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市政府“安居保障”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我局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责任、硬化举措,指导三县五区稳步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蓝领公寓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全市“安居保障工程”顺利推进,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__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函》、《关于做好20__年蓝领公寓建设任务的函》、《关于做好20__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的函》三份函件到各县区相关部门,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蓝领公寓等进度要求、责任措施、考核办法,并于4月7日-8日到三县及宿城、宿豫等区现场督查落实情况。在检查中发现,各县区基本上都能按照要求,抓紧启动相关工作。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目前,各县区除宿城区外均已完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案设计工作,并明确分解落实到相应项目。沭阳县各个项目都已开工建设,其中美好家园二期3.2万平方米、临安小区2万平方米、城北小区1万平方米都已进入四层墙体砌筑阶段;任巷小区1.8万平方米,已进入五层墙体砌筑阶段。泗洪县规划在东方花园北区集中建设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已完成立项批复、规划方案等工作,正在组织落实招标。其他县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也都陆续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二)廉租住房工作情况。各县区能够对照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起草《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__-20__年住房保障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扩大廉租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将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并认真做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状况摸底调查。到20__年底,全市完成低收入家庭调查摸底45000户,保障户数771户,其中市区保障183户,保障面积1.6万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12.65万元,实物配租38户,今年1季度,宿城区新增保障户数20数。
(三)蓝领公寓建设情况。为切实解决我市进城务工和新就业人员住房困难问题,今年我市在各开发区规划建设27.3万平方米蓝领公寓,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宿迁五个开发区。其中,宿迁经济开发区5万平方米,市湖滨新城开发区5万平方米,苏宿工业园区8.7万平方米,宿城经济开发区6.6万平方米,宿豫经济开发区2万平方米。目前,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已完成项目拆迁、方案设计等工作,正在组织招投标等工作。宿迁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已完成前期2.2万平方米建设任务,剩下2.8万平方建设任务正在作开工准备。宿豫经济开发区已完成方案设计工作,正在着手准备开工建设。
二、存在问题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各县区在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方面有了一定的措施,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家庭收入难核实。准确核定家庭实际收入和住房现状是合理确定住房保障对象的基础和关键,由于各县区地域广,人员少,流动性大,给调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加上目前我市居民收入监控体系没有建立或是还不完善,给困难家庭收入和其他隐性收入统计工作带来难度,影响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是动态管理存在难度。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动态管理工作,决不是保障对象一旦享受就能终身受益,而是要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的变化而调整,实行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但现实中动态管理难度大,造成保障对象出的少、进的多。三是部门联动工作需进一步加大。建设住房保障工作涉及到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部分县区经济适用住房、蓝领公寓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所需的划拨土地指标有限,建设过程中不能及时办理相应的建设手续造成工作进度不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夯实基础资料管理工作。按照国发〔20__〕24号文件要求,全市已开展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年底前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并科学编制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键词:农民集中居住;宿迁;实地调研
农民集中居住就是指“把住在自然村的农民集中到小区或者中心村居住”。江苏省在率先实施这项政策的几年来获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效,那么,作为在江苏省内经济较为落后的宿迁的发展现状是怎样的呢,这项制度在宿迁的运行现状是否取得了制度本身的效果呢?本文以宿迁市为例,在对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现状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
一、宿迁市农民居住的概况
2006年4月,宿迁市《宿迁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及康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6〕49号)标志着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正式启动。宿迁市坚持规划先行,于2007年完成第一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在2008年进行第一次规划修编,将全市1.2万多个自然村规划为1668个集中居住点。为确保顺利推进,宿迁市出台《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在集中居住点建房和进城(中心镇)购房居住的试行意见》(宿政发〔2009〕53号)及其他关于规划、建设、用地等7个配套文件。与此同时,市财政也加大了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扶持力度。2010年开始,宿迁市开始了第三次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居住点数量进一步缩减为1066个。农民集中居住的重点开始转移到小城镇,并确立“镇当城建”的理念,对乡镇规划进行修编,启动并重点建设镇区规划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作为重要的推进手段,2010年4月份市委出台《2010年加快小城镇发展、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考核奖励办法》。对于农村集中居住区,采取有计划地控制建设,已启动建设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居住区继续做大做强,同时严格限制启动新点建设。
二、宿迁市农民集中居住的现状
1.居住状况
调查数据显示,农民人均占有住房面积在20~70平方米之间不等,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差距较大。在问卷设计中我们将农民态度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赋值为1,不满意的情况赋值为2,一般情况赋值为3,依此类推最满意的情况赋值为5。根据所收集得到的数据,并利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农民对现在居住房屋面积的态度、住房的美观度的态度、居住地区自然环境的态度、居住地区治安环境的态度的平均分分别为:3.12,3.15,2.93,2.80。由此可见,宿迁市在住房本身的舒适度和美观度的建设方面考虑到了农民的需求,因为农民在这个方面比较满意。但是仍然有70%的农民表示目前居住的房屋虽然比之前的住房在美观度和舒适度方面有很大的提升,但对现在的居住状况仍然不习惯。为了更深层次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随机抽取了几个住户进行了入户访问。在住户的家里可以明显地发现住户的家居设施不完善,住房内部装潢条件较差。同时我们发现单元楼内没有安装电梯,这给部分住在五楼的老年人增添了很大的麻烦,让他们越发感到空虚。
在调研走访中,同样发现小区内部分建设缺少规划与内部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齐全,污水处理条件较差。同时由于部分小区靠近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较差。小区内部缺少必要的治安条件。
2.生活状况和生活条件
调查对象的年收入主要分布在1500~25000区间内,这部分收入的农民占调查比例的43.2%,这个收入基本达到了宿迁市农民的基本收入水平。但这部分农民仍然表示自从搬入集体居住小区之后生活压力变大,对这一情况我们从主要收入来源的变化、支出状况的变化方面进行分析。
表一农民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之前收入来源■
表二农民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之后收入来源■
表一和表二显示的是农民搬进小区前后的主要收入来源,从表中可以清楚地发现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比例从8%上升到了21%。我们可以得出基本结论,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使部分依赖农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丧失了基本的生活资本,这部分本不用担心日常生活的农民逐渐陷入贫困的边缘。
在对支出情况的对比分析中,47%的农民表示如今的支出情况比之前略高,29.3%的农民认为如今的支出情况比之前高出很多,这表明集体居住给农民增加了很大的生活压力。而这些生活压力主要来源于农民生活成本的增加,另一个巨大的变化在于农民入住小区之后需要承担各种各样的物业管理费用,且农民普遍反映物业管理费项目过多,收费不明确。
基于收入来源的减少、支出费用增高等原因,农民对目前的生活条件表示极度的不满意,甚至有部分农民对集中居住产生了抵触情绪。
3.生产情况
农民和城市居民最大的一个变化还在于农民的生产情况,居住在行政村的农民大多数可以依赖自家的小院落进行家禽饲养或者小作坊的生产活动。但搬进集体居住小区之后这些生产活动都有了相应的变化。
数据显示,77.8%的农民以前饲养家禽,现在没有。其中主要的原因同样来自小区环境的限制,面积的限制。家禽的饲养主要目的在于肉类食品的食用、增加部分收入来源,但由于这一生产活动的消失很大部分农民食用肉类的机会逐渐减少,收入也因此减少。
在农民的小作坊生产情况中,原先依赖于农村院落进行小作坊生产的农民里有71.4%的人同样因为活动范围的限制而放弃了生产,而这部分农民选择了到周边城镇打杂工,零零散散的获取一些不稳定的收入。
可以得出具体结论,集中居住对农民的基本生产状况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并且农民暂时还没有充足的能力去依靠自身的力量弥补这部分的损失。
4.公共服务设施
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应该拥有足够数量的健身设施,但几个调查点都缺少必要的健身设备。以银杏庄园为例,小区内部在视野范围内几乎看不到健身设施。
另外一些其他公共设施也不够完善,如公共卫生设施,几个调查点的小区,几乎都全部缺少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排水系统也不够完善,多数农民反映,夏天大雨之后,小区就会出现大面积的积水现象,给农民的出入造成很大的不便。我们认为出现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财政供给力度不够,以及建筑商的盲目建设,不从农民的根本需要出发。
三、对策和建议
1.多方面考虑农民住房需求,给农民创造更舒适的家居生活条件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住房的美观层面。
2.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工作。进一步转变集中居住区农民的就业观念。
3.建立并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
4.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完善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的建设。
5.扩大征地补偿范围。
6.政府的拆迁补偿工作必须保持公开化和透明化。
参考文献:
[1]叶继红.农民集体居住区的差异性发展:江苏证据[A].苏州大学,2011.
[2]汪辉.让农民集体居住必须面对的五个问题.北京大学,2010.
2010年,我学校后勤工作计划还将以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工作措施、环境卫生、安全意识等工作为全部内容。并围绕大方向展开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在我校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在所有后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后勤工作与教师教学工作,师生的生活方面配合良好。2010年,我校后勤工作还将继续为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为宗旨,努力把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便是中学后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二、2010年后勤工作计划中的工作重点:
(一)做好学校后勤安全工作
(二)加大校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校产管理制度
(三)做好寄宿生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工作力度
(五)加速学校基建工作、食堂、球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1、本学期继续加大校舍校产的检查、维修、保养,环境绿化等工作,力求为师生创造一个优雅的学习、工作环境。
2、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宿舍卫生,健全考核制度
3、协同教导、大队部等部门,利用黑板报、晨会课、升旗仪式讲话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我校园、爱护公物的教育活动。
4、加大总务处的日常检查及每周一次班级卫生、包干区的抽查力度,同时协同行政值周、医务室、学生监督岗等相关人员,扎扎实实地抓好卫生工作。每天的卫生检查情况做到及时公布上墙,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限时纠正。
(二)长抓不懈,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1、加强校园巡视,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建筑物、体育器材等作及时彻底的维修、排除。
2、加强门卫的职能,外来人员来校要登记,同时做到在学生离校期间对校园进行巡视检查。
(三)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1、全体后勤人员必需树立师生利益、家长利益至上的服务观,把师生、家长的合理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想师生、家长所想,全心全意为师生生和家长服务。
2、加大总务后勤工作计划的群众路线力度,动员、组织全校师生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直辖市、民主决策,参与后勤管理。
(四)精打细算,严格财务管理
1、依据教学需求,学校实际,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制订经费预算,严格实行计划经费限额包干使用。
2、加强对电话费、水电费、打印费等的管理。
3、严格请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制度。
4、做好领物审批制度的改革工作。领物原则上由教研组长、班组长、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来领取。
(五)物尽其用,发挥设备功能
1、为使学校现有校产校具发挥其最大效益,要鼓励、提倡师生们大胆地、经常地去使用,真正发挥设备的"育人"功能,做到物尽其用。
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大力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省“*”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划我县教育布局调整,扎实落实“两免一补”等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各项惠民措施,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深化农村中小学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的落实工作,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生食宿改善工程,县政府为全县3*6名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每周提供5次免费早餐和5次肉食和豆腐。每人每周补给金额为17.5元,另外初中低保学生每天另补2元,小学低保学生每天另补1元。结合“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继续改造和完善农村学校食堂、澡房等有关寄宿生生活的配套设施。并着手解决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基地问题,做到农村乡镇每所学校有10亩的学生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开学初,县委、县政府拨出专款12万元,购买2224床优质军用被,免费发放给全县农村中小学寄宿生。
三、狠抓控辍保学工作。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小学控辍工作,一是及时做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政办[20*]4号)转发工作,促进各乡镇各司其责,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二是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县教育局机关干部分片分组到各中小学,协助学校这项工作。三是抓住时机做好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乡镇广大教师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春节的时机,深入到他们家中进行家访。四是做好新生交接手续。各校将春季就读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组织起来,将学生送到职业学校,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及相关的交接工作。四是各校做好“留守学生”的关爱工作,各中学设立“留守学生”注册处,并建立起“留守学生”档案,及时了解和记录他们的家庭情况、心理状况以及诚信情况,把“诚信档案”作为学生操行的重要依据,并对他们生活求助及时帮助,对他们心理困惑及时疏导。截止到3月底,全县初中入学率达98.82%,小学入学率达99.98%。各乡(镇)正对未入学的学生进行逐个家访,及时动员学生返校学习。
四、落实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
1、完成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从20*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标准为中学生每年生均320元,小学生每年生均240元,惠及学生6868人,全年共计减免资金184.6万元。
2、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我县从20*年秋季学期开始,免费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20*年春季学期开始,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及地方课程的教科书(标准为:中学生每年生均156元,小学生每年生均71元),惠及学生9098人,投入资金88.96万元。
3、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我县20*-20*年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共计10个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1430平方米,消除危房面积6*4平方米,共需投入改造资金949万元。目前,已完成的项目有安仁中心校实验楼、大源中心校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黄潭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其余的项目都在紧张的实施。
4、完成*一中校园规划及图书馆建设方案工作。做好*一中校园规划及图书馆规划,新建4000平方米将一中图书馆。规划费用预算14万元,图书馆预算造价400万元,前期及附属工程约80万元,共需投入资金500万元。目前,已请三明境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所需资金正在筹措之中。
五、顺利通过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验收组的检查验收。3月15日,省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验收组到我县验收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组到高唐、黄潭、水南等乡镇学校实地查看了全县37个办学点的光盘播放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及卫星接收室等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安装使用情况,对我县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就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保护和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做好预防春季流行性传染病工作。针对我县部分农村中小学发生流感疫情,我局与县疾病防控中心启动预案,深入学校和部分行政村调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及时召开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紧急会议,组织大家学习了《*县教育局关于预防春季传染病的紧急通知》(将教综13号)和《*县卫生局关于在中小学开展预防流感活动的函》,要求全县各校高度重视春季预防流行性传染病工作,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将政办〔20*〕71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我县安仁、大源两校流感疫情得到有效的遏止。
七、做好提前招收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前期准备工作。*一中今年将继续面向全县各初中校提前招收应届优秀毕业生1*名。目前推荐报名、选拔考试等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之中。
八、2—3月,我局组织局机关干部就我县城区教育发展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厘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征求不同阶层的意见,形成了《全县教育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一文,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认真做好教育工作自评和迎接市级复查工作。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局机关干部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闽政教督〔20*〕11号)文件,学习新修订的《*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内容。20*年全县教育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统计报表正在完成中。
第二季度我局将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抓好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
2、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确保这项“民心工程”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受益。
3、进一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建设步伐,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层次不高的现状。
4、保质保量完成*一中提前招生1*名优秀初中生工作。
5、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改进教学管理,确保20*年高考“保五争三”目标的实现。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积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二)基本原则。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一要因地制宜,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二要循序渐进,逐步解决;三要政策扶持,用工单位负责。
二、多渠道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
(三)用工单位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主动,广开渠道,妥善安排,为招用的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并逐步改善其居住条件。
(四)用工单位可以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具体方式可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农民工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用工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助,并可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应充分利用自有职工宿舍或通过租赁、购置等方式筹集农民工住房房源。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六)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
(七)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建设用地不得采取以租方式供应,建设项目不得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八)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根据产业布局、农民工数量及分布状况,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九)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结合部居民利用自有住房向农民工出租。
三、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安全、卫生
(十)向农民工提供的居住场所应符合住宅安全、消防标准和基本卫生要求,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工程施工类企业向施工现场农民工提供的宿舍,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有关规定;其他行业用工单位向农民工提供的宿舍,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有关规定。
(十一)集中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和专供农民工租用的住房,要做好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和生活成本,坚持经济适用、合理布局、科学设计、确保质量,同时应适当配备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设备。
四、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监督指导
(十二)各地要将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市、县人民政府要立足当地实际,指导和督促用工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妥善安排农民工居住,多渠道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