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作文网

民营经济论文(收集5篇)

时间: 2024-12-08 栏目:办公范文

民营经济论文篇1

关键词:民营;民营企业文化;企业文化

文化一个民族的强盛离不开经济的强大,而经济的繁盛离不开企业的发展,文化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中民营部分的占比越来越大,因此,民营企业也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而文化建设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并且地位也越来越高。民营企业在目前中国的社会发展中展现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如今的市场竞争中,表现出制约其长期发展的弊端,很难做到强劲发展。所以,民营企业一定要重视企业文化对企业发展的强大作用,增强企业文化发展,提升企业生存与进步的技能,增强核心文化竞争力。

1相关概念的界定

1.1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包括广义企业文化和狭义企业文化两方面。就广义而言,社会文化包含企业文化,可将其称之为社会文化的第二种文化。企业文化经过企业职员的自我控制力以及向客户供给所需的各项服务,进而表现出企业的运营特点、团队精神、策略标准、企业认知、世界观和行动规则。在狭义方面,企业文化表现在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强调人本思想,注重精神文化的作用,期望通过文化的约束力来规范行动,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同时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并激发出其创新性,为企业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同时经过多种途径对社会文化发展产生帮助。

1.2民营企业的含义

民营企业是一种经济理论,虽然社会普遍承认这种理论,但是在内向和外向上均存在一定的争论。国民经济包括民营经济、国营经济和官营经济,其根本在于“营”,而载体在于“民”,民营等经济成分包含在运营机制的范围中,企业运营的实现方式通过它来呈现,并不单纯指所有制理论。民营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存在特定关系,个体企业、私企、国企等均属于民营经济范围。

1.3民营企业文化的含义

民营企业文化指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民营企业在运营进程时沉淀下来的独特的运营模式和运营概念,它不仅拥有一般企业文化的共同特征,而且具备其独特性,尤其在本国民营企业发展和经营的进程中存在我国传统社会规定、社会背景、文化风俗等因素的浸染。民营企业文化的内涵主要是民营企业文化的构成因素,从广义的角度来说,主要包括企业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4个部分。

2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分析

2.1企业文化中的短视弊端造成目前民企的信任威胁

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具有非常恶劣的家庭化、个体化、非理性化的特点,企业领导人所有行动的终极目的除了为自身和其家庭收敛钱财外再无其他,鲜有公众责任感、国家使命感,各企业经管理者好大喜功,运营模式只求简单高速,且周期短、缺乏诚信的例子比比皆是。就我国历史上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而言,依据个人勤奋、信守承诺白手起家的实业家的确较多。但不可置否,也存在一部分企业家自开头就采用投资欺骗、广告诈骗、商标侵犯、合同假冒、服务欺诈等方法掩耳盗铃,还有的利用特别方式和特殊力量等非正式手段敛财致富。

2.2企业文化的层次较低,很难保证企业长远发展

纵观中国这几年的形态,民营企业文化包括家庭情感型、章程制约型、理论指示型和追求标准型4种。中国大部分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存在于前两种类型,而后两种类型则比较少。以上4类企业文化根据它们对实际劳动生产力影响力大小进行区分,主要有第一层面、第二层面、第三层面以及第四层面,档次也依次由高到低。根据民营企业文化存在的进程可知,因为企业文化的构成和进程缺少章程化和系统化,而且文化影响力也不够深,在实际生产力方面的影响力不强,所以一定要加快改革速度,并加强改革力度,锻造出具有强烈意识的指导导型企业文化,尤其要打造出追求高境界企业文化的企业。民营企业改造成理论指导型企业然后锻造出高境界的企业文化,这样才可以让企业文化提升到更好的层次,从而创造出强有力的企业文化竞争力,同时可以让民营企业发展得更长久,并打造出更广袤的成长天地。

2.3用人唯亲

来源于我国已有的人们一直认为民营企业是依据宗族文化的积淀发展而来的宗族理念非常浓郁。企业的人事管理存在严重的亲戚关系脉络,以负责人为中心的第一中心圈;以亲朋好友为主的第二关系圈;以员工为主的第三普通职工层。这种分层普遍存在于“等级有别”的企业中,而价值理论、管理标准、权益分配等均表现出关系网内部大于关系网外部,自己人大于非自己人,感性大于非感性,联系大于标准,人脉大于制度,诺言大于合同的现象也无处不在。以上理论一般存在中心圈内,其作用通常在核心层内发挥平稳,并起到巩固脉络结构的作用,而在核心层外的人员是非常难进到中心圈内的,这也导致企业不能够尽可能多地团结企业职工。2.4重表面轻内涵依照爱得加•沙因对企业文化的划分可知,企业文化策划和企业CI品牌创造仅体现了企业文化表面的呈递形式。中国的民营企业行业,仅仅关心企业文化创建的表面却并没有重视企业文化创建的真正内涵,民营企业基本上是只重形式,不看内容,其后果必然是什么都得不到。

2.5老板文化色彩浓重

大多数民营企业走过的历程,与企业负责人的个体能力密不可分,这些企业家可能手握真正的技能,可能具有广大的关系脉络,也可能占有市场的绝对优势。恰恰由于拥有此类特别的能力,这些企业家们的影响力十分巨大,在业界的地位也非常高。企业负责人大多自己揽权,大小诸事全部由自己负责。尽管企业雇佣有十分精良的人才,可是事实却也是大小事情均由老板做主。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些企业内部慢慢演变出以企业负责人为首的基本上属于独裁专断的运营模式。由此可知,企业文化基本就是以企业负责人为中心的,而企业文化也呈现出以企业老板马首是瞻的特点。这样的企业文化如果成形并得到发展,企业的整个运营水准及产品的生产力就会持续降低,企业也会十分危险。

3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解析

3.1企业家的理念和价值观缺乏更新

社会上的民营企业基本上属于家庭企业,大部分老板采取家长式、经验式运营,用亲情关系替换规章规范,用经验替换科学决断。大部分民企老板受个人经验和文化程度的束缚,安于现状,或者有了一些成功就心浮气躁,甚至于盲从。此类表现在企业管理中的短视偏好极大地制约了企业良好文化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但大部分民企管理者的理念和价值观却一直停滞在传统阶段,这大大阻碍了企业文化向更高境界的发展。

3.2企业文化的形成源——企业家文化

企业家文化依然停滞在传统理论上,没有彻底改变经营理论和经营模式,打断了企业文化向更深层次的发展,事实上,企业家的想法和世界观是企业文化向更高层次飞跃的核心,也是企业文化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但是,大多数企业家的眼光和判断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而经济理论和价值观处于低层次,并没有深入进高境界的政治理论方面。

3.3我国深厚的传统文化影响

中国历来就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表现在社会结构上就是以宗族为核心,而家族联系拥有主导地位。而人民对家族的一致倾向性,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社会的倾向性,导致了对宗亲的高度依赖。我国历史悠久的文化不可置否会对社会组织造成信任危机。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会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客户的挑选形式、职工对企业的向心力、企业的文化发展、企业的命运等也将受到影响。

3.4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尽管经济体制改革后国家意识到了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其对人民的伟大奉献,民营企业的位置逐步得到了认同。可是各级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决策、审核时还是表现出由于传统文化的渗入而对民营企业存有怀疑。企业如果希望在困难的环境下得以生存,那么必将出现无视行业规定以及兵行险招等情况,而这些因素也会影响企业文化的创建。

3.5民营企业家素质的影响

源自于传统的手工劳动的自然经济理念的渗入,民营企业经营者基本上忽略科学经营的理念,偏向于家庭式运营,仅仅关心裙带效益,而无视基层人员的合法效益和企业使命感。本就没有自由环境的悠久文化以及顽固不化的宗族关系文化,这些和科学的运营概念以及高素质人才理论互相排斥,企业文化逐渐演变成推崇个体思想的载体,导致企业职工呈现出某些依靠思想更甚者出现人格奴隶的现象,从而丢掉了个体思考意识和创造精神。

4结语

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进程一定要关注文化创建这个中心环节,因为企业文化筹建水平会对企业发展的好坏产生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在我国市场经济进程中也会呈现意想不到的约束作用。必须要加强企业文化创建,只有这样企业才会激发出团结精神及源源不断的核心竞争力,企业设定具体的标准方案和奋斗的目的,具备维系企业发展的核心支撑,从而为企业的进步增加无尽的斗志。

参考文献

[1]杨克明.企业文化落地高效手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特伦斯•迪尔,艾伦•肯尼迪.企业文化——企业生活中的礼仪与仪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3]王吉鹏.企业文化的39个细节[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4]李顺.我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提升策略[J].决策与信息,2008(6):96-97.

民营经济论文篇2

关于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关系的研究,首先可以从研究我国的法律、党的十七大报告、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近年来中央涉农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中得出如下结论: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2章中规定,国家引导和支持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与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订立合同或者建立各类企业等形式,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是不动摇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其基本特征是,公司带动农户进入市场,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促进。这就清楚地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是公司、农户等市场主体在经营服务环节上的联合,充分体现了农业合作经济的本质。

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加明确指示,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出:通过极大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动能力来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力争一大批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培育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国家鼓励农民采取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的办法自办龙头企业。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责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和引导。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组织等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给予扶持。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分工协作中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就要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承贷承还、提供贷款担保等有效办法,就要集体经济组织同其他专业合作组织一起发挥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

2专家们关于二者关系的理论研究

对于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学者、专家从不同的视角、运用不同的理论进行了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大致有以下几种。一种观点认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冷晓明等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研究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本质及内容后认为,随着农村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剩余产品的日益增加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健全,必然要求加快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农业产业化的实行,正是农业生产方式变革的表现;合作社的推行,正是适应这种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产生的农业生产关系变革的表现[1]。由此看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是农业生产力的变革,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质是生产关系的变革。所以二者是相伴而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就是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联结起来,这就扩大了农业的外部规模,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质就是把农户分散的生产引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植,把农户纳入到社会化大生产的体系之中,这就扩大了农业的内部规模。所以,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吴志雄等运用合作经济理论研究了农产品合作组织的发展轨迹和发展思路后得出相似结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就是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2]。

他们还通过对国外传统农产品合作组织的产业化本质与新一代合作社的产业化本质对比,得出如下启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导着农产品合作社组织形态的演变。是否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是农产品合作组织有无生命力的根本。余永龙则在畅谈农民产业化经营如何深入发展时就指出产业化经营深入发展的问题就是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制企业[3]。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产生的背景不同而有所区别。赵玉良基于产业组织理论的视角对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追求的目标进行分析后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在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产物,农业产业化经营产生在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4]。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现的是生产要素的特定组合方式,农业产业化体现的是产业环节的联合方式。从质的规定性看,合作经济体现的是生产要素的特定组合方式,谋求的是资源优化配置,实现的是规模经济,而农业产业化体现的是把农业部门与其产前部门、产后部门联合而形成一种大规模的经营系统,使广大农户纳入到这个系统之内,它谋求的是通过市场关系内部化的制度安排节约交易费用。

所以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个不同的经济范畴。第三种观点认为,只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推动农业实现产业化。多数学者和专家都是基于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的龙头企业与分散弱小的农户衔接困难、利益难以有效分割等现实情况,一致认为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化,产业化的最佳组织形式就是合作制,合作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途径和资源。牛若峰在其论文《也论合作制》中探讨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并指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将来各种合作社极有可能成为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组织模式,其理由是:①合作社的宗旨是为社员服务,增加社员收入,这正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所追求的目标;②合作社是农民联结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最佳中介组织;③合作社是实现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相结合的有效形式;④合作社作为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实行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量返还利润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利益机制[5]。从直接意义上说,合作社最能体现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本质———多元主体共同利益的联结。

王勇等是从新制度经济理论和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了经济学分析后,提出在我国要实现农业产业化,就必须进行农业产业组织创新,以达到规模经营、农民可以获取农业产业链中的平均利润等目的[6]。在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基本模式中,农村合作社是主要可供选择的组织载体。戴澜等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之间几种联结方式的比较,以及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式和机理的分析,得出专业合作组织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载体的结论[7]。高山平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和合作经济组织所具有的优势进行了详细论述后指出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最有效的载体[8]。喻国华在对农业产业化中专业合作组织参与的3种典型实践模式进行概括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专业合作组织才是农业产业化的最有效载体[9]。黄心田等则从研究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具有集连接国内外大市场、服务农民、体现农民意愿、规避农业风险、保护农民利益于一身等特定功能,提出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组织载体[10]。李佳等从企业与市场相互替代的理论出发,解析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之所以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的动因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11]。

杨雍哲认为合作制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途径。并解释原因有3个,分别是可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可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12]。高艳琴从分析农业产业化的标准要求出发,结合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特点,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实行资金、技术、信息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13]。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包不了,村集体统不好,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条有效途径。于爱霞更是提出,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助推器[14]。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已成为我国目前农业产业化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桎梏。所以现阶段要以提高农民组织程度为核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组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向深层次发展。李惠安等也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资源[15]。我国农村形成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体制,成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制度保障,同时,在这种经营体制下建立和发展的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丰富的组织资源。欧志文指出,发展农业合作经济,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内在要求[16]。在发展中规范农业合作经济,必须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新形式。

这是因为,龙头企业为独立实体,一旦遇到市场需求起伏而利益受到损害,就会把风险转嫁给农民;而作为农民一方,由于龙头企业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也不一定履行“订单”合约,出现谁的价格高就把产品卖给谁的违约行为。因此,有必要在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嵌入一种作为媒介的合作经济组织。郑金英也在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论及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形式与发展方向,提出了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与龙头企业结为较为平等的生产与贸易伙伴[17]。刘慧娥等通过分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出发进行了探索,提出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8]。

3学术界关于二者关系的经验总结

对于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还有许多理论家和实践工作者对不同地区的实践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后得出如下经验论断。一种观点是只有推进农业产业化,才能带动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侯凤通过对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研究后认为,农业产业化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19]。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不得要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密不可分,不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发展不起来;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就难以推进。吴昭仁在对安徽省进行调查研究时发现,农业产业化为重新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契机[20]。许多旗县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出现了农民拍手叫好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据此他分析指出,农民不反对合作服务、共同受益的合作制。他们迫切希望提前、产中、产后服务,而这些正是农业产业化应有之义。不论是何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核心都要处理好相互利益关系,做到“利益均沾、风险共担”。这本身就透着合作的因素。黄万辉通过对瑞安市农业产业化情况的调查取证得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步发展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21]。

而且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不完善的状况更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从全国来讲,农业产业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在逐步建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等。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尚不完善,因此也必将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杨涛对宁夏调研后认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都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22]。农民的生产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不会提出也不会出现专业合作组织。只有当农民的生产变为商品生产,农产品成为加工企业的原料,或者直接进入消费市场时,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才出现了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组合,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民的生产和农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不能适应这个要求,专业合作组织就应运而生了。吴志雄等在《论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一书中,通过对全国9个省、12个县较大型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经验归纳出:要着眼于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去推动农产品合作社的发展[2]。现在所发展的农产品合作组织,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条件下的合作经济组织,只有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要求,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改革以来的实践也证明,一定的市场供求关系,引导农户间的合作与联合,引导农户和其他经济主体的合作与联合,从而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就是要加强这种趋势,使农产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等经济主体更自觉地拉动农产品合作组织的发展。

另一种观点是关于农业产业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结合。相比较而言,农业产业化与农民合作组织的结合更为引人注目,研究的焦点也已经从早期关于二者结合的方式、结合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对策等基本问题,演变到今天关于二者结合的实践化,并在如何走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等问题的讨论中,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关于农业产业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李雪松等在其《论新时期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经济的互动发展》一文中作了分析,该文还就当前农业产业化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的几种方式及结合中存在的问题作了解释,最后提出了实现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经济结合下一步需要着力的地方[23]。罗强等则对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经济结合的重要性、结合模式及其有效性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颇具理论性的建议[24]。赵玉良在山东省高密市召开的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经济结合研讨会后的综述中指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经济结合的原则及操作要领[25]。有些学者在对农业产业化和合作制结合的几种较为典型的方式比对中,发现了目前二者在结合过程中暴露出的合作经济组织发育缓慢、公司与合作组织结合中存在体制障碍、外部龙头企业与内部龙头企业同构等问题[26]。

为此,提出如下改进措施:一要提高认识,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二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为产业化与合作制的结合创造条件;三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产业化与合作制的有效结合。叶余江等则从泰安市近几年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经济结合的7种典型形式的归纳分析出发对二者结合的作用作了深入研究[27]。还有一些学者明确主张应该发展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产业化经营[28]。较典型的当属冯开文的《走向农民合作社的一体化经营》一文,该文以文献综述的形式,精选关于家庭责任制、社区合作社、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民合作社等领域的经典研究成果,展示了从家庭责任制到社区合作社(劳动和资本的横向联合)以及差不多同时的乡镇企业(农业向工业的延伸),再到农民经纪人、农业企业以及龙头企业等主导的农业产业化(产加销的纵向延伸和合作社的组建)到农民合作社的农业一体化(农户的横向联合和产业、供应、营销网络的纵向延伸),中国农业一体化呈现出了复杂但很清晰的发展脉络,并终于走到了农民合作社实施农业一体化的今天[29]。中国农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阶段和基本脉络显示,在对相关研究进行系统评论的基础上,研究表明,农民合作社的农业一体化是中国农业发展实践和相关学术研究共同的趋势选择,是理论和实践指出的理性选择。

民营经济论文篇3

新经济作为一种重大的经济现象和存在模式,其意义在于对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形成的资本创业模式进行了自我否定,它创立了知本创业环境,推出了知本创业制度,即把知识转化为资本的制度。信息、知识和因特网等技术已经成了区别新经济与旧经济的主要标志。具体说来,旧经济是由各个专业化的规模生产驱动的,以便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新经济的驱动力量是信息知识和网络技术,在高速滚动的运动中极大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是相对于以传统产业为核心的旧经济而言的。

传统产业如制造业等是建立在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上的物质产品和服务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其生产和供给不仅要有固定资本的投入,而且还要不断地有流动资本的投入,其发展变化受规模经济和边际收益递减趋势的影响。而新经济不同于旧经济的最突出之处是,它以特定条件下的服务产品为特点,一次性的固定资本投入很大,获得成功后并不消耗实物资源,却提高了实物产品的使用量,其再生产所需的流动资本投入很小,但产出很大,再加上网络的外在性效应,需求不断扩大,引致更大规模的供给,从而会出现收益递增的趋势。

不少民营企业的事实已表明,新经济作为一种注重技术创新的经济,对企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例如,技术创新的速度不断加快,使产品从导入到增长或扩大、再成熟、再到老化诸阶段的生命周期急剧缩短,并使劳动生产率的增速日益提高。应该说,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的主题。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许多民营企业在其赖以生存的产品完成生命周期以后,也就开始走下坡路。但在注重技术创新,实现外向型的产业整合以后,这些民营企业又焕发了青春活力,甚至有可能做到长生不老。加之,新经济中的知识产品几乎没有运输成本,市场又具有高度统一性,因而会出现企业强者恒强和赢家通吃的局面。这有别于旧经济中由于存在巨大的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运输成本,市场又可以被分割,因而市场竞争说得极端一点不过是双寡头垄断竞争,赢家通吃局面几乎不会出现。

当然,新经济之所以产生和发展,除了技术进步以外,还有其制度前提。这就是:

(1)必须建立有激励动力的现代企业制度。这种制度允许知识转化为资本入股,并明确界定知识的所有权,使得知识资源的占有者的界定划分更个体化,知识的共享更具有广泛性;从而让掌握专业知识的经理、经济专家、工程师、会计师和律师等专业人才都可以在企业里以知识专利换取股份。这样,这些专业人才就可以既有劳动收益权,又获得股份分配权,并使得工资与利润都具有激励的性质。

(2)高利率的资本市场。只有知本产权资本化,才能让知识产权利用资本市场,包括创业板和股票期权,实现资本的最大利好。民营企业家作为创业者,一定要建立适合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使知识创新者不仅获得一般的劳动报酬,还能分享企业发展的长期利润和资本市场的最大利益。像美国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的存在,就出了一个微软和以比尔·盖茨为代表的一批知本创业者,更重要的是它为人类的经济发展推出了全新的制度。此外,资本市场上的大量资源投入到互联网公司中,形成了一批优质高价的网络股,成为投资者追捧的对象,得以迅速拓展新经济的发展空间。

(3)杜绝政府不必要的干预。这是经济学说史上以18世纪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的继续和发展。民营企业必须做到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创业自由,使开业资本低到任何一个想成为企业主的个人都可以承受的地步;与此同时,投融资体制必须市场化,使手无分文而有知识产权的创业家能够获得资金的支持。

为了加速我国民营企业新经济的成长,我们需要培植新经济的沃土,诸如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为知识积累提供有效的所有权激励;建立与激励相容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新经济的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为新经济的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条件;发展教育,增加人力投资,提高知识(包括技术形态的知识和信息形态的知识)存量和流量的积累;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获得政府的有力支持才能达到目的。

民营企业如何应对新经济的冲击

谈到新经济,当然并不是希望凡是民营企业都搞高科技,事实上也不可能家家民营企业都搞高科技。何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旧经济尚未得到充分发展,新经济发展的基础更差,提供培植新经济的沃土也绝非易事。但是,民营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需要高度重视新经济的冲击,因为新经济对旧经济、对整个产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市场、机制、观念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这是全球性的浪潮,在其冲击下,可以预见今后几年,传统产业有相当大一部分会退出历史舞台,相当大一部分通过改造提高会脱胎成现代产业,还有一部分通过重组,以更大的规模、更低的成本、更优良的质量,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而以信息、网络为代表的新兴技术产业或“科技板块”,将影响未来产业的变动方向。无视这一潮流,不参与全球新经济的竞争与角逐,我国的民营经济就有可能在经济全球化中落伍甚至被淘汰出局。20世纪80年代浙江的不少响当当的民营企业为什么辉煌不再,为什么民营企业会出现“你唱罢来我登场,各领三五年”,就是因为它们无视或轻视新经济的潮流,不进行相应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公司经营体制的调整和治理方式的调整的缘故。

谈到发展新经济,也不要忘了我国还面临发展传统工业的繁重任务。我们应该通过技术创新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来武装传统工业,使其融入新经济的浪潮中。现在许多以传统模式经营的民营企业纷纷投资网络建设,运用网络来提升自身的层次,利用实用的信息和服务,在“后发效应”作用下赶上全球新经济的形势是不成问题的,而不像旧经济需要资本和技术的长期积累。由于获取知识的渠道远比获取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的渠道方便,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并借助于网络来完成,其流动不受空间距离限制,所以成本也要低得多。只要建立起有效的所有权制度,就可以使知识以极快的速度和极低的成本不断地进行扩大再生产,而不需要有形的要素投入。

应该指出,在由旧经济迈向新经济的过程中,民营企业的领导者最重要的责任是要向旧传统挑战,向旧规则挑战,在挑战中提出自己的设想,并将其付诸实施。这就要求民营企业家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创新精神。如果没有创新精神,民营企业是很难发展的,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又正是创新的动因。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任何民营企业家都可以充分自主地进行创新活动。但是,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不断地学习和培养。这其中,民营企业家应该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努力更新知识结构,使观念创新具备必要的基础和前提。在我国知识经济初露端倪的时代,民营企业家要进行观念创新和思维创新,必须开阔自己的知识面,更新知识和改善知识结构,否则,观念创新和思维创新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无法付诸实践。按照西方知识经济学家的说法,“世界上可怕的不是贫穷,而是无知。”民营企业家的责任要求其自身必须认真地研究知识经济的理论,提高发现优化配置生产资源机会的敏锐力,关注知识经济理论融入企业的实践后,对企业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第二,敢闯敢冒敢试,从企业不协调因素中发掘出新的东西。民营企业家如果墨守成规,按部就班

,那是很难有所作为的。这是因为,创新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套,必须将强烈的进取精神与坚韧果断的魄力统一起来,才能达到目的。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P·F·Drucker)在其《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举出一个例子,道破了企业家创新精神的真谛。这个例子是说,有夫妻俩到市郊开设了一家餐厅,把赚钱的希望寄托在那个地区到外面就餐的人日益增多这个预测上。尽管对自身而言,他们从事的是一项新的经营,但他们不是企业家,他们既没有给顾客带来新的满意,也没有激起人们新的消费需求,因而没有体现创新精神。再以麦当劳快餐公司来说,它尽管没有发明任何东西,但却应用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技术,使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工艺和服务水平不断改进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从而开拓了新的市场,招揽了新的生意。这种敢闯敢冒敢试的做法就体现了一种创新精神。

第三,不怕冒险的压力。如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民营企业家为了开发新产品(包括提高已有产品的质量),引进新的生产方式(包括科学技术上新的发明创造、经营组织上的调整以及引进新的产品流通手段),开辟新的市场(特别是在新地区的出口市场),常常需要采取一定的冒险行动。但是,不同的民营企业家由于所处的环境、所受的教育程度和所受的教育方式,以及生活的经历等等的不同,在面临风险的压力时,所表现出的信心、勇气和毅力就有很大的不同。有的民营企业家遇事畏缩不前,害怕不确定的因素和未知的事物。相反,有的民营企业家却知难而进,解决一个又一个棘手问题,在企业的发展中体现出创新精神,并获取难以言状的愉悦。

民营经济论文篇4

近年来,一种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那就是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把手中的资金投入到正在我国蓬勃发展的旅游产业当中,一些早期进入旅游业的民营企业已经在这个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呈现出进一步扩张的趋势。

2002年12月9日,民营企业东星集团下属的武汉东星旅行社出资数百万元人民币,成功收购汉口国际旅行社95.7%的股份,成为该市首家由民营企业控股的国际旅行社。民营资本正在释放活力,突破出境旅游“”,再一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国有资本)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资本在投资开发中唱主角的时代正在到来。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本文试图以历史和宏观经济视野,就我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和困惑作一番理论探讨和反思,抛砖引玉,以期更多专家学者关注民营旅行社的健康发展。

一、民营旅行社东星国旅借“壳”出境游

据悉,东星国旅是一家经营国内游和入境接待的民营国际旅行社,管理经验先进,经济实力雄厚。但该社尚未获得出境游经营权。因此,东星国旅有意收购一家在武汉市场上有出境经营权的旅行社,借壳一步跨进国有旅游企业的专有领地——出境游市场,以便做大做强。汉口国旅拥有近20年的国际社资格,并正式获国家旅游局批准,成为武汉市8家出境游资格组团社之一,还是湖北得到全球认可(CITS、CTS)旅游公司的两家之一,出入境旅游做得相当不错,即使在面临收购的今年也接送1万多游客。而东星国旅去年的客源仅为几百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蛇吞象”的现象呢?

汉口国旅是一个大型国有旅游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其门市部采取的是承包经营,这种体制的结果是让其门市部成了游离于母体之外的独立个体,最多时达到了12家。再加上老国企过时的经营规模及单调的分配制度,使得资金匮乏的汉口国旅感到无法应付残酷的市场竞争,企业发展后劲不足。正是汉口国旅分散的股权结构让东星动心,“这样收购就变得简单,不用受制于人”。

东星吞并汉口国旅后,收购传奇还在继续演绎。随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泰国联手将泰国游拉低至1880元,第二步是东星集团将在本月底完成对深圳一家出境游组团社的收购,控股100%,同时上海并购计划正在进行中。在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看来,旅行社虽然花大力气拉来客源,却要将利润拱手分给交通、住宿和景点,旅行社掌握的主动权太小,必须组建行业合作链,实现规模运作。

对于旅游界爆发的此次“地震”,业内反响激烈,同时也引发了对民营旅行社发展和我国的旅游产业政策的深思。应该说,民营企业的加入,打破了境外旅游由中国有旅行社垄断的局面,出境游的线路可望更丰富,市民的选择余地更大,价格随之走低也是必然,旅游行业和旅游消费者都将从中受益。然而实际情况是,民营旅行社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在其发展和扩张过程中仍然困难重重。

武汉市旅游局有关人士的看法正好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汉口国旅缺乏资金,发展后劲不足,而东星集团没市场准入证,有钱没地儿投,双方应该是天作之合。但是他也指出,作为母体的东星国旅,其经营范围比汉口国旅小,按规定,母体的经营范围子体都有,但母体却不能照单全收子体的经营范围,因此东星国旅即使收购了汉口国旅,也不能直接进军出境游市场。东星国旅和汉口国旅估计会采取“表面各自为政,实际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模式。

这里面隐含的意思是,虽然东星国旅借汉口国旅的“壳资源”绕过了出境旅游的市场准入限制,但仍只是以资本渗透的形式进入国有旅游企业,并不能真正获得同国有旅游企业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和自主经营权。

这不得不让我们想这样一些问题: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自然规律,国有旅行社为什么不能退出或改制?民营旅行社进入为什么必须借助“壳资源”而不能真正作为市场主体进入?我国在世贸中曾承诺对外资旅行社实行“国民待遇”,为什么在民营旅行社却得不到国民待遇?

二、中国民营旅行社发展进程与变迁模式

国家旅游局于1998年的《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旅游行业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窗口,旅游行业又是新兴的行业,从道理上说,旅行社行业在制度上应该是走在前面的,但现在却是落后的,不光是落后于饭店行业,甚至落后我们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当然这里本身有政策的原因。《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这是一个因素;第二个因素就是旅行社行业原来带头的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旅行社,实际上都是大锅饭、铁饭碗的传统企业体制,这种体制的长期维持,使企业机关化,思想观念僵化,滞后于旅游生产力的发展,第三个因素是传统的外事接待体制的影响。因此,改革问题,尤其是旅行社企业制度的改革问题在行业里是目前最突出的一个问题。”这段论述清楚地表明旅游主管部门也清醒地意识到,目前落后的旅行社行业制度已影响到这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竞争力。本文主要借助于政府管理体制、旅行社运作机制的历史考察来对中国民营旅行社的发展进程加以动态的研究。

我国旅游业在起步之初,由于受当时旅游事业是外事活动的观念影响,将旅游业纳入政府行政管理之下。在当时,仅有国、中、青等少数几家旅行社,全国的宾馆饭店也必须通过这几家旅行社的口子对外,因此在当时的业界和教科书中都将旅行社作为我国旅游业的龙头。1981年国务院提出了旅游行业要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体制。这一体制基本上是一个“偏紧”的操作系统。即使到了1984年在“五个一起上”政策的作用下,全民办旅游蔚然成风,宾馆饭店的投资开始出现多元化和民营化之时,国家仍是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旅行社,民营行社的口子一直都未开,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举步维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充分肯定了私有经济,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民营企业已经走出了以前带有歧视性政策的阴影,旅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进入旅行社行业,这为民营旅行社业市场发育起到了宏观推动作用。特别是1997年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出台后,不再对旅行社投资主体的性质进行限制,民营企业投资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此外,长期困扰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投资不足问题也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和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仅仅依靠国家这种单一的投资主体已经无法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只有民营资本的参与,才能最终解决这一矛盾,并以其独特灵活的经营方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有了这样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民营旅行社的发展仍受到诸多限制,仍没有摆脱“小、散、差”的整体局面。尽管有些民营旅行社尝试从“小企业、单项产品”的竞争转向“大集团、综合能力”的竞争,如武汉东星国旅,但是目前的制度环境并没有给这种市场竞争态势提供一个光明的变迁前景和有效的市场模式。

三、民营旅行社发展受阻的原因

旅行社是旅游产业链条中重要一环,其发展的障碍不仅来自旅游产业内,也来自旅游产业外。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只探讨阻碍旅游产业的产业内因素,并将其归纳为立法因素、观念因素及管理因素。

(一)立法因素

1.旅行社性质规定的缺位。《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盈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旅行社管理条例》并未规定旅游服务类的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对旅行社的性质规定还处于缺位状态。投资主体的行业进入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背景,在一定意义上,政府官员的行政偏好取代了企业家的市场偏好。

2.“出境游”特许方可经营。《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国际业务的旅行社必须是全民所有制,经营国内业务的旅行社至少要是集体所有制,就是说,旅行社这个行业在制度上不允许私营,“出境游”属特许经营范畴。并实行“量入为出,入出挂钩”政策和“以团队方式开展出国游,暂不办理零星散客旅游”政策。以上这些都突出体现了特许经营的色彩,为国有旅行社垄断出境旅游市场留下了重要的法律依据,这也成为以后民营旅行社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中国康辉旅行社副总经理郭东杰明确指出,正是政策上的一些限制,造成了目前全国组团社与社之间的鱼龙混杂,有时为了扩大自己的营销网络,一些不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社也会成为一些大社的社,为他们提供一些散客来赚取一些中介费或费。国家旅游局在1997年将出境游的旅行社扩大到67家时,就明确表示取消代办点,但时至出境游社增加到528家的今日,从“广之旅”开始,社又名正言顺地出来了,而且不久前40余家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组团社初步达成协议,允诺相互对方的旅游产品,由此形成了以国旅总社、中旅总社、中国康辉、广东广之旅旅行社等几家大型组团社为主干,多家中小型组团社为支脉,辐射全国各地的分销网络,这似乎又开始了依靠组团与社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共同垄断国内出境游市场的局面。这无疑又一次将民营旅行社排除在出境游市场之外,后果就是难以在客观上形成大的民营旅行社团。民营旅行社的市场仍是一种平面的,不具有深层次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研究所王兴斌教授认为,这只是市场不规范下的一个过渡的办法,从发展过程来看,在具有出境游资格的社里选择社来扩大营销网络只是暂时的,也是不需要的。最终的作法是,在《旅游法》的规范下,放开对零售社的资格限制,让市场来调节批发社与零售社的发展规模和程度。

(二)观念因素

产业观决定产业发展模式。在我国旅行社行业中长期流行着一些偏见,如将小旅行社看做是搞乱市场的祸根;有背景和后台的旅行社被视为有实力的大旅行社;而民营旅行社等同于不正规经营的代表……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偏见导致了在制定一系列旅游政策时,对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采取苛刻和歧视的态度,广大的中小旅行社和民营旅行社成为这个行业的弱势群体和“沉默的大多数”,而国企大公司在管理层的政策扶持下(例如“放权让利”、授予特许经营权、设置外资进入的障碍等),从市场开发、产品设计、联合促销到人员培训,政府的直接操纵之手处处可见,市场的竞争压力和自身的改革动力都不大。可以说正是这些偏见和歧视延缓了旅行社行业的市场化进程。

一位体制内参与过制定政策的有识之士曾撰文论及管理层对以上这些问题的认识,“对旅行社业实施严格的所有制限制,作为审批的一条主要标准,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这也是今天旅行社业保持比较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形态的重要原因”。

如果从资产量、营业收入、税收、对旅游业和旅游者的影响度等方面比较,旅行社业只有涉外饭店业的较小份额(以1999年的数据为例,两者的营业额相差2.6倍,固定资产规模相差30倍),所以政策的出发点不在经济层面;旅行社业的业务也不涉及到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因此也不在政治层面。能够支持这种政策的论点大概是:一是旅行社业是旅游业的龙头,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了保持对旅行社业的行政管理权,必须保持旅行社业的比较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二是旅行社业是创汇行业,在旅游业起步阶段,创汇是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避免外汇流入个人手中,必须避免非国有经济成分介入此项业务;三是顾虑非国有经济成分经营形式过于灵活,从维持行业的秩序、保持国有经济的利益或旅游部门管理的企业的利益的角度,对非国有经济采取限制的政策。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过去对国内旅游不重视,对三类社(国内旅行社)的行业管理相对松弛,才使得较早起步的一些民营旅行社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如上海春秋旅行社的创业和发展便是民营旅行社成功的范例。这也反证了政府行政干预对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的负作用。

(三)管理因素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指出,民营企业尽管已经在体制活力等方面显示出诸多优势,但是世界银行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制度还算不上是现代企业制度。原因是产权制度不够完善,人力资本尚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尊重。二是企业文化亟待创新。三是管理制度比较陈旧。四是融资方式有待突破。民营旅行社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一些民营旅行社尽管经商有道,但对开发旅游产品如何把握经济规律、市场规律和生态规律却非常陌生,开发路线的随意性很大,产品雷同、淡而无味。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副所长梁传运说,一些民营旅游企业的管理、服务不规范现象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民营旅游企业尚缺乏创立品牌的意识和能力。日中友好协会全国参与系统株式会社董事长西美和彦认为,中国旅游业亟待建立新的旅游理念,他介绍说,日本的旅游形态已经进入了世界标准的“电子旅游时代”和以环境、绿色为主题的生态环境观光时代。

四、民营旅游企业路在何方

旅游本身属于一般性竞争领域,也正是民营经济擅长的领域,近几年旅游业良好的成长和高回报率吸引了大量完成原始积累的民营企业家纷纷介入。总的来讲,民营旅行社还是在成长过程中,但是民营资本有强烈进入旅游领域的愿望。一旦外部环境完善,民营旅行社将成为我国旅游行业的主力军。

(一)入世给民营旅行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依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过去那种按照所有制制定政策、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不同待遇的做法将彻底成为过去,民营企业将在广阔的经济领域,同国有、外资企业站在同一平台上,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在公平竞争的法治舞台上进行表演。同时,长期垄断的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将逐步开放,昔日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准入难题将迎刃而解。WTO的透明性原则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确立服务意识;法律法规会更加透明,用“内部规定”管理经济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民营企业会少吃“不知法”的亏。入世后国内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将为民营企业的兼并收购、发展壮大提供机遇,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民营企业制度。当然,外国旅行社业特别是跨国旅游公司进入也给民营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挑战。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与技术转让,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主观上又对入世准备不足,外企的竞争优势(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国际供销渠道)将使中国许多同类企业被淘汰出局。

(二)具体应对对策

完善和健全旅游政策、法规。旅行社行业的大发展必须依赖制度创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原有旅游法规的不适应性,使出台新的旅游法规显得更加紧迫。刘德谦教授分析说,许多现有的旅游法规需要进行修改,应逐步放开对经营业务的限制,做出全面开放市场的制度安排,多让市场来引导发展。旅行社行业对国内资本开放,也对海外资本开放;旅游产业投资和经营活动对各种经济成分开放;逐步由许可证管理转向行业宏观指导,企业数量不加限制;允许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取消异地设立旅游企业分支机构的各种形式的限制,包括条文上、习惯上、程序上的障碍,实行公平、透明和竞争性的授权程序,减少排他性的特许权审批;普遍实行经营活动与管理活动的分离;取消对异地经营的限制;减少对市场活动的行政性干预,禁止各种形式的歧视、垄断、区域割据等阻碍市场自由、完全竞争的措施。全面开放市场是一项促进和推动旅游业生产力大解放的战略措施,也是旅行社行业走向繁荣的必由之路。

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从真正意义上充分发挥其引导和服务的职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有利于民营旅行社发展的环境。第一,对民营旅行社各项权益的保障要有更具体的政策措施;第二,对民营旅行社信贷上的支持要调整为公平的政策;第三,对民营资本进入旅行社,尤其是国际旅行社从事出境游业务,以及各种创汇业务,要予以支持;第四,提高办事效率,在第一时间解决好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第五,政府应对民营旅行社的旅游产品给予推介,旅游局应多到民营旅行社了解情况并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旅游业的发展有其规律性,旅游产品有其特殊性,民营投资者在市场竞争、日常经营以及项目开发方面会存在一定的误区。因此,政府除了要给予宽松的经营环境外,还要给予适当的和必要的引导。对有悖于旅游业发展规律的企业行为要坚决的予以制止。建议有关部门对民营旅行社实行分类指导,对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民营旅游企业,引导组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走“强强联合”、“强弱联合”、“优势互补”之路,实施低成本、高效益扩张,打造行业“航母”,逐步培育和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推动这些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帮助他们进入国际旅游市场;选择一批素质高、前景好、潜力大的民营旅行社,通过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扶持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素质,引导和扶持优势民营旅行社做大做强。

推动民营资本扩张,规模经营,以互助的形式开拓共赢局面。民营旅行社以中小型为主,实力弱,产品品种单一,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冲击,要发展,必须加强一个“合”字。形成以大企业相关产业链连接众多中小型企业的产业群,发展集团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在这种协作网络中,大企业处于中心位置,通过自身的辐射效应,使中小企业参与分工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和市场适应能力。据报道,2002年6月25日烟台市9家民营旅行社自发整合,成立了该市首家旅行社联合体。这家名为“烟之旅”的旅行社联合体共由9家中小规模的民营旅行社组成。联合体章程中规定,今后在旅游景点、酒店、交通、导游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联合抵制黑社、黑店、黑司机,以集体力量提升竞争力。同时南京“原野”民营旅行社也收购了南京市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和大连一家旅行社,建成了自己的“产品供应链”,以包机的方式迅速开辟国际旅游航线,两年内建成全省第一个民营旅游企业集团。

民营旅游企业的飞速发展使人振奋,使人惊喜,也使人看到了我国旅游业发展新的希望和新的动力。我们希望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够关注旅游,投资旅游,也希望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给予更多的引导和支持,帮助更多的民营企业投身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在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纪,我国的旅游业必将蓬勃发展,中国也必将成为世界旅游强国!

【参考文献】

[1]魏小安等.中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报告[R].北京:国家旅游旅行社饭店管理司,1

[2]魏小安等.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发展大趋势[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

[3]戴斌.旅行社管理比较研究[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1.

[4]张凌云.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的几个理论问题——对我国旅行社行业制度变迁的考察[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20-28.

[5]姚延波.我国旅行社行业分类制度及其效率研究[J].旅游学刊,2000,(2):31-37.

民营经济论文篇5

关键词民营经济;市场经济基础;政策导向;北京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5-0021-07

一、学术问题与研究综述

1.民营经济的界定

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它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类型[1]。1931年王春圃在他所著的《经济救国论》一书中首次使用“民营经济”一词,而在国外尚没有“民营经济”之说,只有“民营”的概念[2]。“民营经济”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各个学者对民营经济的概念与界定都有不同的看法。自民营经济在中国发展壮大过程中,出现5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①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民营经济”即为民所有的经济,实质就是个体和私营经济[3]。②单东认为所有非国有国营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都是民营经济[4]。③学者剧锦文(2002)则认为民营经济能在中国这种社会主义国家存在,一定有其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所以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组织形式[5]。④著名经济学家晓亮认为“民营经济”不等于“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包括7块内容[6][7]。其中“国有民营”和“公有民营”都被包含在内,所以应该严格区分“民有”和“民营”。一个简单判别标准是,凡不是国营经济的,都能说是民营经济。⑤厉以宁提出用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其他所有权不明晰的企业等一系列构想[8]。

第一种观点是从所有制性质上界定“民营经济”,但是考虑的角度较宽,将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都纳入其中,甚至囊括港澳台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企业等类型,不能单纯地说只有个体和私营经济属于民营经济。第二种观点是从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两方面综合考虑的,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未能考虑“国有民营”也属于民营经济的范畴。第三种观点是从企业理论角度考虑的,认为民营经济注重的是企业的绩效和利润是否最大化,是否有更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能充分利用好资源。第四种观点,是从经营方式角度考虑的,注重“民”为经营主体,提出“民营”非“民有”,“公有”也可以“民营”,也是现在比较流行、最有说服力的一种观点。第五种观点,厉以宁因提倡用股份制改造中国经济的杰出贡献而名垂青史,经济学界称之为“厉股份”。但无论如何,这5种观点都在传达一个共同的信息:民营经济是与“民”有关的经济,是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产物,主要研究的也是与“民”相关的企业,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制度供给保障。

2.民营经济的相关国家政策与理论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有所松动和反复,民营经济在中国大陆得到了很大程度发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主要阶段:①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体现了国家由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到承认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即由“对立论”转变为“承认论”,改变了过去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看法,这一过渡不仅体现了在所有制问题上的思想认识有了新的飞跃,还体现了中国遵循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这一客观规律。②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会议报告中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改变从前消极承认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必然性的态度,从“承认论”过渡到了“补充论”。③邓小平1992年初的南巡谈话表明市场经济可以同公有制兼容,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④1997年9月,党十五大报告总结改革开放20年来的历史经验,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加以事实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已不仅是起补充作用,它已经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非公有制经济从“补充论”过渡到了“组成部分论”[9]。⑤2002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六”大,首次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成为党的十六大所作的政治报告中经济理论的创新表现之一[10]。两个“毫不动摇”成为新世纪民营经济大发展和大扩张的“最高指示纲领”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采取的主要举措之一[11]。这是自1989年压缩民营经济入党标准后的首次放开,民营经济的企业家也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有了和其他经济主体同等的政治参与机会。⑥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壮大民营企业。⑦2007年9月,中共十七大在十六大的基础上又提出“两个平等”,为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增添新的动力[12]。⑧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改变了社会劳动关系和就业状况[13]。⑨2011年,站在“十二五”的新起点上,政府认为应该给予民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14]。⑩2012年全国“两会”报告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15]。■党的十报告中指出“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实行更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3.关于民营经济认识的几种主要学术观点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国公有制比重极高,最大达到了99%以上,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2002年民营经济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为64%,上缴税收已接近37%,并且在民营企业就业的人占全社会总就业量的42%。目前,民营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二”,甚至在某些地区已占主导地位,民营经济在中国得到了空前大发展[16]。

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是一个逐渐加深和讨论的过程,在政治、决策上仍然具有先天不足和滞后性。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践存在诸多问题。综合来看,主要有3种观点:①资本复辟说。比如有学者认为,由于民营经济、非公经济发展的速度惊人,犹如一发不可收拾的状态,在侧面中反映了暗藏其中的资本复辟,随之而来的就是引发阶级斗争[17]。②“国进民退”正常规律说。又有另外的学者提出“国进民退”的问题[18],因为市场经济有进有退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这是不以人为意志转移的客观现象,对此重点不是民营经济以后会怎么样,而是在于不能产生歧视,不能对非公有经济存在偏见。国民经济长期发展将保持国退民进的大趋势,民营经济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要根植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阶段特征和国内外形势[19]。③“还权于民”说。于是有学者认为中国未来30年改革的重点方向就是“还权于民”[20]。继续建设市场经济,使政府减少对经济的垄断和控制,给老百姓以权力,去管理经济,共同分享经济成果[21]。

第一种观点的想法可能过于偏激,非公经济发展虽快,但是并没有到致使“资本复辟”的地步,但是这位学者同时提醒一定要把握好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第二位学者的观点,是在衡量公有与非公有的轻重,但是并不能单纯地去看待这两种不同制度下的经济,因为两种经济相辅相成,没有轻重之分;第三种观点跟第一种观点正好相反,它不但没有担心民营经济日益强盛会给今日之中国社会经济造成什么威胁,反而告诉政府要“放得开”,要让百姓的民营经济自由发展。三种观点,都阐述了民营经济发展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各有利弊,要取其中之精华,指引未来经济发展的路。20世纪初中国仍然处于经济社会的改革转型时期,所有制结构趋向于以混合所有制为主。国有制起主导作用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纯粹的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相互渗透,而不是甲吃掉乙[22]。国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不是此消彼长、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而是协调发展、和谐共生的“非零和”合作博弈。

上述文献综述梳理了民营经济的概念,明确民营经济的性质,为进一步解放民营经济,继续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地发展民营经济提供参考。

二、北京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

1.国家与首都民营经济的政策成长过程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恢复阶段到稳定发展阶段,北京民营经济的状况基本上跟全国是一样的,大致经历了恢复、起步、稳定3个阶段(见表1、表2)。

从上面两个表格看来,北京的民营经济政策与国家政策同步,但是又有细微区别:第一,国家政策是在宏观基础上订立,它要照顾全国的民营经济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全国性的政策,北京市政府所订立的政策就详细得多,它不仅有针对性地改善了北京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条件,而且还为以后的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可行的方案。第二,北京市政策的初次出现比国家要晚了几年。第三,北京市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作为国家政策的补充与具体化,说明了政府环境构成了民营企业外在环境的重要部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8]。

2.1990年以来北京个体、私营企业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数量剧增,在拉动北京市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北京市的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例如,到2003年末,全市有中小企业166,059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76%[29]。截至2009年11月底,北京市个体私营经济企业已经达到122.9万户,从业人员已经达到389.1万人。通过北京市个体工商户与北京市民营企业的数据也能看出北京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表3,表4)。因此,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扶持个体私营企业成长,让民营经济成为北京市显著特色。

总体来说,北京市个体、私营企业在2000年以来都是在快速、平稳地发展。先来看北京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情况:①自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以后,2002年至2004年是一个重要拐点,尤其是2003年个体户数量都出现了很大的增幅。②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能在2005年个体户数量的23.7%增长率中看出来政策效果的明显。③但是在2008年,中小企业出现了略微的降幅。有学者认为这降幅为0.2%是正常的并且是可喜可贺的,因为2008年是中国汶川地震发生的一年,全国上下经济都十分低迷,但是民营经济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可见北京市非公企业的潜力是无限的。④至于2010年本市中小企业产生1.5%降幅,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好有太大影响。企业的进退和合并、消亡都有特定市场发展规律,只要民营经济总体还在增长,那么部分的消退不足为患。

北京市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如何呢?从2001年到2010年,北京市私营企业数量一直都在增长,2001年到2004年,私营企业的发展速度较快,其数量的增长率都在20%;2005年至2010年,虽然不及2001年至2004年,但是增长率都在10%以上,增速明显。无论如何,2000年以来北京市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对市场经济政策的逐步放宽。

三、学术总结与讨论

1.应该重新认识北京市民营经济的贡献

民营经济作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首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税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第一,民营经济对国家税收起了很大的作用,来自民营经济是税收总量已经从2005年的134.81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60.79亿元(见图1)。

第二,北京民营经济对增加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有重要的作用(见图2)。

第三,2008年的汶川地震[30]与2010年的玉树地震[31],北京私企都给予了慷慨帮助,分别捐赠财物共2.6亿元人民币和1,151万元人民币。

只有继续支持、扶持民营经济的成长,使北京民营经济企业和北京建设世界城市和“三个北京”(科技北京、人文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目标对接,财富为民所享,才能让民众过上更幸福、宽裕的生活。

2.应该高度重视北京民营经济面对的挑战

第一,1978年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状况处于相当困窘的局面,中国众多的人口、低水平的经济和与国际发展的极大差距,决定了中国必须要实行经济改革。在目前转型经济的情况下,政府环境构成了民企外在环境的重要部分,对企业发展、竞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北京在建设世界城市的征途中面临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因此,北京民营企业要把握好经济转型这个机遇,争取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民营经济充满活力,但民营经济的发展却面临着用工、用地、融资等许多体制障碍。这些障碍不仅严重影响到民营经济为国民创造财富的能力,而且为使党政权力更加腐败,从根本上伤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规则。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权力构成中,政府力量、官办经济依然树大根深,相互依存,有的政府官员甚至还是其所属企业的董事,所以民营经济当然会被区别对待。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要降低政府干预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对民营经济以宏观调控为主[32]。

第三,国外的情况却恰恰与此相反,有调查显示国外有很多民营企业家都希望与政府部门建立密切关系,而企业建立政治关系的动机在国际上已被经济学家研究多年。Agawam和Kroeber发现那些与政府部门密切相关的行业里的企业会有更多的政府官员担任董事。Fascia对47个国家的20,202个上市公司在政治层面上进行调查研究,发现这些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被发现腐败问题比较严重[28]。国外的情况与中国的情况显然截然不同,这或许是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引起的。但是国外的情况也可以作为一个参考,特别是在北京市这样一个政治文化中心城市,更要防止、杜绝腐败现象。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不允许将经济利益与政治关系捆绑在一起,否则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引起社会混乱(见图3)。

3.北京民营经济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内外环境的限制,要处理好外部环境、协助企业管理好内部环境,是北京市政府、工商联未来要努力的方向。例如:①在诸多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条件;②最大限度放宽政策限制,减少干预;③针对中小私营信用度差,融资能力弱这个问题,市政府一直都在改善,未来将继续给中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④企业须加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产品的安全和质量问题。随着“十二五”计划的落实,北京非公有制经济也将走向另一个高峰。在中共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关怀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共同努力下,首都民营经济会有光明的发展前景,定将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为快步走向社会主义社会做出更伟大贡献。⑤党的十报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给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激发新动力、开辟新前景,民营经济必将迎来又一个大发展的春天。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将会更加宽松、发展前景将会越来越光明。

[参考文献]

[1]海鸣.论中国民营经济的存在基础[J].山东社会科学,2007(9):54-58.

[2]张庆亮.民有经济:概念、贡献、融资困境及解决思路[J].财贸研究,2002(2):5-10.

[3]李静娥.民营经济概念的发展历程及界定[J].特区经济,2006(5):80-81.

[4]单东.民营经济论[J].浙江社会科学,1998(2):47-52.

[5]剧锦文.民营经济的经济学解释[J].金融信息参考,2002(12):13.

[6]向文华.中国的民营经济──著名经济学家晓亮访谈录[J].中国改革,1995(9):22-24.

[7]孙念怀.民营经济呼唤法律保护——访著名经济学家晓亮[J].技术经济与管理,1998(5):10-12.

[8]无名.厉以宁与中国的民营经济[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3):34-37.

[9]王乃文.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上的三次大飞跃[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1992(2):75-78.

[10]纪玉山.十六大报告中的经济理论创新[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3(2):18-22.

[11]曾牧野,李新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J].南方经济,2002(12):8-10.

[12]金辉.民营企业的社会资本属性逐步得到确认——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迎秋[N].经济参考报,2012-09-17(8).

[13]钟河.突破束缚,助力民营经济腾飞[N].文汇报,2008-03-10(13).

[14]吕海波,原小瑛.站在“十二五”的新起点上[J].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11(4):8-11.

[15]王立新.代表献计民企发展[N].吉林日报,2012-03-15(3).

[16]龚晓菊.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研究[D].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19.

[17]徐伟新.思想再解放一点[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01(9):1.

[18]高尚全.“国进民退”的问题不在进退[J].人民论坛,2010(1):46-47.

[19]孙曙光,神立群.对“国进民退”问题的再认识[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9):41-42,45.

[20]刘金山,刘志铭,岳经纶,等.如何理解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核心[N].南方日报,2012-06-11(2).

[21]赵丰.关于民营经济及相关理论问题的重要论点综述[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2):74-77.

[22]向文华.中国民营经济的地位及其发展走向──著名经济学家晓亮访谈录[J].经济学家,1995(6):108-112.

[23]黄孟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5(2007-2008)[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340-351.

[24]阳新铭,胡家勇.“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发展成就、面临问题与解决途径[J].学习与探索,2011(6):137-141.

[25]吕海波,原小瑛.站在“十二五”的新起点上[J].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2011(4):8-11.

[26]王立新.代表献计民企发展[N].吉林日报,2012-03-15(3).

[27]黄孟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5(2007-2008)[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340-351.

[28]罗党论,唐清泉.中国民营上市公司制度环境与绩效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2009(2):106-118.

[29]郑海航,蒋泽中,邓小克.北京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10):6-11.

[30]段柄仁.2009北京年鉴[M].北京:北京年鉴社,2009:304-309.

    【办公范文】栏目
  • 上一篇:民营企业履职报告(收集5篇)
  • 下一篇:农产品营销(收集5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栏目