗留问题,是否制定了有关计划并予以落实。
3.2.2监督检查宜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该行政区域内市级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对国家和省立项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3.2.3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在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主导地位的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单独组织检查,也可以会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2.4做好检查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作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存在问题的,要将整改要求书面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并抄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开发建设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